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复习资料(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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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一、高等教育:一切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
二、高等教育学:是一门以研究高等教育规律为任务,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的高级人才为直接目的的学科——它涉及研究并阐述高等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及发展趋势等诸方面的理论问题。
三、中外高等教育发展概述。
中国的高等教育:(1)传说在虞夏之时已有了高等教育的萌芽,五代以后书院具有高等教育性质。
(2)中国近代的高等教育始于清末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时期,1898年设京师大学堂,是近代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
(3)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全国高等学校,进行高等教育改革,把高校分为综合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两种。
外国的高等教育:(1)古代(奴隶社会时期出现高等教育,世俗与教会的高等教育学习七艺,至文艺复兴)(2)中世纪(现代大学是从欧洲中世纪大学开始。
中世纪大学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雏型阶段的标志。
他已初步建立了较完整的教育目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组织形式和教育管理体制)(3)近代和现代(洪堡建立柏林大学。
)四、高等教育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
(1)高等教育为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才。
(2)高等教育为社会生产科学技术五、高等教育学的研究意义(1)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自身修养的需要(2)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需要(3)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与学识修养的需要第二章高等教育的功能与结构一、高等教育的结构及其概念。
高等教育的结构是指高等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构成状态和比例关系。
高等教育结构分为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两大部分。
宏观结构包括:层次结构、体制结构、科类结构、形式结构、能级结构、地区结构微观结构包括:高等学校课程结构、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高等学校的师资结构二、高等教育的功能(1)高等教育的个体功能:丰富和深化个人知识、提高个人能力、培养完整人格、加强个人素质以及改变个人地位。
(2)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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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1.选择题1.可以给予学业成绩、品行、身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
答案:A。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20日内作出处理。
答案:A。
3.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4.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答案:A。
2.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
答案:√。
2.XXX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我国的部门规章。
答案:√。
3.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教育。
答案:√。
3.改写后的文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一、选择题1.下列哪些可以给予创新精神?A.学业成绩 B.品行 C.身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答案:A。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多少天内作出处理?A.20 B.30 C.45 D.60.答案:A。
3.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答案:C。
4.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答案:C。
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答案:A。
二、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
答案:√。
2.XXX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我国的部门规章。
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试题和参考材料-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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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试题和参考材料—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13:30~14:10 (闭卷),14:15~14:55 (开卷)闭卷——4道概念题4道简答题概念题: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的功能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大纲简答题: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对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如何理解教师的教学能力高校的科学研究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理解高等教师的作用开卷——4道论述题高等教育的目的如何理解落实高等教学原则如何制定教学计划和大纲高等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经验:只复习大纲的每章要点还不够,有些题目不在上面。
下面这个参考资料相对最全。
1、高等教育概念的基本点。
P5-71)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相比,最本质的特点是其学术教育的特点。
2)高等教育与中小学的普通教育相比较,是一种专业教育;3)与中小学的普通教育相比较,高等教育还是一种职业教育;4)从高等教育在现代学制体系中的地位看,高等教育是在基础教育或普通教育基础之上的最高层次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体系中又属于第三级教育。
概括起来说,高等教育是承担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社会文化事业,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之上的高深教育,是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具有学术性、专业性和职业性的教育。
2、高等教育的本质特点。
P5 学术性3、高等教育的道德性。
P144、高校教师劳动的特点。
P29-31四点5、高校教师职业的道德性。
P30-326、高校教师职业的专业定位。
P19-207、教师职业道德与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P36-378、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P37四条9、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属性。
P41 三条10、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P41-43 六条 11、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作用 P44-47四条12、教师生涯的可持续发展P52-57 七条 13、教师道德人格的职业境界。
P55-56 14、教师道德人格的事业境界。
P57 15、教师道德人格的志业境界 P5816、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原则:师德公益性原则、师德公正性原则、师德人道主义原则、师德主体性原则17、师德公益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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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1、简述法律的概念。
1)广义:与法的含义相同,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2)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简述教育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3)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4、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纵向和横向结构(P12)5、试述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
(P19)6、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七部1)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最新修改3)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5)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1、如何理解教育法制.三种含义:1)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合。
2)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
3)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2、试述教育法制的特征。
(P36)1)能保障国家教育权的有效行使2)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3)能保障学校自主办学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法规体系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7)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3、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
具体而言,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依法治教包括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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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权。
1、市场化改革对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影响(二)义务:( 1)恪守纪律、法例;(2)贯彻国家的教育目标,执行国家教育教课标准,保证教育教课质量;( 1)教育公共性的伤害(盈余性)(2)教育法律关系的变化(契约关系的产生)( 3)高等(3)保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余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职能的异化(教课、科研、社会服务)(4)高等教育理念的杂乱(听从理性仍是服(4)以适合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认识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余相关状况供给便从市场)利;2、事业单位改革及其对高等学校的影响(5)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花费并公然收费项目;内容:( 1)从单位到法人:管理自主权(2)从全额拨款制到分类管理:经费体系改革( 3)(6)依法接受监察。
