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不能通过的5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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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盖章不能通过的5种情况
1、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2、盖成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不可以。
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3、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不可以
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5、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有效。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可以退回。
6、发票专用章使用的规范
发票的盖章呢有诸多讲究。发票盖章时常见的错误有:
①以盖财务专用章代替盖发票专用章;
②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③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或同时盖新版、旧版发票专用章。
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开具时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盖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对盖章质量也有相应要求,比如说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要很完整的盖在发票上面,不能只盖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