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管理制度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保障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协同作战、长效机制”的原则,强调预防和综合管理的重要性。
第四条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第五条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卫生监督机制,保证卫生管理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中应当优先考虑的问题包括:场所卫生布局、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
第二章场所卫生布局第七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合理设置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卫生间、厨房等。
卫生设施应当满足相关卫生标准,并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排水条件。
第八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场所卫生检查,包括洗手间、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清洁情况、卫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第九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卫生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定期对卫生设施进行消毒,确保卫生设施的无菌状态。
第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当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食品安全第十二条文化娱乐场所提供食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包括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食品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操作规范等。
第十五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质量。
第十六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加强食品储存和销售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饮用水卫生第十七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饮用水的质量安全。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篇)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引言文化娱乐场所是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而卫生管理制度是保证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环境安全和人们健康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卫生管理责任、卫生设施设备、卫生操作规范、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一、卫生管理责任1.文化娱乐场所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卫生管理工作,明确卫生管理责任。
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卫生管理规范和制度,负责场所内的卫生工作,确保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2.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履行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管理细则,建立卫生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管理制度,培训员工的卫生操作技能,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卫生管理部门和经营者应当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卫生意识,增强卫生操作规范的执行力度。
二、卫生设施设备1.文化娱乐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包括洗手设施、卫生间、垃圾桶、排风设备等。
2.洗手设施应当齐全、功能正常,每个洗手间应当配置洗手池、洗手液、干手器或纸巾等。
3.卫生间应当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提供足够的洗手液、纸巾和卫生用品。
4.垃圾桶应当设置在易于寻找、方便使用的位置,定期清理,避免滋生细菌。
5.排风设备应当保持畅通,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到相关要求。
三、卫生操作规范1.文化娱乐场所的员工应当按照卫生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包括佩戴卫生帽、定期洗手、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等。
2.饮食场所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不允许使用过期食品或有质量问题的食品。
3.娱乐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防止细菌交叉感染。
4.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卫生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进行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操作技能。
四、卫生监督检查1.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目的是确保场所的卫生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所有工作人员、顾客以及与娱乐场所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场所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娱乐场所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四)负责处理顾客投诉,维护顾客合法权益;(五)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六)负责与公安机关、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七条娱乐场所其他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工作符合安全规定;(二)员工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三)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四)员工应当配合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治安保卫制度;(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四)应急预案;(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六)安全检查制度;(七)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一)娱乐场所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二)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三)娱乐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四)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疏散、救援等应急机制。
第十条治安保卫:(一)娱乐场所应当设立治安保卫岗位,负责场所的治安巡逻、监控和应急处置;(二)娱乐场所应当与公安机关建立联系,及时掌握治安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三)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顾客的管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 厅、____、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____明文件;(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五)消防设计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____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保障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娱乐场所,包括酒吧、夜总会、KTV、舞厅等消防安全风险较高的场所。
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7篇
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7篇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进展,各地兴建的公共娱乐场所数量越来越多,且朝着超豪华、超大型、多功能方向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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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防备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五)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全部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时,必需明确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更改内部装修的公共包含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酬谢系统等)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需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紧要和不安全物品仓库等建筑物内。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依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第六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需符合下列规定:(一)吊顶应当采纳非燃材料;(二)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纳非燃或者难燃材料;(三)帷幕(幕布)、窗帘、家具包布应当采纳阻燃织物或者进行阻燃处理;(四)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需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实行防火、隔热措施;(五)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更改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3篇)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3篇)文化娱乐管理制度(精选3篇)文化娱乐管理制度篇1一、使用娱乐设施必须遵守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排。
二、爱护文化娱乐场所内部的各种设施,切实遵守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不得损坏。
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三、在文化娱乐场所内,互相尊重、理解、和睦共处,不得抢场、占场,更不得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四、共同维护公共娱乐场所卫生,不准乱丢、乱吐、乱涂画、乱张贴,违者马上纠正。
五、允许外借之物必须经管理人员允许并登记,同时交一定押金后方能带走,不得私自带出。
六、节约用水、用电,严防火灾隐患,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安全。
七、在文化娱乐场所中不得进行非法的活动。
八、使用有偿娱乐场所应按价交费。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篇2一、使用文化娱乐场所的业主、住户、个人,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二、在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高声喧哗,抢占场地,大家要和睦相处,互相尊重。
三、爱护文化娱乐场所内的各种设施,遵守设施的使用、操作规则,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允许外借的刊物、器具,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支付一定押金后方可外借,否则以盗窃论处。
五、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违者需负责清理、恢复原状。
六、在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否则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
八、娱乐场所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场所时,应按价交费。
文化娱乐管理制度篇3一年来,__乡文化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践行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寓教于文、寓教于艺、寓教于乐,培养群众崇高思想、美好心灵、纯洁情操、高尚人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全乡人民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为全乡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娱乐场所安全管理,保障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为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场所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场所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场所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场所内车辆停放有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场所内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确保交通安全。
