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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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北京)《行政学原理》2014年秋学期在线考试(主观题)答案

中石油(北京)《行政学原理》2014年秋学期在线考试(主观题)答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期末考核《行政学原理》一、问答题(从下列5道题中选答3道题,每题20分,共60分)1、什么是行政责任?什么是行政伦理?(答案参见课件第十章第一节、第二节)答:行政责任为,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因其公权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和法律所承担的责任。

这既包括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作为行政主体的职责和义务,也包括因没有履行或错误履行职责而导致消极后果时,所应接受的谴责、惩罚和强制性义务。

既包括行政组织作为整体,应对国家权力机关,并最终对人民承担责任;包括在行政组织内,行政组织及工作人员对其上级承担的责任;也包括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中对群众承担的责任;还包括对法律所承担的责任。

行政伦理是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务活动中,所应确立和遵守的伦理理念、伦理行为、伦理规范的总和,是行政权力的行使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种特殊的职业伦理。

2、什么是行政管理?什么是公共行政?(答案参见课件第一章第一节)答:从狭义上说,行政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活动。

所谓公共行政,是指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公共组织依法对国家事务与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与服务的活动。

3、什么是三权分立?什么是行政三分制?(答案参见课件第五章第一节)4、什么是行政改革?什么是服务型政府?(答案参见课件第十二章第三节)5、什么是政府绩效?什么是政府绩效评估?(答案参见课件第十一章第一节)答:政府绩效,又称“政绩”或公共绩效,在西方也称“公共生产力”、“国家生产力”、“公共管理绩效”等,是政府部门及公公务员在依法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服务中的效率、效果、效益和效能,也是政府在行使其职能、实施其意志过程中所体现的管理和服务务能力。

政府绩效评估,是根据管理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

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界定

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界定

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界定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两个基本概念。

行政权力指的是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行使管理和决策的能力。

而行政责任则是指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行政权力的界定是指对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所具有的权力进行明确的范围和界定,以避免滥用职权和权力过度集中。

行政权力的界定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法律约束原则。

行政权力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限制,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这是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第二,权力分立原则。

行政权力应与立法权力、司法权力相互制约和衔接,实现权力的分立和相互制衡。

这有助于避免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保障公民的权益。

第三,公共利益原则。

行政权力应以保障公共利益为导向,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公共资源的公正分配和社会稳定。

行政责任的界定是指对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和规范。

行政责任的界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责任追究原则。

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有助于维护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

第二,责任明确原则。

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明确其责任范围和界限。

这有助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三,公正公平原则。

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保持公正和公平,并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职权。

这有助于确保公众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界定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并接受公正的责任追究。

只有在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界定下,才能建立公正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社会进步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

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

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专门规定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

以下将对《安全生产法》的主要条文进行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法律地位第一条这个法律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自治。

它的触动范围涉及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以及公民。

释义:本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法律,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以及公民。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第二条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是防治事故和职业危害,有效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自然环境,维护财产安全。

释义:安全生产应首先做好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同时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自然环境以及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三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给予必要的安全生产经费和设备。

释义: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在单位内部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经费和设备。

第四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专项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释义: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专项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节安全生产投资第四十九条国家对投资建设生产工艺年产值在50亿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炸药、煤矿、冶金、烟花爆竹等重点工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实行安全评价。

释义:国家对年产值在50亿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炸药、煤矿、冶金、烟花爆竹等重点工程,应实行安全评价。

第五章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第五十一条国家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修订、废止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

释义:国家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修订、废止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

简述行政责任包括的内容

简述行政责任包括的内容

简述行政责任包括的内容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损害或不当利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法处置公共资源、违反程序规定等行为都将构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政治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要承担政治责任。

政治责任是指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

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背党的要求、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就要承担政治责任。

三、行政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承担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如果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损害或不当利益,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四、经济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要承担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指对财务经济活动的管理和运用负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财务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经济活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如果在财务经济活动中出现浪费、挥霍、贪污、受贿等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纪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要承担纪律责任。

