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旅游保险是指在旅游过程中,为游客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旅游保险法律制度是指旅游保险在法律层面的规定和规范。
下面就旅游保
险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首先,旅游保险的立法依据主要是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
在我国,旅
游保险的立法依据包括《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
这些法律为旅游保险的合同关系、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旅游保险的法律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意
外伤害或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旅游保险公司应
当履行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受保游客支付保险金。
另外,旅游保险的合同解释和履行也是旅游保险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游保险合同应当十分明确地约定保险责任、保
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具体内容。
同时,旅游保险公司应当遵守
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付责任。
除了上述内容,旅游保险法律制度还需要考虑游客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的保护。
保险公司在销售旅游保险产品时,应当向游客提供充分的信息和
说明,确保游客可以充分了解保险责任和条款。
同时,保险公司应当严格
保护游客的个人信息,确保其隐私不受侵犯。
总之,旅游保险法律制度在保障游客权益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方面起
着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健全的旅游保险法律制度,可以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保险市场的发展和规范。
同时,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也应当
加强监管和自律,不断完善旅游保险法律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游
客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旅游保险服务。
旅游安全管理与责任保险法律制度
一、判断题(正确的标注"A",错误的标注"B")1.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AB2. 根据《旅游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
AB3.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重伤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属于较大旅游突发事件。
AB4.情况紧急或者发生重大、特殊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发生地、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AB5.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普通旅游突发事件上报至县级旅游主管部门,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省级旅游主管部门。
()AB6.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在旅行社责任保险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旅行社。
()AB7.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旅行社只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AB8.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AB9.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保险金用于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旅行社或者受害人通知后即可直接在责任限额内向医疗机构支付必要费用。
()AB10.当安全风险提示级别为一级的,则特殊严重,用橙色标示。
()AB11.旅行社违反《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AB12.旅行社违反《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由旅游主管部门赋予警告,可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旅游景区责任保险条款
旅游景区责任保险条款一、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对外开放的旅游景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旅游景区范围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下列事故,导致游客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景区内的游乐设施故障、损坏导致的事故;(二)景区内的道路、桥梁、台阶等设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事故;(三)景区内的餐饮服务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四)景区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五)景区内的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导致的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但被保险人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除外;(六)景区内的动物袭击导致的游客伤亡事故;(七)其他在景区范围内因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导致的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三、责任免除第五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导致的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二)游客自身的疾病、自杀、自残、斗殴、酗酒等行为导致的自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三)游客未按照景区的规定或警示进行活动而导致的伤亡或财产损失;(四)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五)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导致的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六)景区在施工、装修等期间发生的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七)被保险人未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导致的游客伤亡或财产损失。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1. 引言旅行社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障旅行社客户权益的重要方式。
为了规范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管理,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管理办法。
2. 责任保险的定义与目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为了保障游客在旅行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购买的一种保险产品。
其目的在于向游客提供最基本的保障,确保他们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和帮助。
3.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购买与适用范围旅行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游客参与旅行活动前将保险信息告知游客。
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航空事故、自然灾害等。
