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请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浙教办高科[2009]13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1.03
【实施日期】2009.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报工
作的通知
(浙教办高科〔2009〕137号)
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启动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一)研究意义重大,目标明确,在理论或技术上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先进,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有较雄厚的研究工作基础,课题负责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经费预算合理。
(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要围绕我省十一大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编制,优先支持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以下领域项目: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海洋、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医学与生命科学等。
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要围绕浙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突出理论的创新性和研究问题的现实性、针对性。
(三)优先支持产学研基础比较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可能,会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推动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依托现有的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重视学科交叉渗透,鼓励跨学科联合攻关与研。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优先主题)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优先主题)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2009年度)项目名称:项目计划编号:承担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签章)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E-mail:填报时间:年月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二○○九年十二月填报说明一、制表目的:为全面了解“十一五”期间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实施进程和实施效果,制定本调查表。
二、调查范围:经省科技厅“十一五”期间批准、2009年内实施的重大科技专项(优先主题)项目。
三、报告期限: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四、填报要求:1. 调查表由项目承担单位(第一承担单位)填报,但表内数据须包含项目各合作单位情况。
2. 调查表上报时,必须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3. 要按调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数据单位、填表要求、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保证真实、准确。
4. 在计算机上录入阿拉伯数字或字母时,应在半角状态下录入。
5. 表内栏目不得空缺,如果某项指标值没有,请填“0”。
2表1项目基本情况填表说明:(请填写代码,单选)项目计划类别: C01 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大工业项目C02 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大农业项目C03 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大社会发展项目C04 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大国际合作项目C06 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大国内合作项目;C11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点工业项目C12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点农业项目C13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点社会发展项目C14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重点国际合作项目C16重大专项(优先主题)国内合作项目;G70国家863科技成果与民营企业对接项目重大专项(优先主题)分类:重大专项:ZX01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专项ZX02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专项ZX03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专项ZX04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术专项ZX05海水淡化与海水综合利用技术专项ZX06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专项ZX07高效节能技术专项ZX08绿色化工技术专项ZX09现代纺织与服装加工技术及装备专项ZX10重大机电装备专项ZX11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专项ZX12高档皮塑加工技术及装备专项ZX13网络、通讯技术及装备专项ZX14数字多媒体技术与应用专项ZX15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专项ZX16重大应用电子技术和新型电子元器件专项ZX17.磁浮交通系统技术与装备ZX18100万伏特高压输电技术与装备专项ZX19纳米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专项ZX20生物制药技术专项ZX21中药现代化专项ZX22农业新品种选育技术专项ZX23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专项ZX24农业生物技术专项ZX25工程农业技术专项ZX26农产品(食品)精深加工技术专项ZX27引进国内技术成果转化专项优先主题:YT01信息技术YT02生物技术YT03新材料技术YT04新能源技术YT05制造业信息化YT06嵌入式技术在传统产业中应用YT07生物技术推广应用YT08新材料技术推广应用YT09船舶修造YT10工业自动化YT11环保装备YT12重大技术装备YT13先进专用设备YT14数控装备及控制单元YT15农业高技术YT16传统农业技术升级YT17紧缺资源替代技术YT18资源综合利用YT19工业污染控制YT20农村及城镇生态环境建设YT21环境安全预警YT22海洋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技术开发与装备YT23海洋生物综合加工与利用YT24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YT25人口与健康YT26公共安全YT27文化传媒技术YT28电子商务技术YT29 现代物流技术YT30 智能交通技术项目活动类型:根据项目当年度的活动类型填写:1.基础研究 2.应用研究 3.试验发展 4.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 5.推广与示范应用 6.生产性活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2.17•【字号】浙财科教〔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7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属有关单位: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2月17日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或中央授权省级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我省开展科研攻关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研环境条件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具体支持范围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到期(中期)后进行综合评价,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下达,会同省科技厅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浙发改投资〔2020〕407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我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8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我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8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产业类别,分为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示范性重大产业项目。
1.特别重大产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重大科技创新等制造业项目。
2.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重大科技创新等制造业项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2014年度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2014年度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4.11.24
•【字号】
•【施行日期】2014.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2014年度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规定的竞争性评审立项程序,经专家网评、我厅初审、省级有关部门综合审议,我厅根据综合评议得分,拟确定179个项目作为2014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其中竞争性项目159项,主动设计项目5项,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15项。