纪律责任是指对党和组织纪律的遵守和执行负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确保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如果违反纪律,出现违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六、道德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要承担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是指对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的遵守和践行负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秉持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原则。

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背道德规范、损害社会公德的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3篇)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3篇)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的两个基本概念,行政职责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示,履行的应尽的职责和使命;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授权,行使的权力和权限。

一、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使命。

行政职责的性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示中得到的指令行为性质,另一方面是从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和社会期望中得到的期望性质。

行政职责是指导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指南,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基础。

行政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其首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机构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维护公正、公平和法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责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和法制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制秩序。

3. 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既要履行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管理职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又要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4. 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行政机关要做到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保证行政机关的高效运转,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通过制定行政措施和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使命,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基础,是行政机关对社会的应尽义务和责任的一种表现。

二、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和权限。

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工具和手段,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基本方式。

行政职权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必须有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授权依据,行使的行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规定。

2024版中国行政合同法律制度

2024版中国行政合同法律制度

2024版中国行政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法律地位与适用范围1.2 基本原则1.3 行政合同的定义与分类第二章:合同主体2.1 行政主体资格与条件2.2 合同相对人的资格与条件2.3 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的订立3.1 订立程序3.2 合同的形式要求3.3 合同条款的确定第四章:合同的效力4.1 生效条件4.2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4.3 合同的解释第五章:合同的履行5.1 履行原则5.2 履行监督5.3 履行中的变更与转让第六章:合同的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承担6.3 赔偿范围与方式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7.1 变更的条件与程序7.2 解除的条件与后果7.3 终止的情形与处理第八章:合同争议的解决8.1 争议解决的原则8.2 协商与调解8.3 仲裁与诉讼第九章:特殊行政合同的法律制度9.1 政府采购合同9.2 行政特许合同9.3 行政委托合同第十章:行政合同的监管与法律责任10.1 监管机构与职责10.2 行政责任10.3 刑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11.1 合同解释权11.2 施行日期11.3 其他规定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甲方(行政主体)签字12.2 乙方(合同相对人)签字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目录结束)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法律地位与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行政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争议解决等活动。

1.2 基本原则行政合同应遵循合法性、公平性、诚实信用和效率的原则。

1.3 行政合同的定义与分类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公共管理目的,与相对人之间依法订立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行政主体资格与条件行政主体应是依法设立,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或组织。

2.2 合同相对人的资格与条件合同相对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3 主体的权利与义务2.3.1 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行政主体有权监督合同履行,并有义务提供必要的行政指导和服务。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考点汇总复习资料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考点汇总复习资料

考试分析一、题型及分值题型题量分值总分单选30130多选5210531535151101021020二、课程特点20%50%30%2:3:3:215060三、复习要点123四、应试技巧123456四、应试技巧1234谢谢第一章绪论本章考核重点12345考点1:行政法的一般渊源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 BC D【正确答案:ABC】考点2:行政法的分类123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BCD【正确答案:ABC】讲解归纳与举例123考点3: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BCD【正确答案:A】考点4: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BCD【正确答案:A】考点5: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2345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5)ABCDE【正确答案:ABCDE】讲解归纳与举例12345谢谢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本章考核重点1234考点1: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2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BCD【正确答案:AB】讲解归纳与举例12考点2: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2345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 B C D 【正确答案:ABC】12345考点3:行政合理性原则还延伸出了一些其他原则1234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 BC D【正确答案:ABC】1234考点4: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12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 BC D【正确答案:AB】12谢谢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考核重点12345考点1:行政优先权内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BCD【正确答案:ABC】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2: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3:行政机构的特征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4: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5:公务员的权利12345678。

行政责任有哪些内容

行政责任有哪些内容

行政责任有哪些内容行政责任是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上、下级单位对国家、法律、职责、任务、职务所负有的义务和责任。

行政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履职责任行政责任的首要内容是履行职责,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政府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 法律责任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包括受到党纪国法的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民事赔偿或者刑事追究等。

法律责任是对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必然的法定后果。

3. 经济责任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这包括赔偿经济损失、罚款、扣减工资福利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责任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损害行为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

