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及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医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处方医嘱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
三、处方医嘱的书写规范1. 医师开具处方医嘱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2. 处方医嘱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诊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用药天数、禁忌症、注意事项等。
3. 处方医嘱中的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应与药品说明书一致。
4. 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应在处方医嘱中注明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
5. 对于多个临床诊断,应写明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四、处方医嘱的审核与调配1. 药剂科负责对处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医嘱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药剂科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医嘱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要求医师重新开具。
3. 药剂科对审核通过的处方医嘱进行调配,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
4. 药剂科在调配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医嘱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要求医师重新开具。
五、处方医嘱的执行与监控1. 护理部负责对处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护理人员在执行处方医嘱时,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确保无误。
3. 护理人员在执行处方医嘱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师,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处方医嘱的归档与保存1. 处方医嘱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2. 处方医嘱的保存期限为:门诊处方医嘱为1年,住院处方医嘱为2年。
七、处罚与责任1. 医师、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处方医嘱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医嘱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宗旨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处方医嘱的书写与审核第四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字迹清晰、规范,易于辨认;(三)医嘱应当注明开具日期和时间;(四)医嘱应当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基本信息;(五)医嘱应当注明用药剂量、用法、次数等;(六)医嘱应当注明检查、检验等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六条处方医嘱的审核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审核内容包括:(一)医嘱是否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二)医嘱的用药是否合理、安全;(三)医嘱的检查、检验项目是否必要;(四)医嘱的书写是否符合规范。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医嘱由药剂人员负责调配,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医嘱信息等。
第八条药剂人员调配药品时,应当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发现错误或者疑问时,应当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务人员联系。
第三章处方医嘱的执行与记录第九条处方医嘱的执行由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医嘱信息、药品信息等,确保医嘱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报告医师。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在医嘱单上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第十三条医嘱执行情况应当详细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包括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人员、患者反应等。
第四章处方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四条处方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医嘱、处方制度
五、医嘱制度1.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应由医师按规定在专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患者的各项检查、治疗均需书写医嘱,医嘱一般在上班后 2 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严禁涂改。
3.只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医嘱,实习生、研究生、试用期医师等书写的医嘱应由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师审阅、签字。
4.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时间应具体到分,每项医嘱一般只包含一个内容。
5.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取消临时医嘱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护士也应用红色墨水在相应格内签名;停止长期医嘱时,医师、护士均应在相应格内签名及时间。
凡取消医嘱的,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原因。
6.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按时执行。
7.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发现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8.重整医嘱时,应在医嘱栏第一行使用蓝黑墨水书写“重整医嘱”字样,其下划单红线,重整医嘱的时间应据实书写,对继续执行的医嘱照抄原医嘱,执行医嘱栏均由重整医师签名。
9.转科、手术或分娩后,要重开转入、术后或产后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原医嘱单上的医嘱在转入、收入或产后医嘱生效后自动废止。
10.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护士长、主班护士应每天核对医嘱 1 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作好交班,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11.一般情况下,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不得给患者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报告。
12.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特殊情况下必须下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下达口头医嘱的范围。
①医师因为正在做无菌操作,不能书写医嘱,而患者又急需处理时;②抢救危重患者,来不及书写医嘱时。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药师是医疗团队中非常重要的一员,他们具备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审查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和优化疗效而设立的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的重要性、操作流程以及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
