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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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09.1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09.1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8-09-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 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18年8月13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第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鼓励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和技术评估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第九条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22第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第一章医疗技术的分类及分级管理第一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根据卫生部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二条医疗新技术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技术,包括:医疗技术管理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2.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3.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6.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

第三条我院医疗新技术根据其安全性、临床应用成熟度和应用范围分为三级。

第Ⅰ级医疗新技术是指技术成熟医疗技术,即国际、国内或自治区内已有多家医疗机构在开展,并被上级医疗卫生部门确认安全、技术成熟的技术;第Ⅱ级医疗新技术是指技术尚未成熟医疗技术,即国际、国内或自治区内已有医疗机构在开展,但仍未被上级医疗卫生部门确认安全、技术仍处于需进一步验证阶段的技术;第Ⅲ级医疗新技术是指完全新技术,即自主创新或国内仍未开展的医疗新技术。

第二章新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第一节医疗新技术准入申请准备第四条开展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前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向医院医教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医院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

医院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

医院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技科室管理,规范医技工作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技科室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技科室,包括临床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科、内镜科等。

第三条医技科室负责人是医技科室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医技科室的工作。

第四条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医技工作。

第五条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

第二章医技科室管理第六条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医学或医技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七条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当协调医技科室内各项工作,做好人员的分配和管理。

第八条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医技工作。

第九条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医技科室进行巡查,确保医技设备和仪器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条医技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技质控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医技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仔细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确保患者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嘱要求进行医技检查,不得擅自操作或更改医嘱。

第十三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医技设备的使用方法,保证医技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第四章医技质控和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当组织开展医技质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七条医技科室应当定期对医技设备和仪器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医技科室应当建立医技工作流程,保证医技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医技科室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医技质控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医技科室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的医技工作人员,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

医院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管理制度
6.1质量控制
(已述)
6.2质量评估
(已述)
6.3持续改进
(已述)
七、信息管理
7.1信息记录与保存
(已述)
7.2信息共享与利用
(已述)
八、法律责任
8.1医师法律责任
(已述)
8.2医院法律责任
(已述)
九、跨科室协作
9.1协作原则
跨科室协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患者利益优先;
(2)资源共享、互补优势;
(3)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8.2医院法律责任
医院应加强对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医疗安全。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医疗事故,医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各部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手术分级
(已述)
二、医师授权
3.5质量评估与改进
定期对手术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监督管理
4.1监督机构
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4.2监督内容
(1)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的合规性;
(2)手术质量及安全;
(3)制度执行情况。
4.3违规处理
对违反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管理制度的个人或科室,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
(1)手术分级标准及原则;
(2)手术风险评估与管理;
(3)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与推广;
(4)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
5.2考核
医师授权后需参加相应级别的手术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级别的手术。考核内容包括:
(1)理论知识测试;
(2)操作技能考核;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内容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内容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内容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定义和术语解释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职责
第四条岗位设置
第五条职责分工
第六条岗位权限与职责
第三章员工管理
第七条招聘与录用
第八条培训与考核
第九条奖惩与激励
第十条岗位轮换
第十一条薪酬福利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门诊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住院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急诊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体检工作流程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实验室管理
第十九条检查检验标本处理
第二十条感染控制
第六章安全保障
第二十一条突发事件处置
第二十二条环境清洁与消毒
第二十三条设备维护
第二十四条安全防护
第七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审核制度
第二十六条调休与加班
第二十七条报销与请假
第二十八条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保密规定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违规处罚
第三十一条附件解释
第三十二条效力和修订
以上是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内容,具体内容及条款细则将在规章制度正文中详细规定。

科室诊疗分级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科室诊疗分级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科室诊疗分级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患者就医体验,特制定科室诊疗分级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医院管理要求等进行制定。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科室的所有医师和患者,以及涉及科室的其他相关人员。