现予公示,公示期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 月2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厅联系。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计财处寿学平*************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监察室曹保华*************
电子邮箱:**************.cn
附件:2014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公示清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4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工作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7.09.30•【字号】浙科发计〔2007〕223号•【施行日期】200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工作规程》的通知浙科发计〔2007〕223号各重大科技专项咨询专家组,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了充分发挥重大科技专项咨询专家组在我省科技重大科技专项与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作用,规范专家决策咨询机制,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管理(试行)办法》(浙科发计〔2006〕196号),制定本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工作规程为了充分发挥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在我省重大科技专项与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更好地执行专家咨询与行政决策相结合制度,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管理(试行)办法》(浙科发计〔2006〕196号),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专家组一般由7—9人组成,技术领域较宽的专项可增设小组并相应增加成员。
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至2名。
组长和副组长由专家组全体会议推荐产生,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条专家组组长的职责:(一)按照浙科发计〔2006〕196号文件规定的专家组职责,制定专家组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并组织专家组工作,协商确定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
(三)召集专家组工作会议,讨论并布置相关工作。
(四)确认、提交专家组集体提出的咨询建议和结论,并对专家组的咨询建议和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协助专家管理办公室对专家组成员工作情况的考核,对专家组成员的调整提出建议。
专家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第三条专家组应当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4
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围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尖峰计划”,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攻克一批重大科学问题,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抢占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发展的制高点。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申请人应结合支持领域的指南要求,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申请者和项目组应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
二、申请方向
面向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我省重点领域的重大需求,支持科研人员围绕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具有颠覆性的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重大项目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应当符合申请指南设定的重点资助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0)。
三、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
四、资助强度:50-100万元/项(基础学科和管理类为25-50万元/项)。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类别代码版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类别代码(2012版)申报专项名称代码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ZX01 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ZX02 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ZX03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术ZX04 海水淡化与海水综合利用技术ZX05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ZX06 高效节能技术ZX07 绿色化工技术ZX08 现代纺织与服装加工技术及装备ZX09 重大机电装备ZX10 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ZX11 高档皮塑加工技术及装备ZX12 网络、通讯技术及装备ZX13 数字多媒体技术与应用ZX14 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ZX15 重大应用电子技术和新型电子元器件ZX16 磁浮交通系统技术与装备ZX17 100万伏特高压输电技术与装备ZX18 纳米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ZX19 生物制药技术ZX20 中药现代化ZX21 农业新品种选育技术ZX22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ZX23 农业生物技术ZX24 工程农业技术ZX25 农产品(食品)精深加工技术ZX26优先主题名称代码信息技术YT01 生物技术YT02 新材料技术YT03 新能源技术YT04 制造业信息化YT05 嵌入式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YT06 生物技术推广应用YT07 新材料技术推广应用YT08 船舶修造YT09 工业自动化YT10 环保装备YT11 重大技术装备YT12 先进专用设备YT13 数控装备及控制单元YT14 农业高技术YT15 传统农业技术升级YT16 紧缺资源替代技术YT17 资源综合利用YT18 工业污染控制YT19 农村及城镇生态环境建设YT20 环境安全预警YT21 海洋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技术开发与装备YT22 海洋生物综合加工与利用YT23 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YT24 人口与健康YT25 公共安全YT26 文化传媒技术YT27 电子商务技术YT28 现代物流技术YT29 智能交通技术YT30四、行业分类代码参照国标行业代码填写,由2位数字构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12.03•【字号】浙科发计〔2008〕299号•【施行日期】200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计〔2008〕299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根据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试行)办法》,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和《科技行政事务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办理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监理是指受省级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称“委托方”)委托,由有关组织(以下称“监理方”)依据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管理的规定、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和项目监理合同等,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以下称“被监理方”)进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中财政分期补助数额较大的重大项目和部省会商项目的监理。
第四条按我厅行政事务委托的有关规定,监理工作原则上委托科技中介机构负责实施,也可委托重大科技专项咨询专家组实施。
委托科技中介机构进行监理的,应施行公开招投标来确定监理方。
第五条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科研任务执行情况、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等;2.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3.项目的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4.项目完成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5.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2.04.10•【字号】浙科发计〔2002〕79号•【施行日期】200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科发计〔2002〕79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科委),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现将《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二年四月十日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实施效率,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和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技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指根据浙江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省科技行政部门制订并组织实施的科技研究开发及相关的科技进步活动。
