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案例(一)
签房屋买卖合同 注意风险转移点6篇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风险转移点6篇篇1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进行买卖交易,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防止纠纷发生,特订立本合同协议。
在签订本合同协议时,双方应注意风险转移点,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 甲方拥有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2.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结构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
3. 乙方已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对房屋现状无异议。
第二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双方同意,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房款: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房屋过户完成后,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三条房屋权属转移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 乙方应在甲方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支付剩余房款。
3. 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房屋权属顺利转移。
第四条风险转移点1. 甲乙双方应在风险转移点明确约定风险承担方。
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前,甲方应承担房屋所产生的各类风险,如产权纠纷、债权纠纷等。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损失。
“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之风险转移2篇
“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之风险转移2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货物买卖交易,为明确在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风险的转移事宜,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及风险转移对象本协议所指的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__。
在买卖过程中,货物的损失风险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运人时起转移至甲方承担。
在货物交付前,货物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风险转移的时间点风险转移的时间点为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运人并完成交接手续之时。
双方应确保完成相关交接手续并签署书面文件以证明货物的转移。
交接前货物损坏、遗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交接完成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损失风险的承担与赔偿方式1.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货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市场价或合同价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退还货款并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或要求乙方替换同等价值的新货。
3. 若因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运人原因导致货物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货物损失赔偿及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4. 双方应共同配合对货物损失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归属及赔偿方式。
在调查期间,双方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处理。
法律危险转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合同关系日益复杂,危险转移问题在合同法中显得尤为重要。
本案例分析一起典型的法律危险转移案例,旨在探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危险转移的具体规则和实务操作。
二、案例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一批货物卖给乙方,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货物在甲方仓库交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至甲方仓库,并通知乙方提货。
然而,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并未及时支付货款。
一个月后,由于甲方仓库发生火灾,导致货物全部损毁。
此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三、案例分析1. 危险转移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案中,货物在甲方仓库交货,根据法律规定,货物交付之前的风险应由甲方承担。
因此,乙方无需承担因火灾导致的货物损失风险。
2. 合同约定对危险转移的影响虽然法律规定了危险转移的一般规则,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在本案中,合同中并未对危险转移作出特殊约定,因此,应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 实际交付与风险转移的关系在实际操作中,货物的交付方式会影响危险转移的时间点。
在本案中,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仓库,并通知乙方提货,但乙方并未及时提货。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乙方未实际接收货物,但由于乙方已经知道货物已经到达,且未在合理期限内提货,因此,可以视为乙方已经接受货物,危险转移的时间点应为乙方收到货物通知之日起。
4. 风险转移的举证责任在危险转移的案件中,举证责任是关键问题。
在本案中,甲方需要证明乙方已经知道货物已经到达,且未在合理期限内提货,从而证明危险转移的时间点。
乙方则需要证明自己在合理期限内已经提货或者有其他合理理由。
货物买卖合同案例
货物买卖合同案例货物买卖合同案例1、FOB风险转移案例:A(卖方)和B(买方)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成套设备的合同,FOB 伦敦(在伦敦船上交货),买方B与C(船方)签订了货运合同。
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设备运到伦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杆把成套设备从A的船上往C船上运时,吊杆折断,造成货损,此时货物尚未越过船舷,风险并未转移给买方,卖方须承担损失,由卖方A向负责装卸的船方C提出索赔。
因此,以船舷为界原则,如货物在装船时脱钩入海,则由于货物没有越过船舷其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只要货物越过船舷,如货物掉在C的甲板上导致货损,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2、FOB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评析: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3、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
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
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
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
