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人员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病理人员个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病理科所有病理人员个人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收集1. 病理人员个人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
(2)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职务、工作业绩等。
(3)培训、进修情况:培训时间、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培训成果等。
(4)科研成果:论文、专利、专著等。
(5)获奖情况: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等。
(6)其他相关材料。
2. 档案收集渠道:(1)病理人员个人申报。
(2)科室领导推荐。
(3)人力资源部门提供。
四、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构、篡改。
(2)完整性:档案应全面反映病理人员的个人情况和工作经历。
(3)连续性:档案记录应保持连续性,不得中断。
(4)规范性:档案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2. 档案整理步骤:(1)收集档案材料。
(2)分类整理档案材料。
(3)填写档案目录。
(4)装订成册。
五、档案归档1. 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档。
(2)准确性:档案归档应准确无误。
(3)安全性:档案归档应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归档流程:(1)科室负责人审核档案。
(2)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
(3)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4)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
六、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密性:档案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
(2)安全性:档案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的环境中。
(3)完整性: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2. 档案保管措施:(1)设置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实行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借阅。
(3)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档案利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确保病理科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所有病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病理科档案管理员负责病理科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
3. 病理科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室病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病理科档案收集范围包括:病理切片、病理报告、病理讨论记录、病理资料、病理照片、病理录像等。
2. 档案收集要求:(1)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
(2)档案资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归档。
(3)档案资料应使用规范的术语和格式。
3. 档案整理要求:(1)病理切片、病理报告等纸质档案应按照病理号顺序排列,编号归档。
(2)病理资料、病理照片、病理录像等电子档案应按照病理号、日期、内容等进行分类、命名、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病理科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柜中,避免阳光直射、潮湿、虫蛀、鼠咬等。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档案借阅:(1)借阅档案需填写《病理科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人、借阅目的、借阅时间等信息。
(2)借阅人需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遗失档案。
(3)借阅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需延长,需经档案管理员批准。
4.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经病理科主任批准,并填写《病理科档案销毁登记表》。
(2)销毁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员和病理科主任共同监督,确保档案资料全部销毁。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1. 病理科应建立病理科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2. 档案数据库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数据库进行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病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病理科必须建立完整的病理资料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完善病理资料档案登记本。
2、病理资料档案包括:原始标本(其中原始标本的保存期限依标本种类不同确定相关保存期限)。
病理科制作的原始玻片、蜡块、病理检查申请单、病理结果报告单。
3、各种病理检查的文字资料应按时间或类别装订成册保存。
4、档案保存期限:门诊患者为送检后15年;住院患者为送检后30年。
5、常规活检、快速活检、尸检病理诊断的原始组织学切片以及查见肿瘤细胞或可疑肿瘤细胞的玻片都必须归档管理,妥善保存。
6、患方人员申请借用有关患者的切片时,须按医院规定办理借片手续。
借片人员须:
(1)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病理科保留其复印件;
(2)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名;
(3)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
7、病理原始切片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外借,应按医院管理程序批准后方可借出。
外院会诊仅借出相关病历复制片。
8、病理科因故不能向患方借出切片时,由双方按医院管理程序协商解决病理学会诊问题,可酌情进行远程病理会诊。
9、蜡块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病理科可向患者提供白片,受
理会诊的病理科确需有关病理检查蜡块时,按医院管理程序协商解决。
10、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医院病理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理科的管理,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理诊断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的所有工作人员、病理诊断设备、病理标本、病理资料等。
第三条病理科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病理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病理科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病理科下设病理诊断室、病理切片室、病理档案室、病理技术室等部门。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病理诊断室:负责病理标本的接收、制片、染色、显微镜观察、诊断报告的撰写和审核。
(二)病理切片室:负责病理切片的制作、保存和供应。
(三)病理档案室:负责病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
(四)病理技术室:负责病理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新和技术培训。
第三章病理标本管理第七条病理标本的采集、保存、运输和送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病理标本的采集应准确、规范,避免污染和损伤。
第九条病理标本的保存应采用低温、干燥、防潮、防霉等措施,确保标本质量。
第十条病理标本的送检应及时、准确,并附有完整的病史、检查结果等信息。
第四章病理诊断管理第十一条病理诊断应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
