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是建立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族自治地方是建立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

主要有4种类型:

1)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的自治地方;

2)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并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建立的自治地方;

3)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

4)在某些汉族人口占大多数的地方也可以以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该地方的民族分布状况。在具体的设置规定上,相当于省的民族自治地方成为自治区,介于省与县之间的称自治州,相当于县的称自治县。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才是民族自治地方。在设区的市设立的区、在县以下设立的民族乡都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通常在中央政府或组成联邦的次级地方政府的统一权威下,将国土或本地方区域加以一定的划分,形成一个个相互区别的区域,并在其上建立相应的政治、行政等国家机关组织,以方便国家或地方的管理,实现国家或次级地方的统治职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