一、药师审核处方的重要性药师审核处方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用药错误,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合理的用药可以避免患者因不必要或不适当的药物使用而受到伤害。
药师通过审核处方,可以发现处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药物过敏史、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剂量是否适当等。
通过及时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药师审核处方的操作流程1. 接收处方:药师需要从医生处收到患者的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药频率等信息。
2. 审核处方:药师仔细审查处方的内容,确保处方中的药物品种、剂量、用法和用量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时还要注意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
3. 与患者进行沟通:在必要的情况下,药师可能需要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更多关于患者病情、药物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审核处方。
4. 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如果药师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比如剂量过大、过敏史等,他们可以向医生提出建议,并一同讨论最佳的治疗方案。
5. 记录和沟通:药师需要将审核结果记录下来,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确保医生了解到审核结果和建议。
三、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1. 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通过药师审核处方,可以减少用药错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合理的用药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患者的病痛和不适。
2. 优化药物治疗效果:药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医生选择更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通过与医生的合作,药师可以为患者提供针对性的用药建议,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副作用的产生。
3. 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医疗机构引入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不仅可以增加医疗团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还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合理的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能有效预防用药错误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一、医院处方管理制度1. 处方开具规范: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开具规范,规定医生开具处方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包括标准用药名、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信息的填写,避免模糊不清或错误的使用药物名称和剂量。
2. 处方审核机制: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机制,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审核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处方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电子处方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可以引入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
电子处方不仅方便医生开具和查询,还能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医院数据统计和管理。
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1. 医嘱书写规范:医生在给患者开具用药医嘱时,应书写清晰、准确,不得使用简写或口头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用药名称、用法、用量、频次、用药时间等要素,避免患者或护理人员的误解。
2. 医嘱执行监督: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监督制度,对护士执行医嘱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医嘱按时按量执行,减少患者漏服或误服药物的风险。
3. 药物配送管理:医院药房应建立合理的药物配送管理制度,确保患者按时取药。
在药房发药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信息,避免发生药物混淆或错发的情况。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护士和药师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只有如此,医院才能建立良好的用药管理环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
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简介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是指在药学领域中,药剂师对医疗机构发出的处方或用药医嘱进行审查和管理的制度。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使用安全有效的药物,预防药物滥用、错误用药等潜在风险。
内容该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处方审查:药剂师对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审查,确定药物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适宜性。
药剂师会检查处方中的药物种类、剂量、用法等信息,并与患者的病情进行比对,确保处方的准确性。
2. 用药医嘱管理:药剂师对医疗机构内的用药医嘱进行管理,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符合药物治疗准则。
药剂师会检查医嘱中的药物选择、剂量、频率等内容,并与相关病历资料进行核对,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物治疗。
3. 药物信息提供:药剂师向医生和患者提供药物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的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症等,以帮助医生和患者做出明智的药物选择和用法。
4. 问题解决和咨询:药剂师作为药物治疗的专业人员,负责解答医生和患者对药物的疑问和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实施步骤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具体步骤如下:1. 接收处方或医嘱:药剂师接收来自医生的处方或医嘱,并记录相关信息。
2. 审查药物信息:药剂师仔细审查处方或医嘱中的药物信息,包括药物种类、剂量、用法等。
3. 核对病情资料:药剂师核对患者的病历资料,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过敏史等重要信息。
4. 判断药物合理性:药剂师根据药物治疗准则、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判断处方或医嘱中药物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 解决问题和提供咨询:药剂师解答医生和患者对药物的疑问和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6. 记录审查结果:药剂师记录药物审查的结果,包括是否通过审查、提出的建议等。
结论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和有效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制度,药剂师可以发挥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医生和患者提供药物治疗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预防药物滥用和错误用药等问题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医嘱管理制度内容
