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申诉制度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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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学生申诉制度》摘要:申诉原则处理学生申诉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权相分离原则,申诉机构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责受理学生申诉,申诉程序()申诉提出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面申诉申请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建北学学生申诉制(试行)总则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规学生申诉行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华人民共和国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实际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法制识制定制申诉原则处理学生申诉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权相分离原则申诉机构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责受理学生申诉学校成立校申诉委员会由党、政、工、团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学生申诉策机构校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法制安全办公室作学生申诉委员会职能部门责受理学生面申诉或口头申诉其主要职责是宣传、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受理、处理学生校申诉案件;以面形式宣布处理定申诉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定不接到学校处分定日起5工作日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面申诉学生对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作出申诉复定不接到学校复定日起5工作日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诉学生申诉期限提出申诉学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申诉围学生校期发生以下问题可以提出申诉()学生对给予违纪处理不;(二)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没收学生财物强迫学生购买非正规渠道学习或复习和与教学无关东西;(三)教育教学活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与处理不当侵犯学生人身健康、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权;(四)学校或教师私拆学生信件;(五)非定程序随便剥夺学生荣誉称;(六)因对学生进行不公正评价而造成严重;(七)任剥夺学生参加考试权利或受教育权利;(八)违反国招生法规规定侵害学生升学权;(九)学生认其它侵害其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权利受侵害申诉程序()申诉提出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面申诉申请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提出申诉必须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然状况(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代理应写明代理人有关情况)申诉要事实与理由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口头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应当记录申诉人基情况、申诉主要事实、理由、等(二)审受理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申诉材收到申请5日进行审认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合受理条件也应通知申诉人不予以受理并说明理由做记录(三)调听证、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申诉材组成三人以上调组对申诉容进行调、核实并作笔录;、校学生申诉办公室受理申诉案件要深入调基础上取得佐证材然召开学校领导、教师、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听证会进步核实案由作笔录;3、调、听证程笔录或听证材记录由当事人签存入档案、申诉受理办公室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回避由其他成员代受理(四)作出处理定、申诉办公室应当收到申诉定受理三十日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核实基础上作出处理定并以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存档、处理申诉案件如当事人愿可主持调达成协议如要可拟定调双方签调与处理定具有等效力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定要制成处理定由申诉办公室成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不申诉处理定可收到处理定次日起十五日以面形式提出再申诉以次限附原申诉及原处理定3、受理组收到再申诉十五日召开会议并会三十日作出面处理定如逾期作处理或对再处理定不申诉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申诉人可依法提出诉讼如撤回申诉或再申诉可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定前申请撤回其他制由建设北街学法制安全办公室责释规定公布日起施行。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小学学生申诉制度1(1822字)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年12号)精神和徐汇区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学生在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的原则根据依法治校的原则,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如对学校作出的涉及其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变更处理请求和申述理由。
学生提出的申诉应当坚持严肃、认真、诚实的原则,委员会处理申诉案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二、申诉的受理机构1、学校成立以由分管领导、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负责人、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
组长:葛梅琪组员:张丽、吴肖静、周国英、林韵(家委会代表)、孙玉锋(法律顾问)2、“学生申诉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处理、调解学生在校内发生的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及学生之间、学生个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有关争议与纠纷。
3、“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机构设在学校政教处。
三、申诉的受理1、申诉的内容:学生申诉制度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保护的法律的申诉,主要内容如下:(1)学生受教育及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学生有权申诉。
(2)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包括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3)其他权利受侵害的,也可提出申诉。
2、申诉的提出: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于事项发生一周内由学生本人采用书面申诉申请书的形式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申诉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市世界小学学生申诉申请表”,必须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并可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提出申诉的日期,申诉人签名等。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或教育机构建立
的一种机制。
它允许学生在遇到不公正对待、不公平待遇、侵犯权益等问题时,可以
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诉,以得到解决和公正处理。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自我保
护意识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它能够促使学校认真对待学生申诉,并依法、公正地
处理学生的投诉和申诉事项。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权益保障:学生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出申诉,并确保申诉过程中不受到任何歧视
