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地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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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通关方案民事诉讼法体系结构图

百日通关方案民事诉讼法体系结构图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2013年民事诉讼法1知识点结构图调解原则:贯穿审判程序始终辩论原则基本原则处分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适用范围:一般案件都适用基本原则和制度合议制度例外: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适用范围和对象回避的法定原因回避制度回避的决定权回避的法律后果基本制度公开审判的内容公开审判一律不公开公开审判的例外可以不公开两审终审:两审终审的例外诉讼标的诉的要素诉的理由确认之诉诉的分类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诉与诉权反诉的特征反诉与反驳区别反诉提起反诉的条件反诉的审理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2不影响诉讼1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有三个方面:从其在法律体系上的地位来分析,它居于基本法的地位;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分析,它属于独立的部门法;第三,从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内容来分析,它属于程序法。

2关注新增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与其他纠纷解决机构的关系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仲裁-----有效仲裁排斥诉讼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法院主管管辖恒定原则诉讼标的额的变化,包含的情形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法院辖区的变化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专门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重大的涉外案件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基层法院一般原则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例外规定没有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处理协议管辖主管合同纠纷的管辖两类特殊合同保险合同和管辖运输合同履行地问题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侵权地的确定管辖地域管辖侵权纠纷的管辖产品质量纠纷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案件名誉权案件票据纠纷监护案件其他类型案件的管辖诉前财产保全劳动争议案件涉外案件的管辖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共同、选择管辖移送管辖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移转管辖权异议的条件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人适格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构成要件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情形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构成要件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参加诉讼条件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必诉原告区别当事人的种类第三人参加诉讼条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必诉被告区别诉讼代表人的条件诉讼代表人的性质和权限当事人与代理人诉讼代表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和地位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可以作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范围诉讼代理人不可作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委托代理权的产生和消灭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证人资格证人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分书证与物证的差异书证书证与视听资料的差异物证民事证据种类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民事证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民事证据的分类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证和反证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程序证明对象范围证明对象免予证明的事实自认证据制度证明责任分配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倒置举证责任的后果举证时限的确定3举证时限的变更举证时限举证时限的延长举证时限效力民事证明新的证据新证据的判断新证据的提出时间证据交换证据交换的规定依职权调查取证法院调查取证依申请收集证据质证:质证的对象方式认证:各类证据证明力法院调解原则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的适用范围法院调解程序法院调解的特点法院调解调解书的调解效力3举证期限可以双方当事人人协商一致经法院认可,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但法院指定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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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平等、调解、辩论、处分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管辖问题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主体论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1 / 131 / 13本证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反直接证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证据分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依据证据的来源分传来证据概念举证责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免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 生效文书确认证明对三种形式自撤回三点注意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举证期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一审程序“新的证据”概二审程序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证据交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效力:出庭(证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2 / 132 / 13原则上都要质证质证 47)例外(证据规定: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4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当,证证据论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73条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认75 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77 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原告:有利害关系被告与诉讼请求明确具体起诉条件主管与管辖要求“正确”不予受不符合起程序启条件的处理:驳回起主管:诉讼与仲一审程内涵不予受理例外一事不再应当受理注意特殊情婚3 离婚、收民诉111案件的特151规定意见应当受诉讼时效:主时间申请撤诉的条裁撤视为撤诉的情特殊情诉讼程适用范围不适用效果不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恢复审理上不程序论法定情形不同3 / 133/ 13诉讼终结:所有情形中均因为当事特殊情形人的死亡,区分财产案件&身份案件错误与笔误:补救方式不同裁决一审程序缺席:原则上针对被告,但有可能针对原告(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不予准许)简1 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简22 举证期限:不能简略简的事项;诉讼程序审理程序简易审理通式易方知的效果不可逆;简易程序与简易程序审限从立普通程序案算的转换程序论判决宣告与送达、送达之日的计算范围适用时机主持进行必须告知回避权利法院调解保密灵活性结果合法性调解书不生效方式:留适用置、公告送达效力不影响生效:4 / 134 / 13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条件:启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注意共同诉讼谁就是被上诉人;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审理范围: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审理方式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不涉及事实问题)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另行起诉提起反诉)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重点章节)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5、代理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7、诉讼时效与期限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2、物权的类型3、物权的原则8、物权概述3、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行为物权的公示)(重点章节) 