第十二条病理诊断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基本信息;(二)标本来源、类型、数量;(三)诊断结果;(四)诊断依据;(五)建议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病理诊断报告应由两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病理医师共同审核签字。
第五章病理技术管理第十四条病理科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理诊断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
第十五条病理科应定期对病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病理科应建立健全病理技术档案,记录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技术人员培训等情况。
第六章病理档案管理第十七条病理科应建立健全病理档案管理制度,对病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查询。
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
第三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可利用性等原则。
第四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医院设立病理科档案室,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病理科档案室设主任一名,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设档案管理员若干名,负责具体档案管理业务。
第七条病理科档案室主任职责:1. 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制定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 组织开展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4. 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5. 定期向医院档案管理部门报告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员职责:1. 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2.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工作;3.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4. 完成档案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病理科档案收集范围:1. 病理科日常工作文件、资料、报告等;2. 病理科设备、仪器、试剂、耗材等相关资料;3. 病理科科研项目、学术活动、培训等相关资料;4. 病理科与其他科室、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5. 病理科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病理科档案收集要求:1. 收集的档案必须真实、完整、准确;2. 收集的档案应分类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3.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规定期限归档。
第十一条病理科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年代、事由等进行分类;2. 按照档案编号、顺序进行排列;3. 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编制索引;4. 对档案进行装订、打包、编号。
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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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报告管理制度

病理科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病理科报告管理制度是为规范病理科报告管理工作,保证报告质量,严格管理病理科报告的编写、审核、签发、传输和保存流程,保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诊断和治疗的安全有效而制定的,适用于我院病理科的各项报告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病理科报告管理由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报告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报告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病理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组成。
其中,由病理科主任负责对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病理科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三、职责1. 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报告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2. 病理科报告管理小组负责病理科报告的编写、审核、签发、传输和保存工作;3. 病理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负责对病理报告进行审核;4. 住院医师负责病理报告的录入和整理工作。
四、报告编写1. 病理科医师应严格根据病理标本作出准确的病理诊断,确保病理报告真实、准确、完整;2. 在编写病理报告时,必须认真填写病理标本信息、报告人信息、报告日期等内容;3. 病理报告必须包括病理诊断、病理描述、病理鉴定等内容,标本的检查、切片、染色等过程应描述清楚。
五、报告审核1. 病理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负责对病理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审核人员应认真查阅病理标本和相关资料,对报告中的病理诊断、病理描述、病理鉴定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报告签发1. 经过审核的病理报告由病理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进行签发;2. 签发人员应认真查阅病理报告的内容,确认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后进行签发。
七、报告传输1. 病理报告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保证报告的私密性和完整性;2. 传输渠道应加密保护,防止报告的泄露和篡改。
八、报告保存1. 病理报告应保存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确保报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 报告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确保随时能够查询和复查。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病理科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病理科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病理科资料档案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病理科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的总体工作,对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负总责。
2.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员负责病理科资料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
3. 病理科全体人员应积极配合资料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资料档案的归档和借阅工作。
四、档案分类1. 按档案性质分类: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等。
2. 按档案内容分类:分为病案、病理诊断报告、病理切片、病理图片、病理教材、病理会议记录、病理科研资料等。
五、档案收集1.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及时收集各类资料档案。
2. 病理科全体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资料档案报送资料档案管理员。
3. 收集的资料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六、档案整理1. 资料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分类,对收集到的资料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2. 编目时,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为每份档案编制档案号、档案名称、档案内容、档案形成时间等信息。
3. 整理时,应保持档案的顺序、完整、整洁。
