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8(财金〔2015〕167号)附件1 物有所值评价工作流程图
一份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主要结构(手把手教你如何做出满意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一份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主要结构(手把手教你如何做出满意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中国(园区)PPP大讲堂工业园产业园高新区特色小镇文旅小镇PPP项目的指路人? 欢迎大家关注PPP路问在线知识问答平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扫描上方二维码轻松入驻PPP路问,学习更多资讯!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多数采用的是专家评分法,主要包括确定定性分析指标、组成专家小组、召开专家小组会议和做出定性分析结论等。
(一)定性评价程序根据财金[2015]167号文规定,定性评价程序如下:(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指标体系及权重;(2)确定专家组,将相关资料发送专家;(3)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专家组会议(本项目评审小组由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组成,评审专家中包含财政、会计、金融、工程技术、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法律专家等专家共7名,专家均具有PPP和传统项目采购模式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4)专家组充分讨论后进行评分;(5)形成专家组意见;(6)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意见,做出定性评价结论。
(二)定性评价指标根据财金[2015]167号文,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基本评价指标和补充评价指标,基本评价指标包含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六项指标。
(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指标主要考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等环节能否实现长期、充分整合,主要通过查看项目计划整合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情况来评分。
(2)风险识别与分配指标主要考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各风险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识别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主要通过查看在项目识别阶段对项目风险的认识情况来评分。
(3)绩效导向主要考核是否建立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为导向的绩效标准和监管机制,主要通过查看在项目识别阶段项目绩效指标的设置情况来评分。
物有所值 评价指引 (财金〔2015〕167号)
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PPP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VfM)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价方法。
第三条物有所值评价应遵循真实、客观、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
第五条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可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风险分配、成本测算和数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项目决策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应统筹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论,做出物有所值评价结论。
物有所值评价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通过”的项目,可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未通过”的项目,可在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评价,仍未通过的不宜采用PPP模式。
第七条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并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
第二章评价准备第八条物有所值评价资料主要包括:(初步)实施方案、项目产出说明、风险识别和分配情况、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等。
第九条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时,项目本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是否开展定量评价,并明确定性评价程序、指标及其权重、评分标准等基本要求。
第十条开展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时,项目本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定量评价内容、测算指标和方法,以及定量评价结论是否作为采用PPP模式的决策依据。
第三章定性评价第十一条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
附表1:
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
指标
权重
评分
①全生命周期整合潜
15%
力
②风险识别与分配
15%
③绩效导向
15%
基本指 ④潜在竞争程度
15%
标 ⑤鼓励创新
5%
⑥政0%
潜力
基本指标小计
80%
——
附加指 标(不 少于三 项)
附加指标小计 合计 专家签字:
年
20% 100%
(一)基本指标说明 1.全生命周期整合潜力。 主要通过察看项目计划整合全生命周期 各环节的情况来评分。采用PPP模式,将项目的设计、建造、融资、运 营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环节整合起来,通过一个长期合同全部交由社会 资本合作方实施,是实现物有所值的重要机理。 2.风险识别与分配。 主要通过察看在项目识别阶段对项目风险的 认识情况来评分。清晰识别和优化分配风险,是物有所值的一个主要驱 动因素。在项目识别阶段的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开始前,着手风险识别工 作,有利于在后续工作实现风险分配优化。 3.绩效导向。 本指标主要通过察看在项目识别阶段项目绩效指标 的设置情况来评分。PPP项目的绩效指标,特别是关键绩效指标,主要 确定对PP项目运营维护和产出进行检测的要求和标准,例如,针对公共 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或可用性)等。绩效指标越符合项目具体情 况,越全面合理,越清晰明确,则绩效导向程度越高。 4.潜在竞争程度。 主要通过察看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 体)之间竞争的潜力,以及预计在随后的项目准备、采购等阶段是否能 够采取促进竞争的措施等来评分。 5.鼓励创新。要通过察看项目产出说明来评分。一般来讲,产出 说明应主要规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应付产出的规格要求,尽可能不对项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市政道路项目采用PPP模式适宜性分析
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第16期117㊀作者简介:陈伯明,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工程管理㊁投资管理.市政道路项目采用P P P 模式适宜性分析陈伯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杭州310015)摘㊀要:2015年起P P P 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在我国得到了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其中大量的市政项目特别是市政道路项目采用P P P 模式.通过对市政道路项目建设运营特点的分析,采用物有所值理论对市政道路采用P P P 模式进行定性定量评价,认为一般市政道路项目并不合适采用P P P 模式.关键词:市政道路;P P P 模式;V F M ;适宜性中图分类号:F 23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c n k i .1672G3198.2019.16.0521㊀前言我国于1984年引入第一个广义P P P (P u b l i c -P r i Gv a t e -P a r t n e r s h i 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深圳沙角B 电厂B O T 项目,以此为起点,P P P 模式在我国经过了几轮发展.2015年5月以国办发 2015 4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标志,P P P 在我国迅速铺开.