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权

合集下载

新中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及其价值取向的变迁

新中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及其价值取向的变迁

(三)增加有关家庭共有产物的规 定
家庭共有产物是指家庭成员共同使用或共有的一定数量的财物或物质利益的 总称。家庭共有产物是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管理和使用的结果,也是家庭成员之间 共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应当增加有关家庭共有产物的规定,明确其性质 和范围。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确保家庭和谐发展。
参考内容
一、夫妻财产制概述
夫妻财产制,也称为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在婚 姻家庭财产关系中,夫妻财产制度具有核心地位,它是夫妻财产关系的基础和保 障。夫妻财产制度在我国的存在和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 封建主义的夫妻财产制度,确立了新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 是1980年《婚姻法》所规定的,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进一步明确了夫妻财 产制的性质、范围和种类。
1、1950年《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该法第13条规定:“夫妻间关 于财产问题的协议,采用书面形式。间有约定者,或经法院判决,或由双方协商 同意,至期有效;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该法是承认夫妻 财产制的,但仅就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作了原则规定,并未就有关夫妻财产制的具 体内容作出规定。
2、1980年《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该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 定确立了以婚后所得共有制为夫妻财产制的主导地位,同时允许双方约定婚前及 婚后的财产归属。
3、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该法第17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 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该法第18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新婚姻法第25条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新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细化和界定各项权益和义务,为夫妻双方提供了合理的法律保障。

第25条是新婚姻法中的一项关键条款,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权益保障新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经济方面的权益保障。

根据该条款,夫妻有平等的经济地位和权益,财产共同所有的原则得到强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劳动报酬、经营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经济收入和财产分配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2. 财产继承权第25条还规定了夫妻在财产继承方面的具体权益。

根据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享有对其一定的继承权。

这一规定保障了夫妻间的经济权益,避免了因一方去世而造成另一方经济上的困难。

3. 抚养权与探望权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生育的子女的抚养权与探望权也在新婚姻法第25条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权与未成年子女保持亲子关系,共同行使抚养权,并保证对未成年子女的合理关注和照顾。

这一条款保护了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夫妻双方对子女的合理权力。

4. 家庭暴力防护新婚姻法第25条还涉及到夫妻家庭暴力防护的具体内容。

该条款规定了夫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家庭和睦的义务,并明确禁止对方在家庭内使用暴力、虐待或者侮辱对方。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人身权益,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提供法律保护和支持。

5. 特殊情况下的财产权益新婚姻法第25条还明确了在特殊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权益处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有重大贡献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得到合理补偿,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在财产分割中的合理份额。

这一规定确保了夫妻双方在特殊情况下的财产权益得到公正的处理。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第25条详细规定了夫妻在经济、财产继承、子女抚养、家庭暴力防护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财产权益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婚姻法如何规定夫妻间的经济权利

婚姻法如何规定夫妻间的经济权利

婚姻法如何规定夫妻间的经济权利在婚姻关系中,夫妻间的经济权利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方面。

了解婚姻法对夫妻经济权利的规定,对于维护婚姻的稳定、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家庭的和谐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比如说,丈夫在工作中获得的年终奖金,妻子经营网店所取得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规定旨在强调夫妻在家庭经济中的共同贡献和共同受益。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在重大财产的处分上,如出售房产、车辆等,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未经对方同意就把房子卖了,另一方有权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并要求追回财产或者得到相应的赔偿。

婚姻法还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分割,归个人所有。

在夫妻财产约定方面,婚姻法给予了夫妻一定的自主权利。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比如说,夫妻可以约定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或者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只归一方所有。

关于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婚姻法也有明确规定。

在夫妻一方生活困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另一方有扶养的义务。

这种扶养义务不仅包括物质上的帮助,也包括精神上的支持。

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在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关键问题。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

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夫妻双方的过错情况、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子女的抚养情况等。

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单位,夫妻共同财产的获取、管理和分割是婚姻关系中的重要问题。

