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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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大洪沟煤矿井巷工程施工
质量管理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保证矿井井巷工程的施工质量,实现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全面监控,确保井巷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特制定此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大洪沟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2、管理机构图、管理流程图
3、工程质量验收表
神新公司大洪沟煤矿
2007-9-21
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井井巷工程的施工质量,实现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全面监控,确保井巷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特制定此制度。
一、成立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机构:
1、设立井巷工程质量领导小组
组长:刘生福
副组长:吴浩、周强、张戈、梁棵木、王东江
成员:杨登武、毛远征、左都军、陈键、魏晋涛、王雪涛、王建功、公方有
2、设立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办,生产技术办、矿综掘队、矿外委施工队办公室业务人员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成员。
3、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小组的职责
①工程规划和安排
②工程开工资料审查
③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办理
④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⑤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⑥工程材料检验
⑦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⑧工程结算审核
二、工程管理
(一)井巷工程管理
1、单项、单位工程在开工前15天内施工方需向建设方提供工程预算、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外委招标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施工合同会签等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
2、工程在开工前3天由建设方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技术交底。
3、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施工。
4、施工方应按期完成建设方每月下达的工程进度。
5、施工方必须使用煤安规定符合设备完好标准的设备。
6、生产技术科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外委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检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如下:
①生产科质量监督员每天要对井下井巷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工程及时通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整改。
②每天要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
③对现场施工用的材料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及设计的材料,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已施工的不合格工程进行反工。不合格的材料升井。
④质量监督员每天必须认真填写工程质量监督卡片。
⑤当工作面发生安全隐患及地质构造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矿总工程师汇报。
⑥每天要记录好井下井巷工程的进度。
⑦每三天对井巷工程进行一次抽检,每周对井巷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工程按井巷工程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下发井巷工程整改通知单。
对不合格工程,质量监督员要对其进行督整改并重新验收。
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作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并附素描图。
⑨施工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14天向建设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建设方组织有关单位在7天内验收完毕。
施工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建设方审查。建设方在收到文件14日内审查完毕。
单位工程验收完毕,施工单位应将单位工程全部的竣工资料一式五份交于建设方,建设单位应将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并核查。
⑩巷道在锚喷、浇注或砌碹前,施工单位提前2天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对隐蔽工程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需按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整改,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7、凡需安排的清淤、维修支架、扩帮、挑顶、打地平等工程,由矿生产技术科核定工程量,下达施工任务书,经分管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完工后由生产技术科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因巷道来压造成巷道变形需补打锚杆、挂网等零星工程要按上述办法执行。
8、每月20日各施工单位将手续齐全的本月需结算的资料交矿生产技术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交公司审批后各施工单位将审批资料及时返矿。
9、每月19日矿核算人员将本月各外委队领用的材料票进行核对,与当月结算资料中的材料消耗进行比较,为矿财务及时提供扣款依据。
10、工程支护材料管理:
①井巷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规格、型号、材质、品种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②支护材料在下井前需将支护材料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及合格证提交生产科,并经材料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
③混凝土配比时要有详记录,并经质量监督员检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④在施工混凝过程中,需做标准的砼试块,并将试块交于生产科。
11、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对不合格工程将加大处罚,并即刻对其进行整改,把不合格工程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经反工处理的分项工程,有关施工记录、技术资料、鉴定文件、会议记录等均应保留并做为质量保证资料,供复评质量等级时使用。
12、严格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3、每月5日前将上月掘进工作面掘进记录图交于生产技术装备办。
14、工序间的交接检查验收。前一道工序完工后,在下工序进行前,应经质量监督员检查认可,确认质量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5、施工班组之间的交接检查验收。一个施工班组在其所承担工序结束后,在移交给下一班组继续施工时,监督员应对该班组施工的工序质量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能交接。
如在交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工程时,施工方应自行调节班组,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整改后的工程必须经建设方验证。
16、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一些施工内容,或比较重要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技术内容进行复核,严格把关。
17、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施工进行预检,对某些与该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密切关系的已完成的工作或技术问题进行预先检查,复合其正确性或其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18、监理工程师要对重要工程的质量数据进行复核性的检验,以判定施工单位检验的结果是否正确,精度是否达到要求。
19、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应实施现场观察、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并做好施工记录,认真分析质量统计数据,对质量不合格工程和施工艺及时处理和纠正。
20、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后,应进行详细的审查,确认文件可靠,施工质量没有问题,即可签证,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21、监理工程师对照质量标准和施工单位所提交的质量检验资料,采用视觉检查、量测检查和试验检查的方法,进行现场复核。
22、在混凝土喷谢前,混凝土的水灰比、外加剂的掺加量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认定,并作详细记录。
23、当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质量监督员要对工程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24、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构造原因造成的施工难度,施工方因及时向建设方汇报,建设方应在接到汇报时,立即对该工程实施监控,并下发控制措施交底。
25、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安全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督下取样。
(二)、井巷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外委工程)必须接受矿的日检、周检、月末验收等检查,检查标准执行《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评定办法》。
2、矿有关部门对外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评定等级后方可结算,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所有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到增加费用的,必须及时做预算,纳入预算管理,力争做到变更合理、签证经济。
3、外委工程必须纳入矿井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中,接受矿方的安全和标准化检查,检查标准与矿属各单位一致。
4、井巷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