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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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7•【字号】芜政[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2014〕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现将《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7日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3〕89号)精神,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市空气质量保持良好状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到2022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提升脱硫脱硝效率。

2014年6月底前,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均应安装脱硝设施。

2014年底前,所有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陶瓷窑炉、浮法玻璃、再生铅企业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取消燃煤电厂烟气旁路,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

2017年底前,其他新型干法水泥窑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

2.严控颗粒物排放。

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企业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矿山、混凝土搅拌站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

垃圾焚烧中“事后处理”督办规则讨论

垃圾焚烧中“事后处理”督办规则讨论

2020年第24期广东化工第47卷总第434期 · 107 · 垃圾焚烧中“事后处理”督办规则讨论田顺梅1,朱锐2(1.安徽省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芜湖241000;2.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00) [摘要]本文根据《管理规定》《标记规则》条例,结合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对垃圾焚烧中“事后处理”督办规则进行解读。

“事后处理”督办主要分为5项常规污染物日均值超标、炉温不达标、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和涉嫌虚假标记。

[关键词]管理规定;垃圾焚烧;“事后处理”督办[中图分类号]S96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65(2020)24-0107-02Discussion on Supervision Rules of “Post-disposal” in Waste IncinerationTian Shunmei1, Zhu Rui2(1. Anhui Wuhu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Detachment, Wuhu 241000;2.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Environmental Online Monitoring Center, Hohhot 010000, China)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s of 《Management Regulations》and 《Marking Rules》, combined with the automatic monitoring data of Environment of supervision center of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the supervision rules of “post-treatment” in waste incineration are interpreted. The supervision on “post-treatment” is mainly divided into five categories: daily average exceeding standard of conventional pollutants, furnace temperature not up to standard, abnormal operation of automatic monitoring equipment and suspected false marking.Keywords: management regulations;waste incineration;the supervision rules of “post-treatment”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口的过度集中,引起城市化的急速发展。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9•【字号】芜政办[2007]37号•【施行日期】2007.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2007〕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深入开展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市二十三项民生工程之一。

为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实施工作,经2007年4月15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含六个子项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2007年度芜湖市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市民生工程中“环境综合整治”之子项目。

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程的实施,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从2005年起对各区小街小巷改造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措施。

根据《芜湖市文明委2007年工作要点》(芜文明字〔2007〕2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实施二十三项民生工程任务的通知》(芜政办秘〔2007〕35号)精神,现就2007年度小街小巷改造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07年全市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共100条,其中:镜湖区62条、弋江区15条、鸠江区11条、三山区12条。

按照“路平、沟通、灯亮、适度绿化”标准整治。

市以奖代补500万元,资金来源于市财政城市维护费。

二、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申报审定阶段(2007年1月~3月)各区围绕市城建城管维护的总体任务,按照“以奖代补”项目类别的具体要求,认真摸排上报。

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统一计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公示、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并结合市人大、市政协提出的议案,进行实地调查,确定下达2007年度小街小巷改造计划任务,并向市民公布,接受监督。

生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必备4篇)

生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必备4篇)

生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xxx 第1篇一、工作目标为了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全面推进高速公路的环境管理工作,创建一个文明、卫生、健康的良好环境,服务大众,服务社会。

高速公路企业应以“环保、安全”为核心,把仁新高速公路建设成为一条“理念新、质量优、环境美、特色强”的一流高速公路,实现“规范化管理、新理念设计、环保型施工、xxx品质”的典型示范工程目标,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发展观,落实“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思想,促使项目部高度重视影响环保和质量的施工环境。

二、工作重点从抓基础入手,具体工作做到“四到位”,确保各项措施具体落实。

1、是组织领导到位。

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工作计划。

分工细致,目标明确,将各项指标分解到个人,落实到具体实处,确保环保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检查、有成效。

2、是创建制度到位。

各分部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纳入施工人员个人月度考核。

通过制定一系列奖惩制度,有效地促进和推动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3、是教育培训到位。

根据环保施工的实际需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大家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各分部制定并落实详细的员工学习教育计划。

全面提高员工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利用班组会、月度工作总结会等集中时间,及时给员工宣传环保知识和高速公路企业创建方针、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使全员投入到“环保”活动中。

4、通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专项等一系列的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的制度,确保环保施工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三、具体工作(1)、临时工程与设施临时工程与设施是永久性工程实施的基础和保障,永久性工程完工后应移去、拆除,其所占用的区域应进行清理或恢复原貌。