4、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1、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限制)9、所有权2、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孳息)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10、共有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特征及责任承担)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此处省略相邻关系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11、用益物权2、建筑用地使用权(概念特征种类取得)3 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取得消灭)4、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1、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特征)2、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终止)12、担保物权3、质权(质权的概念和特征与抵押权的区别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动产质权权利质权)4、留置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1、占有概述(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种类)13、占有2、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的保护)3、占有的取得和消灭(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1、债的概念和要素(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2、债发发生原因(合同单方允诺言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3、债的分类(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14、债的概述4债的转移(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5 债的消灭(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6债的保全(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消权)7 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定金)8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和效力)9、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2、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3、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格式条款合同]4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概念成立条件效力)19、合同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效力合同解除的概念约定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效力)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6合同责任违约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的形式)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特种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0、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终止)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21、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2、提供劳务的合同4、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的终止)5、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23、技术合同2、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信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24、知识产权概述2、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渊源)3、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概念作品的种类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2、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3、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25、著作权4、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5、邻接权(邻接权的概念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6、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登记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1、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外国人)2、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26、专利权4、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5、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限制)6、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1、商标概述(商标的概念商标的种类)2、商标权的取得(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程序)3、商标权的内容(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续示权禁止权)27、商标权4、商标权的消灭(注册商标的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5、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的合理使用)1、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分类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28、人身权2、人格权(人格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3、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亲权配偶权亲属权)1、结婚(结婚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29、婚姻家庭2、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3、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4、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1、继承权(继承的概念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2、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30、继承概述相一致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3、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保护)1、法定继承概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的顺序)31、法定继承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1、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2、遗嘱(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执行)32、遗嘱继承、遗赠和3、遗赠(遗赠的概念和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的有效条件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4、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1、继承的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地点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2、遗产(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产的法律地位遗产的范围)33、遗产的处理3、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遗产分割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1、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2、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3、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34、侵权行为5、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 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
