关于中国古文字产生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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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文字产生的讨论
——图画、记号、符号,古文字的三个来源
靳维柏
2011-11-22 17:02:02 来源:《北方文物》(哈尔滨)1995年04期第19-22,97页【作者简介】靳维柏黑龙江博物馆
随着世界范围内新的古文化遗址的不断发现,以及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语言学、文字学等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人类文明的起源成为可能。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文明时代的开始亦即阶级社会的起源,而当今学术界已普遍接受把文字的起源及成熟程度作为衡量是否进入文明社会的主要标志之一,因而使学术界对文字起源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研究文字的起源不能脱离对语言学的研究,本文仅就新石器时代的图画、记号、符号与中国古文字起源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语言学的相关问题作一讨论。
一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浩繁的文字典籍是一个巨大的史料宝库,因此,有人认为,汉武帝末年“古文经书”的发现、西晋初年汲冢竹书的发现、1899年敦煌文书的发现和同年安阳“殷墟”甲骨文字的发现,可以并称为中国文化史上的四大发现。“殷墟”甲骨文字的发现,把我国有文字的历史提早了几百年,使商朝历史研究有了可信的史料。商代甲骨文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文字,按照一般的想法,认为在甲骨文字出现之前应该有一个相当长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是很自然的。因此,人们自“殷墟”甲骨文字发现之后,一直期待着比它更早的文字的发现。
自5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陆续发现和辨识出许多刻划或绘制在陶器、石器、骨片、龟甲上的“符号”,比较重要的发现地点有:陕西省的西安半坡、
临潼姜寨、郃阳莘野等新石器时代遗址;山东省的大汶口新石器时代遗址和章丘城子崖、青岛赵村等龙山文化遗址;浙江省的良渚,江苏省的吴县澄湖,上海市的马桥、青浦崧泽等良渚文化遗址;甘肃省的半山、马厂,青海省的东都柳湾等马家窑文化遗址等。对于这些“符号”,不少专家都认为是文字,于省吾先生是最早提出这类“符号”具有文字性质的,他引证并考释了1960年在陵阳河发现的一件陶尊上的“符号”,认为当时已有更早的简单独体字演化成的复体字,是原始文字由发生而日趋发展的时期〔1〕。郭沫若先生认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陶器上的刻划“符号”是中国文字的起源。李学勤先生认为,这类“符号”中的一部份,结构复杂,已经超出了刻划“符号”的可能范围〔2〕。唐兰先生将大汶口文化陶器上的“符号”称为“意符”文字,认为属于文字的范畴,又与真正意义上的文字有所区别。另一种观点持否认的态度,如汪宁生先生认为,表音的象形文字才算是最早的文字,在此以前出现的任何“符号”或图形,都只能算原始记事的范畴,大汶口陶器上的四种图形,也还不能认为就是文字的开端,因为材料太少,无从证明这四种图形是当时语言的符号〔3〕。他的这种观点,很具有代表性。关于这类“符号”是否是文字的问题,在史学界、考古界已讨论多年,肯定的意见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1993年初,国内各主要报刊相继报导了山东大学考古实习队在山东省邹平县苑城乡丁公村龙山文化城址中,发现一件刻字陶片的消息,使学术界为之一振。似乎看到了一线曙光,可是当详细材料刊出后,马上就觉得这片刻字陶片实在可疑〔4〕。曹定云在《光明日报》1993年6月20日的《文物与考古》专版上,发表了《丁公遗址龙山陶文质疑》一文,提出了比较令人信服的三点疑问。笔者认为,还有四点需要补充,一是刻在陶片上的11个“符号”中,除右数第二行第一个字有些类似象形字外,其它10个字均无书写规律,右数第一行第三个字倒类似现代英语的手写体,第一行第一个字、第三行前二个字以及最后两行的四个字,不论横竖点折均是信手划来,运笔不到位,其中可以看出现代汉字的
气息,似乎又故意让现代人看不懂;二是假如龙山文化时期确有文字,也只能处于幼年时期,文字是交际和记录语言的工具,越是早期文字,书写的方式也就越规范,而这11个刻划“符号”中,除2~3个有一定的书写规律外,其余的可能连刻划者自己都无法默记下来;三是早期文字还不是很普及的,还不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交际工具,只由特殊人群掌握和使用,使用文字也是一种庄严和比较严肃的事情,不可能刻制在一块陶器碎片上,这从安阳殷墟及其它甲骨文、金文的发现中可以得到证明;四是从世界范围内文字形成的历史看,无论是5000年前埃及圣书字,苏美尔图形文字、楔形文字,公元前11世纪的比布鲁斯字母,或是我国的甲骨文、金文,笔画短、直,是其共同特点,这应该是早期文字的普遍规律,而邹平丁公遗址出土的这片陶片上的刻划“符号”则根本不符合这一规律。基于上述原因,本文对这片陶片上的刻划“符号”不作为文字进行讨论。
二
文字是语言的载体,同时,文字的产生又是人们对语言的再创造。人类的语言行为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交际行为,语言是交际的工具。关于语言的意义,马克思认为,“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5〕格里姆也认为,“我们的语言也就是我们的历史”〔6〕。亚里士多德论述得更为广泛,他认为,“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而文字则是口语的符号。正如所有的人的书写并不是相同的,同样,所有的人也并不是有相同的说话声音;但这些声音所直接标志的心灵的经验,则对于一切人都是一样的,正如我们的经验所反映的那些东西对于一切人也是一样的”〔7〕。他们的论述肯定了三个问题:一是语言与意识是同时产生的;二是语言所表达的是意识;三是由于交际的
需要而产生了语言。这些论断无疑都是正确的,但是这些认识还不是终结。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科学地把人类的语言行为区分为“言语”和“语言”两种内容,他认为,言语是发生在至少两个人之间的行为;语言则既是言语机能的社会产物,又是社会集团为了使个人有可能行使这种机能所采用的一整套必不可少的规约〔8〕。他的论述揭示了语言的本质意义。
文字所表述的是语言,但文字不是简单地、机械地对语言的记录,人们在利用文字记录语言的过程中,要不断进行提炼和修饰加工,并创造出一些新的词语,丰富了人们的语言。因此,还造成了这样的情况,即许多字、词虽然曾经或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文字系统中,而在我们的语言或文字表达中却不使用,这些字、词有的是死亡了,有的则是在创造出来后从未被使用过。人类的语言包括口语语言、形体语言,反映了人的自身活动;自然界的声、像、色彩等等客观事物也是语言所要表达的内容,而所有这些又都要通过文字记载下来或交流。上面所谈的这种不一致性,反映出文字虽然是表述语言的工具,但它的来源是十分广泛的,是对语言的再创造过程。文字的产生,不是通过由简单到复杂,由少量到大量,经过漫长过程逐渐完成的,而是一个创造性的飞跃,在系统文字产生之前的各种刻划或绘制的“符号”,都不应该称之为文字。
三
在讨论这些新石器时代刻划或绘制的“符号”是否属于文字的时候,还涉及到文字符号的来源问题。
传统观点认为,汉字作为一种文字体系,它的文字符号开始是用绘画来表示语义,后来由图画发展为象形字,以后,又以简单象形字为基础,向表意和一半表意、一半表音的方向发展,而以一半表音、一半表意的形式为主,表示为以形表义、以形记音、兼及音义三种类型。这样就使我们把汉字符号形成理解为由图画到象形字这样唯一的一条渠道。但是,这些新石器时代的“符号”最初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