截至2018年10月,财政部P P P 中心项目管理库共入库项目8556项,行业分布为市政工程㊁交通运输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18个类别,其中市政项目3324项,占入库项目的38.85%,从具体项目看,市政项目中市政道路项目占了相当大的比重.P P P 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其初衷是为了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包括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效率,方法是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即在P P P 项目中社会资本不仅提供了资金,更重要的是提供其专业服务,并通过项目或财政支付获得补偿.从运行结果来看,P P P 对于平滑财政支出,减轻当期和近期财政支出压力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采用P P P 模式的前提是项目必须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有义务提供此类的公共服务,除此以外的项目必须以市场化的方式开展运作.那么是不是所有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都适用采用P P P 模式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何才能确定是否有必要采用P P P 模式?评价标准则是P P P 模式的初衷 提高效率.那么如何确定采用P P P 模式比采用传统会提高效率呢?物有所值评价(V a l u e f o rM o n e y 或V F M )是目前比较可靠的方法,可以用来验证采用P P P 模式是否提高了效率.本文通过对市政道路项目建设运营特点的分析,采用物有所值理论对市政道路采用P P P 模式进行定性定量评价,认为一般市政道路项目并不合适采用P P P 模式.2㊀市政道路项目建设运营的特点市政道路天然具备公共产品属性,政府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主体,负责对其进行投资㊁建设㊁管理和维护的全流程管理,是P P P 在中国大规模应用前采用的最主要方式.市政道路的规划㊁建设㊁管理和维护具有以下特点:(1)市政道路的规划由政府规划管理部门负责,道路的规划不是单纯的道路规划还包括其他公用设施如:城市供水㊁排水㊁照明设施㊁绿化㊁电力管线㊁通信管线㊁燃气管线甚至包括地铁等交通设施的规划.(2)市政道路的建设方面,在道路建设前期,往往存在大量的征迁工作,而且耗费大量的资金,而在具体设计施工阶段如没有复杂地质条件的情况下建设相对比较简单㊁技术也比较成熟.(3)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费用看,市政道路项目的主要支出为建设成本,运营所需费用较低.(4)市政道路无法向使用者收费,社会资本只能通过向政府收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并取得回报.(5)市政道路的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和大修,大修及维护与建造质量和道路交通密切相关,但道路的损坏很难分清是由于建造质量问题造成的还是由于交通负荷超过设计标准造成的,而且社会资本方对道路交通也没有管理权.(6)我国很多城市的市政规划缺乏通盘考虑,拉链路情况大量存在,拉链路的开挖修复会对道路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造成重大影响,实践中很难分清责任主体.3㊀物有所值理论概述物有所值(V F M )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负责经济审计的相关部门,彼时的定义为 为得到想要的结果,采取最优化的方式利用可用资源 ,包括三个层面:分别为:节约(E c o n o m y )㊁效率(E f f i c i e n c y )㊁效果(E f Gf e c t i v e n e s s ).P P P 范畴下的V F M 是一个相对概念,国际上没有其统一的定义,而P P P 较为发达的国家分别给出了定义.最早提出V F M 概念的英国,其财政部在«物有所值评价指南»中,针对英国主要的P P P 模式一私人融资计划(P F I )把V F M 定义为在满足用于需求的目标驱动下,商品或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成本与质量的最佳组合 .加拿大P P P 中心将V F M 定义为项目采购管理部门使用P P P 模式由社会资本交付项目时政府的预期成本现值与使用传统方式交付项目时经过风险等因素调整后的净成本的现值之差. 该定义建立在两种模式最后的效果相同,只需比较公共部门比较值和影子价格,若公共部门比较值大于影子价格,则说明采用P P P 模式实现了V F M .在我国,财政部于2005年12月18日印发了财金[2015]167号关于印发«P P P 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物有所值评价按该通知执行.其中定性评价采取专家打分制评估体系.通常采用问卷调查和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目前普遍的操作方式是按文件设定一系列定性分析指标㊁权重和评分标准由专家打财经管理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第16期118㊀㊀分,每个指标满分为100分.专家小组由至少7名专家组成,包括工程技术㊁金融㊁项目管理㊁财政和法律等各个领域.所得分数之和如果大于60,即在定性层面认为是物有所值的;若分数之后低于60分,则未通过P P P 项目的V F M 评价.4㊀市政道路P P P 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以下依据财政部财金[2015]167号关于印发«P P 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对一般的市政道路P P P 项目进行评价.4.1㊀定性评价定性评价包括多个指标,是市政道路能否采用P P P 项目形式所要首先考量的因素.从目前评价过程来看,P P P 项目的定性评价指标难以取得较高的得分:第一,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指标主要是考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设计㊁投融资㊁建造㊁运营和维护等环节能否实现长期㊁充分整合.因第一段所述市政道路的特殊性,现有的大部分P P P 项目设计主要由政府方完成,运营维护很难与设计和建造挂钩.因此在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这一指标上很难取得高分,得分应在21-40之间.第二,风险识别与分配指标主要考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各风险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识别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在设计㊁投融资㊁建造阶段市政道路的风险识别与分配一般可以比较容易做到,但在运营阶段由于社会资本在很多方面没有管理权,很难对风险进行合理的分配,该项指标如仅考虑设计㊁投融资㊁建造阶段应该可得到较高的分数,但如把运营和维护考虑进去,该指标能到60分就比较高了.第三,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指标主要考核是否建立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供给数量㊁质量和效率为导向的绩效标准和监管机制,是否落实节能环保㊁支持本国产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能否鼓励社会资本创新.在进行P P P 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时可进行绩效考核,但在对市政道路进行绩效指标设计相对较难,市政道路得设计㊁建造㊁运维技术成熟难有创新,该项指标应在41-60之间.第四,潜在竞争程度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内容对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的吸引力.潜在竞争主要取决于实施方案给定的条件,与是否采用P P P 模式关系不大.第五,政府机构能力指标主要考核政府转变职能㊁优化服务㊁依法履约㊁行政监管和项目执行管理等能力.政府机构能力在市政道路项目上,与是否采用P P P 模式关系不大.第六,可融资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的市场融资能力.我国从新的预算法实施以来,严格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地方政府已很难从其他渠道取得建设资金,规范的P P P 项目还是可以从金融市场得到融资的.从这一点来讲,P P P 项目是有一定优势的,这也是市政道路不少采用P P P 项目的原因所在.综上所述,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㊁风险识别与分配和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是市政道路项目定性评价的主要指标,因市政道路项目固有的特点市政道路P P P 项目在这几个指标上得分较低.4.2㊀定量评价对P P P 项目进行定量评价,考核的是以传统投资模式下政府的支出的折现值P S C 与采用P P P 模式下政府的支出的折现值P P P s 的比较值,如果P P P s <P S C 或P P P s /P S C <1,则认为是物有所值的.目前P P P 项目评估大多显示P P P s <P S C ,但实际上市政道路的建设中要做到这一点难度很高.P S C 值由三部分组成,即参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㊁竞争性中立调整值和项目全部风险成本;P P P 值由四部分组成,即P P P 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股权投资㊁运营补贴㊁风险承担和配套投入等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的现值.