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省科技计划,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并在一定时期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计划项目的管理逐步推行课题制和招标投标制。
按照课题制要求,项目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和依托单位条件保障制。
项目责任人对完成项目任务承担法律责任,依托单位应当提供项目合同书中确立的保障条件。
课题制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招标投标项目按省科技行政部门《关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第四条项目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
项目立项采用相关专家评估(审)、省科技行政部门相关处室(以下简称相关处室)初审、处室联审、厅务会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的基本决策程序。
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负责人(签名):
申请日期:
浙江省教育厅制
填写说明
1、封面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本人签名。
2、“出国情况”请说明国别、境外停留时间。
3、表格用A4纸打印。
4、“研究类别”含义:
基础研究: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
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和实际经验中所获得的现有知识、生产新材料、新产品、新装置、新流程和新方法,或
对现有的材料、产品、装置、流程、方法进行本质性
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推广应用、科技服务:指与研究与发展活动相关并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活动。
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程序
≥3
≥400
≥1.2
≥720
≥30
≤0.59
重要商品物流设施、联运物流节点设施、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重点物流园区内重大物流项
目。
≥6
≥300
≥1.0
≥500
≥30
具备区域性市场交易辐射功能的电商、现代商贸流通项目,不含商业房地产、百货商场等。
≥10
≥450
≥1.2
≥600
≥35
≤0.20
旅游产业、文化、工程设计、科技信息以及健康服务产业等项目,不包括宾馆酒店、旅游综
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项目。 3.重大产业示范项目。总投资6亿元以上的装备制造、汽车制造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化工医药、传统优势产业;总投资3亿元以上
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技术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科技信息、健康服务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我省产业政策及全省产业规划布局要求。 2.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满足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 3.项目用地符合所在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符合规划修改调整条件、能够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标准农田补划。使用新
10
项目地块所在区域的位置示意图、城乡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规划局部图(需注明坐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复印件。实施类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总 平布置图、效果图。
11 建设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12
申报行业示范的项目,需出具项目业主单位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我省百强企业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业主单位目前国内、省内市场行业龙头地 位的证明材料和达产后国内、省内市场占有率的分析材料。
目用地计划奖励申请工作,并于10月底前下达用地计划奖励指标。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OO一年八月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一、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编号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编号由申请年度、申报部门代码和项目流水序号三组信息组成,共由10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具体顺序及含义见下表。
其中:
㈠申请年度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2001年申请,则填写2001,依此类推,2099年申请,则填写2099。
㈡部门代码用3位数字表示(详见部门代码表)。
㈢项目流水号由3位数字组成。
项目申请编号由申报部门填写。
二、浙江省科技计划名称代码
按照浙江省“十五”科技计划体系进行科技计划名称代码的设置。
计划名称代码由1位英文字母和2位数字构成。
第一位用英文字母,代表计划大类,即一级计划;第二位数字代表二级计划(项目);第三位数字代表管理分类。
浙江省科技计划名称代码对应关系
注:如申报科技攻关计划中的重点科研工业项目,计划名称代码为C21。
三、行业分类代码
参照国标行业代码填写,由2位数字构成。
四、技术领域代码
五、学科领域代码
六、技术来源代码
七、所在地代码
参照浙江省行政区划代码,填写6位,具体到县(市、区)。
八、单位类型代码
九、学历代码
十、学位代码
十一、职称代码
部门代码表。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请表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请表申请编号: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二0一一年制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请表一、项目情况二、承担单位三、项目组主要成员四、项目主要研发内容(研发内容、关键技术、主要创新点等)五、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含产业化目标及成果提供形式)六、计划进度目标七、需增添的仪器及用途八、承诺书九、初审意见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一、项目可行性报告(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
(四)项目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益、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前景以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
(五)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六)计划进度安排。
(七)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二、经费概算凡申请财政分期补助的项目,均应当编制科研项目经费概算。
经费概算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费概算列表,二是经费概算说明。
经费概算列表的表式见该提纲附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
经费概算说明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对其他来源经费进行说明。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应当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相关的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置。
附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注:支出概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同时在财政拨款经费和自筹经费中概算。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07年第三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07年第三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科发计〔2007〕305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的基础上,经实地调研和专家评审、论证,提出了161项重点项目,作为今年第三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计划项目。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现将第三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
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要求抓紧签定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07年第三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计划项目表二○○七年十二月五日2007年第三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计划编制说明一、项目构成本批重点项目共161项,涉及25个重大科技专项和11个优先主题。
其中:重大科技专项项目128项,优先主题项目33项。
涉及领域工业项目85项,农业项目35项,社会发展项目41项。
二、经费支持方式本批项目中,重点项目实行分期补助61项,事后补助100项。
