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学(071002)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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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学(071002)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思想进步,专业基础扎实,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21世纪动物学专业从事教学与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团结协作、求实创新和为科学勇于献身的精神,努力为科学事业、振兴经济发展服务。
2.努力学习动物科学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熟练掌握和应用动物科学的实验操作技能,深入系统掌握所攻读方向的知识内容,对该方向国内外研究状况及发展趋势有较全面、系统的了解,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思考问题、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和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完成的学位论文应是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动物生态与分子系统学
主要开展野生动物的种类、组成、分布及生态研究,利用多种分子生物学手段,结合形态学数据,从分子和形态学水平研究野生动物的物种形成、种及种群的系统发生,比较种间的系统地理结构差异,结合当前的分布格局和栖息地特征,估计物种形成的时间,确定其分类地位。
2.中国淡水涡虫系统学、毒理学及其再生的分子机理
主要开展我国淡水涡虫资源调查以及淡水涡虫生态学、毒理学及其再生分子机理方面的研究。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第一年一般以课程学习为主,后两年以研究和论文工作为主。本校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4年,每年应完成1/3的助教工作量。在职研究生从事论文工作时,一般可脱产1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动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5学分(不包括业务实习与社会实践)。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75分合
格,选修课程60分及格。
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由导师提出具体意见,决定其是否补修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并记入成绩档案,注明“本科”字样,不计入总学分。
大学期间通过外语六级者可免修硕士研究生外语,但必须参加过关考试。
开设课程简介附后。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制:在以导师为主的同时,建立导师指导小组,导师组成员以本校教师为主,也可聘请校外知名专家担任,由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担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和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核学位课程的命题及评分结果;负责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研究生科研进展情况和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检查;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协助作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培养计划的确定: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培养计划。
3.课程的学习:对研究生的培养,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系统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方法。要求研究生必须修完所规定的必修课和方向课并取得学分。同时,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自身和科研发展方向以及研究领域所需的知识结构,选修数门选修课程,鼓励学生打破学科界限选择在更为宽广的学术领域里学习。本专业其它研究方向的方向课和其它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方向课可作为本研究方向的选修课。
4.学术和教学活动:提倡研究生广泛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本专业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专家讲学和本专业学术报告会、研究生读书报告会、开题报告会、论文答辩等学术活动。为了培养研究生的教学能力,在第二学年组织研究生参加大学本科的有关课程的部分教学工作。采用的形式,可以试讲部分章节,或带实验课。经考核合格可给予2学分(列入学分计算)。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学实践。已有教学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可适当减免。
5.业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硕士研究生可根据科研和论文需要,结合研究课题外出进行野外考察、基地调研、社会调查等业务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任务后,必须写出参加业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的报告。
6.体育锻炼:研究生应重视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注意劳逸结合,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研究生要心胸开阔,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
六、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研究生必修课须安排考试,选修课可安排考试或考查。公共必修课及专业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采用笔试和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记
分制评定成绩。
2.中期考核:研究生入学学习一年半后,进行中期考核,由学科点组织有关教师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的学习情况、毕业论文的准备情况、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门知识与技能以及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肄业处理。对成绩优秀的研究生,按评比条件评选出“品学兼优研究生”,给予奖励。
3.毕业考核:毕业前由研究生导师、学科点、院(系)对研究生三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按评比条件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
七、研究工作与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研究生应在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和实际调查,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选题应主要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反映学科研究进展,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或者作为导师科研项目的一部分,并经导师组审核确定学位论文题目,论文选题工作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并向导师指导小组或所属教研室做开题报告,经过讨论认为选题合适且计划切实可行者,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工作。选题一经确定,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快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2.研究工作:研究生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在以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继续搜集文献资料,掌握研究方法和技术。对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获得准确的试验数据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和推理,为撰写学位论文作为好研究资料准备。同时,要定期进行研究进展的交流。
3.论文撰写:在完成研究工作后,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与修改工作。学位论文应按学校规范要求进行撰写,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求重点突出,论据充分,观点正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论文完成后,经导师、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才能申请答辩。
八、答辩和学位授予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论文答辩前应须请两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审阅,论文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论文答辩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进行,要求研究生使用多媒体进行汇报。答辩委员会应选择5名或5名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校外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做到公正、公开。
答辩完成后,校学位分委员会对通过学位论文者进行审查,对论文质量、研究生阶段的科研成果及其它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后,可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理学硕士学位。
九、思想政治工作
要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研究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本校的政治学习、形势与任务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自觉加强道德品质的修养。要健全研究生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导师及任课教师的作用。导师要定期与研究生接触,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耐心引导。研究生要严格要求自己,并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和团结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