从委任制到聘用制:人事制度改革( 4)从均匀分派到差异分派:分派制度改革7、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影响:单就高校来说,此次改革对高校没有什么影响。
公办高校还享受着财政拨款的待遇,合法性:指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一定切合国家的法律、法例,不得与其余拥有法律效劳的规教职员工完全推行合同聘用制,进行收入分派改革,能者多劳多得;但基本薪资这一块,没范性文件相反抗,不然无效。
有什么变化,除非打破现有的待遇与工龄、级别、职称挂钩的限制。
违犯合法性往常有三种状况:从社会整体看,事业单位改革对高校自己的建设与发展影响深远。
提出了培育新的适应社( 1)主体不合法:在不具备法定权益的状况下私自剥夺或限制师生合法权益;会发展的有技术的有思想的人材,要修业生解放思想,脚踏实地,完全打破学生固有的“铁( 2)内容不合法:第一,学校的规定与法律法例的规定相反抗;第二,学校超越权限来规饭碗”意识;要修业生在高校内,一定掌握必定的糊口技术,社会是一个优越劣汰的竞争生定原来应该由法律来规定的事项;第三,在没有获取法律或上司教育行政机关受权的状况下存模式,打破过去“混日子”的想法。
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第62期复习资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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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第62期复习资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要点)北京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法律的概念P1教育法的概念P6教育发的基本原则P91、2、3、4、教育法的体系结构P11我国现行的基本教育制度P19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教育法制的概念P35教育法制的特征P36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P51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P54结合实际谈如何依法治教P44—48、P71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立法的概念P57法律适用的概念P61遵守法律的概念P62教育立法的程序P59教育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P61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种类P65—66第四章中国高等教育行政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P73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P76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体制P75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P77第五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教育学制P94高等教育学业证书P97高等教育的方针P90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P92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种类P98第六章高等学校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设立高等学校及其它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P108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而基本权利P112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义务P113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P114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P116何种情况学生应予退学P121对退学决定有异议的学生应如何申诉P122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类型和条件(此部分内容教材缺失,建议教师授课中增加并与退学作比较)第七章高等学校的教师高等学校教师的权利P131高等学校教师的义务P13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取得与丧失P134—136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制度的概念和特点P137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的概念P138第八章高等学校的学生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P148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P149高等学校学生的义务P160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扶助手段P156第九章教育法律救济法律救济的概念P164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P169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P171教师申诉制度的具体内容P169学生申诉制度的具体内容P171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P173第十章教育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特征P198 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P199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P199学校的法律责任P208教师违犯教师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211。
高校教师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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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
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
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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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本领,提高了自己的素质,将来能找到一个
好的工作,从而有一个美好的个人生活,比如生活
愉快,人生充实,前途美好,事业辉煌,甚至找到
一个漂亮的老婆,生一个聪明的儿子,所以我强调
读书应该是为了自己。”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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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8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教委就 此查处情况向全市发出情况通报,认为株洲 市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在评选论文过程 中把关不严,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 力,工作有马虎、失职行为;
• 刘芳认为,学生来到学校,是为了获取知 识。她本人由于学校对其培养没尽到责任, 致使其虽然拿到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但所获取的知识却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更 没有达到真正的研究生水平。因此,刘芳 以学校没有尽到培养责任,违约为由,将 南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校退还她 已缴的学费2.4万元,及银行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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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忠说,这次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的 两位律师不远千里给尹健庭提供无偿法律援 助,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帮助他讨个公正的 说法,因为他们赞赏法国思想家伏尔泰的一 句名言: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愿 意用生命来捍卫你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
他说,尹健庭读书为自己的读书观的正确
与否不是今天庭审案件的内容,他也无意对
株洲市教委对尹健庭的限聘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 行为和株洲市教委是否有权对尹健庭实施限聘是法庭 辩论的两大焦点。
株洲市教委的代理律师认为,对尹健庭通报的性
最新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四门课复习资料(包括闭卷和开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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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四门课复习资料(包括闭卷和开卷)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教育学》闭卷真题和答案,包括59、64、66、67、68、69、71、72共8期的真题及出现期数,背好真题能够保证闭卷考试50分拿到30-40分。
资料目录1、《高等教育心理学》词解释、简答题2、《高等教育学》名词解释、简答题3、《高等教育心理学》复习资料4、《高等教育学》复习资料5、《高等教育法规》复习资料6、《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复习资料高等教育心理学1、群体定义和类型(59、64、67、68、72)群体是两个人以上,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
群体的类型:有大小、正式非正式、实际假设、典型一般之分。
影响:1)社会助长作用和社会阻抑作用(社会助长、社会阻抑、社会惰化)2)从众和服从从众是在群体的影响和压力下,放弃个人的意见,而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的心理状态;服从是个体按照社会的要求、群体的规范或别人的意志而做出的行为。
2、集体(66、69、71)集体是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社会目的,严密组织起来的、有纪律、有心理凝聚力的群体,是群体发展的高级阶段。
3、心理发展(59、66、68、69、71)是指心理活动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就是心理活动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4、高等教育心理学(66、69、71)是研究高等学校情境中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
5、知识定义和类型(64、67、69、72)知识是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能动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
知识的类型:1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2具体知识与抽象知识3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6、自我意识(59、66、67、71、72)自我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本身的意识。
