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固体废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填写样例)
3.第2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7.第6栏“特征指标数量”:填写“特征指标”的数量,若“特征指标”是“牛”的,填写具体头数,如“500”。
8.第7栏“特征系数”:填写参与污染当量数计算的系数项。
9.第8栏“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中污染当量值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特征值填写。
14.填表举例3:某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抽样测算方法中规定建筑扬尘(按一般性粉尘计)的特征系数为“1.2千克/(平方米·月)”,若某建筑施工单位某月施工面积为10000平方米,采用本表申报时,“税目”栏应填写“大气污染物”,“污染物名称”应填写“一般性粉尘”,“特征指标”栏应填写“月施工面积”,“单位”栏应填写“平方米”,“特征指标数量”栏应填写“10000”,“特征系数”栏应填写“1.2”,“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栏应填写一般性粉尘的污染当量值“4”,“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ד特征系数”÷“污染当量值”=10000×1.2÷4=3000。
附件2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填表日期:20XX年XX月XX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XX市XX公司(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4XXXXXXXXXXXXXX
环境保护税网上办税操作指引
环境保护税网上办税操作指引申报流程:1、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根底信息采集〔首次申报或信息有变动时〕→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2、采用抽样测算计算方法申报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根底信息采集〔首次申报或信息有变动时〕→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3、按次申报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1.1环境保护税根底信息采集一、业务概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本业务适用于除按次申报外,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根底信息采集表",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根底信息。
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根底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二、业务流程〔节点及岗位〕纳税人网上采集三、系统操作"税费申报—其他税费申报—环境保护税根底信息采集〞〔一〕采集主表输入主表信息。
有排污许可证等外部交换信息的,可在"税源信息〞栏点击→双击一条排放口税源信息,带出环保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将数→→点击系统自动生成排放口税源编号并提示"保存成功,请采集对应污染物的附表信息,否则无法进展申报〞→〔二〕采集附表适用产排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的,在主附表树选择"产排污系数根底已采集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口的,在主附表树选择"大气、水污染物根底信息采集表〞,将已带出的外部交换信息补充主表"主要污染物类别〞勾选固体废物的,在主附表树选择"固体废物根底信息采集表〞,输入根本情况,在"入固体废物信息,有合规污染防治措施或承受或转出外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的,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栏或"输入已采集噪声排放口的,在主附表树选择"〔三〕数据变更及作废未申报的应税污染物,删除信息;未申报的排放口,可在主表双击翻开环保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修改有效期起止;未申报过"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作废所有采集信息;已申报的排放口,可主表双击选择税源信息修改有效期止。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环境保护成为了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推动企业和个人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我国开征了环保税。
环保税的征收不仅有助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还能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那么,环保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呢?一、环保税的征收对象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大类。
大气污染物是指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水污染物包括各类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
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噪声主要指工业噪声。
二、环保税的征收标准(一)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 12 元至 12 元。
具体税额的确定,可以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的方案来执行。
(二)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 14 元至 14 元。
同样,具体税额由地方政府在规定范围内确定。
(三)固体废物1、煤矸石每吨 5 元。
2、尾矿每吨 15 元。
3、危险废物每吨 1000 元。
4、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每吨 25 元。
(四)噪声1、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计征,超标 1 3 分贝每月 350 元;超标4 6 分贝每月 700 元;超标 7 9 分贝每月 1400 元;超标 10 12 分贝每月 2800 元;超标 13 15 分贝每月 5600 元;超标 16 分贝以上每月112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在上述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等因素,提出具体适用税额,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三、环保税的计算方法(一)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 ×具体适用税额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例如,某企业排放二氧化硫 10 千克,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 095 千克,则其污染当量数为 10 ÷ 095 = 1053 。
环保税A类申报表(含填表说明)
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填报。
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2.本表包含五张附表,分别为附表1.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大气污染物适用)》、附表1.2《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水污染物适用)》、附表1.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附表1.4《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噪声适用)》、附表1.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3.第1栏“税源编号”:由税务机关通过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2栏“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纳税人可自行命名每一个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的具体名称。
该项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3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6.第4栏“污染物名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填写,其中:税目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相应代码填写;税目为“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的,按照其他应税固体废物具体名称填写。
噪声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
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填写大气污染物具体名称,如“二氧化硫-海洋工程(气)”、“氮氧化物-海洋工程(气)”、“一氧化碳-海洋工程(气)”等;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填写海洋工程相应水污染物名称:“石油类-海洋工程(生产污水和机舱污水)”、“石油类-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总汞-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总镉-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化学需氧量(CODcr)-海洋工程(生活污水)”;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生活垃圾的,填写“生活垃圾-海洋工程”。