市政道路项目基本上为政府付费模式的项目,按财政部相关文件.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项目全部建设成本ˑ(1+合理利润率)ˑ(1+年度折现率)2财政运营补贴周期(年)+年度运营成本ˑ(1+合理利润率)从以上组成看,要使P P P s 小于P S C 难度较大,原因如下:首先,从建设和运营来看,P P P 项目优势不明显.一般而言,由于P P P 项目的全周期管理,使P P P 项目社会资金在建设中的质量提高,能减少未来的运营成本.但是政府在市政道路的建设中有丰富的经验,中国市政道路的整体质量得到了提高,采用P P P 模式社会资本很难在建设阶段有所节约,从现实的操作来看,P S C 下的建设成本基本上是小于采用P P P 的建设成本.而市政道路的运维所占比重很小,社会资本在运维上的节约相对建设成本是很小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P P P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与建设风险相关的成本节约相对很小.其次,从筹资方面来看,政府获得的资金成本往往低于P P P 项目的资金成本,这使得P P P 市政道路项目在资金上没有优势.由于地方政府的信用等级高于P P P 项目企业,政府通过发债所获得的资金的利率远低于项目企业,因此,体现到项目的折现率上,社会资本要求的年度折现率值几乎要高出地方债利率40%-60%.从国内外市政道路的建设来看,采用发行市政债券或者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由于其风险特点,投资者要求的报酬率非常低,资金的偿还周期也长,是最适合的.最后,在项目的风险承担上,P P P 项目的风险管理优势在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而市政道路相对来说管理难度较小,道路的复杂程度较低,因此,P P P 项目管理的专业优势难以得到体现.从以上分析看,市政道路项目如按P P P 模式实施,P P P s 值一般都会大于P S C 值.5㊀结语从目前所采用的P P P 项目来看,市政道路不少是采用P P P 项目的,但实际上,从物有所值评价来看,市政道路采用P P P 项目大多是不合适的,而目前采用P P P 模式的项目很大的程度上是为了平滑财政支出,减少项目的近期资金压力.为了更好地用好财政支出,降低所在政府的资金压力,根据分析,市政道路项目应首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进行建设,如要采用P P P 模式,应在实施方案设计时提高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㊁风险识别与分配和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等内容,否则很难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物有所值.参考文献[1]王丽杰.P P P 模式在河南自贸区建设中的应用研究[J ].现代商贸工业,2018,39(11).。
社会福利院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实施机构:南宁市财政局咨询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16年4月19日声明本报告是由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恒泰”,原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提、供给南宁市民政局的重要资料。
无论以书面、电邮或任何其他形式获得本文件的所有收件人,只要接收本文件即意味着其对本文件承担严格保密的义务,未经中信恒泰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16年4月19日目录第一章项目基础信息 (4)1.1项目概况 (4)1.1.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4)1.1.2项目区位 (4)1.2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4)1.2.1建设规模及内容 (4)1.2.2项目运营和维护 (7)1.3项目绩效考评标准 (8)1.4PPP运作方式 (12)1.5风险分配框架 (12)1.6回报机制 (15)第二章物有所值评价内容及流程 (16)2.1政策指引 (16)2.2物有所值评价内容 (17)2.3物有所值评价流程 (17)第三章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19)3.1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程序 (19)3.2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 (19)3.2.1基本评价指标 (20)3.3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论 (21)第四章财务测算 (21)4.1项目财务测算主要机制 (21)4.1.1运营补贴机制 (21)4.1.2调价机制 (21)4.2项目财务测算方案 (23)4.2.1财务测算思路 (23)4.2.2财务测算基础数据取值 (24)4.2.3财务测算结果 (33)第五章物有所值定量评价 (38)5.1基本参数设定原则 (38)5.2公共部门比较值(PSC)的建立 (39)5.3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成本现值(LCC) (40)第六章物有所值评价结论 (42)第七章附件 (44)附表1:非营利性质PPP模式项目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44)附表2:营利性质PPP模式项目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50)附表3:初始PSG现金流運;表(单位:万兀) (54)附表4:非营利性PPP模式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LGC)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57)附表5:营利性PPP模式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LCG)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62)附表6:项目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65)第一章项目基础信息1.1项目概况1.1.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任务,主要提供第二社会福利院服务、配套医疗服务、老年护理培训服务,以及其他不改变养老土地性质的经营服务。
物有所值评价原则及方法
风险识别与分配评分参考标准
分数
评分参考标准
项目资料表明,已进行较为深入的风险识别工作,预计其中的绝大部分风险或全部主要 100-81
风险将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之间明确和合理分配。
80-61 60-41 40-21 20-0
项目资料表明,已进行较为深入的风险识别工作,预计其中的大部分主要风险可以在政 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之间明确和合理分配。
的措施等来评分。
潜在竞争程度评分参考标准
分数
评分参考标准
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大且已存在明显的证据或迹象,例 100-81
如参与项目推介会的行业领先的国内外企业数量较多。
80-61 60-41 40-21 20-0
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较大,预期后续通过采取措施可进 一步提高竞争程度。 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一般,预期后续通过采取措施可提 高竞争程度。 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较小,预期后续通过采取措施有可 能提高竞争程度。 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小,预期后续不大可能提高竞争程 度。
物有所值评价原则及方法:
一、 物有所值评价原则及方法
物有所值评价遵循真实、客观、公开的原则,判断项目采用 PPP 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相比是否更物有所值。
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物有所值定性分析采 用专家评分法,主要包括确定定性分析指标、组成专家小组、召开专 家小组会议和做出定性分析结果。定量分析是在假定采用 PPP 模式 与政府传统投资方式产出绩效相同的前提下,通过对 PPP 项目全生 命周期内政府方净成本的现值(PPP 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PSC 值)进行比较,判断 PPP 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财政部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们立足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制订了《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
由于实践中缺乏充足的数据积累,难以形成成熟的计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应当依据客观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
