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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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水平,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全面推进我区农贸市场面貌、经营秩序、消费安全、设施齐全的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AA市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指导意见》(宁菜发〔2018〕1号)文件要求,落实全区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巩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活动为契机,以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为抓手,按照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与长效管理提升相统一的要求以及“部门指导、街道负责”的属地化原则,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长效管理,破解农贸市场“脏乱差”管理难题,建立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等级评定制度,推行农贸市场星级化管理。

进一步强化市场主办者责任,夯实市场日常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全区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在全区农贸市场有效建立精细化长效管理考核体系,制定《AA区市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AA区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附件2)、《AA区农贸市场星级化管理考评办法》(附件3)、《AA区农贸市场星级化管理考评标准》(附件4)及《AA区农贸市场星级化管理申报表》(附件5),并组织实施。

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财政局、城管局、商务局、卫计局、消防大队、钟山集团及各街道等部门参加的AA区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制度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落实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各街道参照区级做法,成立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辖区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全区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负责依法登记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依法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督促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和落实内部规范化管理制度;负责市场计量器具、商品计量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管,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对市场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违法行为;对进入市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检验及农产品快速检测;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方案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方案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方案引言农贸市场作为农村地区最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对于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和促进农产品市场消费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农贸市场现状存在一些问题,如乱摆乱卖、卫生不达标、管理混乱等,影响了市场的发展和服务质量。

为了加强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提升市场形象和服务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势在必行。

考核目标1. 促进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 提升农贸市场的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3. 增加农产品的销售额,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4. 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考核内容一、管理规范性考核1. 市场环境整洁度考核:考察市场的卫生环境、垃圾清理和垃圾分类等情况。

2. 摊位秩序考核:考察摊位的规范摆放、产品摆放整齐、标识齐全等情况。

3. 安全措施考核:考察市场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生产考核:考察摊位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防止火灾、电器漏电等事故的发生。

二、服务质量考核1. 服务态度考核:考察市场工作人员是否热情、礼貌,能够及时回答消费者的问题。

2. 售后服务考核:考察市场是否有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3. 产品品质考核:考察市场经营者是否销售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4. 价格合理性考核:考察市场的农产品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现象。

三、销售额考核1. 农产品销售额考核:考察市场的农产品销售额,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估,鼓励高销售额的市场。

2. 农产品品种考核:考察市场的农产品种类丰富程度,鼓励市场推广新品种、优质品种。

3. 农产品营销策划考核:考察市场是否进行农产品营销策划,如推出促销活动、举办展销会等。

四、食品安全考核1. 农产品质量考核:考察市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鼓励市场加强产品抽检、溯源管理等。

2. 农产品检验考核:考察市场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农产品的检验抽检工作。

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规范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开办单位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相结合,通过实施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

二、考核范围经市政府同意的区内2010年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大山洞农贸市场、艳山红农贸市场、龚家寨农贸市场、中坝农贸市场、沙文农贸市场),及今后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开办且经营满一年的全区农贸市场。

三、考核依据㈠《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㈡《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㈢《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㈣《贵阳市3A/4A级室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标准》㈤《贵阳市室外钢结构大棚式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四、考核内容农贸市场管理考核根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内容指标,制定《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附件1),并进行综合考核认定,对农贸市场管理考核结果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主要内容如下:㈠加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

㈡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管理职责。

㈢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市场整洁有序,达到“三创一办”要求。

㈣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市场食品准入关。

㈤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素质。

㈥场内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㈦场内经营者遵守经营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㈧场内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的食品安全经营义务。

五、考核事项㈠考核的组织工作全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实施。

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场营业台面四周用瓷砖贴面,平整无破损;摊位护栏设施良好;经营者字号及标牌 统一规范,摊位、营业房、货架设置合理,整齐统一;施齐全并有效使用的得6
6
分;有设施但未达标准的酌情给分;没有设施,或虽有部分设施但未使用的不得分

