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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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全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全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和《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提支平衡、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年初财务预算以及具体情况提取,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职工教育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专项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上级部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以及负责财务账目和账目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六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

依照国家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8%足额提取,由公司总部统一管理。

第七条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不足部分或专项支出,可报请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予以拨补,增加列支。

超支的职工教育费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得税前扣除,但可以转为下年职工教育费弥补。

第三章经费管理体制第八条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为所属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统一安排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第九条员工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均由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审批,财务管理职能部门从员工教育培训费用中列支。

第十条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统筹经费项目:1.经批准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子公司副总级、总监级以上干部培训I、部(中心)开展的岗位专业培训费用。

2.经批准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由子公司主的经理级、班(组)长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复)训费用。

其培训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单独核算。

培训费用标准按照《一年度内部培训费结算标准》结算,主要用于学员食宿费、讲师授课费、教材费和培训机构管理费等相关支出,用于支付学员食宿费用等。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1. 引言1.1 研究背景为了弥补职工教育水平的不足,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职工教育的投入。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目前在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着一些混乱和不规范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企业财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影响了职工教育效果的评估和提升。

有必要对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职工教育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而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不仅仅是一个财务性问题,更涉及到企业的管理效率、员工的绩效考核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将围绕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展开深入的探讨,旨在为规范企业会计处理流程、加强内部审查、提高经费利用效率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问题提出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职工教育经费一直是个颇具争议的话题。

一方面,职工教育是企业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的关键途径,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则成为企业内部管理的难点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就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问题,也逐渐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职工数量的增加,职工教育经费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如何更有效地管理这部分经费,成为了企业管理者面临的课题。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员工的绩效提升,因此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在这种情况下,针对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势在必行。

接下来,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思路和建议,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2. 正文2.1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意义1. 提高员工素质:职工教育经费是用于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的费用,通过投入教育经费,可以帮助员工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从而提高整体的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6月19日财建〔2006〕317号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制度范本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制度范本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公司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公司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第四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5%,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五条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1. 上岗和转岗培训;2.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 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 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 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六条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司职工的监督。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小组,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由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组成,工会主席担任组长。

第八条管理小组每年制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使用计划应包括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应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向公司职工公布,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

第十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财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经费的专款专用。

财建[2006]317号-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建[2006]317号-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建[2006]317号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颁布时间:2006-6-19发文单位: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人事厅(局)、国防科工委(办)、国资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联: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解析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解析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解析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摘要: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一直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从提取和使用两方面对职工教育经费进行了深入探讨。

首先,通过对我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比例、扩大职工教育经费渠道、严格职工教育经费管理等措施;然后,通过对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现状进行研究,提出了提高职工教育培训质量、深化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促进职工教育培训效果评估等措施。

最后,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深入推进职工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管理正文: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现状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资金,对于促进企业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等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但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在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时存在以下问题:1.职工教育经费比例低: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比例相对较低,不能满足职工培训的需求。

2.职工教育经费渠道有限: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的职工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导致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难度较大。

3.职工教育经费管理不严格:一些企业在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导致职工教育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比例:企业要合理增加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根据不同的企业规模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立科学合理的职工教育经费预算。

2.扩大职工教育经费渠道:企业要建立多元化的职工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如通过学习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职工培训基金等方式,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的融资能力。

3.严格职工教育经费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建立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等,严格控制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防止职工教育经费的滥用和浪费。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现状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是关键。

现阶段,一些企业在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方面也存在以下问题:1.职工教育培训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方面缺乏全面细致的规划与设计,职工培训的效果不够明显。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

1 引言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工会维护全体职工权益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规范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出台这份有关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意见。

2 经费提出管理
(1)企业应根据国家及行业行政对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按规定办理职工教育经费的收取和存放等手续。

(2)企业应根据规定,定期评估教育经费情况,确定本年度职工教育经费的缴纳规模,并将相关资料交纳财政部门备案。

(3)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立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专用账户,在规定范围内行使“一费到户”的形式,及时到达职工账户,以确保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教育经费。

3 经费使用管理
(1)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培训、调研、社会实践等职工教育活动,通过工会及其他组织,为专业技能、文化素质等职工教育活动提供条件和经费支持。

(2)企业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提供活
动策划方案及费用使用明细,并建立完备的财务报销制度。

(3)企业应月度审计经费使用情况,建立严格的经费使用管理机制,向管理机关报告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按规定接受行政机关审计。

4 总结
近年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职工素质
提高,参加公司行为规范培训的参训人数有效提高,健康体检等专业
活动的开展得到了不断推进,为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管理职工教育经费,企业除了要遵守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还应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把握教育经费的收支,规范教育经费使用,
最大限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二、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一)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企业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二)企业要强化职工教育和培训,突出创新能力和技能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切实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提升职业竞争力。

三、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一)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 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三)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四)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财务制度 职工教育经费

财务制度 职工教育经费

财务制度职工教育经费第一节资金来源及管理一、职工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1. 公司每年将专项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具体额度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确定。