施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2015年12月18日附件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PPP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VfM)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价方法。
第三条 物有所值评价应遵循真实、客观、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
第五条 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可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风险分配、成本测算和数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项目决策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 应统筹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论,做出物有所值评价结论。
物有所值评价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通过”的项目,可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未通过”的项目,可在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评价,仍未通过的不宜采用PPP模式。
第七条 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并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
从PPP折现率的确定看物有所值定量评价
一、PPP项目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折现率选择的相关规定2015年12月18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第三十二条要求,”用于测算PSC值的折现率应与用于测算PPP值的折现率相同,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第十七条及有关规定测算。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第十七条 ,年度折现率应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并参照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
因此,PPP项目物有所值定量评价中确定折现率的基准就是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
二、当前折现率选择的误区(一)将 PPP项目物有所值定量评价与一般的项目投资评价混淆,项目折现率的选择脱离前述文件的规定,另选其他依据。
PPP项目物有所值定量评价的实质是政府进行项目投资两种融资手段的定量比选,因此,折现率的选择上应体现政府的资金成本而不是投资回报、行业特征等,因此,选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作为依据确定折现率是不恰当的。
当然,不排除选择高的折现率的依据其目的是为了定量评价可以顺利通过。
(二)认为不管折现率高与低,只要测算PSC值的折现率与测算PPP值的折现率相同就行。
这种观点就更错了,折现率的高低对测算PPP值影响更大是显而易见的,折现率越高,物有所值定量分析通过的可能性就更高。
三、定量评价的困局(一)正如财金[2015]167号中所言,由于实践中缺乏充足的数据积累,难以形成成熟的计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处于探索阶段。
(二)走过场,应付差事,目的是项目通过。
(三)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等环节实现长期、充分整合带来的外部效应难以实现较为精确度量。
(四)当前政府资金短缺与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需要政府在未来超额的支出。
四、定量评价的出路定量评价仅可以作为政府是否投资决策参考,通不过的定量评价可以在成本估测方面作为重要依据,定量评价的科学性远比能否通过更为重要。
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讲解
物有所值评价(VFM)流程
定性分析案例
物有所值评价(VFM)流程
• 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定量分析
• VFM=公共部门比较值(PSC)-[PPP投标报价(PPP Bid)+保留风险(Retained Risk)]
物有所值评价(VFM)流程
计算风险价值的方法
简单的定量方法:专家评估、历史经验等
目
CONTENTS
1
概述 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案例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案例
录
2
3
4
讨论
Chapter 1
概述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的定义
“PPP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
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 合作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
• 阶段2:结构化风险量化研讨会
• 最简单的风险评估技术是对风险概率进行主观评价。应该根据以往的经验、当前的最佳实 践、将来可能的改进以及可靠的信息支持来进行主观评估。
基准值 低于基准值 等于基准值 轻度超支 中度超支 严重超支 总和 结果 -5% 0% 45% 75% 120% 可能性 5% 15% 45% 25% 10% 100% 值 (3) 0 223 206 132 558
VFM>0
项目实施过程 • VFM=PSC-(PPP报价调整 值+保留风险) • 判断项目当前是否具有 VFM • 注:PPP报价调整值指根 据项目实际发生情况调整 后的PPP报价
VFM<0
使用传统采购 模式
物有所值评价(VFM)流程
定性分析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 正当性(Viability) • 可取性(Desirability) • 可实现性(Achievability)
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工作流程
反馈意见收集
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各方对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的意见和建 议。
经验总结
对评价工作进行经验总结,提炼出成功经验和改进方向, 为今后的PPP项目评价提供借鉴。
持续改进
根据反馈意见和经验总结,不断完善和改进PPP项目物有所 值评价工作流程和方法,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06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例概述
确定评价范围
明确评价工作的具体范围,包括项目类型、地区、时 间等。
制定评价标准
根据PPP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物有所值评价标准, 为后续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收集项目相关资料
收集项目基本信息
收集PPP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 的基本信息。
收集市场和行业数据
收集与PPP项目相关的市场和行业数据,如同类 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成本等。
制定评价指标
制定具体的物有所值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公共部门比较值、私人部门比较值、风险调整 值等。
进行初步评价
数据收集与整理
收集PPP项目相关数据,包括财务数据、市 场数据、政策数据等,并进行整理和分析。
初步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法和指标,进行初步的物有所值 评价,得出初步的评价结论。
04
详细评价阶段
确定详细评价目标
要点一
明确评价目的
确定物有所值评价的具体目的,如判断PPP项目是否符合 物有所值标准、确定PPP模式的可行性等。
要点二
确定评价范围
明确评价对象,包括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风险分 配、绩效指标等。
收集详细数据和信息
数据来源
通过政府部门、PPP项目实施机构、第三方机构等途径 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制定评价方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5.12.18•【文号】财金[2015]167号•【施行日期】2015.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们立足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制订了《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
由于实践中缺乏充足的数据积累,难以形成成熟的计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应当依据客观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
施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2015年12月18日附件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PPP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VfM)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价方法。