3.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条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配备消防设施;水管、电线暗线铺
一、基础设施管理 25 设(电线应穿管),市场灯光符合经营要求,无明火炉灶。;未铺设防水、防滑、 易清洗、易干燥材料的不得分。有设施,但设置不每项扣1分;设施不齐全,市场
2
二、经营规范管理 40
5.商品陈列整齐美观,无占道经营现象,保证场内通道畅通。 达到本标准的得4 分;商品陈列混乱的酌情给分;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不得分。
4
6.设有消费者投诉台,配置复秤设施,并运作正常;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处理
消费者投诉,投诉处理原始记录完整,结案及时;投诉处理率达100%。 达到本标 准的得3分;有设施,但运作不完善的得1分;投诉处理记录不完整的,扣1分;消
2
14.按规定张贴经营者证照、星级等标志。 达到本标准的得2分;未达到的,不得 分。
2
15.严格执行限塑令的有关规定,市场内不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 达到本标准 的得3分;执行规定不到位的,不得分。
3
1.实行垃圾跟踪清扫保洁。按每1000平方米营业场地配备卫生保洁人员2名,营业 时间实行分区定位不间断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无堆积,无卫生死角;地面无 积水,地面保持基本干燥。 达到本标准的得4分;保洁员达标,但未实行动态保洁 4 的酌情给分;保洁员未达标,又未实行动态保洁、有卫生死角或地面有严重积水 的,不得分。
3.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对信用低下,严重失信经营者,依照协议约定,及时

2023年农贸市场整治长效管控方案

2023年农贸市场整治长效管控方案

2023年农贸市场整治长效管控方案____年农贸市场整治长效管控方案一、背景分析农贸市场是城市居民的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也是农产品进城的主要销售渠道。

然而,农贸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如乱摊乱摆、管理不规范、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等,给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和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农贸市场整治长效管控方案,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二、整治目标1.提升管理水平:建立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的农贸市场管理体系,提高市场管理者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2.改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的整体环境和形象,提高市民消费的舒适度和体验感。

3.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感受。

4.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强农产品市场与农业生产的对接,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提高农民收入。

三、主要措施1.建立健全市场管理体系(1)制定并完善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明确市场管理责任。

(2)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做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3)建立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场信息的畅通和共享,提高市场经营者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2.加强市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1)制定市场规划,合理布局市场,避免盲目扩建和过度竞争。

(2)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地硬化、排污处理设施、停车场等,提升市场的整体环境和硬件条件。

(3)完善市场设施设备,提升市场的运营能力和效率,包括交易电子化、支付手段多样化等。

3.提升市场管理者专业能力(1)加强市场管理者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增强市场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建立市场管理者考核评估制度,促进市场管理者实施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农产品安全上市。

xx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

xx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

xx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和考核,有效破解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难题,实现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厅发〔2016〕7号)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xx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围绕“干净、整洁、有序、便民”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属地与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有效解决农贸市场在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以考促改、以考促管、以考促靓”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周边市容环境,为市民营造一个文明诚信、管理规范、便民利民、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出入畅通、消费安全的购物环境。

二、考核对象农贸市场所在属地,xx辖区内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地和相应设施,有若干入场经营者,对各类农副产品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

三、考核内容重点围绕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堆乱挂、乱贴乱画垃圾广告,市场外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市场内保洁不及时、不到位,环卫设施、消防设施配备及维保情况,病媒生物防治管理,经营活动、公平交易、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对照《xx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现场对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在此基础上汇总统计出各农贸市场的得分。

如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问题查证属实的农贸市场,该农贸市场直接扣减2分。

五、考核实施(一)实施部门城区农贸市场开展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由区农贸市场百日攻坚行动市场考核组实施。

(二)考核程序1.督查考核。

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农贸市场进行考核。

2.月度考核。

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转为每月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进行排名。

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区级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区级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6.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等各类公益宣传氛围浓厚。(4分)
7.建有志愿服务站点,正常提供服务,做到“有场地设施、有服务团队、有服务项目、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有文化氛围”。(6分)
8.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2分)
1.存在无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未在显著位置亮照经营的,每家扣1分;自产自销经营区域无统一标识的,扣2分。
6.市场出入口、停车场无人管理的,扣3分;车辆乱停乱放的,每例扣1分;场内停放车辆的,每例扣2分。
7.发现躺卧公共座椅、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强买强卖、赤膊经营等不文明现象的,每例扣1分。
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区级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诚信经营
与制度建立
(26分)
1.经营户亮照经营,规范统一。(2分)
2.落实管理制度,建立管理X账。(2分)
3.落实对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制度。(4分)
4.固定摊位经营户应建立一户一档备案制度。(2分)
5.建立和规范消费者投诉记录、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经营户教育培训记录等制度。(4分)
2.销售无动物产品检疫证、肉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疫报告的肉类及国家野生保护动物的,每家每次扣2分。
3.市场公平秤未经检定合格的,扣2分;经营户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的,每例扣1分;发现短斤少两行为的,该项按单项最高分值双倍扣分。
市场环境
与卫生秩序
(32分)
1.环境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6分)
8.未张挂市容环卫责任状的,扣2分。
食品安全
与追溯体系
(28分)
1.副食品、豆制品、蛋糕及其他即食易腐食品制售经营应持有效的许可证。(4分)
2.食品安全、标识标签应符合法定要求。(6分)