七、档案归档1. 资料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整理的要求,将资料档案归档。
2. 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登记档案名称、档案号、档案数量、归档时间等信息。
3. 归档后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号顺序排列,妥善保管。
八、档案保管1. 资料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性质、内容、保管期限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保管。
2. 保管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清洁、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九、档案借阅1. 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登记借阅人、借阅时间、借阅目的、档案名称、档案号等信息。
病理切片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病理切片档案管理,确保病理切片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病理切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病理切片档案是重要的医疗资料,具有法律、技术、历史和科学价值。
病理切片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病理切片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病理切片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病理切片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病理切片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病理切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病理切片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四)负责病理切片档案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五)负责病理切片档案的保密、安全工作;(六)负责病理切片档案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病理切片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经历;(二)熟悉病理切片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熟练掌握档案管理技能。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病理切片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收集齐全、完整,不得遗漏;(二)准确性原则:收集内容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三)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病理切片档案的收集范围:(一)病理切片资料;(二)病理诊断报告;(三)病理切片档案的整理、鉴定、销毁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病理切片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根据病理切片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整理:按照档案的生成、流转、保管等环节进行系统整理;(三)规范整理:遵循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确保档案的规范整理。
第十条病理切片档案的整理流程:(一)核对:核对病理切片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二)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三)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信息;(四)装订:按照档案的保管要求进行装订;(五)归档:将整理好的病理切片档案归档保管。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一、引言病理科作为医学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起着诊断疾病、预测疾病进展和治疗效果的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病理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以及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利益,我们制定了该病理科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和提升病理工作的质量水平。
二、病理标本采集与管理1. 病理标本采集(1) 所有病理标本采集必须由医疗专业人员操作,遵循相关规范操作要求。
(2) 标本采集时需填写标本采集登记表,明确标本来源、采集时间等信息。
(3) 标本采集时要保持标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避免交叉感染和标本损坏。
2. 病理标本管理(1) 病理标本应存放在指定标本室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等要求。
(2) 标本应按照病例顺序进行编号、登记和存放,并建立标本档案。
(3) 病理标本的保管期限根据标本性质和法规要求进行规定,超过保管期限的标本要进行安全处理。
三、病理工作流程1. 标本接收与登记(1) 病理标本接收前,需对标本进行包装、密封和标记,确保运输的安全性。
(2) 接收到标本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包括标本来源、采集时间、送检医师等相关信息。
2. 组织切片制作与染色(1) 组织标本制片时,要注意细致、准确地操作,保证切片质量。
(2) 采用合适的染色方法,对切片进行染色,以便于病理医师进行观察和诊断。
3. 病理诊断与报告(1) 病理医师需对切片进行细致观察和诊断,确保诊断结果的精准性和客观性。
(2) 病理诊断报告要详细记录病例相关信息、病理观察结果和诊断结论。
四、质量控制与质量评估1. 质量控制(1) 定期进行病理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性。
(2) 对病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如标本采集、切片制作等,进行内部质量控制检查。
2. 质量评估(1) 建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病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2) 通过对重点病例的复核,评估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五、病理科病历的保密与管理1. 保密责任(1) 病理科全体工作人员需保守病理病历的隐私,严禁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医院病理切片、蜡块、纸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标准版)

病理切片、蜡块、纸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1.病理科设立病理档案资料室。
2.病理档案资料(包括病理检查资料的归档、借用和归还手续等)由专人管理。
其它任何人不得私自提取或借出病理档案资料。
3.常规活检、手术中快速活检、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检等的文字资料、非文字资料(组织的石蜡包埋块、切片等)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均为有价值的医学资料,皆由病理科按照本制度制度妥为保存。
4.各种病理学检查的文字资料按编号,每200张装订成一册至少保存15年。
5.病理蜡块以及切片按序号归档至少保存5年。
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病理资料是重要的医学资料,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
二、送检的标本均必须进行登记、编号,病理申请单的病理编号为连续性编序。
三、送检单应及时清点、归类、整理,按病理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入柜。
在切片进入档案室时必须与医师当面清点,并作记录。
四、加强对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所有病理登记本、病理诊断申请单、应长期保存。
组织切片和蜡块保存期为:门诊患者为送检后15年。
住院患者为送检后30年。
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五、如用计算机管理的,必须有文字打印材料及资料备份(以光盘刻录为佳)。
六、切片外借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病理科保留其复印件;填写借条并签名;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待归还切片时退还)。
病理科应将该例全部切片取出,经本科室医师核对原诊断及切片无误时,方能借出。
切片归还时,借片人应出示会诊单位的会诊意见及会诊医师签名,以便意见不一时相互联系研究。
