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
AA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2、第(3)、(4)条,实时动态加分,同类型加分按最高计分
近
一
年
建管科
建设科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
一级扣分
1、处罚扣分标准
(1)国家级通报批评,每次扣6分
(2)省级通报批评,每次扣4分
(3)行政处罚或市级通报并予以信用降级处理的,每次扣2分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3
2
A02-02
未按规定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含甲方发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扣
2
3
A02-03
起重机械未建立台账,记录安装、使用和维保情况等相关资料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按项目归类不齐全、不清晰的,扣
1
4
A02-04
重大危险源企业未进行登记、并明确责任人、无定期检查记录的,扣
2
5
A02-05
施工方案审批资料,应经企业总技术负责人审批,并进行存档,不按规定审批(代签)的,扣
一
年
质监站
四、其他信用信息
附加加扣分
1、获奖情况
一级加分
1、获奖奖励标准
(1)鲁班奖,每项加8分
(2)钱江杯、国家优质金奖,每项加4分
(3)双龙杯、省标化,每项加2.5分
(4)金华市标化、商城杯,每项加2分
(5)市标化,每项加1.5分
(6)我市企业在外地承接的项目荣获鲁班奖或省级优质工程荣誉的,分别加2分、1分(省级优质工程荣誉有效期为3年)
2、本项折算后的总分不能为负分,即最低得分为0分
3、无企业无相关执法检查记录的,取行业平均得分
见附
表一
近
一
年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doc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2018年修订版)
(1)企业无不良记录和违规处罚的计20分
(2)企业有以下不良记录的扣分,可出现负
分: 评价标准数据来源数据时效
1)通报批评、警告:-2 分/次;2)经济处罚:-5 分/次;3)停止招投标资格:-10 分/
次; 4)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15 分/
次;
5 )吊销单项资质:-20 分/
次;
6)撤回单项资质:-20 分/
次;
7)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0 分/
次;
8 )清岀建筑市场:-100 分。
(3)本项不设下限,按处罚次数累计扣分,可出现负分,在总得分中扣除。
若同一时间因同种原因
进行多项处罚,按处罚扣最高分计算。
不良记录来源于天
津市、区行政建设主管部门。
上一年度。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说明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说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说明一、总体要求1.本标准中同一企业、同一工程、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的表彰、获奖、科技创新等,按最高级别计分,不作重复累计计分。
2.本评分标准范围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企业及项目各类表彰、奖励、不良行为。
3.本市企业是指在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
4.外地企业在芜设立子公司且子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子公司在芜的年度纳税、产值、吸纳本地就业人数、社会贡献评分可分别计入母、子公司。
5.各项信用指标均有有效期,失效的信用信息不予评价。
有效期即信用申报材料的生命周期,如:某奖项获奖时间为2018年1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企业申请对该奖项进行信用评价的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主管部门经审核确认后,该奖项在信用管理系统中的有效计分期至2021年1月1日止。
如企业申请对该奖项进行信用评价的时间为2021年1月2日,则该奖项超出评价有效期,系统不予登记。
6.严禁提供虚假信用信息证明资料,企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度信用评分资格,且该年度信用总分归零。
二、企业基本信用分(一)企业初始分企业初始分18分,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企业,在“芜湖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基本信息的可获得18分初始分。
外地进芜企业,或在“芜湖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无基本信息的企业,需在系统中完善基本信息方可获得18分初始分。
评价有效期为长期。
由市级系统与省厅平台对接,获取企业信息。
平台无信息的,由市级录入。
(二)企业资质企业资质信息由系统自动抓取企业信息生成得分,最高得4分,评价有效期为动态,即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后,系统自动更改得分。
(三)年度纳税额1.以上一年度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缴纳的完税证明为准。
2.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评价有效期为一年。
3.市级主管部门汇总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级录入。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23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3)8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对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二、评价内容及方式(一)评价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内容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
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根据企业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按照评价指标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类开展评价。
(二)采集评价方式1.经营信息采集方式(I)合同额信息,由评价系统对接获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
(2)施工产值信息,由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登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和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良好信用信息采集方式(1)由企业自行申报的良好信用信息,建筑施工企业在文书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评价系统如实填写,并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2)和获奖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动申报(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向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申报)。
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不予评价。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评价实施单位负责填报的良好信用信息,原则上应当在文书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采集,企业无需另行申报。
所涉的文书由其他部门作出的,评价实施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收到相关文书的1个月内纳入信用评价。
良好信用信息所涉的相关文书印发之日超过12个月的,不予采集评价。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一、前言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是为推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可视化、可比较,增强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南京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而编制的评价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备案的建筑业施工企业。
同时,该标准也可供行业管理部门、采购单位、监理单位等使用,作为评价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情况、筛选优质企业的指标体系。
二、评价指标体系(一)法律遵守1、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是否被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
2、企业是否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
3、企业是否参与黑、灰、恶劣竞争行为。
