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8.04.30•【字号】粤农[2008]139号•【施行日期】2008.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农〔2008〕139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精神,规范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现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二○○八年四月三十日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精神,规范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建设参考标准,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结合本省农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总体要求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必须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科学设计,合理布局、规范管理。
通过建设,垌田、塅田、洋田、围田等田类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高产出”的标准;丘陵山区坑田、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一般耕地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达到10%以上,基本农田整理后将增耕地面积达3%以上;建立现代管护机制。
二、农田建设标准1.农田规格建设标准以村委会为基础,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打破村组界限,统一规划、设计与建设,形成土地平整,集中连片,以机耕路为骨架,以田间渠道为网络的方田格局,农田方格总体呈“田”字、“井”字、“开”字、“丰”字或“米”字型排列。
平原地区田格面积为100-200亩;丘陵地区为50-100亩。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规范有序推进我省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加强相关项目管理,各地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关于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一)项目名称。
属于未挂钩使用的开发补充耕地进行提质改造的,项目名称为“XX年度XX市XX县(市)XX镇XX(等几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属于除未挂钩使用的开发补充耕地之外的其他耕地(含可调整地类)进行提质改造的,项目名称为“XX年度XX市XX县(市)XX镇XX(等几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其中,“XX年度”指立项年份,各地可根据需要,在项目名称中村的后面添加小地名。
(二)项目管理。
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489号)、《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粤财农〔2012〕490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开发补充水田项目(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统一为“XX年度XX市XX县(市)XX镇XX(等几个)村开发补充水田项目”,其中“XX年度”指立项年份,各地可根据需要,在项目名称中村的后面添加小地名。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粤农[2008]137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的通知(粤农〔2008〕137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养殖,进一步规范畜禽生产行为,维护畜禽饲养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畜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我们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文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一、总体要求在我省境内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省政府《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概念在同一地点、达到以下规模之一的畜禽养殖行为称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生猪存栏100头以上,肉禽存栏1000只以上,蛋禽存栏500只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肉羊存栏50只以上,肉兔存栏100只以上,其他畜禽的饲养规模标准参照执行。
三、养殖用地的申请畜禽规模化养殖用地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土地承包(转包)或有关用地手续。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粤农办[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办〔2012〕45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11〕6号)精神,落实农业部在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我省科学施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根据全省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全省科学施肥工作,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
附件: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我省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土壤类型多、作物品种多、复种指数高、肥料用量大,农民对科学施肥的需求十分迫切。
为深入推进我省科学施肥工作进村入户,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11〕6号)和农业部在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全省科学施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和节能减排两个大局出发,坚持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协调统一的理念,以提高肥料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耕地质量建设和水肥一体化等土肥项目为抓手,增强土壤肥料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学施肥技术推广普及,全面提升我省的科学施肥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节能减排,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幸福广东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函【法规类别】选举法【发文字号】粤环函[2010]284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0.03.19【实施日期】2010.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0〕284号)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的要求,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二○一○年三月十九日(联系人及电话:黄国锋 87532163)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是我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我省加快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的要求,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参与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为确保圆满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框架为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规划编制技术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清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副组长:李晖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林喜南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成员:毕志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曾志权省财政厅副厅长涂高坤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锦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彭泽英省水利厅副厅长余俭娥省农业厅副厅长杨胜强省林业局防火副总指挥屈家树省海洋渔业局副局长林璨省质监局总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11.13•【字号】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190号•【施行日期】2012.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190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为加强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2012年11月13日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二○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单项工程验收3.1 验收条件3.2 验收依据3.3 验收组织3.4 验收内容3.5 验收程序3.6 验收方法3.7 验收成果4 初步验收4.1 验收条件4.2 验收申报材料34.3 验收依据4.4 验收组织4.5 验收内容4.6 验收程序和方法4.7 验收成果5 竣工验收5.1 验收条件5.2 验收申报材料5.3 验收依据5.4 验收组织5.5 验收内容5.6 竣工验收程序与方法5.7 验收成果6 项目技术档案6.1 技术档案制备的要求6.2 技术档案管理的要求6.3 验收必报资料目录6.4 验收备查资料目录6.5 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6.6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归档资料7 附件附录A 单项工程验收表附录B 初步验收报告格式附录B-1 工程复核表附录C 竣工验收报告格式附录D 竣工报告格式附录D-1 项目建设情况表附录D-2 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表附录D-3 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附录D-4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类统计表附录D-5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类汇总表附录D-6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附录E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附录F 验收必报资料目录附录G 验收备查资料目录附录H 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附录I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归档资料分类表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1 总则1.1为加强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测绘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测绘项目
招投标管理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23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测绘条例》,结合省厅巡察发现有关问题整改要求,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测绘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引导测绘市场充分发展。
测绘作为基础性、公益性事业.
