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修改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中病历书写新增内容的说明《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产生的背景:•为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工作。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促进规范化管理•医疗纠纷的上升趋势•规范》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规范》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评定、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规范》结合广东省医疗工作的实践,删除了一些重复、费时的内容,增添了一些新内容•对病历书写的一些具体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具体细则性规定,使之更科学、实用•增强了医疗单位在执行过程的可操作性。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病历书写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
如:SLE。
•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西医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和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教材书写,译名以《英汉医学词汇》为准。
•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药名一律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中药名称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病历书写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同色)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使用规范汉字。
句中数字可使用汉字,双位数以上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病历应按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申请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或以上医师签名。
广东省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二、住 院 病 历 术前小结 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内容 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 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十二、术前讨论记录
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 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 论。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 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 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二、住 院 病 历
24小时内入出院(死亡)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对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或死亡)的患者,其记录内容及要求如下: 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死亡)时间、 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 医嘱、医师签名,死亡患者加写死亡原因、死亡诊断。 1、由经治的住院医师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应在患者出院(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签名; 3、24小时内出院(死亡)患者可免写首次病情记录和出院(死亡)小结; 4、可用表格式病历记录。
二、住 院 病 历 的 内 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
(二)主诉:症状(或体征)+时间; (三)现病史:围绕主诉按时间顺序叙述本次疾病的发 生、演变、诊疗等全过程的详细情况,其主要内容 包括:起病诱因;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 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治经过及结果; 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与鉴别诊断有关的 阳性或阴性资料等。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 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 予以记录。
病历书写规范(新版)
九、出院记录 1、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出院情况应记录清楚,如出院症状、 体征及化验结果,或留遗有什么伤口、引流 或固定石膏等: 3、出院医嘱要详细,继续服用的药物要 写清药名、剂量、用法等,出院后复查时间 及注意事项如饮食、休息等要交待清楚; 4、要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审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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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报告
• ⑴专科检查表(如视野、听力和导管介入 检查等) • ⑵特殊检查报告单(按日期顺排) • ⑶特殊化验报告单(生化、免疫和细菌等, 按日期顺排) • ⑷常规化验报告单(按日期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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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书写要求
一、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 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空一格,如只余剂 量及时间,末尾排齐于第二行;同一患者有数 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第一行及最后一行 写明时间,其余用直线连接。 二、相同时间数条医嘱,签名者只需第一 及最后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其余用直线连 接:
4、书写过程出现错字,应当用书写时 的笔墨划双线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 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 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 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 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 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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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是指医务工作者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 资料的总和。 1、病历书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碳素墨水、 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 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3、药品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 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 4 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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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 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核、修改 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 用红色墨水笔,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 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篇一: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目录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 (1)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第二章门(急)诊病历 (4)第三章住院志 (6)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 (6)第二节各专科住院志书写的重点 (11)呼吸内科 (11)消化内科 (12)神经内科 (13)心血管内科 (13)血液病科 (14)肾内科 (14)代谢与内分泌科 (15)急性中毒 (15)传染科 (16)基本外科 (17)腹部外科 (17)神经外科 (18)骨科 (19)泌尿外科 (21)心胸外科 (22)口腔科 (28)皮肤科 (30)精神科 (31)第四章第六章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33)医嘱和医嘱单........................................................................(38)护理文书 (41)第一节体温单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41)第二节护理记录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43)第七章第三节人院患者评估单的内容与书写要求..................................