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直复营销与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

论直复营销与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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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直复营销与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

2007年05月31日星期四 2:39 P.M.

20世纪末21世纪初,伴随着建立在20世纪工业文明以制造业大规模生产为英雄背景条件下的营销观念以及建立于这个营销观念基础上的商业模式,已经滞后于甚至有的已经解决不了今天及其未来出现或将要出现的营销困惑,自人类跨入21世纪信息文明的大门后,新营销创新运动就正式拉开了它搏击长空的历史帷幕!固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能极大地推动新营销的进步和发展,而若有的“百花”被嫁接错了地方,“齐放”出来的结果可能就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绚丽多彩,而很有可能是灰然无味而让我们感到茫然、不解甚至步入陷阱。本文就当前人们对直复营销与多层次直销的不解甚至误导,尤其是居心叵测之徒利用直复营销来进行非法传销诈骗,以笔者对多层次直销的感悟而对直复营销、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传销的本质区别进行一家之言的分析和阐述,其目的是让人们正确区分之,从而推动新营销创新运动的真正进步和发展。

一、什么是直复营销(direct marketing)?

世界直销联盟、美国直销协会和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对“无店铺销售”的共同定义是:“不通过零售商的固定店面而从事销售商品及服务给最终消费者的商业活动”。“无店铺销售”一般分为三大类型:直复营销、人员直销和自动销售。所谓“直复营销”即消费者通过非人员的媒体接触商品或服务后,其订货和购买是通过邮电、电话、电脑及其它科技媒体来完成的销售方式,有人也把“直复营销”翻译成“直效行销”;“人员直销”又分二类: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又分二种:正当多层次直销和非法多层次直销(即非法传销)见下图:我们之所以要把“直复营销”划归为“无店铺销售”,是因为“直复营销”公司与消费者交易的本质特征是通过“非人员的媒体来完成交易”,这个交易的行为和过程是:“不是在店铺内”完成的;尽管有时“直复营销”公司的商品是让顾客去零售店铺购买,但是,这个购买行为的实质是顾客去零售店铺购买(某个)商品之前就已经完成了交易的行为,零售店铺只不过是顾客“领取”商品的一个场所(而不是“在零售店铺内进行交易”),这一点很重要。

发展历史:“直复营销”起源于美国,它以1872年蒙哥马利•华儿德创办第一家邮购商店为代表。20~30年代由于连锁店的大力兴起而衰落;80年代以后,又由于信息化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图方便的购物心理而再次兴起。现在“直复营销”几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场经济成熟和发达的国家。

直复营销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来讲,经营它的公司,其公司销售的商品不一定是自己亲自生产;其二,它也有自己或者第三方完备的物流配送系统;其三,它具备高度现代化和信息化的信息处理和交换系统;其四,它建立有庞大的顾客数据库;其五,它建立有完备的“顾客满意服务体系”,但是,这五点特征正当多层次直销商业模式也具有。直复营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均属“无店铺销售”,但直复营销有三个显著区别于正当多层次直销的特征:

■ 消费者接触直复营销公司商品的“桥梁”是非人员的“媒体”,比如直接邮件(邮递品或信函)、国际互联网、购货目录、VCD盘等,并且直复营销公司与消费者商品交易达成的“载体”不是销售人员,而是高科技媒体,比如电脑、电话、电子商务等。由于消费者接触商品和购买商品均没有销售人员出现在消费者的“面前”(注意:即使销售人员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也不是去完成商品销售,而是完成诸如送货、调查等服务工作),所以,就不存在销售人员为了完成商品销售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而不论是商品或者服

务;

■ 直复营销不存在人员相互间的“推荐和被推荐”关系,由于商品的最终交易达成并不需要销售人员去对个体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所以也就没有必要通过人员相互间的激励模式——推荐和被推荐的利益关系去激发销售人员的热情;

■ 直复营销不存对人员的培训会议,就是因为以上二点的存在也就没有必要对销售人员采取培训会议的这种方式来最大限度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销售技能去完成商品销售。

由此可见:直复营销与其它“无店铺销售”的营销方式相区别的关键点是:“在完成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时,是否是销售人员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而并非是一些专家所言的“双向交换信息”等,“双向交换信息”是任何一种营销方式都具备的基本特征,因为没有双方的双向信息交换,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完成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这是难于想象的。正当多层次直销公司比如安利公司,它可以采用直复营销中的某些营销行为,如顾客可以通过安利公司的购货目录接触商品,然后再通过电脑、手机等高科技载体向安利公司定货,最后由安利公司的直销员送货,但我们却不能够认为安利公司的经营模式是直复营销,也就是讲,正当多层次直销中可以有直复营销;但是直复营销中却没有正当多层次直销。

二、什么是正当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

按照世界直销联盟对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描述:正当多层次直销也叫网络营销(network marketing)或者结构营销(structure marketing)或者多层次传销(multilevel direct selling),它们都是一回事。正当多层次直销这种产品分销的营销模式起源于美国,如果从1910年美国当时的7家直销公司在纽约的宾汉顿(Binghamton)成立美国直销协会算起,至今已有90多年了。以下为了讲述方便,正当多层次直销我们简称“直销”。

正当多层次直销这种经营模式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第一个特征:首先“直销”是一种建立在商品分销模式基础上的个人创业模式,这是“直销”最具魅力的地方!在传统的诸多个人创业模式当中,“直销”以它小投入、低风险、(注意)经过努力可能获得高回报的创业模式成为了创业门槛最低的一种个人创业模式。其原因就在于其它的个人创业模式“门槛”相当高!不仅要求创业者具备“有形资本”,比如货币、房产等;而且还要求创业者具备“无形资本”,比如知识、信息、经验等;第三,还要要求创业者克服对创业成功人性中本能的恐惧。这就好比是挡在个人创业者前面的“三座大山”,而一般人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跨越这“三座大山”的,所以,一但有人替其把这“三座大山”搬掉,其个人创业就相对容易得多。

第二个特征:“在完成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时,‘直销’人员与消费者要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说明”。这里我们用“说明”而没有用“销售”二字,是因为“直销”过程中直销人员要说明二种东西:要么销售产品、要么说明直销计划;要么销售产品和说明直销计划同时进行。

第三个特征:必须有培训会议。因为无论是销售产品,还是说明直销计划都是个人创业行为,虽然“三座大山”已搬走,但这只能说明进入个人创业大门的门槛“低”了或者说“容易”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门槛低就等以创业容易,创业容易就等以挣钱容易;相反,门槛“低”恰恰意味着“创业难”,挣钱不容易!这就好比上小学容易,而要大学毕业就难得多。“非法传销”(俗称老鼠会)

