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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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

师范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

师范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条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合格人才,现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XX大学本科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学生素质测评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评。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第三条学生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能力素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一)思想道德素质基本要求:努力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测评内容(测评点):1、自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测评学年内各类政治学习活动、集体活动没有无故缺席记录;2、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XX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测评学年内无不良记录;3、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倡导文明风尚,测评学年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或感恩活动不少于7小时;4、遵纪守法,测评学年内无违法及严重违纪记录。

(二)科学文化素质基本要求: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完善知识结构。

测评内容(测评点):1、测评学年内的必修课程无重修(特殊情况除外);2、测评学年内至少参加1次(项)文化知识竞赛或学科竞赛(专业技能比赛)活动;3、测评学年内至少参加自然科学类学术活动2次(含讲座、报告会、论坛或观看电教片、科普宣教片、讲坛活动等)。

4、科学使用网络,合理规划时间,健康有效地学习。

(三)身心素质基本要求: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具有健全的人格与乐观的人生态度,具有恰当的心理反应、较好的心理平衡与自控能力,能较好地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环境。

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一、引言为了激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又为了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成果,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办法,以表彰校内的优秀学生。

二、奖学金等级及奖金金额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按照一、二、三等奖学金等级设置奖金金额,具体如下:奖学金等级奖金金额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正常注册在本校的本科生。

四、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分为学业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学业成绩1.学习成绩优秀者,满分为100分。

2.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优秀者,获得额外10分加分。

3.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获得额外20分或30分加分。

4.社会公益活动积极者,获得额外10分或20分加分。

个人综合素质1.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体育运动员,获得额外5分加分。

2.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文艺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3.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心理辅导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4.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人文关怀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以上参考加分项仅供参考,实际加分具体以选拔委员会公布的加分细则为准。

五、组织评审1.评审委员会为选拔委员会,由校内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2.选拔委员会成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调整。

3.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参与评审工作,经选拔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评审人员名单。

六、评审流程1.选拔委员会公布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加分、满分等有关细则。

2.学生申请参与评审工作,选拔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评审人员名单,并公告评审人员名单。

3.学院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成绩单及各项证明材料,申请结束后,学院将审核后的成绩名单报送选拔委员会,由选拔委员会统一进行评审。

4.选拔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按照细则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审,同时根据各加分项对学生进行加分。

5.评审完成后,提交评审结果,选拔委员会公示评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向获奖者发放相关证书和奖金。

七、评奖次数每年评奖一次。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4〕49号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评价和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测评时间9月3日—9月18日二、测评方式1、2010级(五年制)、2011级、2012级学生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2011版《学生手册》P122)进行学生评价、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

2、2013级学生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2013版《学生手册》P1)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2013版《学生手册》P96)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根据《江西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2013版《学生手册》P97)进行三好学生评定。

三、结果报送(一)纸质稿1、各学院将2010级(五年制)、2011级、2012级学生的评价结果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评分登记表》(见附件1);2、各学院将2010级(五年制)、2011级、2012级学生中获得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结果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优结果申报名册》(见附件2);3、各学院将2013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见附件3);4、各学院将2013级学生中获得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结果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优结果申报名册》(见附件4)。

5、附件1—4请用A4纸统一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备存,一份交学生处审核、存档。

数据库必须严格按评价软件的规定格式入录数据库,辅导员(班主任)审查无误后,将密码及数据库通过OA发学生处汪峰老师。

(二)软件数据库各学院需同时报送2010级(五年制)、2011级、2012级学生评价结果的软件数据库(2013级学生暂不做要求)。

四、有关要求1、所有评价结果请于9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表格报学生处管理科汪峰老师(2010级、2011级、2012级同时报送软件数据库)。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为了适应“三个面向”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在总结我校实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学业评价(一)专业成绩1、实行学年学分制的班级,适用以下办法:专业学分值=总平均学分值+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1)总平均学分值=Σ(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Σ每门课程的学分(2)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连续两学期总平均学分值达到或超过72分者,可申请跨学科修读辅修专科专业,辅修专业分按下列公式计入专业学分值: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 (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4002、实行完全学分制的班级(2003级及之后班级)适用以下办法:实行标准分制,按学生的专业加权平均标准分计算(以教务处确定的计算方法为准)。

(二)创新能力:(≤30分)1、奖分项目及标准(1)科技竞赛与论文参加科研成果评比,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①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②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124·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

若以金银铜奖计,按一、二、三等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③在正式出版物(指有正式批号的出版物,下同)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在国家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全国二等奖加分;在省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省二等奖加分;在本校和本校以外的地厅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校级二等奖加分。

