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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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餐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顾客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无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的疾病。

2. 新入职的餐饮从业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职期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4. 餐饮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上岗。

5.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三、餐饮服务操作规范1. 餐饮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销售环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原料采购应确保来源正规、质量合格,严禁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3. 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确保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保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

4. 食品销售过程中,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5.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顾客使用安全。

四、培训与教育1. 餐饮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餐饮单位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 餐饮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篇)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篇)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窜岗、脱岗。

二、工作期间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头发应梳理整齐。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手链等手或腕部首饰。

四、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五、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喝酒、吃零食;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餐饮行业中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人员招聘、入职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培训发展以及离职管理等方面详细阐述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人员招聘1. 人员需求评估:根据餐厅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计划,进行人员需求评估,明确招聘岗位和人数。

2. 招聘渠道广泛:通过多种途径招聘人才,如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招聘会等,以确保人才的多样性和质量。

3. 严格面试选拔:采用面试、应聘测试等方式进行选拔,评估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验和团队合作能力。

二、入职管理1. 面试待遇公平:面试过程中,公平对待每一位应聘者,不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确保招聘过程公正和公平。

2. 入职流程规范:新员工须提供身份证明、教育背景证明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入职手续。

3. 岗位培训:为新入职员工提供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了解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以更新员工的知识和技能。

三、绩效考核1. 目标设定明确:为每位员工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以激励员工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2. 定期评估考核: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与同事合作等方面。

3. 绩效奖惩激励: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饮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配送员等。

三、从业人员健康要求1.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

2. 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口腔疾病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餐饮工作。

3. 从业人员在上岗期间,如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医。

待症状消失后,方可重新上岗。

4.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双手清洁。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及个人物品管理1. 从业人员应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

2. 从业人员不得穿着工作服离开工作区域,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服脱下,放回指定的存放区域。

3.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物品的整洁,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工作区域。

五、从业人员操作规范1. 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应先洗手,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清洗双手,然后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2. 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双手清洁,尽量避免触摸面部。

3. 从业人员在处理生食和熟食时,应使用不同的工具和砧板,避免交叉污染。

4. 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需要上厕所,应先洗手消毒,然后再重新操作。

5. 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接触眼睛、鼻子、口腔等部位,应立即洗手消毒。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 餐饮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2. 从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包括食品卫生法规、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储存方法等。

3. 从业人员应了解食品中毒的症状和预防方法,掌握食品中毒的应急处理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制度规定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实现从业人员、企业及社会共赢。

二、适用范围企业所有餐饮从业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HR部门起草,经过公司领导层审批后向全公司发布,由公司HR部门负责执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内部健康管理制度五、各项制度内容1、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餐饮从业人员。

(2)目的: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障和健康指导。

(3)内容:①公司每年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②每位餐饮从业人员由公司HR部门分配专门的健康管理人员,负责健康指导、查询健康档案等工作。

③从业人员需按时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医生根据健康档案诊断病情并开具健康证明,企业HR部门予以保管。

(4)责任主体:公司HR部门。

2、从业人员饮食管理制度(1)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餐饮从业人员。

(2)目的:通过营养合理的饮食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内容:①公司向从业人员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避免偏食、暴饮暴食、零食过多等情况。

②餐饮从业人员应当按时、定量、定点进餐,不得在食堂外乱吃、乱扔垃圾。

③公司要求食堂提供食品质量检测合格的菜品,饮用水质符合国家要求。

(4)责任主体:餐饮部门。

3、从业人员睡眠管理制度(1)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餐饮从业人员。

(2)目的:建立科学的睡眠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3)内容:①公司规定从业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制定夜班人员的休息规定,规定上班前的休息时间和休息次数。

②从业人员应当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维护良好的睡眠习惯。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员管理制度篇一一、服务员管理制度一、自觉遵守店规店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

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店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五、检查清理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卫生制度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

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便盆应每日清洗消毒。

六、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三、考勤制度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每人每月休两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休,过后补休。

年假按酒店规定。

三、员工辞职须提前将辞职报告上交,培训好新职工上岗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辞职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四、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

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六、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四、仪容仪表规定仪表:1、工作时间应穿着规定的工作服。