或打压。
2. 申诉程序:学生可以按照学校或教育机构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包括填写申诉表格、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等。
3. 申诉处理: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诉事项进
行调查和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应保护学生的隐私,确保申诉处理的公正性。
4. 结果通知: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及时将申诉处理结果通知学生和其监护人,并解释处
理结果的理由和依据。
通过建立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校和教育机构能够更好地保护学生的权益,解决学生
和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1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公镇中心小学小学在校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二章申诉处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提出的申诉。
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为11—1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干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各职能部门对申诉过程中的审核调查工作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五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受理申诉人的申诉;(二)对学生申诉的问题进行复查;(三)作出处理结论。
第三章申诉处理工作程序第六条申诉处理程序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复查和作出处理结论等环节组成,依次进行。
第七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要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诉理由及要求,直接送达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申诉受理的条件:(一)申诉书必须在规定的申诉期内提出的;(二)申诉书必须由学生本人或代理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三)申诉书必须写明提出申诉的事实或理由及其申诉意见;(四)申诉书必须在规定的申诉期内送达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申诉书后,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审查,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处理:(一)对于符合申诉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登记;(二)对于不符合申诉受理条件的,向申诉人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第十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学生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的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培养学生的自尊、自爱、自信和集体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1。
自愿原则。
凡因故不能按时上学或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
2。
平等原则。
在班主任领导下,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做到不打架、骂人、告状,更不准诽谤别人。
3。
真实原则。
每个同学有权对学校和班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有权向班主任提出申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
二、程序1。
写出书面申诉,内容要求客观、真实,注明时间、地点、当事人、申诉原因和事实经过等。
2。
提交申诉材料。
由于各种原因,对学校或班级的处理有异议,需要申诉者,应该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至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立即转交给学校政教处。
3。
接受处理。
学校政教处在收到申诉后应立即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告知当事人。
如果没有问题,就将结果通知当事人;如果发现有问题,根据具体情节,报告校长批准,给予适当的处分。
小学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如果对学校和班级的处理结果不服,认为是错误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
家长申诉的渠道:一是找校长;二是找学校教导处。
三是找县教委。
四是直接找区教委。
五是直接找市教委。
六是到北京、省、市教委申诉。
七是向人大代表反映。
不管哪种形式的申诉,申诉人都应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
无论什么样的申诉,都应做到一次性提出,不允许再次申诉。
因错漏申诉影响学校工作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4。
必须遵守校纪校规,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5。
必须严格保守国家机密。
6。
不得对外泄露学生申诉的内容。
7。
对故意诬陷和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
对申诉的处理,如果在开会研究前或讨论中,申诉人坚持己见,则当会必须按申诉人的意见办理。
9。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为了维护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时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使其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申诉的内容1、学习上的问题, 2、体育活动中受伤, 3、犯有错误, 4、经济收入问题。
二、申诉的程序1、有正当理由的应向班主任老师反映,也可直接向班主任老师申诉;一、学生申诉范围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时可向老师、班主任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
学生若发现本人或同学有以下行为:( 1)携带、食用管制刀具;( 2)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破坏公物,结伙滋事;( 3)无故旷课,擅自离校;( 4)不做操,不出早晚自习,不遵守考勤制度;( 5)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他人作业,考试舞弊,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 6)不按规定着装,男生留长发、怪发,女生染发、化妆、佩戴首饰;( 7)语言粗鲁,行为野蛮,损害集体利益;( 8)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私自留客,不服从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 9)不按规定参加体育活动,不注意卫生,不按要求搞好环境保护;( 10)打架斗殴、扰乱秩序、侮辱他人人格、影响恶劣等。
学生在课堂上或课间发生意外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如与老师、同学发生矛盾,不能进行打骂,不得任意摆布,更不能寻衅闹事,由班主任处理。
三、申诉的受理与处理1、受理的老师对所管辖的班级申诉认真受理并及时做好记录。
如有弄虚作假,申诉不符合规定,都要追究其责任,学生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每个学期末,学校根据学生申诉的情况,召开全校大会,在会上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予以公开批评或记过处分。
四、申诉的期限凡因个人原因或情况紧急的,必须在接到申诉信两天内给予答复,不得超过十五天。
凡属于违纪的行为必须尽快妥善处理,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耐心说明原因,并立即纠正。
处理情况应填写在《学生申诉登记表》上,并上报学校领导备案。
五、附则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2022年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
2022年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学的教育工作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我校决定在2022年推行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以下是对该制度的总结和反思。
一、制度内容概述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是为了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学生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提出申诉,并得到及时处理和公正评判。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诉范围:涉及学生在学校内的学习、日常生活、卫生等方面的问题。