所借出切片应于一个月内如数归还,如逾期不还,没收押金,如切片破损,按破损张数酌情收取赔偿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所有缺损切片应及时予以重新制片补足之。
蜡块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可由病理科向患者提供未经染色的切片(通称白片)。
并按规定收费。
登记簿及送检单不能出借,但允许来科室查阅或摘抄。
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病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病理科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理科档案是医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组织学病理检查、细胞学病理检查、尸体解剖等所有文字资料、非文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病理科档案由病理科负责管理,设立病理科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五条病理科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参与制定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3. 对病理科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系统;4. 对病理科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编目,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5. 指导和监督病理科其他人员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病理科档案收集范围:1. 组织学病理检查、细胞学病理检查、尸体解剖等所有文字资料、非文字资料;2. 病理诊断原始检查申请单、蜡块和组织切片;3. 细胞病理诊断原始检查申请单、细胞涂片和细胞蜡块;4. 尸体解剖的所有文字资料、图像、图片资料、组织切片和蜡块;5. 科室接收的大体标本、组织切片和细胞涂片;6. 病理资料:计算机数据库资料及其他电子信息资料。
第七条病理科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2. 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核实、鉴定,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病理科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等;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病理科档案利用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程序办理档案查阅手续;2.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3.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档案资料。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一、病理科工作制度1、病理科应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病理诊断及相关工作。
2、病理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3、接收病理标本时,应认真核对申请单与标本的一致性,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标本来源、标本数量等,确保无误后签收。
4、病理标本应及时固定、处理,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取材、制片、染色等工作,确保病理切片的质量。
5、病理诊断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病理形态学特征及相关的临床资料,做出准确、客观的诊断。
对于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会诊或进行院外会诊。
6、病理报告应及时、准确地发出,一般常规病理报告应在收到标本后的 3-5 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病例或需要进一步检查的病例可适当延长报告时间,但应向临床医生说明情况。
7、病理科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病理切片、蜡块、申请单等资料进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定期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病理科标本接收制度1、设立专门的标本接收室,由专人负责接收标本。
2、接收标本时,应核对申请单上的患者信息、标本信息与送检标本是否一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标本部位、标本数量等。
3、检查标本的固定情况,如固定液的种类、量是否合适,标本是否完整,有无损坏、干涸等。
4、对不合格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说明情况,要求重新送检或补充相关信息。
5、接收标本后,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标本接收时间、接收人姓名,并给送检科室留存接收凭证。
6、标本接收人员应将接收的标本及时登记,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编号进行分类存放,以便后续处理。
三、病理科标本取材制度1、取材前,取材人员应仔细阅读申请单及相关临床资料,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及检查结果等。
2、取材时,应在清洁、通风良好的取材台上进行,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3、对标本进行仔细的观察和触摸,确定病变的部位、范围、性质等,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组织进行取材。
病理技术档案规章制度

病理技术档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病理技术档案管理,保障病理技术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及有效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病理科室。
第三条病理技术档案是记录医院病理科室各项技术工作实际操作情况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病理技术档案包括以下资料:病理技术操作记录、病理检验结果报告、病理诊断报告、病理技术质量控制记录等。
第五条病理技术档案的管理遵循真实、完整、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病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整理第六条病理技术档案应当与病理检验报告同步建立,并及时整理。
第七条病理技术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填写,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第八条病理技术操作记录应当包括检验人员信息、标本情况、技术操作步骤、操作时间等内容。
第九条病理检验结果报告应当包括检验结果、检验方法、质量控制情况、诊断意见等内容。
第十条病理诊断报告应当包括病理诊断结果、病理类型、病变范围、诊断意见等内容。
第十一条病理技术质量控制记录应当包括质控指标、质控结果、质控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病理技术档案的管理第十二条病理技术档案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完整、准确的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病理技术档案应当定期进行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病理技术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应当分别存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五条病理技术档案的查阅应当按照医院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查阅或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六条病理技术档案的借阅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填写借阅记录,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第四章病理技术档案的利用与处置第十七条病理技术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病理技术档案应当根据需要及时调阅,提供给医疗机构、科室及患者等方便查阅。