从以往工程实例看,由于临时工程多数位于路线范围以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匆忙撤场,对所占用区域的清理不够彻底,恢复原貌较难,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是比较明显的,必须从严控制。

1、我部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程与设施进行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5•【字号】芜政办秘〔2015〕257号•【施行日期】2015.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5〕2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2月25日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皖环函〔2015〕65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全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市、县、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2016年起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

建立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实现环境监管区域与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

创新执法方式的素材事例

创新执法方式的素材事例

创新执法方式的素材事例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公布全省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8个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优化执法方式,依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服务“六稳”“六保”的过程中,既保持执法力度,又体现执法温度。

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该厅筛选整理了8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芜湖市国俊塑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案2021年6月17日,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检查发现,芜湖市国俊塑业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印刷、调墨作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该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及时向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陈述,表明其经执法人员指正教育后,立即对生产车间进行隔断并加装卷帘门,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保证印刷空间的密闭状态,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的陈述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认定该企业系首次违法,且经批评教育后,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

该企业行为符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印发实施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八项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案例二:池州市中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露天喷漆作业案2021年4月初,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池州市中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气味十分难闻。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企业未开展喷漆作业,且表示企业所有喷涂作业均在喷涂车间内进行,无法进入喷涂车间的船体大分段也采取了防护措施。

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和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判断该企业可能会在夜间露天喷漆作业。

2021年4月9日夜间,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突击暗访,发现该企业对2号船台和3号船台正在开展喷漆作业,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周边异味十分明显。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复函-监测函〔2019〕4号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复函-监测函〔2019〕4号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
复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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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复函
监测函〔2019〕4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实施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请示》(渝环〔2019〕19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实施标准相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关于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0〕90号)是原环境保护部依法对标准作出的解释,与已发布标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仍然有效。

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规范使用,若新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与指定的监测方法不同,但适用范围相同的,也可以使用。

因此,在分析地表水中铅项目时,应根据监测目的、监测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科学选择《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87)、《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00-2014)或《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新发布的地表水中铅的监测方法标准也可按上述原则使用。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2019年2月12日
——结束——。

环境要素监测

环境要素监测

第一节 环境要素监测环境要素主要指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噪声、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等。

一、大气环境监测〔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任务是对一定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长期的、系统的监测。

1978年8月29日,马鞍山市和蚌埠市开始实施市区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到1981年1月10日,合肥市、淮南市、芜湖市、铜陵市、安庆市、淮北市也相继开展了市区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截止1990年底,阜阳、滁州、黄山(屯溪区)、六安等城市市区也相继开展了这项工作。

采样点设置:全省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点,原则上是按城市功能区分区设置。

至1987年12月31日,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微粒例行监测点72个,降尘监测点90个。

监测项目:例行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降尘。

1984年10月1日起,合肥、蚌埠、铜陵、芜湖等市先后把一氧化碳列为例行监测项目。

采样分析方法:全省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按下述规定进行;每年一、四、七、十月份中旬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每天采样四次(大气自动监测系统除外);连续收集降尘,每月称量一次。

采样和分析方法先后执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1980年5月26日颁发的《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保局1983年7月14日颁发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

1985年12月29日,淮南市建成了全省第一座N E W TR S—80型大气连续自动监测··449系统。

1986年11月22日合肥市也建成了一座M L—型大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部分代替了原有的人工监测。

〔大气降水(酸雨)监测〕1980年9月22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黄山气象站协作,对黄山地区降水的P H值进行连续监测,1982年3月31日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酸雨普查的通知”精神,在省辖8市和徽州、滁县、阜阳、六安、安庆等5个地区共设了38个监测点,监测二、五、八、十一月份降水的P H值。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芜政办秘〔2023〕38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3〕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已经2023年12月18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8日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场景创新构建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场景创新工作,激发场景应用新动能,提升芜湖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场景创新作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

更好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要素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高水平、高效率的场景应用,提升创新能力。

围绕全市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每年新发布场景应用不少于120项,开展全市场景应用对接推广活动不少于12场,建设示范性场景不少于10个,争取省标杆示范场景2个。

力争用三年时间,将芜湖打造成场景创新应用示范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加强政府统筹引导。

牢固树立“管行业要管场景”的意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主动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场景开放,拓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空间,加快推进场景创新成果全面推广和应用。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场景创新,推动企业成为场景创意提出、设计开发、资源开放与示范应用的主体,在场景应用实践中集聚一批高成长性企业。