环境保护税介绍
350元、700元、1400元、2800元、5600元、11200元等六档。
(三)计税依据
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应税大气、 水污染物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应税固体废物
✓ 不是专门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 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暂免征环保税
依法设立
排放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 应纳税额=∑由大到小前三(五)项应税污染物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2、固体废物 应纳税额=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吨)×适用税额
3、噪声 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02
PART 02
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一)免征情形(5种)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 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量-当期ຫໍສະໝຸດ 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应税噪声
超标分贝数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应纳税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数据或排污系数计 算确定
适用税率
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情况确定对应的 税率
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
减免税情形
根据不同政策规定,存在多种减 免税情形,如排污浓度低于标准 、低于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能
源利用等
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 = 应纳税额 × 减免比 例
减免比例
根据不同减免税情形,减免比例 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税务部门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申报噪声污染源的相关信息,包 括噪声源位置、噪声分贝等。
1. 噪声源位置:申报企业或单位的噪声源位置,如车间 、生产线等。
固体废物污染源申报表
01
02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 申报固体废物污染源的 相关信息,包括固体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处 理方式等。
详细描述
03
04
05
1. 固体废物种类:申报 企业或单位产生的固体 废物种类,如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等。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基本信息。
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 法、所属期、应纳税额等详细信息。
03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
废水污染源申报表
详细描述
2. 污染物种类:申报企业或单位 排放的废水中的污染物种类,如 COD、BOD、SS等。
总结词:该申报表用于申报废水 污染源的相关信息,包括废水排 放量、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
2. 污染物种类:申报 企业或单位排放的废 气中的污染物种类, 如SO2、NOx、颗粒 物等。
3. 污染物浓度:指申 报企业或单位排放的 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 ,即每单位体积废气 中的污染物含量。
噪声污染源申报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格模板(固体废物适用)
8.第7栏“本月固体废物的处置量”:是合规处置的本月固体废物量,是填报申报单位当月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数量。
填表说明:
1.本表按月填报,适用于污染物为固体废物的申报计算。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进行分月填报,如1月、2月、3月等。
3.第2栏“固体废物类别”:不是“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中的固体废物税目填写;是“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税目的,该项依据实际排放的固体废物逐行填写“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4.第3栏“固体废物名称”:仅固体废物类别为“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应税固体废物具体名称填写。
5.第4栏“危险废物代码”:仅固体废物类别为“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相应危险废物代码填写。
6.第5栏“本月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按申报单位该固体废物当月实际产生量填报。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
(固体废物适用)
税款所属期:年月至年月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月份
固体废物类别
固体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本月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吨)
本月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吨)
环保税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
环保税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1.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2.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3.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二)应税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1.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2.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1)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2)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3.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提示】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1)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2)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3)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5)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三)应税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1.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2.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1)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2)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3.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四)应税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五)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分贝数的确定方法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1.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2.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3.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4.不能按照1~3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最新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噪声
按照不同噪声源和影响程度,分为不同的税额标准。例如 ,对于商业经营场所噪声超标排放,每个超标声级(dB )税额为10元至100元不等。
02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 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工业生产、生活服务、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以及其他排污单位和个人。
VS
区别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特殊的税种,其税基和 税率的设计旨在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与其他税种相比,环境保护税更加注重 对环境行为的调节和引导,以实现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与其他税种的协调与衔接