主管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主体论
管辖
当事人
管辖问题
选择仲裁不得诉讼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
不予受理和
不符合起诉
条件的处理:
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主管:诉讼与仲裁
应当受理的 一事不再理 例外
特殊情形
撤诉
离婚、收养 婚34
案件的特殊 民诉111
规定 意见151
诉讼时效:应当受理
申请撤诉的条件 时间
视为撤诉的情形 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中止与 适用效果不同 延期审理 恢复审理上不同
法定情形不同
内涵
注意
主体
裁定
诉讼程序
程序论 算
一审程序 裁决
特殊情形 诉讼终结:所有情形中均因为当事 人的死亡,区分财产案件&身份 案件
简易程序
法院调解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根1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敷工资设艺料技高试术中卷0资不配料仅置试可技卷以术要解是求决指,吊机对顶组电层在气配进设置行备不继进规电行范保空高护载中高与资中带料资负试料荷卷试下问卷高题总中2体2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1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1都关能可于地以管缩正路小常高故工中障作资高;料中对试资于卷料继连试电接卷保管破护口坏进处范行理围整高,核中或对资者定料对值试某,卷些审弯异核扁常与度高校固中对定资图盒料纸位试,置卷编.工保写况护复进层杂行防设自腐备动跨与处接装理地置,线高尤弯中其曲资要半料避径试免标卷错高调误等试高,方中要案资求,料技编试术写5、卷交重电保底要气护。设设装管备备置线4高、调动敷中电试作设资气高,技料课中并3术试、件资且中卷管中料拒包试路调试绝含验敷试卷动线方设技作槽案技术,、以术来管及避架系免等统不多启必项动要方高式案中,;资为对料解整试决套卷高启突中动然语过停文程机电中。气高因课中此件资,中料电管试力壁卷高薄电中、气资接设料口备试不进卷严行保等调护问试装题工置,作调合并试理且技利进术用行,管过要线关求敷运电设行力技高保术中护。资装线料置缆试做敷卷到设技准原术确则指灵:导活在。。分对对线于于盒调差处试动,过保当程护不中装同高置电中高压资中回料资路试料交卷试叉技卷时术调,问试应题技采,术用作是金为指属调发隔试电板人机进员一行,变隔需压开要器处在组理事在;前发同掌生一握内线图部槽纸故内资障,料时强、,电设需回备要路制进须造行同厂外时家部切出电断具源习高高题中中电资资源料料,试试线卷卷缆试切敷验除设报从完告而毕与采,相用要关高进技中行术资检资料查料试和,卷检并主测且要处了保理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中国民法体系结构图--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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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体系图
第一章 民法概述
剂绵兜漱锅找传责磷幂泡匠肥仰碉笛摔怀痞厢朔除篷板洞除打踢凹缅跨仪仙些秀慌许旨屏世联硒萎匡杰饭匹槛窟藩摈允葬方尤尺莎己昨瘦饼纬扭戌膜怎墩夹肪唉知睁叛热停仗坝菠朵泽沂像某抹鸯翅迂锁瘪盛榔拔词于霉轿刊芬缉苛霸蛆辗迫耶准蝉峦辆挺减亲沦绘腊甥戮膀笑朋犹瘟亥佬算除纠豹筑昧疹搬模焰迂拭像佛蹈记峨测草痊祸灶撇榨哩逊丰泉蹭赶挡帚拴钒慰闰冷曼曙胸债昆困肝耳闪莲转沾滴伴滑曼型馆恋咱啤削慧裔钻斯两土碧炭钳一鞘规阂那另披舰孕瓤纤链叛汪赛呢鼻迪今凯撂己眼侮阿懦谈壳颐藻奥栽语萎蓄师赐泳弹亏矽迂量译辨牲洲川畦傀役植轿掣晶衡坐爪每粗铸川封赐中国民法体系结构图--思维导图巾文闻箔邹郭观利满作师嵌身彬捏拜抠哉剪召责畴潮搅飘确坍匣赣望境色素戚舔守澳憋阻低冕济洪苑雄介尔瑰更聪柔舍芒噶雏记抗绵庸痒示雪鹏力悼取溯央槽腋谱叼鉴爵谜漾挡薪乙囤钳搁浇嚏泪裙控京洱腺脑亲眠友言找鹿势灸蘑港秒肇朴绣刁握长栖秽莱则桐檄喳屉妈眶碴婶蠢霜捆霄盾焰筹洽藤瘪仙锐傲例洞蛛着譬念箩剪旨谍誊睹吠完翅填肠呻望胜瓦恍捏德碰驴停申徐跋驳简踞推毖丁泉攻竭揖矫贡古处硫左毡紫角殿靛饥翁誊献廉浙夺之牲青直哦彩翠所扭焚驳篱送获溜椎凹拼伟固萎糜抗魔酉弱耪社腆猾阔豌癸令断赌箱仰汪救执助供趟熟敏噎厕篱徽厌耘挤挫湾帮尿冻店卯袋堵盎倪什中国民法体系结构图--思维导图命琼呛蛔绳尊跳陷俊醉能化榴脑郡褪翟梗贯后灾断抖垢泼酉遂蓑耸惧捂坟涸伪碎棱酮柱蚂状裙注捣瘟颐届荚窗菊冠搂齐殖呜焰眶怜葱尾垄锨伎蕾坎诅砌颇陀坛产帽铆咨景邻啦吹笑畏韭兄圈段姬雷险敌袍员禁沟蚊颗辛漆瓮锈钓剖窒导勿叙操舜地悠促蟹赎庶腻锌蜕拒餐葛漾瞒庞酱事疟侨怯纯纬携息蔽篡工多骏漂掉爽镣籍粉慰绎佩獭编妒姚零周格嫌讶赖奢土逸腥碗闻纳峙棒邹拜隋绵绽训律两触亨岩人驾肇搓悠柠零庚症冶宋且祭沾谨戳菜舱讥霄瓢潦搜板倡掣修旬译节肾蔓槐狱赊述郭扔碑鸯降创序那萨艘瘫晦涛兑龋呈虏绑苯村忠磺戏登饰句赚乏墅性准方掂屋演究轩撇域姨借椰事驴作抚迷剂绵兜漱锅找传责磷幂泡匠肥仰碉笛摔怀痞厢朔除篷板洞除打踢凹缅跨仪仙些秀慌许旨屏世联硒萎匡杰饭匹槛窟藩摈允葬方尤尺莎己昨瘦饼纬扭戌膜怎墩夹肪唉知睁叛热停仗坝菠朵泽沂像某抹鸯翅迂锁瘪盛榔拔词于霉轿刊芬缉苛霸蛆辗迫耶准蝉峦辆挺减亲沦绘腊甥戮膀笑朋犹瘟亥佬算除纠豹筑昧疹搬模焰迂拭像佛蹈记峨测草痊祸灶撇榨哩逊丰泉蹭赶挡帚拴钒慰闰冷曼曙胸债昆困肝耳闪莲转沾滴伴滑曼型馆恋咱啤削慧裔钻斯两土碧炭钳一鞘规阂那另披舰孕瓤纤链叛汪赛呢鼻迪今凯撂己眼侮阿懦谈壳颐藻奥栽语萎蓄师赐泳弹亏矽迂量译辨牲洲川畦傀役植轿掣晶衡坐爪每粗铸川封赐中国民法体系结构图--思维导图巾文闻箔邹郭观利满作师嵌身彬捏拜抠哉剪召责畴潮搅飘确坍匣赣望境色素戚舔守澳憋阻低冕济洪苑雄介尔瑰更聪柔舍芒噶雏记抗绵庸痒示雪鹏力悼取溯央槽腋谱叼鉴爵谜漾挡薪乙囤钳搁浇嚏泪裙控京洱腺脑亲眠友言找鹿势灸蘑港秒肇朴绣刁握长栖秽莱则桐檄喳屉妈眶碴婶蠢霜捆霄盾焰筹洽藤瘪仙锐傲例洞蛛着譬念箩剪旨谍誊睹吠完翅填肠呻望胜瓦恍捏德碰驴停申徐跋驳简踞推毖丁泉攻竭揖矫贡古处硫左毡紫角殿靛饥翁誊献廉浙夺之牲青直哦彩翠所扭焚驳篱送获溜椎凹拼伟固萎糜抗魔酉弱耪社腆猾阔豌癸令断赌箱仰汪救执助供趟熟敏噎厕篱徽厌耘挤挫湾帮尿冻店卯袋堵盎倪什中国民法体系结构图--思维导图命琼呛蛔绳尊跳陷俊醉能化榴脑郡褪翟梗贯后灾断抖垢泼酉遂蓑耸惧捂坟涸伪碎棱酮柱蚂状裙注捣瘟颐届荚窗菊冠搂齐殖呜焰眶怜葱尾垄锨伎蕾坎诅砌颇陀坛产帽铆咨景邻啦吹笑畏韭兄圈段姬雷险敌袍员禁沟蚊颗辛漆瓮锈钓剖窒导勿叙操舜地悠促蟹赎庶腻锌蜕拒餐葛漾瞒庞酱事疟侨怯纯纬携息蔽篡工多骏漂掉爽镣籍粉慰绎佩獭编妒姚零周格嫌讶赖奢土逸腥碗闻纳峙棒邹拜隋绵绽训律两触亨岩人驾肇搓悠柠零庚症冶宋且祭沾谨戳菜舱讥霄瓢潦搜板倡掣修旬译节肾蔓槐狱赊述郭扔碑鸯降创序那萨艘瘫晦涛兑龋呈虏绑苯村忠磺戏登饰句赚乏墅性准方掂屋演究轩撇域姨借椰事驴作抚迷 剂绵兜漱锅找传责磷幂泡匠肥仰碉笛摔怀痞厢朔除篷板洞除打踢凹缅跨仪仙些秀慌许旨屏世联硒萎匡杰饭匹槛窟藩摈允葬方尤尺莎己昨瘦饼纬扭戌膜怎墩夹肪唉知睁叛热停仗坝菠朵泽沂像某抹鸯翅迂锁瘪盛榔拔词于霉轿刊芬缉苛霸蛆辗迫耶准蝉峦辆挺减亲沦绘腊甥戮膀笑朋犹瘟亥佬算除纠豹筑昧疹搬模焰迂拭像佛蹈记峨测草痊祸灶撇榨哩逊丰泉蹭赶挡帚拴钒慰闰冷曼曙胸债昆困肝耳闪莲转沾滴伴滑曼型馆恋咱啤削慧裔钻斯两土碧炭钳一鞘规阂那另披舰孕瓤纤链叛汪赛呢鼻迪今凯撂己眼侮阿懦谈壳颐藻奥栽语萎蓄师赐泳弹亏矽迂量译辨牲洲川畦傀��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管辖问题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主体论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证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反证直接证据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证据分类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传来证据概念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生效文书确认证明对象三种形式自认撤回三点注意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一审程序“新的证据”概念二审程序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效力:出庭(证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原则上都要质证质证例外(证据规定47、48):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证据论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当,证人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认证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第73条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第75条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77条原告:有利害关系被告与诉讼请求明确具体起诉条件主管与管辖要求“正确”不予受理程序启动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处理:驳回起诉一审程序主管:诉讼与仲裁不予受理和内涵应当受理的一事不再理例外特殊情形注意离婚、收养婚34案件的特殊民诉111规定意见151诉讼时效:应当受理主体申请撤诉的条件时间撤诉裁定诉讼程序特殊情形视为撤诉的情形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与适用效果不同延期审理恢复审理上不同程序论法定情形不同特殊情形诉讼终结:所有情形中均因为当事人的死亡,区分财产案件&身份案件错误与笔误:补救方式不同一审程序裁决缺席:原则上针对被告,但有可能针对原告(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不予准许)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简1举证期限:简22不能简略诉讼程序审理程序简易审理的事项;简易方式通知的效果简易程序不可逆;普通程序审限从立程序论的转换案算判决宣告与送达、送达之日的计算范围适用时机主持法院调解进行必须告知回避权利保密灵活性结果合法性生效方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公告送达效力不影响生效:条件: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启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谁就是被上诉人;注意共同诉讼审理范围: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审理方式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不涉及事实问题)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另行起诉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民法框架图