4. 行政责任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免职、降级、责令辞职、停职检查等,是对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

5. 政治责任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不符合和背离党的宗旨害公害民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

政治责任包括受到党内的批评教育、严重者可能被开除党籍等,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政治违规行为的一种处罚。

在实践中,政府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行政责任,自觉维护国家法纪和人民根本利益,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奉献自己的力量。

只有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担当,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勤勉尽责,为国家的繁荣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行政法学》第十章考点手册

《行政法学》第十章考点手册

《行政法学》第十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考点31行政违法(★★二级考点,选择、名词解释)1.【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2.【行政法上的行政不当】也称行政失当,或称不当行政,主要指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当的行为。

3.行政违法既可以针对羁束行为又可以针对裁量行为,但主要是针对羁束行为而言,行政不当则仅针对裁量行为。

4.行政不当的特征与行政违法相比较,行政不当具有如下特征:行政不当不构成行政违法,它以合法为前提,是合法幅度内的失当,表现为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等。

'行政不当只针对裁量行为,而行政违法则是针对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的。

行政违法必然引起行政责任,可以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而行政不当一般只限于引起补救性行政责任。

5.行政违法一旦被确认,一般溯及其发生时即无效;而行政不当一般只部分影响其效力,也可全部影响其效力。

考点32行政责任(★★二级考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1.【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义务而引起的,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违法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2.行政责任的特征(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3)行政责任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3.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根据(3)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4.只有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出现下述违法或者不当情形时,才承担法律责任。

(1)实施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或者事实不清;(2)欠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超越法定权限范围;(4)缺乏充分的法定理由而拒不履行法定职责;(5)违反法定程序和形式;(6)违反法定目的而滥用职权;(7)行为内容畸轻畸重或者偏轻偏重,显失公正等。

第十章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第十章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第十章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一、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界定和种类(一)法律责任构成要件:1.以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2. 有法律明文规定3. 有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4. 有专门机关追究二)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1.民事责任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消除危险、停止侵害,支付违约金。

2. 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⑥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①警告②记过③记大过④降级⑤撤职⑥开除。

3. 刑事责任(1)主刑: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

(2)附加刑: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④驱逐出境。

例题-配伍选择题】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1.吊销许可证属于2.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3. 因药品缺陷向患者赔偿属于单元小结:第02 讲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一、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一)假药的认定及按假药论处的情形117定性情节假药认定(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小贴士】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给予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劣)药行政责任例题-配伍选择题】A.2 倍以上至5 倍以下B.3 倍以上至5 倍以下C.1 倍以上至3 倍以下D.1 倍以上至5 倍以下1.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罚款是2.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罚款是【例题-多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的有()。

A.以维生素C 注射液冒充哌替啶注射液B. 生产销售含量为0.02%的白蛋白注射液C.销售未注明生产批号的感冒冲剂D. 生产以淀粉为原料的幼儿补钙颗粒(三)生产、销售假(劣)药的刑事责任1. 《刑法》140 、141、142 条: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定罪量刑118A.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C.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D.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 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应2.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的,应【例题-配伍选择题】A.虚假广告罪B.生产、销售劣药罪C.销售假药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 乙药厂生产的某药品含量明显低于国家药品标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构成犯罪,其罪名应定为2. 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构成犯罪,其罪名应定为2. 《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劣)药量刑认定119提示:生产、销售劣药量刑认定生产、销售劣药,具有上述(1)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第十六、十七章 行政责任与行政伦理

