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

合集下载

XXX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XXX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中共XXX委员会关于再次明确党员发展程序及时间节点的通知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有严格的程序保证开展。

每一项程序,都是对入党者的筛查和考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因此,党支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为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现再次明确党员发展程序及时间要求节点如下,请各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支部必须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2.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后,才能推荐和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

3.支委会讨论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应在3天内将备案报告等基本情况报镇党委审批。

4.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1年以上(以支委会讨论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准)的培养教育,才能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5.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2天内将发展对象备案报告、公示图片、公示结果说明等上报镇党委备案。

6.镇党委在收到发展对象备案报告后1个月内开党委会审批,并反馈备案意见。

7.支委会审查后3天之内将预审材料报镇党委预审。

8.党支部在收到党委反馈预审意见后1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

9.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后3天之内将材料报镇党委审批。

10.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递交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时间以支部大会开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算起。

11.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12.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3天以内将相关材料报镇党委审批。

中共XXX委员会2018年7月21日。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各支部: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从全校情况来看,各党支部围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下了很大力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少数党支部重视不够、标准不高、工作不实、把关不严等问题。

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力度,严肃查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对此,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真正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切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程序,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票决、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查”制度1.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度群团推优、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均须票决(票样见附件1)。

2.发展党员全程公开制度经党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格式见附件2);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格式见附件3);经学校党委预审、党员大会票决通过的预备党员(公示格式见附件4);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公示格式见附件5)。

以上人员,均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等。

各党支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未经调查核实或核实确有问题的,不得继续培养、发展程序。

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党组…2007‟38号关于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建方针,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了本工作程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党委组织部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1、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内容一般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应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在收到申请书后,要及时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其优点和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鼓励他们不断进步。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或团组织讨论推荐,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把具备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非团员青年学生原则上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在党支部、党总支建档备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5、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三级档案。

党支部应定期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以及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人员建立档案,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归档,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负责管理,支部、党总支、组织部每年均要造册登记留底。

二、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阶段6、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发展党员有关工作程序说明

发展党员有关工作程序说明

中心党委发展党员有关工作程序说明一、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二、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报组织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撰写自传,并指定1-2名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至少半年一次),支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半年一次)。

三、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支部发展对象,并报中心党委审批后进行政审。

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简称发展党员培训制)。

党支部将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整理后连同《关于确定某某同志为某某年度发展对象的报告》和《关于某某同志政治审查的报告》一并报组织部门审核把关。

组织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发展对象情况进行汇总报中心党委预审,预审合格后,组织部门发放《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以及入党介绍人意见。

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表决时,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决票,表明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意见(简称发展党员票决制)。

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支部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公示,公示期5至7天(简称发展党员公示制)。

公示合格的,在《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向中心党委撰写《关于接收某某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之后将所有材料报中心党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中心党委会议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后,组织部门给支部下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

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支部通知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预备党员从支部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当月起开始交纳党费。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及中央有关精神,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一、申请入党1、本人书面申请。

年满十八岁,且符合党章第一条其他条件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申请入党须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个人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对照党员标准的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

本人政治历史或其他方面如果有问题或受过奖励等情况,也必须如实写明。

2、党组织派人谈话。

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应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党支部书记讲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要求后,组织参会人员从申请入党人员中推荐先进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座谈记录经党员群众签字后存档)。

群团组织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考察,并推荐优秀团员(原则上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经过推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优表存档)。

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根据座谈会推荐情况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将初步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申请时间,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情况,支部讨论意见等,向所在单位(居住地)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存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上级党委备案。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一般要在1周内报上级党委备案。

基层党委接到党组织报备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一般应1周内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本人填写后交培养联系人保管。

5、指定培养联系人。

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程序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程序的通知各党总支:上学期末,在各党总支的共同努力下,我院顺利通过了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但该项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现在《漳州师院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基础上做进一步修订,具体如下:一、规范化程序1、入党申请书递交后,必须满三个月后(原做法:三个月内)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确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原做法:1至2名正式党员)。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必须满一年后(原做法:临近一年)才能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民主测评。

4、征求群众意见,一般不少于10人(原做法:不少于8人),群众意见整理成书面意见,参加人员要签上名字,作为原始记录入档。

群众意见最后须有对发展对象的优点和缺点进行总结的表述。

5、誓词的签名中应体现领誓人、监誓人、宣誓人,同时宣誓人应按手印。

6、《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第2页“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意见”一栏中应列出培养联系人的名单。