高淳区农贸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高淳区农贸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高淳区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改善人居环境,让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切实提升全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7]185号)、《市菜蓝子工程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南京市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菜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高淳区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新一轮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提档升级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扭转“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局面。

强化农贸市场卫生环境管理,提升消费舒适度;强化安全设施维护和安全管理,提升购物安全度;强化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规范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提升食品放心度;强化经营秩序管理和消费维权工作,提升市民满意度。

加快农贸市场现代化步伐,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推进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负责督促辖区所属农贸市场、区供销总社负责督促天河、南漪和江张等三个农贸市场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工作目标。

——部门监管原则,各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对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进行督促指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一场一策原则,在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提档升级的基础上,各农贸市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星级”争创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逐步推进。

——奖惩并举原则,各镇(街、区供销总社)要积极引导所属农贸市场强化管理、逐步提高星级档次,对于管理水平达到三星级以上的农贸市场,市、区、镇(街、区供销总社)按照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各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

三、目标任务在全区18家农贸市场全面完成升级改造的基础上,达到以下精细化管理水平:1、各农贸市场按照每1000平米配备1-2名管理人员、2-4名保洁人员的要求,建立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队伍;2、按照市工商局“农贸市场星级评定标准”,各农贸市场全面建立“精细化长效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构建完善的管理台帐;3、市场内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随时有效;消防通道和人员疏散通道畅通无阻;4、市场内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和污水污渍;市场内无占道和溢摊经营现象;垃圾收集和清运及时;公共厕所设施完好且整洁无异味;5、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均能做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使用检定合格计量器具;合理配备公平秤并有专人管理;6、设立消费者权益站,明确专人负责调解消费纠纷,设立消费投诉电话,构建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做到消费投诉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应,努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6〕51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6〕51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6〕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3日安阳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2016〕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物业服务并实施经营管理,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的交易场所。

本办法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等商品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是城区农贸市场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农贸市场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农贸市场行业规范,对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及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负有属地管理领导职责,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和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工商、商务、行政执法、监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环保、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义乌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义乌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存在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强买强卖、赤膊经营等不文明现象的,扣0.5分/例;
3
第三部分:加扣分各项累加,最高加/扣10分
序号
加扣分内容
加扣分标准
得分
1
被市级以上单位认定为创新工作、举办现场会或通报表彰的,予以加分;
市级1分,地市级2分,省级以上3分,最多加3分;
2
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电子追溯体系建设的,予以加分;
存在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超摊经营、地面垃圾、车辆乱停放、私拉乱接、场内积水、乱倒污水、乱张贴、乱涂写,垃圾不分类的,酌情扣分;
10
9
周边环境整洁,无乱停车、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
存在相关情况的,每项扣1分;
3
10
电子屏、公平秤等设施维护良好、运行正常;
发位,无明显异味;
3
3
配备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索证索票制度;
未配备专人的,扣5分;肉类、熟食等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要求索证索票并建立台账,无台账的本项不得分,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户;
6
4
设立规范的市场快速检测室可集中检测,建立检测台账、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处理台账;
未设置意见箱本、投诉电话、顾客休息椅的,扣0.5-3分;
3
7
建立市场经营户一户一档;
未建档的,本项不得分;经营户基本信息、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承诺书、诚信经营承诺书、摊位租赁合同等内容不齐全的,扣0.5-2分;
2
8
针对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等培训;
每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5分;
2
一票否决;
加1分;
3
获评省级放心农贸市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予以加分;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是以促进农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期考核评价的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综合评估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一、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1. 综合硬件环境指标:包括市场规模、设施设备、卫生状况等。

2. 生鲜商品质量指标:包括食品安全、商品种类、供应充足等。

3. 经营管理指标:包括市场秩序、商户信誉、价格合理等。

4. 社会服务指标:包括公共设施、环境维护、居民满意度等。

二、考核评价程序1. 编制评价指标:由市场管理机构组织专业人士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2. 建立考核评价机构:组建由专家、学者、行业从业人员等组成的考核评价委员会。

3. 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考核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4. 结果公示和奖惩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对考核合格的市场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进行处罚,并给予整改意见。

三、考核评价内容1. 定期检查:对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抽样调查:随机抽取农贸市场的商户和消费者,进行调查问卷,获取市场经营情况和消费者满意度等数据。

3. 记录统计:对农贸市场的考核评价数据进行记录和统计,形成可比较和可评估的数据分析报告。

四、考核评价结果运用1. 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考核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市场管理机构制定政策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2. 提供市场监管和服务的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可以用于市场监管和服务的重点调整和优化,提升服务水平。