第十六、十七章 行政责任与行政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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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政策伦理
1、伦理价值对于公共政策的意义
•从学理角度出发,公共政策涉及诸多公共理念,包括“公共效率理念”、“正义秩序理 从学理角度出发,公共政策涉及诸多公共理念,包括“公共效率理念” 念”、“公共责任理念”、“和谐社会理念”等。 公共责任理念” 和谐社会理念” •公共效率理念:指以尽可能低的公共管理成本,实现尽可能高的社会公共效益。包括政 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效率、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质量、公共政策的社会实际效应;以及 公共秩序的水平等。 •正义秩序理念:指的是公共社会或国家之基本组织结构的正义和公共管理行为的公正。 包括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正义。 •公共责任理念:指与公共管理权力相对应的社会公共职责和社会公共道义。它既是一种 与确定公共职位有着直接关联的政治性的职责承担,也是一种基于社会公共伦理精神和普 遍伦理要求的道义承诺。 •和谐社会理念:指正义而又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以及通过这一优良的社会公共秩序所 带来的社会各要素、各方面或各层次之间的融洽互动和协调发展之理想状态,甚至还包括 社会精神生活和社会全体成员个体的精神心理的和谐安宁状态。因此,这一理念关乎社会 的公共理想和长远追求,是公共正义秩序基础之上的社会理想目标。 和谐社会:理想的、多元的、宽容的、善治的、有序的、公平的、诚信的、可持续发展的。
2、组织信任 •信任是合作的前提,良好的伦理氛围是整个组织协同工作的保证。 •组织的内部信任是行政管理成功的保障,也是政府赢得公民信赖的前提。 •组织的外部信任表明政府的合法性程度,反过来影响到行政权力运作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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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责任 • 行政伦理责任包括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两个方面。 • 主观责任表现为公务人员个人的责任心,客观责任表现了行政组织制度的责 任心。 • 客观责任包括:组织要求的责任;法律方面的责任;职业方面的责任;政治 方面的责任;社会道德方面的责任。由制度和职业关系所客观决定。 • 组织制度规定了公务人员在其中的角色,规定了公务人员的客观责任。 • 行政组织本身也承担着公共管理主体的角色,组织的集体责任也由制度规定。 4、制度激励 • 如何实现组织需要与个人需要之间的平衡 • 怎样处理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学00261主观题汇总(最新版)

行政法学00261主观题汇总(最新版)

行政法学
目录
第一章绪论 (3)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4)
第四章行政行为概述 (5)
第五章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 (7)
第六章行政行为(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8)
第七章行政行为(三)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9)
第八章行政行为(四)特殊类型的行政行为 (11)
第九章行政程序法 (11)
第十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12)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 (12)
第十二章司法审查(一) (14)
第十三章司法审查(二) (15)
第十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16)
第一章绪论
1. 试述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论述题)(0710、1404)
第五章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
其他规范性 1.简述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简答题)(1910)
3.简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的区别。

(简答题)(1704)第七章行政行为(三)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2024版行政程序规定

2024版行政程序规定

2024版行政程序规定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1.2 基本原则1.3 术语定义第二章:行政程序的启动2.1 申请与受理2.2 材料提交2.3 初步审查第三章:行政程序的进行3.1 信息公开3.2 听证程序3.3 调查取证第四章:行政决定的作出4.1 决定的依据4.2 决定的程序4.3 决定的时限第五章:行政程序的参与5.1 利害关系人的参与5.2 第三方参与5.3 公众参与第六章:行政程序的监督6.1 内部监督6.2 外部监督6.3 监督的程序和方式第七章:行政程序的救济7.1 行政复议7.2 行政诉讼7.3 行政赔偿第八章:行政程序的变更与终止8.1 程序的变更8.2 程序的终止8.3 变更与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九章:行政程序的记录与归档9.1 记录的保存9.2 归档的要求9.3 信息的保密与安全第十章:法律责任10.1 行政责任10.2 民事责任10.3 刑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11.1 规定解释11.2 施行日期11.3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第十二章:附件12.1 相关表格和模板12.2 程序流程图12.3 其他附件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行政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1.2 基本原则行政程序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度。

1.3 术语定义本规定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行政程序: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和方式。

利害关系人:指行政程序中其权益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行政程序的启动2.1 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程序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2 材料提交申请人应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