2. 申诉方式:学生可以选择通过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3. 申诉流程:学生提出申诉后,学校将组成申诉专门工作组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并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
4. 申诉结果:学校将根据申诉内容和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向学生通报。
二、制度实施情况在2022年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学校注重宣传和培训,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我们也加强了教师团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申诉处理能力。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 学生申诉意识薄弱:部分学生对申诉制度的了解不深入,意识不强烈,导致他们在遇到问题时选择忍气吞声,而不是积极使用申诉渠道。
2. 申诉处理及时性不足:由于申诉工作的繁琐和人力资源的有限,部分申诉处理时间较长,导致学生等待时间较长,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
3. 申诉结果公正性不够: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学生的申诉意见未能得到公正评判和及时处理,有时仍然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三、制度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制度的改进:1. 加强申诉意识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家校合作等方式,提高学生对申诉制度的了解和认同,鼓励他们在遇到问题时勇于申诉。
2. 完善申诉处理机制:优化申诉工作流程,增加申诉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培训力度,提高申诉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3. 强化申诉结果的公正性:建立评审机制,加强对申诉案件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申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一、制度原则:师生合作,互相尊重,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二、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
三、学生申诉的形式:校长接待日、班级上报、年级统一受理。
四、申诉程序:(1)学生向本人或他人发出申诉书后,如果认为自己的申诉权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可以提起复议。
(2)学生可根据申诉要求,提交申诉书、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并在申诉书上签名。
(3)学生将申诉书送交学校。
(4)申诉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事实和歪曲原意,不得对学校领导进行人身攻击。
(5)接收学生申诉的组织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决定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学校。
五、申诉的法律效力:(1)有效期为自接到学生申诉之日算起,申诉复议案件不受时效限制。
(2)学校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3)有关单位执行决定如遇阻力,申诉方仍可向教育局学生申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仍不能得到解决,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六、申诉的纪律与责任:(1)申诉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处理学生申诉,不得干扰、阻碍学校对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严禁诬告陷害。
(2)教师不得擅自对学生作出任何处分。
(3)教师不得拒绝或拖延受理学生申诉。
(4)教师对已经确认错误的申诉不予受理。
七、学生申诉处理结果的宣布:(1)根据申诉问题的性质和申诉人所提供的证据、理由等,确认学生申诉是否成立。
(2)决定维持申诉的,由学校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同时抄送申诉人所在学校。
(3)决定变更申诉的,由学校作出书面决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抄送申诉人所在学校。
1。
一般程序(1)当事人因故未参加听证的,由当事人的同事代理。
(2)在一般情况下,听证程序的第一步是确定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
主持人通常由学校校长担任。
(3)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其他人代替听证员时,可以由校长指定听证员。
(4)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并简要介绍听证员。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小学校内建立的一种机制,用于解决学生对于学校教育管理活
动的不满或不公平的情况提出申诉。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公
正与透明。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一般包括以下的要素:
1.申诉范围:明确学生可以申诉的事项,例如对于学校纪律处分、学校教师的不当行
为等。
2.申诉流程:学生提出申诉的具体流程和步骤,例如学生应该向哪位教职员工提出申诉,以及具体的申诉表格或书面材料的要求等。
3.申诉机构:学校内设立专门的申诉机构或相关的管理团体,负责接收、审理、调查
和处理学生的申诉事项。
4.申诉处理程序:学校应制定详细的申诉处理程序,包括对申诉事项的初步调查、证
据收集、听取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陈述等。
5.申诉结果:学校应及时将申诉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并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通过建立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校可以更好地处理学生的申诉事项,保障学生的合法
权益,增强学校的教育管理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和谐关系。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推进依法治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外海中心小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申诉处理组织第四条外海中心小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是学校受理学生申诉的工作组织。
第五条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少先队、级组长等担任。
对于申诉处理结果,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申诉处理委员会有权要求各职能部门对申诉过程中的审核调查工作予以协助和配口O第六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对涉及学生申诉的事项,有权进行查询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申诉处理程序第七条申诉处理程序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和做出处理意见三个环节组成,依次进行。
第八条学生申诉的提出。
学校对学生做出取消学籍、退学处理或者处分决定,应出具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决定书应当包括处理意见和处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要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诉理由及要求,并附上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复印件)。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申诉人的姓名、班级、学号及其它基本情况;(-)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三)提出申诉的日期(即向学校递交申诉的日期)。
从处理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九条申诉受理的条件:(―)申诉方认为学校原决定适用规定错误的;(二)申诉方认为学校原决定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三)申诉方提出学校原决定依据的事实不清或有新的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的;(四)有证据证明做出决定的部门或个人有徇私枉法行为的。
2022年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