我国自1950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后继法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进行浅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一)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的合伙企业、经济联营企业、合作社等企业所产生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共同管理,平等分配;若由一方独自管理、支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共同管理、支配。

在婚姻关系终止前,夫妻可以协商一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人民法院会按照财产所在地的法律,参考夫妻双方分配意愿、分配比例(无分配意愿时按照1:1分配),以及财产来源等因素作出裁定或判决。

尽管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规定不够明确我国婚姻法虽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比较详细,但一些细节方面仍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债务、度过亏损时出现的问题、财产分割时的评估等问题,并不能得到明确的规定。

(二)法律缺乏强制力除了少数情况下,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往往能够自主协商,但有时也会出现一方不愿意配合或者故意拖延时间,这时若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夫妻分割财产的事情很难解决。

(三)分配比例不够科学婚姻法规定在无分配意愿时按照1:1分配,而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财产来源等基本情况以外,夫妻结婚时财产的数量、各自的收入、家务分工等因素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不能被忽视。

如果对这些因素未能做出科学的处理,可能会导致部分人存在权益受损的情况。

婚姻法与夫妻财产如何保护财产安全

婚姻法与夫妻财产如何保护财产安全

婚姻法与夫妻财产如何保护财产安全婚姻是两个人的约定,是一段互相承诺、互相扶持的关系。

而在婚姻中,财产安全也是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

婚姻法与夫妻财产保护密切相关,为了确保夫妻双方的财产安全,合理合法地掌握财产的归属权,我们有必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一些有效的财产保护措施。

一、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房屋、存款、证券、车辆等,以及个人财产中通过共同努力增值的部分。

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已有的财产、婚后个人继承所得、个人礼物等。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方面,《婚姻法》规定可以由一方管理,但必须实事求是地向对方报告;同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财产的共同管理和决策。

如果离婚,应当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婚姻法》还明确规定了婚姻中保护儿女财产的相关条款,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保护义务。

二、夫妻财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夫妻财产的保护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确定归属权。

在夫妻共同努力取得的财产中,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确定归属权,避免出现财产分割不公平的情况。

2. 事先约定原则:夫妻在婚前或婚后可以通过协议等形式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归属作出事先约定。

事先约定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减少纠纷发生。

3. 共同管理原则: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家庭财产的管理和决策,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实现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合法合规原则:在财产保护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转移财产。

如果发生纠纷,应当依法解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三、夫妻财产保护的有效措施为保护夫妻财产的安全,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有效的措施:1. 婚前协议:在婚姻登记之前,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前协议明确财产的归属和财产增值的分配方式。

婚前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约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2. 财产登记:购房、购车等大额财产,可以登记在一方名下,以确保财产的归属权。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摘要】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姻解除后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属,并具有法律效力。

现行夫妻财产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财产归属不清晰等问题。

为完善夫妻财产制,建议加强法律监管,并注重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

未来夫妻财产制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更加注重家庭的稳定和夫妻关系的和谐,以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应当致力于维护家庭稳定和夫妻关系的重要性。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法律效力、优缺点、改革建议、家庭稳定、夫妻关系、发展方向、完善制度、维护关系。

1. 引言1.1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概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并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取得的财产,例如继承、赠与、遗产等。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核心理念是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更是情感和责任的体现。

通过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可以有效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财产纠纷上产生矛盾和矛盾。

在国家法律的支持下,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财产权益保障,促进了家庭和睦稳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 正文2.1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夫妻共同劳动取得的收入,二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婚烟法解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烟法解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烟法解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中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直是婚姻法关注的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对《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构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2. 婚前财产共同取得的共有财产;3. 婚姻存续期间,配偶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共同取得的财产;4. 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个人财产增值部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 等额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等额原则进行分割,即夫妻双方在分割过程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2. 保护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劳动所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劳动所得应当得到保护,在财产分割中享有优先权。

3. 保护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劳动所得的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4. 尊重婚前财产权益:夫妻共同财产中涉及到婚前财产的,应当尊重婚前财产的权益,并进行合理的补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操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结合婚前财产证明和婚后共同财产证据,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

2. 进行财产估值: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估值,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各种资产,确保公平合理。

3. 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根据等额分割原则,按照双方的主观努力和实际贡献,折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4. 补偿机制:对于涉及到婚前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采用补偿机制进行处理,确保婚前财产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5. 分割完成后的确认和登记:夫妻双方在分割完成后,应当进行相关的确认和登记手续,确保分割结果的合法有效。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有哪些主要规定?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有哪些主要规定?

