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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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3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3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保障相关行业的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一)医疗卫生行业;(二)食品安全行业;(三)教育培训行业;(四)安全防护行业;(五)旅游服务行业;第三条持证上岗是指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行业的要求,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工作。

第四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做到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服务规范。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行业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相关行业的发展和安全。

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暂停或注销等后果。

第二章申请持证上岗第八条想要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在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申请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申请持证上岗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职业的身体条件要求;(三)有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无违法犯罪记录;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向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学历证明或培训证明;(三)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证书;(四)近期的体检证明;(五)无犯罪记录证明;第十一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领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核实从业人员的证书信息。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三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将职业资格证书放置在工作场所明显位置,方便市民和相关部门查询和核实。

第十四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的要求,从事相应的职业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工作岗位或从事与职业不符的工作。

精选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精选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一、持证上岗的岗位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

二、岗位等级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

三、岗位种类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1.需持国家、河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集团公司或项目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1.取证:经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局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项目综合部保存备案。

如有丢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

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安全环境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项目考核中。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1、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部长(含副职)、科长(含副职)、安全监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含副职)等;3、特种作业人员:(1)电工作业。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加强岗位能力的管理和提升员工的素质能力,企业需要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以规范员工持证上岗的要求和流程。

目的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明确员工持证上岗的主体责任、相关的流程和要求,更好地推进员工技能培训和提高企业环境的安全性。

主体责任•企业应该严格要求员工按照规定持证上岗,不得私自上岗,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员工应该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岗位技能证书,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企业、员工均须认真履行持证上岗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应主动承担对企业员工培训、考试、证书发放等工作的任务,促进整个流程更加顺畅地进行。

流程要求1.企业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员工需要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需具备的技能水平。

2.员工应主动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证书,以达到提升技能水平、提高自身价值的效果。

3.企业应按规定开展证书管理工作,严格审核相关证书信息,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员工应严格遵守岗位技能证书的规定,不得向其他人出租、出借、转让、复制、篡改等行为,以确保其权利的合法性。

5.企业应及时对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工作,严格管理持证上岗的流程,确保员工的安全岗位。

惩罚措施1.对于没有持证上岗、违规上岗等情况,企业应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停止聘用、开除、警告等。

2.对于假冒、变造、拼凑证书等情况,企业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制定员工持证上岗是企业安全管理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它能够推动员工技能水平的提升,更好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

因此,企业应该积极落实本管理办法,规范员工持证上岗流程,确保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生产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生产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生产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员工上岗资格的管理,对在岗人员工作技能有效识别及监督,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部一线员工、品质保证部一线员工,包括操作员、检验员、教练员、组长。

(各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职责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一级岗前培训、组织上岗资格相关的考核、发证资格审核、颁发资格证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3.2生产部、品质保证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二级、三级岗前培训,并根据各岗位员工上岗资格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实操培训及考核。

四、员工一级、二级、三级培训内容4.2二级培训内容:部门级入职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培训的内容主要有:部门组织结构、部门主要工作内容、暗房管理制度、部门主要管理流程、暗房生产安全注意事项、产品主要特点及质量要求等。

4.3三级培训内容:班组级入职培训由班组长统筹安排,试用期培训时间:7周左右。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班组人员介绍、岗位工作内容、暗房环境适应、岗位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岗位作业指导书、岗位技能实操训练等。

4.4其他在新员工参加一、二、三级培训,并经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转正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转正,正式录用。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须按相应岗位任职要求,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五、上岗资格的划分与鉴定根据任职者从事岗位的各个阶段,划分为学习期(无技能)、合格期(技能一)、熟练期(技能二)、胜任期(技能三,具备教练员资格)、管理期(组长)五个阶段,五个阶段经考核合格后分别发放红色、黄色、蓝色、绿色、紫色上岗证(牌)。

5.1学习期(无技能),培训要求如下:1)首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不少于20小时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然后员工交由所在部门实施新员工二、三级岗前培训。

2)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合格,确保其对公司规章、制度、理念、文化、体系及安全等各方面全面了解,且基本掌握了所在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经核准后发放红色上岗证,员工方可上岗学习。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指从事某一职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经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通过岗位资格审查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每一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都能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当明确划定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注册管理。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发放,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合法性;(二)公开透明,确保全面、公正、公开的资格认定;(三)分类管理,根据不同职业岗位设置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四)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职业资格证书的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根据岗位的技术要求和工作经验的不同,确定相应的等级。

第九条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依据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备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三)具备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根据不同等级设定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工作性质的健康标准。