2022年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学学生的权益保障工作,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我校决定于2022年开始实施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该制度旨在帮助学生解决他们在学校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让学生有机会表达意见和建议,并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申诉途径1. 学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班主任、年级主任或校长提出申诉。
2.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的申诉邮箱、申诉电话等渠道提出申诉。
二、申诉流程1. 学生提出申诉后,学校将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申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邀请学生本人参与调查过程。
3. 学校将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反馈。
三、申诉范围1. 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例如对学习内容的理解问题、教师教学方法的不合适等。
2. 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例如同学之间的纠纷、体育课受伤等。
四、申诉要求1. 学生应当真实、详细地向学校陈述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2. 学生应当合理、客观地表达自己的要求和意见。
五、申诉保密学校将对学生的申诉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2022年,我校小学学校教研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教研工作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课程改革1.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课程目标和教学要求,提出了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教育的理念。
2. 针对不同年级和学科的特点,进行了课程内容的优化和调整,提高了教学效果。
3. 引入多元化教学资源,丰富了课程内容,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教学方法创新1. 教师通过互动式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提高了教学效果。
2. 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开展了大量的探究性学习活动。
三、素质教育1. 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和社会责任感。
2. 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能力,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初都小学教师、学生申诉制度
青场镇初都小学学生申诉制度为体现依法治校、以人为本的学校教育理念,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进一步端正师德师风,针对学校和教师不当的教育、管理、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德育教育大纲等确定的学生维权范围。
特制定“学生申诉制度”。
一、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权,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尊重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平等的学习权利,不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
二、学生在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中,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发明创造,保护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
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获得资助权”,有依规定获得优秀奖学金和贫困学生助学金的权利。
四、学生有学业成绩和品行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学业成绩评价是对学生的学习水平、知识能力所作的评价,(包括考试成绩和对学习能力、知识结构的评述等)。
品行评价是对学生在学习期间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态度、劳动表现等所作的综合评价。
五、学生在完成规定学业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健康权,保护学生的荣誉权,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七、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
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八、学生对学校和教师做出的某种不当行为不服,认为侵犯其上述某项权利的,可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九、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育环境,也是为了维护学生的权益,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处分。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认为处分失实或者失当的,可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十、学生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申诉人。
十一、申诉学生对学生申诉委员会做出的申诉复查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15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小学校校内申诉制度
一、总则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内申诉制度。
二、申诉的范围和条件1. 申诉范围:(1)对学生学业成绩、考试评定、奖惩措施等方面的申诉;(2)对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3)对学生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意见和建议;(4)对学校管理制度、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等方面的申诉;(5)其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2. 申诉条件:(1)申诉人须为我校学生或学生家长;(2)申诉事项须具有事实依据,不得捏造事实;(3)申诉事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三、申诉程序1. 申诉提出:(1)申诉人向班主任或相关教师提出书面申诉;(2)班主任或相关教师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事项上报学校申诉委员会。
2. 申诉受理:(1)学校申诉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决定受理的,学校申诉委员会应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3)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
3. 申诉处理:(1)学校申诉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2)处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
四、申诉期限1. 申诉人应在发现或得知申诉事项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诉;2. 学校申诉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处理。
五、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申诉人有权要求学校对其申诉事项进行调查;(2)申诉人有权要求学校对其申诉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告知;(3)申诉人有权要求学校对处理结果进行复核。
2. 义务:(1)申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2)申诉人应配合学校进行调查和处理;(3)申诉人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六、附则1. 本校内申诉制度由学校申诉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校内申诉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校内申诉制度的建立,我们希望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申诉渠道,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确保申诉处理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为学生提供专业的申诉服务。
明确申诉处理程序和时限
制定清晰的申诉处理流程和时间表,确保学生在申诉过程中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对待。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申诉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申诉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和协调
