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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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管理办法国电集人[2005]405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管理办法国电集人[2005]405号

国电集人[2005]405号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为适应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增强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科学的职称评审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二○○五年十一月四日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为了指导集团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为指导,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的总体部署,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注重实绩、综合评定的原则;3.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原则;4.自愿申报、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5.评聘分开的原则。

二、评审范围(一)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工程、经济(高级)、会计(高级)、政工四个系列的评审工作。

集团公司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后,在其它评审机构评审的上述专业技术资格不予认可。

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考评结合或以考代评的专业系列,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组织评审。

(二)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单位组织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或省一级评审机构的评审。

评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评审内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是人才评价的重要形式之一。

技术专业系列评聘实施细则

技术专业系列评聘实施细则

技术专业系列评聘实施细则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技术专业系列评聘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畅通技术专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术专业人员成长机制,打造适应企业战略发展需要的技术专业人才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中的技术专业人员,是指在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等技术专业岗位上工作的,具备一定专业素养和技能的技术人员。

本细则中的技术专业岗位,是指以技术支持性事务为主,承担技术研发、推广、规划、实施、控制等任务,对企业技术水平提升和产品质量控制承担责任的岗位。

第二条评聘原则1. 评聘条件、过程和结果要公开、公平、公正;2. 公司成立技术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专业线专业人员的审核、评定;3. 以承接单位课题、重点工作、专案为主的年度绩效合约为最终评价主要依据;4. 主办创效1000 万元(钒系统主办创效100 万元)以上的专业人员具备跨一级晋升资格;承担本单位重点工作及课题,表现突出者,因近两年未评聘且无级别人员由单位提名,专业委员会审核推荐公司审批后可直接晋升师四。

5. 年度晋升比例:实习师晋升师四人员比例控制在40% 以内;师四晋升师三人员比例控制在20% 以内;师三晋升师二及师二以上人员晋升,由各厂、处上报晋升人员名单、技术委员会审核、最终提交公司评审。

第三条评聘范围1. 适用公司技术专业序列的工艺技术专业人员;2. 在每年 6 月30 日之前新入企或者异动到专业序列人员参与本年度专业评聘,6 月30 日以后新入企或异动到专业序列人员本年度不参与专业评聘;3. 主管转专业人员当年按对应层级进入,参加第二年专业评聘。

第二章评聘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技术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专业的评聘工作,由公司技术副总、研发处、生产设备处及各相关生产单位一级正职组成,下设办公室-研发处,组织各单位制订技术专业线评聘的具体规定、实施细则。

第五条涉及技术专业岗位的各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规划、人员设置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对本专业线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进行规划。

专业及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及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文件签发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评定组织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页脚内容1第五条职等职级的设定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财务专业为例):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

职等与专业分类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页脚内容2如:结构、性能、材料、EMI等。

第八条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

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中国核工业集团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

中国核工业集团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

中国核工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中国核工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一、前言中国核工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国核工业”)作为我国核能领域的龙头企业,其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中国核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中国核工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对于推动企业发展、提高员工素质、促进组织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核工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概述1. 核心理念中国核工业将人力资源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强调以人为本、培养人才、激发人才潜能,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2. 体系架构中国核工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招聘管理、培训发展、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多个方面,构建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框架,确保了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标准要求中国核工业注重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建立了一系列标准要求,包括员工素质要求、绩效考核标准、薪酬福利标准等,使员工在工作中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

4. 制度建设中国核工业还着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制度、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等,为员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国核工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尊重和重视,为员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在我看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和激励,中国核工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努力和创新,为我国核能产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总结及回顾China National Nuclear Corporation 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在管理思想、体系架构、标准要求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都体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完善的管理体系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相信中国核工业在未来会继续引领核能行业的发展,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和创新,为员工和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中国核工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标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典范,其不断完善的管理体系将为企业和员工的发展带来更多机遇与挑战。