排妇女从事矿 山井下 、 森林业伐木 、 归楞及流放作
业 。体 力 劳 动 强 度 分级 》 准 中第 四级 体力 劳 动强 《 标 度 的作 业 , 筑 业 脚 手 架 的 组 装 和拆 除 作 业 , 建 以及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凡适合 妇女从 事 : 劳动 的单位 , 不
E- isfm@ 1 6C r maln l :l .O 9 n

法律 小 知 识 .
婚 量 法 对夫 娄 贝 严有哪 些 圜 才
主 要 有 四个 方 面 的规 定 :

是共 同所有的财产 , 工 资、 金 、 产经营收益 . 如 奖 生
知 识 产 权 收 益 . 以及 其 他 在 婚 姻 关 系存 续 期 间所 得 的 财
排女 职 _从 事 高 T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 比较多的 :
单 位 , 当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自办 或 者 联 办 的 应 以 形 式 , 步 建 立 女 职 工 卫 生 室 、 妇 休 息 室 、 乳 逐 孕 哺
劳 动 强 度 的 劳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动。
室、 托儿所 、 幼儿园等设 施 , 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
产 以及 婚 前 的 财 产 归 各 自所 有 .共 同所 有 或 部 分 各 自所 有 . 分 共 同所 有 部
四 是 离婚 时 . 夫妻 的 共 同财 产 由 双 方 协 议 处 理 : 议 协
方权 益 的 原 则判 决 。
关于对婚前或婚后 财产归属 的书面约定. 法律没有必
须 经过 公 证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只要 是 共 同 平 等 协 商 订 立 的 ,
《 女 权 益 妇 理卫生 、 乳 、 哺 照料 婴 儿 方 面 的 困难 。

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有哪些

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有哪些

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有哪些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财产共有关系是共同共有的而不是按份共有的。

不论是一方收入多,另一方收入少,还是一方从事有报酬的社会劳动,另一方从事无报酬的家务劳动,双方对上述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当然,也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变更财产归属问题(婚姻法第19条)。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婚姻法第17条第2款特别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处分权)。

这一规定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是很有针对性的。

处分权是所有权中最高的权能,对财产的支配具有决定性意义。

从历史上看,我国家庭中夫妻财产在形式上也是共有的,但对财产的处分却往往权操于夫。

关于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下述司法解释: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②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不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财产关系与外界
会通过债权债务、生产经营等渠道发生多方面的联系。

规范夫妻财产关系不仅要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也要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与公平性。

婚烟法解读婚姻中的婚内财产与婚外财产

婚烟法解读婚姻中的婚内财产与婚外财产

婚烟法解读婚姻中的婚内财产与婚外财产婚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夫妻财产的划分。

在中国法律中,关于婚内财产和婚外财产的归属问题,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本文将对婚姻法中关于婚内财产与婚外财产的具体规定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婚姻财产划分的法律原则和适用范围。

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内财产指婚后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婚外财产则是指婚前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通过继承、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财产和婚外财产,应当分别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侵占对方的财产。

首先,婚内财产的范围包括了婚后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这包括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以及其他形式的固定资产和动产。

根据法律原则,婚内财产的划分应当根据贡献原则来进行,即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出的努力和贡献为基础。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在财产的获取过程中付出了相当的努力和贡献,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应当平均划分。

但如果一方付出的努力和贡献明显多于另一方,那么在划分财产时可以适度倾向于该方。

其次,婚外财产则是婚前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通过继承、赠与或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

对于婚外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予以保护,不得侵占、隐匿或转让归属于对方的婚外财产。