《行政责任》课件

《行政责任》课件

完善救济途径
为受侵害的公民提供有效的 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等,确保其合法权 益得到保障。
06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市政府官员的行政责任案例
总结词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详细描述
某市政府官员在城市规划中,滥用职权,违规批准某房地产项目,导致大量居民的利益受损。同时, 该官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该项目的违法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舆论谴责 。
《行政责任》ppt课件
目录
• 行政责任的定义与特点 •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 行政责任的种类 • 行政责任的追究与承担方式 • 行政责任的发展趋势与完善建议 • 案例分析
01
行政责任的定义与特点
行政责任的概念
行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 承担的法律责任。
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利益。
政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国家 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
发展等。
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了 政治责任,就会受到党和政府的 追究和惩罚,甚至可能面临开除
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04
行政责任的追究与承担 方式
行政责任的追究主体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行政责任追究的主要 主体,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行为 ,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撤职、开除等。
调查
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查明事实。
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 申请行政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对原 处理决定进行审查。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通报批评
对违法人员进行公开批评,指出其违法行为 及危害。
降级、撤职、开除
对违法人员进行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影响其职务和待遇。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于山东省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行政责任。

第三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是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能,划分安全生产部门、领导责任、责任区域、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的制度。

第二章行政责任的划分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划分应当准确、明确、无缝衔接,责任主体与责任区域相对应。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划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明确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划分原则和范围;(二)划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三)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区域,明确辖区范围和管辖权限;(四)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第三章行政责任的实施第六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依法依规,确保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三)分类管理,依据不同行业、风险程度和管理对象划分行政责任;(四)分级负责,明确上下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责任划分;(五)协同配合,构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协同机制。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按照责任划分,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具体包括:(一)制定本级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实施方案;(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三)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督查检查,做好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章附则第六十二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能,划分安全生产部门、领导责任、责任区域、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的制度。

第十章 行政责任

第十章   行政责任

其次, 公务员作为存在于社会的个人, 有自己的 私人生活, 也会去追求个人利益。但由于他掌握 着公共权力, 这又决定了他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社 会人, 他有维护公共生活健康正常的责任和义务 。于是便出现了一种组织理想的非人格化与现实 的主体人格化的一种张力, 导致角色冲突现象的 发生。
2、权力的冲突 权力冲突是指组织的上级、政府官员和法律之间 的冲突。 公务员处于不同的权力来源之间, 处于直接上级 和其他权力之间。公务员既要对自己的上级负责 任也要对民众负责任, 对上级负责是最直接和常 规的, 但对民众的责任是终极性的。 如果两种权力对公务员行为有相排斥的方向要求 , 那么公务员就处于冲突之中, 难以抉择。
思考题: (1)结合材料,谈谈何谓责任? (2)行政责任的类型有哪些?你认为叶某该承 担道德责任吗? (3)结合材料,分析行政责任与行政职位的关 系。
(1)其一,是使人担当某种职责和职务;其二,是分内 应做之事;其三,未做好分内应做之事而承担的过失。 (2)在现代的行政责任体系中,行政责任有三种类型: 行政责任、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道德责任是行政责任 体系中的一种,叶某涉嫌弄虚作假与欺骗,应该承担道 德责任。 (3)一定的行政职位包括相应的行政责任,在一定岗位 上和承担一定职务的行政人员必然要求承担相应的行政 责任,有职有责、职责相应。行政责任是协调、监控不 同行政职位的重要工具。行政责任是行政组织和社会公 众监控行政人员行使其职位权力的必要手段。行政责任 为行政人员个人协调好社会角色冲突提供保障。
案例:《为“问责撒谎官员”叫好》
2006年11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联合召 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6年环保总局、监察部第 三批挂牌督办的六起环境违法案件,“贵州六盘水市 副市长弄虚作假欺骗督查组”一案被列为第二号。 2006年9月22日,六盘水市副市长叶某在向国务院 七部委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汇报时,明确表态“在六 盘水境内没有任何煤化企业。”经调查,督查组发现 六盘水市当时有30余家焦化厂等化工企业。环境保 总局和监察部表示,“贵州六盘水市副市长弄虚作假 欺骗督查组”一案事实清楚,将由贵州监察厅按照有 关法律,追究该副市长的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夯实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集团公司安全奋斗目标,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要规范追查程序,按程序、按规定严格考核。

第四条本追究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发生死亡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第五条在过程中,因工死亡1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事故单位矿处级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矿、处级单位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单位负主要责任的科、区级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元。