中国核工业集团项目管理文件

中国核工业集团项目管理文件

安评资料部分中国核工业集团项目管理文件目录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2、工长(施工员)安全职责3、安全员职责4、安全员岗位职责5、施工员岗位职责6、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7、栋号质监员的质量岗位职责8、班组长安全职责9、职工安全职责10、架子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1、泥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2、木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3、电焊、气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4、电工岗位责任制15、起重工岗位责任制16、机修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7、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8、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9、守卫人员岗位责任制20、搅拌机操作安全岗位责任制21、焊工安全岗位责任制22、施工员安全岗位责任制23、班组安全生产地责任制24、电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5、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6、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7、钢筋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8、架子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9、泥瓦工、抹灰工安全岗位责任制30、工程项目安全承包合同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3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体工程系列33、脚手架搭设验收表34、脚手架及模板施工方案35、特种防护用品准入证35.1特种防护用品安监证特种防护用品合格证特种防护用品安全准用证35.2安全带安监证安全带合格证35.3安全帽检验报告安全帽生产许可证36、电工维修记录37、临时用电验收单38、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39、起重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表39.1起重机安装方案39.2起重机安装后无风状态下安装验收39.3起重机安装技术安全交底记录39.4起重机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39.5塔机基础验收记录39.6塔机安装过程记录39.7塔机升顶检查记录39.8塔机安装验收及试运转记录40、施工设施验收单41、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记录42、安全检查制度43、工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44、安全教育制度45、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46、变换工种安全活动制度47、工程班前安全活动4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9、职工工伤月报表50、职工工伤事故台账51、建设系统企业职工工伤、亡事故快报表52、施工现场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命令和制度以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核建发[2001]79号2001年11月1日1. 目的本文件描述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和思想政治活动。

本文件所称集团公司均指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共中央关于批准设立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的通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章程》--《机关党的工作手册》4. 文件的管理本规程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凡本规程生效前下发的与本规程不相符的文件,从生效之日起以本规程为准。

5. 集团公司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原则5.1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服从党中央领导、对党中央负责,是党的中央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集团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集团公司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包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

--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投融资等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集团公司人事、用工、分配等重大问题。

--向中央推荐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免。

--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实行民主集中制,总经理为党组书记。

党组主要靠党组成员担负的行政领导职务,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把党组的决议变为集团公司的决定、指示,同时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劳动部关于印发《核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劳动部关于印发《核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劳动部关于印发《核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文号:核总劳发[1991]28号颁布日期:1991-02-26 执行日期:1991-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核工业总公司各管理局及各有关企业:根据劳动部劳培字(1990)14号《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和劳培字(1990)15号《关于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继续试点的意见》,结合核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核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试点工作中要认真掌握有关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切实搞好高级技师的评聘试点工作。

附件1:核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技师聘任制度,稳定生产第一线技术工人骨干队伍,引导工人在生产岗位上刻苦钻研专业技术,选拔和培养高技艺、高技能的人才,鼓励技师在核工业第二次创业中更好地发挥技术骨干作用,根据劳动部《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结合核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范围和职务名称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

评聘高级技师是技师聘任制的组成部分。

核行业高级技师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生产岗位按专业设置并确定其职务名称,不是技师的普遍晋升。

(首批试点专业范围及职务名称见附件二)。

试点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二规定的专业范围和职务名称,进行高级技师的评聘工作。

二、任职条件(一)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法规,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核工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中等专业以上或相当中等专业水平和较系统的本专业技术理论知识,以及高超、精湛的技艺与综合操作技能,并了解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和技能。

(三)在工艺改进、质量攻关、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方面;在学习、消化、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方面;在防止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在大型和高精尖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担任技师3年以上,并且在本企业或本地区、本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创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优选人才提高职称的含金量(下)

创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优选人才提高职称的含金量(下)

创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优选人才提高职称的含金量(下)——解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二、《管理规程》的创新之处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创造者、传播者、应用者,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文化传承的中坚力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能力的反映,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配置、使用、考核、激励、流动和职业发展密切相关,涉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

作为中核集团乃至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评价制度,职称制度在调动广大核工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建设、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管理规程》的内容制定,不但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有了科学的规范和坚持的原则,更体现了其自身的改革发展与管理创新。

(一)评审条件的创新职称的核心功能是评价,是业内同行对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及其社会贡献进行科学、准确、客观的评价,为社会或企事业单位用人提供基本依据,降低单位选人用人的成本和风险。

构建科学的职称体系,首要任务即是突出其评价功能,拓展其人才评价内涵,扩大其人才评价范围,完善其人才评价标准。

职称评价的标准、条件、方法的设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不能过分强调文凭、外语、计算机、论文的职称评审条件,同时在现阶段也不能完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主观概念为标准而没有门限性和可操作性。

《管理规程》在立足核工业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核工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新形势、新内容、新要求,深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通过完善评价标准、调整参评条件,创新评价方法,尝试解决职称评定过程中重学历轻能力、重书本轻业绩的问题,树立重实效、重能力、重成果的人才评价导向,以提高职称的“含金量”,最终达到促进核工业各类人才成长和专业发展的目的。

与此同时,在现阶段和新形势下,职称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企”、“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反映了“以人为本,人才优先”的重要理念。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各成员单位,各职称系列工作办公室: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治理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层级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关系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依照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贯彻科学客观、公平公平和公布透亮的原则,加强有效监督,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事业、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实行依法、分类治理;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实行分类指导;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治理。

(一)集团公司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二)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人力资源部,统筹治理集团公司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三)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和支撑服务机构负责治理本系统、机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四)各基层单位负责治理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各级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是综合治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职能部门,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依照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所属系列规定的条件申报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而未被聘任时,在对外学术交流和国际交往中能够使用其名称,但在内部填写有关登记表时须注明资格二字。

