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知识: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
法律知识: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在现代社会中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虽然未成年人因为驾驶违章、未成年人吸烟等轻微违法行为被处理的案例比较多,但是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也不可忽视。
很多未成年人因为各种原因轻信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信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那么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承担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中国境内,由十四周岁以上但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所犯罪,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承担年龄是从十四周岁以上,但是不能到达十六周岁。
而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
具体来说,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
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未成年人传授相关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
而这也是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
二、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公开惩罚。
在公开惩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尽量避免过于严厉的惩罚措施,而要采取一些适度的惩罚方式,比如社区服务等。
三、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
事实上,很多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他们的心理存在问题。
因此,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可以正确引导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
四、尽量避免将未成年人送往强制教育中心。
事实上,强制教育中心的教育办法和环境都非常严苛,这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身体都是一个极大的折磨。
因此,在采取措施时,我们需要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我们需要采取全方位的措施,从多个角度来进行处理。
最终的目的是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个新的人。
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未成年犯罪行为,我们不能一味地采取宽容的态度,而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地加以惩罚。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下的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我国法律有着相关的规定和制度。
首先,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
这意味着在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下的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十四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对宽松的判决标准,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情况等因素,可以适用缓刑、少年管教所教育、拘役等轻刑或者可以减轻刑罚。
其次,对于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正,我国也有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少年犯教育管教条例》,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少年犯管教机构和教育机构,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管教和教育,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最后,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法律也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特殊程序。
在审判和执行刑罚过程中,法院和相关机构都会特别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确保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教育,一方面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过重的刑事责任,另
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刑法论文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
刑法论文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引言: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如何确定其刑事责任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法律角度1.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界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负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
这种界定主要基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和社会认知能力的考量。
2.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特殊性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在心理、生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因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考虑到其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采取相应的教育和矫治措施。
3.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制裁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的刑事制裁,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法律应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康复措施,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二、心理学角度1. 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包括家庭环境、社会压力、心理问题等。
家庭的不健全、教育方式的不当以及社会的不公平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2. 未成年人心理发展与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在心理发展上还未完全成熟,他们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意识相对较弱。
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当综合考虑其心理发展水平。
3. 心理矫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心理矫治是指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手段,帮助未成年人纠正错误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
心理矫治可以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三、社会学角度1. 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贫困、失业、教育机会不平等等社会问题都会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
2.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干预为了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应加强对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支持和关注。
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社会福利和心理咨询服务,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行为。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法律一方面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对其犯罪行为进行适当的法律处理。
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法律责任的界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以及司法程序等方面,探讨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法律处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未成年人处于心智发展的阶段,对行为后果的认知能力较差;其次,未成年人常常受到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导;第三,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多属于新兴犯罪类型,如网络犯罪、欺凌等。
二、法律责任的界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法律界定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法律认定其无刑事责任能力,即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认定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视犯罪行为的性质轻重而采取教育、矫治措施。
而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性质轻重,可能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界定的未成年人开始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刑事责任年龄有不同规定。