【总页数】3页(P48-5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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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2012年11月13日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二○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4 总则5 建设目标6 建设条件6.1 基础条件6.2 建设区域7 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7.1 一般规定7.2 土地平整工程7.3 灌溉与排水工程7.4 田间道路工程7.5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7.6 其他工程8 建设程序8.1 建设计划8.2 基础调查8.3 实施方案8.4 项目实施8.5 基本农田划定8.6 后期管护9 公众参与10 土地权属调整1 1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12 绩效评价附录分类型区简述附录A 一级类型区附录B 二级类型区(模式)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1 范围1.1本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建设程序、公众参与、土地权属调整,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二○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单项工程验收 23.1 验收条件 23.2 验收依据 23.3 验收组织 23.4 验收内容 23.5 验收程序 23.6 验收方法 33.7 验收成果 34 初步验收 34.1 验收条件 34.2 验收申报材料 34.3 验收依据 44.4 验收组织 44.5 验收内容 44.6 验收程序和方法 54.7 验收成果 55 竣工验收 55.1 验收条件 55.2 验收申报材料 65.3 验收依据 65.4 验收组织 75.5 验收内容 75.6 竣工验收程序与方法 7 5.7 验收成果 86 项目技术档案 86.1 技术档案制备的要求 86.2 技术档案管理的要求 86.3 验收必报资料目录 86.4 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86.5 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86.6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归档资料 97 附件 9附录A 单项工程验收表 10附录B 初步验收报告格式 11附录B-1 工程复核表 14附录C 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15附录D 竣工报告格式 19附录D-1 项目建设情况表 22附录D-2 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表 23附录D-3 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 24附录D-4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类统计表 25附录D-5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类汇总表 26附录D-6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27附录E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8附录F 验收必报资料目录 29附录G 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30附录H 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31附录I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归档资料分类表 33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1 总则1.1 为加强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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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5•【字号】粤办函〔2020〕63号•【施行日期】2020.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20〕6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巩固和提高我省粮食生产能力,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优化规划布局修编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5年),确定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和质量标准,统筹安排规划期内任务,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
以提高粮食产能、保护耕地和提升地力为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在耕地资源较丰富、潜力较大的地区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统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的地块,在2021年以前安排建设;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地块,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范围。
在确保完成“十二五”以来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结合实际,率先对已建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
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保证粮食安全,保持粮食自给率。
二、提升建设内涵以绩效为导向,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方面加大建设管理力度,有效提升耕地建设内涵。
通过合理规划、适度归并,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1.26•【字号】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67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农业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农业局: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增强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针对一些地方新增耕地质量偏低、承包管理不到位、种植利用效益较差、基础设施管护不力、个别项目区出现失管返荒等问题,为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新增耕地质量建设和种植管理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增加耕地、促进农民增收的民心工程。
在目前我省耕地减少的基本趋势不可逆转、耕地后备资源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落实土地承包责任,推广种植优质高效农作物,提高新增耕地的利用效益,是我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
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科学、高效、持续利用我省耕地资源的重要性,将加强新增耕地质量建设和种植管理列为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部门协作与配合,把新增耕地质量建设和种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改善新增耕地的种植利用条件,确保补充耕地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农业部门在配合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项目前期审核的同时,要重点做好新增耕地质量验收,指导、跟踪新增耕地种植管理和地力培肥等后续工作。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5.05.12•【字号】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03号•【施行日期】2015.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03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510万亩,我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非农业建设与已建和在建高标准农田发生冲突情况逐步增多。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如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类非农业建设规划要加强与土地整治规划的衔接,避免相关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冲突,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除国家和省立项线状工程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水利、管道运输用地项目)以及变电站、污水处理、军事、监狱、殡葬项目用地因技术原因无法完全避免占用高标准农田外,其他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严禁占用高标准农田。
二、占用高标准农田,按照“谁占用、谁补建”、“建设面积不减少、建设标准有提高”原则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补建。
建设用地单位委托当地政府落实补建任务的,按照省规定的县、县级市辖区耕地开垦费标准承担补建费用。
三、本通知所称占用高标准农田是指占用已建、在建的高标准农田。
凡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已批复且已确定工程承建单位的,为在建高标准农田;凡是项目工程建设已竣工的,为已建高标准农田。
附件(1.报省以上用地预审情况说明范本;2.申请核减多划基本农田情况说明范本;3.报省以上用地报批情况说明范本),此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5月12日。
广东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