芜湖十项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

芜湖十项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

芜湖十项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
芜湖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十项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素质和社会发展水平。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教育、医疗、文化、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率。

2. 优化城市交通运输环境:加强城市道路和交通设施建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拥堵。

3.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4.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5.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6. 促进就业创业:加大对就业市场的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创新,增加就业岗位。

7.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加强公安力量建设,提升社会治安保障水平,为市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8. 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吸
引更多企业投资和发展。

9. 加强文化建设: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10.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干部作风和廉洁
自律意识,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

这十项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将全面推进芜湖市各项工作,以提升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推动芜湖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6•【字号】芜政办〔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2月27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6日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更好服务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全市政府系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贯彻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对标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标准,通过实施依法行政“六个全面”行动: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优化行政制度供给、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强化法治保障能力,推动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引领力、支撑力、内驱力、执行力、公信力、保障力“六个明显提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对服务芜湖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芜政办〔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坚持市与县(市)区、开发区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激发部门、载体、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平台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确保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以下简称R&D投入强度)稳步增长,科技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R&D投入强度达到3.58%。

到2025年R&D经费投入显著增长,投入结构更加优化,投入强度位居全省前列,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三、重点工作1.突出精准施策。

完善市科技创新政策,在支持对象上,重点聚焦企业、高校院所、市重点科研创新平台等创新主体;在支持政策上,采取正向激励、多元支持、分类考核等方式综合施策;在政策实施上,横向联动,上下互动,形成合力。

2.优化资源配置。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科技作为财政资金支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拨付的财政科技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

芜湖长江大保护实施方案

芜湖长江大保护实施方案

芜湖长江大保护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芜湖市制定了长江大保护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绿色发展的方针,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

一、总体要求。

1.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水污染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水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

2. 推进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生态效益补偿、生态保护补偿等方式,激励各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3. 促进绿色发展。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投入,推动绿色技术和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绿色生态空间格局。

二、重点任务。

1. 加强水环境治理。

严格控制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

2. 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

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修复退化湿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

3. 推动长江流域生态补偿。

建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经济支持力度。

4.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5. 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

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长江大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保障措施。

1. 加大资金投入。

增加长江大保护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确保长江大保护工作经费需求。

2.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长江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3.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加强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4. 推进科技创新。

加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技术研发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

芜湖市城东规划调整方案

芜湖市城东规划调整方案

芜湖市城东规划调整方案引言芜湖市作为江淮经济区的重要城市节点,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

然而,城市规划发展不平衡,城东地区规划布局不合理,存在着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芜湖市城东规划调整方案》。

规划目标1. 优化城东地区的交通布局,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2. 提升城东地区的环境质量,改善生活环境。

3. 促进城东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引进高新技术产业。

4. 保护城东地区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意识。

规划内容1.交通规划调整* 建设城东快速路,连接市中心与城东地区,缓解交通压力。

* 提升城东地区的公共交通网络,增加公交车数量和频率。

* 新建自行车道,鼓励市民骑车通勤,减少汽车污染和交通拥堵。

2.环境质量改善* 加强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空气质量、水质等环境指标。

* 拆除老旧工厂,治理污染企业,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

* 建设城东绿化带,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

3.产业结构调整* 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科技园区,吸引创新型企业入驻。

*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兴产业。

* 优化城东地区的商业布局,引进知名品牌和大型商场。

4.生态环境保护* 加大城东地区的生态保护力度,建设生态公园和湿地保护区。

* 加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 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保护农田质量。

实施措施为了顺利实施城东规划调整方案,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成立专门的规划调整工作小组,负责方案的编制、实施和监督。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3.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规划调整的实施。

5.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规划调整的认同和参与度。

结论通过芜湖市城东规划调整方案的实施,我们相信城东地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交通将更加便捷,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产业结构将更加优化,生态环境将得到保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芜政办〔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2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芜湖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5月13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31日目录芜湖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是指用于排水与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包括排水管道、检查井、排水泵站、雨水井、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有关工作。

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做好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相关工作。

环境要素监测

环境要素监测

第一节 环境要素监测环境要素主要指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噪声、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等。

一、大气环境监测〔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任务是对一定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长期的、系统的监测。

1978年8月29日,马鞍山市和蚌埠市开始实施市区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到1981年1月10日,合肥市、淮南市、芜湖市、铜陵市、安庆市、淮北市也相继开展了市区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截止1990年底,阜阳、滁州、黄山(屯溪区)、六安等城市市区也相继开展了这项工作。

