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初稿
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初稿)
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规范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选型,节约通风电耗,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1个月,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与月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的比值;100—按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的浓度不应超过1%的换算系数。
通常,机掘工作面取k hg=1.5~2.0;炮掘工作面取k hg=1.8~2.0。
2、按照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Q hf=67×q hc×k hc式中q hc—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m3/min;10—每千克炸药爆炸不低于10m3的风量;A hf—掘进工作面1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药量,kg。
4、按工作人员数量计算:Q hf=4N hf式中4—每人每分钟应供应的最低风量,m3/min人;N hf—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5、按掘进工作面允最低风速进行计算L100—风筒百米漏风率,%。
表1柔性风筒的百米漏风率2、风筒风阻R f=R100×L/100 式中R f—压入式风筒风阻,N··s2/m8;D—风筒直径,m。
4、选择局部通风机根据需要的Q af和H t值在各类局部通风机特性曲线上,确定局部通风机的合理工作范围,选择长期运行效率较高的局部通风机。
当供风距离超过600米时,在按最远通风距离选择局部通风机的基础上,如选择的局部通风机为多级风机,应核算单级时的供风距离,以指导使用过程中单级运行五、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瓦斯喷出区域和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六、局部通风机下井前,必须经机电、通风部门与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牢固、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转灵活、声音正常方可下井使用。
七、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为了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加强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供电、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防止矿井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局部通风机安装(一)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所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岩巷不小于0.15m/s、煤巷和半煤巷不小于0.25m/s。
(二)局部通风机的设备应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严密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应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
11kW及以上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安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除外)。
(三)使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一套工作、一套备用,并能自动切换。
工作和备用的局部通风机可顺巷上下或左右并列安装在巷道的一侧,且附近10m范围内应无杂物堆积。
(四)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甲烷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其它蓄电池作动力的机电设备必须断电闭锁停止作业)。
(五)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高压电源必须相互独立,且从不同的母线段馈出,保证在任何一开关、电缆和变压器故障时有一套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六)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工作局部通风机运行时,备用局部通风机移变、开关必须保证带电热备用,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七)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一台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四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八)备用局部通风机供电侧或其分馈电源的二次侧应安设监控系统馈电传感器,实时监测备用风机电源侧供电状态,当电源侧无电时,监控系统应有声光报警信号。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避免发生瓦斯事故,避免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规范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运行和检修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局部通风机是指各类型号的压入式局部通风机、抽出式局部通风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机电管理室(一)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双专”供电系统和“三专两闭锁”的具体设计;(二)负责通风机运行、保护的技术指导及监督考核工作。
第四条通风科负责提供施工地址局部通风机的数量、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和风电、瓦斯电闭锁范围等。
第五条监测中心负责瓦斯电闭锁设施的安装工作。
第六条各区队负责局部通风机的运输、安装、系统运行保护及回下班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七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一)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需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为依据,符合通风科和机电管理室的安装位置和供电设计要求;(二)局部通风机入井前的验收: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各利用单位和机电管理室应指派专人一路对局部通风机的完好情况和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和验收,并对各电机进行绝缘摇测,阻值低于50M Ω者不准下井;(三)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需由利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在现场组织安装;局部通风机尽可能落地安装,若受条件限制不能落地安装,可以采用悬挂安装方式,但必需悬挂牢靠,且设置防护栅栏,严禁人员进入;风机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00mm;局部通风机安装在无淋水、支护良好的地段,进风口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四)局部通风机“三专”(包括从盘区变电所到利用地址的双专线路)由利用单位负责安装;瓦斯电闭锁应以监测中心为主进行安装,涉及利用单位开关或其它设备接线的部份由利用单位在监测中心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安装;(五)安装完毕后,利用单位应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对旋式风机在试运转时应首先逐个进行单电机转动,确认所有电机均是正向转动时,方可联机试运转;试运转时如有异样响声或异样振动时,必需当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置。
