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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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
【摘要】本文从医学、法学两个角度对当前我国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并详细阐述了医疗风险概念界定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提出医疗风险概念的确立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医学、法学人士共同参与来制定,并结合医学、法学两方面观点,提出了医疗风险概念界定的看法。
【关键词】
医疗风险;概念;医疗事故
医疗风险研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已逐渐成为国内医院管理科学方面研究的热点之一。对于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目前国内外尚未有明确、统一的定义,这就给医疗风险管理、医疗风险责任划分、医疗风险赔付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只有明确了医疗风险的概念,其他相关研究才能顺利进行,同时,因医疗风险而引起的相关问题才能得到有理、有序、有据的解决。
1医疗风险概念界定的意义
当前我国航空和交通领域一旦出现空难或交通事故时,为什么处理起来相对容易些,并很难引发成社会问题?除政府机构、各类保险公司参与及有效的处理机制因素外,空难、交通事故的界定及赔付标准比较明确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同样的道理,医疗风险一旦演变成医疗事故,处理起来也相对容易些,因为,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关于医疗事故已有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使得医疗事故界定比较明确,同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的等级、赔付标准也有相关说明,从而为医疗事故的处理奠定了基础。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风险未明确阐述,但在现实中因医疗风险引起的医疗纠纷远远超过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这就为处理因医疗风险而引起的各类问题埋下了隐患。
医疗风险概念的明确是医疗风险管理、医疗风险责任划分、医疗风险赔付等相关研究的基础。
当前由于医疗风险概念的不明确、不统一,使得医疗风险管理的概念也显得不规范、不统一,最终导致医疗风险管理目标不明确、流程不合理、效果不明显。如下述医疗风险管理概念中就存在问题:①医疗风险管理包括对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药品设备的管理、风险管理教育、事故之后的风险定义和控制、风险传递的过程监控等。②医疗风险管理是指医疗活动中,对于现有和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和处理,有计划和有组织地减少和消除风险的发生,降低风险事件造成的社会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③医疗风险管理是指医院有组织地、系统地消除或减少医疗风险对病人的危害和经济损失的活动。它一般是通过对医疗风险的分析,寻求医疗风险的防范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医疗风险的发生。医疗
风险管理的过程分为6个步骤,分别是:建立环境、风险鉴定、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处理与监控和评审、信息交流和咨询。
医疗风险概念的模糊,使得医疗风险责任划分、医疗风险赔付上遇到了困难,并由此影响到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同时也使医疗纠纷进一步扩大。医疗风险概念及医疗风险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是医事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必须引起学界的高度重视。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的规定,显然,医疗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当事医疗机构和当事医疗人负责,而其他原因产生的医疗纠纷(医疗风险)在责任划分上是值得商榷的,特别是由于医学的局限性而产生的医疗风险,笔者认为应由全社会成员共同承担,而不能完全落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身上。
医疗风险概念的明确能使政府、法律部门、医患双方尽快达成一致的看法,合理解决问题。
当前,政府、法律部门、医患双方对医疗风险的认知程度和关注焦点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政府、法律部门在认知和处理医疗风险时,时常认为医疗风险及随之引起的医疗纠纷主要原因是由医方造成的,况且患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其关注的焦点是尽快满足患者的要求,防止因医疗纠纷引起社会问题。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认为医疗风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都应由医方承担,他们关注的焦点是医疗风险对身体和精神损害的程度以及医方为此赔付的多少。医方目前对医疗风险的认知和关注程度最高,有扩大化的趋势,因为在处理各类医患纠纷时,往往医方处于相对无奈的处境,其关注的焦点是医疗风险对医院和个人造成的影响如何、赔付多少等问题,希望尽快了结此事,防止纠纷进一步扩大。
2目前国内对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
从医者的角度确定医疗风险概念,将医疗风险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以及由这些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等。如:医疗风险是一种在医疗实践中发生的风险,既具有风险的客观性、兼容性、复杂性、损失的可能性的一般特征,又因为发生在特定的职业实践活动中,而与从业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水平、工作条件和患者以及疾病的某些性质有关,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以及由这些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等。
此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实际上是将医疗风险等同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其更深层的含义就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如何规避和防止发生医疗风险,避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损失,因为只要是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然要付出代价。所以,此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其实是从医者方面界定的。
从患者的角度确定医疗风险概念,实际上是从医学的局限性上来界定的。如:医疗风险不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残废或死亡,而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内的医疗意外造成的机体损伤。
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医疗目的之外的危险因素,而这些因素虽然存在,但不一定会造成不良后果。
医疗风险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履行正当的医疗职务,由于不可抗性的原因,而发生医疗相对人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等不良后果的一切意外事件。简而言之,就是所有的正常医疗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均为医疗风险。
医疗风险是发生在医疗过程之中或由医疗行为造成的医疗目的之外的由医患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
此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实际上将医疗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医学发展的局限性,着重强调了医疗风险的客观性,从而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避医疗风险的意识降低,患者面临的医疗风险责任增大。
从医患双方的角度确定医疗风险概念。如:所谓医疗风险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医疗风险指存在于医疗机构内部的、可能会导致医院和患者各种损失和伤害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可以把医疗风险理解为存在于整个诊疗过程中的可能会导致损失和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或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
医疗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一切不利结果,不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现实存在的可能会导致不安全事件的状态。
医疗风险不仅仅指各种因素导致对患者生理及心理机能损害的可能性,还包括对医生本人、医院以及整个医疗行业、政府、社会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此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有对医疗风险概念扩大化的倾向,为医疗风险界定、管理、处理带来一定困难。
从法律的角度确定医疗风险概念。如:医疗风险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医院管理活动或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差异,是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对他人身体发生医疗侵权行为而应负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风险,它是现代医院面临的最大风险。
此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将医疗风险等同于医疗侵权,其结果必然是一旦发生医疗风险,医方必将付出法律和经济两方面的责任。
美国学者阿瑟·威廉姆斯认为:风险是“在给定的情况下和特定的时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间的差异”,“如果肯定只有一个结果发生,则差异为零,风险为零;如果有多种可能结果,则有风险,且差异越大,风险越大”。国外学者提出,医疗风险的定义须包含3个要素:医疗服务的不利结果、不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现实的状态。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失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