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
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
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
买卖合同的运输中风险转移
买卖合同的运输中风险转移买卖合同的运输中风险转移甲方:(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采购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一、合同背景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
1.2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同意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所提供的商品。
在此前提下,甲、乙双方就商品交付、运输中的风险转移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二、商品2.1 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商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商品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3.1 甲方负责将商品运输至以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商品的运输委托书或者合法有效的物流运输合同,并根据运输合同约定按时将商品交付给承运人。
3.3 由于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者损坏,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风险转移4.1 商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商品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4.2 若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任何损失或损坏,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商品损失或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1)乙方不按照运输委托书或合同约定接收商品,导致商品滞留或受损;(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运输费用,导致承运人拒绝或延误商品的运输,以及其他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价格和结算5.1 商品价格为_____________元。
5.2 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5.3 发票开具时间为合同履行后第____天。
六、违约责任6.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将商品交付给承运人,则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未能按时交付商品总价的10%。
6.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运输委托书或合同约定接收商品,则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商品总价的10%。
论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5篇
论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5篇篇1买卖合同是经济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对于买卖双方的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货物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货物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
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点,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转移:在很多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会约定交货时间,货物的风险通常会在这个时间点转移。
如果合同规定的是“交货后立即转移”,那么货物的风险将在卖方交货后立即转移到买方。
2. 根据合同约定的文件转移:有些合同规定货物的风险在相关文件(如提货单、出口文件等)签发后转移,这种方式比较常见于国际贸易中。
3. 根据交付时疏漏转移: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通常会根据商品的交付情况来决定。
在交付时,如果卖方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货物受损,那么风险将在这时转移。
二、货物风险转移的影响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对于买卖双方的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1. 对卖方的影响:如果货物的风险在交货后转移给买方,那么卖方在货物交付后就不再承担风险,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而如果货物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那么在货物交付后发生的损失卖方需要承担责任。
2. 对买方的影响:如果货物的风险在交货后转移给买方,那么买方需要自行承担货物的破损、灭失等风险。
如果货物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那么在货物交付后发生的损失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3. 对第三方的影响: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可能会有第三方参与,比如物流公司、保险公司等。
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也会影响第三方的责任承担。
三、买卖合同中的货物风险转移争议在实际的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对于货物风险转移的约定往往会引发争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争议情况:1. 货物瑕疵风险:如果货物在交货后被发现存在瑕疵,买卖双方可能就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产生争议。
2.CIF术语风险转移问题
2.CIF术语风险转移问题一、案情简介案例一: 2003 年, 汕头某A公司与香港某 B 公司达成一项关于鲜蘑菇的交易, 约定条件为 CIF 香港, 分三批交货,并且在装船之前必须取得买方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前两笔交易都顺利进行, 到交运第三批货物时, A 公司在已经收到 B 公司寄来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正准备装船之际, 突然收到 B 公司发来的传真, 表示其客户反映第二批货物中有部分蘑菇不符合质量标准, 要求 A 公司停止装船。
A 公司因此没有按时发运货物, 而将货物堆放在海关仓库。
由于新鲜蘑菇的保鲜期有限, 数天后, 该批蘑菇全部发霉。
A 公司认为该批货物是 B 公司的, 发霉也是由于 B 公司要求暂停装船的结果, 因此 B 公司必须对此负责, 据此 A 公司几次三番向 B 公司索要货款, B 公司对此置之不理。
A 公司于是将 B 公司告上法庭, 请求法院强令 B 公司支付货款。
案例二: 2002 年, 湖南某C 公司与沙特阿拉伯某 D 公司达成一笔运动鞋出口交易, 合同条件为 CIF 双方约定卖方在装船前必须取得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并且以货物到达目的港经检验合格作为付款条件。
货物在装运港经质量检验合格, 按时发送至目的港。
但是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买方宣称经过检验发现大量鞋面出现脱胶现象, 据此拒绝支付货款。
C公司在多次与 D 公司交涉未果后, 将沙特 D 公司告上法庭。
二、案情分析上述两例都涉及国际贸易实践中采用 CIF 术语时, 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划分问题。
在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 年华沙 ---牛津规则》中, 明确了CIF合同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和条件。