第八条局部通风机运行中的管理(一)利用单位每班必需派专人对局部通风机负责检查和看护,看护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井下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井下人员安全,提高井下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制定井下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机的停风管理。
三、管理内容1. 有计划停风原则井下通风系统设备的故障不可避免,为确保人员安全和井下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采用有计划停风原则。
局部通风机遇到故障需要停机维修时,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实施有计划的停风管理。
2. 停风流程(1)设备故障发现发现局部通风机出现异常,如噪音、振动、温度过高、风量下降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值班人员,并进行认真检查。
(2)停风申请若检查确认局部通风机的故障需要停机维修,必须由维修人员向安全管理人员提交有计划停风申请,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停风时间、维修内容等。
(3)停风审批安全管理人员接到申请后,将按照申请内容、维修难度、停风时间安排等因素,进行审批,并确定最终的停风时间。
(4)停风通知停风审批通过后,安全管理人员将停风时间、维修内容,通知值班人员,并在通风计划上进行标记。
(5)维修维修人员在停风期间进行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进行测试,确认设备安全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3. 停风安全措施在局部通风机停风维修期间,必须做好下列安全措施:(1)设置安全隔离帘,禁止非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区域。
(2)通风系统必须有备用措施,确保维修期间井下通风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维修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劳保用品,以确保人身安全。
(4)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机器设备进行正确操作,以免引发新的故障。
四、责任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停风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实行追责制度。
五、制度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制度进行宣传,确保人员知悉、执行本制度。
六、制度执行及评估(1)本制度执行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
(2)按照一定的周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七、制度修订本制度的修订应通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和每位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应当成立局部通风机管理机构,具体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三、管理方式局部通风机管理采用集中管理和专人负责的方式,确保局部通风机设备的安全性。
四、管理内容4.1 局部通风机的选用局部通风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局部通风机的类型应当符合煤矿企业的安全规程要求;2.局部通风机应当具备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3.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应当符合煤矿采区的实际需要。
4.2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应当遵循安全规程的要求;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应当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
4.3 局部通风机的维护和保养局部通风机的维护和保养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保护负责人应当制定好局部通风机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并将计划报备至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2.局部通风机的保护负责人应当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局部通风机的维护保养应当在保护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4.4 局部通风机的检查局部通风机的检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检查应当在定期维护保养的基础上进行;2.局部通风机的检查应当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3.局部通风机的检查记录应当详实。
4.5 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应当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2.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应当在报备至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后进行;3.局部通风机的修理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五、管理步骤1.如果需要新建或更新局部通风机设备,应当报备至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2.据实际需求选用局部通风机,选择合适安装位置,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装;3.制定定期的局部通风机维护保养计划,并将计划报备至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4.根据局部通风机维护保养计划,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定期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及时进行修理;5.检查局部通风机所用的配件,发现缺失应及时补齐,保证配件完整;6.对局部通风机设备进行定期更新,确保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管理
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管理(一)局部通风机停风后采取措施井下所有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凡出现局部通风机停风必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1.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施工队跟班队干、现场瓦斯检查员负责将现场所有人员全部撤出独头巷道,切断巷道内的所有电源,将闭锁开关把手打到零位及上锁。
2. 跟头瓦斯检查员、施工队跟班队干负责在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警标,并由施工队安排专人进行警戒,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停风区。
瓦斯检查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确认停电原因:(1)若为局部故障跳电,则立即安排施工队电工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2)若为采区跳电造成,则由瓦斯检查员负责看守局部通风机,矿调度室通知机电队(机运部)安排专人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处理结束后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3)若为局部通风机故障,则由通风队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更换;(4)若为主要通风机停风,则严格按主要通风机停风规定执行。