④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按相应级别加分,其余降一级加分。

⑤科研成果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科研产品,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并通过学校科技处或社科处审定,可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为了适应“三个面向”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在总结我校实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学业评价(一)专业成绩1、实行学年学分制的班级,适用以下办法:专业学分值=总平均学分值+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1)总平均学分值=Σ(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Σ每门课程的学分(2)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连续两学期总平均学分值达到或超过72分者,可申请跨学科修读辅修专科专业,辅修专业分按下列公式计入专业学分值: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 (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4002、实行完全学分制的班级(2003级及之后班级)适用以下办法:实行标准分制,按学生的专业加权平均标准分计算(以教务处确定的计算方法为准)。

(二)创新能力:(≤30分)1、奖分项目及标准(1)科技竞赛与论文参加科研成果评比,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①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②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

若以金银铜奖计,按一、二、三等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③在正式出版物(指有正式批号的出版物,下同)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在国家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全国二等奖加分;在省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省二等奖加分;在本校和本校以外的地厅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校级二等奖加分。

④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按相应级别加分,其余降一级加分。

⑤科研成果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科研产品,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并通过学校科技处或社科处审定,可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评价[1]2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评价[1]2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评价评优和国家奖学金
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按照学校安排,请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对2008级、2009级和2010级学生的2010—2011学年进行评价及评优,请参照2010年版《学生手册》中的评选办法执行。

学院评价时间为9月22日——10月11日,请于10月11日下午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评价与评优结果申报名册》、《学生评价评分登记表》(样表附后)及数据库电子版报学生处管理科汪峰老师处(瑶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88120146)。

两种表格务必以样表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辅导员签字、学院审核盖章后按时上报。

数据库录入工作要求学院有专人负责,并应严格按软件要求格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录入。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评价与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评分登记表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与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班级:_10级软件2班__班级总人数:_67__是否优秀班级:__是___
专业奖学金人数:特等__1____ 一等___3___ 二等___7___ 三等___10___
优秀学生奖人数:20 三好学生人数:____8____ 填报日期:2011-10-11
学院盖章:______________年级辅导员签名:______________报表要求:此表一式两份,请统一用A4纸打印。

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上报学生处审批、存档。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评分登记表
学院:软件学院专业:软件工程班级:10级2班班级总人数:67 测
报表要求: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上报学生处审批、存档。

共页。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修订)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修订)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表彰与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身心锻炼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第四条学校在实施对学生的表彰与奖励过程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与奖励的种类和评选办法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学生荣誉称号:1.十佳大学生;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4.文明大学生;5.其他荣誉称号。

第六条政府、学校设立以下学生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综合素质奖学金;1453.学生突出贡献奖;4.学习之星奖学金;5.其他奖学金。

第七条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在学校设立以下学生奖(助)学金: 1.熊智明奖学金;2.美国晨光基金会奖学金;3.明德奖学金;4.新西兰唐盛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5.其他奖(助)学金。

第八条政府、学校、社会各界设立的学生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表彰办法如下:1.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2.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3.三好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4.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6.文明大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7.学习之星评选和表彰办法;8. 学生突出贡献奖评选和表彰办法;9.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选和表彰办法(摘录);10.中国移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11.晨光基金会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12.明德奖学金实施办法(摘录);13.新西兰唐盛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为了适应“三个面向”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在总结我校实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学业评价(一)专业成绩1、实行学年学分制的班级,适用以下办法:专业学分值=总平均学分值+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1)总平均学分值=Σ(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Σ每门课程的学分(2)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连续两学期总平均学分值达到或超过72分者,可申请跨学科修读辅修专科专业,辅修专业分按下列公式计入专业学分值: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 (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4002、实行完全学分制的班级(2003级及之后班级)适用以下办法:实行标准分制,按学生的专业加权平均标准分计算(以教务处确定的计算方法为准)。

(二)创新能力:(≤30分)1、奖分项目及标准(1)科技竞赛与论文参加科研成果评比,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①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②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124·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

若以金银铜奖计,按一、二、三等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③在正式出版物(指有正式批号的出版物,下同)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在国家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全国二等奖加分;在省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省二等奖加分;在本校和本校以外的地厅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校级二等奖加分。

④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按相应级别加分,其余降一级加分。

⑤科研成果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科研产品,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并通过学校科技处或社科处审定,可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与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与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三等
三等 二等 三等
二等
一等 三等
0607070039 0607070040 0607070041 0607070042 0607070043 0607070044 0607070045 0607070046 0607070047 0607070048 0607070049 0607070050 0607070051 0607070052 0607070054 0607070055 0607070057 0607070058 0607070059 0607070060 0607070061 0607070062 0607070063 0607070064 0607070065 0607070066 0607070067 0607070068 0607070069 0607070070 0607070071 0607070072 0607070073 0607070074 0607070075 0607070076 0607070077 0607070078 0607070079 0607070080 0607070081 0607070082 0607070083
是 是