根据该规则第 6 条的规定, 在CIF 合同中, 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应当是卖方把装运单据( 提单) 交给买方的时刻。
虽然此规定是针对 CIF 合同的, 但后来被国际贸易界和国际仲裁机构普遍接受, 成为判定 CIF 及其它象征性交货合同( 如CFR,FOB等)的所有权转移的标准。
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范本
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范本一、风险转移概述在买卖合同中,风险转移是一项重要的事项,它涉及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责任。
风险转移条款旨在明确各方的责任,保护双方的权益,并减少交易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本文将提供一个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范本,供参考使用。
二、合同主体本买卖合同由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双方均同意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三、商品描述甲方将购买以下商品(简要描述商品信息),乙方同意出售该商品。
四、风险转移1.自商品交付之日起,所有损失和风险由甲方负责承担,除非另有约定。
2.若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坏、丢失或灭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以保障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若因未购买保险导致的损失,甲方应自行承担。
五、商品验收1.甲方在商品交付后,应立即进行验收。
若商品存在任何瑕疵、损坏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2.若甲方未在商品交付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任何异议,将视为甲方已经验收并满意商品的品质。
六、免责条款1.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a) 商品损坏或灭失系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或政府行为等;b) 商品损坏或灭失系甲方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c) 商品损坏或灭失系第三方原因引起,例如运输公司或仓储公司的过失。
2.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在商品使用或处置过程中造成任何损失,甲方应独立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未全面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不构成对该权益的放弃。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范本,仅供参考使用。
在具体的买卖合同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双方在签署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案例1:案情介绍2002年,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向巴西出口一批非食用玉米。
合同规定:品质为适销品质,以98%的纯度为标准,杂质小于2%,运输方式为海运,支付方式采用远期汇票承兑交单,以给予对方一定的资金融通。
合同生效后两个月货到买方,买方以当地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质量比原合同规定低,黄曲酶菌累计超标为由,拒收实物。
经查实,原货物品质不妨碍其销售,对方违约主要是由于当时市场价格下跌。
经多次洽谈,我方以降价30%完成合同。
案情分析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出口公司明知道风险条款的存在,但对风险估计不足,也存有侥幸心理,为促成交易成功,轻易跳进对方设下的陷阱。
所以,只有把握“风险条款”。
才能把握住商机,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此案中,支付方式、品质条款,对于出口方来讲均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品质方面,虽考虑到了农产品的品质在备货时很难准确把握,用“适销品质”来补充,但没有采用品质增减价条款具体地说明在品质出现不同程度的不符时的处理方式。
另外,玉米本身具有易滋生黄曲酶菌的特点,长时间的运输更加快其增长速度。
对于这种可以预料但难以避免的状况,在品质条款中没有任何说明,给对方拒收货物提供了机会。
在支付方式上,远期汇票承兑交单,货到付款,虽是我国对南美贸易中普遍采用的方式,但这种方式过于注重促成合同的成立。
风险极大,特别容易被对方恶意利用。
在市场形式对其不利的情况下,买方往往以其他条款为由或拒收货物,或大幅度压价。
该案例便属典型的恶意利用“软条款”的例子。
那么,如何规避风险?国际贸易合同商谈中,条款的订立会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在具体贸易中,应尽量避免易产生纠纷的“风险条款”。
合理把握条款,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是签订合同成败的关键。
案例2我国某出口企业欲与加拿大某进口商以每公吨800加元CIF魁北克成交一批货物。
合同规定:12月装船,即期信用证付款。
问:“12月装船”这一条件是否接受?评析:“12月装船”这一条件不可以接受。
进出口贸易风险案例
1、FOB 风险转移A(卖方)和B(买方)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成套设备的合同,FOB 伦敦(在伦敦船上交货),买方B与C(船方)签订了货运合同。
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设备运到伦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杆把成套设备从A的船上往C船上运时,吊杆折断,造成货损,此时货物尚未越过船舷,风险并未转移给买方,卖方须承担损失,由卖方A向负责装卸的船方C提出索赔。
因此,以船舷为界原则,如货物在装船时脱钩入海,则由于货物没有越过船舷其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只要货物越过船舷,如货物掉在C的甲板上导致货损,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2、FOB 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买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评析: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 或CFR 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3、CFR 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 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
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
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
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
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
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
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
“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之风险转移6篇
“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之风险转移6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货物交易,为明确在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风险的转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描述1. 货物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按照附件的《货物清单》所列内容执行。
二、风险转移1. 风险转移的时间点:货物的风险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承运人时起,风险转移至甲方承担。