第十条职业资格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经过重新考核合格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进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费用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第十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持证上岗是指员工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第二章持证上岗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持证上岗的范围:1.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如电工、焊工、高处作业人员等;2. 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员工;3. 从事爆破作业的员工;4. 从事其他需要特殊技能和知识的岗位。

第六条持证上岗的条件:1. 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3. 员工应参加相关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4. 员工应通过公司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设立持证上岗管理部门,负责持证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持证上岗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持证上岗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培训;2. 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3. 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进行登记和管理;4. 定期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持证上岗;5. 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培训制度,包括:1. 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2.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自学、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3. 培训时间:确保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4. 培训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培训内容。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包括:1.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2. 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现场考核等多种形式;3. 考核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4. 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员工颁发相应资格证书。

上岗证管理制度

上岗证管理制度

上岗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员工上岗资格的管理,对员工的岗位技能进行有效的识别及监督,实现生产、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车间操作一线员工、质管部检验人员(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职责(一)人力资源部1.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入职培训,并完成考核。

2.负责收集各部门上岗培训资料,监督各部门上岗培训实施情况,完成所有培训资料的归档,制作并发放上岗证。

(二)质管部、各车间1.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培训和考核。

2.负责员工上岗证的佩戴管理及监督检查。

四、管理内容(一)上岗培训划分上岗培训划分为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

1.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报到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为期2天的新员工导入教育,培训课程为《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和员工福利》、《员工行为规范》、《厂级安全教育》、《现场5S》、《品质导入教育》、《改善提案》等课程,经考核通过后输送至用人部门。

2.岗前培训(1)新员工导入教育结束后,由各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其中,理论培训时间不低于4小时(检验人员依据质管部岗位要求进行培训,入职一个月内不独立盯岗),培训内容包含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规章制度、产品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品质教育、设备、工装使用说明及维护保养常识等。

(2)岗位操作技能训练不低于36小时,包含岗位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训练、设备、工装维护保养等内容。

(3)学员在培训期间所从事的技能训练或岗位基本操作须由专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员工经实操培训考核合格后应确保其具备岗位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在满足岗位胜任条件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培训相关记录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领取上岗证,员工获得上岗证后可独立完成岗位作业。

(二)培训讲师1.讲师职责:讲师负责课程授课、考核、指导和阅卷等工作。

2.讲师担当(1)入职培训讲师由公司级内训师担当,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协调。

(2)岗前培训讲师由部室或车间推荐,必须满足在本部门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从事本岗位工作二年以上并持有该岗位上岗证,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品质异常的多能工。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必须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卫生、教育、建筑、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要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审核核发证件,确保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体现其专业水平和从业经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制定和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采用统一的编号和防伪措施,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或组织进行核发,并由有效期限。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证书的更新和继续教育培训,以保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进步。

第三章证书的管理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和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关证书。

第十条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考试应当有权威的机构或组织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和严格的评判标准。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的证书应当在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进行现场核验,以防止证书的冒用和伪造。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及时申请和更新证书,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办理。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和更新到统一的电子数据库中,方便查询和管理。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证书的挂失和补办,确保证书的安全和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以外的个人和单位不得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证书,违规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受理和处理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和不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的培训合格和持证上岗,并规范员工培训和证书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培训、晋升培训等方面。

二、培训管理1.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岗位需要,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确定培训项目和内容。

2.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培训方案编制培训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等。

4.培训资源整合培训部门根据培训方案,整合内外部培训资源,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师资和外部培训机构资源。

5.培训实施管理培训部门负责培训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培训考核与合格证书1.培训考核制度针对每个培训项目,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处理等。

2.考核实施培训部门负责组织考核活动的实施,包括考核人员的选拔、考核工具的准备和考核过程的监督等。

3.合格证书颁发对于考核合格的员工,颁发相应的合格证书,作为员工持证上岗的凭证。

四、持证上岗管理1.持证上岗要求对于特定岗位,要求员工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才能上岗,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持证人员备案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备案登记,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持证书及证书编号等。

3.证书有效期管理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持证上岗的员工证书的有效期进行管理,提前对其进行提醒和更新。

五、违纪处罚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培训或持证上岗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罚,包括警告、扣减绩效工资、降职等。

六、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和外部合格证书颁发机构有权对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八、补充说明本制度所述范围及条件均以实际应用中业务特点和公司政策为准,不能否认的特殊情况要取得管理部门的批准用于处理。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与待遇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各类用工形式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一)高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二)中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三)初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工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

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其岗位工资严格按照工资政策执行。

(七)低职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高聘一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