公司和“非法传销”人员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告诉人们“门槛低”=“创业易”=“挣钱易”,诱骗人们上当,所以,要使“直销”人员顺利毕业而努力工作就必须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培训和教育质量的高低好坏将直接影响“直销”人员素质的高低好坏,所以,“直销”的培训和教育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四个特征:“直销”人员相互间必须有推荐和被推荐的关系。我在《直销内幕大揭迷(四)——直销管理的世纪难点》一文中讲到:“直销”之所以成为“直销”,就在于直销员必须直接或间接推荐(也叫介绍)其它人成为“新”的直销员,并且直销员相互之间就很自然地形成上和下的关系,目的是为了形成一个属于公司和直销员共同拥有的“顾客消费群”。这个“顾客消费群”按不同的推荐利益主体就很自然形成了区别于其它顾客消费群的“集合”特征。直销员把它叫做部门或小组或网络等,也就是讲假如没有了“推荐和被推荐的关系”,“直销”也就不存在了。

第五个特征:“直销”人员的收入来源于二部分:一是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而计提的报酬;二是教授或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其它直销人员脑力劳动的付出,并通过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其它直销人员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从他(她)的报酬中按事先的约定抽出相应比例的回报。这是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可以讲,“直销”之所以存在半过多世纪,风靡世界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反过来讲,如果“直销”人员的收入,尤其最重要的是第二部分收入没有了,那么,“直销”就会在一夜之间像恐龙一样的灭绝掉。

综合以上特征,我们先给出直销定义:

直销就是直销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把产品或商品或服务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而计提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英文叫“direct selling”。如果直销人员除了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而计提报酬外,还教授或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脑力劳动的付出,并通过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从他(她)的报酬中按事先的约定抽出相应比例的回报,那么,直销就成为了“多层次直销”。

由此我们给出正当多层次直销(简称“直销”)定义的二种描述方法:

从创业角度描述:(正当)多层次直销是直销人员利用直销公司提供的一切设施(电脑管理系统、培训会议等)或者其它公司的培训,建立一个公司与自己共有的永久顾客消费群,并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教授或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其它直销人员,而按事先的约定从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其它直销人员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的计提报酬中抽取相应比例获取脑力劳动收入的一种个人创业机会。

从营销角度描述:(正当)多层次直销是直销人员通过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把商品和服务直接推广或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而计提报酬和教授、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其它直销人员,并通过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其它直销人员把商品和服务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从他(她)的报酬中按事先的约定抽取相应比例而计提脑力劳动付出报酬的一种产品或商品的分销模式。

由此可以看出,“直销”并非是简单的不通过中间商把产品或商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方式。“直销”有三个非常鲜明的特征:一是主要报酬来源于“脑力劳动”付出;二是必须有“培训和教育”;三是必须有“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失去了这三个特征,“直销”立刻就会土崩瓦解!讲到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直复营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在本质上根本是两种性质完全不

同的商业模式!我们不能够因为它们都属于“无店铺销售”而把它们“混为一谈”,就好像我们不能够都把长着翅膀的鸟都说成是“乌鸦一样”。

三、什么是非法传销?

“世界直销联盟”在很早以前就对假借正当多层次直销名目进行商业诈骗

的“非法传销”的定义和行为做出了说明和其辨别特征。由于中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法律和法规,所以,中国对非法传销并没有明确下定义,只是讲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我们可以肯定地讲,中国政府要打击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就是世界直销联盟讲的“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这个“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就是“非法传销”,就是台湾、香港俗称的“老鼠会”。笔者根据近5年在直销业的亲身经历及艰苦卓绝地实践、探索和思考,对中国的“非法传销”给出一个参考定义及其特征来与读者共同探讨:

“非法传销”是以几何倍增法来进行人推荐人的方式,利用正当多层次直销为幌子,并让或诱惑加入者交纳高额费用或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然后从加入者交纳的高额费用(或者从加入者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的货币)中或加入人群的总费用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奖金(或者佣金或者利润等)返还给非法传销员(商)的一种商业经济诈骗行为。

“非法传销”有三大显著特征:

第一个特征:囤货诈钱

非法传销人员为了迅速致富!往往强迫,诱导被推荐(介绍)者买一大批“货”(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或某某<现金>卡,或变相称资料费),其目的是为了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如奖金等)。

第二个特征:挂羊头卖狗肉

非法传销公司或者非法传销人员,往往打着合法培训会议的旗号,用“挂羊头”的方式来卖“狗肉”。它们利用人性的弱点,利用人们想暴富的心理,极力宣扬“迅速致富”的人生道理,为了达到让新人尽快加入的目的,非法传销公司或者非法传销人员往往会自己或者用被推荐(介绍)者“成功”(赚到很多钱)以后,其赚钱中或后过分或炮制的亲身感受、利用长时间有节奏的掌声和口号,甚至用现代声光电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来“故意”营造一种超出“常识”范围的,让人激动的等等场情或场面,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而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如奖金)。

第三个特征:交纳高额入门费

非法传销公司和非法传销人员的“收入”不是来源于把产品/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而计提的合法收入,而是来源于加入者缴纳的各种“高额费用”,所以,为了诈取高额利润,它们就必须要收取加入者的高额费用或强迫其认购上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货物。这是它的“核心”!为了这个“核心”所做的一切包装都是一个“幌子”。因而,你会发现,有的或者非法传销人员传销公司会讲,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公司产品又世界第一,5000块钱不贵,不仅吃了身体好,还能赚钱,多好的事情,买吧!还有的非法传销人员和非法传销公司打着连锁经营等名目繁多的时髦旗号,巧妙应用《孙子兵法》中所讲的兵不厌诈的战略战术,告诉你:要是办一个连锁经营等等的公司至少也得3~5万吧,而这家公司才3000多块,多便宜而且风险又小,又包你赚等等让人心动的计划让你眼花缭乱,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交钱或购物,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

非法传销要么是具备以上其中的一个特征或者二个特征,要么是三个特征同时具备。也就是讲,你只要认准这3点并把它卡死,非法传销就失去了它生存的

土壤和空间,不攻自破!关于非法传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在本质区别,如果读者感兴趣,可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观阅“直销内幕大揭迷”金为忠良系列文章,这里由于不是本文探讨的主题,因而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我们对直复营销、正当多层次直销、非法传销之间的本质区别作一个总结:

它们都属于“无店铺销售”(至于正当多层次直销在中国已经表现出了有店铺销售的特征而与“世界直销联盟”对多层次直销的定义相违背,这里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畴。同样如果读者感兴趣,可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观阅“直销内幕大揭迷”金为忠良系列文章,因而也不再赘述),但是,直复营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在于:“在完成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时,是否是销售人员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与非法传销的本质区别在于:“在完成商品销售时,是否是通过人推荐人的方式并且是向被推荐者收取高额入门费或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

用以上这个本质特征去判定一种经营模式是不是直复营销是很简单的事情,第一,你要看消费者与公司商品接触的“桥梁”是“销售人员”还是“媒体”?如果是“媒体”那么就不会存在销售人员在进行商品销售时要与消费者进行

“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第二,如果这种经营模式属于“无店铺销售”范畴,那么它就是直复营销。

如果是消费者与公司商品接触的“桥梁”是“销售人员”,那么就存在二种可能性:要么是正当多层次直销;要么是非法传销(即“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或“老鼠会”)。如何去区分呢?这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不是“是否存在推荐和被推荐而行成的上和下的关系”,不是“是否存在开会和不开会”,甚至都不是“奖金分配制度”。国家工商管理局对如何判别非法传销讲述了9条标准,不用讲凡是符合这9条标准的就是非法传销,这一点无可置疑。其实“这9条标准”它的核心特征就是“3点”,就是我们上述讲到的:1)、囤货诈钱;2)、挂羊头卖狗肉;3)、交纳高额入门费。就是说,它只要存在“这3点”,300%就是非法传销!但是,提请读者注意:(1)、非法传销不是非要“这3点”同时具备才叫非法传销,它只要具备“这3点”中的任何一点就当属非法传销无疑;(2)、正当多层次直销中也可能存在“非法传销“!关于这一点由于论述的篇幅大,且不是本文讨论的范畴。同样如果读者感兴趣,可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观阅“直销内幕大揭迷”金为忠良系列文章,这里也不再赘述)。

中国美容市场需求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

2017-2021年中国美容市场发展预测及投资咨询报告

▄核心内容提要 【出版日期】2017年4月 【报告编号】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格】纸介版:7000元电子版:7200元纸介+电子:7500元▄报告目录 第一章2014-2016年国际美容市场分析 第一节、国际美容市场的发展 一、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 二、市场规模状况 三、行业布局分析 四、行业销售格局 五、高科技的应用状况 第二节、美国 一、美国美容业的发展概况 二、美国整形美容市场的发展 三、美国医疗美容市场状况

第三节、日本 一、日本美容产业的发展简史 二、日本规范美容市场的经营 三、日本男士美容市场的发展 四、日本美容家电市场态势 五、日本美容新潮流 第四节、韩国 一、韩国美容市场的发展 二、韩国整形医院概况 三、韩国整形美容市场的发展 四、韩国已成为亚洲整形美容的中心 五、韩国牙贴面技术引领牙齿美容潮流 六、韩国美容负面影响不可小觑 第五节、英国 一、英国流行手部整形美容术 二、英国男士美容市场分析 三、英国整形美容市场的发展

第六节、其他国家 一、新加坡美容市场分析 二、俄罗斯美容市场发展状况 三、印度美容市场发展态势 四、巴西整形美容业 第二章2014-2016年中国美容行业分析 第一节、2014-2016年中国美容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一、经济全球化促进我国美容业快速发展 二、国内美容行业发展外部环境分析 三、中国美容行业管理体系状况 四、中国美容行业发展被社会忽视 五、中国美容经济孕育并发展壮大 六、中国美容产业面临新的发展环境 第二节、中国美容行业发展总体分析 一、行业发展态势 二、行业发展特征 三、行业规模状况

分销、营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的魅力之源其实可以简单归结为三点:双赢体制的贯彻、温馨的直销文化和巨大的适应能力。 在部分国家,直销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 单层次直销有实际产品,多劳多得的非金字塔模式,不限制人权、自由,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戴尔模式);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直接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是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与自由的非法模式。 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多层次直销是传销,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多层次直销属违法行为。 传统直销五大缺点 1、产品低价高卖,消费者难以接受。 2、直销商要赚到钱就要不断的推销。 3、必须送货。 4、容易囤货,产生削价竞争。 5、业绩压力。 两大严重问题 1、传统直销是以销售为导向。直销公司要照顾的是直销商,而不是消费者。每一个直销商做直销,目的是为了赚钱。但在直销里,赚到钱的永远只有金字塔中上层的人,下层的人是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的。如果直销商赚不到钱,那就会另谋出路。直销的金字塔是不会从上层开始崩溃的。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下层的直销商难以赚到钱,就会从下层开始崩溃,而上层的直销商就会面临组织萎缩,收入减少,甚至出现崩盘。 2、传统直销顾客续购率不高。 新型直销 直销将回归三个核心,实现两个突破,最后达到一个统一。 一、回归产品核心; 二、回归服务核心; 三、回归教育核心。 一、实现营销模式的突破; 二、实现企业形象的突破。 必须在营销策略上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与规划。 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定义

