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议 纪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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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纪 要
(2012年6月7日)
6月7日,县“整规”领导小组召开了整顿和规范县城区土地建设房产市场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综合治理专题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志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殷金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贺卫东,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厚荣,县法院院长肖国栋、县检察院检察长田俊明出席了会议。县纪委监察、检察院、法院、政办、经信、公安、规划、国土、建设、房管、工商、司法、物价、地税、供电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整顿和规范县城区土地建设房产市场确定了指导性意见。纪要如下: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县城区土地房产建设市场整治面临的严峻形势,相当数量的单位、个人在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开发建设,破坏了城区建设规划,造成了房地产建设市场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水平。还有部分违法者强拆强建、妨碍公务、非法经营、欺诈群众,严重侵犯了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干扰了我县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县土地房产建设市场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在县整规办的具体指导和督办下从严处理县城区(含高铁新区)违法占地、违法开发、非法房地产交易(非法经营)、偷税逃税、盗窃电能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对未经规划批准,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房地产开发资质(或不具备规定资质)、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向他人出售房屋的,属非法经营行为。县工商部门对未取得营业执照非法交易出售房屋的,县房管局对未取得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予以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县公安部门(经侦大队)立案查处。县公安部门(经侦大队)要大力查处单位、个人非法违规房地产开发经营(非法交易房屋)行为,对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一律从速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追缴非法所得,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二、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经侦大队)从速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快侦快诉。
三、县经信、供电、供水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建设工程和违建房屋住户违法违规用水、用电行为,严厉查处水、电用户擅自为违建工程和房屋接水、接电行为,属盗电、盗水构成犯罪的,由县公安部门(经侦大队)从速立案查处。
四、县公安部门(经侦大队)、税务部门要严厉查处土地建设房产市场的偷税、逃税行为,构成犯罪的,从速立案查处,从快追究
刑事责任。
五、对违法占地、偷税逃税、盗窃电能案件,对房地产非法交易涉嫌非法经营案件。县物价部门要从速对非法经营额和盗窃电能金额等涉案财物进行鉴定。县检察院要依法从速立案并提起公诉,县法院要依法从速立案、审判、执行,通过公、检、法机关依法从快追责,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偷税逃税、盗窃电能、房地产非法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参加会议人员:李革非 陈 林 李 健 陈土朝 杨先春
付志北 胡功友 戴 红 陈德稷 徐立军
谢兵民 艾世忠 李体实 罗天春 张广明
李洪泉 付汉桥 肖碧波 方应璋 朱先文
陈 波 王继光 席斌波 刘 明 段迎朝
胡建新 严荣辉 甘奎基 付本忠 万家春
付 伟 刘胜兵 高 军 沈宗付
主送:县开发区,高铁新区筹建指挥部,城关镇,高店乡,县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悟县整规办 2012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