培养联系人有变动时应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最后一页的“备注”中予以说明。

(原做法:没有列出培养联系人的名单,培养联系人变动时未在“备注”中说明)二、规范化表述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第2页“群团组织推优意见”一栏应增加对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存在的不足之处。

该栏中结论性意见有的表述为“同意发展***同志入党”,准确表述应为“同意向***党支部推荐***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第2页“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意见”栏中结论性意见有的表述为“同意吸收***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准确表述应为“同意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第3-4页“培养考察情况”栏①“联系人意见”应有结论性的意见,准确表述如:“建议继续培养考察”或“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建议确定为发展对象”或“建议取消培养联系”等。

②“党支部意见”应有结论性的意见,准确表述如:“同意继续培养考察”或“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或“同意取消培养联系”等。

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党支部已正式成立,支部建设工作将陆续开展,现对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商学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中,对于**同学,负责吸收并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无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名额;
二、处于预备党员及重点培养对象阶段的同学请于**月**日前向班级党支部报备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支部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已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同学,请于10月15日前向党支部递交结业证书,并参与支部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鼓励非党员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想要入党的群众可随时向P5班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支部将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培养,培养合格后择优向上级党委推送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参加院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
五、如有疑问,请联系P5班党支部,联系方式如下:
****
***党支部
2015年**月**日。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各支部: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从全校情况来看,各党支部围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下了很大力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少数党支部重视不够、标准不高、工作不实、把关不严等问题。

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力度,严肃查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对此,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真正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切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程序,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票决、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查”制度1.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度群团推优、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均须票决(票样见附件1)。

2.发展党员全程公开制度经党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格式见附件2);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格式见附件3);经学校党委预审、党员大会票决通过的预备党员(公示格式见附件4);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公示格式见附件5)。

以上人员,均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等。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予以规范,请严格遵照执行。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党支部(党总支))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列入培养计划,并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党支部或团组织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同意后,通过党支部,发给《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并确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培养联系人)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要为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记表》。

由培养联系人保管。

5、培养教育(党支部)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②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6、定期考察①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由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考察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上。

②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每半年应考察一次。

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7、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8、公示(党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由党支部采取印发公示、通知、张帖公告等方式,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15天,凡有严重问题的不能发展入党。

党员发展程序及注意事项

党员发展程序及注意事项

发展党员程序及注意事项为切实做好党员纳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党员发展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党员发展严格按党群工作部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进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主要分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预备党员的接受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四个阶段。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全部实行“两票制”(党员推荐票,群众代表推荐票)。

先召开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人选,然后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

党委(总支)要及时汇总各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

二、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第一,党支部要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联系。

如无特殊情况,同一名党员一般不宜同时做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然后召开民主推荐发展对象会议,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人选,然后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第二,对发展对象进行认真的政治审查。

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应该有以下主要内容:一是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

二是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

三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如在“法轮功”斗争中的表现。

四是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第三,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履行讨论程序之前,要参加由基层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以及《入党教材》。

关于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规定

关于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规定

关于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规定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党员发展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1、以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时代特点,以提高质量为目标,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注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

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各党支部每年要根据学校党委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自身实际,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十二月中旬将下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报党委办公室。

制定计划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防止分指标,卡比例的做法,要求每年的五月底前做好毕业生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入学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申请时间从申请书注明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要再次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团组织“推优”后,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荐情况以及申请人的平时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

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其填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第一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教育引导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非党教职工及学生对党的认识,启发他们的政治觉悟,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帮助他们逐步树立起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

要求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申请。

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支部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

1.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①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要写明对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等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近期重大事情的看法,为什么要入党,有哪些思想演变和提高过程。

②写明本人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③明确表达自己的愿望,写明自己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④自己的家庭出身、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简要情况。

⑤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①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②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③正文。

④结尾。

申请书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自己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审查”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⑤署名和日期。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xx”,下一行写上“xx年x月x日”。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

要如实反映本人情况,说真话,道真情,决不隐瞒。

写对党的认识要接触思想实际,向党交心,不要抄书抄报,寻章摘句,讲空道理。

发展党员详细工作程序及要求

发展党员详细工作程序及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二○○六年七月修订一、基本概念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凡符合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交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申请入党人”,党支部应指定培养联系人。