医嘱管理制度内容一、医嘱的开立1. 医嘱开立者应当为具有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且需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达到医疗服务标准要求。
2. 医嘱开立应当依据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确定,不得随意开立无效、错误或违规的医嘱。
3. 医嘱应当明确标注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史、诊断、用药和治疗要求等必要信息。
4. 医嘱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格式填写,避免用词不当、模糊不清或过于简略。
5. 医嘱的开立应当及时完成,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和用药时间,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二、医嘱的执行1. 医嘱的执行者为具有医师资格、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需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达到医疗操作规范要求。
2. 医嘱的执行应当按照开立医师的指示和要求,确保用药和治疗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
3. 医嘱的执行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医嘱内容,避免患者信息混淆或医嘱错误。
4. 医嘱的执行人员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避免操作不规范或错误导致不良后果。
5. 医嘱执行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或不符合医嘱内容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医师报告,等待医师的进一步指导或处理。
6. 医嘱执行结束后应当及时记录和汇总患者的用药和治疗情况,便于医师进行患者的病情评估和进一步治疗安排。
三、医嘱的审核1. 医嘱审核者应当为具有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需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达到医疗质控要求。
2. 医嘱审核应当对医嘱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避免医嘱内容不当、用药错误或治疗风险。
3. 医嘱审核应当对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医师进行治疗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4. 医嘱审核应当及时完成,确保医嘱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审核通过或及时调整,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进程和用药效果。
5. 医嘱审核过程中如有医嘱存在问题或疑义的,应当及时向医师提出异议和建议,协助医师解决相关问题,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随着医学技术不断发展和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正确使用处方和妥善管理药物医嘱可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治疗和用药指导,同时也可以避免因错误用药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健康风险。
为了加强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进行介绍和分析,以期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一、处方管理规定处方是医生对患者用药的书面指导,其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处方的管理十分必要。
(一)处方书写规范为了保证处方的准确性和可读性,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应该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必要信息。
此外,医生还需要使用统一的缩写和规范的标记,以免造成误解。
同时,医生应该注意语句通顺,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辞,以免给患者带来困扰。
(二)处方传递和处理医生开具处方后,需要通过合适的渠道将处方传递给药剂师或患者。
为了确保处方的传递和处理的准确性,同时保护患者的隐私,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处方传递和处理制度。
传递过程中需要密封处方,避免信息泄露。
同时,医疗机构和药剂师需要建立健全的处方审核机制,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药物医嘱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对药物的使用进行书面指导的行为。
药物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一)药物医嘱的书写和管理医生在书写药物医嘱时,需要详细描述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信息。
药物医嘱需要经过医生的签名和盖章,以确保医嘱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物医嘱管理制度,包括医嘱的传递、处理、执行和监测等环节。
药剂师需要认真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发现问题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
(二)药物医嘱的执行和监测药物医嘱的执行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的关键环节。
药事管理制度-08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
【实用】医院制度药海无涯 学无止境 专注医学领域生效日期 2005.4 题目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修改日期 2020.9 页数 1/3一 总则1 根据卫生法规及本院有关制度书写和执行处方和药品医嘱。
2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医嘱。
3 药品处方和医嘱必须由注册执业医师开具并注明开具的日期和时间、用药方法和剂量。
3.1 处方有效期: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由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3.2 处方由前记、正文、后记组成:a 前记包括:医院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科别、临床诊断和开具日期等;新生儿处方前记还应包括体重;b 正文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和用量;c 后记包括: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调配、审核并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和/或盖章。
3.3 处方书写规则:a 项目清晰完整,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电子处方经处方医师签名后有效;b 药名不得书写化学分子式;c 剂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量使用,必须注明单位,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d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3.4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在药学部留样备查,实时更新。
3.5 处方限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某些老年病、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须注明理由。
4 TPN 和化疗医嘱,4.1 使用 TPN 和化疗医嘱电子模板。
4.2 模版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床号、体重/体表面积、医嘱开具日期和时间、药品种类、用法用量、使用频度、连续使用天数等。
5 使用注射用抗生素应填写电子“抗生素使用申请单”,并遵守以下规定:5.1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并由DTC 委员会根据需要调整。
医院处方医嘱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处方医嘱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与处方医嘱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安全、有效、合理;(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处方医嘱的书写与审核第四条处方医嘱由执业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开具,并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签名确认。