婚外财产的归属权归属于产权人所有,独立于夫妻财产关系,不受夫妻关系的影响。

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婚内财产和婚外财产发生了混合,应当根据不同财产的性质和产权归属进行划分。

对于存在困难的情况,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划分。

法院在进行裁决时,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内财产和婚外财产由于其性质差异,具有不同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财产权利,不得侵犯、转让或转移对方的财产。

婚烟法中的夫妻财产登记制度

婚烟法中的夫妻财产登记制度

婚烟法中的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在婚姻法中的作用在婚姻法中,夫妻财产登记制度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共同财产利益的一项制度安排。

它的目的是在夫妻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登记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和权益比例,明确财产的归属关系,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的起源、主要内容和实施中的问题进行详细论述。

一、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的起源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我国1980年代初,当时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浪潮冲击着传统观念。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开始对传统的婚姻财产制度进行反思。

1981年,我国首次颁布的《婚姻法》中包含了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财产登记制度逐渐成为我国婚姻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登记书的起草、财产状况的登记和财产权益的确定。

登记书的起草是夫妻财产登记制度中的首要步骤。

夫妻双方需要共同起草登记书,准确地描述双方的财产状况和权益比例。

登记书应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财产的具体情况和权益比例等内容。

财产状况的登记是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的核心环节。

夫妻双方需要详细登记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信息,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在登记财产状况时,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商议权益比例,并在登记书中明确记载。

财产权益的确定是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的最终目的。

夫妻双方通过登记书的签署,确认各自的财产状况和权益比例。

这样,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无论财产的增减变化如何,夫妻双方的权益都得到法律保护。

三、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充分重视和解决。

首先,登记书的起草难度较大。

夫妻双方可能对财产的具体情况了解不足,也可能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况。

因此,在起草登记书时,夫妻双方需要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登记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其次,登记簿的保存和管理需要加强。

夫妻双方需要妥善保管登记书和相关材料,以防止遗失或损毁。

婚姻法典婚后财产如何保护配偶的权益

婚姻法典婚后财产如何保护配偶的权益

婚姻法典婚后财产如何保护配偶的权益婚姻法典是国家对于婚姻关系、家庭利益、财产分配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婚姻法典中,婚后财产保护是一个关键问题。

婚后财产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和权益,因此了解如何保护配偶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财产登记、共同财产、协议约定以及保险保障等方面,论述婚姻法典对于保护配偶权益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

一、财产登记财产登记是婚前、婚后财产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国内的婚后财产保护中,财产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得到广泛承认和有效执行的。

财产登记表明了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归属情况,为婚后财产分配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财产登记应该在婚后尽早进行。

夫妻可以一起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或者采用公证的方式进行财产登记。

通过财产登记,可以确保夫妻双方财产的合法性和归属权,保护其个人和共同的财产权益。

二、共同财产在婚姻法典中,共同财产指的是婚后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两人共同投资的、共同购买的、共同劳动取得的收益以及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共同财产的保护,婚姻法典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机制。

首先,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的支配和处分方面享有平等权益。

夫妻在共同财产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在购买、使用还是处分共同财产上,应该经过双方的协商和一致同意。

其次,离婚时应根据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法典规定,在离婚时,应该依据共同财产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如果财产分割涉及到房产、车辆、存款等大额财产,可以通过法院处理。

三、协议约定与财产登记和共同财产不同的是,协议约定是夫妻在婚前或婚后自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记录的一种财产保护方式。

婚姻法典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约定的保护也是十分重视的。

在协议约定中,夫妻自行可以约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归属、分割和处分方式。

这些约定应该合法有效,并且不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

协议约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和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让双方对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四、保险保障婚后财产保护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进行保障。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共同制的特点与优势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共同制的特点与优势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共同制的特点与优势夫妻财产共同制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进行共同管理和分享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在婚姻法中被广泛应用,带来了许多独特的特点与优势。