2. 公司每年将按照一定比例划拨利润用于职工教育经费,具体比例由公司管理层决定。

3. 公司可以通过举办内部培训、聘请外部培训机构等方式筹集职工教育经费。

4. 公司还可以结合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争取相应的资金支持用于职工教育经费。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管理的机构,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2.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和战略目标,经过严格审核程序方可使用。

3. 职工教育经费的流转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滥用。

4.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如有违规使用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5.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第二节费用申请与管理一、费用申请流程1. 职工可根据自身需要,提出实际学习、培训或进修的需要,并填写费用申请表格。

2. 职工应在费用申请表格中详细填写申请理由、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并提交给公司教育经费管理机构。

3. 公司教育经费管理机构将对费用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二、费用管理与监督1. 费用申请一旦获得批准,职工应严格按照费用预算进行支出,不得超支或冒用。

2. 费用支出需保存相关票据和发票等凭证,并及时报销到公司财务部门。

3. 公司财务部门将对职工的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费用的有效使用。

4. 公司内部将设立监督机构,对职工费用支出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第三节效益评估与反馈一、效益评估1. 公司应建立职工教育经费的效益评估机制,定期对职工的学习效果和培训成果进行评估。

2. 效益评估应着重考察职工在学习培训中的综合能力提升程度,对公司整体的发展和绩效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6月19日财建〔2006〕317号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标 签】提取与使用管理通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颁布单位】云南省财政局【文 号】云财企﹝2006﹞285号【发文日期】2007-01-24【实施时间】2007-01-2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州市财政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联: 现将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8月10日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建[2006]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人事厅(局)、国防科工委(办)、国资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6.19•【文号】财建[2006]317号•【施行日期】2006.06.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人事厅(局)、国防科工委(办)、国资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联: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2006年6月19日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1)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1)
企业内部非法人分支机构业务、地区等差异较大的, 总部可以授权分支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制订职工教育经费财 务管理制度,报总部按规定程序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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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一) 以上一年度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年 初一次性计算提取。
(二) 以上一年度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逐 月计算提取。
上述计提方式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年度提取比例在 1.5%-8%范围 内确定,且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连续三年(会计年度,下同)出现 赤字或者结余的,管理层应当提请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提高 或者降低提取比例。调整后的比例不得低于 1.5%,可以高 于 8%但不得导致企业出现亏损。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年初结余高于上一年度实际发放职 工工资总额 8%的,当年不得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的,可以暂停提取职工教育 经费,直至净利润为正时再恢复提取,暂停期间的职工教 育经费不再补提。 五、 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当从当期管理费用中 列支,作为应付款管理,严格按制度安排使用,不得挤 占、挪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将提取的职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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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经费上交或者划转。 六、 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委托关联企业,委托院
校或第三方教育机构,鼓励职工个人取得职业培训和学位 学历证书等方式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由此发生的下列费用 从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一) 师资费,指培训师的讲课费、课程开发费、课 件制作费、食宿费、交通费等。培训师为本企业职工的, 企业应当相应建立选拔制度和费用标准,完善培训档案记 录。职工实际承担本企业内部培训任务取得的师资费不计 入职工工资总额。
(二) 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交通费、资 料费。

职工教育经费的问题及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的问题及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范围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该文件同时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因此上述支出不同于规定范围内的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对此不应混淆。

财建[2006]317号同时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另据财税[2006]8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项经费是指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是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准予扣除的项目,随着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执行,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在计税依据、提取比例、扣除限额及结转扣除等方面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上有着差异或新的适用情形,因此,企业在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日常申报中应予以关注与区分。

第一,计税依据上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概念。

新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实行了据实扣除制度,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及账务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及账务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及账务处理展开全文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一、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列支些什么费用呢?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如下:1.上岗和转岗培训;2.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3.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7.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以上是可以开支的范围,那不可以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又有那些呢?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2.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账务处理1、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在建工程(基建人员)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人员)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2、支出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时,取得专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等注:员工参加培训的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发票都可以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不仅仅只可以列支培训费发票。

工会经费工会经费,顾名思义就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经费。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的经费来源如下: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每月缴纳的会费的标准为会员月基本工资的5‰);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用于培训员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的资金支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职工教育经费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企业会计处理中,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职工教育经费的特殊性,其会计处理方式并不明确,导致很多企业在记录和报告职工教育经费时存在混乱和不规范的情况。

部分企业存在职工教育经费使用不透明,审计监督不严格的情况,容易产生经费浪费和滥用的问题。

虽然企业投入了大量经费用于职工教育,但是有些学习资源和知识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益低下的情况。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将围绕规范会计处理流程、加强审计监督和提高留存和利用率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引起企业对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的重视和改进,提升企业人才培养的效率和质量。

【背景介绍】到此结束。

1.2 问题提出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中一个重要的支出项目,对于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职工数量的不断增加和教育费用的不断上涨,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问题日益凸显。