92 61 61 25 52 36 36 72 72 72 72 52 61 15 72是是是

学业排名 66 64 65 31 47 27 29 62 78 83 88 72 32 34 16 53 6 19 48 52 93 76 86 89 90 45 13 49 36 87 3 39 21 35 80
专业奖学金等级
操行总分 70.5 71.4 70.2 71.7 68.1 71.35 69.4 68.1 68.1 67.7 68.4 69.2 69.6 68.4 74.5 71.5 68.1 72.4 70.1 68.8 68.1 69.6 68.4 69.9 68 69.6 71.8 71.55 70.9 69.6 75.1 71.4 70.5 70.5 71.05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为表彰优秀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就业,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就业竞争力,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时间和条件:(一)评选对象和时间评选对象为我校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不具备毕业资格、延期毕业学生、结业、肄业学生不参加评选。

优秀毕业生在本科生大四上学期、专科(高职)生大三上学期组织评选。

(二)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坚持四顶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校纪处分。

2、学生评价条件本科生前三个学年,专升本学生第三学年,专科生前两个学年学业评价和操行评价总评排名均在本班前40%者可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各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指标控制在本班毕业生总数的30%以内。

(三)毕业生学业评价总评计算公式:四年制本科毕业生三个学年学业评价总评A=[第一学年学业评价值+第二学年学业评价值+第三学年学业评价值]/3(专升本)本科毕业生学业评价总评B=第三学年学业评价值专科(高职)毕业生学生二个学年学业评价总评C=[第一学年学业评价值+第二学年学业评价值]/2(四)毕业生操行评价总评计算公式:四年制本科毕业生三个学年操行总评D=[第一学年操行评价值+第二学年操行评价值+第三学年操行评价值]/3(专升本)本科毕业生操行评价总评E=第三学年操行评价值专科(高职)毕业生学生二个学年操行评价总评F=[第一学年操行评价值+第二学年操行评价值]/2二、评选办法1、各学院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评选条件,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2、不符合第2项学生评价条件的学生,获得了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认定特别突出的,学院可递交学生事迹材料报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三、表彰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产生后,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校发87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发87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文件校发〔2013〕87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 》的通知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试行)》 已经学校研 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西师范大学2013年8月1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引导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培养具有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促进学生徳、智、体、美全 面发展,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 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和比例:(一)专业素质:60%(二)操行素质:40%1.思想道德素质:15%2.实践创新素质:15%3.身体心理素质:10%第三条考评时间和程序。

(一)考评时间1.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年评上学年的办法。

2.每学年初进行考评,毕业学年5月进行考评。

(二)考评程序1.学院成立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 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 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等。

2.学院指导各班级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评优评先等工作;考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团 支委、学生代表等组成;考评小组每学年考评前组建,人数一般 为7至11人。

3.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并附支 撑材料上交班级考评小组。

4.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全班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核准签字报学院。

5.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考 评结果报学生处。

6.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各班级考评小组组织学生填写《江登记册毕业时进入学 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册》。

生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评总分计算办法考评总分(满分100分)=思想道德素质评分×15%+专业素 质评分×60%+实践创新素质评分×15%+身体心理素质评分× 10%第五条考评结果组成和使用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专业素质排名、二是 操行素质排名、三是综合素质排名。

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XX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科学评价学生的德育表现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以学年为单位进行,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为学生的评奖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分计算
第五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业测评和德育测评两个方面。

其中学年学业测评占60%,德育测评占40%。

学业测评按期末最终成绩平均分计;德育测评成绩根据《XX师范大学学生德育实践学分暂行办法》以公式得分计。

第六条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得分=学年学业平均分*60%+
(个人德育得分/班级德育最高分)*100*40%
第三章综合测评的实施
第七条综合测评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部署、监督和指导,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主管学生领导为本单位综合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