凡申请入党的人,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经党小组(也可由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应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

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体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发展党员的程序及要求(一)入党申请阶段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一般应包括:(1)为什么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2、党组织要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和培养,提供有关学习材料,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

3、党支部确定培养联系人。

(1)支部对申请人,及时落实一至二名党员负责培养联系,培养联系人要做到每季度至少一次找申请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做好记录,鼓励申请人不断进步。

(2)对于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而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党支部应主动关心,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4、每年1月和7月,党委组织部门汇集各党支部干部职工中新递交入党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

(二)列入积极分子培养阶段1、申请人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由党小组提名或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书面报党委组织部门,申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组织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初向党委会报告相关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3、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

主要内容是:(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经常谈心;(4)了解思想情况。

xx镇关于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xx镇关于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为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根据中办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关系到党的全部战斗力和生命力。

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在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让党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严格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文件要求,落实党员发展工作,注意发展党员程序作出以下几方面调整:(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综合研判《xx市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和新的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现将原流程四个阶段细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列为发展对象阶段、预备党员预审阶段、接收为预备党员阶段、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五个阶段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参考附件1、2。

(二)增加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

为加强入党申请人跟踪管理,党组织须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和推荐登记。

(三)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入党备案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10天内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审查表》,逐级上报至市委组织部。

(四)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所有阶段必须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无异议后方可召开会议。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完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xx市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

XX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既是完成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又是保持党的基层组织生机与活力的需要。

为使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作如下规定:一、指导原则二级党组织和各支部应严格执行《细则》,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坚定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二、审批权限1.学校党委审批正高职、副处级干部及以上教职工的党员发展。

2.二级党委可以独立审批学生和副高职、科级干部及以下教职工的党员发展。

3.学校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学生和副高职、科级干部及以下的教职工的党员发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4.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

三、制定发展计划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循序渐进地进行。

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避免发展工作时紧时松、大起大落,长期停滞或突击发展,二级党组织和所辖各支部要认真研究本单位本年度党员的数量、质量、分布、结构,制定符合实际的指导性发展计划。

各二级党组织每年年末(12月份)要制订次年全年的发展计划,并在次年年中(6月份)进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发展计划和调整情况要分别于每年的12月和6月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根据全校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发展党员程序规定1.入党申请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泾联党字[2004]25号关于印发《组织发展工作程序》的通知各党支部:联社系统党委组建时间不长,各党支部对组织发展工作普遍感到陌生,上报组织发展材料不规范。

为规范组织发展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的工作质量,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几次培训班内容,归纳整理了《组织发展工作程序》,并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组织发展工作程序二○○四年十一月一日主题词:印发组织发展工作程序通知抄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抄送:联社党委领导、党办成员泾县信用联社党委办公室 2004年11月1日印发组织发展工作程序为指导各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将组织发展工作程序简要介绍如下:组织发展工作要坚持“十六字”方针,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3个阶段,29道程序:第一阶段: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阶段:(10道程序)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必须由申请入党人本人向所在党支部书面申请(打印的申请要本人签名)。

2、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联系人。

党支部要与申请人谈话,对申请人肯定、鼓励,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一名正式党员可以联系多个申请人)。

此时称申请人为“申请入党人”,称支部确定的入党联系人为“联系人”。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党小组向支部推荐(团员要事先经团支部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审查、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思想、工作表现,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的意见向党委汇报。

党委审查同意后,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填写表格的个人有关情况。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及理由”由支部填写,以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通过时间为准。

此时称发展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称支部确定的人为“考察培养人”。

5、支部定期进行考察。

考察期一年以上,每半年一次,次数不少于3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委直各党委、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进一步规范我委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1、严格坚持“入党志愿”、“个别吸收”的原则。

2、严格执行《党章》和《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做到标准不降,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3、严格遵循“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4、严格执行“双过半”原则。

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决议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5、认真实施“九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建立信息库档案制度、“五推优”制度、公示制度、政审制度、预审制度、集中培训考试制度、票决制度、全程教育培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九项制度,严把“入口”关,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发展党员的条件党章规定:年满18岁(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城乡管委对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职工有权进行发展。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一位要求入党的同志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中共正式党员,要经过5个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要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原则上不要口头申请。