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场所内食品来源正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加工、储存、销售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
5. 人员管理制度(1)场所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2)场所员工应熟悉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
三、安全流程1. 安全检查(1)场所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周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2. 应急处理(1)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员工和顾客有序疏散,确保生命安全。
3. 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娱乐场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娱乐场所的安全运行,为广大顾客和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娱乐环境。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篇)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娱乐场所的日常经营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娱乐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夜总会、KTV、酒吧、茶楼、游艺厅等。
第三条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娱乐场所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经营期限届满后及时进行续期,确保合法经营。
第五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娱乐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场所的安全性,确保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态度,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娱乐服务。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遵守卫生、环保等相关规定,保持场所的卫生整洁,保障市民的健康安全。
第九条本制度由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负责执行和监督,违反制度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并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技能。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接待相关部门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他人的礼金或财物。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的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形象,禁止谈论不雅或敏感话题,不得对顾客进行侮辱、歧视或骚扰。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不得违规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奖惩分明,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合理诉求,维护员工的权益。
第十六条娱乐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客户管理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不得对未成年人提供娱乐服务,对持有假证件或不符合相关年龄要求的客户要求出示有效证件,并照实登记。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本(3篇)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文化娱乐场所内公共卫生和顾客健康,加强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志愿者及顾客。
第三条文化娱乐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文化娱乐场所应以保障公共卫生为宗旨,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五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卫生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卫生设施与设备第六条文化娱乐场所应配置齐全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洗手间、厕所、垃圾处理区域等。
第七条卫生设施应满足卫生要求,定期进行维修检查并保持清洁。
第八条卫生设备应安装在适当的位置,方便从业人员和顾客使用。
第三章日常卫生管理第九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做好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和场所,保持干净整洁;(二)定期消毒卫生设施,有效杀灭病菌;(三)定期清理垃圾,包括垃圾分类、密闭储存和定时清运;(四)定期更换座椅和餐具等易脏损坏物品;(五)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卫生纸等生活用品;(六)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顾客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第四章食品卫生管理第十条若文化娱乐场所提供食品服务,应遵守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就餐区域应保持整洁,桌椅、餐具应定期消毒;(二)食品储存、加工和展示区域应符合卫生标准,存放、加工和展示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四)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第五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疏散、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掌握逃生和救援技能,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发生时,文化娱乐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娱乐场所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管理,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包括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娱乐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娱乐场所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经营者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娱乐场所健康发展。
第四条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娱乐场所设立与变更第五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娱乐场所设立的条件,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娱乐场所变更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场所管理章程、服务规范和应急预案,确保场所经营秩序和安全。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当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服务;(二)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便利;(三)利用娱乐场所从事营利性演出;(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拒绝服务或者歧视消费者;(二)擅自提高服务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三)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四)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第四章娱乐场所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依法招聘员工,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当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素质。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二)允许员工利用娱乐场所从事营利性活动;(三)强迫员工提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服务。
娱乐场所管理的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
娱乐场所管理的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1.入场门票和身份核验要求。
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定游客入场需要购买门票,并明确门票价格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应要求对所有入场者进行身份核验,确保未成年人无法进入不适合的娱乐场所。
2.人员流动控制。
娱乐场所应设立明显的出入口,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人员流动控制,确保人员流动有序。
此外,管理规定还应根据不同娱乐活动的特点,明确人员在特定区域的流动规则。
3.消防安全管理。
管理规定必须要求娱乐场所配备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救援措施。
此外,还应明确禁止在娱乐场所内吸烟、放鞭炮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4.酒精饮品和药物管理。
管理规定应严格限制娱乐场所内酒精饮品的销售和消费,确保消费者在享受娱乐活动的同时不受酒精过量摄入的影响。
此外,还应明确禁止在娱乐场所内使用和贩卖违禁药物。
5.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
管理规定应要求娱乐场所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或破损导致事故发生。
同时,还要求娱乐场所设立完善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噪音控制。
管理规定应明确限制娱乐场所产生的噪音,特别是在夜间应严格控制音量,以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必要的骚扰。
同时,还应设立噪音监测系统,确保噪音不超过规定范围。
7.活动安全管理。
管理规定应要求娱乐场所提供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此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规定如何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以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安全。
8.安全摄像监控。
管理规定应要求娱乐场所配备安全摄像监控系统,并保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还应明确监控录像的保管期限和查询流程,以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娱乐场所管理的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还应根据不同娱乐场所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细化和补充。
娱乐场所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升娱乐场所的形象和服务质量,还能够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安全权益,促进娱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规章规章制度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规章规章制度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规章制度一、场所管理1. 开放时间:文化娱乐场所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10点至次日凌晨2点,特殊情况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 入场要求:顾客必须年满18岁方可进入文化娱乐场所,凡未成年人须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方可入场。
3. 安全设施:文化娱乐场所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摄像头、灭火器等,确保顾客的人身安全。
4. 坐位安排:场所内应设置合理的坐位,保证顾客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坐位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文化娱乐项目1. 表演节目:文化娱乐场所可组织各类表演节目,包括音乐演出、戏剧演出、舞蹈表演等,节目内容应健康、积极向上。
2. 游戏设施:场所内可设置各类游戏设施,如电子游戏、桌游等,游戏设施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确保顾客的安全。
3. 艺术展览:文化娱乐场所可举办艺术展览,包括绘画、摄影、雕塑等,展览内容应具有艺术性和欣赏性。
4. 活动策划:场所可组织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如主题派对、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员工管理1. 员工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服务礼仪等,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
