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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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
1、简述法律的概念。
1)广义:与法的含义相同,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2)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简述教育法的概念。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
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3)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4、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纵向和横向结构(P12)
5、试述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
(P19)
6、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七部
1)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2)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最新修改
3)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5)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
1、如何理解教育法制。
三种含义:
1)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合。
2)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
3)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
2、试述教育法制的特征。(P36)
1)能保障国家教育权的有效行使
2)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3)能保障学校自主办学
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法规体系
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
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
7)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3、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具体而言,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依法治教包括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
1)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学籍管理等各项制度;校规必须透明、公开;校规内容要合法,应适时修改、废止、清理。
2)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处分应合法、合理、符合正当程序)
3)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校务公开;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校务的民主参与
4、简述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P55)
一致性
区别:
表现形式
调整范围
实现方式
发展前景
5、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P51)
一致性:教育法是根据教育政策制定的,也就是说教育法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教育政策是教育法的灵魂。
区别:制定机关范围形式实施方式稳定性
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1、简述立法的概念
立法: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法规的活动。
2、简述教育立法的程序。
1)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
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
3)教育法律的通过
4)教育法律的公布
3、教育法的实施有哪几种方式?
教育法的实施有两种方式: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遵守
法律的适用:一种特殊的国家管理活动
广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狭义: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的遵守: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
4、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
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每一层级的横向监督
种类: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教育督导制度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力量的监督
第四章中国高等教育行政
1、简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
是指国家对教育进行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职权划分
2、简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
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对高等教育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简述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1)人民代表大会对教育行政管理负有最高、最终的决定权和监督责任
2)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3)教育部是全国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有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的职责
4、试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主体合法:指做出行为的主体必须依法成立,并且具有教育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权限合法:教育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管理行为。
3)内容合法: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社会公共利益。
4)程序合法:行为符合一定的顺序、步骤、期限和方式。
第五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1、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方针。
高等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
1)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
2)确保公民依法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原则
3)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的原则
4)保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原则
5)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
6)鼓励高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协作的原则
7)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
3、什么是高等教育学制?
高等教育学校教育制度,简称高等教育学制,主要包括各类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与联系
4、什么是高等教育学业证书?
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规定的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证书。
5、高等学校学业证书的种类有哪些?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非学历性的其他证书。
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三种。
第六章高等学校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
1、设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组织机构和章程
2)合格的教师
3)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各级各类学校共有的权利(教育法第28条)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聘任教师及其它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