采样点设置:全省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点,原则上是按城市功能区分区设置。

至1987年12月31日,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微粒例行监测点72个,降尘监测点90个。

监测项目:例行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降尘。

1984年10月1日起,合肥、蚌埠、铜陵、芜湖等市先后把一氧化碳列为例行监测项目。

采样分析方法:全省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按下述规定进行;每年一、四、七、十月份中旬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每天采样四次(大气自动监测系统除外);连续收集降尘,每月称量一次。

采样和分析方法先后执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1980年5月26日颁发的《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保局1983年7月14日颁发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

1985年12月29日,淮南市建成了全省第一座N E W TR S—80型大气连续自动监测・・449系统。

1986年11月22日合肥市也建成了一座M L—型大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部分代替了原有的人工监测。

〔大气降水(酸雨)监测〕1980年9月22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黄山气象站协作,对黄山地区降水的P H值进行连续监测,1982年3月31日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酸雨普查的通知”精神,在省辖8市和徽州、滁县、阜阳、六安、安庆等5个地区共设了38个监测点,监测二、五、八、十一月份降水的P H值。

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

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

10. 申请报告 11. 承诺书
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浙江北源昊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年产化学首仿药 10 亿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部门 建设性质 王艺静 年产化学首仿药 10 亿粒项目 浙江北源昊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恩明
占地面积 7957 (平方米) 总投资 其中:环保投 8000 (万元) 资(万元) 评价经费 预计 (万元) 投产日期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背景
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前景颇受关注。与其他医药 子行业相比,生物医药在应用前景、政策扶持等方面都将处于领先地位。 据统计,世界慢性肾脏病患者占世界总人口的十分一,已超过 5 亿人。我国慢 性肾脏病患者超过 1 亿人,总患病率为 9.3%,2006 年到 2011 年,我国血透、腹透、 肾移植的患者数量都增加了 11%左右。目前全国做血透的肾衰患者约 17 万人,腹透 患者大约 4 万,其中 80%以上透析患者均会发生高磷血症,使其不能继续维持透析, 严重威胁他们的生命。据统计全国每年高磷血症患者约有 16.8 万人,高磷酸盐血症 治疗药物需求量旺盛。 鉴于此,浙江北源昊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拟投资 8000 万元,在湖州杨家埠北单 元 XSS-01-01-04B-1 号地块建设年产化学首仿药 10 亿粒项目,产品用于治疗高磷血 症。项目位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塞山分区杨家埠工业区,在南太湖生物医药高 新技术产业园内,符合湖州市产业导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环
附图: 1. 2. 3. 4. 5. 置图及周围环境示意图 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图 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南太湖生物医药园规划图 周围环境照片

以案释法指导工作省厅公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指导工作省厅公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指导工作省厅公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典型案例2021年6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明确对15种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施行《免罚清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企业及时纠错,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立足于法治,着眼于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局面,统筹解决了调结构、促发展、稳就业、利环境的新局面。

为指导《免罚清单》适用的具体化、标准化,省执法局甄选了10起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免于处罚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形成典型案例汇编。

通过“以案释法”,为执法人员对轻微违法具体案件的认定,提供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行为,更好地体现为企优环境的服务理念,用法治力量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免罚案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案例一蚌埠市龙泰消防药剂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案2021年6月4日,固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发现,蚌埠市龙泰消防药剂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年产5000吨水系灭火剂等3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依规应处以9.5万元罚款。

该公司在收到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改正决定书后,立即拆除厂房框架结构并恢复原状。

鉴于该公司的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规定,2021年8月10日,县生态环境分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东至县世祥建材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2021年7月28日,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检查发现,东至县世祥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已扩建一条石粉生产线。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依规应处以0.24万元的罚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1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1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1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口号,而成为了现代城市和乡村发展的精髓。

人们已经开始关心自己所身处的环境,注意到绿水青山的重要性,并为它做出了更多的贡献。

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口号中,我们可以看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

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不仅可以提高人们的生产力,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

同时,生态系统的稳定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更多的收益。

因此,我们需要更多的实际案例来证明这一理论的正确性与实践性。

在安徽省芜湖市,有一个名为“治黄上青”的项目。

虽然这个项目背后的环境问题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众多当地人正尝试着用自己的方式来做出努力。

芜湖地区的生态环境一度遭受了十多年的严重污染。

由于过度砍伐森林,自然环境受到了破坏,不同程度的沙化现象加剧了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趋势。