三、术语解释1. 诊疗分级管理:根据患者的病情不同,将患者进行分级管理,从而给予不同的医疗服务。

2. 科室:指医院内的各个专业医疗部门。

3. 医师:指拥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院从业人员。

四、分级标准1. 一级:患者的病情较为稳定,可以在基层医院或门诊部等进行诊疗。

2. 二级:患者的病情较为复杂,需要在二级医院或综合门诊进行诊疗。

3. 三级:患者的病情非常严重,需要在三级医院或综合门诊进行诊疗。

五、患者分级流程1. 患者就医:患者首先通过诊所、基层医院或门诊等途径就医。

2. 评估病情:医师根据患者的症状和病情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转诊。

3. 分级管理: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分级管理,并向患者解释相应的治疗措施和就医途径。

4. 患者选择:患者根据医师的建议以及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医疗服务方式。

5. 转诊:如果需要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医院,医师应向患者提供相关的转诊凭证和转诊意见,并协助患者进行转诊手续。

六、医师执业责任1. 评估病情:医师应认真评估患者的病情,判断是否符合分级标准,并及时向患者解释。

2. 提供建议:医师应向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就医途径,帮助患者做出正确的选择。

3. 符合转诊条件:医师在评估患者病情后,如认为患者需要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医院,则应向患者提供相关的转诊凭证,并协助患者办理转诊手续。

4. 协调沟通:医师需要与其他科室或医院的医师进行协调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服务。

七、患者权益保障1. 选择自由:患者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和意愿,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医师。

2. 信息透明:医师应向患者提供准确的医疗信息和建议,帮助患者做出明智的诊疗决策。

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专项检查整改方案

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专项检查整改方案

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专项检查状况整顿方案为增强医疗机构平时监察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我院手术科室仔细学习贯彻部省市三级工作要求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010 版)》等有关规章制度,增强内部风险管控,增强内涵质量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成立健全医疗技术管理组织及有关规章制度联合我院实质状况,医教科制定了《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审批制度》、《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外会诊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同时依据规范要求对不一样职称资格的医生进行手术受权,对三级及特别手术患者严格执行手术审批制度,对需请上司医院专家会诊的病例进行申报、审批及登记,尽可能将医疗风险降至最低。

二、学习有关法律法例及规章制度增强院内文件书写质量及内涵,提升医护人员思想认识,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我院特组织全院手术科室人员仔细学习《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审批制度》、《病例书写方案》、《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例及规则制度,并进行查核。

三、增强检查力度由医教科牵头,护理部、信息科配合,并成立检查小组(详细见附表),按期不按期到病案室随机抽查手术病例,对未进行手术审批医师进行通告责备及经济处分,严重者停止其手术权,根绝越级及超范围手术;对上司专家来院会诊未进行申报、审批及登记医师,赐予通告责备及经济处分;对出门会诊医师未到医教科存案者,进行通告责备及经济处分,严重者停止其出门会诊权。

四、踊跃进行二类医疗技术及四类手术申报我院踊跃响应上司领导部门的呼吁,实时对我院能展开的二类医疗技术及四类手术进行申报。

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6月4日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文件邮三卫[ 2012]第 18 号——————————————————★——————————————————对于成立“医疗技术及手术分级管理检查小组”的决定各科组:为增强医疗机构平时监察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工作,依据上司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我院特成立“医疗技术及手术分级管理检查小组” ,详细以下:组长:柏林宏副组长:陈业祥、环球、陈荣伟成员:王桂武、沈俊、王海家、赵书金、姚恩东、朱林松、陈秀红、蒋建牛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6月4日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为增强本院手术管理,保证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联合本院实质状况,特拟订以下规定:一、手术分级依据手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和技术难易程度不一样,手术分为四级(包含介入、腔镜等各样微创手术):(一)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一般手术。

