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账户类别
会计常用账户核算内容
设置“实收资本”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核算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设置“无形资产”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
核算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设置“短期借款”账户, 属于负责类账户。
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各种借款的取得、偿还及结欠情况。
设置“长期借款”账户, 属于负责类账户。
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各种借款的取得、计息、偿还及结欠情况。
设置“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
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所发生费用的账户。
设置“材料采购”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
核算企业外购各种物质的买价和采购费用,计算确定物质采购成本。
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属于负责类账户。
核算和监督企业应交和实交增值税情况的账户。
设置“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
核算企业库存各种材料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设置“银行存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
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设置“应付账款”账户,属于负责类账户。
核算和监督企业因购买材料而与供应单位发生的结算债务增减变化和结果。
设置“应付票据”账户,属于负责类账户。
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设置“预付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
核算和监督企业按照购货合同因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
设置“生产成本”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
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自制材料等所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
设置“制造费用”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
核算生产车间为管理和组织本车间生产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间接费用。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进行归集,月末再分配计入“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
设置“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属于负责类账户。
⑴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费用(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的发生和支付情况的账户,⑵核算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和支用情况的账户。
企业常用的51个账户
企业常用的账户(类别、内容、结构)1其他货币资金是资产类账户,是核算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的账户。
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数,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
2短期投资是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
借记短期投资的取得成本即投资的增加,贷记投资的收回即减少,借余表示实际结存的投资成本。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是资产类账户,核算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时,计提的市价低于成本的损失准备。
结构类似负债类,贷记计提跌价准备,借记冲减的跌价准备,贷余反映企业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4应收账款是资产类账户,是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而向购买方收取的款项。
借记应收的销货款,贷记已收的销货款,借余表示未收回的销货款。
5应收票据是资产类账户,是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而从购买方收到的商业票据。
借记收到的商业票据,贷记已兑付的商业票据,借余表示尚未兑付的商业票据。
6固定资产是资产类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原始成本的增减变动情况的账户。
借记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贷记因对外投资和出售等所减少的固定资产价值,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拥有的全部固定资产价值。
7原材料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所有库存材料实际或计划成本的增减变动情况的账户。
借记材料的入库成本,贷记材料的出库成本,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实际库存材料成本。
原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配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物资。
8库存商品是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入库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出库即销售的商品成本,借余表示期末结余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9长期投资是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借记长期投资的发生即增加,贷记长期投资的收回即减少,余额在借方表示实际投资成本。
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资产投资等。
05-第五章 账户的分类
借方
余额:某项业务的原始数额
附加账户
贷方
余额: 某项业务的原始数额
+
= 该项业务的实际数额
第三节 调整账户
一. 备抵账户 二. 附加账户 三. 备抵附加账户
同时具备备抵和附加两 种调整职能的账户。
当其余额与被调整账户的余 额方向相同时,调整的方式 与附加账户相同;当其余额 与被调整账户的余额方向相 反时,调整方式与备抵账户 相同。
一. 账户分类的意义 二. 账户按经济内容分类
核算企业各种资产增减变动及其余额 的账户。
该类账户的特点是一般都有期末余额, 且期末余额在账户的借方。
核算企业各种负债增减变动及其余额 的账户。
该类账户的特点是一般都有期末余额, 且期末余额在账户的贷方。
核算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及其余额的账 户。按照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和构成,又可分 为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账户(如“实收资 本”)、反映经营成果的账户(“本年利 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等)、 所有者权益其他来源账户(如“资本公积”)
额
期末余额: 已支付而尚未摊销的待摊 费用数额
期末余额: 已预提而尚未支付预提费 用数额
盘存账户
跨期摊配 结算账户 账户
资本账户
调整账户
集合分配 成本计算
财务成果
账户
账户
配比账户 计算账户
第二节 基本账户
一. 盘存账户 二. 结算账户 三. 跨期摊配账户 四. 资本账户
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 资本金的所有者权益 账户。也称所有者投 资账户。
第二节 基本账户
一. 盘存账户 二. 结算账户 三. 跨期摊配账户
设置该类账户的目的 在于按照配比原则, 准确计算各该成本计 算期的产品成本。
农行企业账户分类分级标准
Ⅰ类账户、Ⅱ类账户和Ⅲ类账户有什么区别Ⅰ类账户——“钱箱”
Ⅰ类账户主要功能就是存放个人工资等主要资金、现金存取、大额转账、大额消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公用事业缴费等。
其特点是安全性高,资金量大,适用于大额支付,是借记卡及储蓄存折的形式。
Ⅱ类账户——“钱夹”
Ⅱ类账户的主要功能是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购买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等。
特点是便捷性、资金量相对小,适用于小额支付。
其日累计限额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为20万元,是电子账户也可配发实体卡片的形式。
Ⅲ类账户——“零钱包”
Ⅲ类账户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移动支付业务,包括免密交易业务等。
特点和Ⅱ类账户差不多,主要是便捷性突出,资金量相对小,适用于小额支付、移动支付等。
不同的是其账户余额小于等于2000元,日累计限额2000元,年累计限额5万元,是电子账户的形式。
公司银行账户分类
公司银行账户分类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和现金收支的基本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贷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开立的银行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某些特殊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特定目的开立的银行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临时经营、验资、设立临时机构等临时需要,在一定区域内临时开立一定期限的银行账户。
《基础会计》常用的账户名称
《基础会计》常用的账户名称资产类1.库存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的现金,即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并由出纳员保管,用于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现款,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等。
2.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开户银行或一其他金融机构帐户的货币。
在我国,企业银行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种。
在采用转帐、支票和汇兑等结算方式结算时都要用到“银行存款”帐户。
3.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即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应收而暂未收款。
4.应收票据:是指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商品、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5.预付账款:是指购货单位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或个人的货款或定金。