第十九条病理技术档案的复印与借阅应当按照医院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处理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病理技术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根据文件性质确定,过期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章病理技术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病理技术档案管理机构,对病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档案管理制度一、病理档案管理的概念病理档案是指记录患者病理检查和诊断结果的文件资料,通常包括病理报告、病理切片、病理影像资料等。
病理档案管理是指对这些文件资料进行管理的过程,包括档案的归档、存储、检索、保密等工作。
病理档案管理制度是指规范病理档案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确保病理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二、病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1. 提高病理检查和诊断的准确性:病理档案是诊断的重要依据,只有准确、完整的病理档案才能帮助医生做出正确的诊断。
2. 保护患者隐私权:病理档案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病史等,必须严格保密,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3. 促进医疗质量管理:通过对病理档案的定期审核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4. 保障法律责任:病理档案是医生诊断的依据,对医院和医生的法律责任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必须进行严谨的管理。
三、病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1. 病理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病理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确保管理工作的协调与高效进行。
2. 病理档案的归档和存储:规定病理档案的归档标准和程序,确定存档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确保病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病理档案的检索和利用:建立病理档案的检索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可以查阅病理档案的权限和程序,提高病理信息的可及性和利用价值。
4. 病理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措施,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确保病理档案的安全性。
5. 病理档案的质量管理:建立病理档案的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档案审核和认定的程序,确保病理档案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6. 病理档案的销毁和转移:明确病理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销毁标准,规定销毁程序和方式,防止档案的遗漏和泄露。
四、病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对病理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有效监督和管理其工作。
病理样本和病例资料保存制度

病理样本和病例资料保管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的病理样本和病例资料得到妥当保管和管理,以保障医院临床诊断和科学研究的正常进行。
适用于医院各相关科室,包含病理科、临床科室等。
二、病理样本的保管1. 分类和标识病理样本应依照类型和来源进行分类,并标注样本编码和手记日期。
分类包含组织切片、液态样本和固态样本等。
2. 保管期限病理样本的保管期限依据不同类型和来源而定,具体如下:—固态组织切片:常规病理样本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0年;特殊病理样本保管时间不得少于20年。
—液态样本:保管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其他样本(如细胞学样本):保管时间不得少于5年。
3. 保管方式病理样本应储存在温度适合、湿度适度的特定储存设备中,确保其长期保管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同时,应定期检查储存设备的温湿度,确保其运行正常。
4. 样本处理•样本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其归还到指定位置,确保样本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过期的样本应依据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和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病例资料的保管1. 病例资料的归档医院应针对每个患者建立病历档案,并依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归档。
归档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病历首页、病程记录、医嘱、化验结果、影像资料等。
2. 归档要求•病历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归档应依照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等进行分类,并在病历资料上标注相关信息。
3. 病历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门诊患者的病历档案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年。
•住院患者的病历档案保管时间不得少于5年。
•对于儿童患者,病历档案保管时间截止到其成年。
4. 病历档案的保管和管理•病历档案应放置在指定的档案室中,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
•档案室应设有必需的防火、防潮、防褪色等设施,确保病历档案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违规处理1. 失误和疏漏对于因失误或疏漏导致的样本遗失、保管时间不足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2. 违规操作对于有意损坏、窜改、遗弃病理样本和病例资料等违规操作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医院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病理资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标明年份、编号,集中分类归档。
需要长期或定期保存的病理资料包括:病理申请单、送检标本、组织蜡块、组织切片、涂片、病理检查登记等,以及由于规范要求或特殊原因需要长期或定期保存的资料。
2.对送检病例采用计算机录入登记,并保留相应的纸质登记本。
收检病例后应及时编号登记,在做出病理诊断后应将诊断及时登记(纸质登记本可在年度结束后计算机打印,并装订成册)。
3.各类送检申请单应及时清点,归类,按年份和顺序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医生发出病理报告后,应及时清点、整理切片,按编号放入凉片盒(柜),充分干燥后置入切片橱内保存。
4.蜡块制片后,应及时蜡封,并按顺序放入蜡块橱内,蜡块号应向上,蜡块抽屉(盒)及蜡块橱标明起止号码,以便于查找。
注意防止霉变与虫蛀。
5.登记簿及送检单一律不外借,需要时允许在科内查阅。
6.因治疗需要借片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借片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7.大体标本、蜡块、冰冻切片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可向患方提供未经染色的切片(白片),受理会诊单位病理科若确实需要有关病例检材蜡块,可由有关病理科双方协商解决。
8.生物安全记录及资料应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标本保存及处理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9.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5年,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10.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医院有关部门及科主任批准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医院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病理档案的管理,确保病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病理档案的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病理科所有病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理档案是医院病理诊断、科研、教学、临床工作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医院应高度重视病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病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病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病理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病理档案的收集范围:1. 