3. 公示和宣传:对考核合格的农贸市场进行公示和宣传,树立典型榜样,引导其他市场向优秀市场看齐。

以上是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期考核评价,可以推动农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为农民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和商品质量保障。

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测评标准

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测评标准

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测评标准
1. 市场管理制度:市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人员职责、执法程序、处罚和奖励制度、市场运作规定、供应商管理等。

2. 市场环境:市场环境应整洁、明亮、通风、卫生,并且存在充足的水电气设施。

市场应该加强对厕所卫生、垃圾清理、通风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顾客的健康和安全。

3. 安全管理:市场应设立消防设施,并制定消防安全指南,避免火灾发生。

同时,市场还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设立检测机构,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4. 供应商管理:市场应该建立供应商的准入机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

同时,市场管理方还应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的守法守规教育和监督管理。

5. 服务质量:市场应加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对顾客的服务质量。

市场管理方应多积累顾客意见,针对顾客反映的问题进行改进。

6. 企业社会责任:市场管理方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支持慈善事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搭建市场和谐共赢的平台。

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效能发﹝2020﹞3号)和区政府办《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17﹞167号),推进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实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努力把我区农贸市场建设成为提升城市品味与形象的重要窗口,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和我区农贸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为宗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通过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着力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场环境,构建“阳光菜篮子”服务体系,树立城市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强化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鼓励建设智慧型农贸市场,推动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制度规范化,解决农贸市场证照管理、环境卫生、硬件设施、食品安全、源头可溯、诚信经营、绿色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有序、服务优质、环境整洁。

三、管理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

实行农贸市场属地管理,各镇街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组织辖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管理责任。

(二)部门协同原则。

区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同各镇街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场主体原则。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农贸市场主办方是市场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农贸市场建设、维护、管理、创建等工作负全责。

四、考核对象(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全区范围内已通过市提档升级考核验收,建成食品快检室且正常开展检测工作的农贸市场。

五、考核依据及内容依据《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验收标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0年度市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考核各镇街属地责任、农贸市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

一、考核重点考核范围是经市批准设立的市区农贸市场。

考核的重点主要是市场内卫生管理、经营管理和市场门前管理三个方面。

(一)市场内卫生管理。

主要包括市场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地(墙、柱)面和经营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排水是否通畅无积水,垃圾是否及时清运等。

(二)经营管理。

主要包括经营设施是否完好无损,上市商品是否划行归市、摆放整齐规范,杂物是否摆放有序,电线是否布设规范,经营门头、广告是否整洁统一等。

(三)门前管理。

主要包括车辆是否定点停放有序,市场责任区内卫生是否干净,市场门头、广告牌是否整洁,有无冒市现象等。

二、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由市经贸委、市工商局组成的检查督导小组,负责对市区农贸市场管理的有关事宜进行监督检查。

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考核程序和内容。

对农贸市场管理考核,由区市两级分别按月、季考核。

各区根据《市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标准》(见附件),每月对农贸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于次月5日前分别报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市每季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同时,对市场日常管理情况分别向社区居民和业户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考核实行百分制,各区考核占40%;市考核占60%,其中社区居民和业户问卷调查占20%。

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合格(80分以上)和不及格(80分以下)三个等级。

(三)考核奖惩办法。

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时予以抵扣),年终累计一次性兑现。

市里每季、半年和年底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建立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档案,实行动态分类监督管理。

对连续两个季度市综合考核优秀的农贸市场,市场信用分类定为A级,工商部门实行远距离监管;对连续两个季度市综合考核合格的农贸市场,市场信用分类定为B级,工商部门实行近距离监管;对连续两个季度市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农贸市场,市场信用分类定为C级,工商部门实行零距离监管,并限期整改。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城区二星级以上、其他一星级以上并实行经营户12分信用扣分制的农贸市场。

二、考核组织架构成立以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明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农贸市场考核相关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周期(一)考核内容。

根据《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和各类创建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包括接受检查频率、资金投入情况、创建积极性等情况)。

(二)考核周期。

一年为一个周期,第一次考核时间以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算。

四、考核细则(一)考核方法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分细则,按照日常打分占40%、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测评占50%、第三方测评占10%的成绩,再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给予总分加减5%的浮动区间,最终形成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分。

日常打分按“双随机”方式由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及各镇(乡)、街道派员实地检查产生,每季度打分不少于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测评每半年不少于1次,第三方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年不少于1次。

(二)考核等级考核总分为100分,分7个等级。

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90-95(不含)分以上的为A级;85-90(不含)分以上的为A-级;80-85(不含)分以上的为B+级;75-80(不含)分以上的为B级;70-75(不含)分以上的为B-级;70(不含)分以下为C级,无奖励资格。