2、工作服要整洁、挺直、按规定扣好上衣扣、裤扣。

3、工作服上衣兜、裤兜内禁止装杂物,以保持工作服的挺括。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企业、餐馆、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第三条培训对象(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从业人员;(二)在职餐饮从业人员;(三)餐饮服务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培训内容(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二)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三)餐饮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和诚信经营;(四)餐饮服务场所卫生要求和环境整治;(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

第五条培训方式(一)集中讲授: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士授课;(二)自学:发放培训资料,要求从业人员自行学习;(三)现场操作培训:在实际工作中,由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指导新员工进行操作;(四)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培训课程。

第六条培训组织(一)餐饮服务企业、餐馆、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二)餐饮服务企业、餐馆、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应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三)餐饮服务企业、餐馆、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应选定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四)餐饮服务企业、餐馆、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

第七条培训时间(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48小时的培训;(二)在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培训;(三)餐饮服务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

第八条培训考核(一)从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二)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三)餐饮服务企业、餐馆、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形和食品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餐饮单位从事食品加工、贮存、配送等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2. 健康检查 2.1 从业人员入职前需进行健康检查,包含身体健康情形、传染病和重点疾病的检测等项目。

2.2 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定期体检,包含身体健康情形、职业病相关检测等项目。

2.3 体检结果应及时录入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2.4 如发现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重点疾病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刻停止其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3. 食品安全培训 3.1 从业人员入职后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内容包含个人卫生、操作规范、食品储存和五毒食品等方面的内容。

3.2 餐饮单位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参加并通过培训考核。

3.3 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记录,以备查验。

4. 个人卫生 4.1 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须保持个人卫生,包含清洁外表、洗手、穿着干净工作服等。

4.2 身体不适或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与食品接触的工作。

4.3 从业人员在进入工作区域前应洗手,并按规定佩戴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

4.4 从业人员禁止吸烟、嚼口香糖等不卫生行为。

5. 餐具清洁和消毒 5.1 餐具和容器应经过严格清洁和消毒后使用。

5.2 清洗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使用专用清洁剂、消毒剂,并依照标准程序进行操作。

5.3 清洗和消毒设备应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以备查验。

6. 废弃物处理 6.1 废弃物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储存。

6.2 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理区域应与食品加工区域分开,避开交叉污染。

6.3 废弃物应及时清理,防止繁殖病菌和蚊蝇等有害生物。

6.4 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7. 健康证明 7.1 从业人员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获得健康证明,方可连续从事与食品相关的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的规章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的规章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餐饮企业从事服务工作的员工,包括服务员、厨师、洗碗工等。

第三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服从管理。

第四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遵守职业要求,不得从事不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

第五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不得从事不擅长的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第六条餐饮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违纪违规。

第七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企业的工作时间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告知上级。

第九条餐饮从业人员应保护企业的财产和设备,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防止损坏和浪费。

第十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关心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注意仪表和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十一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店内工作规范,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不得随意乱放物品。

第十二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上岗流程,按照工作要求上岗,并保持岗位的正常运作。

第十三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规定,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不得擅自处理食品。

第十四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礼貌待客,细致入微地为客人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保障客人和员工的安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规定,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社会责任感。

第十七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数据保护规定,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第十八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九条餐饮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餐饮从业人员应诚信守约,不得私自接受客户礼物,不得收受贿赂,保持公正公平。

第三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餐饮从业人员如有不当行为,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惩。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3. 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2. 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佩戴饰物。

3. 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必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操作过程中要保持手部清洁。

4. 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咳嗽、打喷嚏、流鼻涕等现象,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用纸巾捂住口鼻,并到指定的地方进行清洗。

5. 从业人员不得在操作过程中吸烟、进食、嚼口香糖等,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6. 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香水、化妆品等可能对食品产生污染的物品。

三、食品操作间卫生要求1. 食品操作间必须保持清洁,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墙壁无污渍,天花板无蛛网。

2. 食品操作间必须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 食品操作间内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操作间内的工具、用具必须分类存放,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5. 食品操作间内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必须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储存卫生要求1. 食品储存间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温度、湿度适宜,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 食品储存间内的食品必须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间内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必须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储存间内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标识清楚,确保食品可追溯。