2. 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承运人,并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延迟交付或货物损失,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货物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风险承担方。
三、货物检验1.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进行检验,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或数量差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 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四、货物损失的处理1. 若货物在风险转移后发生损失,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2.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处理方案。
如损失系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损失系第三方责任,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第三方责任。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应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货物检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FOB案例分析110309
案例4 案例4
某年某月中国某地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某国一商业机构B 某年某月中国某地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某国一商业机构B签订 出口大米若干吨的合同。该合同规定:规格为水分最高20%, 20%,杂质 出口大米若干吨的合同。该合同规定:规格为水分最高20%,杂质 最高为1%,以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 1%,以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 最高为1%,以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公 ××美元,FOB中国某港口 麻袋装,每袋净重××公斤, 美元,FOB中国某港口, ××公斤 吨××美元,FOB中国某港口,麻袋装,每袋净重××公斤,买方须 月派船只接运货物。 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 于×年×月派船只接运货物。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其一直 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当大米运到目的地后,买方B 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当大米运到目的地后,买方B发现大 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 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 买方B据此向卖方A提出索赔20%货款的损失赔偿。 20%货款的损失赔偿 买方B据此向卖方A提出索赔20%货款的损失赔偿。当A接到对方的 索赔后,不仅拒赔,而且要求对方B支付延误时期A 索赔后,不仅拒赔,而且要求对方B支付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 储保管费及其它费用。另外, 储保管费及其它费用。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 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生虫害。 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生虫害。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A要求 支付延误时期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 要求B 1.A要求B支付延误时期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 为什么? 为什么? 2.B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 为什么? 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 2.B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之风险转移8篇
“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之风险转移8篇第1篇示例:在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风险之一。
当双方达成买卖合同后,货物的交付和损坏问题往往会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地转移货物损失的风险,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买卖合同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合同类型,其主要内容是出卖人将所有权和占有物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交付和损坏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交付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货物损坏的责任归属。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的风险一般是由卖方承担的。
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对货物享有占有权和处分权。
如果货物在交付过程中发生损坏,卖方应当承担责任,除非买受人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双方另有约定。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的风险可以通过保险来转移。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买受人或卖方购买货物保险,以确保在货物损失时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货物损失的承担方式,比如约定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责任由承运人承担。
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检验和验收标准,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完好无损。
双方应当在交付前进行充分的检验,以避免货物损失的发生。
如果在交付后发现货物有瑕疵或损坏,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2篇示例:在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是一个常见的风险问题,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就货物损失的责任和风险转移进行规定。
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条款通常涉及货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以及赔偿等方面,旨在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防范可能发生的纠纷。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涉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在合同中,卖方通常会在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保留货物的所有权,直到买方完成支付货款等义务后,货物的所有权才会转移给买方。
这样一来,如果在货物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或损坏,责任通常在卖方承担,因为卖方仍然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一、FOB合同争议案案例1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达成一笔大麦种子的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大麦种子的发芽率必须在90%以上。
