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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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台帐
部门(单位):
序号:
表格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1.台账名称:指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机构成立及历次机构编制事项
调整的发文标题,及组织、人社部门核定和调整非领导职数的发文标题。
例如:《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XX机构的批复》。
2.批准文号: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成立及历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
件号。
3.批准时间: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成立及历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
件印发的时间。
例如:1993-02-01。
4.
制事项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1)设立;(2)更名;(
(不含政法专项编制)。
11.政法专项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政法专项编制数。
12.机关其他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在群团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在
行政机构使用的尚未消化的自定编制或事业编制。
13.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
全额保障的编制数。
14.财政补助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部分
保障的编制数。
15.经费自理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的编
制数。
16.企业化管理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企业化管理编制数。
17.部门领导正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部门领导职数中的正职数。若存在“高配”、“兼任”情况的,需在“备注”说明具体兼任情况以及高配至具体职级。
18.部门领导副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部门领导职数中的副职数。若存在“高配”、“兼任”情况的,需在“备注”说明具体兼任情况以及高配至具体职级。
19.部门其他领导: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除部门正副领导职数外的部门其他领导职数。若存在“高配”、
配至具体职级。
20.
、“兼任”
、“兼任”
27.厅局级副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厅局级领导职数中的副职数。
28.县处级正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县处级领导职数中的正职数。
29.县处级副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县处级领导职数中的副职数。
30.乡科级正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乡科级领导职数中的正职数。
31.乡科级副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乡科级领导职数中的副职数。
32.股级正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股级领导职数中的正职数。
33.股级副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股级领导职数中的副职数。
34.巡视员:指公务员管理部门核定的巡视员职数。
35.副巡视员:指公务员管理部门核定的副巡视员职数。
36.调研员:指公务员管理部门核定的调研员职数。
37.副调研员:指公务员管理部门核定的副调研员职数。
38.主任科员:指公务员管理部门核定的主任科员职数。
39.副主任科员:指公务员管理部门核定的副主任科员职数。
40.科员及以下:指公务员管理部门核定的科员及以下职数。
41.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