在中国,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这意味着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犯罪行为,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司法程序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司法程序尤为重要。
一般而言,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会由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庭或未成年人审判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要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尽量采取非刑事处罚措施,如教育、矫正、康复等措施,以期使未成年人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中,也需与教育部门、社会工作人员等相关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采取综合性的教育矫治措施,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刑法与未成年人犯罪刑法对未成年犯罪的特殊规定
刑法与未成年人犯罪刑法对未成年犯罪的特殊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未成年犯罪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一系列特殊规定。
本文将探讨刑法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以期达到减少未成年犯罪、教育、改造和保护未成年罪犯的目的。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
而对于14周岁以下的人,一般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并不适用刑法的规定。
对于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法从年龄上给予相应的考量和特殊规定。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者,刑法规定其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即达到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犯罪行为时,应当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者,法律还提供了一定的刑事责任减轻或免除的可能性。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原则刑法还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原则进行了特殊规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未成年犯罪者,在确定刑罚的时候应当考虑到其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因素,给予教育、改造和保护的主导地位。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程序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在刑事诉讼方面也有相应的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采用非公开审判,以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
此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应当安排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且应当由法官、检察官和辩护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五、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改造和保护对于未成年犯罪者,刑法强调了教育、改造和保护的原则。
在量刑时,法院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采取符合其心理发展特点的教育措施,旨在引导和帮助其认识错误、悔过自新,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对社会的伤害。
六、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关怀和帮助除了刑法的特殊规定,社会对于未成年犯罪问题也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关怀和帮助。
家庭、学校、社会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等都应当积极参与未成年犯罪问题的预防、教育和改造工作,为他们提供积极的社会支持和帮助。
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分析
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分析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不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只能依法受到特别的管制、教育和矫正措施。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智力、心理、生理等方面还未发育成熟,法律上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权益。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也会犯罪,涉及刑事责任问题。
本文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适用的条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刑事责任适用的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因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因行为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制、教育和矫正,而不是直接适用刑罚。
二、刑事责任适用的条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适用有一定的条件。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适用刑事责任:一是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二是有犯罪能力,即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三是有犯罪动机或者犯罪目的,并系重大过失犯罪。
其中,第二个条件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适用的核心条件。
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时不具备犯罪能力,则不受刑事责任追究,而是由监护人或者有关机关进行处罚或教育矫正。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数量相对较少,但占比较高。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虽然相对较少,但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对较高,所以在整个犯罪结构中所占比重很高。
二是多种性质的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在犯罪行为上体现出多种性质,如窃盗、故意伤害、盗窃摩托车等。
三是犯罪动机比较单纯。
由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他们的犯罪动机大部分比较单纯,比如为了得到玩具、零食等。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适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教育、矫正措施。
对于犯罪行为轻微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警示教育、社区矫正等措施。
二是强制隔离戒治。
对于犯罪行为较重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在特定场所接受管制和教育的方式进行矫正。
三是适用非刑罚处罚。
对于犯罪行为轻微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非刑罚处罚。
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
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既要保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又要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使其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教育角度和社会观念角度来探讨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
一、法律角度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被认定为未成年人。
根据刑法,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与成年人相比,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法律将更加注重保护和教育的因素。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对其采取了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 适用教育措施: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可以适用教育措施,如送往少年感化教育机构接受教育。
2. 简化刑事程序:对于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将依法简化刑事程序,并可以酌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3. 从轻处罚:对于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教育角度除了法律的规定,教育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可以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1. 重视心理辅导:未成年人犯罪多与心理问题有关,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困惑和问题。
2. 强化法制教育:通过加强法制教育,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的权威和意义,从而增强其法律意识,减少犯罪的可能性。
3.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三、社会观念角度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还需要从社会观念角度进行思考和调整。