本文将对夫妻财产共同制的特点与优势进行探讨。

一、特点1. 平等性:夫妻财产共同制的核心理念是平等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应当平等共同管理和分享,无论财产的来源是个人所得还是夫妻共同努力的结果。

这种平等性体现了夫妻之间在经济方面的相互尊重和平衡。

2. 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共同制将夫妻双方的财产视为一体,不加以区分。

这意味着婚后无论是个人拥有的财产还是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可以避免在财产分配中发生不公平的情况,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利益。

3. 股份制原则:夫妻财产共同制采用了股份制原则,即夫妻按照各自投资的比例分享财产权益。

这意味着夫妻在财产管理过程中的贡献将直接影响到其在财产分享中所占的比重,增强了夫妻之间的经济共同责任感。

4. 共同债务:夫妻财产共同制不仅将财产权益共同化,同时也将债务责任共同化。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不论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都由夫妻共同承担。

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双方由于个人债务问题产生纠纷,保障了财产共同制的完整性。

二、优势1. 维护夫妻关系稳定:夫妻财产共同制能够有效地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

在共同财产的管理下,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益,增强了夫妻之间的经济互助和合作精神,降低了经济纷争的可能性,有利于促进夫妻之间的和谐相处。

2. 保障妇女权益:夫妻财产共同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妇女的权益。

传统上,由于男性在婚姻中拥有较多的经济权益,妇女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而夫妻财产共同制的实施,使得妇女能够在财产分享中获得应有的权益,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和能力,促进了婚姻关系的平等和谐发展。

3. 保障婚姻外部债权人权益:夫妻财产共同制能够保障婚姻外部债权人的权益。

在夫妻财产共同制下,婚后双方的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婚外债权人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婚姻双方的财产用于债权偿还,减少了债权人的损失。

婚姻法律规定第七条(3篇)

婚姻法律规定第七条(3篇)

第1篇第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概述《婚姻法》第七条是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这一条款是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分割、财产继承、财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规定,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工资、奖金: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如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收入、农业生产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创作、发明、设计等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获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上述财产外,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决定。

以下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的具体解释:1. 夫妻双方在购买、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等财产处分行为中,应当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决定。

2. 夫妻双方在签订财产合同、办理财产登记等法律行为中,应当共同参与,共同承担责任。

3. 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各自的贡献、需要等因素进行分割。

婚姻法改革夫妻财产新规

婚姻法改革夫妻财产新规

婚姻法改革夫妻财产新规婚姻法是一部对于婚姻和家庭关系进行调节的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也提出了更多的期望和要求。

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我国对于婚姻法进行了改革,推出了夫妻财产新规。

本文将详细探讨婚姻法改革中的夫妻财产新规。

一、夫妻财产新规的背景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一直是矛盾之一。

在过去的婚姻法中,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导致了财产纠纷的频繁发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制定了新的夫妻财产规定,旨在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财产新规的核心内容1.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扩大在过去,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攒下的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

而在新规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被进一步扩大。

除了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在婚前和分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 财产归属的明确规定新规还对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而对于一方对财产的特殊贡献,新规中给予了相应的考虑和保护。

例如,如果其中一方为购买房产支付了大部分款项,离婚时可以获得较多的财产份额。

3.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在新规中,非夫妻共同财产也得到了保护。

没有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离婚时将归属于各自所有,不受共同财产分配的限制。

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三、夫妻财产新规的意义与影响1. 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夫妻财产新规的出台,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在过去,财产纠纷往往是离婚过程中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新规的出台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好的保护与救济。

2. 推动婚姻关系的和谐发展财产纠纷常常是夫妻关系中的痛点之一,婚姻法改革中的夫妻财产新规的出台,有助于解决财产纠纷,减少离婚对夫妻关系的破坏。

夫妻双方可以更加公平地享有财产权益,从而有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条规定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原则。

首先,这条规定强调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

这意味着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适用这个原则,而婚前和离婚后所得的财产则不适用。

这是为了保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创造的财产利益,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安全。

其次,根据这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这意味着无论是夫方还是妻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都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不存在个人独立的所有权。