申请书内容包括:入党动机、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

2、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

注意申请入党日期应与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上日期一致。

3、党组织接到申请后,一般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和鼓励。

谈话卡每季度一次。

4、党小组或工、青、妇、群众“五推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意见。

包括各方面表现及推优情况。

5、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申请人工作进行研究情况。

须有会议记录。

6、综合考察报告。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党内外群众评议、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等情况。

(二)积极分子阶段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且是共青团员的,一般要经共青团组织推优。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1、入党申请书。

2002年以前申请入党的需递交第2份入党申请书。

2、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学习心得、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内容要深刻,日期、标题要和考察登记表一致;必学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党史、论共产党修养等。

3、党组织派人与积极分子谈话,每季度一次,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当前形势。

4、2个培养联系人意见。

每个培养人1份,不能出现1份意见同签2个培养人的情况。

5、党小组意见。

6、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要以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支委或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的反映。

参加座谈会的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若无法召开座谈会,也可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

记录整理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内的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

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7、综合考察报告。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培养教育情况、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现实表现等方面。

8、初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初步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

会议记录中须明确“XXX同意确定XXX为入党积极分子”9、公示及结果报告。

公示内容包括:初步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申请时间、思想政治及现实表现、支部讨论意见、公示时间、反映问题渠道等;结果报告包括:个人情况、思想动态、工作等各方面表现、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等,须明确“XXX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公示,无任何异议。

”10、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

注意确定为积极分子日期须与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上日期一致。

(三)发展对象阶段1、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谈话卡每季度一次,结合当前思想工作实际和当前形势。

2、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学习心得、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内容要深刻,日期、标题要和考察登记表一致。

3、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全面考察和讨论同意后,列为拟发展对象。

会议记录中须明确“XXX同意确定XXX为发展对象”4、公示及结果报告。

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及支部意见。

结果报告中需明确“XXX列为发展对象,经公示,无任何异议。

”5、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

注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日期须与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上日期一致。

6、参加集中培训,考试合格。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主要学习《党章》、《入党教材》等。

7、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支部会确定党支部组织委员或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审查,并向支委会报告政治审查情况。

政审材料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证明材料既要有支部章、又要有党委章)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8、支委会研究,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需由会议记录。

9、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应包含: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问、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培养过程、政审结果、集中培训考试成绩及所在党组织培养考察的简要情况。

10、综合考察报告。

内容包括:本人情况、培养情况、公示情况、考试情况、外调政审情况、支部意见等方面。

11、上级党委审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完成之后,应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不同时期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对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的综合报告等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

对审查后认为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四)预备党员阶段1、管委组织部预审,下发《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形成意见。

2、支委会审查。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票决,须有会议记录。

要求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到和缺席党员人数(注明缺席原因)、预备党员人数、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4、填写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审批)。

党支部大会形成决议后,支部负责人在《入党志愿书》上签注支委会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有党总支部应先报党总支部审查,然后报党委审批)。

填写接收新党员决议时必须写明党支部大会召开时间,被接收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通过决议时应到会正式党员、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以及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人数。

最后,党支部要盖(公章),由党支部签名盖章,并填写决议时间。

5、党委审批(1)党委指派专人与接收对象谈话。

上级党委收到党支部报来吸收预备党员材料后,应及时审查,并指派专人与接收对象谈话。

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情况和是否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签注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内。

并向党委汇报。

(2)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逐个审议、表决决定,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3)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

注意确定为预备党员日期须与会议记录日期一致。

6、通知党员本人。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通知后。

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支部还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告知交纳党费的时间及有关规定。

7、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组织集体进行。

8、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1、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话、按期缴纳党费,认真履行各项义务。

2、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后,提出转正书面申请。

3、党小组意见。

4、支委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提出能否转正意见。

须有会议记录。

5、公示及结果报告。

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向群众公示。

(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对积极分子的公示时间、范围相同)6、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对象能否转正。

进行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会议记录与接收预备党员时召开支部大会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相同。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延长预备期最短不少于半年,最多不得超过一年,还必须另外提交《预备党员申请延期转正说明》一份。

7、上级党组织审查(审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

上级党组织收到党支部报送的中共预备党员的申请转正材料后,应认真负责地进行再审查,召开会议讨论作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决议,并签注意见。

8、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

9、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委批复后,应及时向党员宣布党委批复,并通知本人。

10、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申请书、外调材料和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培训考试合格证、转正申请5种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其余的材料由所在党委负责保存。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查和审批对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审查和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经过严格的审查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并将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五、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