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和理解,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1. 避免二次伤害:社会应该避免对未成年人犯罪者的陷害和辱骂,以免进一步伤害他们的心灵。
2. 建立更加宽容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建立一个宽容与理解的环境,让未成年人有机会以正确的姿态重新融入社会,并接受良好的教育。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在现实生活中,少年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对于少年犯罪的惩罚方式也不断被讨论和改进。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刑法的执行,以此减少少年犯罪的发生。
因此,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必须从法律角度和社会角度两方面来简述。
法律角度分析在我国的刑法法律体系中,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追溯到1997年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18岁以下未成年人对于违法行为的责任问题。
其中,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是不承担的;14岁至16岁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应当区分为有限刑事责任和全责任两种情况。
有限刑事责任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属于犯罪行为领域内的轻微错误行为,或是属于很小的犯罪行为。
这些行为的被告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不得超过法定最轻处罚。
如果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是因有精神疾病或者认识能力不足,导致其无法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则应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责任则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符合有限刑事责任的情形,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相比成年人应作出相应的减轻处罚。
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不受有限刑事责任的制约,应追究其完全的刑事责任。
不过,对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通常会在量刑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考虑和减轻。
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求必须有专业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构设置,以确保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审判符合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实践准则。
未成年人是社会最为脆弱和敏感的群体之一。
因此,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以使其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机会。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通常是由于以下原因:1. 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行为受家庭教育所影响。
一些家长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导致过于宠溺孩子,让孩子缺乏自制力。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从重处罚的情形
一、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从重处罚的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属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并且不适用死刑,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从重处罚的情形,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二、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首要措施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负有重要的责任,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形成道德品质的基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不仅仅是家庭的事情,而是关系到国家培养人才的大事。
如果家庭教育不好,导致子女违法犯罪,这不仅是家庭的不幸,而且也是国家的损失。
为了预防子女违法犯罪,在家庭教育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严格要求,防微杜渐。
严格要求子女是爱子女的正确方法,而不能只想到让子女吃好、穿好、玩好,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培养子女的良好品德,培养子女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正如家庭格言中的名人吴玉章所说过的那样:“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我以为最主要的应该是爱和严相结合。
在生活上既要给予子女适当的父母之爱,在政治上又要严格要求他们,特别是要舍得让他们到艰苦的环境中去锻炼,在风雨中成长。
这才是真正的爱。
”当子女出现一些小节问题的时候,不能看成是小事,放任自流,不加教育。
家长应主动多与老师沟通,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是事物发展的一个普遍道理。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都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当发现子女第一次犯错误时,一定要及时抓紧教育,决不能放松,更不能迁就。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2.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
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
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有:
1.共同作案性。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以相同地域为基础,纠合在一起,共同作案。
2.偶发性。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有时甚至表示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
3.野蛮性。
野蛮性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表现特征。
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特点遇事好冲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顾一切的去行动。
4.反复性。
由于未成年人的思想极易受外界条件的影响。
6.模仿性。
未成年人好胜猎奇,对外界事物具有强烈的模仿性。
三、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注意未成年人的身心矛盾,未成年人存在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在生理上迅速发展,他们的活动量非常大,但是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相对
较低,如果在他们的青春期不注重加以引导的话,容易引发青少年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范文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问题不仅是法律界的重点研究课题,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
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发展尚未成熟,对于犯罪行为的认知和判断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认定和处罚,应区别于成年人。
本文将围绕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定义及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在未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犯罪动机多样,往往与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有关;二是犯罪行为具有冲动性,往往缺乏理性思考和判断;三是犯罪后果严重,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三、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的认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为满14周岁。
对于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可以采取教育、训诫、责令家长管教等措施。
对于已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认定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时,应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认知能力、行为动机、行为后果等因素。
四、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的处罚原则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应以教育为主,通过教育引导其认识错误,改正行为;二是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则。
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认知能力等因素,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社会保护与个人发展并重的原则。
在保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
五、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责任存在的挑战与对策(一)存在的挑战1. 认定难: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有限,对其行为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2. 证据难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往往较为薄弱;3. 教育与惩罚的平衡问题:如何既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惩罚,又保证其能够顺利成长。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刑事责任我国《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