分级诊疗办管理制度

分级诊疗办管理制度

分级诊疗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工作,包括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师为核心”的服务理念,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第四条分级诊疗办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第二章分级诊疗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和权利,指导和保障医务人员按照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进行分级诊疗,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和时间,确保及时就医。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做好医患关系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诊疗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患者的病历记录和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分级诊疗的实施办法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分级诊疗的门诊制度,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各科室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医疗服务的衔接,做到专病专治,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合理安排各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利用率。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诊疗服务评价机制,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价,及时调整和改进医疗服务模式。

第四章分级诊疗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价机制,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安全管理机制,对医疗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分级诊疗的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手术管理工作,提高手术安全性,保障患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手术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手术分级、手术设备管理、手术环境管理、手术人员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并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本制度进行实施。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手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手术管理水平,确保手术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五条在手术管理中,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保证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手术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手术过程中患者的安全。

第二章手术分级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风险程度和技术要求,制定手术分级标准。

第八条手术分级通常分为一级手术、二级手术和三级手术,具体分级标准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一级手术包括常规手术和术中操作简单的手术,术前检查齐全,手术风险低。

第十条二级手术包括手术难度较大,术中操作较为复杂,需要专业技术支持的手术,手术风险中等。

第十一条三级手术包括手术难度极大,术中操作复杂,风险较高的手术,需要高级专科医师参与的手术。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手术分级制定相应的手术流程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各级手术能够有序进行。

第三章手术设备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设备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手术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为手术设备配备专职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设备的清单和档案,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点和核查。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第四章手术环境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手术室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消毒。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手术室的通风良好,保证手术环境的清洁。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最新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最新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技科室的管理工作,加强医技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医技科室的所有人员,包括医技人员、护士、实习生等,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医技科室的工作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以服务为宗旨”。

第二章医技科室的组织结构第四条医技科室由科主任、副科主任、医技人员、护士等组成,科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医技科室的工作。

第五条医技科室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科室岗位和职责分工,确保医技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六条医技科室设置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内随时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技服务。

第三章医技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七条医技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医疗秩序。

第八条医技人员应热情接待患者,认真听取患者的诉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技服务。

第九条医技人员有权要求患者配合医疗检查和治疗工作,保障医疗安全和效果。

第四章医技科室的工作流程第十条医技科室的工作流程应当合理规范,确保医技工作的准确、高效进行。

第十一条医技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妥善保存患者的医疗记录和检查报告。

第十二条医技科室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医技科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保障医技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技科室应当对医技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技人员的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医技科室应当认真处理医疗事故和投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章医技科室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技科室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七条医技科室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医技科室应建立传染病防控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保障员工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第七章医技科室的信任建设第十九条医技科室应建立患者满意度测评制度,及时了解患者对医技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目录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目录
(四)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职责
(五)临床科室医院感染小组感染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章、各委员会职责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二、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三、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四、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六、医院安全委员会职责
七、继续教育委员会职责
八、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三十、门急诊护理工作制度
三十一、血液净化中心工作制度
三十二、手术室工作制度
三十三、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第四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二、医院感染管理检测制度
三、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四、手卫生的管理制度
五、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八、医院感染防护管理制度
(三)主治医师职责
(四)住院医师职责
三、临床科室(病区)医师岗位职责
(一)科(病区)主任职责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三)科秘书职责
(四)主治医师职责
(五)住院总医师职责
(六)住院医师职责
四、麻醉科医师岗位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三)主治医师职责
(四)住院总医师职责
(五)住院医师职责
九、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信息部工作职责
十一、总务部工作职责
十二、出入院管理处工作职责
十三、门诊挂号、收费员职责
十四、保安队职责
十五、门卫保安室职责
第二章、医疗、医技系列岗位职责
一、门诊部岗位职责
(一)门诊部主任职责
(二)门诊医生工作职责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制度。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四、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的组织与领导,医务科具体负责相关内容的实施与落实。

五、各学科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诊疗范围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六、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科室的人员资质、功能任务、医院核准的诊疗范围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

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七、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