3. 经瓦斯检查员现场确认停风时间较长且具备导风的地点,由跟班队干派人与瓦斯检查员一起,立即将风筒改导风向碛头供风(说明:对部分具备采用风门风窗导风条件的地点,由通风队在铺设风筒期间提前在风窗上设好导风风筒圈,确保停风后能立即进行导风、供风)。
4. 人员撤出后,施工队跟班队干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安排专人守候,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
(二)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措施1. 局部通风机开关送电前,瓦斯检查员需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
经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后,方可由施工队跟班队干同跟头瓦斯检查员一起逐步深入碛头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瓦斯检查员走在前,跟班队干在后,两人相距距离3~5m,若:(1)发现停风区瓦斯浓度≥1.5%,则必须立即退出,恢复好栅栏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在制定专门措施后由矿救护队和通风防突部、安全监察部人员一起严格按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2)发现停风区瓦斯浓度≥1%且<1.5%,则经汇报请示矿调度室同意后,由瓦斯检查员同跟班队干一起,按放炮岗哨(若岩巷掘进头放炮岗哨在独头内,则必须将岗哨站到第一合流点以外的进风侧)进行布岗、撤人、断电后,采用局部通风机“三通分风法”限量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控制三通分风量,确保其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第一合流点岩巷头瓦斯不超过0.5%、煤巷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分别不超过 0.8%、1.3%,严禁“一风吹”。
矿井机电科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标准版)
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局部通风机安全运行管理,确保井下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运行连续可靠,单双日正常切换运行,各闭锁功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设计与安装1.1 开掘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容量及安装位置由通风科提供。
1.2 通风科应提前3日,将《局部通风机安装设计》提供给机电科电管组;机电科电管组根据安装设计在3日内做好供电设计,每台专变所带风机不得超过4组,各相关安装队组接到机电科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设计后,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安装、定值整定、切换延时调整和试运转。
1.3 局部通风机安装后,要对供电线路进行核实,按标准对风机及风机开关、线路进行标识,做到安装一处、合格一处;安装完毕试运转后,局部通风机安装队组及时通知通风科、安监处、机电科及使用队组,由通风科牵头共同进行验收,各验收单位要对照局部通风机设计要求,核实符合相关安装标准后,签署风机安装验收单,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1.4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水平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安装地点10m范围内应无杂物堆放,风机垫高或吊挂距底板300mm以上,风机开关、动力开关及移变等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与局部通风机进风口正前的间距不得小于10m。
1.5 掘进、开拓工作面应有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风电、瓦斯电闭锁应分别设置,严禁串联使用),即:当一台风机开关出现问题(停电或故障)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切换运行(1#、2#风机的风电闭锁必须设置为联动,确保任意一台风机开关出现故障或停电时均能可靠闭锁动力馈电)以及开掘巷道、工作面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动力电源。
1.6 风机安装接电源时,应先接安装回路中的开关及缆线,最后停专用电源进行接线,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使用、维护及检修2.1 井下各局部通风机使用队组包机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切换和风电闭锁功能,杜绝运行风机停风后备用风机不能启动或停风后巷道内电气设备不断电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风机单双日切换运行记录(即:单日为1#风机运行,双日为2#风机运行),每日正常切换后,及时向机电调度汇报;未按单双日进行切换运行的,应及时汇报机电调度,并要说明原由,否则将按未进行切换予以处罚。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我矿属高瓦斯矿井,为保证局部通风机安全可靠运行,避免瓦斯超限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则1、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主副局部通风机互为切换使用时,都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能够切断停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2、局部通风机管理要做到专项设计,专项措施,专人安装,专人验收,专人管理,实现定制化管理程序,即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通风区编制设计→机电区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队安装局部通风机、下机电队安装电缆及开关、信息中心安装电力监测监控系统→组织验收移交使用队组。
3、局部通风机执行焦煤单双日切换使用规定。
4、局部通风机电力集控系统只作为后备控制,用于主副局部通风机均失电或非机械故障停机后恢复运行的应急处置。
5、井下任何人员不得私自、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二、安装调试、维护、回收1、掘进巷道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规格、风量计算等设计及安装,应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其他地点的安设必须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每组局部通风机必须是两台同型号、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
3、局部通风机入井前,由机电区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并经机运督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由通风队和机修厂配合进行绝缘测定,电机定子绕组对机壳冷态绝缘电阻不得小于50M欧姆,并要求带电试运行30分钟以上,按局部通风机入井审批单内容认真检查验收,机运督查组签发合格后方准入井,验收单机电区负责存档。
4、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由通风部门负责,局部通风机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安设在进风流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5、局部通风机落地安装时采用专用支撑架,保证局部通风机距地面不小于300mm;局部通风机吊挂安装时采用专用吊架,且吊挂时不准直接吊挂风机,应吊挂专用风机吊架,且吊挂点不得少于四处,吊挂安装时要考虑便于检修维护;局部通风机集流侧严禁放置或悬挂异物,以免吸入造成事故;集流侧保护栏损坏时,风机不得运行。
煤矿局部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局部通风机的管理