也就是主格我对宾格我的存在、活动及活动过程的有意识的反映,是对于生理自我、心理自我和社会自我的反映。
7、最佳刺激水平理论(59、67)根据学习任务的不同难度,恰当控制学生学习动机的激励程度。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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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复习提纲--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第一节教育法的概念一、教育法的概念和性质(P1)定义: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是规范教育活动,调整教育行政关系(事实上也包括部分教育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理解教育法的定义,我们应该把握以下几层意思:(P2)(一)教育法是国家干预、管理和协调教育的法(教育行政机关是一个管理者,而且也是一个协调者、服务者);(二)教育法是规定教育管理过程中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三)教育法是国内法,它是由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整体(我们所讲的教育法就是由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具有不同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一个整体。
我们不能把教育法仅仅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教育法的地位和作用:(P4)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可以概括为:教育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教育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三、教育法与党的教育政策的关系:(P7)党的教育政策是党为完成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它是党实现对国家教育工作领导的基本方式。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又有区别。
这种区别具体表现在:1、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而党的教育政策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形式表现,内容比较明确、具体;而党的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纲领、宣言、口号等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一般比较原则。
3、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更主要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党的教育政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行动。
4、调整范围不同,党的教育政策调整教育关系的范围比教育法要广泛。
第二节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P10)(一)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或方向原则1、由工人阶级掌握教育的领导权;2、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宗教与教育分离。
207年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四门课复习资料(包括闭卷和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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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年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四门课复习资料(包括闭卷和开卷)2017年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四门课复习资料(包括闭卷和开卷)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教育学》闭卷真题和答案,包括59、64、66、67、68、69、71、72共8期的真题及出现期数,背好真题能够保证闭卷考试50分拿到30-40分。
资料目录1、《高等教育心理学》词解释、简答题2、《高等教育学》名词解释、简答题3、《高等教育心理学》复习资料4、《高等教育学》复习资料5、《高等教育法规》复习资料6、《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复习资料高等教育心理学1、群体定义和类型(59、64、67、68、72)群体是两个人以上,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
群体的类型:有大小、正式非正式、实际假设、典型一般之分。
影响:1)社会助长作用和社会阻抑作用(社会助长、社会阻抑、社会惰化)2)从众和服从从众是在群体的影响和压力下,放弃个人的意见,而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的心理状态;服从是个体按照社会的要求、群体的规范或别人的意志而做出的行为。
2、集体(66、69、71)集体是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社会目的,严密组织起来的、有纪律、有心理凝聚力的群体,是群体发展的高级阶段。
3、心理发展(59、66、68、69、71)是指心理活动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就是心理活动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4、高等教育心理学(66、69、71)是研究高等学校情境中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
5、知识定义和类型(64、67、69、72)知识是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能动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
知识的类型:1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2具体知识与抽象知识3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6、自我意识(59、66、67、71、72)自我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本身的意识。
也就是主格我对宾格我的存在、活动及活动过程的有意识的反映,是对于生理自我、心理自我和社会自我的反映。
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试题参考材料高等教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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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试题和参考材料——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6个简答题4个论述题虽然是开卷,还是有打印资料答题效率更高。
看了几份资料,下面这个最好法律的概念( P1)广义:与法的含义相同,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律关系(P28):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高速的,以人们在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立法的概念 (P57):立法:也称“法律的制定”。
广义立法:泛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法规的活动。
狭义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狭义的法律)的活动。
法律适用的概念(P61):法律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基本方式。
广义的法律适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狭义的法律适用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遵守法律的概念(P62):遵守法律是法律实施的基本形式。
它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它们的活动都是合法的行为,而不是违法的行为。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 (P73):国家对教育进行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总称。
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职权划分。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 P76):高等教育行政行为: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对高等教育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高等教育学制的概念(P94):高等教育学制,即高等教育学校教育制度,主要包括各类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与联系。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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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一、选择题。
1.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A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3.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B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D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5.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CA.传授专业知识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D.为人师表6.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D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7.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B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C.撤销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8.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制定机关为--------。
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0.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DA.保障B.前提C.先锋D.基础1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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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1、简述法律的概念。
1)广义:与法的含义相同,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2)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简述教育法的概念。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3)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4、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纵向和横向结构(P12)5、试述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