4. 保险金额与赔付标准旅行社应根据游客数量和活动规模合理确定保险金额,并向保险公司缴纳相应的费用。
保险公司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赔付标准,在游客发生意外或损失时及时进行赔付。
赔付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责任保险应明确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和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应对旅行社的滥用行为、过失、违约等情况进行免责,并将其列入保险合同中。
旅行社应遵守保险公司的要求,正当合理地使用保险资源。
6. 保险索赔程序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索赔程序应明确规定。
游客在遭受意外或损失时,应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保险公司应按照约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理赔。
同时,保险公司有权对索赔进行核查,并要求旅行社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工作。
7.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旅行社购买和履行责任保险的合规性,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对旅行社的责任保险购买情况、赔付情况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协作,促进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和进步。
8.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宣传与推广为了提高游客对责任保险的了解和认知程度,旅行社应加大责任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通过宣传活动、保险知识培训等方式,让游客充分了解责任保险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旅游法第三章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
第三章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学习目标: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学习者应当了解旅游平安事故、旅游平安的管理,掌握旅游平安事故的处理;保险的概念,理解旅游保险的地位、作用,掌握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的内容;应当掌握出国旅游管理制度,理解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理解出入境检查制度;应当掌握铁路交通制度和航空交通制度的有关规定,掌握承运人和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旅游食品卫生和旅游娱乐场所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内容。
要点:旅游平安法律制度,旅游保险法律制度,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法律制度,食品卫生法律制度,娱乐场所法律制度。
第一节旅游平安法律制度一、旅游平安事故我国调整旅游平安关系的法律标准主要是行政法规。
目前根本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平安管理暂行方法?(1990)和?旅游平安管理暂行方法实施细那么?。
(1994)1、旅游平安事故的概念指发生在旅游过程中,由自然和人为原因引起,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并由此导致有关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的事件。
其构成有3个必要条件:(1)必须发生在旅游过程中。
(2)原因包括两方面:自然和人为。
(3)会导致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旅游平安事故的等级〔1〕轻微事故:轻伤或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
〔2〕一般事故:重伤或经济损失1万至10万(不含10万)。
〔3〕重大事故:死亡或重伤、残疾,或经济损失10-100万(不含100万)。
〔4〕特大事故:死亡多人,或经济损失100万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
案例1:一般旅游平安事故〔1〕某旅行社组团去华山,在临行前,旅行社已向客人对去华山可能出现的危险做了明确说明,并为客人办理了意外保险,客人欣然承受,于是组团顺利出行。
到了华山,在游览过程中,一位客人不慎摔伤,造成右脚腂骨粉碎性骨折。
〔2〕2001年10月,太原某旅行社组团在野山坡旅游,在一工程是蹦极。
导游再三强调:有心脏病、高血压病史的客人不要参加这个工程。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1. 概述旅游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旅行者在旅途中遭遇意外情况或突发状况提供经济保障。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是对旅游保险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定,旨在保护旅客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主要内容2.1 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国,旅游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保险法》、《旅游法》、《旅游保险条例》等。
这些法规对旅游保险的定义、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产品设计、销售及服务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2 地方规章制度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一些地方还制定了旅游保险方面的规章制度。
例如,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对在北京市销售的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了管理和规范。
2.3 保险公司自律规定保险行业还有一些自律规定,旨在加强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和监督。
例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旅游保险自律规定》,对保险公司在销售旅游保险产品时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3.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的作用旅游保险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旅客的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3.1 保护旅客权益旅游保险法律法规明确了旅游者购买旅游保险的权利,要求旅游保险公司对旅客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明确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还要求保险公司在出险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赔付,确保旅客的权益得到保障。
3.2 规范市场秩序旅游保险市场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存在一些不法商家的违规销售行为。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对旅游保险经营主体的资质要求、产品设计、销售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4. 法律法规的实施现状目前,中国的旅游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完善,对旅游保险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1 法律法规的完善随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旅游保险需求的增加,国家和地方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旅游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遗漏的问题逐渐得到填补,相关制度日趋完善。
《旅游安全管理与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
《旅游安全管理与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1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前,将本地区上月发生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事件类型和伤亡人数等。