这同样是为了实现夫妻之间的平等和共同发展。

此外,这条规定还强调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并未明确规定所得财产的具体范围。

这就意味着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仅包括工资、奖金、股票等金融资产,还包括房产、车辆、家具等各种实物财产。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更全面地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最后,根据这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应共同决策和管理这些财产,并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在离婚时,夫妻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财产的分割和分配,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原则。

这一规定保护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创造的财产利益,强调了夫妻的平等和共同发展,提倡夫妻的共同管理和使用财产,同时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分配提供了依据。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建议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建议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建议婚姻法作为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合理、公正地管理夫妻共同财产是维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增进夫妻感情以及家庭和谐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建议进行探讨。

一、确立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即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原则上分开,但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前或婚后立功财产指定,明确每位配偶的个人财产边界,有助于避免日后产生财产归属纠纷。

此外,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应基于相互尊重、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应当签订财产管理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分配原则。

二、保护夫妻个人财产权益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婚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建议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中尊重彼此的个人财产权益,遵守财产共有的协议,不得侵犯对方的个人财产。

同时,应增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协议的约束力,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制度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制度涉及到财产的获取、使用、处分等方面。

为了更好地管理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夫妻双方制定详细的财产管理制度。

首先要定期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登记和盘点,确保财产状况的透明度。

其次,双方应当就财产的收入来源、支出计划、储蓄安排等事项进行协商,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夫妻在决策财产的转让、买卖等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充分的内部沟通和协商,做到公平合理。

四、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监督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监督是确保法律依法实施的重要环节。

建议相关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例如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咨询热线等方式,引导夫妻双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五、加强婚姻法教育与宣传为了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宣传与教育,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宣传婚姻法和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夫妻双方的法律意识和财产管理能力。

婚姻法第四章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四章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四章夫妻关系婚姻是社会基本单位,作为婚姻法的核心内容,婚姻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夫妻关系。

本章内容包括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债务以及离婚等方面。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共同支持、互相尊重、互相关心。

第一节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婚姻法第四章,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应相互尊重,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夫妻有权决定家庭事务,并共同决定家庭的重大问题。

夫妻也有义务为家庭的幸福和稳定共同努力。

此外,夫妻还应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共同照顾子女的成长和教育。

第二节夫妻财产制度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的归属方式。

夫妻财产制度分为两种: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二是夫妻个人财产制度。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共同享有;在夫妻个人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各自独享。

夫妻财产制度的选择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结婚登记时申明。

第三节夫妻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夫妻一方产生的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双方还应当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努力,避免夫妻共同财产受到损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能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节离婚婚姻法第四章还规定了夫妻关系解决的一种方式:离婚。

当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无法继续维持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夫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并达成离婚协议。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夫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离婚时,夫妻双方还需要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

总结婚姻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夫妻关系,包括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债务以及离婚等方面。

在婚姻中,夫妻应相互尊重、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并在共同财产、债务分担以及离婚等问题上进行协商解决。

夫妻关系的维护和稳定对于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至关重要。

婚姻法第四章的规定为夫妻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创造了条件。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婚姻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其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财产制度作为婚姻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财产制度主要分为三种形式:绝对共同财产制、部分共同财产制和个人财产制。

下面将对这三种财产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绝对共同财产制绝对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无论其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所有。

在该制度下,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对财产的支配权,并且在分割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双方无论在婚姻期间对财产的贡献如何,都应被平等对待。

二、部分共同财产制部分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两种性质。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已经拥有或婚后以个人名义继续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而以夫妻共同名义所取得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在这种制度下,夫妻双方对财产享有相应的支配权,但在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循相对公平的原则。

三、个人财产制个人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视为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制度下,夫妻双方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不需要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财产分割。

这意味着,在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会受到影响,可以由个人自主支配。

在实践中,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以部分共同财产制为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财产处理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夫妻财产以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其余为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在分割过程中,应考虑夫妻共同努力和贡献的权益,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此外,夫妻双方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签订财产约定书,在婚前或婚后明确财产归属和财产处置方式。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财产权益,避免财产分割时的争议和纠纷。