第三条物有所值评价应遵循真实、客观、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
第五条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可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风险分配、成本测算和数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项目决策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应统筹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论,做出物有所值评价结论。
PPP项目法律法规政策汇总(最新最全)
PPP项目法律法规政策汇总(最新最全)序号发文机关发布日期文号文件名称法律1全国人大会常委会1999.08.30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全国人大会常委会2014.08.31主席令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3全国人大会常委会2014.08.31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国务院发布4国务院办公厅2002.09.10国办发〔20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5国务院2004.07.16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6国务院2005.02.19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7国务院2010.05.07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8国务院办公厅2010.11.26国办发〔2010〕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9国务院2011.12.20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0国务院2013.09.06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11国务院办公厅2013.09.26国办发〔2013〕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12国务院办公厅2014.06.14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13国务院2014.08.08国发〔2014〕28号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14国务院办公厅2014.08.11国办发〔2014〕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15国务院2014.09.21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16国务院2014.09.26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17国务院2014.10.20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18国务院2014.11.16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19国务院2014.11.27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20国务院办公厅2015.01.14国办发〔2014〕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21国务院办公厅2015.01.21国办发〔2014〕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22国务院2015.01.23国发〔2015〕3号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23国务院2015.01.30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4国务院办公厅2015.05.08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5国务院办公厅2015.05.11国办发〔2015〕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26国务院办公厅2015.05.17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7国务院办公厅2015.05.15国办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28国务院办公厅2015.05.22国办发〔2015〕4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29国务院2015.06.19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30国务院2015.06.30国发〔2015〕3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31国务院办公厅2015.08.03国办发[2015]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32国务院办公厅2015.10.09国办发〔2015〕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33国务院办公厅2015.10.16国办发[2015]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34国务院办公厅2015.10.31国办发〔2015〕7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35国务院办公厅2015.11.22国办发〔2015〕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36国务院2015.11.23国发〔2015〕66号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37国务院2016.02.10国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38国务院办公厅2016.02.16国办发〔2016〕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务院部、委等部门发布39国家计委2001.12.11计投资〔2001〕2653号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40住建部2012.06.08建城[2012]89号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41住建部、发改委等六部2012.06.20建保[2012]91号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42发改委2014.02.28发改委令第8号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43发改委2014.05.14发改委令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44发改委2014.05.17发改委令第1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45发改委2014.05.18发改基础[2014]981号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4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07.04财税〔2014〕55号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47财政部、发改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2014.08.26财社[2014]105号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48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2014.09.12发改投资[2014]2091号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49财政部2014.09.23财金[2014]76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50财政部2014.10.23财预〔2014〕351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51财政部2014.11.29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52财政部2014.11.30财金〔2014〕112号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53发改委2014.11.30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54财政部、民政局、工商总局2014.12.25财综[2014]96号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55财政部2014.12.30财金〔2014〕156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56财政部2014.12.31财建[2014]838号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57