此表装学生档案。

江西师范大学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江西师范大学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江西师范大学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07、08、09)如:学院:财金学院专业,班级:09级经济*类(*)班姓名:*** 学号:********** 学期: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表格注意事项:(以下“分”皆为学分绩点)●注明是“组织”还是“参与”●同类奖记最高分,不可累加如B01 B03 B04 B05 C05 D01 D02 D03●申报时不允许一个活动占两行●写错栏目的活动不予认证●时间必须规范填写,且注意本次申报活动的时间为2009年9月-2010年1月●填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晰●不申报与无类别无绩点区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009年10月参加校领导恳谈会(无类别无绩点)2009年**月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无类别无绩点)2009年**月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无类别无绩点)2009年9月荣获军训“先进个人”称号(无类别无绩点)2009年11月参加党课学习并结业(无类别无绩点)2009年11月参加安全文明知识竞赛(无类别无绩点)2009年11月参加院团员教育知识竞赛(无类别无绩点)2010年** 月所在寝室被评为“校文明寝室”(无类别无绩点)2009年11月参加“从新认识美国革命”讲座 A072009年10月参加“中国国际地位与新变化”讲座A07(累积两次加1分,不够不加分)注:以下活动不进行申报:参加**培训、**交流会、**联谊会、**表彰会等,(不申报)如与思想道德政治修养有关的主题班会2009年11月参加第三届科学技术节开幕式2009年10月参加校组织的升国旗仪式2009年12月参加院组织的“长江大学大学生见义勇为”学习交流会2009年10月参加青蓝之星******培训2009年*月参加新老生交流会2009年*月参加跨学年班干交流会2009年*月参加新老学干联谊会2009年11月文学院参观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爱国教育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0*年*月寒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工作B01 52010年*月寒假期间参加学校(院)组织的“三下乡”活动B01 8 2009年9月——12月在校期间做兼职满15天B06 1 2009年*月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工作B06 1 2009年*月至今参加勤工助学岗位担任**工作 B05 2 2009年*月组织****活动(不包括班级) B06 2 2009年*月主持****晚会(不包括班级) B06 2 2009年12月到半边街社区服务 B02 2009年10月参加“青年志愿者” B02(累积两次加1分,不够不加分)参加一些志愿者服务劳动,献爱心等活动如:2009年11月执行“校园夜间巡逻” B022009年10月参加学校食堂秩序维持活动 B022009年10月参加安全文明宣传活动 B022009年10月参与捐献军训服装爱心活动 B022009年**月参加义务献血活动 B022009年9月担任美国陆军第8师军乐团中国香港警察银乐团联合晚会的场务B02 2009年**月参加校图书馆图书整理 B022009年**月参加院组织的“长胜村支教”活动B02注:参加问卷、咨询活动、观看***仪式(启动仪式、注册仪式、开幕式、闭幕式等)、观看***晚会、啦啦队、礼仪队等(不申报):如:春季运动会期间坐看台为选手加油参加阳光晨跑训练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009年** 月参加**辩论赛 A06(校2分,院1分)如:2009年11月参加校“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江西同崛起我与师大同发展”学术辩论大赛 A06 2 2009年*月参加**演讲比赛 AO6(校2分,院1分)如:2009年12月参加院职业生涯规划演讲比赛 A06 1 2009年11月参加院“真爱生命,感悟人生”诗歌演讲A06 1 2009年12月参加大学生英语竞赛 A06 2 2009年11月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A06 2 2009年12月参加异想天开创意设计大赛参赛 A06 2 2009年11月参加第六届江西师范大学古典诗词等级达标竞赛A06 2 2009年11月参加校话剧基础知识竞赛 A06 2 2009年12月参加校“赢在大学”创业活动 A05 4 2009年11月参加校“挑战杯”创业大赛 A05 4 2009年12月参加校“天翼杯”创业大赛 A05 4 2009年11月参加“来一桶金首届老坛酸菜杯创业营销大赛” A05 4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如:2009年12月参加由李贤平老师主讲的“浅谈江西文学现状”讲座 A072009年12月参加于丹教授讲座A07(累积两次加1分,不够不加分)2009年11月参加校“赢在大学”主题讲座 A07 2009年11月参加院组织的北大教授关于“教育的经济价值”讲座 A07 2009年12月参加院财大教授关于“若贝尔经济学奖”讲座 A07 2009年12月参加主题为“金融危机下的大学生就业问题”讲座A072009年12月参加“语言现代化的阻力和动力”讲座 A072009年11月参加“高锟与光纤通信”讲座 A072009年12月参加学术课题申报并立项 A01 3 注:与所修习的专业有关的主题班会(不申报)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2009年10月参加校运动会*****比赛C05 