(P19)6、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七部1)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最新修改3)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5)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1、如何理解教育法制。
三种含义:1)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合。
2)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
3)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
2、试述教育法制的特征。
(P36)1)能保障国家教育权的有效行使2)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3)能保障学校自主办学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法规体系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7)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3、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
具体而言,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依法治教包括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学籍管理等各项制度;校规必须透明、公开;校规内容要合法,应适时修改、废止、清理。
2)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处分应合法、合理、符合正当程序)3)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校务公开;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校务的民主参与4、简述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
(P55)一致性区别:表现形式调整范围实现方式发展前景5、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P51)一致性:教育法是根据教育政策制定的,也就是说教育法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教育政策是教育法的灵魂。
区别:制定机关范围形式实施方式稳定性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1、简述立法的概念立法: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法规的活动。
2、简述教育立法的程序。
1)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3)教育法律的通过4)教育法律的公布3、教育法的实施有哪几种方式?教育法的实施有两种方式: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遵守法律的适用:一种特殊的国家管理活动广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狭义: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的遵守: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
4、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每一层级的横向监督种类: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教育督导制度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力量的监督第四章中国高等教育行政1、简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
是指国家对教育进行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总称。
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职权划分2、简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
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对高等教育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3、简述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1)人民代表大会对教育行政管理负有最高、最终的决定权和监督责任2)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分工负责、分级管理3)教育部是全国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有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的职责4、试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1)主体合法:指做出行为的主体必须依法成立,并且具有教育行政主体资格2)行政权限合法:教育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管理行为。
3)内容合法: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程序合法:行为符合一定的顺序、步骤、期限和方式。
第五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1、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方针。
高等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
1)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2)确保公民依法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原则3)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的原则4)保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原则5)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6)鼓励高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协作的原则7)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3、什么是高等教育学制?高等教育学校教育制度,简称高等教育学制,主要包括各类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与联系4、什么是高等教育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规定的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证书。
5、高等学校学业证书的种类有哪些?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非学历性的其他证书。
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三种。
第六章高等学校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1、设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组织机构和章程2)合格的教师3)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2、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1)各级各类学校共有的权利(教育法第28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它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高等学校特有的权利(高等教育法第32-38条)◆制定招生方案和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对外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校内人事3、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它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4、简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公办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法人代表●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由举办者决定,但1)应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2)理(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1/3以上成员应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3)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5、哪些情况下学生应予退学?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6)本人申请退学的。
6、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类型有哪些?纪律处分是对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种处理,包括五种形式:◆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7、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学生应如何申诉?1)校内申诉: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再申诉:如果对学校的复查决定有异议,应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七章高等学校的教师1、教师有哪些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培训2、教师有哪些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3、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者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4、哪些情况下可撤销教师资格?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简述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的概念高等学校和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一定的工作岗位,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请具有一定任职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应职务的制度。
第八章高等学校的学生1、简述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
公民:公民权受教育者:受教者的权利2、高等学校学生有哪些权利?1)一般学生的权利: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使用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学位证书;申诉、诉讼;其他权利。
2)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活动。
3、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学生的一般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学生的特别义务: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4、国家对贫困大学生有哪些扶助手段?◆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建立奖学金制度◆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设立助学金第九章教育法律救济1、什么是法律救济?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