6.其他应收款:是指除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以外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拨给职能科室、车间、部门的备用金等。
7.原材料:是指企业购入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
8.库存商品:是指企业自己加工制造完工入库或外部购入而准备对外销售的货物。
9.固定资产:用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10.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帐户的备抵帐户,用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摩损价值。
1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
负债类1.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2.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是由于企业购买原材料等经济业务的发生时间与支付货款的时间不一致所引起的债务。
企业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账户的分类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1、基本存款账户;2、普通存款账户;3、专用存款账户;4、暂时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简介: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与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且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实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等,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非独立法人公司是指未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只是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存款人类别开户资料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2、《地税登记证》正本;3、《国税登记证》正本<可选>;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5、法人##件非独立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2、《地税登记证》正本;3、《国税登记证》正本<可选>;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5、负责人##件.如有上级法人或者主管单位还需提供其上级法人或者主管单位的下列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正本;2、《地税登记证》正本;3、《国税登记证》正本<可选>;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5、法人##件◆普通存款账户◇简介普通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普通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开立普通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有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和组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以开立普通存款账户.◇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普通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存款人类别 开户资料企业法人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规定的资料;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因结算需要开立的有关证明或者借款合同等<可选>.非独立法人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规定的资料;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因结算需要开立的有关证明或者借款合同等<可选>.◆专用存款账户◇简介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目的是保证特定用途的资金专款专用,并有利于监督管理.修订后的《账户管理办法》强调,惟独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要专户存储和使用的资金,才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从此而言,该办法缩小了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的资金范围.◇专用存款账户合用对象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1、基本建设资金;2、 更新改造资金;3、 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 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 政策性房地产开辟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注意: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3.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辟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4.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5.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6.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7. 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者提供担保.8. 人民币存款结算融道网提供.◇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专用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存款人类别开户资料企业法人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规定的资料;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有权部门对资金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法规、规章、批文或者证明文件;4、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有关证明<可选>非独立法人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规定的资料;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有权部门对资金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法规、规章、批文或者证明文件;4、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有关证明<可选>◆暂时存款账户◇简介暂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暂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暂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暂时机构以与存款人暂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暂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者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暂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暂时存款账户合用对象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暂时存款账户: 1、设立暂时机构;2、异地暂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暂时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存款人类别开户资料企业法人 1、暂时机构:驻在地主管部门设立批文;2、异地建造与安装单位:施工合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暂时经营:暂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文、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注册验资: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有关部门批文;5、增资验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增资决议、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非独立法人 1、暂时机构:驻在地主管部门设立批文;2、异地建造与安装单位:施工合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暂时经营:暂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文、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注册验资: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有关部门批文;5、增资验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增资决议、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行长:周小川二○○三年四月十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合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第三条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普通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暂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者经营者##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存款人凭个人##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四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第五条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者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第六条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暂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暂时存款账户除外.第七条 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第八条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与其他##犯罪活动.