(45)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47)第二篇病案管理规范 (52)第一章病案管理的组织机构 (52)第一节病案管理组织 (52)第二节病案科(室)的设置 (53)第三节病案科(室)的技术要求和质量 (54)第二章病案管理细则 (55)第一节门诊病历的管理 (55)第二节住院病历管理 (55)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附录五表格式病历 (60)护理的有关表格.....................................................................(112) 住院病历评分标准..................................................................(117)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121) 精神病委托治疗同意书............................................................(122)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3)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目录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 (1)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第二章门(急)诊病历 (4)第三章住院志 (6)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 (6)第二节各专科住院志书写的重点 (11)呼吸内科 (11)消化内科 (12)神经内科 (13)心血管内科 (13)血液病科 (14)肾内科 (14)代谢与内分泌科 (15)急性中毒 (15)传染科 (16)基本外科 (17)腹部外科 (17)神经外科 (18)骨科 (19)泌尿外科 (21)心胸外科 (22)口腔科 (28)皮肤科 (30)精神科 (31)第四章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 (33)第五章医嘱和医嘱单 (38)第六章护理文书 (41)第一节体温单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41)第二节护理记录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43)第三节人院患者评估单的内容与书写要求 (45)第七章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47)第二篇病案管理规范 (52)第一章病案管理的组织机构 (52)第一节病案管理组织 (52)第二节病案科(室)的设置 (53)第三节病案科(室)的技术要求和质量 (54)第二章病案管理细则 (55)第一节门诊病历的管理 (55)第二节住院病历管理 (55)附录一表格式病历 (60)附录二护理的有关表格 (112)附录三住院病历评分标准 (117)附录四门诊病历评分标准 (121)附录五精神病委托治疗同意书 (122)附录六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3)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14.1医疗机构应将病历书写纳入医学教育体系,通过临床教学提升医学生的病历书写能力。
14.2医学教育中应强调病历书写的重要性,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14.3医疗机构应组织病历书写竞赛、研讨会等活动,激发医务人员的学习兴趣,提高病历书写水平。
十五、病历书写与பைடு நூலகம்律法规的遵守
12.7对外宣传和沟通中,医疗机构应注重普及病历知识,提升公众对病历重要性的认识。
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质量改进
13.1医疗机构应将病历书写与医疗质量改进相结合,通过病历分析发现医疗过程中的问题,推动医疗质量提升。
13.2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病历质量改进项目,定期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的改进措施。
13.3医疗机构应利用病历数据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建立医疗质量指标体系,为持续改进提供数据支持。
1.5病历应采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记录,确保信息安全、可追溯。
二、病历书写具体要求
2.1病历封面
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病历号、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住院天数、入院诊断、出院诊断、手术名称、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等信息。
2.2患者基本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出生地、现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人及关系等。
十八、病历书写与国际接轨
18.1医疗机构应关注国际病历书写的发展动态,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书写规范。
18.2鼓励医疗机构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病历书写理念和技术。
18.3医疗机构应按照国际标准,提升病历书写质量,为国际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十九、病历书写的资源保障
19.1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包括人员、设备、培训等,确保病历书写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摘录
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修订)
附件: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修订)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第二章门(急)诊病历 (5)第三章住院志 (6)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 (6)(一)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7)(二)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13)(三)24小时内入出院(死亡)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13)第二节各专科住院志书写的重点 (14)呼吸内科 (14)消化内科 (15)神经内科 (15)心血管内科 (17)血液病科 (17)肾内科 (18)代谢与内分泌科 (19)急性中毒 (20)传染科 (21)基本外科 (22)腹部外科 (23)神经外科 (24)骨科 (25)泌尿外科 (28)心胸外科 (29)妇科 (30)产科 (31)儿科 (32)新生儿科 (34)耳鼻咽喉科 (35)眼科 (37)口腔科 (38)皮肤科 (41)精神科 (42)第四章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 (44)一、首次病程记录 (44)示范举例: (45)(二)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45)二、日常病程记录 (46)(一)书写的人员: (46)(二)要求: (46)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46)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47)五、交(接)班记录 (47)六、转科记录 (47)七、阶段小结 (47)八、抢救记录 (48)九、会诊记录 (48)十、术前小结 (48)十一、术前讨论记录 (48)十二、麻醉记录 (48)十三、手术记录 (49)十四、手术护理记录(见护理文书部份) (49)十五、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49)十六、手术同意书 (49)十七、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49)十八、出院记录(小结) (50)十九、死亡记录 (50)二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50)第五章医嘱和医嘱单 (50)第六章护理文书(略) (51)第七章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52)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广东省病例书写规范
辅助检查
记录患者就诊前在其它医疗机构或本医疗机构已行的检查, 记录应包括医院名称、检查时间、项目、检查编号(如 CT、病理检查)、结果、有无报告单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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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按规范书写诊加“?”符号,尽量避免用“待
查”、“待诊”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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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速记法
两诊两查三讨论,一(医)律(历)不准抢手术 两 诊: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 两 查: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对制度; 三讨论: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 论制度; 一(医)律(历)不准抢手术:医生交接班制度、病历书 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9.留观转折出院带药一般不B 超过3天,病假证明一般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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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病历
急诊留观病历(参考)
一般资料(个人信息资料、护送者情况和联系电话等) XX科 X年X月X日 主诉: 现病史:(包括起病时间、发生发展、重要阳性症状及有关阴性症状,诊治过程) 既往史: (以往健康状况、曾患过的重大疾病,与本次疾病有关的病史) 体格检查:(T. P. R. BP。按系统顺序,突出重点的记录阳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的 重要阴性体征。) 辅助检查结果: (实验室及其他辅助检查的重要阳性结果及有关的阴性结果。)
1.一般项目
2.病史采集
3.体格检查
4.辅助检查
5.诊断
6.处理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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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门诊病历的封面内容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岁)、 职业、住址等。诊疗过程中发现新过敏药物时,应增补于药物 过敏史一栏,且注明时间并签名。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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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采集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