更糟糕的是,当地的河流和湖泊被工业废弃物和污水污染,导致人身健康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针对上述问题,芜湖市采取了多项措施:大力推行“绿水青山”概念,开展水土保持造林、退耕还林、水草、淀粉等环保和生态建设项目。

这个项目旨在让当地生态系统重现昔日的繁荣景象,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和稳定程度。

在推广这个项目期间,芜湖市还开展了政策宣传活动,并引入金融资本来支持地方生态保护工程。

治黄上青项目的成功是不可想象的。

现在,整个芜湖地区的环境状况已经得到了显著改善。

沙漠化的土地重新变成了被多种植物和动物所占据的绿洲。

当地的水质也得到了显著提高,这让人们可以重新享受到自然的美景和自由的用水。

地方政府也从中受益,因为它们获得了更多的投资和税收,以支持更可持续的发展。

此外,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也出现了一个名为“绿野湾”项目的生态保护工程。

绿野湾位于张家界市东南部,此处山峰叠嶂,谷深水秀,是一处举世闻名的旅游景区。

由于旅游规模的不断扩大,这里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这里的生态环境,张家界市政府推出了“绿野湾”项目。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6.06.12•【字号】•【施行日期】200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强化环境管理,推动总量控制,促进依法排污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制定了《芜湖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芜湖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附:芜湖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芜湖市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者)。

排污者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污许可证)。

排污者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第三条本办法由芜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和统一监管。

第四条市环保局根据芜湖市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确定污染物的许可排放量和污染物的削减量。

三县四区环保局(分局)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对辖区内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第五条芜湖市排污许可证分为《芜湖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和《芜湖市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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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2020年六月目录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3)(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 (3)(二)酸雨监测 (4)(三)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 (5)(四)环境空气降尘量监测 (6)(五)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7)(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8)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10)(七)地表水水质监测 (10)(八)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11)(九)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 (13)(十)水功能区专项监测 (15)(十一)市(县、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及考核断面监测 (16)(十二)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17)(十三)重点湖泊水质监测 (18)三、土壤环境监测 (20)(十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20)四、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 (22)(十五)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2)(十六)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23)(十七)农田灌溉水质监测 (25)(十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25)(十九)声环境质量监测 (26)(二十)应急监测 (28)五、污染源监测 (29)(二十一)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 (29)(二十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30)(二十三)入河排污口监测 (31)(二十四)长江入河排污口汇入断面监测 (32)(二十五)黑臭水体监测 (33)(二十六)土壤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 (34)六、其它监测 (35)(二十七)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35)(二十八)环境监测网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 (35)(二十九)实验室能力考核和检查 (37)七、环境监测质量核查与核查 (38)(三十)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38)(三十一)其他环境质量报告 (38)一、环境质量监测(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1)国控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济民医院、科创中心、四水厂、监测站;(2)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无为市、繁昌县、南陵县、芜湖县、三山区。

(3)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74个市控站。

2.监测项目:国控、省控站:SO2、NO-NO2-NO X、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

国控点增测能见度。

市控站:PM10\PM2.5\SO2\NO X(弋江区7个、鸠江区10个、繁昌县4个、无为县18个、经开区2个、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1个、三山区2个、大桥开发区1个)、PM10\PM2.5\O3\NO X(芜湖县5个、镜湖区10个)、PM10\PM2.5\SO2\CO(南陵县、繁昌县3个)、PM10\PM2.5\CO\O3(无为县2个、三山区2个)。

3.监测时间: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4.工作方式:国控、省控站: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日常运维。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继续做好国控城市站点、省控县(区)站点的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

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做好站点数据实时监控、数据审核(前一日的小时数据,2天后数据入库不得修改)等工作。

市控站: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日常运维。

各镇(街道)负责站房用地、站房建设和维护(房顶渗漏,防雷设施、栅栏等附属设施维修)、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含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和网络通讯费)、安全保障、人员出入站房等正常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

5.数据报送国控、省控自动站数据以VPN方式实时报送数据。

市控自动站数据传输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数据平台。

6.评价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6项污染物。

依据《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及相关补充文件要求对受沙尘天气影响进行审核及扣除工作,并作为评价、考核和排名依据。

(二)酸雨监测1.监测范围:监测站、气象台和藉山蔬菜大队。

2、监测指标:pH、电导率、降水量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

3.监测时间:逢雨必测,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

4.工作方式:酸雨监测为地方事权,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完成数据报送。

5.质量保证:执行《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6.数据报送:每月5日前通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管理平台系统报送上月监测数据,12月底前报送全年监测数据。