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见附1)和电力行业112个主要技术工种和岗位(见附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凡市电力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八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是指员工通过相关培训课程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进行上岗工作。

第四条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原则:自愿参加、公平公正、激励有为、规范操作。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员工可以参加培训:(一)符合本公司的招聘条件;(二)具备参加相应岗位培训的能力,包括知识、技能、经验等。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和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培训资源,并建立培训计划。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培训档案,将员工培训记录完整纳入档案。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九条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培训,提供相关的培训费用补助和奖励政策。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十条公司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信息。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应征求员工需求的意见,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培训计划提前安排好培训师资和培训设备,并及时通知参训员工。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评估培训计划的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十五条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根据岗位需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包括工作技能、安全操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七条培训方式可以包括课堂授课、实操训练、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

第十八条培训时间和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员工能够顺利参加培训。

第十九条员工参加培训期间,应全程参与并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第二十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二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第二十二条培训考核可以包括理论考试、实操操作、模拟演练等形式。

工厂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工厂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工厂生产安全,提高员工技能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实施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操作技能,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率,确保工厂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从事生产、操作、管理及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持证上岗要求1.新入职员工:(1)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根据岗位要求,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在岗员工:(1)现有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

(2)现有员工应按照规定参加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3.转岗员工:(1)转岗员工应参加转岗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

(2)转岗员工应按照规定参加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四、培训与考核1.安全生产培训:(1)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

(3)培训结束后,公司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1)根据岗位要求,公司应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复审:(1)复审时间为每年一次,公司应组织复审工作。

(2)复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健康状况等。

(3)复审合格者继续上岗,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或调整岗位。

五、持证上岗管理1.持证上岗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2.持证上岗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3.持证上岗员工应主动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公司应定期检查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者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持证上岗实施方案

员工持证上岗实施方案

员工持证上岗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我公司决定全面实施员工持证上岗制度。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员工的从业资格,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各个岗位。

二、实施步骤。

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能够接受系统、全面的培训。

2. 培训教材准备,准备相关的培训教材和资料,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3. 组织培训,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确保员工能够全面掌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 考核评定,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评定,确保其达到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要求。

5. 颁发证书,对通过考核评定的员工颁发相应的证书,作为其持证上岗的凭证。

三、实施措施。

1. 加强宣传,通过公司内部刊物、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强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加大投入,公司将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 建立档案,建立员工持证上岗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证书进行登记和管理。

4. 定期复审,对员工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定期复审,确保员工的持证上岗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实施效果。

通过员工持证上岗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将有效提高员工的从业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降低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总结。

员工持证上岗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对于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确保员工的持证上岗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

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____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____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

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____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____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

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是一种机构或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相关岗位上具备必要的培训和持证要求,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该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 培训要求:指明员工在不同岗位上需要接受的必要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全面、系统。

2. 培训机构和教员:明确指定负责进行培训的机构和教员,确保培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培训考核:设定培训考核标准,通过考核评估员工培训成果,确保员工掌握了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员工上岗资格的管理,对在岗人员工作技能有效识别及监督,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部一线员工、品质保证部一线员工,包括操作员、检验员、教练员、组长。

(各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职责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一级岗前培训、组织上岗资格相关的考核、发证资格审核、颁发资格证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3.2生产部、品质保证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二级、三级岗前培训,并根据各岗位员工上岗资格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实操培训及考核.四、员工一级、二级、三级培训内容一级培训内容:二级培训内容:部门级入职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培训时间:8~12课时。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部门组织结构、部门主要工作内容、管理制度、部门主要管理流程、暗房生产安全注意事项、产品主要特点及质量要求等。

三级培训内容:班组级入职培训由班组长统筹安排,执行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计划”。

培训时间:4~7周。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班组人员介绍、岗位工作内容、暗房环境适应、岗位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岗位作业指导书、岗位技能实操训练等。

五、上岗资格的划分与鉴定根据任职者从事岗位的各个阶段,划分为学习期(无技能)、合格期(技能一)、熟练期(技能二)、胜任期(技能三)、管理期(组长)五个阶段,五个阶段分别发放红色、黄色、蓝色、绿色、橙色上岗证(牌)。

5。

1学习期(无技能):1)首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不少于20小时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然后员工交由所在部门实施新员工二、三级岗前培训;2)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合格,确保其对公司规章、制度、理念、文化、体系及安全等各方面全面了解,且基本掌握了所在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经核准后发放红色上岗证,员工方可上岗学习。