第五条处方医嘱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二)诊断、病情;(三)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四)开具日期;(五)医师签名。
第六条处方医嘱书写要求:(一)字迹工整、清晰;(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准确无误;(三)诊断明确,病情描述准确;(四)医师签名齐全。
第七条处方医嘱审核:(一)由具有处方审核资格的药师或具有处方审核职责的医务人员进行审核;(二)审核内容包括:处方医嘱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三)审核合格的处方医嘱由审核人员签名确认。
第三章处方医嘱的执行与调剂第八条处方医嘱执行:(一)由具有处方执行资格的医务人员根据医嘱内容对患者进行用药治疗;(二)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原开具医师或上级医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用药。
第九条处方医嘱调剂:(一)药剂人员根据处方医嘱调配药品,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二)调剂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医嘱有误,应及时与医师沟通,并按规定处理。
第四章处方医嘱的保存与归档第十条处方医嘱保存:(一)处方医嘱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一般保存期限为2年;(二)保存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存,纸质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处方医嘱归档:(一)归档时间:处方医嘱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二)归档范围:所有经审核合格的处方医嘱;(三)归档要求: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的流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全部医师、护士、药师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1.门诊处方:指医师在门诊诊断后予以患者的药物治疗指示。
2.医嘱:指医师依据患者病情订立的后续治疗引导,包含住院期间的药物治疗、检查、饮食等。
3.处方笺:指医院为门诊患者供应的规范格式的处方纸张。
第二章处方管理第四条门诊处方开具1.医师应在门诊中经过详尽诊断后,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用药建议,并填写完整的处方。
2.医师开具处方时应依照医院的规定格式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名称、规格、用量、用法、频次等,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处方中应明确标注患者的过敏史、禁忌药物等紧要信息,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4.医师开具处方时应依据患者具体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并合理掌控用药剂量,避开过度使用药物。
第五条处方审核与签字1.开具处方的医师应将处方交由药师进行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2.药师审核时应核实处方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需修改处方,应与医师进行沟通并取得全都看法后方可进行更改。
修改处方后,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处方复印与存档1.每张门诊处方应按规定要求复印一份归患者存档,同时医师也应保存一份。
2.存档处方应保管至少3年,并依照医院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处方收费与发药1.患者持门诊处方前往药房购药时,药师应核对复印的存档处方,确认患者身份,配发药物,并在复印处方上标注发药的日期和签字确认。
2.药师在发药时应向患者认真讲解药物的用法、剂量、注意事项等,并提示患者定时进行用药。
第三章医嘱管理第八条医嘱订立与执行1.住院患者的医嘱应由主治医师在患者入院后尽快订立并书写在医嘱单上,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医嘱应标明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入院日期,以及具体的治疗措施、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
医院处方医嘱点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医嘱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合理原则:根据患者病情、临床指南和药物说明书,合理开具处方医嘱。
2. 严谨规范原则:严格执行处方医嘱书写规范,确保处方医嘱准确无误。
3. 持续改进原则:定期对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处方医嘱点评工作。
第五条设立处方医嘱点评小组,由医疗、药学、护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六条处方医嘱点评小组成员职责:1. 负责处方医嘱的点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 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点评情况。
3. 参与制定和完善处方医嘱点评管理制度。
第三章点评内容第七条处方医嘱点评内容包括:1. 处方医嘱书写规范性:包括患者信息、诊断、用药名称、剂量、用法、给药途径等。
2. 药物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判断药物适应症是否准确。
3. 药物剂量:根据患者病情、体重、年龄等因素,判断药物剂量是否合理。
4. 给药途径:根据药物特性和患者病情,判断给药途径是否适宜。
5. 药物相互作用:判断处方医嘱中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
6. 配伍禁忌:判断处方医嘱中是否存在配伍禁忌。
7. 抗菌药物应用:判断抗菌药物应用是否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四章点评程序第八条处方医嘱点评程序如下:1. 医疗科室在开具处方医嘱后,将处方医嘱送至药剂科。
2. 药剂科对处方医嘱进行初步审核,发现问题时,及时反馈给医疗科室。
3. 医疗科室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重新开具处方医嘱。
4. 药剂科对整改后的处方医嘱进行复核。
5. 点评小组对处方医嘱进行定期点评。
第五章激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处方医嘱点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处方医嘱管理制度
处方医嘱管理制度一、处方医嘱管理制度的构建1.1 制定依据处方医嘱管理制度的构建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规范,并依据这些依据制定处方医嘱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2 制度的目的处方医嘱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处方医嘱的开具、审核、核对、发放和使用,提高医疗质量,防止药物滥用和错误用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最终实现对患者的全方位保护。
1.3 制度的内容处方医嘱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处方医嘱的开具要求:包括开具格式、内容、规范、标识、签字等要求;(2)处方医嘱的审核和核对要求:包括审核人员和核对人员的资格、流程、程序等要求;(3)处方医嘱的发放和使用要求:包括药品发放程序、药房管理、信息记录等要求;(4)处方医嘱的存档和归档要求:包括处方医嘱的存档管理、归档要求等。
1.4 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制定处方医嘱管理制度后,需要对制度进行实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1.5 制度的修订和更新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政策的变化,处方医嘱管理制度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医疗发展的要求。
二、处方医嘱管理制度的内容2.1 处方医嘱的开具要求(1)开具格式:处方医嘱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开具,包括病患信息、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途径等内容;(2)开具内容:处方医嘱应包括对患者病情的描述和诊断结果,明确对药物的需求和用药原因;(3)开具规范:处方医嘱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开具违反相关规定的医嘱;(4)标识要求:处方医嘱应标注医生的姓名、职称、医院名称、开具日期等必要信息;(5)签字要求:处方医嘱应由主治医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并标注开具日期。