协调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之间需要相互协调 ,以避免重复征税和减轻企业负担。例如 ,在征收资源税时,可以考虑到环境保护 因素,对资源开采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污 染行为征收附加税。
衔接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之间需要良好的衔 接,以确保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例如,在开征环境保护税时,需要考虑对 原有税收政策的调整和衔接,以避免对企 业和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对其他税种的潜在影响分析
对企业的影响
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 担,特别是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影响更 为显著。这些企业需要积极采取环保措施, 减少环境污染行为,以降低税收负担。
对政策实施的建议与意见
01
强化环保税政策的执行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法,确保环保税政策的权威性和
有效性。
02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环保部门、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
机制,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1]
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自2018年3月3日至2018年3月31日填表日期:2018年4月11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填报。
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2.本表包含五张附表,分别为附表1.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大气污染物适用)》、附表1.2《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水污染物适用)》、附表1.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附表1.4《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噪声适用)》、附表1.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3.第1栏“税源编号”:由税务机关通过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2栏“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纳税人可自行命名每一个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的具体名称。
该项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3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6.第4栏“污染物名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填写,其中:税目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相应代码填写;税目为“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的,按照其他应税固体废物具体名称填写。
噪声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名称:卓尼县宏达建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 采用《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且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填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表)》。
采用抽样测算方法或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填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
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形的,分别填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表)》及《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附表《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的纳税人填报此表。
同时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税缴纳环境保护税,按次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可填报此表,此时填报的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为同一天,且申报表中的“月份”、“特征指标”、“单位”、“污染当量值”等栏次不填写。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内的月份进行填报。
3.第2栏“税目”:按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的税目大类确定,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
4.第3栏“污染物名称/特征值类型”:污染物名称或特征值类型必须选择其一填写,污染物名称,纳税人按次申报时填写,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污染物名称确定;“固体废物”根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的税目小类确定,具体填写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其他废物四大类,其中: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确定;“噪声”按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的税目小类和计税单位确定,具体填报“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
特征值类型,采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时填写,根据环境保护税法附表《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特征值类型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填报,如畜禽养殖场、小型企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医院-消毒等。
环保税纳税申报详解
第一部分环保税知识链条梳理第二部分环保纳税申报表纸质表单填写1、环保税全部申报表概述2、纳税申报表解析纳税申报表A类主附表间的业务关联(注: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均有减免事项,仅噪声暂无减免事项。
)3、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南1. 主表:适用于纳税人汇总所有污染物的申报数据,得出本期应补(退)税额。
2.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一)(大气污染物适用):适用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的申报计算。
3.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二)(水污染物适用):适用于污染物为水污染的申报计算。
4.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三)(固体废物适用):适用于污染物为固体废物的申报计算。
5.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四)(噪声适用):适用于污染物为工业噪声的申报计算。
6. 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减免税明细):适用于环境保护税减免税的申报计算。
7.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纳税人、适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纳税人和采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
A类表(附表1填报、注意事项)大气污染适用大气污染适用1、申报前,纳税人需自行计算每一排放口或没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从大到小前三项污染当量数再填表。
(环保税法第九条)2、适用自动监测方法和监测机构监测方法的,“实测浓度值”根据实测数据填写月均浓度值,其中使用监测机构监测方法的,如多次监测,按孰高原则填写。
3、使用产污系数法计算排放量的,无需填写排污系数,反之一样。
4、使用物料衡算方法的,据实填写污染物排放量,并提供相关来源数据支撑,计算过程留档备查。
5、上表中污染物单位为千克时,N为1,计算公式中无论是除以100还是乘以N,都是需将污染物排放量换算成千克。
A类表(附表2填报、注意事项)水污染适用A类表(附表3填报、注意事项)固体废物适用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产生量-当期综合利用量-当期贮存量-当期处置量附表3涉及了上述公式中的1、3、4项,不涉及第2项综合利用,因为综合利用是通过附表5(减免税表)中体现。
环保税申报表及操作讲解 一
• (5)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附表四)(噪声适用):适用 于污染物为工业噪声的申报计算。
• (6)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减免税明细):适用于环境保 护税减免税的申报计算。
• B表共1张表
• 适用于符合畜禽养殖、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 染物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其他情形的 申报计算或按次申报。
• 仅产生或接受的固体废物无需填写主表明细。
• 排放口名称为助记名。
案例
XX纸业有限公司(913304217933712345),是环 境保护税纳税人,取得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