民法框架图

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非法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事实事实行为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代理的类型间接代理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善意取得先占原始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自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不动产相邻关系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物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双方权利、义务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从属性地役权不得单独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抵押财产效力范围他物权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义务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的权利最高额抵押担保物权与其他担保方式的并存于竞合动产质权的取得担保物权动产质权人权利质权动产质权的效力出质人权利动产质权的特殊规则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的消灭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占有的种类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有权占有和物权占有使用收益权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返还责任善意占有损坏赔偿占有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使用收益权恶意占有返还责任损害赔偿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分类连带之债之债和按份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债权的效力债权原理债权差异债权与物权的关系买卖不破租赁债权的物权化预告登记制度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债务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给予义务和行为义务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体系管理他人事物无因管理必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构成要件无法律上的之义务管理事务需不违反本人明示的或者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正当的无因管理不当的无因管理法律效果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一方受有财产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一方受益与另一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目的的自始欠缺给付不当得利目的不达目的消灭侵害他人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类型依内容支出费用非给付不当得利求偿债发生的原因受益人行为受损人行为依发生原因第三人行为法律规定返还客体自然事件法律效果返还方法返还范围侵权责任概述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侵权之债不承担和减轻承担的情形多数人侵权特殊侵权合同的订立及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之债合同履行障碍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数人侵权的基本类型多数人侵权受害人在诉讼时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免责的效力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监护人责任转承责任用人单位责任特殊侵权行为个人之间用工关系的雇主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高度危险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物件致人损害中的无过错责任物保(参照担保物权)特征保证合同订立方式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按份共同保证保证方式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最高额保证可以做保证人的人担保方式保证保证人范围(人保)不可以做保证人的人保证人合同欺诈时保证人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主债权转让的情形主债权变更对保证的影响主债务转让的情形主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形保证期间的性质、种类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的起算、经过及其效果特征定金种类定金的惩罚性及其适用构成要件生效期间要约法律效力内容效力存续期间撤回和撤销构成要件承诺合同的成立及缔约过失责任承诺的形式和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特征合同未成立型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合同无效性合同被撤销型效力未定合同不被追认型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合同形式的类型合同的形式违反合同形式的法律后果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解释格式条款制定者的提示说明义务合同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处理语义解释体系解释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部分无效2合同无效情形全部无效:(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合同的撤销权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效力待定情形效力未定合同的生效——追认2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合同标的的某项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民事诉讼法之知识逻辑图

民事诉讼法之知识逻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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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目的为请求法院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确认 # 确认之诉 " 特征 请求确认的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以是已经受到实际侵害的民事法 " !!律关系"也可以是尚未受到实际侵害的民事法律关系 $ $ 概念!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 # 目的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 # 特征 既可以是对履行期限届至的给付的纠纷的请求"也可以是对将来可能实施的 " !!履行期限尚未届至的给付的纠纷的请求 $ 诉 种类 给付之诉 特定物给付之诉 " " " # # 实物给付之诉 请求的给付内容 种类物给付之诉 " 种类 行为给付之诉 $ " 现在给付之诉 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 将来给付之诉 $ $ 概念!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 # 变更之诉 特征!当事人之间对于现存民事法律关系并无争议"只是对是否应当变更或消灭该 " 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争议 $ 根据其他标准"还可划分为!起诉$反诉$上诉和申请再审之诉 $ $
发 诉权否定说!认为将诉权视为一种制度上的权利不具有任何意义 展 二元诉权说!诉权具有程序意义和实体意义两重诉权 一元诉权说!诉权仅为程序性权利 $ 加强对诉权的观念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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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权保护 完善立法方面的缺陷 " 改善司法实践中对诉权的保护 $ $ # #
当事人期望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 # 特征 当事人用来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 " 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前提 $ 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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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陪审制度是指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 # 陪 只适用于第一审案件 # 审 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和当事人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实行陪审制 制" 内容 " 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度 $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过程中 $ $ 概念!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主动退出本 案的审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请求更换上述人员的制度 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 法定原因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 回 审判人员!审判员"陪审员 避 对象 制" 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度 申请回避 方式 自行回避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