煤矿局部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第一篇:煤矿局部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煤矿局部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局部通风机的管理一、风机安设:1、符合《安全规程》第128条等规定。
2、风机应有0.3米以上高的支架,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分有衬垫。
二、管理和安全措施:1、由班组安全员管理通风设施,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2、采用反边或罗圈接头法连接风筒,及时修补或更换破损风筒防止漏风;风筒要每个吊环逐段吊挂平直、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也可设弯头平缓过渡,要拉紧拉稳,风筒出风口到齐头小于4米,要保证风量充足。
工作面附近要有40米长的备用风筒。
3、临时停工不准停风,因检修等原因停风要设栅栏,揭示警标,撤人停电,严格按盲巷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复工时由安全员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以后,如有瓦斯超限现象,按规定排放处理瓦斯以后方可作业。
4、因一次爆破时消耗的炸药量较大,需风量也大,所以延长通风时间至30分钟后,安全员和班长方可先进入检查通风和瓦斯等安全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准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
5、爆破时,在风筒靠近工作面的前端,可设置一向下侧宽不小于40厘米防护板,也可设置3—4米或更长的一段铁风筒,随工作面推进向前移动,以防崩坏胶皮风筒。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原料部技术科第二篇: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范本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马向东总工程师:张海柱矿长:姚宝元编制日期:2016年2月20日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为加强管理,杜绝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一、防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规定1、矿井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有生产、机电、安全、通防等科室参加的局部通风管理小组,并建立责任制,对局部通风、尤其是防止局部通风无计划停电停风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井下局部通风机(以下简称“局扇”)的管理,杜绝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导致瓦斯超限事故发生,确保在停风、瓦斯超限后可靠断电,避免事故扩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备管理1、机电科负责建立局扇设备台帐,对局扇进行编号管理,负责组织设备移交;通风科负责建立局扇管理使用台帐,掌握全矿局扇使用时间;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局扇动态台帐,记录局扇使用、运行和检修情况。
2、局扇必须采用“三专”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扇供电。
当正常工作的局扇出现故障时,备用局扇应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3、各施工单位派专人负责局扇管理,并实行现场挂牌管理。
有人工作的地点由当班电工管理;无人工作的地点由风机所属单位挂牌管理,该区域瓦检工监管风机运行情况。
4、使用局扇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扇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5、局扇自下井之日起,不准超过半年,否则必须升井检修。
如特殊情况,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但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
停用的局扇不得长期搁置井下,应在1月内升井检修。
6、局扇供电线路、开关必须粘贴标示牌。
供电线路上标注Ⅰ回电源、Ⅱ回电源,风机开关上标注Ⅰ号开关、Ⅱ号开关,风机上标注Ⅰ号风机、Ⅱ号风机。
标注与变电所、监测监控开停传感器定义相一致。
7、局扇按开启状态分为在用、备用局扇,无主副之分。
QBZ 系列风机开关(淮南万泰)主扇侧接Ⅰ回电源,备扇侧接Ⅱ回电源。
8、监测监控分站电源取自变电所专用电源,如无专用电源,由Ⅰ号风机开关电源侧供电,严禁私自更改电源。
二、切换管理1、每天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扇切换试验,由局扇管理员或专职电工负责,切换时间为每日的15:00-16:00。
因矿井单回路供电或其它原因,需所有局扇单位切换时,由机电科统一安排,规定切换时间。
2、局扇切换前详细检查备用电源、备用局扇及风筒换向器情况,若有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切换。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局部通风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矿井通风正常、消灭无计划停风,杜绝因局部通风机造成的各类事故,特制定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管理1、井下开口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安装好局部通风机,并保持正常运转,严禁利用扩散通风。
2、局部通风机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科、通风部门与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3、局部通风机由生产队组运到开口位置,并由通风科指定位置进行吊挂,距回风侧不小于10m处,吊挂高度距底不小于300mm(不准用铁丝吊挂)。
风机前5m无杂物、无煤尘堆积。
否则对队长罚款100元。
4、机电科负责安排机运队对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进行安装。
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正常通风,试验记录有存档备查。
5、机电科安排机运队对局部通风机进行一次绝缘电阻监测,主副风机每月倒运行一次,并有检查、监测、倒运记录。
6、自动化科负责对作业地点瓦斯及一氧化碳监测探头及瓦斯电闭锁装置安装和维护,并保证每周必须对作业地点瓦斯探头进行一次断电试验,试验记录有存档备查。
7、风筒传感器由自动化科负责安装在距风筒出口不超过20m处,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和前移,一次不合格罚队长100元。
8、风筒不得随意拆开或开口,有破口要由生产队组及时修补并保证风筒出口距窝头不超过5m。
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
9.局部通风机保持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并由队组指定专人挂牌管理,填写责任人或挂责任者牌,不填或填写不清楚罚款100元。
10.局部通风机管理牌上说明安装地点、时间、型号、功率、全风压供风量、入口风量、出口风量、测风时间、风筒直径、由通风队测风员负责填写,不填或填写不清楚罚款100元。
11、测风牌上的瓦斯浓度及风筒长度由当班瓦斯员填写,不填或填写不清楚罚款100元。
12、风筒吊挂由使用单位负责。
XX煤矿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XX煤矿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XX煤矿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局扇的安装(拆出)管理1、生产科根据采掘布置的要求,施工队提前七天向通风队、自动化办公室、机电队、机修厂、发出开口(复工)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
通风队、机电队应在施工前两天内按局扇安装审批手续要求安装好局扇及开关并保证正常运行,自动化办公室负责安装好监测监控设施。
局扇未投入正常运行前,生产科不得安排施工队开口施工。