第六条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一次死亡2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分管负责人(含副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的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1000~1500元。

第七条年度内累计因工死亡2人的,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年度内同一专业累计因工死亡2人的,其矿处级分管负责人(含副总)引咎辞职;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第八条在工作过程中,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集团公司配合政府部门追究处理,对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其直接责任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年度内累计发生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单位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第三章发生重伤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第十条在工作过程中,因工重伤1人的,对事故单位科、区级分管(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300~500元。

名词解释行政责任

名词解释行政责任

名词解释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行为的责任。

具体来说,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履
行职责,对其行政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
主体责任、资金责任、廉政责任、失职责任等方面。

主体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资金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财务管理和资
金使用过程中必须依法负有出示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并保
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廉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廉
洁自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失职责任是指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生重大失误,导致严重后果,
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责任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
效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同时,行政责任的强化对于预防腐败、保护公民权益、推动政府改革和提高治理能力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政领导责任的主要内容

行政领导责任的主要内容

行政领导责任的主要内容行政领导责任是指行政机关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下属的行为和工作结果承担法律、纪律和政治责任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政治责任行政领导应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法制,保证行政机关的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行政机关的工作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

二、管理责任行政领导应当对下属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

他们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合理分配工作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三、安全责任行政领导应当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他们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的稳定和有序。

四、廉政责任行政领导应当具有高度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他们要加强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廉政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廉政工作计划,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

同时,要加强对廉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廉政问题,确保廉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行政领导责任是行政机关领导必须承担的重要责任,其内容涵盖政治责任、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和廉政责任等多个方面。

只有认真履行行政领导责任,才能确保行政机关的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国家法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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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社会原因而言,公平首先是人类社会的产物, 也就是说,公平问题只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孤立 的个人是不存在公平问题的。公平问题也是社会中各 种利益分化的产物。
就心理原因而言,它是人的自我价值意识与他人
比较时的一种心理感应。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人的
自我意识的增强,主体在自我和他人时对自身价值的
肯定和关切也在增加。
3、公平——行政责任伦理的基本原则
行政责任作为一个伦理范畴,表现为在处理
个人对社会公众、对国家和政府以及行政机关内
部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时应履行的行政义务。 从制度的层面来说,行政责任伦理追求的基本目 标是公平,公平是行政行为中普遍而基本的伦理 准则。
为什么要追求公平,既有社会原因,也有心
理原因。
(2)任务性。行政责任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 具有客观规定性的任务。实施上行政人员执行国家权力
主体的意志、方针、政策的过程,就是具体完成权力主
体交付的任务过程,行政责任表现为必须完成的任务性 。 (3)控制性。在现代社会中,行政责任作为一种制 度安排,包含着保证责任实现的责任控制机制。通过这 种责任机制,防止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偏离社会大众利 益而只顾其私利。
达摩克利斯之剑

逐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 2004年 4月 中共中央批准实施 《党政领 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对 “因公辞职 ”“ 自愿辞职 ”“引咎辞职 ”责令辞 职 作出了严格规范。 《规定》 明确指 出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 失职造 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或者对重大事故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 不宜再担任现职 本 人应当引咎辞职 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二、行政责任的类型
1)法律责任 2)政治责任 3)管理责任
三、行政责任的意义
1、行政责任是改革传统行政弊端的重要措施 2、强调行政责任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3、行政责任是正确行使行政权利的保证 4、行政责任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四、行政责任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1、行政责任是行政权力正确、有效运行的 前提 2、行政权力是行政责任的内在实施条件
3、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的合理配置是实现 政府职能的必要条件
第二节
行政责任制
一、行政责任制的概念与作用
(一)行政责任制的含义
行政责任制,是指为确保行政责任的 实现,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计 的一系列监督、控制和制裁制度。
(二)行政责任制的作用
1、行政责任制有利于真正实现政府对人民 负责
2、行政责任制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政府的 重要措施
与违法相联系,意味着国家对政府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否定行反映和谴责,是一种 消极责任,是一种惩罚。
广义行政责任是狭义行政责任的前提,狭
义行政责任是广义行政责任实现的途径,两者
相互制约,相辅相成。 主权者要想有效控制权力,则对于任何一 个机构的任何授权,必须同时规定其相应责任 。这就是现代意义上行政责任的真正含义。
指政府能够对社会公众或成员的需求做出积极 回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公众的需求
广义
行政责任
和利益。具体来说包括国家全部行政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对国民负责;国家行 政机关内部及其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职能或岗位
负责。
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
狭义 行政责任
违法行使职权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
第十一章
行政责任
内蒙古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
授课教师: 杨波 E-mail:163bobo@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行政责任概述 第二节 行政责任制