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八、各学科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九、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原《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三、第二类医疗技术)。

限制临床应用类医疗技术,其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和存在重大伦理风险,属于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实行限制性清单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1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18年8月13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第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美容分级管理目录

医疗美容分级管理目录

医疗美容分级管理目录
一、一级管理:
1、形象营销:建立和发展专业医学美容团队,树立品牌形象,做好
技术升级和行业宣传,开展各类医疗美容活动,形成完善的医疗美容营销
体系。

2、科学管理:建立科学的医疗美容管理制度,坚持以技术为中心,
把医疗美容作为企业的经营范围,形成严格的规章制度。

3、质量保障: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控制程序,全面
检查设备设施,以及严格把关销售和使用过程中人员、物料和设备安全性,以确保医疗美容服务满足专业标准,确保医疗美容服务质量。

4、人员发展:建立完善的医疗美容技术培训体系,每季度定期组织
医疗美容培训,定期组织医疗美容技术考核,提高医疗美容技术水平。

二、二级管理:
1、安全控制:建立完善的医疗美容安全控制系统,严格管理施工现场,确保医疗美容活动的有序进行,保障客户安全。

2、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按照各类费用的收入和支
出清单,定期行财务清算,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医疗技术分类分年级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分类分年级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为了有效管理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很多地方都提出了医疗技术分类分年级管理规定。

这种规定可以根据不同医疗技术的难易程度和专业性,将医疗技术人员划分为不同的年级。

医疗技术分类分年级管理规定的意义在于为医疗技术人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机会。

通过根据技术水平和经验将医疗技术人员划分到不同的年级,可以促进他们的专业成长和能力提升。

同时,对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分类还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将人员合理地分配到不同的岗位上,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类和分年级管理规定,医疗技术人员一般被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年级。

初级医疗技术人员主要从事基础的医疗技术工作,包括常规的检验、影像、药剂、护理等工作。

中级医疗技术人员根据初级技术人员的基础工作,加上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承担相对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工作,如病理解剖、放射诊断、手术助理等。

高级医疗技术人员是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员,能够负责高难度和复杂性的医疗技术工作,如介入治疗、微创手术、麻醉等。

医疗技术分类分年级管理规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要考虑医疗技术的专业性和难易程度,按照不同专业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不同的医疗技术领域都有自己的技能要求和培训路径,需要根据这些要求将医疗技术人员分类。

其次,要考虑医疗技术人员的学历、培训经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以确定其所属年级。

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医疗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能力,避免人员过度或不足的情况。

最后,还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和资源情况,合理安排医疗技术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业发展路径。

医疗技术分类分年级管理规定的实施需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和评估工作。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技术人员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同时,还应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能能力。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第七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第八条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将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列入本行政区医疗技术目录.第十条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三甲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特殊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技术分类及分级管理1. 医疗技术分为三类:(1)第一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3)第三类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 高风险;3. 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 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2. 医疗技术的分级管理:(1)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3)医院负责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1. 医院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工作。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3.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4. 医院应当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持续监督和评价,确保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操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遵循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原则,合理选择医疗技术。

(3)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告知患者医疗技术风险。

(4)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记录,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四、监督管理1. 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定期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我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务处负责院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工作。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作为审核评价机构,负责对院内医疗技术进行审核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

医务处根据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及临床应用情况,中止或暂停其在院内的应用。

第四条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院已开展并延用的所有医疗技术, 由应用科室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出台的相应的技术规范及时上报医务处,针对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由医务处协助并组织科室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对于新增医疗技术,医院将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类管理,结合科室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的审核准入,具体规定参照我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条科室需建立医疗技术目录,针对正在应用的医疗技术进行梳理,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并设立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对于拟淘汰和废止的医疗技术,须及时上报医务处。

对于可能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条件(如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变异时,需依照我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并中止实施该项技术。

第六条对于手术分级管理及针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的授权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执行。

第七条其他规定均参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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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
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

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

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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