2、在生产作业规程中,必须规定掘进工作面要求供风量、风筒末端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风筒吊挂位置、轨道布置图、全岩和锚网巷道掘进吊挂风筒的眼子深度及眼子间距等;并纳入每旬、每月工程质量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按质量标准化动态评估进行考核。
3、局扇下井使用前,机修厂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局扇完好后,方可通知通风队运到井下使用,否则,通风队拒绝领用,责任由机修厂承担,机修厂应保证有两台以上完好的局扇作备用。
4、局扇、监测相应配套的开关下井使用前,机修厂负责检查,保证数量和质量,机电队负责局扇开关、电缆的领取,局扇由通风队领取,其运送由机电队、通风队各自负责,机修厂应保证有两台以上的完好开关作备用。
5、通风队负责局扇的安装、拆出、风量的调控,并保证供风量大于吸风量的10%~20%,确保局扇不拉循环风。
通风队应在局扇拆火后五天内将局扇及局扇开关运出地面交机修厂,机修厂负责验收签字,局扇及局扇开关、动力开关由通风队、机电队各自运出,其它相应配套设备按机运管理办法执行。
6、自动化办公室负责监测装置的拆出安装、审批、维护工作,应在掘进工作面开口(复工)前两天形成,并投入正常使用,瓦斯闭锁必须灵敏可靠,每10天用标气调校一次,调校结果上帐备查。
7、机电队负责电缆的敷设、开关安(拆)、局扇和监测装置的拆(搭)火工作,机电队拆火时,应将局扇开关一并拆火,风电闭锁必须灵敏可靠,机运科、机电队每10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上帐备查。
8、生产计划安排时,应尽量减少盲巷、瓦斯库和长时不用掘进工作为宜,一经施工应首先形成通风系统,确因其它原因不能形成通风系统需要停风时,生产科应提前五天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经研究除外),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通风队在24小时内对该巷按措施规定进行封闭。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煤矿的局部通风系统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员工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关于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局部通风机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矿工员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1.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人:负责煤矿局部通风机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组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并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协助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管理措施1.巡检、维护和保养(1)每班次设专人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巡检,检查设备工作状态、运行情况和附件是否齐全。
(2)定期对煤矿局部通风机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洗零部件、更换磨损零件和润滑设备等,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2.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1)定期组织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相关预防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2)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3.培训和考核(1)定期组织对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能力。
(2)定期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应急措施1.煤矿局部通风机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和救援工作,确保矿工员工的生命安全。
2.在应急情况下,必要时可以调用煤矿其他通风设备进行临时通风,确保矿井内空气的流通。
五、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效果评估1.相关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履行职责,确保制度的落实。
2.定期对煤矿通风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3.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更新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管理需求。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培训,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xx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编制: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xx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我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保证局部通风机安全可靠运营,避免瓦斯超限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总则1、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旳地点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主副局部通风机互为切换使用时,都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可以切断停风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旳电源。
2、局部通风机管理要做到专项设计、专项措施、专人安装、专人验收、专人管理、实现定制化管理程序,即3、局部通风机执行每天手动切换一次规定,并做好记录。
4、局部通风机电力控制系统只作为后备控制,用于主副局部通风机均失电或非机械故障停机后恢复运营旳应急处置。
5、井下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二、安装、调试、维护、回收1、掘进巷道安装旳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规格、风量计算等设计及安装,应列入掘进巷道旳《作业规程》,其他地点旳安设必须制定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2、每组局部通风机必须是两台同型号、同等能力旳局部通风机。
3、局部通风机有效期达到半年时由矿机电科提前一周下达告知单到施工单位机电部门,施工方机电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安装程序组织更换风机。
4、运营中旳局部通风机,各施工单位机电部门应每月检查风机运营状况,声音与否正常,连接与否松动,消声孔与否堵塞等,当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检查解决或更换,检修或更换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并报矿方机电部门审批备案。
5、局部通风机规定各施工单位机电部门每7天至少检查一次轴承润滑状况,每15日至少加注一次轴承润滑脂,润滑脂应采用二硫化钼润滑脂或ZL-3锂基脂(SY142-75),加油量为轴承净空容量旳50%-75%。
,并做好设备润滑记录。
三、局部通风机注意事项1、局部通风机及其控制开关由各施工单位机电部门负责平常管理维护,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
2、局部通风机使用前,矿通风科要定期测定两台风机旳出风口风压及风量,并作出对比,需要更换时提出申请。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局部通风机的选型与安装1、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需风量、通风距离、瓦斯涌出量等因素进行计算确定,确保通风机的性能满足工作要求。