财政部2014.12.31财库〔2014〕21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58财政部2014.12.31财库〔2014〕215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59国家能源局2015.01.12国能新能[2015]8号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的指导意见60财政部、住建部、水利局2015.01.20财办建[2015]4号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61财政部、住建部2015.02.13财建〔2015〕29号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62发改委、国开行2015.03.10发改投资[2015]445号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63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2015.03.17发改农经[2015]488号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64财政部2015.04.07财金[2015]21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65财政部、环保部2015.04.09财建[2015]90号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66财政部、交通部2015.04.20财建[2015]111号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67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等六部委2015.04.21财综[2015]15号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68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六部委2015.04.25发改委等六部委[2015]第25号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69发改委办公厅2015.05.19发改办农经(2015)1274号关于开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70财政部2015.05.22财综[2015]15号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用管理的通知71发改委2015.05.25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72财政部、住建部2015.06.24财建[2015]201号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73财政部2015.06.25财金[2015]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74财政部2015.06.30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75发改委2015.07.02发改法规[2015]1508号关于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共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76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2015.07.10发改基础[2015]1610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77财政部2015.07.24财库[2015]13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78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2015.07.31财税[2015]61号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79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七部委2015.08.03发改基础[2015]1788号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80银监会、发改委2015.08.10银监发〔2015〕43号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81财政部2015.09.25财金[2015]109号关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82财政部2015.12.8财金[2015]158号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83财政部2015.12.18财金[2015]166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84住建部、国开行2015.12.10建城[2015]208号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85财政部2015.12.18财金[2015]167号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86财政部2015.12.21财预[2015]225号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87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等五部委2016.01.11财建[2016]7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88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2016.02.02财综[2016]4号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89财政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2016.02.16财办建[2016]21号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90财政部、交通运输部2016.02.22财建[2016]34号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91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016.03.21银发〔2016〕65号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92财政部、发改委2016.05.28财金[2016]32号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和依据】为指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 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采用PPP 模式实施的项目,与《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衔接。
第三条【物有所值评价定义】本指引所称物有所值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PPP 模式代替政府传统采购模式实施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估方法。
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政府传统[投资和] 采购模式是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直接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含委托他人执行其中部分工作),并承担项目主要风险,一般不奉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采购模式。
第四条【管理机构】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
第五条【基本原则】物有所值评价应遵循真实、公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物有所值定性分析第六条【定性分析的含义】定性分析重点关注项目采用PPP 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投资和] 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公共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
具体定性分析方法见附件一。
第七条【定性分析的组织实施】定性分析在项目识别阶段开展,由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小组实施。
第八条【专家小组构成】专家小组由不少于7 名专家组成,至少包括工程技术、金融、项目管理、财政和法律专家各一名。
第九条【定性分析结论】通过定性分析的项目,可列入当地PPP 项目目录,进行物有所值定量分析;未通过定性分析的,不宜采用PPP 模式。
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通知