第九条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第二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第十一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企业法人.〔二〕非法人企业.〔三〕机关、事业单位.〔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与分散执勤的支〔分〕队.〔五〕社会团体.〔六〕民办非企业组织.〔七〕异地常设机构.〔八〕外国驻华机构.〔九〕个体工商户.〔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十二〕其他组织.第十二条 普通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第十三条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一〕基本建设资金.〔二〕更新改造资金.〔三〕财政预算外资金.〔四〕粮、棉、油收购资金.〔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六〕期货交易保证金.〔七〕信托基金.〔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九〕政策性房地产开辟资金.〔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十一〕住房基金.〔十二〕社会保障基金.〔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者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第十四条 暂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暂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暂时存款账户:〔一〕设立暂时机构.〔二〕异地暂时经营活动.〔三〕注册验资.第十五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第十六条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普通存款账户的.〔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者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者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四〕异地暂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暂时存款账户的.〔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第十七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三〕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者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者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允许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者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者登记证书.〔四〕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与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五〕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组织还应出具##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者证明.〔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七〕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八〕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者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九〕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者证明.〔十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十二〕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者证明.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第十八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普通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第十九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辟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者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者证明.〔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者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第二十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第二十一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暂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暂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允许设立暂时机构的批文.〔二〕异地建造施工与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者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与施工与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者建造施工与安装合同.〔三〕异地从事暂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与暂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有关部门的批文.本条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第二十二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或者暂时##.〔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件.〔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件.〔四〕##、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居民,应出具##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五〕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第二十三条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一〕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二〕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普通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三〕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属本条第二、三项情况的,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出具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组成.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有效##件中的名称全称相一致.第二十五条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普通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暂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第二十六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与其##件,以与被授权人的##件.第二十七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开户申请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记载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 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暂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符合开立普通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暂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第三十条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除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留存归档.第三十一条 开户登记证是记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的有效证明,存款人应按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第三十二条 银行在为存款人开立普通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暂时存款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但暂时机构和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暂时存款账户除外.第三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第三十三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与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第三十四条 普通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辟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银行应按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第三十六条 暂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暂时机构以与存款人暂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暂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者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暂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暂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 注册验资的暂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第三十八条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暂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普通存款账户除外.。
对公账户的好处与种类
对公账户的好处与种类对公账户是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专门用于进行商业活动的账户,它具有以下几个好处:1.便于管理:对公账户可以实现企业的资金收付、结算、清算等各种财务活动的集中管理,方便企业进行资金的监控和使用。