加强与学生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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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学校管理规范
学校管理规定对学生申诉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和 要求,规范了学校的管理行为。
学生权益保障
学校管理规定强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要求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
申诉处理程序
学校管理规定明确了学生申诉的处理程序,确保 了学生申诉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05
学生申诉制度实践案例与启 示
案例四:学生因学籍管理问题提出申诉的处理
总结词
规范管理、保障权益
详细描述
某小学学生在转学时,发现自己的学籍信息存在错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在 处理申诉时,及时联系上级教育部门,核实学生学籍信息并予以更正。同时,学 校还加强学籍管理制度的规范和执行,确保每位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06
对完善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的 思考与建议
学生对学校处理决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 日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应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 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送达学生,同时报学校学生申 诉处理委员会。
学生如对院系的复查结论有异议,在接到院系复查结论之日 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受理与调查
加强学生申诉意识的培养
提高学生申诉权利意识
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学生了解自身拥有的申诉权利,提高维 权意识。
小学校学生申诉制度范本
小学校学生申诉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
第三条学生申诉处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学生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法律顾问等组成。
第五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立申诉办公室,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宣传、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申诉处理的实施。
第三章申诉范围第六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以下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三)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评选结果;(四)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处理;(五)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申诉程序第七条学生申诉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学生收到学校处理决定后,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诉人;(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受理申诉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并通知申诉人;(四)申诉人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申诉原则第八条处理学生申诉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处理申诉的过程和结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二)公开原则:申诉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应当保持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三)公平原则:申诉处理应当公平对待每一位申诉学生,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四)公正原则:申诉处理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查明事实真相,分清责任;(五)便利学生申诉原则: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诉途径,减少学生申诉的成本和负担;(六)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原则:负责申诉处理的部门和人员不得参与原处理决定的制定和执行。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为保证我校学生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1、家长投诉的范围及受理方法(1)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受到意外伤害或发生疾病时,家长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2)学生在体育活动和课间活动中,因不遵守纪律或不听指挥造成的伤害,应由带队老师负责调查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3)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其家长应持医院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4)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检查不合格或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条款,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全校通报批评,但没有严重后果的,不得以此为由向学校申请对学生进行处分。
5、一学期内只允许学生书面申诉两次,若超过两次,则记入学生个人档案,每人每学期只能申诉一次。
申诉书包括:申诉人姓名、性别、班级、出生年月、学号、联系电话、父母姓名、家庭住址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不受理申诉。
(1)学生本人要求放弃申诉。
(2)学生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受伤害或患病学生康复后,未经学校同意,又坚持提出申诉的。
(4)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7、学生申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申诉。
(1)申诉内容弄虚作假。
(2)申诉不属于本校管辖范围。
(3)申诉人是法人代表或直接责任人。
(4)申诉内容不是发生事故时间及地点。
(5)无申诉人签字盖章。
8、教师不得泄露学生的申诉信息。
9、不论是否受理申诉,学校都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为了加强对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特成立学生申诉领导小组。
组长:张秋兰成员:黄新明曾令初郭兰英李忠华陈爱群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受理学生申诉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为学生申诉人排忧解难;对提出申诉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对提出申诉的学生进行处理;制定和完善学生申诉工作制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申诉工作制度
小学申诉工作制度1. 目的本工作制度旨在建立一个规范、公正、高效的小学申诉流程,保障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教育质量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2. 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学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
3. 定义- 申诉:指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对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期望得到解决或调整的行为。
- 学生:指在小学就读的未成年人。
- 家长:指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有监护权的成年人。
- 教职员工:指在学校任职的教师和其他员工。
4. 申诉种类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可申诉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教学质量问题- 纪律处分不当- 学校管理不公- 学生权益受损5. 申诉流程5.1 提交申诉申诉人应书面提交申诉材料,包括申诉事由、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行政办公室。
