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模拟法庭剧本(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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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剧本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手机;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

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我叫,男,199 年月日生,维吾尔族,新疆阿瓦提县人,初中文化,阿瓦提县第三中学学生,住本县

审:被告人,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被告人:2016年4月4日收到。

审: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恐吓敲诈勒索案。合议庭由审

判员、组成,由担任审判长,由

担任书记员法庭记录。

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欧雯、高哲钰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委托,阿瓦提县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

审:被告人,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回避。

(一)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站起)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瓦检刑诉(2017)第99号,被告人,男,199 年月日生,初中文化,维吾尔族,新疆阿瓦提县人,初中文化,阿瓦提县第三中学学生,住本县。2017年4月1日因本案被阿瓦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逮捕,现押于阿瓦提县看守所。被告人

恐吓勒索一案,经阿瓦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7年4月4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经审查查明:

2017年3月18日下午,受害人放学回家,途经文昌路时被被告拦住,以借钱为由向索要钱财,拒绝借钱,即以动武相威胁,叫

第二天将钱给他,不然就叫人打他.3月19日下午, 在文昌路再次将拦住威胁将钱拿出来, 没有办法只好将钱给他,3月21日上午, 带着一些人再次向以借钱为由向勒索人民币2000元,

公诉人:那3月21日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受害人:那天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再次路过文昌路时,

带着一些人把我拦住。

公诉人:你继续讲下去。

受害人:告诉我,这次我要给他钱,2000元,不给,就叫这帮人打我。

公诉人:当时他有没有打你呢?

受害人:没有,当时我没有答应他,他就叫我下次把钱带好,不然就要打我,他就走了.

公诉人:那他以前有没有向你拿钱财

受害人:有。

公诉人:那请具体讲述下。

受害人:记得在2016年10月份的时候,曾叫我给他20元钱花花,名义上是借我的钱,但是没有还过我。很早以前

都这样了,每次都以借钱的名义向我要钱,但是没有一次还

给我。

公诉人:接着讲。

受害人:后面他要的金额越来越多,我便没有给他了,就发生了那两件事。

公诉人:被告人,你以前有叫受害人给你钱财。

被告人:我只是向他借钱而已。

公诉人:那你有没有还?

被告人:没有。

公诉人:为什么?

被告人:没有钱还给他

公诉人:你要的钱数是不是越来越多?

被告人:也不是,只是有时候要多点钱用而已。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暂时到此。

审: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或受害人进行发问?

辩一:请问受害人,从以前到现在向你借钱对你是否使用过暴力?

受害人:没有.

辩一: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现在由公诉人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到庭作证。

审:(上后),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证一:我叫,今年岁,初中文化,住本县,现在还是名初中生。

审:你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

证一:我与原本就不认识,出事那天是第一次碰到,我当时过路。

审: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证一: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审:先由公诉人进行询问。

公诉人:,你把3月19日上午发生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证一:好的。那天我放学回家,路过文昌路时,看到被一个比他大的人拦住了。

公诉人:请问是不是这个人。(指了下被告)

证一:是的。

公诉人:那请你说下去。

证一:我看到这个男生攥着的衣服,然后叫给他钱. 没有办法,只好从书包里把钱拿出来.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辩护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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