双轨直销制度的本质

双轨直销制度(Binary Plan)俗称两条腿走路的制度。双轨直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每个经销商只能开发两个销售市场,以A经销商为代表的A市场和以B经销商为代表的B市场。如此发展下去,形成一个销售网络体系;如果该经销商又开发了第三市场C经销商,那么第三市场C经销商只能放在A市场体系或B市场体系中,而不允许放在自己名下;这样一来既扩大了你的薄弱市场,同时又帮助了该市场中相关联的人。 20世纪90年代,随着慕立达、美安、优莎娜等直销公司的崛起,双轨直销制度如风卷残云般迅速占领市场,对以太阳线制度为生存核心的直销公司形成了重大的挑战。双轨直销制度摒弃了传统的“太阳线”级差制度所追求的横向业绩,减少由于过度追求个人业绩而损害下属的利益的做法。让直销不再是一个人的直销,而是一个团队的直销 双轨直销制度有几个明显的特征: 1、双轨直销制度允许个人经营业绩(消费积分)可以无限代累计,只要你途中不放弃,达到一定程度,就可领取奖金。双轨直销制度的奖金比例虽然不高,但是不论高阶、中低阶都可以领到,这样能把市场倍增效益放到最大。 2、双轨直销制度将经营者与消费者结合为一体,纵使你是一位消费者,也可以因为制度而受惠,即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直销结算软件领到奖金,这种消费获利的新模式能激发更多人参与直销。 3、双轨直销制度下,每个人都只有2条直推线,但是每个人都不止有2位朋友,秉持着互助精神,上线可以将人脉不断往下安置,间接帮助能力较弱的人。由于没有第三条线,每个人的组织都是往下扎根,成功的机会比别人大。 4、双轨直销制度打破奖金按照业绩、位阶区分的模式,双轨制中的奖金比例从基层到最高阶都一样。双轨直销制度的最大特色在于奖金收益的多少和组织大小紧密相连,而不是和位阶有关。双轨制中无论是低阶、中阶还是高阶,赚钱机会都是平等的,没有所谓后进入就没有机会赚钱的问题。因此,只要付出就有机会,没有因人而异,并不是先来的人就一定要先成功,后进者只要努力一样可以超越。 5、双轨直销制度下,直销员的业绩压力比较低,只要维持一定的消费额,同时发展2条直推线即可。双轨制下,直销组织由走深向走宽转变,而组织的纵向发展能保证集体越来越稳定。 双轨直销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 双轨直销制度最令人不满的莫过于奖金沉淀比率太高,很多直销商辛辛苦苦地工作,却拿不到相应的奖金。这是由于左右区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双轨直销制度的主要奖项是平衡奖,必须左右区发展平衡,直销商才能获得奖金。但在具体实践中,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绝大多数直销商的左右区发展总是处于不平衡甚至极不平衡状态,这部分直销商拿不到

浅谈中国直销业十大未来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直销业十大未来发展趋势 任何行业的发展与进步都是顺势而为的结果,中国直销业的发展自然也不例外。所谓“顺势而为”,便是扬其长,避其短,在包容鼓励的基础上限制行业的弊端。一个健康理性的社会应该是能够听到不同声音的社会。同样,一个进步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包容的社会,包容事物的弊端,而发展其对于社会经济进步有益的一面。直销业的发展模式对于我们现阶段的经济特点而言,我个人认为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可以解决很多社会深层次的矛盾。 用人用其长,做事取其大,对于直销行业,我们不是对其正面的引导太多,恰恰是过少。因为一些人的急功近利,因为存在失败者,我们的社会便缺少了包容,导致绝大多数人对这一行业产生误解。在我看来,对于这一行业理性地批判是必要的、有益的,但当这种批评变成了无情的打击,就有可能扼杀了这个行业,同时也扼杀了整个社会的包容性。 凡事讲求“先起步,再稳定;先稳定,再发展”,无论你如何精于规划,当你真正开始做事时就会发现:之前你所想到的问题有时并不是问题;之前你所没有想到的问题倒是都成问题了。直销业在中国的发展恰恰就是遵循了这样的规律:“先起步”,自九十年代初,雅芳、安利、仙妮蕾德等等这些直销巨头进入中国以来,政府采取了静观其变、默许待望的方式,让这一新兴营销模式得以在中国开始;“再稳定”,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的出台,先紧后松,稳定大局的思路,让中国直销业平稳过度;“再发展”,接下来便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各企业顺势而为,骑虎不下,群雄逐鹿、百家争鸣的发展阶段。 为了迎接这一美好愿景的到来,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直销人才研究室秉承着“用知识改变直销人才命运,用智慧提升直销人才人生”的研究理念应运而生。下棋讲求看三步者胜一步,看五步者胜三步,在此我们不妨为这场中国直销业的搏弈棋局把把脉,也算是做个天气预报,以便诸位未雨绸缪、料事三分。 1、企业文化与中华文化的融合趋势 “直销”在国人听来,这不是一件正事,但却有可能使自己一夜暴富;而在西方发达国家,百姓知道这的确是一件正事,但却绝不会使自己一夜暴富。我常常感慨,网络业也好,金融业也罢,无论哪行哪业,到了中国总要变一个基调,在国外从事这些炙手可热行业的领军人物,来到国内刚开始都是雄心万丈,到头来折戟沉沙者比比皆是。无论你是国外的新兴行业还是朝阳企业,如果不懂得与五千年传承下来的中国文化相融合,那你就是不懂得把握中国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心理,你就准备好用五千年的时间来打入这个市场吧。 所以说,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直销企业安利、雅芳、仙妮蕾德、日晖、如新、康宝莱、玫琳凯……也许他们在国际市场上并不算领军企业,但在中国市场,他们早已经抢滩占地、先入为主,早已对“中国特色”深喑其道。那么对于未来中国直销市场来说,能够进一步与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一、如何查询正规的直销公司? 登陆: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 二、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区别? 直销企业拿到直销牌照之前和之后,产品未变,奖金制度未变。没拿到牌照之前一直处在传销阴影之中,拿到牌照之后就是直销。 所以有人说,直销是升级版的传销,是合法的传销。还有人说,拿到牌照的就是直销,没有拿到牌照的就不合法,可能就是传销,可能随时会被打击。 三、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

例》,是 否滞后于现实? 大多数已拿牌的直销企业,一直采用多层次(超过三层),团队计酬,并且有较高的入门费。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以上行为都明显违法,也就是说,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几乎所有的拿牌直销公司都在违规经营。 四、直销税收 1、直销企业的相关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2、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没有这项制度,直销企业和直销员有大规模有组织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嫌疑,如果金额巨大,不仅面临经济处罚还要面临刑事责任,后果极其严重。 ***************************************************

**************************** 看到以上内容,您是否蒙了?到底如何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有没有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企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严格按照税务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些企业就可以视为合法的直销公司,反之,这些企业肯定是违法企业。 本人总结这么一句话:事情合法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逃税偷税漏税;事情不合法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传销。 换一句话就是,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起码减少了一个被处罚的理由,多了一层保护。不给国家纳税,不给国家做贡献,国家凭啥保护你。 正规的直销公司,肯定不会冒如此巨大的法律风险,他们肯定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只有居心叵测的公司,才不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又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企业高层的内心其实极其恐惧,因为随时会被扣上公开大规模有组织偷税漏税逃税或者非法非法传销的帽子。