5.2 受理申诉学校行政办公室收到申诉材料后,将立即进行受理,并确保保密性和公正性。
5.3 调查核实学校行政办公室将成立申诉调查组,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采集证据。
调查过程中,申诉人、被申诉方和相关证人有义务配合并提供真实情况和证据。
5.4 处理决定申诉调查组将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详细记录申诉案件的处理过程和决定依据,最终由学校行政领导层做出处理决定。
5.5 通知当事人学校行政办公室将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被申诉方和相关责任人。
5.6 申诉结果评估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满意的,可请求进行结果评估并提出申诉异议。
学校行政办公室将重视评估意见,并根据需要重新核实和处理。
6. 保密和公正原则学校将严格按照保密和公正原则处理申诉案件,保护申诉人和被申诉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申诉流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7. 问责机制对于恶意诬告和滥用申诉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申诉教育学校将通过开展申诉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对申诉工作制度的认知和理解,提高申诉问题的解决能力。
2022年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
2022年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为了保障小学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促进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小学将于2022年正式实行学生申诉制度。
该制度将给学生提供一个申诉渠道,以便他们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担忧,并获得有效解决。
实行学生申诉制度的目的是增加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提高学生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自我管理能力,以及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一、学生申诉的适用范围学生申诉制度适用于小学学生在以下事项上的申诉:1. 对于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不满意和建议。
3. 对于与同学之间的关系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的投诉。
4. 对于学生的个人权益,如受到欺凌、歧视或其他不当对待,或者受到惩罚的异议。
二、学生申诉的程序1. 学生有申诉事项需要处理,应首先向班级管理者或校园辅导员提出。
3. 若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或学校领导无法解决,学生可向教育局或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4. 若申诉未能得到解决,则学生可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
三、学生申诉的注意事项1. 学生在申诉时应提供详细的事实和证据,并尽量提供见证人和证明材料。
2. 学生在申诉时应尊重管理者和老师,不得恶意攻击、人身攻击或进行其它违法行为。
3. 学生在申诉时应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得虚构情况、夸大事实或进行其它不规范行为。
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小学教研工作是小学课程教学质量的保障,它是小学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本文对本校小学教研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以期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一、小学教研工作的成果本小学的教研工作成果丰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小学教研组成员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教研工作,每个教师都参与其中。
2. 教研成果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宣传,为提高小学课程教学质量及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3. 教研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教师间的交流和合作,搭建了一个分享教育理念和探讨教育问题的平台。
1. 教研成果的评价不够科学,评价标准不够客观。
2. 教研工作的引导和协调不到位,对教师的支持和引导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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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诉人和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员是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任课教师。
二、申诉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权,尊重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权利,尊重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发明创造权,尊重学生平等的学习权利;保护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保护学生的个性、特长的权利,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健康权,保护学生的荣誉权,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1、学生对学校和教师做出的各种不当行为不服,可向学生维权岗或学生维权委员会提出申诉。
2、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3、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4、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三、受理申诉的机构
1、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党支部、共青团、德育处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
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书面提出的申诉。
主任:赵强
成员:顾小炜王海根喻霞吴芳吴文来许英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四、申诉的程序:
1、申诉的提出: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书面申诉申请书的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
(1)书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
申诉书中必须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代理的,因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申诉的要求,事实与理由,并可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等。
2、审查受理:
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收到申请书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应通知申诉人不予以受理,并说明理由,做好记录。
3、调查听证
(1)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作好笔录;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申诉受理办公室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回避由其他成员代为受理。
4、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档。
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如当事人自愿,可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如需要,可拟定调解书,双方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诉办公室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制成处理决定书,由申诉办公室成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不服申诉处理决定的,可于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再申诉,以一次为限,附原申诉书及原处理决定书。
受理小组在收到再申诉书十五日内召开会议,并于会后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书。
如逾期未作处理或对再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诉人可依法提出诉讼。
如需撤回申诉或再申诉,可在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