3)持红色牌的人员,安排在外包装、外包装除打印标签以外的岗位、内包装的贴签、装车、装箱和材料准备工位、内包装的封口和材料准备工位,PVC膜断料、打标、外包装、材料准备工位,生产部门应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对于重点工作应给予全程监督、辅导;4)新员工入职在接受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及部门安排的相关安全生产、技能操作等培训。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为加强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管理,规范上岗资格证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一)、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井下爆破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监测监控系统电工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安全检查工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主、副井提升机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绞车操作工(滚筒直径1.6米以上)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打钻工瓦斯抽放泵工9、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2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2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各行业从业岗位从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并在岗位上予以有效使用。

第五条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

证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注明持证人的基本信息。

第六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需定期更新证书,保持其业务水平和技能的适用性。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不得私自交易、转让或伪造证书。

第八条对于持证人员不合规行为或虚假证书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承诺和义务第九条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涉及企业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岗位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有权对持证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对于违规行为者,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其证书,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投诉机制,接收并处理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投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关于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并提高其服务质量。

希望该范本能够对相关部门的制定工作提供参考。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公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公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业务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持证上岗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持证上岗的范围与要求第四条持证上岗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1. 专业技术岗位:如工程师、设计师、程序员、技术员等;2. 管理岗位:如部门经理、项目经理、质量经理等;3. 安全生产岗位:如安全员、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等;4. 质量控制岗位:如检验员、实验员等;5. 其他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

第五条员工持证上岗要求:1. 员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2. 员工应保证所持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证书;3.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4. 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审,确保证书持续有效。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管理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持证上岗计划,明确各岗位的持证要求;2. 组织员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协助员工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 跟踪员工持证情况,建立持证上岗人员档案;4. 对员工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证书真实有效;5. 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持证上岗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对本部门员工持证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员工按规定取得证书;2. 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3. 对未取得证书或证书失效的员工,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持证上岗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公司对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持证情况;2. 培训参与情况;3. 业务水平;4. 工作绩效。

关于推行一线员工考核持证上岗的实施办法

关于推行一线员工考核持证上岗的实施办法

关于推行一线员工考核持证上岗的实施办法各公司:为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设备操作,提高工艺水平和规范化操作,经研究,决定对一线员工实施考核持证上岗,现将相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各公司一线员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上岗证”,持证方可上岗。

上岗证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确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并保管,各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到集团人力资源部打领用单领取使用。

超出部门人员编制数目的不予发放。

二、“上岗证”由三块组成,其中:1、“安全生产上岗证”由集团安监办予以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发,“工艺操作合格证”、“设备操作证”由各公司培训,各公司考核小组考核提出合格与否意见,集团安监办审核后签发。

“三证”必须全部考核合格签发后方可正式上岗。

三、各公司现有员工由各公司考核小组协同集团安监办集中统一考核合格后签发上岗,在8月份实施结束;新进员工试用期间经个人提出,公司考核小组协同集团安监办随时组织考核,到试用期结束前未考核的新进人员统一参加考核。

四、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正式上岗,在司待岗1个月,月内再次考核,合格签发上岗证,不合格的再待岗学习1个月,再不合格的公司签署意见后转岗或解除劳动关系。

五、所有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由各公司内勤人员统计台帐,交集团安监办审核备案。

员工参加“三证”培训考核的个人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存个人档案,未有该资料的员工不得办理薪资、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手续。

六、获得上岗证书员工上班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各车间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员、集团安监办安监专员随时对操作情况检查监督,并将违规情况在证书上记录,达到额定违规记录的,责令停班,集中学习后重新考核;超出三次考核学习不合格的,由各公司或集团安监办安监专员签署意见后直接到人力资源部解除劳动关系。

七、各公司生产车间主管及一线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取得所负责车间、班组的设备及工艺相应的岗位证书,在没有取得该设备操作和该道工序上岗证的,不得对该设备和该道工序予以指挥、管理和使用。

八、各设备、工艺、生产安全考核资料按照相关制度准备,日常管理考核参照相关制度和规定予以奖惩,员工对奖惩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反应,对上一级处理仍不服的,可以到集团纪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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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上岗资格的管理,对在岗人员工作技能有效识别及监督,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部一线员工、品质保证部一线员工,包括操作员、检验员、教练员、组长。

(各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一级岗前培训、组织上岗资格相关的考核、发证资格审核、颁发资格证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3.2生产部、品质保证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二级、三级岗前培训,并根据各岗位员工上岗资格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实操培训及考核。