2.2 处方医嘱的审核和核对要求(1)审核人员的资格:处方医嘱审核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2)审核流程:审核人员应对处方医嘱进行审核,确认医嘱的合理性和合法性;(3)核对人员的资格:核对人员应具有合格药师资格,并对处方医嘱进行核对,确认药品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规范了处方管理制度
规范了处方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务人员开具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应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的医务人员。
三、处方开具要求1、医务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医师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
2、医务人员开具处方应当遵循医疗伦理,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3、医务人员开具处方应当严格按照临床诊断结果和治疗指南规范,不得为患者开具不必要的药品。
4、医务人员开具处方应当注明详细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数量,不得使用缩写或简化语言。
5、医务人员开具处方应当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等,确保处方与患者信息一致。
四、处方审核核对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处方审核制度,由专业人员对医务人员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核对。
2、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备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对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核对。
3、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对处方中药品的名称、用法用量、数量进行核对,确保处方符合临床诊疗规范。
4、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对处方与患者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处方与患者信息一致。
五、处方管理记录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记录制度,记录医务人员开具的处方、审核核对结果等信息。
2、医务人员开具处方应当自行存档并报上级部门备查,确保处方管理记录完整。
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处方管理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处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违反处理1、对于违反处方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对于重大违反处方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有权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违反处理制度,确保对违反处方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进行惩处。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对于本管理制度中未尽事宜,医疗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通过以上规范的处方管理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机构的规范发展。
开写医嘱、口头医嘱执行及处方管理相关制度
医嘱开写执行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的通知》的要求,为使我院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标准第二条我院住院病人的医嘱开写通过电子医嘱的方式执行。
第三条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生通过使用医院授予的登录工号及密码在病区医生工作站内下达,只有经医务科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
无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第四条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第五条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1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抢救病人时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录)。
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一般要在上午10时以前开出。
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第六条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要求。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第七条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静脉输液应分组列出配方、使用顺序以及用药途径。
第八条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执业护士在病区护士工作站通过医院授予的工号密码登录后逐项核对、执行医嘱。
第九条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在抽血管上写明病人姓名、科室、床号。
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核实并记录。
第十条医生在开出所有申请临床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要在申请单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
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和医嘱管理
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生产、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确保药 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企业应积极参与行业自律活动,提高自身的药 品质量管理水平。
。
药品用法用量
审核药品用法用量是否 符合说明书要求,防止
用药不当或过量。
禁忌症
审核处方时,要关注患 者是否存在药品禁忌症 ,如有禁忌症应拒绝开
具处方。
重复用药
避免重复开具相同或类 似药品的处方,防止药
物过量或不良反应。
处方开具与审核常见问题
处方书写不规范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可能存在书写不 规范、信息不全等问题,影响处方的 合法性和规范性。
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了一系列特殊管理药品违法案例,涉及生产 、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严厉处罚,起到了震慑作用。
行业自律与规范
01
药品行业协会
应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促进特殊管理药品的
合理使用。
02 03
医疗机构
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特殊管理药品使用制度,确保药品的合理 使用。同时,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行业自律活动,提高自身的药品管理 水平。
05
培训与教育
医生培训
特殊管理药品的法律法规
合理用药培训
确保医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 在特殊管理药品处方中的责任和义务 。
培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点制 定个性化用药方案的能力,提高合理 用药水平。
药品知识培训
使医生掌握特殊管理药品的药理作用 、适应症、用法用量以及不良反应等 方面的知识。
特殊管理药品的重要性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特殊管理药品由于其特殊性,如果使 用不当或滥用,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 害,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 公众用药安全。