2、新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在入井前必须进行性能测试和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离回风口不得小于 10 米,且安装地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无杂物堆积。
4、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不小于 03 米,并保持平稳牢固。
5、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三、局部通风机的供电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并实现“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2、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4 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3、每天必须对“三专两闭锁”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局部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挂牌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通风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局部通风机应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局部通风机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包括电机温度、轴承温度、风量、风压等参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理通风机内部的灰尘、杂物,检查电机、叶轮、轴承等部件的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五、风筒的管理1、风筒的选型应根据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和风压进行确定,确保风筒的通风阻力符合要求。
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井下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安全高效运行,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和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现制定下发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切换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设计安装(一)局部通风机设计安装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通风区负责把关和验收。
(二)使用单位按照矿技术、地质部门提供的巷道设计工作量、瓦斯涌出量等相关资料,由责任单位地区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巷道开口前5天完成该地区局部通风机的设计和审批工作。
(三)局部通风机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风机的安装地点、风机的选型、供风量和供电设计、风电、瓦斯电闭锁断电范围等内容,设计要经通风区、电管组、通风副总审批。
(四)局部通风机的运输、安装工作由责任单位主管区长全面负责。
(五)局部通风机安装由责任单位负责在巷道开口前2天完成,安装地点必须是通风区指定的地点,除保证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通风专业相关标准要求外,还必须具备达到下列要求:1.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必须顶帮完好,巷道宽敞,风机安装位置符合通风要求,主、备机必须是同等能力的风机装置,且主、备机风机、开关上必须注明主、备机字样,白底红字。
2.必须保证机电设备台台完好,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设备、电缆及各种保护符合要求。
3.局部通风机专用风机供电必须“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主、备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主机往备机切换实现自动切换,备机往主机切换实现手动切换,同时要求主、备机均停电后,必须是手动启动风机。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风电和瓦斯电闭锁,即:当主机因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运行的或巷道内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能自动切断掘进独巷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备用通风机运行时或瓦斯超限时,掘进独巷内电气设备不能送电。
5.局部通风机安装期间,通风区必须派专职人员现场安装监测分站、开停传感器、瓦斯电闭锁等设施,并保证设备完好、动作灵敏,同时监督责任单位一并安装好风电闭锁装置,并达到要求,开关断电接点由责任单位提供。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局部通风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规定:1、矿井局部通风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安装、维护、日常管理、回撤的原则,无施工单位但需要局部通风机的由通防队负责安装、使用和管理、维护、回撤。
2、施工单位根据矿生产计划,需要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在工作面开工前一周根据作业规程中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向通防科、机电科提交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申请。
3、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经通防科、机电科审核后,根据作业规程选定的型号及矿井实际现有的局部通风机,并结合井下实际情况下发技术交底。
通防科下发的交底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的型号、安装的地点、风筒铺设的路线、风筒的直径以及安装风电闭锁的相关内容;机电科下发的交底内容包括供电线路的走向、风机开关的型号及数量、电缆的型号(供电必须符合三专两闭锁的要求)。
4、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开关下井前,必须由机电科负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5、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通防科、机电科下发的技术交底负责安装局部通风机。
6、矿井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方式,如遇特殊原因,局部通风机需停止运转时,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通防科、调度室批准后,编制相应的停风措施后,方可执行。
7、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生产要求。
8、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9、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相关设备,高瓦斯矿井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装置,风电闭锁装置有矿调度室负责安装。
10、采用吊挂式时,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与顶帮间距要符合相关科室下达的技术要求。
11、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安装风机与风筒之间的过渡节时,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要保证密封性,安装风筒要与过渡节接牢,保证不漏风。
12、施工单位待开关相关设备完毕后进行试机,若运转不正常有其它问题,需调整、处理,直到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为止。