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我国刑法的上述规定是符合我国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责任能力的实际状况的。
我国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都处于初中阶段,正在学习中等文化知识,已经接受了超过幼年人的一定程度的文化、法制、道德教育,生理、智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因而具有了分辨和控制大是大非的能力;另一方面,他们在生理、智力、知识方面的发展都还未达到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有的程度,因而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刑法意义上一切行为的能力。
我国刑法要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只对刑法中危害性质明显和危害很严重的行为负刑事责任,而对刑法中的其他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充分考虑和体现了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具备的责任能力的特点,因而是合理的。
从刑罚目的的要求看,这种合理的规定也为刑罚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因为对该年龄段未成年人的重大危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行为人能够理解其危害行为与刑罚之间的联系,其他同年龄段而又往犯罪道路上滑的人也能因此而受到教育和警戒。
广大群众也能对此种定罪处罚予以充分的理解与支持,这样就有助于刑罚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同时,这种规定还兼顾了我国处理未成年人危害行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政策的要求和刑法保护国家与人民重大利益的需要。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罚第17条第2款所标明的严重犯罪行为以外的危害行为的,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一概不能认定为犯罪,不得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还应当指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实施法律限定的严重犯罪以外的刑法中其他危害行为,虽然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不得定罪判刑,但是,根据刑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一)关于封存的对象适用主体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需要注意的是,年龄标准中强调“犯罪时”,说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的是发生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也就是说即使被发现犯罪行为或在判决时已满十八周岁,也应对该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范围即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具体包括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驱逐出境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
(三)对查询的主体、查询的目的进行了限定即为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有关单位对犯罪记录进行查询的,需依据“国家规定”。
该“国家规定”有严格的限定,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不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三、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是怎样的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的人。
由于心智水平和行为能力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和诱导,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应该进行特别规定和限制。
在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有以下规定:一、刑事责任年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即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未成年人犯有严重罪行,如故意杀人、强奸等罪行,或者在14周岁以下犯罪,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二、罪行认定标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根据其心智发育情况和实际情况来认定罪行。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时存在心理障碍、缺乏判断力或者意志不能代表自己等情况,应该从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初犯的未成年人,也应该给予从轻处罚,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
三、司法程序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该尽可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未来。
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应该给予未成年人和家长充分听证和申辩的机会,如果需要进行心理辅导或者教育,应该有专业人士进行指导。
同时,如果未成年人被判刑,也应该考虑到其年龄和心智水平,给予相应的矫治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方面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未来,另一方面也需要对违法行为予以制约和惩罚。
未来,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同时,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公民。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一)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
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
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
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
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
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
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因此,尚未达到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适用死刑。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一、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
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
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二、关于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适用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具体确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应根据案件情况慎重考虑。
(一)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二)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成年人在年满14岁以前和已满14岁不满16岁期间都实施了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已满14岁不满16岁期间实施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将年满14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前后都实施了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把年满16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三、关于对未成年罪犯刑罚的适用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我国现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一、法定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即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年龄为十四岁。
这一规定是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发展为基础,合理地界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起点。
二、触犯罪名未成年人犯罪触犯罪名的界定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法律界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触犯罪名和刑度分别适用的规定:(一)轻罪:如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抢劫等罪名,适用惩罚条例的规定,即对未满十四周岁的人,最高可由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三)严重罪:如抢劫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制猥亵儿童等罪名,适用刑法中的重罪规定,即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人,可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三、刑罚限制我国刑法规定,对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施行特别的刑罚限制。
这种刑罚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死刑和无期徒刑不予适用:无论犯罪性质如何严重,未成年人犯罪不得适用死刑和无期徒刑。