医院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标准版)
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一)处方必须是由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核。
(二)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多;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四)处方书写规则遵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
(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和医嘱管理遵照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权管理医嘱管理制度
处方权管理医嘱管理制度处方权管理和医嘱管理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的关键环节。
由于处方权和医嘱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便实现科学、准确、安全的处方和医疗服务。
二、制度的内容1. 处方权管理(1)处方权的分类:根据不同医务人员的职称和资格,划分处方权的级别,如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
(2)处方权限设置:根据医务人员的职务和资格,设置相应的处方权限,明确不同医务人员的处方范围和限制。
(3)申请处方权限:医务人员在经过培训和考核后,可以向医院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获得相应的处方权限。
(4)审核和监督:医院管理部门对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医嘱管理(1)医嘱的分类:根据不同病情和治疗方案,对医嘱进行分类,如用药医嘱、检查医嘱、手术医嘱等。
(2)医嘱的制定:医疗机构内设立专门的医嘱制定科室,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制定医嘱。
(3)医嘱的执行:护士根据医生开具的医嘱,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执行,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接受治疗和药物。
(4)医嘱的评估和监测:医疗机构设立医嘱评估科室,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制度的实施1. 培训和考核:医务人员在获得处方权限和医嘱制定权后,需要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规和规定。
2. 监督和反馈:医院管理部门对医务人员的处方和医嘱行为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3. 知识更新:医务人员需要定期参加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了解最新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制度的评估:医疗机构需定期对处方权管理和医嘱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 制度的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医疗实践的需要,及时对处方权管理和医嘱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生、药师、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与医院合作的药品供应商。
二、开药流程和要求2.1 开药资格要求全部医师必需取得医疗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在医院进行过岗前培训和考核。
2.2 开药审查1.医生应依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结果合理开具处方药品。
2.药师在收各处方后,应进行审查,验证处方合法合规,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物种类和用量等。
3.审核通过后,药师应将药品种类、用量和使用方法等记录在药品发药系统中。
2.3 收费和开具发票1.依据药品管理规定,医院应订立合理的价格体系,确保患者用药费用合理。
2.药师在发药时,应将相关费用准确录入系统,并开具完整和准确的发票。
2.4 处方保管和备案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依照规定保管处方副本、原件及病历等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为五年。
2.在处方副本上应标明医生姓名、患者信息、诊断和用药等相关信息。
2.5 处方用药引导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应供应认真的用药引导,包含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并告知患者必需依照医嘱进行用药。
三、医嘱管理3.1 医嘱书写要求1.医生在为患者开具医嘱时,应书写规范、清楚、准确,避开使用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2.医嘱中应包含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用药方式和用药剂量等必需信息。
3.2 医嘱审核1.医嘱审核应由医师核对,确保医嘱内容准确无误。
2.存在异常或疑问的医嘱应及时联系开具医嘱的医生进行沟通和核实。
3.3 医嘱执行1.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核实患者身份。
2.医嘱执行后,应在医疗记录上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报告医生任何不良反应或疑议。
四、药品管理4.1 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1.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从正规渠道购入,并按需合理储备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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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及医嘱制度
1、医生处方权由本院医务组提出必须具备执业证书,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药房签字留样,方可开处方。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2、处方及医嘱应用中文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用药剂量及用法准确合理,如需要更改报销,应用红笔取消字样,并签上全名。
3、处方药量一般3日为宜,7日为限,针对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开处方的医生,必须在处方上签上全名,麻醉药品的处方,按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执行。
4、处方及医嘱应用的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5、紧急执行的处方或医嘱应标明“急”字,有关人员应尽快执行。
6、药剂,护理人员不得修改处方或医嘱,如处方或医嘱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后执行。
7、对新入院病员,一般医嘱应在2小时内开出,特殊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
8、一般情况下,不要使用口头医嘱,抢救或手术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要重复一遍。
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医生要及时补记医嘱。
9、病员手术和孕妇分娩后,凡需要下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护士长每周组织护士进行一次查对。
10、护士按分班查对医嘱,凡需要下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
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护士长每周组织护士进行一次查对。
11、医生不在或因工作不能离开时,护士可临时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并向经治医生报告。
12、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合理用药,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或医嘱,滥用药品情况,药剂、护理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和执行医嘱。
13、处方由药房保管备查,一般处方保管一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管三年。
到期报院领导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