四、员工一级、二级、三级培训内容
一级培训内容:
二级培训内容:
部门级入职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培训时间:8~12课时。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部门组织结构、部门主要工作内容、管理制度、部门主要管理流程、暗房生产安全注意事项、产品主要特点及质量要求等。

三级培训内容:
班组级入职培训由班组长统筹安排,执行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计划”。

培训时间:4~7周。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班组人员介绍、岗位工作内容、暗房环境适应、岗位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岗位作业指导书、岗位技能实操训练等。

五、上岗资格的划分与鉴定
根据任职者从事岗位的各个阶段,划分为学习期(无技能)、合格期(技能一)、熟练期(技能二)、胜任期(技能三)、管理期(组长)五个阶段,五个阶段分别发放红色、黄色、蓝色、绿色、橙色上岗证(牌)。

5.1学习期(无技能):
1)首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不少于20小时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然后员工交由所在部门
实施新员工二、三级岗前培训;
2)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合格,确保其对公司规章、制度、理念、文化、体系及安
全等各方面全面了解,且基本掌握了所在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经核准后发放红色上岗证,员工方可上岗学习。

3)持红色牌的人员,安排在外包装、外包装除打印标签以外的岗位、内包装的贴签、
装车、装箱和材料准备工位、内包装的封口和材料准备工位,PVC膜断料、打标、外包装、材料准备工位,生产部门应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对于重点工作应给予全程监督、辅导;
4)新员工入职在接受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及部门安排的相关安全生产、技能
操作等培训。

5.2合格期(技能一)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员工上岗后参加了所在部门不少于16小时,知识技能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一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及部门组织的实操技能考核
确保其可以较为熟练地操作岗位上的设备和工具等,具备岗位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能满足该岗位基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求,颁发黄色上岗证。

5.3熟练期(技能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员工通过技能一考核达2个月及以上在岗工作时间;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二考核,在操作水平上已较为熟练,工作效率高,品质
好,极少出现人为错误的现象,无安全生产事故和品质事故,颁发蓝色上岗证。

5.4 胜任期(技能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通过技能二考核达2个月以上在岗工作时间;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三考核,完全胜任此岗位,具备教育和培训其他员工的资格,颁发绿色上岗证。

5.5管理期(组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班组长岗位出现空缺,人力资源部同意并组织聘任考核;
2)员工已取得教练员资格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在岗工作时间;
3)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班组长综合考评,具备班组管理基础知识,且无安全生产、品质事故发生的,可聘任为班组长并颁发橙色上岗证书。

六、各上岗证相关要求及待遇
6.1员工未领取黄色上岗证的,在规定的岗位范围内作业,私自超范围岗位操作的,一经发现扣当月绩效10分处罚,对于因无证操作造成事故的,依公司相关规定加倍予以处理;属部门人员安排的,一经发现扣负责安排的人员及部门主管当月绩效15分处罚,对于因无证操作造成事故的,依私自操作造成事故情况处理办法处理,负责安排的人员及部门主管分别承担20%的责任。

6.2未取得黄色资格证的,不可以报考蓝色资格证。

员工取得黄色资格证时,享受对应技能级别的津贴。

6.3未取得蓝色资格证的,不可以报考绿色资格证。

员工取得蓝色资格证时,享受对应技能级别的津贴。

6.4未取得绿色资格证的,不可以提拔为教练员。

取得绿色资格证后,享受对应技能级别的津贴,且在岗位上连续3个月未出现人为出错现象及安全生产事故、品质事故的,方有资格提升为(代)班组长,获得橙色资格证。

6.5已持证人员如果出现人为错误的,除依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外,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则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则予以资格降级处理。

如:橙色资格证降级为绿色资格证,绿色资格证降级为蓝色资格证,蓝色资格证降为黄色资格证,黄色资格证人员则降为培训学员(红色资格证)。

6.6如果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成品损失5m2以上)的,除依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外,经部门核定后,可予以一次性直接降级处罚,津贴按对应降级后级别发放。

七、其他规定
7.1 考试时间
技能考核时间为每月一次,为每月中旬,由员工自愿报名参加。

7.2 后续教育
获得上岗资格证的员工,部门应每月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证件制作及保管
8.1对评审通过的人员,由部门汇总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告知行政管理部于3天内完成上岗证制作,并交人力资源部发放给员工。

8.2所有上岗证需放在指定位置,非因工作原因不可随意移动。

8.3上岗证只限员工本人使用,平时上岗前应检查本人上岗证,如发现损坏或遗失需及时向部门主管反映,及时补办。

8.4员工离职的,由员工离职交接时,交行政管理部核验及销毁。

九、附则
9.1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9.2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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