第三节 行政领导问责制
第一节 行政责任概述
一、行政责任的含义、特征和原则
1、含义——行政责任也称政府责任或公共责任。它是 指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发挥行政管理者的岗位职能, 达到行政目标、完成行政任务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2、行政责任特征
相对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而言,行政责任有其
明显的特征,却有着更广阔的社会内容和意义 。其特征有: (1)义务性。政府系统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 力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承担义务的过程,即承担为社 会公众谋取利益、尽责效力、完成岗位职能、履行与 行政权力相对应的义务过程。
(2)程序公平与规则公平。现代行政系统是高度合 理化、制度化、程序化和开放的组织系统,它们需要的
行政伦理首先是平等的合作、合理的规则、普遍可接受
可操作的道德规范程序和具有公平合理性基础的系统秩 序。 (3)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是社会 主义行政伦理公平的基本原则。行政过程和行政行为力 求做到社会利益与社会义务的平等分享与平等分担。
3、行政责任制是完善政府管理体制的要求 4、行政责任制是提高行政效率的有力措施
二、行政责任制的类型
(一)权力机关负责制 (二)政党负责制 (三)司法机关负责制 (四)内部负责制
三、行政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一)控权原则
(二)平衡原则
(三)效能原则
四、行政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一)我国行政责任制的主要缺陷

!
谢 谢 !
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展
不仅对与发生重大事故有关的部门和行政 领导要问责 ,而且要对虽非导致重大事故 ,但由 于行政权力的不正确使用而造成公共利益的隐 形损失的部门和行政领导进行问责。 问责不仅 限于出现重大事故、损失明显的过失行为, 而 且包括对行政活动正常运行 、行政效能 、行 政效率 、行政质量 、政府形象等造成重大负 面影响或可能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的行为。 此 外 问责还出现了从追究 “有过 ”行政领导向 追究 “无为 ”行政领导深化的新趋势 ,不仅 出问题 的行政领导继续受到追究 ,那些四平 八稳 、无所作为的 太平官 也有一部分被罢官 去职
第三节 行政领导问责制


行政领导问责制,就是对行政领导的失责行为 及其后果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建立健全我国行政领导问责制必须坚持责任 内容明定、权力和责任相应、问责主体多元 化、问责信息公开、问责程序明确和问责规 范化六项原则。
我国问责制现状
公众和舆论在行政领导问责中作用增大。原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因“非典”引咎辞职后,已逐 步形成了责任追究制度。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 振华因黑龙江省水源污染请辞,原山西省省长于 幼军因“黑煤窑”事件离任。由此可见,责任政 府的意识已在政府公务员中逐步形成。
公平存在于各种利益关系中,主要表现形式:
(1)实体公平。实体公平包括了社会成员的经济公 平、政治公平和社会公平。经济公平是指社会成员的经 济地位和经济状态公平,分为交换公平和分配公平。政 治公平在现代社会中表现为公平的“参与原则”,即要 求所有公民有权参与政治事务,包括拥有公平权力参与 立宪过程和决定选举结果。
1、行政机关内部责任观念淡薄
2、对行政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制度
3、在行政机关部门之间,各工作人员之 间缺乏合理的权责划分和明确的工作责任制 度
(二)完善我国行政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1、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监督控制 职能
2、健全法制,以法律来约束行政权力
3、健全行政机关外部监督机构
4、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的责任机制,充分 发挥现有监督机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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