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包括餐馆、酒店、快餐店、小吃店等)的从业人员。

三、基本要求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餐饮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熟悉餐饮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3. 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4. 服从管理,遵守餐饮经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健康与卫生1. 从事餐饮行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上岗前提交最近3个月的健康检查报告,并在岗期间持有健康证。

2. 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餐饮行业。

3. 在岗期间,若皮肤出现破损,须立即远离厨房重地,不得接触任何食品;若患有皮肤病,有出现破皮、掉屑、流脓、溃烂等症状,请立刻向直属领导汇报,并申请休假直至痊愈。

4. 按照规定身着工服、头戴工帽、面部带好口罩、手部带好手套,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5. 时刻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指甲内不得有污泥。

五、培训与考核1. 餐饮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及卫生方面的系统培训。

2.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3. 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降级或辞退。

六、安全生产1.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发现事故隐患,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七、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服务质量低劣、给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业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

3. 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餐饮经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行业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收银员、管理人员等。

1.3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二、培训内容2.1 法律法规培训2.1.1 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与餐饮服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2.1.2 培训方式:通过集中授课、自学、考试等方式进行。

2.2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2.1 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应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包括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食品储存、食品加工等方面的知识。

2.2.2 培训方式:通过集中授课、自学、考试等方式进行。

2.3 服务技能培训2.3.1 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服务技能,包括接待、点餐、上菜、结账等基本服务流程。

2.3.2 培训方式:通过实操演练、模拟服务等方式进行。

2.4 职业道德培训2.4.1 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包括诚实守信、尊重顾客、敬业爱岗等。

2.4.2 培训方式: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进行。

三、培训安排3.1 餐饮服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

3.2 培训计划应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定期培训、专项培训等。

3.3 培训计划应报企业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

四、培训管理4.1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

4.2 培训档案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4.3 餐饮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食品安全,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

二、个人卫生基本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

3. 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佩戴口罩。

三、手部卫生1. 进入工作区域前必须洗手,并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2. 处理食物前后、使用卫生间后、接触垃圾后必须洗手。

3. 禁止戴戒指、手链等饰品进入工作区域。

四、面部及头发卫生1. 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帽,遮盖头发,防止头发掉落。

2. 保持面部清洁,不得化妆,避免使用香水等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妆品。

五、工作服与个人物品1. 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2. 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域。

六、餐饮服务人员特殊要求1. 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物。

2. 服务过程中应保持微笑,使用礼貌用语,确保顾客用餐愉快。

七、食品处理人员特殊要求1. 食品处理人员在切割、烹饪等操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污染。

八、清洁与消毒1. 工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2. 清洁工具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健康监测1. 从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并暂停工作。

2. 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康监测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

十、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知识培训。

2. 定期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需接受再培训。

十一、违规处理1. 对违反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聘等处理。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餐饮企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从业人员。

请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餐饮服务的卫生与安全。

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基本要求1. 凡在本单位从事餐饮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从业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4. 从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烹饪技能和餐饮服务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本职工作。

三、培训与考核1. 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必须在入职前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职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4. 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四、个人卫生与操作规范1.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2. 操作过程中,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3. 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时佩戴首饰、手表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手饰。

4. 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时吸烟、喝酒,不得在操作区域饮食。

五、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人员应按照采购计划,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原料。

2. 采购人员应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食品原料验收时,应检查外观、气味、色泽等,确保食品质量。

4. 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六、食品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1. 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销售环节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4.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5篇)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5篇)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安心本职工作,服务态度热情,提供优质的就餐服。

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傲到饭热、菜香,保证职工吃饱吃好。

三、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每年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旨在规范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的内容:1. 培训目标和要求:明确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的目标和要求,包括营养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等方面。

2. 培训计划和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

培训内容应涵盖食堂从业人员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例如食物储存、加工和烹饪方法、食品安全管理等。

3. 培训方法和形式:确定培训方法和形式,可以包括课堂培训、实地考察、案例分析等。

同时,可以结合在线培训和现场教学,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4. 培训管理和监督:设立培训管理机构或专门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源的管理和培训效果的监督。