广东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序号名称牵头部门参与单位1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等2 广东省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旅游局等3 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电网公司等4广东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民航中南管理局,省机场管理集团、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广铁集团等5 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卫生厅等6广东省科学与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等7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文化厅省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9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5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10 广东省卫生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卫生厅、国资委、工商局、体育局等12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水利厅、统计局等1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4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质监局等15广东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质监局、知识产权局,省通信管理局等16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广电局、质监局、旅游局、金融办等17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省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等18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渔业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等19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国资委,省编办等20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外经贸厅、教育厅、知识产权局等21 广东省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省地震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人防办、地质局、三防指挥部,省气象局等22 广东省地质勘查”十二五”规划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备注: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编制一般专项规划(含部门规划)。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二〇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1.1范围 (1)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1.3一般性规定 (2)1.3.1 项目设计成果 (2)1.3.2 项目设计报告构成 (2)1.3.3 项目设计图件构成 (3)2 项目设计报告编制 (4)2.1综合说明 (4)2.1.1 项目立项批复及调整情况 (4)2.1.2 项目相关指标概述 (4)2.1.3 项目设计编制原则、依据和目标 (4)2.2项目区概况 (4)2.2.1 项目区所在县(市、区)概况 (4)2.2.2 自然条件 (5)2.2.3 自然灾害 (5)2.2.4 社会经济条件 (6)2.2.5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 (6)2.2.6 耕地质量等级分析 (6)2.3项目基础设施条件分析 (6)2.3.1 项目区周边基础设施现状 (6)2.3.2 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现状 (7)2.4项目区耕地增减平衡分析 (8)2.5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9)2.6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9)2.6.1 灌溉水源 (9)2.6.2 灌溉需水量 (9)2.6.3 可供水量 (9)2.6.4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9)2.7项目规划 (10)2.7.1 土地平整工程规划 (10)2.7.2 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 (10)2.7.3 田间道路工程规划 (13)2.7.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 (13)2.7.5 其他工程规划 (15)2.8项目工程设计 (15)2.8.1 土地平整工程 (16)2.8.2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17)2.8.3 田间道路工程设计 (27)2.8.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设计 (28)2.8.5 其他工程设计 (30)2.8.6 工程量汇总 (32)2.9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32)2.9.1 土地权属现状 (32)2.9.2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32)2.9.3 土地权属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 (32)2.10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2)2.10.1 施工条件 (32)2.10.2 施工布置 (32)2.10.3 施工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 (32)2.10.4 工程总进度计划 (33)2.11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影响及其减缓措施 (34)2.11.1 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影响 (34)2.11.2 减缓措施 (34)2.12项目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34)2.12.1 预算编制依据 (34)2.12.2 主要工程量计算及确定说明 (34)2.12.3 投资预算 (34)2.12.4 资金筹措及分年度投资计划 (34)2.13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34)2.14项目实施管理及后期维护 (35)2.14.1 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35)2.14.2 工程实施管理 (35)2.14.3 工程后期管护 (35)2.15项目设计附件 (35)3 图件编制 (36)3.1项目现状图编制要求 (36)3.2项目规划图编制要求 (36)3.2.1 项目规划图上图要素及要求 (36)3.2.2 项目规划图绘制要求 (37)3.3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 (38)4 编排格式说明 (42)4.1设计报告编排格式 (42)4.1.1 报告构成 (42)4.1.2 封面 (42)4.1.3 扉页 (42)4.1.4 项目工程特性表 (42)4.1.5 报告正文 (42)4.2设计图册编排格式 (45)4.2.1 图册构成 (45)4.2.2 封面 (45)4.2.3 扉页 (46)4.2.4 图册 (46)5 附件 (47)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1 总则1.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图件编制的内容和要素、文本格式及一般性要求。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及月报告制度---PPT2
(一)国土资源部规定
2012年9月6日,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关于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 设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的函(国土资耕函﹝2012﹞155号),要 求全国各省从9月起实行建设情况月报制度。
---国土资耕函﹝2012﹞155号-关于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 展情况月报制度的函.pdf
(二)我省内在需求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 设项目管理规定及月报告
制度讲解
2013.01 • 广州东山
主要内容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编制讲解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月报告制度讲解
共同学习
共同探讨
抛砖引玉
主要文件及会议情况
一、主要文件 (一)2012年3月16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23号文, 正式批复《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 力争全国“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 基本农田” 的建设目标。其中,明确我省“十二五”期间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1510万亩。 (二)2012年4月6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加 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下达我省2012年度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468万亩,并要求抓紧编制年 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资金筹措和测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由市、县(市、区)
负责筹措解决,省财政按省下达的建设任务量予以补助 。三 种类型的测算标准。
及时上图入库。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年度建设区域和建设项
目类型标注到基本农田保护分布图上 。
(二)《市、县级实施方案》的注意点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二○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 (2)4 总则 (3)5 建设目标 (3)6 建设条件 (4)6.1 基础条件 (4)6.2 建设区域 (4)7 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 (5)7.1 一般规定 (5)7.2 土地平整工程 (5)7.3 灌溉与排水工程 (7)7.4 田间道路工程 (9)7.5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9)7.6 其他工程 (10)8 建设程序 (10)8.1 建设计划 (10)8.2 基础调查 (10)8.3 实施方案 (11)8.4 项目实施 (11)8.5 基本农田划定 (12)8.6 后期管护 (12)9 公众参与 (13)10 土地权属调整 (13)1 1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 (13)12 绩效评价 (14)附录分类型区简述 (15)附录A 一级类型区 (15)附录B 二级类型区(模式) (16)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1 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建设程序、公众参与、土地权属调整,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