(二)如实供述立功:未成年人犯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社会有重大功勋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可适用缓刑和保外就医:对于能继续上学,参加劳动并有家庭抚养及监护人照顾的未成年人犯罪,可适用缓刑;对于行为严重,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为减少其受到逆反心理的影响,应当适用保外就医。
四、司法保护(一)宣判时的口头告诫:对未成年人犯罪,宣判时对其家庭或监护人进行口头告诫。
(二)适用教育管制和收容教育:未成年人犯罪后,如果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适用教育管制或者收容教育等教育措施进行安置。
(三)适用辅助性措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除刑罚外,还可适用辅助性措施,如限制出入、劳动补偿、道歉赔偿、赔礼道歉等。
总之,我国现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以司法保护为核心,同时也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触犯罪名的界定和刑罚的适用。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利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律上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
法律上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一、什么是未成年犯罪一、什么是未成年犯罪1、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
2、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较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二、女性未成年人犯罪有没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
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除此之外,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1)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
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较高刑,同时存在从宽和从严情节的,会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
2、酌定情节:(1)法律上未做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适用的情节。
(2)具体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犯罪的起因、促成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二、《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犯罪的规定一、《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我国民法典没有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主要规定在《刑法》之中,具体如下:1、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行为责任与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的行为责任与法律责任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未成年人的行为责任与法律责任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是指法定年龄尚未达到成年标准的人,他们在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成熟性和不完全自主性。
本文将探讨未成年人的行为责任与法律责任,解析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地位以及相关法律给予的保护与约束。
一、未成年人的行为责任:未成年人的行为责任是指其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有的责任和义务。
在行为责任方面,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存在一定的差异。
1.1 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分为限制行为能力和完全无行为能力两种情况。
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
1.2 行为责任的约束:虽然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但他们仍然需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出于故意或过失犯罪,其仍然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是指其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在法律责任方面,未成年人的身份和特殊性为其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和限制。
2.1 刑事责任年龄:我国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受到教育改造。
已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但量刑上相对宽大。
2.2 保护责任的落实:法律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有着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在财产、教育、健康等方面享有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在与他人进行民事行为时,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2.3 教育与惩罚的平衡:对于未成年人的错误行为,法律采取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尽管未成年人可能会犯下违法行为,但在法律里,重点关注的是如何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而非严厉惩罚。
结论:未成年人的行为责任与法律责任是中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地位使他们在行为上未能与成年人完全平等,但法律也对他们给予了一定的保护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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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及其责任范围 (1)(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 (1)(二)我国相对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范围 (2)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缺失及分析 (2)(一)我国刑事责任制度立法体系缺陷 (2)1.立法规定较少且较为粗疏 (2)2.立法规定较为零散且未有效衔接 (2)(二)法定处罚措施存在立法缺陷 (3)1.刑罚处罚措施内在规定问题 (3)2.非刑罚处罚措施的自身问题 (3)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完善 (4)(一)健全刑事责任制度立法体系 (4)(二)弥合现有处罚措施不足之处 (4)1.刑罚措施的完善 (4)2.非刑罚措施的完善 (5)参考文献 (6)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内容摘要:当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仅事关家庭,还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由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或者零星散落在各个法律法规、法律解释中,给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都带来了一系列难题。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不断增长导致了研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成了刑法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具有特定的含义。
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相关的理论主要有: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以及对未成年人适用刑罚的从宽处罚与不适用死刑两项基本原则。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即刑事处遇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法律应从刑罚处罚方法和非刑罚处罚方法两方面来完善刑事处遇制度。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缺陷;完善前言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仅事关家庭,还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我国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问题的相关规制尚不完善,这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笔者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及其责任范围作出了详细阐析,并以实际问题为基点,提出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的构建尽绵薄之力。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及其责任范围(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存有诸多立法模式。
概括来讲,主要有如下几种:依据未成年刑事责任在刑法中是否设有专章规定,可将其分为专门规定模式和非专门规定模式,前者是指在刑法中对其设有专章规定,或有独立的专门法律规制,而后者则是指刑法对其相关规制较为分散。
此外,依据刑法中对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是否存有明确性的规制,可将其分为限定模式和非限定模式,前者是指对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存有明确规定,而后者则是指未对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做任何限定的模式。
然而,我国刑法并未就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设置专门规定,其也一直采取分散立法模式。
从少年司法刑事理念的视角分析,该立法模式无疑具有严重的滞后性,它会进一步使我国的少年刑事司法制度限制于普通刑事司法的框架范围内,而无法独立发展。
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宜采用专门规定模式。