证》,排污许可证副本编号 913304217933712345001P,《排污许可证》有效
期自2017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 《排污许可证》记载,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有2个(其中1个排放口为无组织排放口),水污染 物1个。另,该生产场所有固体废物产生,工作中有
噪声产生。
工艺废 气排放 口
环保税纳税申报表(A表)
本套申报表1主5附,适用于非“抽样测算法” 计算污染物排放量且按期申报环保税纳税人的纳税 申报。
环保税申报表及操作讲解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堂 2018年3月9日
主要内容
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环境保护税金税三期申报操作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两部分组成: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5张)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7张)
1.表单内容更加好用。表单数量共计12张,较原排 污收费申报表38张减少了26张。字段数量由424个 减少到181个,减少了243个。系统录入时,申报表 大部分字段可由基础信息表数据直接带入。
(完整版)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的申报计算。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进行分月填报,如1月、2月、3月等。
3.第2栏“税源编号”:纳税人申报时无需填写,由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3栏“排放口名称”:填写每一排放口对应的具体名称,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4栏“污染物名称”: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污染物名称填写,按照同一排放口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前三项污染物填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填写。
6.第5栏“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根据纳税人每一污染物名称填写其实际使用的计算方法,包括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的计算方法一致。
7.第6栏“废气排放量”: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时填写。
采用自用监测方式时,按照实际监测出的废气排放量填报;采用监测机构监测方式时,按照实际排放量填写;8.第7栏“实测浓度值”: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时填写。
根据实际监测填写月均值。
9.第8栏“计算基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时填写。
按照排污系数法规则填写产品产量值或者原材料耗用值。
10.第9栏“产污系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排污系数为空时填报。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条件时,按《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或各省环保部门确定的产污系数填报,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同一排放口同一污染物需采用2个以上产(排)污系数的,分多行分别计算填写。
11.第10栏“排污系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时填报。
《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或各省环保部门确定的排污系数填报,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最新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对个人的影响
提高生活质量
环保税的征收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居 民的生活质量。
影响消费选择
环保税的征收加大了对绿色消费的鼓励,影响消 费者的消费选择和消费行为。
提升环保意识
环保税的征收有助于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 感,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06
环境保护税的未来展望
未来发展趋势
环境税征收范围扩大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应纳税额。
征收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确定的应纳税额,向纳税人征收环境保护税。
征收机关和征收人员
征收机关
环境保护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征收人员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税 征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纳税服务
宣传教育
护工作。例如,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相衔接,形
成合力。
未来政策建议
建立完善的环境税收政策体系
在排污收费制度逐步取消后,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税收政策体系,包括污染排放税、资源 税、能源税等,以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
加强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
环境保护税需要与其他政策相互协调配合,如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等,以 形成合力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税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保护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 的税收意识。
咨询服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设立纳税服务热线,提供环境保护税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了解环境保 护税的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
申报辅导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申报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正确填写环境保护税申报表 ,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申报。
环境保护税申报A表_功能操作手册.doc
2.2.1.2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贵州省网上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环境保护税申报A表申报的网上申报功能。
2.2.1.3
环境保护税申报A表申报纳税人(网上税务局身份验证用户)。
1.2预期读者
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的身份验证用户。
第2章
2.1
网上税务局的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帐号和密码登录贵州省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帐号和密码直接访问贵州省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2.2
2.2.1
2.2.1.1
环境保护税申报A表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就应纳税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单位税额:自动带出。根据征收品目和子目自动带出各省维护的“单位税额”(对应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本期应纳税额:自动带出,本期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单位税额。
本期减免税额:根据《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减免税明细)_本期减免税额带出。
本期已缴税额:自动带出,根据预缴开票的已缴税款信息带出,若无相关信息,默认零。
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根据应税污染物税源信息填报情况(附表1、2、3),对应的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汇总自动带出。
征收品目:自动带出。《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水污染物适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噪音适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噪音适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固体废物适用)》的征收品目,自动汇总带出。
网上税务局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政策法规司2017-04-17(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三章税收减免第四章征收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填报说明