A.3 日B.3 个工作日C.5 日 ( 正确答案 )D.5 个工作日答案解析: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 5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发生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事件类型和伤亡人数等。
详见(第三版)中国旅游版社教材P237 ,详见(第四版)中国旅游版社教材 P2452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由()建议评定组织依据相关标准做出处理。
A. 人民政府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 旅游主管部门 ( 正确答案 )D. 公安部门答案解析: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建议评定组织依据相关标准做出处理。
详见(第三版)中国旅游版社教材P238 ,详见(第四版)中国旅游版社教材 P2463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二级风险的应对措施是()。
A. 加强对旅游者的提示B.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C. 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 ( 正确答案 )D. 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撤离答案解析: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二级风险的应对措施是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已在风险区域的,调整或者中止行程。
详见(第三版)中国旅游版社教材 P234 ,详见(第四版)中国旅游版社教材 P2424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5号《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9日国家旅游局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2010年11月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本办法所称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三条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和承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投保第四条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下列情形:(一)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二)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三)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管理。
第六条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并与旅行社经营风险相匹配。
第七条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应当与保险公司依法订立书面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
第八条旅行社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告知和说明义务。
第九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旅行社投保其他商业保险。
第十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旅行社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旅行社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同时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旅游业中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旅游业中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旅游业是一个以服务为主的行业,旅行社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和提供者,在旅游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然而,由于旅游活动的特殊性和风险的存在,旅行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情况和纠纷。
为了保障旅行社和消费者的权益,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旅游业中普遍推行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为了保障自身和游客的利益,在旅游活动过程中,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责任保险,以应对旅行社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责任纠纷。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风险的预防和管理,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基本原则旅行社责任保险在管理制度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保险主体明确:明确旅行社作为保险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旅行社应及时购买合适的责任保险,并按照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
2. 保险责任明确:明确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涵盖旅游活动中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风险。
3. 保险赔付及时:保险公司应在旅行社提出理赔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和赔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保险依据可靠:旅行社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经营信息和旅游活动记录,作为保险赔付的依据。
同时,保险公司应严格审核旅行社的经营状况和投保信息,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的内容1. 保险购买和资质审查:旅行社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按规定购买责任保险,并提供保险购买凭证。
同时,保险公司应对旅行社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经营旅游活动的资质和能力。
2. 保险费用支付和赔付管理:旅行社应按时缴纳责任保险费用,并在出现责任事故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应进行及时审核,并在符合保险条款的情况下按约定赔付。
3. 风险评估和预警: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进行评估和预警,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管理。
4. 纠纷处理和仲裁机制: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制度应规定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为双方提供公正、高效的解决渠道。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在当今社会,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是放松身心的度假旅行,还是充满探索的冒险之旅,人们都在追寻着不同的风景和体验。
然而,在旅行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情况,如航班延误、行李丢失、突发疾病等。
这时,旅游保险就成为了旅行者的重要保障。
而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旅行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保险市场的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是一套规范旅游保险行业的规则和准则,它涵盖了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责任的界定、理赔程序的规定以及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权利义务的明确等多个方面。