第八条集团公司鼓舞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进展,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多种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威特真空电子制造文件签发人:智华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应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评定组织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第五条职等职级的设定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

职等与专业分类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性能、材料、EMI等。

第八条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定以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基本素质/资历作为各职等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业绩量化指标为评定的必要条件;工作绩效、专业技能作为动态竞争性条件,主要通过对其是否满足专业/管理能力及职责要求的考评予以评分,评分时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分别占70%和30%的权重;其中占权重70%的工作业绩又划分为两部分:当期业绩占30%,“当期业绩”指截至评定期的全年业绩表现;累积业绩占40%,“累积业绩”指近2年及以上的业绩总体表现,设定的目的为肯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连续性贡献。

关于规范撰写职称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规范撰写职称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通知

中核职改字〔2013〕1号关于规范撰写职称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通知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职称系列所属职称工作办公室:为深入贯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中核人发〔2012〕18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申报,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确保评聘工作质量,从2013年开始,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除申报中级及以下级别且以考代评的情况外,必须提交申报参评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为使专家更准确、全面的了解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就规范撰写职称评审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以下要求,请予以遵照执行。

一、答辩论文的要求1. 申报人提交的答辩论文是对本人工作成果的阐述和自身业务经验的总结、提炼,同时也是向专家汇报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重点材料。

2. 答辩论文必须由申报人独立撰写,不能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答辩论文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提交参评近三年内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符合参评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1);答辩论文要论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更不得使用实验报告和工作总结充当答辩论文。

2. 答辩论文须为申报人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职级以后撰写的论文,侧重于反映申报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果,体现申报人现有的专业技术水平;如申报人在任现职级期间的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调整,其答辩论文选题及内容应侧重于任现职级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具体以任现职级以来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年限为判定原则。

3. 答辩论文选题须紧密结合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级以后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工作,且应是亲自完成或亲身实践或即将实践或已经发现但尚未实践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选题范围应与其所申报的专业类别保持一致,不应选择不属于自己成果的技术介绍或技术行业的宏观性主题;申报工程科研系列的,按照论文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一般应以以下5种为主:(1)科学研究型:对研究成果的较详细报道,应有基本思路、实验数据、分析论证和机理探讨;(2)设计开发型:作背景和需求分析,理论联系实际,详述设计思路和关键技术的应用并给出测试结果;(3)过程分析型:以距离建模的方式对相关技术问题从原因和效能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依据理论支持给出最后结论;(4)技术应用型:对技术特点和应用过程进行具体描述并对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给出测试报告;(5)实验研究型:完整描述实验的条件、过程,并经过理论分析后得到学术见解或相关结论。

关于印发《XXX公司专业技术等级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XXX公司专业技术等级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XXX公司专业技术等级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部门、各子公司:为调动XX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通道,增强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特制定本办法。

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XXX公司专业技术等级评聘管理办法(试行)XXX公司20XX年X月X日附件XXX公司专业技术等级评聘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调动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通道,增强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结合集团薪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评定与聘任相结合原则,既要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评定的资格,又要通过评选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等级的认定,并由通过聘任(下达聘书)的形式进行最终确认。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一、二级子公司合同制员工。

四、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序列类型划定与编制数量(一)专业技术序列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技术专家级、技术顾问级、技术骨干级、技术专干级。

专业技术岗位类型与专业技术等级及对应管理岗薪酬待遇划分如下:五、专业技术等级评定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能(一)专业技术等级评定领导小组组成组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常务副组长:集团总经理副组长:集团分管副职领导成员:集团部门负责人、一级子公司负责人。

(二)职能职责1、负责专业技术等级评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审批;2、负责专业技术等级评定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3、负责专业技术等级评定投诉的受理;4、负责专业技术等级评聘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

六、评定说明专业技术等级评定由集团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由集团纪委实施监督。

每两年评定一次,每一届聘期到期后,除本方案认定可续聘的情形,其余员工均需重新参与专业技术等级评聘过程。

七、评聘流程(一)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评定,报名员工结合现任职岗位类型以及专业技术等级评定要求自愿报名,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技术类型评定。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离的要求,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规范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第三条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岗职相符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和设置范围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在集团公司下达的编制范围内合理制定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岗位设置方案,报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1、工程技术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及基层矿(处)级单位工程技术管理科室、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的工程技术岗位。

2、政工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党群人事部门、子(分)公司机关党群人事部门、各独立党委和基层矿(处)级单位党群人事部门、职教部门及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会主席、政工专职工作人员等政工专业技术岗位。

3、经济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经营管理部室及基层各单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4、会计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及子(分)公司机关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资金管理中心、有关处室财会专业技术岗位和基层各单位的财会专业技术岗位。