在目前的会计处理中,一些企业存在着信息披露不透明、支出记录不规范、审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也容易导致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在当前的背景下,如何规范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提高经费利用率,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只有加强对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教育权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问题提出】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对现行会计处理流程的规范性、审计监督的有效性以及资金留存和利用率的提高等方面进行研究,旨在为完善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管理提供有力的参考和建议。

通过本研究,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机构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职工教育经费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是职工教育经费,从其概念上讲,是指提取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职工教育单位职工不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集体福利,而且有权接受在职培训和后续教育,这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

根据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的意见》(蔡健[XXXX)的规定,留用的工会经费中,应有一部分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纳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从财务会计角度看,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流动负债其财务核算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进行那么,员工教育基金是否需要提取或实际支付?让我们看看财政部税收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44条:“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一般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成本(成本)中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作为债务管理对员工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提取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教育费用中不超过工资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金额超过限额,将允许结转并在未来纳税年度扣除。

“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允许企业扣除所发生的全部员工教育费用,但只在扣除的时间内做出相应的递延根据上述税收规定,职工教育基金不再计提。

由于是应计收入,应纳税收入的金额将从储蓄中增加,而不是从实际提取的金额中增加。

在我国有一个共同的习惯,即执行后发文件时,以前的文件仅供参考,内容与后发文件重复或冲突。

因此,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规定,我们知道员工教育基金不再提取,而是按照税务条例规定的实际发生额的2.5%的扣除率在税前扣除。

基于以上,我们应该控制日常业务处理中发生的实际金额。

年末,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总额,计算员工教育经费允许扣除额。

超过扣除比例的部分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抵销。

如果未达到扣除比例,将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计算。

职工教育经费包含内容

职工教育经费包含内容

财建{2006]317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
一,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二,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三,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

四,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五,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六,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XXXX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XXXX〕317号)及XXXX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规范职工教育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各单位、各部门职工(干部和工人)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应根据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需要,把为企业培养后备人才与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有机结合。

第四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XXXX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责任制,严守财经纪律,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章职工教育经费来源第五条经费来源1.运输业职工教育经费严格按当年工资支出总额的2%计提(国家或XXXX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全额上缴公司,结合公司和运输业公司(直)属各单位工作实际,按预算管理使用。

2.多元企业、铁路建设指挥部职工教育经费严格按当年工资支出总额的2%计提(国家或XXXX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结合多元企业各单位、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实际,按预算管理使用。

3.新建和引进项目、技术改造、新技术和新设备开发,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直接列入项目概算并审批下达,由公司统一安排,用于该项目的职工培训。

第三章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第六条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范围(一)培训业务费用:1.培训教学过程中的用具、备品、教学实验、实作演练费用;2.专兼职教员兼课津贴;3.师带徒津贴;4.组织培训考试中的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费用;5.岗位练兵、技术表演、技术比赛所产生的相关费用;6.由公司组织的公司内培训和送外培训的培训费。

(二)培训管理费用:1.教学设备设施购置费:用于培训教学的设备设施购置及维修费用。

列固定资产的设备和设施,须由站段(单位)提出计划,分别由公司职工教育处(工人)或人事处(干部)根据公司职工教育工作重点审议并提出建议后报经公司计划统计处、财务处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2.培训教学用图书资料、刊物、音像资料等购置费用;3.培训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会务费、场地租用费、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评审费、稿费等;4.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宣传用品等费用;5.组织编写职工教育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题库、课件等产生的编写开发、组稿、校对、审核等费用;6.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有关教育工作的学习、调研、考察、交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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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各类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承担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我国教育和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和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带动企业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是企业的重要职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科研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着关键作用。

《决定》明确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各类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履行职工教育培训的职责。

(三)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发展权的迫切需要。

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提供职工参加学习和培训的必要保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加速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一)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企业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二)企业要强化职工教育和培训,突出创新能力和技能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切实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提升职业竞争力。

三、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
(一)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
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三)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四)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七)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八)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

(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十)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十一)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

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补充
(一)企业新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岗位技术技能要求、设备操作难度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项目投资中列支技术技能培训费用。

(二)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试制新产品,应按相关规定从项目投入中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重点保证专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需要。

(三)企业工会年度内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中,应有一定部分用于职工教育与培训,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五、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

企业的经营者应确保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二)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职工教育与培训计划合理安排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大型企业集团提取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可与二级单位(或二级法人单位)划分一定的比例分别管理与使用。

(三)鼓励各企业建立职工个人学习与培训帐户制度,采取单位、个人、工会共同向帐户注资方法,支持职工个人学习与培训,并建立学习档案,完整记录职工学习与培训的情况。

(四)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应按照《意见》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实行统筹,由劳动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

六、完善经费提取与使用的监督
(一)企业工会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督促企业履行对职工的培训义务,并依据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条款参与监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企业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分别履行监督企业提取与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职责。

(三)企业应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

(四)各级劳动保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的监督,引导企业落实职工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

(五)充分发挥公众舆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的作用,促进企业按要求承担职工教育与培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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