3 2009年11月参加校“迎新杯”乒乓球赛C05 3 2009年12月参加院拔河比赛C05 12009年**月在《江西师大报》上发表文章C04 3 2009年***月在院《瑶湖财苑》、《团讯》上发表文章 C04 1 200*年**月校级“扬帆”杂志投稿 C04 3 2009年12月院参加“优良学风与成才”主题征文比赛 C04 1 2009年10月参加校运动宣传口号、加油口号征集活动 C04 1 2009年12月参加院“含英咀华”诗歌原创大赛 C04 1 2009年11月参加院“安全伴我行,知识保护生命”安全文明知识手抄报C02 1 2009年11月参加院“庆祝祖国六十周年,共享和谐校园”手抄报C02 1 2009年11月参加院安全文明艺术长廊展图画设计大赛 C02 1 2009年11月参加院十佳歌手大赛C01 1 2009年10月参加院卡拉OK大赛 C01 1 2009年11月参加校十佳歌手大赛 C01 3 2009年11月参加校“团结杯”合唱大赛 C01 3 2009年12月参加校元旦晚会舞蹈表演 C03 3 2009年12月参加院迎新晚会之踢踏舞表演 C03 1 2009年12月参加院迎新晚会之手语表演C03 1 2009年11月参加校“珍爱生命美好人生”朗诵比赛 C06 3 2009年12月院“金秋诗会”朗诵比赛 C06 1 2009年12月参加爱国诗词朗诵大赛 C06 1 2009年12月参加院“寻根问梦”情景剧原创大赛 C06 1 2009年12月参加院“异想天开”手工制作比赛 C06 1 2009年11月素质拓展系列活动之创意海报比赛C02 参加1分,优秀奖2分,三等奖4分,二等奖6分,一等奖8分2009年11月素质拓展系列活动之手工艺制作比赛C06 参加1分,优秀奖2分,三等奖4分,二等奖6分,一等奖8分听取有益于身心发展的讲座类如:2009年 10月21日参加谭绍木院长关于”受贿罪的最新发展”的讲座 A07 2009年10月24日参加张鹏彪关于职业规划讲座 A07 2009年10月25日孙庆民“对心理学的批判与反思”讲座 A07 2009年10月27号参加主题为“赢在职场—提升职场竞争力”的讲座 A07 2009年11月参加《唐诗宋词咏清秋》国学讲座A07 注:有益于身心发展的主题班会类(不申报)2009年*月参加校“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评选比赛(不申报)百事可乐音乐大赛等(不申报)本栏目的活动,如不特别注明,则院级1分,获名次以1分累加,校级3分,获名次以2分累加,只取前三名,CO5除体院外,同类奖记最高分,不可累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200*年*月参加***社团(***协会)组织举办的具有竞技性质的活动2009年12月参加金融业务技能协会举办的点钞大赛 B04 12009年12月参加社团形象大使大赛 B04 1注:200*年*月参加*社团(*协会)组织举办的无竞技性质的活动B04 无绩点如:2009年10月参加法学社主题为“梁丽拾金案”的法学沙龙2009年*月参加和促会组织的“与白血病儿童面对面”活动2009年*月参加马研会主题为“****”的时政论坛并发言2009年11月15号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关于“学习的动力”讲座活动参加辩论团、Shouting C、啦啦队、礼仪队、素质拓展认证小组、网页制作小组、电脑维修站、(不申报)学干、社团必须满一年方可申报,所以本学期不得申报教师教育与教学技能2009年12月参加第三届大学生科技节校园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D02 52009年11月参加院“拓展杯”书法大赛(毛笔组/粉笔组/钢笔组) D01 2 2009年11月参加校“勤奋杯”教师技能大赛之多媒体课堂教育竞赛 D02 52009年11月参加校“勤奋杯”教师技能大赛之普通话比赛D0152009年11月参加校“勤奋杯”教师技能大赛之中学德育文案设计竞赛 D03 52009年11月参加校“勤奋杯”教师技能大赛之“三笔字”书法竞赛 DO1 52009年11月参加校“勤奋杯”教师技能大赛之应用文写作竞赛D03 52009年11月参加校“勤奋杯”教师技能大赛之英语演讲比赛D03 5注:D类院级2分,以1分累加,校级5分,以2分累加技能培训与其他200*年*月获得**资格证A06(计算机、英语、救护、驾驶证等)A06 5如:200*年**月参加全国(省)计算机一/二级考试并通过 A06 5 200*年**月参加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并通过 A06 5200*年**月参加导游技能培训考试并获得导游资格证 A06 5200*年**月参加特殊专业英语等级考试并通过 A06 5200*年**月参加会计资格证考试并通过 A06 5200*年*月获得家教上岗证 A06 5200*年*月考取驾驶证 A06 5200*年*月参加校素拓课外培训班(街舞、长笛等)学习并获结业证C06 5注:参加师大外培、雷式外培、美音纠音训练营、伟伟训练营、宏为计算机培训等(不申报)A.创新创业活动A01.学术课题A02.学术论文A03.科技制作A04.调查报告A05.创业实践A06.知识技能竞赛A07.学术讲座A08.其他项目创新B.社会实践活动B01.假期社会实践B02.公益社会实践B03.学生干部实践B04.社团社会实践B05.勤工助(俭)学B06.其他社会实践C.艺术教育活动C01.音乐教育C02.美术教育C03.舞蹈教育C04.文学教育C05.表演类艺术体育教育C06.其他艺术教育D.教师教育技能D01.“三字一话” D02.现代教育技术D03.课堂教学技能。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大力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相关就业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学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具备毕业资格、延期毕业、结业、肄业学生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时间每年10月份组织评选。