直销企业文化条精髓

1、塑造出企业文化的一以贯之的要素,许多都是在初期形成的。在发展初期,公司还在风险颇高的阶段,所以企业会甄选具有高度冒险性格而又变通能力强的人。企业在财务、制造、信息技术等方面,当然会延聘专业人士负责,如果聘用了好的人员,他们在有所作为后,会带进更多的优秀的人才。 企业从一开始就以非常务实的方式动作。企业常问:“完成这件事情最有效率的方式是什么?”如此一来,企业杜绝了所有产生官僚体制的可能性,这种作法出提供了学习的机会。把产品卖给大企业与卖给一般消费者,是截然不同的事。所以企业聘用了曾经对大企业进行销售的销售人员,其他的销售人员则专门负责销售给联邦政府、州政府、教育机构、小公司或一般消费者。这一切都源自于“消除中间人”的基本设想。 2、在一次产品展中,企业领悟到产品功能和上市时间的重要性。企业自己都还没搞清楚,就已成为众人的焦点,这全是因为企业做出创新的产品,一举在竞争中拔得头筹,在某领域占领了强势的品牌。 3、库存流通不仅是致胜的策略,更是必要措施,它有助于抵抗原料的快速贬值,而且现金需求较少,风险较低。 4、不管在哪一个产业,都应该及早找出潜在的问题,然后尽快修正;另外,在发展的过程中尽早让顾客参与,他们会是你们最棒的意见小组。不但要尽早倾听他们的意见,而且要仔细听。 5、和竞争对手比较起来,5%的获利其实偏低。但他们的成长率不及企业。企业觉得,在发展过程的

那个阶段,企业比较需要的是一个成长策略,而非一个扩大利润的策略。 6、一旦现金重新上轨道之后,便可以赚进利润,重新加速成长的脚步。因此,企业公司新的营运顺序不再是“成长,成长,再成长”,取而代之的是“资金流通,获利性,成长”,依次发展。一旦建立起明确的制度与评量方式,就能够一眼看出哪一个项目营运不佳,进而视情况需要来改变策略。要推动利润和亏损的管理。要求每个营业单位都提出详细的损益表后,企业才明白,事实和数据在管理复杂业务方面具有非凡的价值。壮大成熟的企业公司,成为一家非常重视数据和损益表的公司,而数据和损益表,可说是企业进行所有事情的核心。 7、能从错误中重振旗鼓,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就是沟通。与员工之间,与高层之间,这是战略者的睿智所选。 8、事情平顺时,没有人会思考:是什么方式让企业成功的?为什么会成功?而想要整理出成功事件的因果关系,比分析出失败的原因来得困难。但企业必须做到,才能跻身行业获利最高的公司之列。 9、企业以损益表为前提,与其他企业合作,对公司的营业结构做一番细分;依照这项分析,发展出一套评定的公式,判断业务项目的表现,并且加以比较,确认发展潜能,锁定可获利的重点,使之加速成长。一待确定了哪些部分表现不佳,便会在得到足够信息之后,判断该如何改进;如果确定无法改善,便评估是否要降低亏损,予以裁除。如同其他许多公司一样,企业依照功能来组织公司,分成产品发展、融资、市场行销与产品制造等功能。但企业这个功能性的组织,其成长已经远超过先前自设的功能范围,而各项功能已经自行其事了。随着企业的长大,渐

传销、直销及三级分销法律辨析

传销、直销以及三级分销 一、概念 1、直销 (1)定义:《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2)设立条件:《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2、传销 (1)定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表现形式:《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及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中国直销市场的发展趋势7

中国直销市场的发展趋势DOC7 感谢,专门感谢主办单位能给我如此一个机会,跟大伙儿分孚一下有关直销的 咨询题。因为刚才我们上面一位演讲者所讲的电子的营销,那是e 时代营销的传信方 式,我现在要讲的跟那个会有专门大的不同,而且会有专门多的争议。假如坦白地讲, 也可能是一个比较敏锐的话题,然而在中国加入WTO 之后,我想敏锐的话题也是应该 到了来讨论那个咨询题的时候了。我想第一请大伙儿看一下,我们今天所讲的直销到 底是什幺?可能在座的专门多人,你能够上网上去搜索的话,有专门多所谓的各种各 样的直销,我现在把直销分成三个大类,一个确实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厂家的直销,这 种直销也确实是讲,你工厂制造产品,向消费者或者是用户直截了当销售,我们通常 把它叫做厂家的直销。 第二叫媒体的直销。比如讲讲电视的、电话的、电子商务的、报纸的、杂志的, 确实是利用各种各样的媒体来进行销售的如此一种直截了当销售方式,因为你不需要 去店铺,你不需要去找它,你只需要跟他联络上,你就能够买东西。这种直销,我把 它叫做媒体直销,在国外,这种直销, 第三,我想谈一下叫做人员直销, 了当通过人员向顾客进行销售的活动。 要来讨论,有关人员的直销。因为在中 国,现在那个咨询题,实际上还在争议,关于 人员的直销,我想第一给大伙儿一个数据,今天我们所讲的直销,在全世界每年制造 的销售额是850亿美元,到现在为止,全世界大致差不多有100多个国家有直销业的 进展。在全球,参与直销业的销售人员4000万,世界有如此的一个组织叫做世界直 销协会联盟,现在拥有的会员数差不多到了 60多个,还在连续进展。那个月的28号 到30号,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就会在香港召开年会,来讨论直销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的策略咨询题。我给大伙儿如此一个数据,是想要讲明,直销关于全世界的市场运作 来讲,它是一个正规的方式,或者讲尽管它不是一个主流的方式,然而至少它在世界 营销如此一个市场上,它占有一定的份额,而且它的增长,是一个稳步增长的。有一 个现象专门有意思,关于直销业的营业额的增长的幅度,它跟经济的景气是有一个反 向的关系。什幺意思呢?确实是在经济越不景气的情形下,直销可能会越保持增长, 也确实是讲,它可不能随着经济的不景气下跌。有些人讲,可能那个行业关于经济的 不景气,有一种抵御的做法。我想跟大伙儿讲明一下,到底我们现在所讲的直销是什 幺,今天我在我来的时候,我们差不多有一个于先生跟大伙儿讲了保险,直销在销售 方式上,跟保险有专门相似的特点,确实是它是人对人的销售。 第二个,直销有一个专门的市场行销打算。我想这是直销可能在市场营销理论当 中,假如直关于市场营销理论有奉献的话,直销的市场行销打算,是它奉献的核心。 这种打算它的特点在于事实上它不仅仅依靠人对人的单纯的销售方式,它同时还会使 销售人员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培养自己的团队,能够形成一个销售组织。在这一点 也叫做直付营销。 所谓的人员直销,也确实是不通过店铺,直截 事实上,今天我们所讨论的直销,更多的我是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一、传销定义的演变 传销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哈弗大学数学系的两个学生,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他们天才的把数学倍增原理用到营销上,并获得了惊人的效果,在美国这种行销模式就叫做传销,在日本和台湾叫做行销,在其他地区叫做直销.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自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顺风跟进,他们打着传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到传销队伍中来。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没有挣到什么钱,到最后反而血本无归,有的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直销模式的利与弊