卖方在装船前对货物进行了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的规定。
然而,货到目的港,卖方提货后由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却发现大麦种子发芽率不到60%。
于是,买方要求退货,并提出索赔。
卖方予以拒绝,其理由是:卖方在装船前进行检验,证明所交货物是合格的;买方在目的地检验发现质量有问题,说明货物品质的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在F OB条件下,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转移,运输途中货物品质变化的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
双方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庭审理时发现,大麦种子包装所用的麻袋上粘有虫卵,正是这些虫卵在运输途中孵化成虫,咬坏了种子胚芽,造成发芽率降低。
但应由谁来承担这一后果,买卖双方仍各执一词。
[案例分析]本案中的卖方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船舷风险既已转移给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其主张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货物品质中途发生变化,其损失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说明致损的原因在装船前就已经存在,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这属于卖方履约过程的过失,应构成违约。
虽然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FOB的风险转移的解释,如途中由于突发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但是本案所说的情况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而是包装不良造成的,故卖方拒赔是没有道理的,他应当承担自己违约的后果。
案例2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案例分析]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
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案例范文大全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案例范文大全案例一:商品质量损失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生产的5000台电视机。
在交货之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商品质量保证,包括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和质量检测报告。
根据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条款,乙公司对于商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承担责任。
乙公司立即承认了自己的过失,并向甲公司承诺补偿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将赔偿甲公司损失的货款,并重新生产和交付损坏的电视机。
此案例中,风险转移的合同条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护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并迫使乙公司承担责任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案例二:延迟交货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订购了500吨铁矿石,乙公司承诺在30天内交付货物。
然而,由于乙公司面临生产问题和物流原因,导致交货延迟了一周。
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延迟交货通知后,立即与乙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对方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
根据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条款,乙公司在延迟交货的情况下需要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乙公司承认了自己的过失,并同意支付违约金以赔偿甲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此案例中,合同的风险转移条款起到了保护甲公司权益的作用,并迫使乙公司承担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案例三:产品售后问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1000台电脑,并签署了买卖合同。
在使用过程中,甲公司发现有10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此案例中,合同的风险转移条款起到了促使乙公司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作用,并保护了甲公司的权益。
总结: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条款对于买卖双方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明确规定各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可以有效地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案例仅是对风险转移的典型范例,实际案例多种多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风险转移条款,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买卖合同 风险共担案例
买卖合同风险共担案例买卖合同风险共担案例甲方:(卖方姓名/名称)地址:(卖方地址)联系方式:(卖方联系方式)乙方:(买方姓名/名称)地址:(买方地址)联系方式:(买方联系方式)鉴于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下列商品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下列商品,经过签名盖章生效。
一、商品名称及数量商品名称:(商品名称)数量:(商品数量)二、价格及支付方式1. 商品总价为人民币(金额)元。
2. 买卖双方约定交付方式为(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
3. 买方应于收到交付物品日起(付款期限)内将全部货款支付给卖方,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
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 甲方出售的商品均为合法商品,在一切方面具有完整的保证和权利,并且完全适合其目的。
2. 如甲方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在售后服务期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免费替换或维修。
四、风险共担1. 在商品交付后,商品的所有权和财产权、利益等一切权益均转移至买方。
2. 在商品交付后,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商品丢失、损坏等情况,由买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照协议交付商品或提供有关文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违约金比例)%。
2. 如乙方未能按照协议支付商品款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违约金比例)%。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样本无效,必须由双方签字和盖章。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卖方签字/盖章)乙方:(买方签字/盖章)。