病理诊断报告;2. 病理切片、涂片、细胞学检查报告;3. 病理讨论记录;4. 病理诊断、科研、教学、临床工作的相关资料;5. 其他与病理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病理档案的收集要求:1. 收集的病理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 收集的病理档案应分类、编号、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3. 收集的病理档案应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病理档案的整理要求:1. 病理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进行分类、编号、归档;2. 病理档案的目录、索引、摘要等应齐全、准确;3. 病理档案的装订、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章病理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病理档案的保管:1. 病理档案应存放在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的档案库房内;2. 病理档案的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3. 病理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病理档案的利用:1. 病理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2. 病理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备案;3. 病理档案的利用不得损害患者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章病理档案的销毁第九条病理档案的销毁:1. 病理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2. 病理档案的销毁前,应进行审核、登记,并报医院领导批准;3. 病理档案的销毁应采用焚烧、化浆等方法,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理档案管理,确保病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理档案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医学研究和教学的重要依据。
病理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病理科及其相关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病理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立病理档案室,负责病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病理档案室主任负责病理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病理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病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三)负责病理档案的保密工作;(四)组织病理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五)负责病理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负责病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病理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二)熟悉病理档案管理业务;(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病理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所有病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准确性:收集的病理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及时收集病理档案,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病理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病理档案的分类、编号、排列顺序进行整理;(二)病理档案应当装订整齐、牢固,封面应当清晰、完整;(三)病理档案的目录应当详细、准确,便于查阅。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病理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室应当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二)病理档案应当分类存放,编号管理,便于查阅;(三)病理档案的借阅应当办理借阅手续,并按规定归还。
第十条病理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病理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保护隐私:病理档案的利用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三)合理利用:病理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医学研究和教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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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档案管理是疾病资料保存、收集、临床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整的病理档案资料为临床疾病的诊治与科研提供物资基础。
1.病理学常规活检、术中冰冻、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检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信息资料)、非文字资料(蜡块、切片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均为有价值的医学资料,需长期保存。
2.文字资料按顺序、按年份装订成册,并摆放于的档案柜内,以便随时查阅;切片、蜡块按顺序、按年份摆放于相应的切片柜、蜡块柜内,以便查阅。
3.档案室管理员及时将每天的切片和蜡块归档,如发现有缺失或损坏,应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补充。
4.病理科档案室未经科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行翻阅档案。
(1)患者及家属借阅切片,需经医院医务部审核并开具借阅证明,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由病理科保存)、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名、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后,方可办理借出手续。
(2) 借用的切片应妥善保存,必须在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期一周,逾期退还中不归还者将不退押金;借用的切片若有破损、丢失,应按规定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3)蜡块是无法复制的病理学检查资料,属于诊断病理学的重要基础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可要求切白片。
(4)本科室工作人员或临床科室医师借阅切片或使用在档蜡块作
科研资料时,需经科主任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切片和蜡块均不得擅自拿出科室。
(5)细胞学涂片为唯一存档依据,原则上一律不予外借。
如确需借阅,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由于病理科的工作量逐年增加,相应的档案资料也随之增加,因此病理科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转到档案室保管。
(1)转送档案时小心保护好所有资料不受到损坏。
(2)患者及家属如需要借阅档案室的切片,需经科主任同意后由专人取送至病理科,由医师审阅后,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方可借出。
(3)本科室工作人员或临床科室医师借阅切片需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切片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蜡块在交押金后方可办理借出手续,并交给科主任指定的人员负责切片后并及时归原。
(4)保持档案室的干净、整洁、透气、通风,经常检查切片和蜡块,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霉变或虫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