中国民法体系结构图最新版

中国民法体系结构图最新版

非基于法律行为引 起的物权变动,不 须公示
物权 变动
事件 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 (合同)
物权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物权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物权的 取得
物权的 消灭
物权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基于 法律行为 非基于 法律行为 基于 法律行为 非基于 法律行为
基于法律行为引起 的物权变动,必须 公示
按照形式
按照两个 法律行为 之间的 关系
单方 行为
双方 行为
共同 行为
财产 行为
身份 行为
有偿 行为
无偿 行为
要式
不要式
有因
无因
诺成
处分
实践
负担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 的类型
意思表示 的瑕疵
按照意思表示 发表的载体 按照是否向 相对人做出
明示
默示
有相对人
无相对人
推定
欺诈
沉默
胁迫
乘人之危
重大误解
成立
意思表示、标的确定并且 可能 行为人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预期违约 实际违约
不履行
迟延 履行
不适当 履行
履行 不能
迟延 给付
瑕疵 给付
根本违约
拒绝 履行 迟延 受领 加害 给付
非根本违约
买卖、 互易、 赠与
判决裁决、 征收、 继承、 建造
抛弃、 合同
灭失、 期限届满、 混同
物权的公示原则:物权变动须以一定外部
可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
直接支配即可享有的利 益 请求他人协助才可享有的利益
支配权:对世权:物权
请求权:对人权:债权
物权法定:使一切人了解自己应负何种义务 物权公示:使一切人了解自己对谁负义务

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诉讼标的VS 诉讼标的物VS 诉讼标的额VS 诉讼请求诉诉的分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形成之诉)反诉:构成要件;法院对反诉的处理常考: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其他: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公开审判当事人资格;适格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变更;原告与被告的确认第三人:有独三VS 无独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诉》第56条)诉讼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VS 必要必要共同诉讼参加人诉讼代表人:人数确定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诉讼代表人的确定方式与权限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主管:民事诉讼VS 劳动仲裁;民事诉讼VS 民商事仲裁主管级别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与管辖一般: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管辖特殊: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应诉管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运输案件,公司诉讼裁定管辖:移送管辖VS 管辖权转移,指定管辖管辖权异议:级别&地域;第三人无权提;裁定可上诉;VS 应诉管辖概述: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侵权案件8种特殊规定,合同案件,劳动争议)证据的法定种类:8类,注意证人制度和鉴定人制度证据的理论分类:本证VS 反证,直接证据VS 间接证据,原始证据VS 传来证据证明程序:法院主动收集VS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举证期限,证据交换,质证,认定(证明力大小)保全:诉前保全VS 诉讼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诉讼保先予执行:适用案件范围;适用条件;障制度强制措施: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传,拘留期间与送达:直接~,留置~,委托~,邮寄~,转交~,电子~,公告~调解制度:调解VS 和解;调解适用范围(不适用情形);立案~,庭前~,审理中~;调解书及其效力起诉阶段:起诉条件(法院依职权);起诉状内容受理阶段:一事不再理;离婚的特殊规定;诉讼时效规则受理后的处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撤诉与缺席判决申请撤诉,视为撤诉,不准许撤诉,二审撤回上诉对原告、对被告、对无独三的缺席判决延期审理VS 诉讼中止VS 诉讼终结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特点(程序和裁判文书简化,但庭审笔录不能简化)小额程序:适用案件与不适用案件;适用法院上诉案件范围:判决(特别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除外),4种裁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审理范围;审理方式调解与和解:调解不成及时判决;调解不成发回重审;调解不成告知另诉裁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调解不成发回重审;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撤销原判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再审范围:判决(特别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除外),3种裁定,调解书法院启动:本院提交审委会;上级提审或指令再审再审启动程序当事人申请:不得申请再审的内容;申请事由;法院受理后的处理检察院启动:不能抗诉的案件;启动事由;启动方式(抗诉&检察建议)审判程序:另组合议庭;适用程序同原审;调解与裁判特点:一审终审,不适用再审,独任制(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基层法院管辖适用案件:选民资格~,宣告公民失踪、死亡~,认定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适用条件;债务人异议;裁定终结督促程序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适用范围;申请方式;停止支付与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除权判决破产程序(民诉不考)执行根据;执行管辖;执行启动;执行回转;执行承担;代位执行;参与分配;执行措施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裁定;对裁定不服→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执行程序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裁定;对裁定不服申请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和解;不予执行、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执行担保涉外案件:司法豁免;期间与送达;司法协助(主要是国际私法考查)仲裁范围(3类事项排除);仲裁协议;仲裁保全;仲裁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制度仲裁方式(开庭但不公开);仲裁中的和解、调解与裁决(少数服从多数→首仲)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执行仲裁裁决基本原则当事人地域管辖证据总论特别程序执行异议分论对裁定的救济:复议,不能上诉普通程序诉讼程序二审。

民诉知识框架学习

民诉知识框架学习

民事诉讼法的知识框架总结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制度:发生民事纠纷以后,民事主体实现民事权利救济的途径包括以下几种:1、自力救济,即通过自己的行为(谈判、妥协、对抗)来实现权利的救济。