三、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组织评选,各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指标(不含破格)控制在本班毕业生总数的30%以内,破格优秀毕业生评选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班毕业生总数的5%。

四、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校纪及以上处分或处罚。

(二)综合评价条件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前四个学年,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前三个学年学业评价总评排名和操行评价总评排名均在本班级前40%者方可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学业评价总评计算公式: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前四个学年学业评价总评A=[第一学年学业测评分+第二学年学业测评分+第三学年学业测评分+第四学年学业测评分]/4 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前三个学年学业评价总评B=[第一学年学业测评分+第二学年学业测评分+第三学年学业测评分]/3·181·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2.操行评价总评计算公式: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前四个学年操行评价总评C=[第一学年操行测评分+第二学年操行测评分+第三学年操行测评分+第四学年操行测评分]/4 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前三个学年操行评价总评D=[第一学年操行测评分+第二学年操行测评分+第三学年操行测评分]/3(三)破格条件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且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前四个学年,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前三个学年学业评价总评排名和操行评价总评排名均在本班前60%者方可参加破格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五、评选程序(一)毕业生本人对照本评选办法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提出破格申请的毕业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破格)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核实真实性后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报表要求:此表请按学号顺序依次填写全班同学信息,一式两份, A4 纸打印,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报学生处审批、存档。


附件 2: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学 院:__________
班 级:__________
综合素质奖学金人数:一等____人 二等____人
班级总人数:___________ 三等____人 三好学生人数:_______ 人
学号
专业素 操行素 考评总
综合素质奖 是否
姓名
总排名
质分 质分 分
学金等级 三好
身份证号码
填报时间:___________
建行卡号
备注
学 院 盖 章:______________
辅导员签名:______________
报表要求:此表请按奖学金等级顺序依次填写(只填获奖学生信息),一式两份, A4 纸打印,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报学生处审批、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9〕19 号
关于开展毕业生 2018-2019 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和 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江西师
范大学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和《江西 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 就 2019 届本科毕业生综合评价、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三好 学生”评定等事宜通知如下:
2019 届本科毕业生 2018—2019 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和奖 学金、“三好学生”评定结果请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前,以 学院为单位将《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 表》(附件 1)和《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优结果申报 名册》(附件 2)报学生处管理科徐呈康。此外,为尽快做好 奖学金发放,请各学院同时做好奖学金获得者放款信息、证 书打印信息采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填入《2018—2019 学年 奖学金获得者放款信息采集表》(附件 3)、《综合素质奖学金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实施细则(之二)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实施细则(之二)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4.4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进展分析,能根据学院就业进展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计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4.5每年新增一个就业基地计2.5分,就业基地需签订正式协议并接受学生就业,满分计5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5就业成效
(65分)
5.5.1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每一个毕业生自主创业加2.5分,评分标准为提供公司注册资料等证明材料,满分计10分;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4、学风建设
(5%)(25分)
4.1学习平台搭建(5分)
4.1.1结合专业特色为学生搭建各种学习平台,每个计1分,满分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4.2考风建设
(10分)
4.2.1严格考风考纪,日常管理有制度、有措施,满分计3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4.2.2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计3分,未开展计0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4按时参加团干例会,落实工作任务及时;紧密配合校团委承办好各项活动;满分2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5按规定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表彰工作,“推优入党”工作规范、及时且卓有成效,最高3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6团支部建设规范有力,制度健全,主题团日活动正常开展;及时向校团委报送团支部建设及团支部活动经验材料,最高3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3.3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个性化就业指导,有规范的记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计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3.4积极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建立了困难毕业生信息库,采取了具体的帮扶措施,计5分。

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实施办法(2022修订稿)

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实施办法(2022修订稿)

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实施办法(2022修订稿)江西师范大学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评估意义:学生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合理的学生工作考核评估是实现学生工作制度化和科学化的必要手段,是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改进学生工作管理水平、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评估宗旨: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全面监测学生工作的质量和发展状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三条指导思想:实事求是、综合考察,以评促建、重在发展。

第四条评估原则: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组织领导: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评估的对象和内容第六条评估对象:全校各学院学生工作。

第七条评估内容:工作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党建、学风建设、招生就业、团学建设、健康教育、管理与服务、研究与发展、社会反响等10个一级指标和47个二级指标。