同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与培训的情况和成绩。

5. 考核评估与证书发放:制定考核评估机制,对参与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2024年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9篇

2024年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9篇

2024年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9篇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一、餐饮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二、组织从业人员到卫生监督部门确认的'资质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上岗前和在岗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四、从业人员发生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症状时,应暂停接触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五、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坚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上岗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在岗不吸烟等。

六、餐饮单位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卫生操作技能、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七、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组织培训基本情况、培训教材、考试考核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餐饮行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餐饮行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餐饮行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行业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餐饮行业各类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餐饮行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餐饮企业应当依法进行人员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选拔,确保招聘的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第五条餐饮企业应当对新入职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职业道德、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餐饮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劳动纪律与工作规范第七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第八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形象,佩戴工号牌。

第九条餐饮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餐饮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四章卫生与安全第十一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第十二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餐饮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第五章待遇与福利第十五条餐饮企业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餐饮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拖欠、不克扣。

第十七条餐饮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其身心健康。

第十八条餐饮企业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第二十条餐饮企业应当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型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餐饮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餐饮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第三条餐饮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四条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服务规范等。

第五条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第六条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实行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三章个人卫生与操作规范第七条餐饮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班前必须洗净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帽。

第八条餐饮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吸烟、饮酒,不得在餐厅内大声喧哗。

第九条餐饮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餐饮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私自带入或使用禁用物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十一条餐饮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来源合法、新鲜、卫生。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储存、销售过程应保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餐饮从业人员应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第五章假期与考勤第十四条餐饮从业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和休息日。

第十五条餐饮从业人员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六条餐饮从业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七条餐饮从业人员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八条餐饮从业人员对工作中的失误、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餐饮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餐饮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餐饮业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业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保障食品安全,范银美工厂员工个人卫生,,特制作此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工厂及下属项目点人员管理。

三:责任人:品控部和各部门主管及以上领导负责监督和管理。

四:制度内容: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1.3从业人员健康档案2从业人员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工厂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3.1 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3.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3.3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3.3.1 开始工作前3.3.2 处理食物前3.3.3 上厕所后3.3.4 处理生食物后3.3.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3.3.6 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3.3.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3.3.8 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3.3.9 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3.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3.5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3.6 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7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4.1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4.2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北京市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北京市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北京市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北京市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餐饮从业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二章从业人员资格与培训1. 资格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无传染病史,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2. 培训制度:餐饮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服务技能、卫生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个人卫生与着装1. 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定期洗手、理发、剪指甲,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饮食。

2. 着装要求:从业人员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必要时还需佩戴口罩和手套。

第四章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2. 工作态度: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顾客热情、礼貌,对同事友好、协作。

第五章食品安全与操作规范1.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材新鲜、加工过程卫生。

2. 操作规范: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食品加工,避免交叉污染。

第六章设备与环境管理1. 设备维护: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环境清洁: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七章顾客服务1. 服务标准: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顾客服务,包括点餐、上菜、结账等环节。

2. 顾客反馈:认真听取顾客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和产品质量。

第八章应急与事故处理1. 应急预案:制定并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应对。

2.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时,立即按照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第九章考核与奖惩1. 考核标准: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

2. 奖惩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章附则1. 制度修订:本制度由餐饮单位管理层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2.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

餐饮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餐饮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有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餐饮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三、健康管理制度1. 餐饮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四、卫生知识培训制度1.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 聘请卫生监督所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酒店餐饮、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等卫生知识,提高卫生安全素质。

4. 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卫生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

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5. 建立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卫生知识培训状况。

五、个人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

2. 在岗期间,须按照规定身着工服,头戴工帽,面部带好口罩,手部带好手套。

3. 无论男女,不得留长指甲,指甲内不得有污泥。

4. 餐饮从业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健康状况,发现身体有不适,应立即向直属领导汇报,并且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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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我是食品餐饮服务单位(个人),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的规定,现承诺如下:
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不店外经营,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照。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明码标价,如实告知每道菜的主料和配料,不经营涉药食品,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绝不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

六、严格按照许可申请提交的“经营场所布局图”守法经营,杜绝超范围经营。

七、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八、我店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我店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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