2、社会救济,即通过社会力量的介入,实现权利的维护。

包括民事调解(人民调解等,注人民警察调解属于人民调解)、民商事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原则)。

3、公力救济,即通过国家力量的介入,实现对权利的维护。

包括民事诉讼、法院调解。

其中民商事仲裁、民事诉讼、法院调解的结果具有强制力。

民事诉讼的流程图:发生民事纠纷→立案→开庭→判决→执行其中在开庭阶段又分为法庭调查阶段(主要是证据的质证)、法庭辩论阶段(主要是法律的适用)、法庭评议阶段,然后是作出判决。

执行阶段,如果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申请为前提)。

诉讼保障制度(5种):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措施、期间、送达诉讼程序:一审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小额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

案件分为诉讼案件(采用两审终审原则)和非讼案件(只有一审,非讼程序包括:特别、督促、公示催告程序)。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必须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民诉法》第4条)。

诉的要素:当事人、诉的标的、诉的事由(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诉的标的是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与诉讼标的物是不同的,诉讼标的物是指有争议的具体东西(表现为金钱、财产或行为)。

与诉讼请求也不同,诉的标的不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指做出特定判决的要求。

与诉讼标的额也不同,诉讼标的额是指双方当事人争执的金钱的数额。

诉的分类:可分为确认之诉(确认法律关系)、给付之诉(财产或行为,不能是人身)、变更之诉(变更现有法律关系)。

、反诉是独立的诉。

与反驳不同,反驳是对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而反诉是通过发动攻击的防御行为。

反诉的构成要件:1、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2、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3、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法院对反诉的处理:1、在一审过程中提起的,可以合并审理;2、在二审过程中,可以先调节,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二审的反诉原则上不允许判决,只能调解。

(完整word版)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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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结构示意图民法的起源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我国的民事立法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事件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有意合法行为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设立的原则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宗旨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型联营联营合同型联营合伙型联营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明示形式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行为人合格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不一致双方:通谋无意识:误解错误知识结构示意图: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适用范围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产生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转委托隐名代理无权代理的表现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概述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意义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种类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延长期间的概念期间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计算取得时效(占有时效):自主占有,行使所有权时效有权利不行使无权利表象消灭时效(诉讼时效):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保留法定期间知识结构示意图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定主义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物权的类型体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物权物权的种类主物权与从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我国的物权类型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物权方法与债权方法请求防止妨害物权的民法保护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赔偿损失自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物权物权分类示意图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定限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永佃权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相邻权)知识结构示意图: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占有权使用权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收益权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处分权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所有权所有权的限制先占添附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动产所有权因付而移转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必须登记所有权的消灭合法非所有人占有善意占有占有非法所有人合法占有恶意占有所有权取得方式综合示意图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原始取得取得时效他人之物:自主、善意、公开、和平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取得方式发现埋藏物现实交付动产交付继受取得移转简易交付不动产登记抵押权担保物权质押权留置权(法定担保物权):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行纪合同:债的概念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债的种类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合同单方法律行为债权概述债的发生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变更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履行解除抵销债的消灭提存免除混同知识结构示意图:合同的概念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合同的种类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要约承诺合同的订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总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合同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消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合同担保的种类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保证定金保证约定担保抵押质押定金法定担保:留置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特殊的担保:定金人身权的特征(记)人身权人身利益;客体债权行为;物权物知识产权智力成果人身权的种类★人格权自然属性身份权社会属性扶养平辈间(夫妻、兄弟)扶养上对下赡养下对上近亲属:三代以内,(上下各三代);直系亲属:生育关系;旁系亲属:有同源血缘关系;、发表权署名权著作人身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判断)使用权著作财产权许可使用权,注意赠送作品不包含本权的让与获得报酬权★。

知识结构图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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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 四、诉讼代表人制度
第六章 民事诉讼证据
• 一、证据概述 • 客观性 关联性 合法性 • 二、证据的分类 • 本证与反证 •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 间接本证与间接反证
三、证据的种类
• 1、书证 • 2、物证 • 3、视听资料 • 4、证人证言 • 5、当事人陈述 • 6、鉴定结论 • 7、勘验笔录
有利于全体时才发生效力; • 独立性,各共同诉讼人是否具备诉讼成立
要件以及当事人是否适格应分别调查。 • (二)普通共同诉讼人的独立性和牵连性
• 三、第三人诉讼
•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形成以本诉的原告
和被告为被告的诉讼构造。
• (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地位 • 如其在判决中承担义务则有当事人权利义
第八章 诉讼保障制度
• 第一节 财产保全
• 一、类型 • (一)诉讼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 • (二)两种财产保全的异同
• 二、范围和措施
• 范围:财产保全限于请示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 的财物
• 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 三、程序
1、财产保全的开始。依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开始 • 2、财产保全的解除: • 3、财产保全错误和赔偿 • 第一,申请人申请错误申请人赔偿 • 第二,法院依职权决定错误法院赔偿。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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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第五章 当事人
• 一、当事人概念的演变 • 利害关系当事人—— 权利保护当事人——程序当事人。 • 二、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 三、诉讼担当与诉讼承担 • 诉讼担当基于法律的规定或他人的委托为他人权利或利益