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通知关于印发《物有所值评价指引》的通知财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动*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们立足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制订了《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由于实践中缺乏充足的数据积累,难以形成成熟的计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应当依据客观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施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财政部XX年x月x日附件:物有所值评价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1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物有所值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模式代替*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价方法第三条物有所值评价应遵循真实、客观、公开的原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采用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在项目识别或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第五条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可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风险分配、成本测算和数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项目决策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第六条应统筹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论,做出物有所值评价结论物有所值评价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通过”的项目,可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未通过”的项目,可在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评价,仍未通过的不宜采用模式第七条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并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第二章评价准备2第八条物有所值评价资料主要包括:实施方案、项目产出说明、风险识别和分配情况、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等第九条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时,项目本级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是否开展定量评价,并明确定性评价程序、指标及其权重、评分标准等基本要求第十条开展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时,项目本级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定量评价内容、测算指标和方法,以及定量评价结论是否作为采用模式的决策依据第三章定性评价第十一条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机构能力、可*性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第十二条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指标主要考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设计、投*、建造、运营和维护等环节能否实现长期、充分整合第十三条风险识别与分配指标主要考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各风险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识别并在*和社会资本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第十四条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指标主要考核是否建立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为导向的绩效标准和监管机3制,是否落实节能环保、支持本国产业等*采购政策,能否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第十五条潜在竞争程度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内容对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的吸引力第十六条 *机构能力指标主要考核*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依法履约、行政监管和项目执行管理等能力第十七条可*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的市场*能力第十八条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补充评价指标第十九条补充评价指标主要是六项基本评价指标未涵盖的其他影响因素,包括项目规模大小、预期使用寿命长短、主要固定资产种类、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准确性、运营收入增长潜力、行业示范性等第二十条在各项评价指标中,六项基本评价指标权重为80%,其中任一指标权重一般不超过20%;补充评价指标权重为20%,其中任一指标权重一般不超过10%第二十一条每项指标评分分为五个等级,即有利、较有利、一般、较不利、不利,对应分值分别为~81、80~61、60~41、40~21、20~0分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评分等级对每项指标制定清晰准确的评分标准4第二十二条定性评价专家组包括财政、资产评估、会计、金融等经济方面专家,以及行业、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和法律方面专家等第二十三条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组会议定性评价所需资料应于专家组会议召开前送达专家,确保专家掌握必要信息第二十四条专家组会议基本程序如下:专家在充分讨论后按评价指标逐项打分,专家打分表见附件;按照指标权重计算加权平均分,得到评分结果,形成专家组意见第二十五条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意见,做出定性评价结论原则上,评分结果在60分以上的,通过定性评价;否则,未通过定性评价第四章定量评价第二十六条定量评价是在假定采用模式与*传统投资方式产出绩效相同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方净成本的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判断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第二十七条值可等同于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股权投资、5运营补贴、风险承担和配套投入等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的现值,参照《*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及有关规定测算第二十八条值是以下三项成本的全生命周期现值之和:参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竞争性中立调整值;项目全部风险成本第二十九条参照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为:假设*采用现实可行的、最有效的传统投资方式实施的、与项目产出相同的虚拟项目;最近五年内,相同或相似地区采用*传统投资方式实施的、与项目产出相同或非常相似的项目建设净成本主要包括参照项目设计、建造、升级、改造、大修等方面投入的现金以及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实物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并扣除参照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产生的转让、租赁或处置资产所获的收益运营维护净成本主要包括参照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运营维护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人工等成本,以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运营期财务费用等,并扣除假设参照项目与项目付费机制相同情况下6能够获得的使用者付费收入等第三十条竞争性中立调整值主要是采用*传统投资方式比采用模式实施项目少支出的费用,通常包括少支出的土地费用、行政审批费用、有关税费等第三十一条项目全部风险成本包括可转移给社会资本的风险承担成本和*自留风险的承担成本,参照《*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第二十一条及有关规定测算*自留风险承担成本等同于值中的全生命周期风险承担支出责任,两者在值与值比较时可对等扣除第三十二条用于测算值的折现率应与用于测算值的折现率相同,参照《*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第十七条及有关规定测算第三十三条值小于或等于值的,认定为通过定量评价;值大于值的,认定为未通过定量评价第五章评价报告和信息披露第三十四条