目录1. 功能概述 (1)2. 环境保护税采集 (1)2.1. 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2)2.2. 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 (2)2.3. 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3)2.4. 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 (3)3.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A (3)3.1. 主表 (4)3.2. 附表一(大气污染物适用) (4)3.3. 附表二(水污染物适用) (5)3.4. 附表三(固体废物适用) (6)3.5. 附表四(噪声适用) (6)3.6. 附表五(减免税明细) (7)4.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B (8)1.功能概述12366电子税务局新增环境保护税申报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环境保护税的采集、申报工作。
2.环境保护税采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下次纳税申报时,填报变更后的《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及相关附表;系统通过税源信息采集和税源信息维护,实现对税源信息的报送和税源信息的变更。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申报纳税-地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采集-进入功能页面,进入功能时,若纳税人存在跨区税源信息时,需要先选择纳税人主体:确定纳税人主体后:选择主附表树,进行填写。
(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采集表进行采集,本文档描述所有采集表操作方法)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主要污染物类别,多选:是否存在海洋工程,默认为否不可修改:点击增行增加一行空白行;双击目标行进行编辑,包括新增行和录入行:1.排污许可证副本编号,“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为“是”的,该项为必录项;2.有效期起止,“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为“是”的,该项为必录项,且排污许可证副本编号填写完毕后才可以填写;3.排放口大类,可选项目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噪声;4.排放口税源编号,新增时为空,提交时后台自动生成;修改时,自动带出读取自金三;5.排放口编号,有《排污许可证》的,填写《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口编号;无《排污许可证》的,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6.行政区划、所属街乡、主管科所,若有值自动带出,新录入的、或为空的默认为企业登记的,带出值后不可修改;如果想录入非默认的,可以去税局登记,然后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带出;7.经纬度,采集及显示格式为度分秒,如:120度28分38秒,纳税人可填入的为整数。
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环境保护税减免税的计算申报。
表内带*的为必填项;享受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减免税优惠的,须填写第7、8、9、10、11栏;享受固体废物减免税优惠的,无需填写第2、3、6、7、8、9、10、11栏。
2.第7栏“月均浓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填写。
3.第8栏“最高浓度”: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最高小时平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最高日平均值填写;采用监测机构监测(含符合规定的自行监测)的,按照当月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最高浓度值填写。
4.第9栏“执行标准”:按照孰严原则选择填写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
5.第10栏“标准浓度值”:填写执行标准对应的浓度值。
6.第11栏“污染物排放量”:根据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的数据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写。
7.第12栏“减免性质代码(减免项目名称)”:按照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或名称填写。
8.第13栏“污染当量数或综合利用量”: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填写实际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享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的,填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9.第14栏“单位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填写。
10.第15栏“本期减免税额”:享受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减免税优惠的,本期减免税额=“污染当量数或综合利用量”ד单位税额”×N(N为减免幅度,包括25%、50%、100%);享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的,本期减免税额=“污染当量数或综合利用量”ד单位税额”。
;.。
环境保护税填报说明审批稿
环境保护税填报说明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目录1.功能概述12366电子税务局新增环境保护税申报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环境保护税的采集、申报工作。
2.环境保护税采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下次纳税申报时,填报变更后的《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及相关附表;系统通过税源信息采集和税源信息维护,实现对税源信息的报送和税源信息的变更。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申报纳税-地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采集-进入功能页面,进入功能时,若纳税人存在跨区税源信息时,需要先选择纳税人主体:确定纳税人主体后:选择主附表树,进行填写。
(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采集表进行采集,本文档描述所有采集表操作方法)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主要污染物类别,多选:是否存在海洋工程,默认为否不可修改:点击增行增加一行空白行;双击目标行进行编辑,包括新增行和录入行:1.排污许可证副本编号,“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为“是”的,该项为必录项;2.有效期起止,“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为“是”的,该项为必录项,且排污许可证副本编号填写完毕后才可以填写;3.排放口大类,可选项目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噪声;4.排放口税源编号,新增时为空,提交时后台自动生成;修改时,自动带出读取自金三;5.排放口编号,有《排污许可证》的,填写《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口编号;无《排污许可证》的,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6.行政区划、所属街乡、主管科所,若有值自动带出,新录入的、或为空的默认为企业登记的,带出值后不可修改;如果想录入非默认的,可以去税局登记,然后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带出;7.经纬度,采集及显示格式为度分秒,如:120度28分38秒,纳税人可填入的为整数。
8.排放方式,排放口大类为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时,填写“有组织排放”或者“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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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
(固体废物适用)
税款所属期:年月至年月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表说明:
1.本表按月填报,适用于污染物为固体废物的申报计算。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进行分月填报,如1月、2月、3月等。
3.第2栏“固体废物类别”:不是“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中的固体废物税目填写;是“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税目的,该项依据实际排放的固体废物逐行填写“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4.第3栏“固体废物名称”:仅固体废物类别为“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应税固体废物具体名称填写。
5.第4栏“危险废物代码”:仅固体废物类别为“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相应危险废物代码填写。
6.第5栏“本月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按申报单位该固体废物当月实际产生量填报。
7.第6栏“本月固体废物的贮存量”:是合规贮存的本月固体废物量,是填报申报单位当月产生的固体废物在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设施或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
8.第7栏“本月固体废物的处置量”:是合规处置的本月固体废物量,是填报申报单位当月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数量。
9.第8栏“本月应税固体废物排放量”:本月应税固体废物排放量(含本月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本月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本月固体废物的贮存量-本月固体废物的处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