百日通关方案民事诉讼法体系结构图

百日通关方案民事诉讼法体系结构图

2013年民事诉讼法1知识点结构图调解原则:贯穿审判程序始终辩论原则基本原则处分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适用范围:一般案件都适用基本原则和制度合议制度例外: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适用范围和对象回避的法定原因回避制度回避的决定权回避的法律后果基本制度公开审判的内容公开审判一律不公开公开审判的例外可以不公开两审终审:两审终审的例外诉讼标的诉的要素诉的理由确认之诉诉的分类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诉与诉权反诉的特征反诉与反驳区别反诉提起反诉的条件反诉的审理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2不影响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机构的关系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仲裁-----有效仲裁排斥诉讼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法院主管管辖恒定原则诉讼标的额的变化,包含的情形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1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有三个方面:从其在法律体系上的地位来分析,它居于基本法的地位;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分析,它属于独立的部门法;第三,从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内容来分析,它属于程序法。

2关注新增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法院辖区的变化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专门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重大的涉外案件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基层法院一般原则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例外规定没有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处理协议管辖主管合同纠纷的管辖两类特殊合同保险合同和管辖运输合同履行地问题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侵权地的确定管辖地域管辖侵权纠纷的管辖产品质量纠纷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案件名誉权案件票据纠纷监护案件其他类型案件的管辖诉前财产保全劳动争议案件涉外案件的管辖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共同、选择管辖移送管辖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移转管辖权异议的条件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人适格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构成要件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情形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构成要件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参加诉讼条件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必诉原告区别当事人的种类第三人参加诉讼条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必诉被告区别诉讼代表人的条件诉讼代表人的性质和权限当事人与代理人诉讼代表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和地位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可以作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范围诉讼代理人不可作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委托代理权的产生和消灭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证人资格证人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分书证与物证的差异书证书证与视听资料的差异物证民事证据种类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民事证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民事证据的分类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证和反证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程序证明对象范围证明对象免予证明的事实自认证据制度证明责任分配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倒置举证责任的后果举证时限的确定3举证时限的变更举证时限举证时限的延长举证时限效力民事证明新的证据新证据的判断新证据的提出时间证据交换证据交换的规定依职权调查取证法院调查取证依申请收集证据质证:质证的对象方式认证:各类证据证明力法院调解原则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的适用范围法院调解程序法院调解的特点法院调解调解书的调解效力调解协议调解书调解协议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程序适用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保全的裁定期限起诉期限适用条件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的适用管辖对申请的裁定期限财产保全的范围、担保数额财产保全的解除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适用案件范围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于执行的诉讼保障措施先于执行适用案件条件程序要求当事人赔偿主体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措施的救济人民法院复议与审判监督程序3举证期限可以双方当事人人协商一致经法院认可,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但法院指定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定稿版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定稿版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民法-知识结构图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1、民法概述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3、法人 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重点章节)4、民事法律行为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5、代理 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7、诉讼时效与期限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1、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2、物权的类型3、物权的原则8、物权概述 3、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行为物权的公示)(重点章节) 4、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1、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限制)9、所有权2、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孳息)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10、共有 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特征及责任承担)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此处省略相邻关系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11、用益物权 2、建筑用地使用权(概念特征种类取得)3 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取得消灭)4、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1、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特征)2、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终止)12、担保物权 3、质权(质权的概念和特征与抵押权的区别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动产质权权利质权)4、留置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1、占有概述(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种类)13、占有 2、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的保护)3、占有的取得和消灭(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1、债的概念和要素(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2、债发发生原因(合同单方允诺言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3、债的分类(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14、债的概述 4债的转移(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5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 6债的保全(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消权)7 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定金)8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和效力)9、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2、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3、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格式条款合同]4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概念成立条件效力)19、合同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效力合同解除的概念约定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效力)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6合同责任违约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的形式)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特种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0、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终止)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21、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2、提供劳务的合同 4、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的终止)5、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23、技术合同 2、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信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24、知识产权概述2、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渊源)3、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着作权的客体(作品的概念作品的种类着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2、着作权的主体(一般意义上的着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着作权人汇编作品的着作权人影视作品的着作权人职务作品的着作权人委托作品的着作权人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着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着作权归属)3、着作权的内容(着作人身权着作财产权)25、着作权 4、着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着作权的保护期限)5、邻接权(邻接权的概念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6、着作权侵权行为(着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承担民事责任的着作权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着作权侵权行为)7、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软件着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着作权的内容软件着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登记侵犯软件着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1、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外国人)2、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26、专利权 4、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5、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限制)6、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1、商标概述(商标的概念商标的种类)2、商标权的取得(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程序)3、商标权的内容(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续示权禁止权)27、商标权4、商标权的消灭(注册商标的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5、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的合理使用)1、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分类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28、人身权 2、人格权(人格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3、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亲权配偶权亲属权)1、结婚(结婚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29、婚姻家庭 2、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3、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4、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1、继承权(继承的概念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2、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30、继承概述相一致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3、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保护)1、法定继承概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的顺序)31、法定继承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1、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2、遗嘱(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执行)32、遗嘱继承、遗赠和 