2.提高效率:企业可以通过对公账户实现资金的电子化管理,不再需要传统的纸质交易流程,大大提高了资金管理的效率,并降低了出错的几率。
3.便于核算:对公账户的使用方便了企业的核算工作,可以直接将对公账户的资金收支情况与企业的账务系统进行对应,方便了财务人员的工作。
4.建立信用:与银行建立对公账户可以增加企业在金融机构中的信用度,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并提高企业在商业合作中的信誉度。
对公账户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特点可以分为多种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一般对公账户: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收付、结算和清算功能,是企业最基本的对公账户,可以直接接收和支付各种款项。
2.虚拟对公账户:虚拟对公账户是指由银行提供的一种虚拟账户服务,企业可以通过虚拟账户进行收款和支付,而无需实际开立对公账户。
3.代付代扣账户:用于企业的代付和代扣款项的账户,常见于企业代发员工工资、代扣供应商款项等场景。
4.信用账户:由于企业在银行建立了良好的资信关系,银行会发放一定的信用额度给企业,企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透支资金。
5.保证金账户:在一些商务合作中,企业需要向合作伙伴提供保证金,这时可以开立保证金账户,用于存储保证金款项。
6.封闭账户:封闭账户是指限制资金出入的账户,只能用于特定用途,如企业合同资金封闭账户、项目投资封闭账户等。
7.结算账户:指企业向银行委托进行结算款项和货款的账户,可以实现资金的及时结算,减少现金交易的风险。
总结起来,对公账户是企业进行资金收付和结算活动的重要工具,它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方便核算工作,并建立企业的信用度。
根据不同的使用需求和特点,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各种对公账户。
中国企业银行账户格式
中国企业银行账户格式
中国企业银行账户格式包括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人证件号码、银行账号等。
其中,银行账号是最为重要的信息,它是由银行根据一定的规则生成的一串数字,以便于在银行系统中识别和操作该账户。
不同银行的账号格式可能略有差异,但一般都是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开户行行号: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3位为银行的机构代码,后9位为该银行内部的账号编码。
2.账户类型标识:包括普通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基本户等。
3.账号序号:一般为10-25位数字,根据不同银行的规则而定。
4.校验码:由1位数字组成,用于校验银行账号的正确性。
在填写企业银行账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填写账号开户人姓名和证件号码,确保与银行记录一致。
2.填写正确的银行账号,避免因为账号错误而导致资金无法到账或退回。
3.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账户类型标识、账号序号和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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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途及结构对账户进行分类
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可以分为盘存账户、资本账户、结算账户、跨期摊提账户、调整账户、暂记账户、集合分配账户、成本计算账户、计价对比账户、集合配比账户、财务成果计算账户等十一类。
一、盘存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盘存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各种可以进行实物盘点的各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这类账户可以通过财产清查(实地盘点或对账)的方法,检查账面结存数额是否与实存数额相符,检查财产物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在盘存账户中,借方登记各种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该类账户的余额总是在借方,表示期末各种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的实存数额。
除货币资金外,这类账户的明细分类账户应提供实物数量和货币金额两种指标。
这类账户数据可由账户及实物确定二、资本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结构类似于负债类账户资本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各项资本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在资本账户中,贷方登记各项资本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其减少额,该类账户的余额总是在贷方,表示各项资本的实存数额,利润未分配的。
亏损状态时余额在借方属于资本账户的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账户。
只提供价值信息。
三、结算账户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本企业同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及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贱户,即核算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账户。
根据结算业务性质的不同,结算账户又可分为债权结算账户、债务结算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债权结算账户:借方余额表明尚未收回的债权数额,借方登记债权的发生,贷方登记债权的收回。
(2)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帐户债务结算账户:负债情况的账户。
贷方登记债务的发生,借方登记债务的偿还;有贷方余额,表明尚未归还的账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应付债券等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包括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等预付账款可记在应付账款账户四、跨期摊提账户跨期摊提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应由若干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的费用,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这些费用在各个会计期间进行摊销和预提的账户。
新企业会计准则账户科目表
新企业会计准则账户科目表一、资产类*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二、负债类*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三、所有者权益类*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本年利润分配调整四、共同所有权益* 共同所有权益五、成本费用类*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六、损益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七、利润分配类*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利润分配*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八、每股指标类*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础会计账户按用途和结构的分类
反映可以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 营业周期内变化或耗用的资产类 账户。
2、负债类账户
• 负债使企业资金的来源之一。会计核算时应设置 负债类账户,用以反映企业负责的增减变动及其 结存情况。
流动负债类账户
指核算和监督企业将在1年或在超 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 务的账户。
非流动负债类账户
也称长期负债类账户,是指核算 和监督偿还期在1年或超过1年的 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的账户。
• •
只提供金额指标 主要账户有”实收资本“(”股本“)、”资本 公积“、”盈余公积“
资本账户
贷方 账户名称 发生额:资本的减少数额 期初余额:期初结存的各项资本实有数
本期发生额:债Βιβλιοθήκη 的增加数 本期发生额:债权的减少数
期初余额:应收款项大于应 付款项的差额
本期发生额:债权的增加数 本期发生额:债务的减少数
期末余额:应收款项大于应付 期末余额:应付款项大于应收 款项的差额(债权) 款项的差额(债务)
③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其他应付款 贷
贷
三、资本账户
• 资本账户用来核算和监督所有者投入企业资本、资本增值 及留存收益等资本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4、成本类账户
•
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必然发生各 种耗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为了核算和监 督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而发生的 各种耗费,应当设置成本类账户。
5、损益类账户
• 为了核算和监督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各项 收入和发生的与当期收入相配比的各项成本、费 用或损失,需要设置损益类账户。损益类账户可 以划分为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
3、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 • 所有者权益也是企业资产的一个重要来源,反映 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所享有的经济利益。 包括由企业投资人所投入的资本和在企业生产经 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留存收益两部分。
基本户的银行账户类型
基本户的银行账户类型单位银行汇票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另外,还有特殊管理的外汇存款账户和辅助账户管理的电话银行业务。
不同类型的银行账户有其相应的开户条件和适用范围,出纳人员必须熟悉这些账户的特点,才能灵活地加以使用。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每个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张户。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单位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1)企业法人。
(2)非法人企业。
(3)机关、事业单位。
(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5)社会团体。
(6)民办非企业组织。
(7)异地常设机构。
(8)外国驻华机构。
(9)个体工商户。
(10)居民委员奢、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其他组织。