3.2 直销案例分析 直销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企业将会蓬勃发展;用得不好,企业可能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下面通过安利和东星公司的案例分析,来讨论直销的利与弊。 案例一:安利1992年进驻中国,采用的销售模式是直销。其直销的做法是:店铺+推销员。“店铺销售+雇佣推销员”,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经营模式产生了“1+1>2”的市场效应。2002年,安利(中国)营业额猛增到50多亿元,旗下的纽崔莱营养保健食品更是创下了全国销量第一的神话。安利的的销售渠道是:厂家——店铺——销售代表——消费者。为了鼓励推销员,还实行扣人心炫的世袭奖金,只要业绩能够符合公司的规定,安利公司为了鼓励推销员特发其下线的销售额4%的奖金作为酬劳,并且这项奖金将永久存在,并可由子孙继承。安利的直销网络,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有很多节点,并快速无限的延伸出去,在中国获得巨大成功。实行直销的安利,以顾客的需求为中心,企业的直销员直接与消费者接触,便于对消费者及市场的调查了解,可以降低企业市场调查的费用,从而使产品的成本降低,在同类产品的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同时顾客对产品的反馈信息能快速传达到安利公司,为安利公司改进产品提供了宝贵的意见。从某种程度上说,安利公司是进驻中国并采用直销模式的成功典范。下表是安利历年的销售额: 3.3 直销的优点 由安利公司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安利中国自1995年以来,除了个别年份以外,销售额保持稳定增长。在2008年,当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购买力普遍下降,各企业业绩大幅下降时,安利中国的销售额却从2007年的138亿增长到2008年的176亿,这与安利中国所采取的营销方式是分不开的,这表明安利公司的直销方式是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有许多值得学习的优点的,为许多销售不畅的企业提供了借鉴。 ①从企业的角度出发,通过安利公司的案例及各直销企业与传统企业的营销方式对比,总结出直销的优点主要包括: (1)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直销企业的营销渠道是:制造商—直销商—消费者,免去了中间商的层层加价,多次倒手,多次搬运等环节,有利于降低售价,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使直销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2)信息反馈迅速,有利于改进产品和服务,还可以降低市场调查的费用。正是由于直销的特点,直销渠道很短,直销厂家的营销人员可以更直接、更迅速地从消费者那里得到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于企业根据自身的状况和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开发出更加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同时也避免了花大量时间、人力、财力去做市场调查,大大节省了企业的市场调研费用。 (3)宣传效果好,且广告费用低。直销企业主要通过口碑宣传使消费者认识了解产品,这样就大大降低了企业在广告宣传方面的费用。在直销过程中,每位营销人员都可以被视之为“活体广告”,比起其他形式的广告更加具有鲜明性和吸引力,并能随时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4)返款迅速,加快了企业的资金周转。传统营销方式中,厂商把产品卖给中间商,通常都是赊销,支付期限短则一个月,长则可能三个月、半年甚至更久,很多厂商正是由于资金周转不灵而倒闭的。而直销是厂商直接面对消费者,采用的支付方式通常都是现金支付,几乎不会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从而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加速了商品的流通速度,降低了企业的生存危机,能为企业创造出更多的利润。 (5)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营销人员大都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丰富的营销实践经验,所以,在产品营销过程中,无论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都比较到位。 ②直销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营销方式,在给企业带来诸多利益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许多

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很多消费者都会困惑与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区别,甚至有的将三者混为一谈。下面笔者就概括性的介绍下三者的定义、特征、区别及案例。 一、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定义: 什么是网络直销? 网络直销是指生产厂家借助联机网络、计算机通信和数字交互式媒体且不通过其他中间商,将网络技术的特点和直销的优势巧妙地结合起来进行商品销售,直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系列市场行为。开展网络直销有三种主要方式:直销企业建立网站直接网络派送和电子直邮营销。 什么是直销? 所谓直销即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网络直销、直销、传销三者的特征: 网络直销的特征: 网络直销没有营销中间商,商品直接从生产者转移给消费者或使用者。网上直销有订货,支付和配送三个功能,它一般适用于大型商品及生产资料的交易。 直销的特征: 1、服务个性化。由于直销产品比较特殊化、个性很强,需直销人员讲解、演示、试用,所以要求直销人员根据产品和消费者的要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2、就业简易化。直销人员的就业门坎较低,它需要付出的是少量的金钱和时间,而且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省略了很多成本。具有推销能力都有机会成为一名直销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直销的本质和培训系统的秘密

直销(即多层次直销)起源于美国,如果从1910 年美国当时的7 家直销公司在纽约的宾汉顿(Binghamton )成立美国直销协会算起,那么至今已有90 多年了。1945 年美国加州心理学家威廉·卡斯伯瑞(William Casselberry )和推销员李·麦亭杰尔(Lee Mytinger )为美国纽崔莱营养食品公司设计了一套特殊的奖金分配制度(后进行了多次改进),为此直销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尽管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蓬勃发展,其间尤其为美国安利公司(Amway )为典型代表。到今天,这个直销制度的原理在世界上90 多个国家和地区应用,尽管这些国家的直销公司其奖金分配制度五花八门,但它们的“原理”却都是一样的。- - 那么直销业在中国会不会蓬勃发展,当然会而且一定会,因为它符合人性。但是今天的时代已经完全表现出跟过去不一样的特征,我非常清楚地知道∶商品 / 产品分销(包括零售)领域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巨变!这场巨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建立在 20 世纪工业化为背景基础之上的商品 / 产品分销(包括零售)的营销观念及其模式,由于信息化、网络化和人性化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已经不适应或者滞后于当今以及未来消费者需要和欲望空前而巨大的变化,所造成的结果是商品 / 产品分销(包括零售)过去旧有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将被历史的铁锤彻底打得粉碎,而以满足已经发生了巨大而空前变化了的消费者需要和欲望的新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将在 21 世纪诞生,全球的分销服务领域处于巨大变革与创新的“春秋战国时代”!直销业亦然!故明知且能迅速适应之变化而创新必为智者,也为终极赢者。- - - 一个企业、一个组织、一个团队、一个系统生死与存亡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最关键、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是什么?一个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他观念、思想的伟大,或者讲是因为他“灵魂”的伟大!一个企业最终的成功,其首先不是因为这个企业资本多么雄厚、设施多么先进、企业多么庞大,而是由于这个企业“无形”的东西,即企业的观念和思考方式决定其成功,这个观念和思考方式往往就是企业领袖个人价值观在企业文化中的具体表现。- - 直销企业的成功其首先就是直销企业领袖个人观念的成功,安利即如此;全球最大的直销人员网络耶格网络,也称耶格系统之所以成功,就是其创史人 Dexter Yager 先生观念的成功,亦如此。安利公司认为∶直销的本质是“推销产品”,直销公司通过研发和生产高品质的产品,交给直销商,直销商通过自建直销员网络的方式来协助公司把产品推销出去,然后直销公司按照网络推销额的多少,按原来制定好的奖金分配原则来给直销商发奖金。其实不仅是安利,全世界的直销公司几乎都是这样认为的。- - 这种“推销产品”的观念来缘于美国 20 世纪 20~30 年代的营销理论, 50 年代末安利公司