其目的在于确保旅游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明确了保险合同的订立规则。
保险合同是旅游保险的核心,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如实说明保险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重要事项。
投保人也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
其次,对于保险责任的界定,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因突发疾病需要紧急治疗等情况,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公司就应当予以赔偿。
同时,法律制度也明确了免责范围,即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投保人故意造成的损失、战争、军事冲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等。
理赔程序是旅游保险中投保人最为关心的环节之一。
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对理赔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理赔决定。
同时,投保人也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事故证明等。
景区责任险条款
景区责任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景区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
旅游者的人身伤亡或随身携带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赔偿限额:赔偿限额通常是根据被保险景区的规模、风险程度
等因素来确定的。
赔偿限额越高,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就越大。
3.免赔额:免赔额是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
如果损失
金额低于免赔额,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是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特定情形。
例如,保险公司通常不承担被保险景区内非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等。
5.保险期限:景区责任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也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选择其他期限。
6.保费:保费是根据被保险景区的风险程度、赔偿限额等因素来
确定的。
7.申请索赔: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
险公司申请索赔。
申请索赔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证明等。
8.争议处理: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争议,可以通过
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旅游保险法律制度复习
• A 投保人 B 被保险人 C 要保人 D 承保人
• 34、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属于( C )
• A、普通保险 B、特殊保险 C、强制保险 D、自愿保险
• 二、多选题
• 1、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 ABC )
• A.统一领导 B.分级管理 C.以基层为主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2、某旅行社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该旅行社为保险合同的 (BE)。
• A.旅游者
B.组团社 C.地接社
D.导游人员
• 15、一般旅游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 B ) 者。
• A.1万元以下 B.1万元至10万(含1万)元 C.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 万) D.100万元以上
• 16、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采取按( C )投保的方式。
• B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 事故
• C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的事 故
• D一次事故造成多名旅游者死亡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 19、依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 ( A )。
C.2003年11月1日 D.2004年12
• 8、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 A )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 9、旅行社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 生之日起( B )年不行使而消灭。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 10、某旅游团队在前往旅游景点的途中,不幸发生车祸,造成经济损失90万 元人民币,属 事故。( C )
• 28、在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中,既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保险合 同主体是( B )。
旅游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旅游业法律法规及政策一、概述旅游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产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范。
本文将简要介绍旅游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旅游法律法规1. 旅游法旅游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旅游业颁布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针对旅行社、旅游企业、导游、游客等主体,规定了旅游的管理要求、运营制度以及旅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的内容。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也适用于旅游业。
旅行社、旅游企业和相关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该法的规定,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3.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为解决旅游纠纷,维护游客权益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游客可以根据该办法要求旅行社和旅游企业提供赔偿或解决方案。
三、旅游政策1. 旅游发展规划国家每年都会发布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报告等文件,用于指导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
旅游企业和从业者可以根据这些规划和报告制定经营策略和发展计划。
2. 旅游价格管理国家对旅游价格进行管理,防止过度涨价或低价倾销等不正当行为。
旅游企业需要依法报备价格,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 旅游合同管理国家对旅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管理,旅行社和旅游企业需要合法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四、总结旅游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旅游从业者应该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游客权益,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对旅游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简要介绍。