2. 员工素质: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对顾客要友好、热情,不得有歧视、侮辱等不良行为。
3. 员工数量:场所的员工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确保服务质量和场所的正常运营。
四、消防安全1. 灭火设施:文化娱乐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
2. 疏散通道:场所内应设置明确的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顾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
3. 安全演练: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妥善处置。
五、卫生管理1. 场所清洁:文化娱乐场所应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顾客的健康和舒适。
2. 卫生设施:场所应提供干净、卫生的洗手间,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顾客的基本卫生需求。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3篇)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娱乐场所管理条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第____次常务会议通过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第____号发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丰富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娱乐生活,促进____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____服务的方向,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四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含有下列内容的活动:(一)____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四)煽动____、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____的;(五)宣扬____秽、____、迷信或者渲染____,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六)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分别对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和消防、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娱乐场所,并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文明礼貌,依法办事。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可以通过依法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地方财政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章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第八条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单位名称、住所、____机构和章程;(二)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三)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四)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三篇)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经批准设立的娱乐场所,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监督,确保正常运营。
第三条娱乐场所应当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的娱乐项目,并不得经营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道德风尚的项目。
第四条娱乐场所应当营业区域与住宅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公众的安全和舒适。
第五条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定期清洁,保持场所的整洁和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六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公众的安全。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八条设立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设立娱乐场所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申请书;(二)法人或自然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场所位置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四)经营者的相关资质证明;(五)建设方案和装修设计方案;(六)安全预案和消防设计方案;(七)员工岗位设置和资质证明;(八)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娱乐场所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告知理由。
第十一条经审批同意设立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和装修,并于建成后十五日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第三章经营与管理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当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杜绝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不当行为。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备业务经营范围和各项经营规格,确保合法经营。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并公示经营时间,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时经营。
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娱乐场所安全,保障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所有娱乐活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歌舞厅、酒吧、KTV、游艺厅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娱乐场所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娱乐场所经营者是场所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场所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娱乐场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娱乐场所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治安保卫、食品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等。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1. 娱乐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娱乐场所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 娱乐场所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4. 娱乐场所应禁止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九条治安保卫管理:1. 娱乐场所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负责场所内的治安巡逻。
2. 娱乐场所应加强场所内的监控设备管理,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3. 娱乐场所应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场所,对可疑人员进行严格检查。
4. 娱乐场所应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维护场所治安秩序。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1. 娱乐场所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安全。
2. 娱乐场所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督。
3. 娱乐场所应确保食品来源合法,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 娱乐场所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2. 娱乐场所应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程操作。
3. 娱乐场所应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娱乐场所管理制度1. 引言娱乐场所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员工和顾客的权益,确保娱乐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本文档旨在明确娱乐场所管理的基本规范和流程。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夜总会、酒吧、KTV 等。
所有员工和顾客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3. 基本规定娱乐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基本规定:合法经营:娱乐场所必须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证照并按照规定经营。
任何非法经营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消防安全:娱乐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员工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食品安全:如有提供食品服务的娱乐场所,必须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
安全防范:娱乐场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保安人员值守等,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禁止淫秽色情活动:娱乐场所严禁进行淫秽色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非法性服务、招嫖、卖淫等。
保密规定:员工必须保守会员和顾客的隐私信息,禁止私自泄露、买卖信息等违法行为。
4. 工作流程4.1 入场验票流程对于需要验票的娱乐场所,顾客入场时必须进行验票。
1. 顾客出示入场券或会员卡。
2. 员工验证入场券或会员卡的有效性。
3. 如有效,员工将入场券或会员卡收回,并给顾客提供相应的入场凭证。
4. 如无效,员工将拒绝顾客入场。
4.2 订餐服务流程对于提供订餐服务的娱乐场所,顾客可在就餐前进行订餐。
1. 顾客向员工提供订餐要求。
2. 员工记录顾客的订餐要求,并确认就餐时间和人数。
3. 员工将订餐要求传达给餐饮部门,并要求给予确认。
4. 餐饮部门确认后,将就餐要求整理好,并通知给娱乐场所其他相关部门。
5. 就餐时,员工引导顾客到指定的就餐区域,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4.3 举办活动流程对于举办活动的娱乐场所,必须事先准备好活动方案,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活动的安排。
1. 娱乐场所确定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编制活动方案。
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保障娱乐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维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娱乐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组织机构(1)成立娱乐场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场所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场所安全。
2. 安全责任(1)场所负责人对本场所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场所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4)从业人员对自身及顾客的安全负责。
3. 安全培训与教育(1)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4. 安全检查(1)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周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场所安全。
(3)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场所安全。
5. 防火安全管理(1)场所内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6. 人员安全管理(1)对场所内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确保人员安全。
(2)加强场内巡查,防止可疑人员进入场所。
(3)设立安保人员,负责场所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员工管理,防止员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7. 顾客安全管理(1)对顾客进行安全提示,提醒顾客注意自身安全。
(2)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标志。
(3)加强场内巡查,防止顾客发生意外事故。