(二)质量管理1、企业是否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监督检查。
2、企业施工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
3、企业施工质量情况,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生产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2、企业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四)信用记录1、企业是否参加任何形式的诚信体系,如诚信施工企业、市场诚信企业等。
2、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信用记录,如守约行为、履行合同能力、建筑工程相关证书颁发情况等。
3、企业的信用等级情况,包括通过综合评价和考核,以及市场和社会的反馈情况等。
(五)社会责任1、企业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
2、企业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重视员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劳动权益。
3、企业在社会责任中的表现,如环保意识、社会风险管控、企业文化等。
三、评分方法(一)对于每项指标,设立不同的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注册资本、年度资产规模等情况做出不同权重的评价。
(二)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将各项指标评价结果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得到企业总评价得分。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11
4.0交易行 4.1市 10% 为评价 场检查
12
5.0质量评 5.1质 10% 价 量检查
6/9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序 评价观 评价指标 权重 分值 号 测点 评分细则 数据时效 (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 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 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安全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10 每季度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 算; 4)凡出现安全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 算; 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 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 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 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文明施工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10 每季度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 算; 4)凡出现文明施工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 计算; 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 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附件1-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18版)
项目信用信
息(100)1.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2.分公司(非独立法人)负责人是指分公司负责人、主管质量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质安科负责人。
3.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以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登记为准。
4.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认定无故不在施工现场
用信息(10
备注:
1.项目负责人信用分=项目信用信息分+项目其他信用信息分+加减分事项项目其他信用信息分=Z (项目其他信用信息得分)
X二级指标系数
扣分
信用
信息
20
项目信用信息分=£(项目三级指标得分X二级指标系数)* m未查过的二级指标按缺项处理,m为该项目检查总次数。
当检查项目三级指标缺项时,
i
=1
得分=得分率x100。
2 .企业信用分=企业基础信用信息分+企业项目信用信息分+企业其他信用信息分 企业基础信用信息分=£ (三级指标得分X 二级指标系数)
i
=1
企业其他信用信息分=£ (三级指标得分X 二级指标系数) 其中n 为企业在金在建项目数。
3 .监管部门应对加*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企业项目信用信息分=
£
(项目信用信息得分)+ n。
2023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
2023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厦门市的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水平,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来评估企业的信用综合水平。
因此,制定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通过建立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推动建筑产业的健康发展。
2.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原则,从企业资质、履约能力、信用记录、诚信管理等多个维度全面评估企业的信用水平。
三、指标设置方案1.企业基本情况1.1企业注册资本1.2企业注册时间1.3企业规模1.4企业性质(国有、私营、外资等)2.企业资质2.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2.2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2.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2.4其他专业资质证书3.项目履约能力3.1参与过的建筑施工项目数量及规模3.2项目合同履约情况3.3项目质量评价3.4项目进度控制4.信用记录4.1企业纳税记录4.2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缴纳情况4.3财务信用记录4.4企业荣誉和奖项5.诚信管理5.1企业诚信经营记录5.2法律诉讼和仲裁情况5.3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5.4企业自律管理等级四、评价等级划分根据企业在各指标上的得分情况,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
五、评价方法采用多维度的评价方法,结合专家评定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六、评价结果运用1.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据,建立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给予不同的政策扶持或限制。
2.对外部利益相关方和市场主体公示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提高消费者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的重视程度,促进市场的规范运作。
七、评价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评价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评价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结合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和优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提高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近年来,济南市建筑施工行业发展迅速,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建筑施工企业也随之蓬勃发展。
然而,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扩张,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问题也日益凸显。
针对这一问题,济南市政府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旨在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监管,提高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水平。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信用评分是一项重要的衡量标准。