井下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井下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的安全管理,提高井下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防止因计划停风导致的事故和人员伤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矿井以及需要进行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操作的工区和生产区域。
三、管理标准1.井下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应由专职人员负责执行,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
2.在计划停风之前,必需进行缜密的准备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审查局部通风机的运行记录,了解设备情形;–检查井下通风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清理局部通风机四周的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局部通风机易于停风。
3.在计划停风之前,必需向相关人员和部门提前通知,确保工作协调和人员安全撤离。
4.计划停风期间,应进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停风期间,禁止在相关区域进行作业,除非经批准;–停风期间,禁止进入局部通风机的相关区域,严禁人员随便接触设备;–停风期间,应对相关区域进行巡检,确保局部通风机停风期间的安全性;–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计划停风结束后,必需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行,方可恢复工作。
四、考核标准1.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划停风操作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安全性。
2.工作人员必需接受相关培训,掌握计划停风操作的规范和流程,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计划停风操作。
3.如发生违反计划停风操作制度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应纪律制度进行惩罚,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如发生计划停风操作欠妥导致事故或人员伤亡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将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公司纪律处分。
五、制度责任本制度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和更新,并由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附则计划停风操作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公司其他安全制度相衔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对公司井下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操作供应引导和规范。
XX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XX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XX煤矿轻度通风管理制度一、机电部对全矿投入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应编号管理,并设立台帐及检修记录。
二、机电部负责对入井前的局部通风机进行完好性检查,不合格的局部通风机严禁入井。
局部性通风机倒面时必须升井进行异质性检修,由机电部负责把关。
三、开、掘队组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开、掘巷道的通风方式和风量计算,并作出局部通风机选型,局部通风机应使用功率对旋式高效风机。
四、局部通风机应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写明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长度、全风压供风量、吸风量、出风量及切换等情况。
五、轻度通风应采用独立通风。
局部通风机利皮扬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的要求。
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装载在距回风口不赶去小于10m的进风巷道中,其供电线路也应布置在进风巷道内能;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设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风速必须满足最低要风速求。
六、井下所有不规则装上通风机必须安装使用“三专两闭锁”和“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盘区变电所必须直接从地面或井下中央变电所双电源供电,并且做到分段走行,局扇高、低压供电均必须实现双电源供电。
每天丙班由瓦检员与队组的跟班队长、电工上岗检查“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完好情况及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有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调度室,并在瓦检循环图表和局部通风机牌板注明,同时准许队组电工在循环图表上签字。
监测组每周必须检查“风、电”及“瓦斯、电”闭锁的完好情况,发现结构性问题立即处理。
七、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开拓工作面铁东要使用铁风筒。
风筒延接吊挂质量必须达到《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技术规范评比办法》中的规定,做到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缺环必补,风筒两公里漏风率符合规定,风筒出风口风量满足工作面的需要;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及半煤岩掘进工作面最大不超过5—10m,岩巷开拓工作面最大不矿井高达10—15m。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煤矿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治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启动装置必需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
局部通风的吸入风量,必需少于全风压供应该处的风量,严禁吸循环风。
2、局部通风机必需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3、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器设备必需装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因检修停电缘由,必需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局部通风必需做到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严禁风筒破损,有反压边,接口严密,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5、每条巷道使用风筒规格要全都,不准花接,使用规程不全都的风筒时,必需先粗后细,而且中间必需有过渡节。
6、全部运转的局扇必需保证正常运转,不能无规划的乱停,假如须停局扇时,必需预先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顿局扇。
重新启动风机时,必需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开动局扇通风,反之,必需排放瓦斯前方可进展工作。
7、凡事先未经批准,随便停局扇或由于高、低供电系统,突然停电
和局扇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停电停风时,不管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规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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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规范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选型,节约通风电耗,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