第三章考核评估的方法和时间第八条评估方法:学院自评、实地考察、专家评估、总结交流。

第九条评估时间:每年11月。

第四章考核评估的结果运用和奖项设立第十条结果运用: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奖项设立(一)先进集体1、学生工作先进学院: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的评分结果,取总分前八名。

本奖项为学校学院学生工作最高级别的综合性奖励。

2、就业工作先进学院:根据《实施细则》中招生就业工作的评分结果,取总分前八名。

本奖项为学校学院就业工作最高级别的综合性奖励。

3、五四红旗团委:根据《实施细则》中团学工作的评分结果,取总分前八名。

本奖项为学校团学工作最高级别的综合性奖励。

4、学生工作特色学院奖:表彰在本年度学院学生工作有创新,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的学院。

(二)先进个人1、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该奖项为学校学生工作最高级别的综合性个人奖励。

(1)获得学院学生工作先进学院的党委副书记为当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当然人选。

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表彰方法

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表彰方法

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表彰方法为鼓励和引导全校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进展,大力营造踊跃进取、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气氛,树立和培育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表率示范作用,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对象全校全日制学习满2年以上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时刻每一年10月。

三、评选条件(一)必备条件(申请者必需具有以下全数条件)1、酷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那么》,自觉遵纪遵法,保护社会公德,老实守信。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实事求是、独立试探、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成绩优秀。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踊跃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

4、踊跃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二)业绩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都可申请)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突出奉献,为学校博得重大荣誉或踊跃的社会阻碍。

2、在省部级(含)以上政府部门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省级二等以上、国家级三等以上的奖励或取得省级第二名以上,国家级第三名以上的成绩(集体项目应排在前三名)。

3、获全国或全省三勤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含)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2篇;或具有一项省部级(含)以上部门鉴定的科技功效;或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被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纳或推行)。

5、上学年学业和操行排名均列本专业(班级)第一名。

四、评选程序(一)学院初评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参照《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那么》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组织现场评审等环节,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确信1名候选人并向学生处推荐。

(二)学校复评一、书面评审:学生处依照《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那么》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并赋分。

具体方法见《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那么》(附后)。

二、网络投票: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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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为了适应“三个面向”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在总结我校实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学业评价
(一)专业成绩
1、实行学年学分制的班级,适用以下办法:
专业学分值=总平均学分值+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
(1)总平均学分值=Σ(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
Σ每门课程的学分
(2)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
连续两学期总平均学分值达到或超过72分者,可申请跨学科修读辅修专科专业,辅修专业分按下列公式计入专业学分值:
辅修专业平均学分值= (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
400
2、实行完全学分制的班级(2003级及之后班级)适用以下办法:
实行标准分制,按学生的专业加权平均标准分计算(以教务处确定的计算方法为准)。

(二)创新能力:(≤30分)
1、奖分项目及标准
(1)科技竞赛与论文
参加科研成果评比,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①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②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

若以金银铜奖计,按一、二、三等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③在正式出版物(指有正式批号的出版物,下同)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在国家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全国二等奖加分;在省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省二等奖加分;在本校和本校以外的地厅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可参照校级二等奖加分。

④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的按相应级别加分,其余降一级加分。

⑤科研成果
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科研产品,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并通过学校科技处或社科处审定,可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

(2)技术技能
主要包括英语、计算机、各种知识竞赛、科技活动、征文等。

非英语专业的英语等级考试加分值(从获等级之学年起,每学年均加分):
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值(从获等级之学年起,每学年均加分):
各种知识竞赛、科技活动、征文等加分值(只在获奖之学年加分):
(三)学生学业评价结果评定:
1、实行学年学分制的班级:按专业学分值与创新能力分之和的大小进行排名。

3、奖分项目及标准
(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者加1-5分。

其中,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包括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者加3-5分;被评为校“十佳大学生”者加3分;校学生处、团委通报表扬者加2分;院级通报表扬者加1分;
(2)学习邓小平理论等马列经典著作、理论联系实际,取得成果者加2-5分。

其中,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加4-5分,获省级鼓励奖者加3分;被评为校邓小平理论学习积极分子者加3分;获校级奖励者加2分;获校级邓小平理论学习指导委员会表彰者加2分;
(3)对校内外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斗争或制止、反映者加2-5分(需有有关部门的证明);
(4)所在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卫生寝室的成员加1-3分。