B
13
主诉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引言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档,对于医疗质量的提升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广东省的病历书写,提高病历的质量和可读性,本文将介绍广东省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规范要求1. 病历信息病历的第一页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入院日期/就诊日期•主诉这些信息应该明确、准确地填写,以便医务人员快速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
2. 病史采集在病史采集部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现病史:患者目前的病情描述,包括症状、体征等。
•既往史: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等。
•个人史:患者的生活习惯、吸烟饮酒情况等。
•家族史:患者家族中与当前病情有关的疾病史。
病史采集应该详尽、准确,对于有重要影响的细节应该着重记录。
3. 体格检查在体格检查部分,应该按照系统全面检查的原则进行记录。
具体记录的内容包括:•生命体征:记录患者的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指标。
•皮肤、头颈、胸部、心脏、肺部、腹部、四肢等系统的检查:记录相关的异常或正常情况。
•特殊检查:如神经系统检查、深部反射检查等,如有必要应做相应的记录。
体格检查的记录应该详细、准确,对于异常或重要的检查结果特别要注明。
4. 诊断和治疗病历中的诊断和治疗部分应该精确、清晰地记录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包括:•初步诊断:在明确患者病情后,应提供初步的诊断结果。
•辅助检查和化验结果:应将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化验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治疗方案:需明确治疗措施、药物、剂量等信息。
诊断和治疗部分的记录应该规范、完整,使他人能够清楚地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和医生的治疗方案。
5. 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是病历中对患者就诊过程的详细描述。
每一次的就诊都应该做相应的病程记录,包括:•主诉和病史回顾:记录患者当次就诊的主诉和相关的病史。
•体格检查:记录当次就诊时的体格检查结果。
•医学诊断和治疗:记录医生对患者进行的诊断和治疗措施。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交、接班记录 交班前完成和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扣2分/次) 转出、转入记录 转出前完成和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无转出、转入记录为乙级病历) 阶 段 小 结 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及时记录(无为乙级病历) 死亡讨论记录 患者死亡一周内(无为乙级病历) 疑难、危重病人病情讨论记录 及时记录(未记录或及时记录扣3分)
三、主诉 要求:A、简洁明了,一般不超过20字。 B、完整:症状加部位加时间。 C、能导致第一诊断。 扣分:1.主诉有重要遗漏造成诊断错误 或影响治疗、抢救。(乙级病历) 2.主诉与现病史不符(扣3分) 3.描述有缺陷(扣1分) 4.以诊断代替主诉(扣1分)
四、现病史
要求: 其主要内容包括:起病诱因;发病情况、 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 发病后诊治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 情况的变化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 资料。现病史应与主诉一致,能反映主要疾 病的发展变化过程,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概念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书写病程记录每次扣2分
首次病程记录 应在8小时内完成(扣5分)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应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扣3分)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危患者每天、病重患者2天内、病情稳定 患者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 危重病人必须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的查房记录。(规定时间内无上级医师查房 记录每次扣2分)。 抢救记录 及时完成,特殊情况6小时内补记(无为乙级病历)
交接班记录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及治疗情 况、交班注意事项或交班诊疗计划、医 师签名。(无交接班记录每次扣2分)
转科记录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及治疗情 况、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或转入诊疗 计划、医师签名。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 人员审核签名。 (无转科记录为乙级病历)
广东省标准病历书写格式
附件: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修订)目录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8)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 (39) 第三章住院志 (40) 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 (40) 第二节各专科住院志书写的重点 (44) 呼吸内科 (44) 消化内科 (44) 神经内科 (45) 心血管内科 (45) 血液病科 (45) 肾内科 (46) 代谢与内分泌科 (46) 急性中毒 (46) 传染科 (47) 基本外科 (47) 腹部外科 (48) 神经外科 (48) 骨科 (49) 泌尿外科 (51) 心胸外科 (51) 妇科 (52) 产科 (52) 儿科 (53) 新生儿科 (53) 耳鼻咽喉科 (54) 眼科 (55) 口腔科 (56) 皮肤科 (57) 精神科 (58) 第四章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 (59) 第五章医嘱和医嘱单 (62) 第六章护理文书 (62) 第七章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62)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但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书写,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年)和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
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n、(厘米)、mm(毫米)、um(微米)、1(升)、ml(毫升)、ks(千克)、g(克)、mg(毫克)、ug(微克)等。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修改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修改前言病历书写是医生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医疗诊疗的质量。
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病历书写规范化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旨在对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提高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为医生提供更好的诊疗服务。
病历书写规范修改完善病历记录格式在病历记录中,应当规范化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
同时,要尽量详细、准确地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等内容,以及医生的诊断、治疗、处方等信息。
为了方便医疗机构管理,病历书写应当统一格式,避免出现错漏、不规范等问题。
强化标准用语为了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化程度,应当强化标准用语的使用,以减少语言表述不当带来的误解和漏洞。
例如,在诊断的时候,应当尽量使用标准诊断名词,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冠心病等。
此外,在描述患者病情应当注意语言的准确性,不能让病历出现语言模糊、表述不清的情况。
规范医嘱的书写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诊疗的指导和要求,应当规范化、规范化书写。
医嘱的书写应当包括用药名称、剂量、频次、用法、疗程等详细信息,以便医院药房、患者和家属对医嘱进行正确的理解和执行。
同时,在制定医嘱时,要充分考虑患者的特殊情况,如年龄、病情、身体状态等,避免出现错误、矛盾等情况。
加强隐私保护在病历书写中,医生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不要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在记录患者信息时,医生应当注意避免敏感信息的泄露,如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病情细节等。
同时,在病历的管理中,应当加强安全措施,避免出现泄露和丢失的情况。
加强病历审查为了避免病历出现错误或不规范的情况,医院应当加强病历审查工作,对病历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医生应当定期对自己的病历进行自查、互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和完善。
同时,医院应当指定专门的病历审核人员,对病历进行审查和审核,以提高病历的规范化程度。
病历书写规范是医生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关系到医疗质量、医患关系和医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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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史