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工作人员数量以及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
1、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
Q f=100x q hg x k hg
式中Q hf—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
q hg—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
抽放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应扣除瓦斯抽放量进行计算;
k hg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
正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 1 个月,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与月平均绝对
瓦斯涌出量的比值;100 —按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的
浓度不应超过1%的换算系数。
通常,机掘工作面取
k hg=1.5~2.0 ;炮掘工作面取k hg=1.8~2.0 。
2、按照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Q f=67x q hc x k hc
式中q hc—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
m3/min ;
k hc—掘进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
正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 1 个月,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
出量与月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比值;
67—按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应超过
1.5 %的换算系数。
3、按炸药量计算:
(1)一级煤矿许用炸药:
Q hf=25A hf
(2)二、三级煤矿许用炸药:
Q hf=10A hf
式中25-每千克炸药爆炸不低于25卅的风量;
10-每千克炸药爆炸不低于10卅的风量;
Af—掘进工作面1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药量,kg。
4、按工作人员数量计算:
Q hf=4N hf
式中 4 —每人每分钟应供应的最低风量,m3/min 人;
N hf—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5、按掘进工作面允最低风速进行计算
岩巷Q f=60X 0.15 Sf
半煤岩巷和煤巷Q f=60X 0.25 Sf
式中Sf—掘进工作面巷道的净断面积,m。
按上述条件计算的最大值,确定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
二、局部通风机选型
1、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
Q f = Q f / (1-L x L ioo/100 )
式中Q f—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m3/min ;
Q f —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m/min ;
L—风筒全长,m;
L100 —风筒百米漏风率,%
表1 柔性风筒的百米漏风率
2、风筒风阻
R f = R oo X L /100
式中R f —压入式风筒风阻,N…s2/m8;
R100 —风筒百米风阻,N…s2/m8。
缺少实测资料时,胶布风筒百米
风阻可参用表2所列数据;
L—风筒全长,m
表2 胶布风筒百米风阻
3、局部通风机全风压
H = R f Q af Q hf +0.811 p Q hf/D
式中H t —局部通风机全风压,Pa;
p—空气密度,取1.2 kg/m 3;
D—风筒直径,m。
4、选择局部通风机
根据需要的Q f和H值在各类局部通风机特性曲线上,确定局部通风机的合理工作范围,选择长期运行效率较高的局部通风机。
当供风距离超过600米时,在按最远通风距离选择局部通风机的基础上,如选择的局部通风机为多级风机,应核算单级时
的供风距离,以指导使用过程中单级运行供风的距离。
如选择的是调频局部通风机,应根据供风距离及掘进工作面需风量的变化,及时调整局部通风机的频率,以达到最优的节能效果。
三、掘进工作面风筒直径选用标准
表3 掘进工作面风筒直径选用标准表
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要根据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没有经通风部门审核的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
五、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瓦斯喷出区域和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六、局部通风机下井前,必须经机电、通风部门与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牢固、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转灵活、声音正常方可下井使用。
七、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
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
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八、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有衬垫,局部通风机要吊挂或垫高, 5.5KW 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装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
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过构筑物时应安设硬质风筒。
风筒接口要严密不漏风,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拐
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拐弯要用拐节或弯头。
风筒不准随意拆开或开口,有破口要及时补好。
九、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4 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十、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
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十一、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使用 2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 2 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十二、每10 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十三、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十四、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管理,保持局部通风机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并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管理牌板上要说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时间、型号、功率、局部通风机处的瓦斯浓度、全压风量、入口风量、出口风量、测风时间、风筒直径、风筒长度和管理人员。
十五、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
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