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更直接影响到企业在建筑市场上的业务机会和发展空间。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在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施工企业资质:施工企业的注册资质、从业年限、技术实力等是信用评分的重要考量指标。
拥有高级资质、丰富的施工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力量的企业,往往能够得到较高的信用评分。
2. 完工质量:建筑施工企业的完工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分指标。
企业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期管理等方面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其信用评分。
完工质量的提高,是企业赢得客户信任和市场认可的关键。
3. 守法合规: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状况也在信用评分中占有一席之地。
企业要严格遵守建筑施工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企业声誉。
4. 信用记录: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历史也是评定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
企业是否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欠薪拖欠工资等方面的记录都会对企业的信用评分产生影响。
总体而言,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信用水平,促进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我看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
它不仅有利于监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更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优秀的信用评分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赢得更多的商机和合作机会。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是建筑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它将有力地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加强自律管理,提升整体素质,推动建筑市场朝着更加健康、稳健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建筑公司信用评分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信用评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公司信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信用评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公司。
第三条建筑公司信用评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促进建筑公司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信用评分指标体系第四条建筑公司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资质、人员配置、财务状况等。
(二)工程质量:包括工程验收、质量投诉、质量事故等。
(三)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培训等。
(四)合同履行: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纠纷解决等。
(五)社会信誉:包括企业荣誉、社会责任、公益活动等。
第五条每个方面的信用评分指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等。
(二)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合格率、质量投诉处理率、质量事故发生率等。
(三)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率、安全生产培训覆盖率等。
(四)合同履行:合同履行率、合同纠纷解决率、合同信用等级等。
(五)社会信誉:获奖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公益活动参与度等。
三、信用评分方法第六条建筑公司信用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各信用评分指标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分值,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第七条信用评分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评分。
评分结果分为五个等级:A级(90分以上)、B级(80-89分)、C级(70-79分)、D级(60-69分)、E级(60分以下)。
四、信用评分管理第八条建筑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接受信用评分。
第九条信用评分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信用评分结果公布后,建筑公司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信用评分结果的执行。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100分。
4.3合同管理
(2分)
1.合同管理满分100分、最低0分,折算为总分2分。
2.检查内容:检查总承包单位与甲方、分包方是否签订合同及合同备案情况。
省部级技术中心、QC小组活动成果、工法、专利技术、科技进步奖2分/项;
社会责任标准SA8000 10分/项;
(2)若同一工程获多项奖,按分值最高的计算;
(3)参建或联合体企业得分乘系数0.6;
(4)本项最高100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计,最低0分。
(5)外地获奖奖项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津备案,未备案的不计分。
(5)年检不合格得0分。
数据来源于资质年检模块
评价期内
3
1.3体系认证
(3分)
(1)管理体系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三项得分之和。
(2)每获一项得1分,最高3分、最低0分。
信用信息平台
评价期内
4
2.0经营情况
(15分)
2.1建筑业产值
(5分)
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5分,最低0分。按年检情况计算得分:
2.检查内容:检查材料进场复检记录。
3.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信息报送等四个方面评价内容。
每方面评价内容又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19个评分项目。
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中建立“施工合同动态评价和考核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并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互联互通;评价实施单位实施评价时,均应登录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经审核后可以同时在评价系统公示。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通报批评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2~16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
下列情形除外:(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评价人员(以下简称“评价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向被评价企业出示执法证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要求协助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咨询,不得干扰阻扰。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根据《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一定时段内的业绩、纳税、奖励、处罚等信息的量化评分。
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是企业市场行为评价的组成部分,占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总权重的40%。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实施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负责。
市、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机构、司法机关及其他市级以上监督部门根据《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配合实施企业通常行为评价。
企业通常行为评价的依据主要是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法定主体作出的生效文书等。
二、评价内容,一,业绩企业近2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的均可获得业绩分,无业绩的不得分。