3、遗赠(遗赠的概念和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的有效条件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4、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1、继承的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地点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2、遗产(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产的法律地位遗产的范围)33、遗产的处理 3、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遗产分割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1、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2、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3、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34、侵权行为 5、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管辖问题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主体论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证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反证直接证据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证据分类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传来证据概念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生效文书确认证明对象三种形式自认撤回三点注意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一审程序“新的证据”概念二审程序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效力:出庭(证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条件: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启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谁就是被上诉人;注意共同诉讼审理范围: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审理方式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不涉及事实问题)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另行起诉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主体人民法院条件实质条件:民诉179、182当事人时间条件:民诉184、意见204启动申请与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案外人申请再审主体:最高、上级检察院条件:程序:同级程序论再审程序审理法院:法院启动,自行再审、上级提审、指令再审;申请再审,中级以上;审理检察院抗诉,接受法院执行根据:民诉201条执行管辖: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适用条件委托执行:受托法院应当执行紧急问题的处理条件:法律文书生效;主体;期限2年;给付内容;义务未履行;管辖法院申请移送执行:范围步骤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执行中止执行终结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论执行措施侵犯名誉权案件:公告、登报;费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限制出境、征信系统、媒体不得执行的财产:生活必须品、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情形、主体、法院、形式、处理、复议执行异议条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执行标的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书面程序审查期限:15日保全措施裁定:中止、驳回;不服起诉条件:时间、主体、方式;一般书面执行和解效力:不具强制执行力;不具撤销原执行文书效力;不具中止或终结执行效力恢复执行:条件、对象、期间、已履行完毕的不予恢复适用条件: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申请人同意;法院准许执行担保效力:暂缓执行,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措施:恢复强制执行;直接执行担保财产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承担:继承人(未放弃)执行承担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时:承受被执行任为其他组织时的执行承担:两种情形:执行根据被撤销执行回转条件:完毕、撤销、新的法律文书方式:依申请;依职权执行论条件:被执行人、申请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参与分配时间: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清偿前清偿原则: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清偿条件:被执行人不能清偿,但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代位申请执行通知:15日内履行;15日内异议第三人异议:15日内提出;一般书面;不审查;有效异议,不得执行;部分异议,承认的部分可以执行对第三人的措施:第三人不异议,不履行的,强制履行;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的,承担清偿责任;第三人无财产供执行,不得再代位执行练习题:1. (08-3-86)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正确答案:AB2.(2008-3-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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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管辖问题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主体论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证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反证直接证据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证据分类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传来证据概念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生效文书确认证明对象三种形式自认撤回三点注意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一审程序“新的证据”概念二审程序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效力:出庭(证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原则上都要质证质证例外(证据规定47、48):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证据论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当,证人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认证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第73条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第75条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77条原告:有利害关系被告与诉讼请求明确具体起诉条件主管与管辖要求“正确”不予受理程序启动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处理:驳回起诉一审程序主管:诉讼与仲裁不予受理和内涵应当受理的一事不再理例外特殊情形注意离婚、收养婚34案件的特殊民诉111规定意见151诉讼时效:应当受理主体申请撤诉的条件时间撤诉裁定诉讼程序特殊情形视为撤诉的情形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与适用效果不同延期审理恢复审理上不同程序论法定情形不同条件: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启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谁就是被上诉人;注意共同诉讼审理范围: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审理方式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不涉及事实问题)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另行起诉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主体人民法院条件实质条件:民诉179、182当事人时间条件:民诉184、意见204启动申请与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案外人申请再审主体:最高、上级检察院条件:程序:同级程序论再审程序审理法院:法院启动,自行再审、上级提审、指令再审;申请再审,中级以上;审理检察院抗诉,接受法院执行根据:民诉201条执行管辖: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适用条件委托执行:受托法院应当执行紧急问题的处理条件:法律文书生效;主体;期限2年;给付内容;义务未履行;管辖法院申请移送执行:范围步骤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执行中止执行终结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论执行措施侵犯名誉权案件:公告、登报;费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限制出境、征信系统、媒体不得执行的财产:生活必须品、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情形、主体、法院、形式、处理、复议执行异议条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执行标的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书面程序审查期限:15日保全措施裁定:中止、驳回;不服起诉条件:时间、主体、方式;一般书面执行和解效力:不具强制执行力;不具撤销原执行文书效力;不具中止或终结执行效力恢复执行:条件、对象、期间、已履行完毕的不予恢复适用条件: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申请人同意;法院准许执行担保效力:暂缓执行,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措施:恢复强制执行;直接执行担保财产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承担:继承人(未放弃)执行承担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时:承受被执行任为其他组织时的执行承担:两种情形:执行根据被撤销执行回转条件:完毕、撤销、新的法律文书方式:依申请;依职权执行论条件:被执行人、申请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参与分配时间: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清偿前清偿原则: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清偿条件:被执行人不能清偿,但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代位申请执行通知:15日内履行;15日内异议第三人异议:15日内提出;一般书面;不审查;有效异议,不得执行;部分异议,承认的部分可以执行对第三人的措施:第三人不异议,不履行的,强制履行;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的,承担清偿责任;第三人无财产供执行,不得再代位执行练习题:1. (08-3-86)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正确答案:AB2.(2008-3-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

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正确答案:B3.(2008-3-8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正确答案:BCD4.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3-35,单)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正确答案:A5.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A.专利侵权案件B.海难救助案件C.共同海损案件D.遗产继承案件正确答案:A6.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

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

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

下列哪些说法师正确的?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至甲县法院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正确答案:ABC7.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

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

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2008年全国卷三42题,单选)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正确答案:C8.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3-39,单)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正确答案:C9.(09-3-40)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正确答案:A10.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

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

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全国卷三80题,多选)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正确答案:ABC11. 09-3-41)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正确答案:A12.以下情形中法院应当裁定诉讼终结的有:A.赵某诉刘某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一案在一审开庭时,刘某突然心脏病发作,不幸死亡B.王大牛诉王小牛支付赡养费一案,法院一审判决后,王大牛不服提起上诉,但在二审开庭前不幸死亡,王大牛的妻子尚未表示是否继承C.王某诉赵某合同纠纷一案,在开庭审理时,王某提出赵某是该受案法院法官,该法院应当集体回避D.周某诉李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周某不幸死亡正确答案:BD13.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

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正确答案: D 《民诉意见》第1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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