其中,校级文明寝室的成员加3分;校级卫生寝室的成员加2分;院级文明寝室的成员加1分。

(5)参加无偿献血者加1分,参加捐献骨髓者加3分;
(6)其他。

班级测评小组可根据本院本班的实际情况,在测评实施前另行增设加分项目,并报所在学院和校学生处备案。

上述各项中的加分实行同一事由就高原则,各项之间可累计加分。

4、罚分项目标准
(1)受到院级通报批评者扣3分;校级通报批评者扣6分;
(2)受到警告处分者扣10分,严重警告者扣14分,记过者扣18分,留校查看者扣22分;
(3)符合条件应参加验血而不愿验血者或参加验血符合条件而不愿献血者扣4分;
(4)违章用电私拉电线者扣5分,用煤油炉(酒精炉)者扣3分,点蜡烛者扣2分;
(5)故意污损教室、寝室墙面、桌面和其他公共设施,攀折花木者扣4分;
(6)所在寝室卫生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扣2分;
(7)酗酒、起哄、摔瓶子等扰乱校园秩序者扣5分;
(8)其他违反行为规范被开具违规单者扣2分。

(二)社会实践分:30%
社会实践分=基础分+奖惩分
1、基础分标准
坚持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认真搞好寝室、包干区、教室卫生,参加各项公益劳动,热心社会工作,参加青年志愿者和社区服务活动。

基本达到上述要求者,可记基础分75分。

2、加分项目及标准
(1)参加假期团体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1-3分;假期个人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每次加1-3分;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2)上交社会实践论文未获奖者,加1分;被评为优秀论文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每篇次加2分;
(3)向校内外报刊、广播台(站)投稿被录用的,每篇次加1分。

记者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投稿加分最多不得超过5分;
(4)学生干部根据成绩大小加分,兼职干部就高一次加分。

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由学生干部使用单位提供考核结果,按以下各等加分值加分:
若被评为院、校、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分别为8、9、11、12(此项以最高分计,与考核等级不重复加分)。

(5)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活动,每次加1分;
(6)参加其他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分。

3、减分项目及标准
(1)按要求须参加实践活动而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
(2)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扣3分;
(3)学生干部发现各种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报告者,每人每次扣2分;
(4)不参加劳动或值日卫生者,每次扣1分;
(5)其他劳动、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受到批评的班组,每人每次扣0.5分。

4、社会实践奖惩分的测评,各项奖励加分上限为:
(1)社会实践加分,每人不得超过4分;
(2)社会实践论文加分,每人不得超过4分;
(3)投稿加分,每人不得超过5分;
(4)参加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活动加分,每人不得超过3分;
(5)包干区获表彰加分,每人不得超过2分;
(6)参加公益活动加分,每人不得超过1分。

(三)诚信分:10%
1、由班级民主评议——班委、团支部考核、辅导员推荐——学院审定,四个等级:优、良、中、合格
2、等级换算分:
优——9、10分
良——8分
中——7分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合格——6分
3、被评为“诚信大学生”计10分。

(四)其他奖励和处罚分(≤20分)
1、体育锻炼达标者,当学年加分。

优秀者加8分;良好者加5分;及格者加3分;2003级及其以后,学生每学年体质健康标准,优秀者加8分;良好者加5分;及格者加3分。

2、参加院级以上体育竞赛的运动员、获奖者及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每项次加分。

集体项目非主力队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3、在体育竞赛中获得道德风尚奖的,适当加分。

4、参加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按以下等级加分,参加但未获名次者适当加分:
5、扣分
受批评或校纪、团纪处分扣分标准:
(五)学生操行结果评定:
1、学生操行评分:学生操行分=德育素质分(40%)+社会实践分(30%)+诚信分+其他奖惩分(≤20分)
2、学生操行排名:实行学年学分制和完全学分制的班级均按操行分值大小排名。

三、评优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办法
1、学业评价的评分排名按本班级前25%比例评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3%,奖励1000元;二等奖学金7%,奖励600元;三等奖学金15%,奖励400元。

2006级及以后的班级学业评价的评分排名按本班级前30%比例评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5%,奖励1000元;二等奖学金10%,奖励600元;三等奖学金15%,奖励400元。

2、操行评定的评分按排名前25%评定优秀学生奖,奖励200元。

2006级及以后的班级操行评定按评分排名前30%评定优秀学生奖,奖励200元。

3、一学年同时获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的学生,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4、评优要求:
(1)一学年评定一次;
(2)获奖学金者,其操行评定分应在60分以上;
(3)评优秀学生奖者,其学业评分应在本班排名前50%;
(4)体育锻炼未达标或学生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未达到良好者不能评三好学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优一票否决:
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②受到治安罚款者;
四、几点要求
1、学生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2、学生评价工作,在各学院党委副书记领导下,由年级辅导员具体负责,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3、学院对本院学生评价工作及评优结果负责。

学校接受举报复核。

4、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订不同实施细则,报学生处备案认同。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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