业绩分按累计承包总额排名计取。
,二,纳税信息企业纳税评价包括税种评价和税额评价。
税种评价按照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年度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情况分别计取得分。
税额评价根据企业近2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累计纳税总额不得分。
,含营业税和所得税,,按排名计取得分,无纳税记录的此项,三,奖励信息企业通常行为奖励信息包括科技进步类奖项、工程质量类奖项、安全文明施工类奖项和通报表扬四类信息。
奖励信息的评价标准详见附表。
企业获得同类型奖励按最高等级计算,不同工程项目的奖励可累计,同一工程项目多次获得某一类奖励的按最高等级计算。
排名前三的参建单位减半得分,大于三家时建设内容相同的取排名靠前的单位,并依此替补,,排名第一的参编单位减半得分,其他参建,编,单位均不得分。
,四,处罚信息企业通常行为处罚信息包括市场交易类、项目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三类信息。
处罚信息的评价标准详见附表。
三、评价程序,一,信息采集企业通常行为信息由城乡建设管理相关监督系统自动采集、企业自行申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价、司法机关及市级以上监督部门抄送相结合的方式获取。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1-3)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观测点
评价标准
数据来源
数据时效
3
3.0奖惩记录
(20分)
3.2不良记录
(10分)
(1)企业无不良记录和违规处罚的计10分。
(2)企业有以下不良记录的扣分,可出现负分:
1)通报批评、警告: -5分/次;
2)经济处罚:-8分/次;
3)停止招投标资格: -10分/次;
全国建筑工程鲁班奖15分/项;
全国优质工程金质奖15分/项;
全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15分/项;
全国优质工程银质奖 10分/项;
三星级绿色建筑10分/项;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8分/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8分/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 5分/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7分/项;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2016年修订)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观测点
评价标准
数据来源
数据时效
1
1.0资质资格
(10分)
1.1企业资质
(4分)
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4分。按企业资质等级计分:
(1)特级、一级企业100分; (2)二级企业80分;
(3)三级企业60分; (4)暂定级企业,在相应等级得分减10分。
4)责令停产停业,降低资质等级: -15分/次;
5)吊销单项资质: -20分/次;
6)清出建筑市场:-100分。
(3)本项不设下限,按处罚次数累计扣分,可出现负分,在总得分中扣除。若同一时间因同种原因进行多项处罚,按处罚扣最高分计算。
不良记录来源于天津市、区行政建设主管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一、评价内容以施工过程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为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及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进行全面评价。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包括质量安全行为、实体工程质量、实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4类评价内容共24项评价项目(详见附表1)。
被评价的样本应采取随机抽查确定。
二、实施部门与评价周期1.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的日常动态评价,由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省、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督(巡)查中发现存在应予以评价情形的,应责令项目监管部门开展评价.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以下简称“省质量安全网”)“质量安全日常动态监管系统”中建立“质量安全动态评价和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质量安全考核系统”),并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互联互通;项目监管部门实施评价时,均应登录到质量安全考核系统进- 1 -行操作,经审核后同时在评价系统公示.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实行项目算术平均记分值,以工程项目开竣工或完工时间作为评价记分周期。
每一工程项目记分周期期满,其记分值自动归零。
4.项目监管部门应根据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标准规定的监督检查频率、内容和本评价标准,把评价工作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价工作,原则上同一项目每季度应予以监督检查即评价一次。
下列几种情况均应按照附表1内容对可评价情形进行评价:(1)按监督工作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抽查抽测时,应同时按照本标准相应内容开展评价工作。
(2)上级监管部门开展督(巡)查的;(3)实行差异化监管监督检查的;(4)经监管部门批准应进行其它监督检查。
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
安徽省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企业信用分由企业基本信用分和企业项目信用分构成。
一、企业基本信用分企业基本信用40分,由企业初始分、企业动态分、企业突出良好行为信用分和企业严重不良行为信用分构成(见附表1: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
(一)企业初始分初始分20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企业均可获得20分初始分。
外省进皖企业,均直接获得20分初始分。
(二)企业动态分动态分20分,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企业产值、科技创新、外埠市场开拓等评定。
外省进皖企业,初次备案的,动态分为0分;已经备案的,动态分比照本省同等同类企业考核,但外埠市场开拓不计分。
(三)企业层面突出良好行为信用,最高加10分。
由企业对社会贡献、取得的奖项和受政府表彰构成。
(四)企业层面不良行为信用,最高扣10分。
主要包括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引起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秩序;建设主管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严重不良行为。
二、企业项目信用分企业项目信用分由企业所有单个项目信用分的平均分构成。
单个项目信用分评定(见附表2-5 )。
(一)单个项目良好行为信用分。
良好行为信用分60分,由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行为(20 分)、质量行为(20分)、安全文明施工(20分)构成。
(二)单个项目不良行为信用分。
不良行为信用分60分,由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行为(20 分)、质量行为(20分)、安全文明施工(20分)构成。
(三)单个项目信用分评定。
(1)单个项目良好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行为、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信用分分别按实际发生累加计算;每部分行为信用分不得超过20分上限值。
(2)单个项目不良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行为、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信用分。
按如下公式计算:单个项目市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良信用分值=(实际所检查项目的信用得分总和/实际所检查项目的应得信用分总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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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改革逐步开始取得了许多有目共睹的成绩。
建筑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用问题作为我国建筑企业实力评估的重要标准,对其信用等级的评估指标和评估结果不仅可以及时促进业主单位,设计院和施工单位等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工作成果的进步,还能够对建筑项目工程进行更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本文认为建立参与项目投标企业的诚信档案可以更直观的测评企业
的诚信等级,从而规范建筑业市场,减少信用缺失情况的发生。
关键词: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