5、统计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各基层单位计划、统计专业技术岗位。

6、审计系列: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及下属审计站各审计专业技术岗位。

7、教育系列:公司所属各幼儿园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岗位。

8、档案系列:集团公司档案室、子(分)公司机关档案室及基层各矿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岗位。

第三章聘任办法第六条聘任应遵循的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2、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3、岗职相符原则。

第七条聘任权限:1、集团公司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2、各子(分)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各子(分)公司在集团公司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编制范围内自行管理。

某某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矿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生产、技术岗位员工,在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职务的聘任管理,经济类、管理类以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的聘任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适用范围如下表。

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评聘范围等级职称部门适应专业∕岗位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采矿公司、选矿公司、机械动力公司、质检中心、环保安全部采矿、地质、测量、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机械类、选矿类、安全类检验化验类等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第三条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任、评聘分开、公平竞争、聘约管理”原则。

坚持评、聘分开原则,通过评聘分开、竞争上岗,逐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充满活力的竞争用人机制。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坚持以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表现为主要衡量标准,采取申报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专业技术评审机构评审和公司内部评审认定相结合的办法。

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申报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专业技术评审机构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前应当经公司内部评审推荐,未经公司评审推荐的,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不直接作为公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取得评审机构颁发的与本岗位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应将复印件及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专业技术水平能够达到相关标准,实际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通过公司内部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条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的内部评审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主任:*** 董事长副主任:*** 总经理(采选矿高级工程师)**** 副总经理(分管人事)委员:*** 选矿高级工程师*** 采矿高级工程师*** 地质高级工程师*** 矿山机械高级工程师*** 工业自动化工程师*** 采矿工程师*** 选矿工程师*** 人力资源部长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处理和协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07-005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07-005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百度文库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体系文件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THM GZ07-005,1版,0改)批准:审核:编制:发放编号:持有部门:持有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发布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实施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建立以“责任、能力、业绩”为导向的技术职务评聘机制,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职务级别评聘管理以“责任明确、公平公开、择优聘任、能上能下”为原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使得人尽其才,人适其岗,从而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技术职务层级及岗位设置第四条技术职务层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具体划分见附表1。

第五条根据公司所涉及的技术岗位类别划分为: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及检验工艺、设备等岗位。

第六条根据公司产品制造流程和专业管理划分如下专业系列:钢铁冶金、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铸造、锻造、材料加工、焊接、检测①、机械②、电气。

注:①检测包括:NDT,理化检测、测量或计量②机械包括:机械制造加工、机械设计、机械设备第三章技术职务评聘的总体要求第七条技术职务的评聘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三年。

技术职务的配置按公司组织机构及相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由下至上逐级晋升,同时鼓励对关键岗位和积极上进的人员加速培养,优先或破格提拔。

技术职务评聘采用推荐或公开竞聘方式,重点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第九条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分级授权和管理:(一)初级技术职务评聘由各部门根据岗位人员有关条件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技术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中级技术职务评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技术管理委员会确认,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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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的通知
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各成员单位,各职称系列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明确评聘工作步骤,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第一版)》。

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程
(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确保评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层级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关系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在职职工。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臵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臵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规定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任期和待遇;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合理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各相关单位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贯彻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有效监督,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事业、企业单位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实行依法、分类管理;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实行分类指导;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
(二)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集团公司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三)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和支撑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本系统、机构专业技术职
务的评聘工作;
(四)各基层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各级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是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职能部门,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评是完善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

在考评工作中要全面考察任职条件,既要依据学历、资历,又不唯学历、资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使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七条集团公司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所属系列规定的条件申报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而未被聘任时,在对外学术交流和国际交往中可以使用其名称,但在内部填写有关登记表时须注明资格二字。

第八条集团公司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多种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

第九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限于在在职人员中进行,离退休人
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
第十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第十一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须严格坚持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含试行条例)或等级标准中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对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或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根据破格条件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二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依据以下条件:
(一)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二)集团公司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三)国家和各行业、系列另行规定的有关标准条件;
(四)集团公司各职称系列和各单位另行规定的有关标准条件。

第一节学历、年限的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或相近专业的学历要求,并在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工作满一定的年限。

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可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
或相近专业的教育学历。

第十四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从人事部门审核认定之日算起;对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初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用人单位聘任职务之日算起。

第十五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学历后,可以该学历作为申报考评的学历,在满足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基础上(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参评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六条对教育部认可学历院校毕业生和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认定或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为:
(一)中专、大专毕业,见习(试用)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大专毕业,见习(试用)一年期满,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参评“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大学本科毕业,见习(试用)一年期满,可认定“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硕士学位获得者,见习(试用)期满,可认定“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见习(试用)期满,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可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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