一国甲公司与另一国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一国甲公司与另一国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篇一:国际商法案例分析《国际商法》实训案例1、2000年4月1日,隆源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签定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交货条件为CIF宁波;货物应于2000年5月1日之前装船;买方应于2000后4月10日之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
4月5日,买方开出了信用证。
4月24日,卖方向承运人瑞典丙公司提交货物,并向英国丁保险公司投保。
4月27日,承运人向卖方签发了提单。
提单载明:承运人为瑞典丙公司;提单签发日期为2000年4月27日;本提单生效后为已装船提单。
卖方即向买方发出货物已装船及已办理保险的通知。
随后,卖方凭借提单及有关单据向议付行结汇。
实际上,货物于5月5日才开始装船,至5月15日始装运完毕,船舶于5月25日抵达目的港。
另外,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台风和海啸,货物遭受部分损坏。
接到卖方的通知以后,买方即与韩国戊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转售合同,交货日期为5月15日。
但由于货物于5月25日才抵达目的港,买方无法如期向韩国戊公司交货;韩国戊公司解除了合同。
由此,买方不但丧失了其预期利润,而且还承担了向韩国戊公司的损害赔偿,此外,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买方只得以低价就地转售,又遭受了一笔损失。
买方在查实情况后,即向法院起诉。
但承运人丙公司提出:其所签发的提单只是一份备运提单,只有在货物实际装船以后,才能被认为是已装船提单,这是国际惯例。
因此,买方的损失与其无关。
现问:(1)承运人丙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上述提单构成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3)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4)如何确定被告方的赔偿范围?答:(1)不成立。
已装船提单是在货物已经实际装船以后签发的提单。
但在本案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实质上符合已装船提单的特征,构成一份已装船提单。
(2)属于签发了预借提单。
由于提单是在货物未开始装船或未全部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提单。
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案例
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案例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案例甲方(卖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法定代表人: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乙方(买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法定代表人: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卖方)同意向乙方(买方)销售XXX,乙方(买方)同意购买。
第二条基本条款2.1货物名称:XXX2.2 货物数量:XXXX2.3 货物单价:XXXX元/件2.4 总价款:XXXX元2.5 交货地点:XXXX2.6 交货时间:XXXX第三条货物交付3.1 甲方(卖方)在上述交货时间前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乙方(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2乙方(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接收到货物,并在收到货物后尽快进行检验和确认。
第四条品质保证4.1 甲方(卖方)应保证货物的品质符合中国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4.2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并且损失在承运人负责范围之内,则损失由承运人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风险转移5.1 甲方(卖方)在交付时将货物的所有风险转移给乙方(买方)。
第六条付款6.1 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在货物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6.2 如果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货款,则应向甲方(卖方)支付贷款利息和逾期罚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果甲方(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货物,则甲方(卖方)应向乙方(买方)支付违约金。
7.2 如果乙方(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货款,则应向甲方(卖方)支付贷款利息和逾期罚款。
第八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8.1 本合同的任何附加条款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8.2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则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9.2 如果协商不可行,则合同争议应提交至本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买方):(签字/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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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是指买卖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分配给当事人哪一方承担。
注意:这里的风险指的是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货物毁损、灭失。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风险承担的规则是: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举例:甲乙二人买卖一台电视,约定2007年11月22日由甲将电视机交付给乙,结果在交付之前的11月20日,甲所在的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大地震,甲家里的房子因为年久失修倒塌,将电视砸坏,最后甲无法交付电视——这就是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自己承担,因为标的物尚未交付。
如果反过来,甲于22日按时交付,但是11月23日乙所在的地区发生地震,乙家的房子倒塌将电视砸坏,则电视被砸坏的风险是由乙承担的,因为此时标的物已经交付了。
不过,这里应该注意,以上举例中的风险承担只是一般规则,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就按照法律的另行规定和当事人的另行约定来办。
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举例:上述案例中,如果乙在21号给甲打电话称自己正在外地出差,22号无法及时返回接收电视机,之后在23号甲所在的地区发生地震,电视机被砸坏;则此时电视机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乙承担,因为乙违反了约定,应该从违反约定之日(也就是22号)起承担风险,即使电视机并没有实际交付,但风险责任的承担也是跟甲也无关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举例:宏大公司将一批服装交给平安运输公司进行运输,目的地是A地。
在运输途中,平安运输公司接到宏大公司的通知,说别往A地运了,直接运到B地交给盛远公司就可以了——这就属于出卖人(宏大公司)出卖交由承运人(平安运输公司)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风险应该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也就是宏大公司和盛远公司关于买卖服装的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盛远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