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民宗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民宗局推行行政指

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宗教事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民宗通[2013]32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3.08.29

【实施日期】2013.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民宗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民宗通〔2013〕32号)

局各处室,各市(县)区民宗局:

为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步伐,提升政府机关公共服务水平,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和谐监管,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依法[2013]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依法[2013]6号)要求,我局决定全面推行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指导工作。现将《无锡市民宗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1、无锡市民宗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2、无锡市民宗局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3、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指导工作有关制度

4、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指导工作有关文书格式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3年8月29日附件1

无锡市民宗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民族宗教执法环境,根据市《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指导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为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指导工作的有效落实,成立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涛

副组长:何鸣、张慧东

组员:孙海明、张晓云、吴圣刚

在局行政法规处设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行政指导方式

我局和各市(县)区民宗局作出行政指导可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扶持、帮

助、宣传、奖励、调解、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的手段和方法,通过口头告知、书面告示、电话传达、邮寄送达、短信发送、网络和媒体发布、召集座谈、组织培训等方式,适时、适地、适当灵活实施各种行政指导行为。主要方式有:

1、服务发展建议。根据管理服务职能和自身专业知识,为服务对象出主意,提建议,引导其依法办事;或者指导服务对象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或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健康发展。

2、行政监管劝诫。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应履行的职责、义务而未履行的,可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予以提示、告知。针对有关行政相对人因内部制度缺失、人员素质不高、疏于管理等自身原因而出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民事侵权或违约行为,行政机关可以约见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劝勉,送达书面的行政指导意见书,督促其完善制度,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3、执法事项提示。根据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的分析,在某一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知行政机关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4、轻微问题警示。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法律无明文规定仅违反约定俗成或乡规民俗的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对法律有明文规定却未明确处罚内容的违法行为,可采用行政告诫、警示等方式要求其立即纠正,并告知其应明确知晓的行为规范和要求,而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5、违法行为纠错。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过程中,同时要求被处罚对象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

6、重大案件回访。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在社会上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

期地进行回访,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巩固行政执法效果,促使行政相对人继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7、重大项目辅导。根据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对重点项目实施重点辅导,提供行政指导和服务。

三、工作步骤

1、认真谋划准备。由局行政法规处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无锡市民宗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无锡市民宗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指导工作制度》、《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指导文书格式》等;由各业务处室(民族处、宗教处)根据民族、宗教事务行政监管和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和建立《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指导项目分解表》,包括实施行政指导的项目、行政指导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的主体(或具体实施者)、实施行政指导的程序等主要内容,经局办公会讨论并报局领导批准通过。各业务处室根据职能和实际形势变化,可适时提出新的行政指导项目和需调整行政指导项目。

2、开展宣传发动。组织行政指导工作培训辅导。由业务处室针对所列行政指导项目,对局业务处室人员、各市(县)区民宗干部和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有关人员进行行政指导工作培训。局行政法规处予以配合。

3、积极组织实施。业务处室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将行政指导工作与民宗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实践和探索,及时总结做法和成效并向局反馈,在实践中逐步对实施方案提出修正和完善意见,并加强对基层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4、及时总结提高。适时召开行政指导的工作探讨会。主要探讨开展行政指导的做法、成效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和分析,不断完善适合于我市民宗系统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和优化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大胆创新。全面提出行政指导这个概念和汇总行政指导各类方式,并在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实施,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探索。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指导工作的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要深刻领会和切实把握行政指导工作原则,不断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相统一的原则,大胆创新,大胆实践。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有选择地使用行政指导方式,争取最佳的指导效果。

2、加强学习、增强能力。加强行政指导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全体执法人员能够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概念、内涵、特征和方式方法,理解行政指导的精神实质;加强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开阔视野,提高水平,打好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要注意避免因行政指导操作不当,造成违法指导或行政乱指导;更要注意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3、完善制度,形成特色。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行政指导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经验,注重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完善配套制度。要积极借助社会各界的支持,从法律上、理论上加以概括提升,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行政指导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4、严格考核,确保实效。推行行政指导是建设服务型机关的有效举措,也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有益补充,市局将适时对本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和各县(市、区)民宗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和考核,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全面推开,并真正取得工作实效。

附件2

无锡市民宗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