1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发展现状
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由于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不完善,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在建筑行业很多企业为了追求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引用确实的恶劣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进步,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建立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辅相成的经济信用体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建筑企业构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不仅是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潮流,同时对于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多优势。
在建筑领域来说,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往往更容易获得投资人的青睐。
这样不仅极大的节约了企业投资方对企业评判的时间和资本,同时更利于企业在融资和筹资渠道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对于企业流动资本和市场流畅都是巨大的后备力量,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此外,建筑企业建立企业信用评估
指标体系可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运作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不仅有利于加强市场监管能力,使我国企业市场运作更加规范,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也起到了很有利的效果。
总起来说,企业信用等级的建立不仅能够降低投资人的成本,充实投资的对象,还能够降低建筑企业的融资风险和道德风险,对于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两大障碍因素——市场交易中产生的额外成本和信息不相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运作风险。
这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发展更加顺畅平稳,不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且提高了市场的运作效率。
同样,建筑施工企业如果因为信用缺失行为导致企业信用等级较低也会为企业自身发展带来一系列弊端。
企业信用的缺失行为如果较为严重,不仅会直接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造成的各种间接经济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
一些企业为了取得眼前经济效益的昙花一现而走上的违法商业运作行为,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大量损失,同时更加加剧了我国社会的财富分配的不公平,加剧了我国贫富差距的基础上使我国国民矛盾进一步尖锐,为社会的稳定添加了很多不稳定因子,同时延缓了我国经济发展前进的脚步,带来的各种损失真是不计其数。
企业信用缺失行为的发生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我国的法律环境的公平的发展,极大的影响力国家的执法力度。
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展开的各种竞争完全是无视国家尊严,损害我国法律形象的极端恶劣行为。
2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及主要构成
我国企业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在构成上基本相似,而建筑行业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又因为加入了建筑业独有的特点,在具体项目的研究上又存在着千差万别的区别。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越来越多的建筑问题开始逐渐暴露出来。
究其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上的缺陷,还有我国机制和体制上的种种不完善,主观原因上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甚至包括设计院和工程监理,各方面参与者的运营理念是否合适于我国独特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规律也非常重要。
我国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基本全是基于国际5c要素分析法演变而来的,5c分别是借款人的还贷能力,道德素养,担保能力,担保实力和企业经营情况这5个方面来综合分析而得出的。
此外,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包括定量和定性指标两个方面。
如施工单位的债务偿还能力,企业的发展前景,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属于定量指标,而企业的文化范畴的考核则属于企业定性指标。
再加上我国企业制定的企业信用等级划分的标准对施工企业各项能力打分的方式来综合测评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
最后第三方可以通过收集的以上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存档,从而建立件数施工企业的信用指标档案。
这样无论是投资方还是业主单位对该施工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和企业技术水平上,现场工程的质量监管上和公司的具体财务状况等方面可以有一个一目了然的直观认识,在工程项目招标的过程中也能够作为对施工单位进行选择的一个重要依据并具有相当分量的参考价值,同时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起到
了监督和促进的作用。
3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评述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每个企业都有自己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发展特点,尤其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时候,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在确定正确价值导向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个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的诚信档案,只有这样,我们建立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才是公平的。
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国家来说,构建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是发展国家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金融体系发展改革的必然趋势。
我国建筑行业构建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刮起社会一阵文明之风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通过对企业的信息收集、分析及处理规划出来的诚信档案,可以通过信息的查询发布甚至交易更进一步来建立企业的诚信形象,同时也为建筑信息的查询提供了一个良好广阔的平台。
同时在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不仅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优渥的环境,同时有效的规范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运作环境,对提高我国资源配置效率,多快好省的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这对于新时期激发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生命力,促进施工企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工程发挥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总之,我国建筑行业积极构建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国家,上至政府下至平民百姓,无一不彰显其为一项重要的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张美灵,欧志伟.信用评估理论与实务[m].复旦大学出版社.
[2]郭敏华.信用评级[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王利.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初探[j].施工企业管理.
[4]杨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几点思考[j].商业研究.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