中国直销业十大未来发展趋势-罗麦洪洪

浅谈中国直销业十大未来发展趋势-罗麦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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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直销业十大未来发展趋势 任何行业的发展与进步都是顺势而为的结果,中国直销业的发展自然也不例外。所谓“顺势而为”,便是扬其长,避其短,在包容鼓励的基础上限制行业的弊端。一个健康理性的社会应该是能够听到不同声音的社会。同样,一个进步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包容的社会,包容事物的弊端,而发展其对于社会经济进步有益的一面。直销业的发展模式对于我们现阶段的经济特点而言,我个人认为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可以解决很多社会深层次的矛盾。 用人用其长,做事取其大,对于直销行业,我们不是对其正面的引导太多,恰恰是过少。因为一些人的急功近利,因为存在失败者,我们的社会便缺少了包容,导致绝大多数人对这一行业产生误解。在我看来,对于这一行业理性地批判是必要的、有益的,但当这种批评变成了无情的打击,就有可能扼杀了这个行业,同时也扼杀了整个社会的包容性。 凡事讲求“先起步,再稳定;先稳定,再发展”,无论你如何精于规划,当你真正开始做事时就会发现:之前你所想到的问题有时并不是问题;之前你所没有想到的问题倒是都成问题了。直销业在中国的发展恰恰就是遵循了这样的规律:“先起步”,自九十年代初,雅芳、安利、仙妮蕾德等等这些直销巨头进入中国以来,政府采取了静观其变、默许待望的方式,让这一新兴营销模式得以在中国开始;“再稳定”,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的出台,先紧后松,稳定大局的思路,让中国直销业平稳过度;“再发展”,接下来便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各企业顺势而为,骑虎不下,群雄逐鹿、百家争鸣的发展阶段。 为了迎接这一美好愿景的到来,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直销人才研究室秉承着“用知识改变直销人才命运,用智慧提升直销人才人生”的研究理念应运而生。下棋讲求看三步者胜一步,看五步者胜三步,在此我们不妨为这场中国直销业的搏弈棋局把把脉,也算是做个天气预报,以便诸位未雨绸缪、料事三分。 1、企业文化与中华文化的融合趋势 “直销”在国人听来,这不是一件正事,但却有可能使自己一夜暴富;而在西方发达国家,百姓知道这的确是一件正事,但却绝不会使自己一夜暴富。我常常感慨,网络业也好,金融业也罢,无论哪行哪业,到了中国总要变一个基调,在国外从事这些炙手可热行业的领军人物,来到国内刚开始都是雄心万丈,到头来折戟沉沙者比比皆是。无论你是国外的新兴行业还是朝阳企业,如果不懂得与五千年传承下来的中国文化相融合,那你就是不懂得把握中国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心理,你就准备好用五千年的时间来打入这个市场吧。 所以说,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直销企业安利、雅芳、仙妮蕾德、日晖、如新、康宝莱、玫琳凯……也许他们在国际市场上并不算领军企业,但在中国市场,他们早已经抢滩占地、

论直复营销与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

论直复营销与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 2007年05月31日星期四 2:39 P.M. 20世纪末21世纪初,伴随着建立在20世纪工业文明以制造业大规模生产为英雄背景条件下的营销观念以及建立于这个营销观念基础上的商业模式,已经滞后于甚至有的已经解决不了今天及其未来出现或将要出现的营销困惑,自人类跨入21世纪信息文明的大门后,新营销创新运动就正式拉开了它搏击长空的历史帷幕!固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能极大地推动新营销的进步和发展,而若有的“百花”被嫁接错了地方,“齐放”出来的结果可能就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绚丽多彩,而很有可能是灰然无味而让我们感到茫然、不解甚至步入陷阱。本文就当前人们对直复营销与多层次直销的不解甚至误导,尤其是居心叵测之徒利用直复营销来进行非法传销诈骗,以笔者对多层次直销的感悟而对直复营销、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传销的本质区别进行一家之言的分析和阐述,其目的是让人们正确区分之,从而推动新营销创新运动的真正进步和发展。 一、什么是直复营销(direct marketing)? 世界直销联盟、美国直销协会和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对“无店铺销售”的共同定义是:“不通过零售商的固定店面而从事销售商品及服务给最终消费者的商业活动”。“无店铺销售”一般分为三大类型:直复营销、人员直销和自动销售。所谓“直复营销”即消费者通过非人员的媒体接触商品或服务后,其订货和购买是通过邮电、电话、电脑及其它科技媒体来完成的销售方式,有人也把“直复营销”翻译成“直效行销”;“人员直销”又分二类: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又分二种:正当多层次直销和非法多层次直销(即非法传销)见下图:我们之所以要把“直复营销”划归为“无店铺销售”,是因为“直复营销”公司与消费者交易的本质特征是通过“非人员的媒体来完成交易”,这个交易的行为和过程是:“不是在店铺内”完成的;尽管有时“直复营销”公司的商品是让顾客去零售店铺购买,但是,这个购买行为的实质是顾客去零售店铺购买(某个)商品之前就已经完成了交易的行为,零售店铺只不过是顾客“领取”商品的一个场所(而不是“在零售店铺内进行交易”),这一点很重要。 发展历史:“直复营销”起源于美国,它以1872年蒙哥马利•华儿德创办第一家邮购商店为代表。20~30年代由于连锁店的大力兴起而衰落;80年代以后,又由于信息化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图方便的购物心理而再次兴起。现在“直复营销”几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场经济成熟和发达的国家。 直复营销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来讲,经营它的公司,其公司销售的商品不一定是自己亲自生产;其二,它也有自己或者第三方完备的物流配送系统;其三,它具备高度现代化和信息化的信息处理和交换系统;其四,它建立有庞大的顾客数据库;其五,它建立有完备的“顾客满意服务体系”,但是,这五点特征正当多层次直销商业模式也具有。直复营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均属“无店铺销售”,但直复营销有三个显著区别于正当多层次直销的特征: ■ 消费者接触直复营销公司商品的“桥梁”是非人员的“媒体”,比如直接邮件(邮递品或信函)、国际互联网、购货目录、VCD盘等,并且直复营销公司与消费者商品交易达成的“载体”不是销售人员,而是高科技媒体,比如电脑、电话、电子商务等。由于消费者接触商品和购买商品均没有销售人员出现在消费者的“面前”(注意:即使销售人员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也不是去完成商品销售,而是完成诸如送货、调查等服务工作),所以,就不存在销售人员为了完成商品销售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而不论是商品或者服