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物有所值评价结论形成后,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报告电子版上传综合信息平台第三十五条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内容包括:7项目基础信息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产出说明和绩效标准、运作方式、风险分配框架和付费机制等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程序、指标及权重、评分标准、评分结果、专家组意见以及定量评价的值、值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和结果等评价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附件通常包括实施方案、项目产出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合同、绩效监测报告和中期评估报告等第三十六条项目本级财政部门应在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的主要信息通过综合信息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第三十七条在项目合作期内和期满后,项目本级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照进行统计和分析第三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物有所值评价数据库的建设,做好定性和定量评价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报送等工作第三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有所值评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的监督管理,通过8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信用记录、跟踪、报告和信息公布省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全省物有所值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附:1.物有所值评价工作流程图 2.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专家打分表9。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报告编号:SCTH-MYSTX-2016-11-物02-WSCL旺苍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期)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委托机构:旺苍县水务局咨询机构:四川天和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评价依据与目的81.1 政策依据81.2 方法依据81.3 资料依据81.4 评价目的8第二章项目概况92.1 项目背景92.2 项目基本概况92.2.1 项目基本信息102.2.2 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的必要性102.2.3 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的可行性112.2.4 项目采用PPP模式的目标122.2.5 项目采用PPP模式的意义122.3 经济技术指标132.3.1 需求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2.3.2 经济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2.3.3 技术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项目公司股权情况132.5 项目特点和适合的PPP运作模式182.6 项目合作期限182.7 项目风险识别分析192.7.1 风险种类识别192.7.2 风险分配基本原则192.7.3 项目风险种类及分担机制212.7.4 社会资本方承担风险212.7.5 政府自留风险232.7.6 共同承担风险232.7.7 风险量化结果表242.8 项目交易结构272.9 投融资结构272.9.1 投资结构272.9.2 融资担保结构272.10 资产的形成和转移282.11 项目回报机制292.11.1 回报方式的确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2 回报方式的计算公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3 项目初设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4 运营补贴计划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 相关配套安排292.13 退出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1 合作期满自动退出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2 股权转让退出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3 非正常情况退出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物有所值评价工作流程图1第四章评价流程34.1 准备评价资料34.2 定性评价34.2.1 评价程序34.2.2 评价指标34.2.3 评价标准44.3 定量评价4第五章项目定性分析55.1 PPP模式优势55.2 评价流程115.3 评价依据115.4 评价细则115.5 评价指标195.6 专家组成员205.6.1 专家组成员名单205.6.2 专家介绍215.7 定性评价结果265.7.1 专家评分结果265.7.2 家评价意见35第六章项目定量分析356.1 定量分析步骤356.2 设定参照项目356.3 参数指标设定366.4 PSC值计算366.4.1 计算初始PSC值376.4.2 竞争性中立调整值376.4.3 项目总风险成本386.4.4 测算结果386.5 PPP值测算406.5.1 股权投资支出406.5.2 运营补贴支出406.5.3 风险支出416.5.4 配套投入支出416.5.5 PPP值测算结果416.6 定量分析结果42 第七章物有所值评价结论43 附件143附件2错误!未定义书签。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教程(全)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为指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项目立项、招标采购、纳入的预算的前置要求)二、【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采用模式实施的项目。
三、与《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 号)衔接。
第二章项目识别第八条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
定量评价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物有所值评价定义】本指引所称物有所值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模式代替政府传统采购模式实施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估方法。
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政府传统[投资和] 采购模式是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直接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含委托他人执行其中部分工作),并承担项目主要风险,一般不奉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采购模式。
五、【管理机构】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
六、第五条【基本原则】物有所值评价应遵循真实、公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项目基础信息一、项目名称:二、项目类型(在建或建成):三、项目地点:四、项目联系人: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说明:六、前期工作合规性说明:(可研、环评、土地等)、七、项目所处阶段:(申报、设计、融资、采购、施工、运行)八、项目进度计划:开工和计划完成时间九、项目资本结构安排:总投资及资本构成、资产负债、股权结构、十、项目融资结构安排与预测的融资成本:十一、项目收益情况说明(总收益、收入来源、收费价格和定价机制):十二、社会资本介入情况(如有)十三、项目风险识别分析表:十四、其他必要说明的情况(如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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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评价 资料
评价准备
明确定性评价程 序、指标及其权 重、评分标准等
明确是否开展定量评 价、定量评价结论是
否作为决策依据等
选定评价 专家
定性评价
召开专家组会 议;专家打分
并形成意(可选)
测算 PSC 值
比较 PSC 值与 PPP 值,形成 定量评价结论
确定折现 率等参数
测算参照项 目建设和运 维净成本
测算竞争性 中立调整值
测算可转 移和自留 风险成本
信息管理
评价 报告 编制
评价 信息 披露
评价 信息 管理
评价 服务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