(三)奖励标准1.日常管理考核奖励标准A+级为6万元/千平方米,A级为5万元/千平方米,A-级为4万元/千平方米,B+级为3万元/千平方米,B级为2.5万元/千平方米,B-级为2万元/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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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效能发﹝2020﹞3号)和区政府办《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17﹞167号),推进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实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努力把我区农贸市场建设成为提升城市品味与形象的重要窗口,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和我区农贸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为宗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通过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着力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场环境,构建“阳光菜篮子”服务体系,树立城市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强化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鼓励建设智慧型农贸市场,推动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制度规范化,解决农贸市场证照管理、环境卫生、硬件设施、食品安全、源头可溯、诚信经营、绿色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有序、服务优质、环境整洁。

三、管理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实行农贸市场属地管理,各镇街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组织辖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管理责任。

(二)部门协同原则。

区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同各镇街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场主体原则。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农贸市场主办方是市场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农贸市场建设、维护、管理、创建等工作负全责。

四、考核对象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全区范围内已通过市提档升级考核验收,建成食品快检室且正常开展检测工作的农贸市场。

五、考核依据及内容
依据《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验收标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0年度市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考核各镇街属地责任、农贸市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六、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

(一)对镇街的考核
对各镇街属地责任的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制,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情况纳入镇街绩效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进行书面通报。

重点考核镇街对属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及履职督办情况(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对农贸市场的考核
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每周检查、月计分和年终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

年终综合得分=每月得分累计相加/12±加减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分别减分:
(1)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1次扣2分;
(2)对消费者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复投诉或越级上访的,1次扣1分;
(3)市场内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的,每累计1户扣5分。

(4)在区级组织的各类创建检查中存在问题,被通报批评的,两处(含两处)以下问题扣0.25分,三处问题扣0.5分,三处(不含三处)以上问题扣1分;在市级组织的各类创建检查中存在问题、被通报批评的,按区级标准的1.5倍扣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况分别加分:
考核年度内被评为“国家文明诚信市场”、“省文明诚信市场”、“市文明诚信市场”的,年度考核分别加5分、3分、1.5分,加分后的总分累计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七、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除配合做好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日常考核外,同时要履行好各自职能。

其职能分工如下:
(一)区文明办:督促各镇街落实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属地责任,对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区城管局:负责对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开展市场周边环境的整治,依法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管。

(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贸市场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五)区商务局:负责制定行业管理规范,指导行业自律;牵头负责制定规划,负责全区标准化菜场(农贸市场)建设和提档升级考核审验工作。

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标准化菜场建设达标率100%。

(六)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并进行书面通报。

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计量工作;督促农贸市场经营者做好摊位费价格公示工作,规范农贸市场收费;依法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

(七)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督导各公安派出所抓好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八、考核奖惩
(一)明确考核等次。

根据年终综合得分确定各市场年度考核是否达标,80分为达标线,年度综合得分低于达标线的市场不予长效管理奖励,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审核并公示。

(二)设立奖励资金。

在市级长效管理考核奖补的基础上,区政府配套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励资金,一、二、三星级农贸市场最高奖励金额分别为:3万元、4万元、5万元。

根据各市场年终综合得分,结合市场星级(智慧)标准,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实际奖励金额=星级农贸市场最高奖励金额×年终综合得分/100。

区财政局根据农贸市场年度考核情况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要求和标准将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分别发放至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和设施完善。

(三)授予荣誉称号。

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前三名且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市场,提请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授予“长效管理优胜市场”称号。

(四)建立惩戒机制。

1.压实管理责任。

严格坚持和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主办方主体责任、所在镇(街)的属地责任。

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督查和各类创建中发现的同类问题,实行一次扣分、两次约谈、三次处罚的制度。

2.强化结果运用。

对全年平均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连续2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农贸市场(含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取消年度长效管理奖励资格,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场属地镇街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在全区书面通报。

3.星级动态调整。

实行“星级等次”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年平均分低于80分或连续2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农贸市场在下一年度长效管理考核中降低一个星级等次参加考核,原一星级市场被降级的参加下一年度长效管理考核但不发放考核奖励资金。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文明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市
场合同)监管科,负责考核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及结果汇总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严格考核标准。

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领导,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各市场主办方要认真学习《评分标准》,对标找差,落实整改。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组织开展督查考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告知考评情况;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督查属地镇街、市场主办方整改落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优化结果运用。

对年度考核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星级农贸市场参评各级“文明诚信市场”、“放心消费单位”等评选活动,优先推荐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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