具体详情请参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旅游保险法规制度旅游保险是指为了满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意外风险和旅游经营单位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法承担的风险转移和责任保障的金融服务。
为了规范旅游保险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国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一、旅游保险的法律地位旅游保险在各国的法律地位不尽相同,但普遍都将其作为一种金融服务加以管理和监督。
以中国为例,我国旅游保险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明确了旅游保险的定义、合同签订与履行、维权救济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权益。
二、旅游保险合同的要素旅游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共同意向,并通过合意的方式确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的一种协议。
根据旅游保险法规制度,旅游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合同的订立: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应当与保险公司达成书面的保险合同。
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起止时间、内容和责任范围等重要条款。
2. 缴费: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保险时,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的多少与旅游目的地、保障范围以及购买份数等因素有关。
3.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购买旅游保险的旅游者发生意外、损失或需要求偿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合同应明确约定旅游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三、旅游保险的监管制度旅游保险市场是一个具有一定风险和专业性的金融市场,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加强了对旅游保险行业的监管。
从法规制度上来看,旅游保险的监管主要分为立法监管、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
1. 立法监管:各国制定和修改旅游保险法律法规,明确旅游保险的定义、合同要素、保险责任等规定,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维权救济。
2. 行政监管:各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对旅游保险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如我国的银保监会。
这些机构负责审批旅游保险产品、监督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罚。
景区意外险赔偿标准
景区意外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景区意外险会根据保单条款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等与治疗意外伤害相关的医疗费用。
二、残疾赔偿
如果游客在景区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景区意外险会根据保单条款和伤残程度给予相应的残疾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保单条款规定而定。
三、死亡赔偿
如果游客在景区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景区意外险会根据保单条款给予相应的死亡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保单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规定而定。
四、财产损失赔偿
如果游客在景区发生意外导致财产损失,景区意外险会根据保单条款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保单条款和实际财产损失情况而定。
五、紧急救援费用
景区意外险会承担相应的紧急救援费用,包括医疗转运、紧急医疗护理、救护车费用等与紧急救援相关的费用。
六、旅程取消费用
如果游客在景区发生意外导致旅程取消,景区意外险会根据保单条款承担相应的旅程取消费用。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实际取消行程情况而定。
七、精神损害赔偿
景区意外险可能会根据保单条款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心理干预费用等与精神损害相关的费用。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保单
条款规定而定。
总之,景区意外险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保单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定的。
在购买景区意外险时,建议仔细阅读保单条款并了解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和赔偿。
旅游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旅游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本文将介绍旅游业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旅游业是指人们为了
休闲、娱乐或商务目的而进行的旅行活动,它对于经济发展和文化
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旅游者的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法律法规
- 旅游业管理法:该法规定了旅游业的基本管理制度,详细规
定了旅游经营者的资格要求、责任义务、经营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律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
旅游者对于旅行团、旅行社等行业主体的权利和要求。
- 旅游合同法:该法规定了旅游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事项,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 环境保护法:旅游业与环境密切相关,该法规定了旅游活动
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和责任。
政策措施
- 旅游发展规划:各国制定了旅游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 旅游资质认证:各国会对旅游经营者进行资质认定,确保其具备经营能力和服务质量。
- 旅游补贴和减免: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向旅游企业提供补贴和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旅游业的发展。
- 旅游宣传推广:政府通过广告宣传、旅游节庆等方式,增加对旅游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的游客。
总之,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为了保障旅游者的权益和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而制定的。
各国应加强合作,相互学习,共同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第9章 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实务》PPT课件
目录
遇难者家属支付保险金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3 510元。保险公司不服 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以“该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不是河南省南阳市某银行 而是南阳市某旅游公司,原审法院把保险单认定为保险合同的全部是错 误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10万元不妥,旅游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为 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保险公司以各种理 由未执行。张某的家属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旅游而引发的巨额赔偿案结 束。
②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救助、避免重大损失,成 绩突出的;