该模式的设置一方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和特殊保护,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我国司法实际需要相关实体法规制未成年刑事责任制度的考量。
采取该模式,会使得相关法律规制得到统一,从而增强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
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犯罪起到预防作用的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以列举式的方式对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作出了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该规定,学界存有诸多疑议,主要有罪名说和罪行说两种争论观点。
前者认为,对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只应限定为上述规定的特定的八种严重犯罪,而后者则认为,对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界定应以其行为是否包含了上述规定的八种犯罪行为为标准,也就是说,未成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不论其是何种罪名,只要包含了上述规定的八种犯罪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和司法实践均倾向于罪行说。
例如,2002年7月24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做出《关于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以下简称答复)指出:“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指具体罪名。
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伤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
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的才负刑事责任。
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1笔者认为这是符合我国司法实际的。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缺失及分析(一)我国刑事责任制度立法体系缺陷1.立法规定较少且较为粗疏我国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相关刑法规制极为匮乏,目前只有四条涉及到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且这些条文规定也较为粗疏。
这些条文主要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死刑适用以及累犯、缓刑制度的适用问题作出了简单规定。
立法规制的缺乏无疑会对司法实践操作带来难题。
例如,“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程序监督,对于相对不起诉的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当中起诉的案件占到了 90%以上”。
2这显然与相关立法粗疏规定导致司法适用性欠缺不无关系,这无疑是与有效的解决当事人争议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虽然我国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了有别于成年人的非监禁化、非刑罚化的基本指导思想,但我国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制以有效的预防犯罪,这就使得该思想也仅仅对案件审判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已,并不能有效渗入审判程序。
2.立法规定较为零散且未有效衔接我国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制较为零散,主要散见于《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等法律之中。
立法的不统一势必会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从而损害未1冯卫国:《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范围的立法完善:以渐进性为视角》,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 年第6期。
2张异..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非监禁化—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视角[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2(3):12.成年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作出了规制的条文也并未有效衔接,从而构成一个有效的法律体系。
这些零散规定显然并不具有整体的适用性,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惩治也难发挥作用。
由此可见,制定一部统一的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已是势在必行。
(二)法定处罚措施存在立法缺陷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定处罚措施,我国主要有刑罚措施、非刑罚措施、定罪免刑。
基于定罪免刑规定较为单一的考量,笔者主要就刑罚措施以及非刑罚措施着手,对其立法缺陷进行详细阐析。
1.刑罚处罚措施内在规定问题对于未成年人刑罚处罚措施内在规定问题,究其实质,仍是其刑事责任立法模式问题。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相关刑法规制极为匮乏,目前只有四条涉及到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且这些条文规定也较为粗疏。
此外,一些零散的相关规定,诸如《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等也并未形成有效衔接构成体系。
没有一部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势必会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从而损害未成年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述司法实际显然与我国日益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不相符的。
据统计,“当前我国的未成年人有将近 4 亿的人口总数,而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看,每14-15个犯罪人中就有一名是未成年人。
”3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后果的承担方式问题,大体是刑罚和非刑罚这两种处罚措施。
但我国缺乏刑罚适用的特别规定,统一的标准的缺乏无疑会引发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的诸多问题,从而导致诸多不合理结果。
2.非刑罚处罚措施的自身问题非刑罚处罚措施采取刑罚之外的某些辅助性措施来矫正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能或者不必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我国刑法针对未成年人的非刑罚处罚措施主要有如下几种: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训诫、具结悔过和赔礼道歉;收容教养和管教;强制医疗;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对于我国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相关规制,笔者认为存有以下问题:(1)种类有限对于我国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种类,我国刑法只作出了七种规制,包括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训诫、具结悔过和赔礼道歉;收容教养和管教;强制医疗;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不仅如此,七种规制中大部分不具有司法实践性。
诸如行政处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是受限制的,而行政处分则根本没有适用的余地。
由此可见,丰富我国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种类及其实践适用力是我国完善非刑罚处罚措施的方向之一。
(2)立法规定衔接不当我国非刑罚处罚措施零散规定于《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等法律规制之中,但我国非刑罚处罚措施立法规定衔接明显不当,没有形成完整的立法体系。
各措施处罚力度不一,但其跨度太大,以致于出现断层现象。
这显然使得这些措施缺乏完整的适用性,不能很好地应用于实践,同时,各措施处罚力度的较大差异很容易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司法权威的维护。
3刘永强.监狱行刑社会化简论[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5(3).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完善(一)健全刑事责任制度立法体系对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的选择,学界存有诸多不同的观点。
有学者主张制定一部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典,而有的学者则主张设立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章节,还有学者主张制定相关特别法,诸如《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法》和《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法》。
笔者认为,我国宜采第二种观点,即在刑法典中设立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章节。
首先,该模式是与我国的现实需要相契合的。
当下我国有关未成年犯罪问题的相关规制尚处于完善阶段,制定一部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典尚不能行,暂时在刑法典中设立专章无疑是与我国的现实需要相契合的。
其次,该立法模式使得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统一化,从而构建起体系化的未成年人刑罚制度,这无疑增强了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并能够更好地结合未成年人的自身特殊性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笔者认为,我国刑法还应对未成年人保安处分制度作出规制。
对于该制度的架构,笔者认为,首先要确立处分法定、必要适当、司法审查等适原则;其次则要采取合理的立法模式,笔者认为,刑罚与保安处分并立的二元制的立法模式较我国为宜;最后则要对保安处分制度的内容予以规制,笔者认为,我国宜基于当前未成年人保安处分机制空白的现状,结合成年人的保安处分规定,对保安处分制度作出改造,即将行政性保安处分和其他保安处分分立并统一到司法处分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