直销、传销与网络营销

直销、传销与网络营销 说起直销,人们肯定会说,不就是从工厂生产产品然后直接卖给消费者吗,这句话非常正确。然而直销在演变中也发展出几种形式,一种是工厂自己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另一种是工厂把产品给业务员,让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第二种形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之后,以后就不会在发生任何关系;另一种就是业务员不仅把产品卖给你,而且把你发展成业务员,你作为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消费者则变为业务员。这样一种通过把商品卖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变为业务员的一种商业模式就是传销也可以成为网络营销。 说起传销,大家肯定会毛骨悚然。对传销太可怕了,传销有各种形式,比如这个业务员把产品卖给消费者,消费者不仅得花钱买产品,而且还得成为业务员,这个业务员再把产品卖给其他消费者,如果这个业务员想要赚钱的话,就得在前一个业务员卖给他的产品价格的基础上把价格抬高。当每经过一个业务员把商品卖出去后,商品的价格都会相应增加,当商品的价格远远大于商品的实际价值时,那么肯定有消费者不愿意买,业务员要赚钱就有可能做出一些强买强卖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包括:骗消费者到业务员的住所,消费者不买就不给饭吃,或者是辱骂、殴打消费者。而且发展出来的业务员就跟之前的业务员是同行了,同行之间肯定交流比较密切,慢慢他们会形成一个团体,如果关系跟密切的话形成组织,包括上级领导,下级领导,下级业务员等等,这样的一个组织我们成为传销组织。 传销组织在卖产品并且发展业务员的时候,为了想方设法让消费者成为业务员,会用各种手段,包括对消费进行思想灌输,恐吓,打骂,性贿赂,建立友谊等来让消费者加入传销行业。给消费者配一个男师傅和一个女师傅,每天不断的给消费者聊天,聊行业,或者让消费者跟女师傅发生关系。被骗入到传销组织的人,还会享受到传销组织的特殊照顾,那就是除了上厕所他们不能代替你之外,其他一切,你都不必做,你可以让他们来为你做,比如你要喝水,要让别人给你倒水,把杯子拿给你。一般消费者如果被骗入传销组织,操作良好纪律严明的传销组织都会在来到传销第21天之后把你送走,如果消费者在这期间觉得这个组织能给他带来金钱、人脉、能力、安全感就有可能加入传销组织。有的操作不正当的传销组织,会一直把消费者关起来,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当然每一个被骗入传销组织的人,都会失去人身自由。 加入传销的消费者,就已经是业务员了,作为业务员,传销组织会给他各种利益,并且留住他,让他呆下去。

2020年整理《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解读.doc

《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解读 【按】XXXX年,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使我们规范直销行为和禁止传销行为有了明确的法规依据。为了让大家更好地掌握两《条例》,法制处对两《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较为通俗的解读,以便于大家进行学习。当然,以下内容并未详述两《条例》的全部内容,并能不代替对《条例》的学习。另外,由于时间仓促,《解读》或许并不完整;同时,《解读》纯属个人对法规的理解,见解或许有失偏颇,望见谅。 一、何种行为属于直销? 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就是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根据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条例》则把他们称为直销员。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二、何谓传销?传销都有哪些表现形式? 参照近年来国务院打击传销的一系列文件,结合近年来的执法实践,《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作出了界定,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任何行为都属于传销。同时,为了便于理解,条例还列举了传销的三种表现形式,即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以及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 三、直销与传销或变相传销的区别 新出台的两《条例》首次区分“直销”与“传销”,简单地说,传销或变相传销与目前的直销概念有三大区别:首先,传销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其次,传销通过多个“上线人员”与“下线人员”之间的网络结构进行;最后,传销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知识测试

美乐家直销知识测试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 一、选择题:(10题,每题5分) 1.中国直销法规允许进行_________层次直销。 A、单 B、 多 2.公司将按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按月为其计算并发放销售报酬,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_______。 A. 20% B. 30% C. 50% 3.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直销员的有:________ A、全日制在校学生; B、教师;医务人员; C、外资公司职员 D、境外人员; E、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4.美乐家获批直销经营许可的是哪几个城市? ________ A、北京 上海 海南 贵州 昆明 杭州 C、 成都 厦门 广州 昆明 上海 杭州 B、上海 天津 沈阳 重庆 福州 广州 D、 西安 福州 郑州 长春 上海 南京 5.直销员的编号记录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失效,如想重新办理,都必须在原来记录过期_______个月后方可进行。 A. 2 B. 3 C. 6 6.凡在美乐家购物______天内可享有『购物保障』: A、 15 C、 45 B、 30 D、 60 7.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以下哪条规定:_________ A、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B、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 C、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 D、以上答案都正确 8.美乐家的会员顾客在中国每月购买产品的上限为______元人民币。 A、2000 C、 3000 B、2500 D、 不设上限 9.直销员须于其资格有效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内向美乐家提交续约申请,以向美乐家申请延长其直销员的资格。 A. 1 B. 2 C. 3 10.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_________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A、工商局 B、直销行业协会 C、直销企业 11.《直销管理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_________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A.消费者 B.最终消费者 C.购买者 D.零售商 12._________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直销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A.商务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税务部门 13.直销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 A. 3000万 B.5000万 C.7500万 D.8000万 14.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 A.10 B. 20 C.30 D.60 15.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除下列_________单位外。 A.分支机构 B.直销企业 C.服务网点 D.培训员 16.下列属于拉人头传销的是:_________ A.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B.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C.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D.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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