③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
第九章
⑵受奖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①热爱旅游安全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
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②见义勇为,救助旅游者或保护旅游者财物安全不受重
大损失的; 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④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划分: 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 重大旅游突发事件 较大旅游突发事件 一般旅游突发事件
第九章
2、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事故报告 报告程序、报告内容、信息通报 (2)现场处置 旅游主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旅游经营者应采取的措施 (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的分级管辖;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义务;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和时限 (4)事故处理 (5)事故总结与备案
目录
第一节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
1 一、旅游安全管理的工作方针与立法概述
2 二、旅游安全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3
三、旅游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4
四、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5
五、旅游安全管理的奖惩规定
第九章
第一节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
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与方针 1、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 旅游安全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事业单位为 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等的安全,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 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活动。 1)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有利于良好的旅游环境的形成。 2)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有利于旅游市场安全服务规范化。 3)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有利于我国旅游市场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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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保障,主要是游客在旅游 期间,因突发疾病、意外导致 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负责赔 付; • 医疗保险,是游客在保险期间 内,因为突发疾病或意外,发 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负责 赔偿; • 医疗补充保险,是游客在旅游 期间,因为疾病或意外,导致 的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费用,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 保费: • 国内5日游 5元 国内15日游 10元 入 境12日游 20元 出境17日游 30元 • 保险金额 • 意外身故及残疾:150000 疾病身故保险 金额:30000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0 • 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额:10000 • 投保规则: • 每一被保险人最多购买2份。2至17岁的被 保险人保险金额减半,并与监护人一同投 保该险种,且该监护人交纳全部保费。
• 《侵权责任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 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 偿金。”
• 35人投保了人身险,保险公司赔付2543.98 万元。
•
姚女士一家三口遇难。姚女士为民生信用卡 金卡客户,并于8月16日使用此卡为一家三口刷 卡支付了河南航空公司VD8387次航班机票。 • 据民生信用卡“刷卡购买机票或者支付旅游 费用赠送航空意外险”有关规定,该客户自动获 得由民生信用卡免费赠送、由新华人寿保险承保 的航空意外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同 时与姚女士同行的配偶、子女因其机票款也是用 民生信用卡刷卡购买的,故按照民生信用卡航空 意外保险服务规定,将分别获赔150万元和10万 元的保险偿付,总计人民币460万元整。
投保后就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 2002年5月7日晚20点37分,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 MD-82飞机B2138号执行6136次航班任务,从北京 起飞,飞往大连。飞机21时24分与空管部门失去联 系,在大连机场东侧约20公里海面失事。机上103 名乘客中,儿童3人,妇女约30人,外籍旅客8人, 机组人员9人全部遇难。中共国务院「五. 七」空 难处理领导小组调查证实,是一起由于乘客张丕林 为了保险理陪纵火造成的破坏事件。乘客张丕林在 登机前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购买了七份航 空意外伤害保险。为此,张丕林的母亲要求得到 140万元的保险赔偿。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依据国务院调查组“空难由乘客张丕林纵火造成” 的调查结论,拒绝了张丕林的受益人的赔偿要求。 张的母亲不服,告到法院。 问:法院如何判决?
• 全高19.2米,围径40公分, 为黄龙洞最高石笋,两头 粗中间细,最细处直径只 有10厘米,如果按专家测 定的黄龙洞石笋的年平均 生长速度仅为0.1毫米,那 么依此推算,“定海神针” 生长发育至今已有20万年 历史了,而且仍在继续生 长,如果再长6万年,就 可直抵穹顶而“顶天立 地”。黄龙洞景区管理部 1998年4月18日特地为 “定海神针”买下亿元巨 额保险,创全国为世界自 然资源性遗产买保险之先 河。
• 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 (旅游企业或旅游者)依据不同的保 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 • 一 概念 数额的保险费,而订立的契约(订约 后在保险单上出现的投保人称被保险 人),当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保险 人给被保险人经济补偿和物质保证的 制度。
• 1 保险人:接受旅游保险的人,即接受投保人保 险的保险公司。 • 2 投保人:要求旅游保险的人(法人或自然人), 在保险单据上称被保险人。 • 3 保险费:投保人按照保险公司或法律规定的参 加某项保险应向保险公司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 4 保险对象:指投保人要求保险人保证安全的人 身或财物即保险标的。 • 5 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的有效时间。 • 6 保险金额: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由保险人对被 保险人因灾害受损的赔偿金额。 • 7 保险责任:保险人承担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 险金给予的责任范围。 • 8 理赔:即赔案。保险人对投保人在保险期内遇 到灾害或事故,对该案件进行调整处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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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停止以撕票 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 求自2009年3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一律停 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 买车票购保险需亲笔签名,施行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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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起,道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公旅险)采用实名制与旅客影像识别 系统即“4+1”投保模式。乘客如果发生交 通事故,在获赔承运人责任险的同时,将 按住院实际天数,在180天内每日给予80元 住院津贴。死亡将根据保费的多少确定, 分为2万元、4万元、5万元。 • 客票金额小于等于50元时,保险费为1 元,大于50元小于等于100元,为2元;客 票金额大于100元,为4元。