总之,夫妻财产制度在婚姻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目的在于维护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权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解除后均能公平合理地处理财产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权内容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对其财产的处分直接关系到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家庭的稳定,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进展。

婚姻家庭关系是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的统一,财产关系是婚姻家庭得以连续进展的基础,也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对财产的享有的权益和负担的义务,是夫妻财产关系的核心内容。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权交易安全婚姻家庭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人身关系开始弱化,财产关系逐步加强,因此,夫妻的财产权益,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为此,笔者就个人对我国的夫妻财产权的浅薄认识,发表一些个人见解。

1 / 1一、夫妻财产权的概念及特征(一)夫妻财产权的概念。

夫妻财产权是夫妻对夫妻财产所享有的权利,其涉及到夫妻各自的、共同的以及第三人的利益,为各国法律所重视,更是我们婚姻法的中心内容。

所谓夫妻财产权的内涵,是指关于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治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财产权与夫妻身份关系有着紧密的关系。

夫妻身份关系为夫妻享有夫妻财产权的前提,夫妻财产权是夫妻身份关系进展的必定产物,对夫妻身份关系有着重大的阻碍,即阻碍到夫妻身份关系的连续或终止。

(二)夫妻财产权的特征1、以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为前提。

没有结为夫妻关系,也就无所谓的夫妻关系,更没有夫妻财产权的存在。

因此必须以男女两性结为夫妻为夫妻享有夫妻财产权的前提。

2、须以共同生活为基础。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办1 / 1理结婚登记后,才为夫妻。

但法律都强调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假如男女仅结为夫妻关系,而未共同生活,即没有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如现在让双方享有均等的财产权,对一方或双方不公,这民法上的公平合理原则相违背。

只有双方在结为夫妻并共同生活后才能享有夫妻间的财产权利,承担对等的义务。

3、夫妻财产权的平等性。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婚姻家庭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而婚姻法属于民法范畴,其调整的主体也应是平等的。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是女性主内,男性主外,夫妻之间存在着收入的差异,存在着表面上的不等。

但男性的收入是因为有妻的支持:关心夫君操持家务,使夫君能安心地工作,再讲,妻的付出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如我国先行《婚姻法》第40条规定,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有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请求权。

也体现了夫妻权利义务的统一。

因此讲双方在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基础上,夫妻的财产权也是平等的。

1 / 14、遵循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法律渊源之一,其与法律一起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也是法律的辅助工具,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行为,要那道德来平衡自己的心,做到不偏不倚。

如夫妻在行使夫妻财产权的时候,不能不顾子女及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5、爱护交易安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其行为直接涉及到社会的利益。

夫妻对夫妻财产权的行使,会关系到社会上的其他人的利益,也会阻碍到社会的稳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的财产权不仅对内,而且对外。

对外表现在交易上,其交易行为必定会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为了保障交易安全,爱护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夫妻在行使夫妻财产权时,不能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

二、规范夫妻财产权的法律原则我国没有专门的财产法,而是在民法差不多原则下,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和《妇女权益爱护法》中体现出来。

从这些法律中,能够看出对夫妻财产权的规范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

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1 / 1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我国〈民法总则〉也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我国〈妇女权益爱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男女是平等的,夫妻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的平等主体,其在行使财产权时,必须贯彻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彼此尊重,才能体现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

2、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爱护弱者。

“民主,公平,正义”是法的最高要求,我国民法也强调民主、公平合理、维持正义。

但我国依旧一个年轻的国家,刚从具有“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走到现在,封建的不良思想还深深地阻碍着人们的活动。

妇女在家庭里仍处在弱者的地位,爱护弱者是法律的任务。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照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通1 / 1则》规定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享有平等的权利。