(4)设立医疗服务点,为顾客提供紧急医疗服务。
8. 应急处理(1)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2)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娱乐场所是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顾客的安全和维护场所秩序,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场所设计与设施、人员管理、安全应急措施等方面,探讨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场所设计与设施1. 安全出入口设置娱乐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入口,并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出入口处应设有安全门禁系统,以确保只有经过有效身份认证的人员才能进入场所。
2. 紧急情况逃生通道娱乐场所应设置明确的逃生通道,并配备紧急疏散指示标识。
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设有应急照明系统,以便顾客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
3. 消防设备配备娱乐场所内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可靠性及正常运行。
4. 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是加强娱乐场所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
场所内应布设摄像头,监控重要区域,例如出入口、停车场等,并保留监控录像以备查阅。
二、人员管理1. 安全培训和教育娱乐场所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逃生、急救常识、疏散演练等,以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安全岗位设置娱乐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安全岗位。
安全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负责巡查各区域、协助处理纠纷和应对紧急情况,确保场所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
3. 人员身份识别娱乐场所应建立有效的人员身份识别制度。
员工和顾客应经过有效身份验证,例如刷卡、人脸识别等方式,提高场所安全性,防止恶意人员进入。
三、安全应急措施1. 火灾风险管理娱乐场所应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潜在火灾隐患。
同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员工职责和疏散逃生措施,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
2. 突发事件应对娱乐场所应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对恐怖袭击、人群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确保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和疏散顾客,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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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年3月17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1号发布自**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丰富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娱乐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四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含有下列内容的活动:(一)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 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三) 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四)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五) 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六) 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分别对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和消防、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娱乐场所,并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文明礼貌,依法办事。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可以通过依法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地方财政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章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第八条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二)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三) 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四) 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一) 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 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第十一条国家禁止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十二条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经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经营范围、娱乐项目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部门审核,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审核合格,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转借、出租营业执照,不得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五条娱乐场所提供的各种娱乐项目、服务项目等的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对不适当的价格和高额收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限价措施。
第十六条歌舞娱乐场所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
游艺娱乐场所通过电子屏幕显示声光、影像的游戏机内设计和装置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
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必须是经依法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经依法批准进口的。
第十七条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使用具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应当报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不得提供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条歌舞娱乐场所聘请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二条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第四章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第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保安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培训;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其中,外地务工人员还应当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明。
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在娱乐场所就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不得雇佣没有前款所列证件或者证件不齐全的人员就业。
第二十五条严禁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开设赌场、赌局,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
严禁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在娱乐场所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从事淫秽、色情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发现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在娱乐场所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不得调戏、侮辱妇女,不得进行扰乱娱乐场所正常经营秩序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
第二十八条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并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二十九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第五章罚则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违法所得4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4000元的,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擅自涂改、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娱乐项目,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未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审核手续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5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500元的,并处2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一) 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的;(二)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三) 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或者未经依法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的;(四) 提供利用电子计算机从事的娱乐活动的;(五) 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
第三十五条娱乐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并处4000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的;(二) 游戏机内设计、装置的游戏项目中含有本条例第四条禁止的内容的。
第三十六条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在娱乐场所内从事本条例第四条所禁止的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一) 雇佣的从业人员没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证件或者证件不齐全的;(二)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或者安排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保安人员上岗的;(三) 设置的包厢、包间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四) 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三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一) 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 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隐瞒情况或者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三) 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开设赌场、赌局的;(四) 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四十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一) 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的;(二) 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三) 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本条第(一)、(二)项所列行为提供方便和条件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的;(二) 在娱乐场所内从事卖淫、嫖娼、赌博、吸毒或者封建迷信活动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或者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三) 在娱乐场所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调戏、侮辱妇女或者进行扰乱娱乐场所正常经营秩序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