• 依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国内 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用 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 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 人民币,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 元人民币,共计40.5万元人民币。 • 同时,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 元;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 抚慰金等赔偿,航空公司对“8 24”飞机坠毁事故 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
第二节 旅行社责任保险
• 1997年5月13日国家旅游局《旅行社办理旅 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实施。 • 2001年9月1日《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 险规定》实施。 • 2011年2月1日《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实施。
•
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 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 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 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 二、种类和作用 • (一)种类 • 1 涉外旅游保险与国 内旅游保险 • 2 广义旅游保险与狭 义旅游保险 • 3 旅游人身保险与旅 游财产保险 • 4 旅游意外事故保险 与旅游责任保险 • 5 强制保险与自愿保 险
பைடு நூலகம்
• • • • •
(二)作用 1 社会保障作用 2 资金积聚作用 3 增加外汇收入作用 4 促进旅游事业发展 作用
第四章 旅游保险管理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游保险概述
航空交通运输人身伤害保险
保险费; 保险金额;
莱赫· 卡钦斯基
俄制图154飞机
• 2010年8月24日22时10分许,一架载有96 人河南航空客机在黑龙江伊春机场降落时 冲出跑道后起火,截止至25日2时,事故共 造成43人遇难,53人受伤。 • 事故航班:VD8387 事故机型:ERJ-190喷气支线客机 • 中国民航最高的安全记录:从2004年11月 21日到2010年8月24日,中国民航最高的 安全记录保持——5.75年,即2102天。这 在世界民航史上也是罕见的。
• 保险金额低 《规定》第10条旅行社责任保 险最低金额的规定:国内旅游 每人责任最低限额人民币8万 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 责任保险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 16万元。 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 院结合审判实践,颁布实施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其中从第17条 到第30条详细解释了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 赔偿的范围和赔偿标准。
•
潘先生拿着保单找到承保的那家保险公 司,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 赔偿金。可是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保险公司向潘先生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 由是“不在出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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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人身保险 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是中国人 民银行于1998年7月11日下发的,要求各保 险公司对残疾程度的认定按照该标准执行, 其中把伤残等级分为7级34个项目,除严重 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脏器极度障 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外,主要针对 眼、四肢及手脚等残疾进行了规定。其中, 第七级规定,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 指、无名指或小指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手 指缺失的,可获得10%的赔偿。没有脾脏 摘除一项的赔付标准。
• 旅游财产保险中的除外责 任:因战争、军事冲突或 敌对行动引起的损失;因 没收征用、罢工或暴动引 起的损失;被保险人自己 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 起的损失;直接或间接由 于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 性污染引起的损失;因财 物的物质变化、自然发热、 自燃或因烘焙所至的损失; 因当局令焚毁而引起的损 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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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5日,哈市开往宝泉岭农 场的一辆金龙牌客车,行驶到依兰县境内 同三公路294公里处发生侧翻,造成11人死 亡、伤49人。此次事故车辆实际承载59名 乘客,有35名乘客在哈市南岗客运站售票 窗口购买了公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但有 个别受伤或死亡的投保乘客丢失了车票, 还有的乘客乘车时换了座位,这种对号入 座的“公意险”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确认乘 客是否投保,导致理赔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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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潘先生乘坐长途客车去外地看望女 儿,在乘车前为了保险起见,他在客运站 购买了两份道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每份 保险的保险费为两元。保单上面写明: “保险金额为死亡给付意外身故金 3万元, 造成残疾保险金额比利给付残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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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车票和保险后,潘先生登上了长途 客车。然而,乘坐的客车在行驶了一段时 间后在建三江路段发生了车祸。潘先生的 脾脏在车祸中受到了严重的损伤,被送到 医院抢救治疗20多天后脾脏被摘除。出院 后,潘先生经黑龙江省公安厅鉴定中心鉴 定,为伤残十级。回到家里,潘先生想起 自己在上车前曾经买过的两份道路旅客意 外伤害保险。于是,他立刻找到了出车祸 那天所穿的衣服,在衣服的兜里拿出了那 两份保单。
• 北京时间4月28日4时41分,由北京开往青岛的下行T195次旅客列车, 运行至山东省境内胶济铁路周村站至王村站间,发生列车脱线事故, 机车后第9至17位车辆脱轨,其中尾部车辆侵入上行线,被上行线由 烟台开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碰撞,造成5034次列车机车及机车 后第1至第5位车辆脱轨。胶济线周村站至王村站区间限速为每小时 80公里,但当时却达到131公里。 • 事故共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受伤旅客中有4名法籍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