三、实施要求1.请项目承担单位抓紧与我厅有关业务处联系,签定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2.请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省有关项目管理责任部门督促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由市、县(市、区)推荐的项目,以上三种支持方式均要求市县财政给予经费配套。
本批计划中有9项招标或择优委托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经招投标程序和择优委托程序确定。
2007年度第三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计划项目表。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与项⽬管理办法(送审稿)第⼀章总则第⼀条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进⼀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资⾦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管理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的要求,对《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管理暂⾏办法》(〔2002〕79号)予以修订。
第⼆条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以下简称科技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财政科技经费⽀持或政策调控引导等⽅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关科技问题的⽅案部署。
省级科技计划项⽬是指列⼊省级科技计划,由法⼈或⾃然⼈承担,在⼀定时期内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1 -⾏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透明公正、宽容失败等原则。
第四条科技计划与项⽬管理实⾏公开⾏政制度。
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科技计划项⽬的申报、⽴项、实施与评价等信息,应当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实⾏全过程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项⽬按相关规定执⾏。
第五条科技计划与项⽬管理实⾏回避制度。
(⼀)科技计划与项⽬管理者,在项⽬⽴项、经费分配、项⽬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如与项⽬承担单位或项⽬负责⼈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咨询与评审专家与咨询评审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由咨询或评审对象申请提出且理由正当需要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三)受委托的项⽬管理专业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与公开竞争⼈、被评估⼈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OO一年八月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一、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编号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编号由申请年度、申报部门代码和项目流水序号三组信息组成,共由10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具体顺序及含义见下表。
其中:
㈠申请年度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2001年申请,则填写
2001,依此类推,2099年申请,则填写2099。
㈡部门代码用3位数字表示(详见部门代码表)。
㈢项目流水号由3位数字组成。
项目申请编号由申报部门填写。
二、浙江省科技计划名称代码
按照浙江省“十五”科技计划体系进行科技计划名称代码的设置。
计划名称代码由1位英文字母和2位数字构成。
第一位用英文字母,代表计划大类,即一级计划;第二位数字代表二级计划(项目);第三位数字代表管理分类。
浙江省科技计划名称代码对应关系
注:如申报科技攻关计划中的重点科研工业项目,计划名称代码为C21。
三、行业分类代码
参照国标行业代码填写,由2位数字构成。
四、技术领域代码
五、学科领域代码
六、技术来源代码
七、所在地代码
参照浙江省行政区划代码,填写6位,具体到县(市、区)。
八、单位类型代码
九、学历代码
十、学位代码
十一、职称代码
部门代码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1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公示
20 21
李家兴 赵文阁
2010-2012 2011-2013
分期补助 分期补助
舟山市 义乌市
块状经济转型升级项目
22 23 24 25 基于富阳市造纸产业白纸板关键技术集成与推 广应用 低碳脂肪胺用催化剂和产品生产技术的研究与 开发 基于圆盘注塑系统的自动化制鞋配套设备研发 高参数特种耐磨球阀 孙柏贵 冯 烈 浙江永泰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 学、富阳市造纸行业技术研发中心、浙江正大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德建业有机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温州市蒙拉妮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超达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0-2012 2010-2012 2009-2012 2008-2012 分期补助 富阳造纸产业集群 分期补助 建德精细化工产业 集群
郑国宏 邱晓来
分期补助 温州鞋业产业集群 分期补助 永嘉泵阀产业集群
第 2 页,共 22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负责人
张恩玖 张加勇 沈德堂 姜卫平 马国维 梁震华 周秀美 张天中 颜 冲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
久盛地板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 工业研究所、上海大学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 心、湖州百胜涂料有限公司) 浙江永艺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 学、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雪中花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震数字化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鑫海纺织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兰溪 市新宇麻业有限公司、浙江云山纺织印染有限 公司) 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金田 豪迈木业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中心 台州大创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正特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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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项
目申请表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请表申请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00八年制
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请表
一、项目情况
二、承担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四、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计划进度目标
六、需增添的仪器及用途
七、承诺书
八、初审意见
浙江省重大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建议书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
(四)项目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益、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前景以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
(五)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六)计划进度安排。
(七)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二、经费概算
凡申请财政分期补助的项目,均应当编制科研项目经费概算。
申请事后补助的项目,可将前两年内发生的该项目前期投入,参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
表支出科目汇总列表(不需编制经费概算),并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书面提供主要费用支出证明(凭证复印件)。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将前两年内所发生的该项目的专项贷款和结息清单,汇总列表(不需编制经费概算),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要求书面提供贷款和结息清单复印件。
经费概算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费概算列表,二是经费概算说明。
经费概算列表的表式见该提纲附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
经费概算说明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对其他来源经费进行说明。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应当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相关的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置。
经费预算说明:
浙江省科技厅: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
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