只有爱护里处于弱势的群体的合法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

3、促进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爱护。

现行《婚姻法》也是为了家庭的平等和睦,稳定和谐。

夫妻财产关系是婚姻家庭的物质基础,夫妻对其财产的权利,直接关系到婚姻家庭的稳定。

4、符合中国的国情。

各国的法律制定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乃至家庭的结构和规模有着紧密的关系。

正是那个特点,我们对国外的成功的夫妻财产权法律制度,应立足于国情,理性地借鉴。

5、爱护交易安全。

在市场经济的阻碍下,夫妻对财产的处分,开始商业化,交易逐渐增多,这必定涉及到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为了爱护他人的合法利益,夫妻有按照市场规则行为的义务。

三、我国夫妻财产权的类型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包括法定夫妻财产制、约定夫妻财产制和特有财产制。

在此财产制下,夫妻的财产权的类型能够1 / 1分为:法定夫妻财产权、约定夫妻财产权和特有财产权。

法定夫妻财产权是法律强给予婚姻家庭当事人所享有的权能;夫妻约定财产权是法定财产权派生出的一项全能,并与法定财产权处于同等地位,其兼有法定夫妻财产权和特有财产权的内容。

特有财产权是夫妻对各自的财产享有独立的全能。

四、夫妻财产权的内容夫妻财产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仅关系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而且关系到夫妻婚姻外的财产关系。

“全面规范夫妻对财产的权利与责任,既是平衡夫妻相互关系的需要,也是减少和幸免夫妻财产纠纷的必要,有利于爱护涉及夫妻财产的民事交易的安全。

”财产权括占有、治理、使用、收益、和处分。

不管中外的何种夫妻财产制都包含这些财产权内容,并确定夫妻财产对外责任的清偿及分割。

对财产权的五种全能,将借助法定夫妻财产权给予阐述,现仅就贯穿于三种夫妻财产权类型的权能进行阐述。

1、所有权。

夫妻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夫妻为方或双方财产权的前提。

涉及到所有权的始终间和方式。

如在法定夫妻财产制1 / 1中,夫妻对法定财产的全能开始于结婚,婚姻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决定共有关系的开始。

婚后,当事人能够以约定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变更共有关系。

2、使用权。

夫妻对财产的使用,直接体现夫或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使用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配偶他方的个人财产在一定时刻一定范围内享有使用权。

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配偶他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即使用权)。

3、家庭生活费的负担。

婚姻家庭的生活是有夫妻共同治理的,夫妻以其个人或共同财产对家庭的开支负担。

夫妻的对财产的使用和处分,关系到婚姻家庭的利益。

在共同共有财产制下,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负担,不足部分有个人财产分担。

在分不财产制下,夫妻以其个人财产对家庭生活分担。

在某些地区,一方婚姻当事人专门从事家庭事务,无婚后所得财产,其完成的家务劳动,视为对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4、对外财产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

涉及到夫妻财产与第三人的利益关系。

在现实生1 / 1活中,家庭债务现象较为普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进展,家庭债务只会增加可不能减少。

为了爱护民事交易安全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利益,而要求夫妻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

我国现行《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婚姻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的、裁定的、调解书差不多发生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及第25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个人所负债务,应有个人财产来清偿,但个人财产不足清偿时,应有共同财产来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此规定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幸免婚姻当事人利用财产制躲避责任。

但用共同财产清偿后,对配偶他方所造成的损失,有损失方给予补偿。

五、法定财产制中的财产权(一)法定财产权的历史沿革1 / 1我国古代,长期按照“男尊女卑”、“同居共财”、“夫权汲取妻权”的封建思想,有家长掌总管庭的一切事务。

无所谓的夫妻平等,更无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存在。

在中共苏共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共同经营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应有夫妻双方共同处理,离婚时平均分割。

同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强调男女平等,财产平等。

至此我国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的夫妻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分权。

”(其把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归为共同财产,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决定的)1980年的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没有体现婚姻当事人对财产的自治原则。

修订后的《婚姻法》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治原则,现在的夫妻财产关系才比较完善。

(二)夫妻享有的财产权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法定财产制还处于主流地位,尽管现行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