1.2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1.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15618-200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21010-2008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50288-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TD/T 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5-2003 农用地定级规程TD/T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 1032-2011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 1033-201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GB J85-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50434-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TD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NY/T 310-1996 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NY/T 309-1996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3 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财政(税)局:“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认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检查和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存在项目工程施工偷工减料、规划设计不合理、未按规划设计施工以及施工单位违规分包、转包和提供虚假资料获取工程等问题,反映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明显的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加大信息公开和从业单位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预防监督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一)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粤府办〔2012〕75号)关于“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工作机制”的要求,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切实履行职责。
(二)健全共管机制。
充分发挥国土、农业、水利、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作用,以及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联系挂钩监督制度作用,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狠抓监督落实。
主动协调审计部门,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核、审计工作。
(三)加大检查力度。
要强化监理单位职责,严防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划设计施工以及违反规定程序随意变更规划设计现象发生。
除项目监管人员要常驻项目现场外,鼓励项目建设单位聘请当地农民作为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员参与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并监督项目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发挥农民群众以主人翁身份参与项目的建设,坚决防止工程偷工减料现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二、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四)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安排项目。
县级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农业、财政等部门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县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明确国土资源、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各部门实施建设区域,避免不同部门实施建设区域重叠,确因连片化整治等需要导致产生部分范围重叠的,必须确保建设总任务不减少、建设内容不重复。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粤农[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08〕11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精神,规范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现将《广东省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广东省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精神,规范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与管理,根据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从2007年起至2010年,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规模整治”的原则,实施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现代标准农田40万亩。
通过农田规格化工程、排灌渠系工程、田间道路系统工程、耕地地力改良工程建设,使整治的垌田、塅田、洋田、围田等田类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丘陵山区坑田、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有条件的地区应充分利用五边闲散地,尽可能增加耕地面积。
二、实施范围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范围是除深圳市以外的20个地级以上市。
三、立项条件(一)整治的基本农田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二)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三)基本农田未曾整治,项目区地块集中连片,同一灌区或田塅区域面积300亩以上;(四)基本农田经整治后有利于粮食增产、调整农业结构、发挥特色农业优势、开发冬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五)项目所在乡镇、村干部和农户有整治农田意愿,承诺积极配合项目工程建设,落实管护措施。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国务院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广东省将建设1510万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本文根据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情况,总结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对策。
标签:高标准基本农田问题对策广东省1高标准基本农田定义及建设目标1.1定义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1.2建设目标1.2.1建设总体目标提高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落实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持续利用。
1.2.2建设具体目标(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3)善田间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4)进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5)强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利用的检测监管,确保好地用好(6)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能力2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2.1建设总体情况“十二五”时期,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510万亩,其中2012年468万亩。
2012年以来,全省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部署,全力以赴组织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2014年2月底,全省已批准规划设计和预算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953个、建设规模541.19万亩。
已开工项目769个、建设规模437.96万亩,分别比上月增加76个、57.3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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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田基建与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粤国土资耕保函[2015]274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5.12.14
【实施日期】2015.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
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粤国土资耕保函〔2015〕27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
为全面了解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谋划“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决定开展广东省“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013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要求定期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开展高标准基
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是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要求,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期间151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是否按时完成,也是科学谋划部署“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现实需要,今后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
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精心组织和部署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并落实评估工作经费,确保相关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评估对象和内容
(一)评估对象。
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主的土地整理项目均纳入评估范围,具体包括:1、我省“十二五”期间新立项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2、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和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按照国家要求,这部分项目也纳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