(三)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1.监测范围:芜湖市设一个监测点。

2.监测项目:必测:PM2.5质量浓度;PM2.5中的水溶性离子,包括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氟离子、氯离子、钠离子、铵根离子、钾离子、镁离子、钙离子;PM2.5中的无机元素,包括钒、铁、锌、镉、铬、钴、砷、铝、锡、锰、镍、硒、硅、钛、钡、铜、铅、钙、镁、钠、硫、氯、钾、锑等24种元素;PM2.5中的元素碳、有机碳。

3.监测频次和时间:全年所有点位监测频次为1次/3天。

如遇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发生重污染的城市须加密为1次/天。

4.工作方式:颗粒物组分网监测为地方监测事权,由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PM2.5手工采样及样品运送等工作,每采样2次送样1次,采集完未能及时分析的样品需冷藏。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工作调度、数据报送、报告编写等工作,并负责滤膜的统一购买、统一称重。

5.数据报送:每月15日前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上月数据报送至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电子版请报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室邮箱************。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向总站报送上月监测结果。

重污染或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按具体的时间要求进行数据报送。

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各地市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总站组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质控监督检查,对采样和分析测试等环节进行不定期质控检查。

(四)环境空气降尘量监测1.监测范围:弋江区(四水厂降尘监测点)、镜湖区(镜湖区降尘监测点)、鸠江区(鸠江区降尘监测点、雕塑公园降尘监测点)、经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降尘监测点)、三山区(三山区降尘监测点)、繁昌县(繁昌县降尘监测点)、南陵县(南陵县降尘监测点)、芜湖县(芜湖县降尘监测点)、无为市(无为市降尘监测点)2.监测项目:环境空气降尘量。

3.监测频次:每月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周期30d±2d。

4.工作方式;由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监测工作。

5.数据报送:每月10日前,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管理平台系统报送上月监测数据。

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城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8]1519号)开展质控工作。

(五)环境空气质量预报1.预报范围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开展本辖区内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开展空气质量联合预报预警;结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和安徽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预报结果)的预报初级产品,进行人工订正,形成统一预报结论,按时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报预报结果并及时发布预报信息。

鼓励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

2.预报内容未来7天城市空气质量级别范围、AQI范围、首要污染物和PM2.5浓度预测。

3.预报发布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每日12:00前,在安徽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上报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4.预报会商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适时开展重污染过程、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等预报联合会商,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供预报技术支持。

5.预报评估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开展城市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预报效果评估,并于每月2日前将预报评估结果发送至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中心邮箱************。

(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1.监测项目芜湖市的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NMHC)、57种非甲烷烃(PAMS物质)和13种醛酮类VOCs组分指标监测。

2.点位布设要求芜湖市设1个监测点位。

3.监测时间和频次VOCs手工监测时间、频次具体要求如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采样时间和频次一览表4.VOCs成分和监测方法VOCs组分具体成分参见《关于印发<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监测函〔2019〕11号)附件3,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VOCs组分指标监测方法参照上述通知(监测函〔2019〕11号)附件4。

5.工作方式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监测为地方事权,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承担手工监测数据审核、报告编写及数据报送工作。

6.数据联网及报送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位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表2),汇总本辖区内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手工监测站点相关信息,并于2月20日前报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每月5号前将所有点位上月审核后的监测数据报表、分析报告、质控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10日前通过总站数据业务平台上传。

数据报表要求: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上月所有手工及在线数据终审,还需上报气象参数等监测数据结果。

分析报告要求:每月上报的数据分析报告应包含对各类VOCs浓度水平,时间变化,化学组成,O3生成潜势的分析,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可开展O3敏感性分析和VOCs来源解析。

质控报告要求:应包含校准曲线、检出限、连续校准、实验室空白、运输空白、平行样等质控结果和标气证书等内容。

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9】914号)要求,臭氧为达标城市至少建成一套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的要求,2020年,芜湖市将新建一套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七)地表水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长江:桂花桥、弋矶山、四褐山、东西梁山;青弋江:海南渡、宝塔根;漳河:澛港桥、南陵繁昌交界;黄浒河:荻港;裕溪河:三汊河、裕溪口;西河:杨柳村、西河入裕溪河口;青山河:三里埂、当涂查湾;七星河:乔木;2.监测指标(1)现场监测项目:河流断面现场监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和电导率、浊度,湖库点位增测透明度。

(2)实验室分析项目:河流断面实验室分析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湖库点位实验室分析项目增测叶绿素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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