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条件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应出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县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企业活期存款账户种类及开户所需材料
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 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 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
或证明;
(五)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六)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七)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
单
位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下列证明文件及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出具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二)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三)军队、武警团级(含)
税务登记证;
(十二)存款人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还应向银行出具组织机构代码 证正本; (十三)存款人因转户原因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再次申请开立基本存款 账户的,还应提交其原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和"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
(十四)存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 (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还应向开户银行 出具注册地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 党、团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 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十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
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QFⅡ专用 存款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 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 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
银行帐户分类及规定
银行帐户分类及规定一个企业可能在多家银行中开户,但这些账户的功能不尽相同,下面有必要对银行账户的知识所有了解。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
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户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特定用途资金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
3、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同时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对企业违反账户管理的行为也有严厉的处罚:1.企业出租和转让账户的,除责令纠正外,按规定对发生金额处以5%但不抵于1000元的罚款,并没收出租账户的非法所得。
2.企业违反规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责令其限期撤销账户,并处以5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
总之,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就是指企业合同章上印有“开户行和账号”的账户,这个账户一个企业只能开一个,并要由人民银行批准;而其他三个账户的开立比较容易,企业可在不同银行开有多个账户。
什么是辅助账户?首先要知道基本账户是主办账户,在基本账户以外开立的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是辅助账户。
基本帐户可以取现,是在企业开户时在人行登记的企业帐户,做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最常使用的帐户,发放工资什么的都是此帐户开支一般帐户不可以取现,是在基本帐户满足不了企业经营状态下在别的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可以汇入汇出各种款项,比如该企业的基本帐户在建行,可是随看企业发展,和他发生相关业务单位的开户银行在农行。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方案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方案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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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主要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分类
营业外支出
财务成果计算账户:本年利润
固定资产清理
业务账户:集合分配账户:制造费用
成本计算账户:生产成本(本期发生额)
劳务成本(本期发生额)
在途物资(本期发生额)
在建工程(本期发生额)
配比账户:(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投资收益
汇兑损益
一般企业主要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分类
基本账户:盘存账户:(资产类)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原材料
包装物(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生产成本(余额部分)
在途物资(余额部分)
在建工程(余额部分)
长期股权投资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
结算账户:(资产&负债类)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预付账款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缴税费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应付债券
应付股利
应付票据
跨期摊配账户: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资本账户:(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调整账户:累计折旧
坏账准备
材料成本差异
商品进销差价
存货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银行存款账户内容及用途
企业银行存款账户内容及用途
各类账户的用途及使用规定具体如下: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它是企业的主办账户,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
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企业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开户许可证
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合法的开户许可证办理。
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开立存款和贷款账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判断题:原始凭证是登记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答案:错
解析: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是登记记账凭证的依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同时,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自己总结的习题:1. 填制账簿的依据是__________.
2.填制账簿的直接依据是__________.
答案: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2.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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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任何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但需在基本存款账户上登记。
根据规定,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要强调的是,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存款人具有特定用途需专项管理的资金,要纳入专用存款账户使用和管理。
为体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业监督的指导思想,适应新经济形势下国家对各类特定用途的资金专项管理的要求,对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的资金的明确规定如下:
(1)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需要专项管理的资金,如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纳入专用存款账户使用和管理。
(2)具有专项投资用途的资金,如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信托基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等,为加强其使用和管理,保障投资人利益,一并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3)其他需要专设账户管理的资金,如金融机构存放同业、党团工会的组织机构经费等,也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最长使用年限不超过两年。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使用外汇账户的一般规定
1.在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
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收付业务。
2.按规定使用外汇账户
在实际工作中,应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账户。
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
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3.每年必须参加年检
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4月份。
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4.在工作中应避免的违规行为
①未经批准开立外汇账户;
②出租、出借、转让外汇账户;
③擅自改变账户使用范围;
④擅自超出外汇局核定的账户最高金额、使用期限使用账户;
⑤违反其它有关外汇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