• 一般健康状况 • 一般疾病史 • 传染病史 • 预防接种史 • 手术外伤史 • 输血史 • 药物过敏史(用红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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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史及婚育史:出生地及居留地, 生活情况与习惯(烟酒嗜好程度,有 无特殊嗜好),劳动职业必要时说明 工作环境与条件;婚否,配偶健康情 况,死亡原因
• 月经及生育史:女性患者 •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健
病重、急 危患者应记 录病情告知 情况及患方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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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住院病案首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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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 影像学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 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纪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疑 难病例讨论、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等。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友谊医院医保科 方平
➢医疗文书 ➢病历书写规范 ➢主要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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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文书
➢处方 ➢知情同意书 ➢门诊病历 ➢门诊手术记录 ➢住院病历 ➢医嘱 ➢护理记录 麻醉记录 ➢各种申请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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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书写、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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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3
04
病历书写应 当客观、真 实、准确、 及时、完整。
文字工整、 字迹清楚、 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 药名一律用中文书写,特殊药品无法用中文书写的,可用通用英文书 写。但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随意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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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时间
• 度量衡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cm(厘米),mg(毫克), ml(毫升)等
• 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方式书写,急诊、抢救要 写时间,时间以24小时表示。 例:2016-06-2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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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 诊 断:可以明确的 • 初步诊断:尚不能确诊的,要求一周内确诊 • 修正诊断: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名并记录时间 • 补充诊断:经治医师补充、签名并记录时间
术者必须签名。 • 医嘱由医师书写,执行护士书写执行时间。 • 各项护理记录由护理人员按有关要求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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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急诊病历,包括门诊病历首页、 病历记录、化验单、影像检查资料 等
• 门诊病历封面应包括病人姓名、性 别、年龄(出生年月)、民族、婚 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 药物过敏史、联系号码等
康情况,死亡原因 (注意:遗传性、 免疫性、精神性疾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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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要求按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一般项目齐全。 各系统检查有序、齐全。 阳性体征及与诊断有关的阴性体征详细记录。 有专科或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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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 指入院前所做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结果 • 应标明检查日期 • 如在其它医疗机构所做的辅助检查,应标明其它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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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急诊病历内容及要求基本要求 同门诊病历
重点突出本病情变 化和处理时间、专 科疾病阳性体征和
阴性体征
抢救危重患者时,病 历中应有抢救记录(6
小时以内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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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观察室病历内容及要求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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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同急诊病历
每次诊查 应有日期、 病情记录、 医嘱、执行 时间及签名
急危病人 病情变化、 抢救记录、 上级医师的 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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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 首诊日期:年、月、日,急诊要注明时、分 • 就诊科别 • 主 诉:主要症状、部位、持续时间(伴随症状时间) • 病 史:按发病时间描述,注意询问有关过去史 • 体 检: ➢ ①选择性测T、P、R、BP ➢ ②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的阴性体征 ➢ ③辅助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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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完成。
大病历及一般 病程可以让实习 同学、进修医师 及本院医师书写。
备注: (住院志、首次 病程、大病历及一般病程, 我院由主管医生书写完毕, 但必须经本单位上级医师
审阅、修改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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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权限
• 麻醉记录由实施麻醉的麻醉医师书写 • 手术记录由实施手术的医师书写,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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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住 院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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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志的形式及完成时间
• 入院记录 •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应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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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一般情况
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出生地(籍贯)
、民族、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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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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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3
04
修改时一 律用红笔
修改者应注明 修改日期并签 署全名,各项 记录每页修改 达三处以上者
应重抄
改错:同 色墨水双划 线,不得刮、 粘、涂改。
保持原记录 清楚可辨。 (不得用任 何方式掩盖 或去掉原来 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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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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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3
住院志及首次病 程必须是由具有注 册医师资格的医师
使用规范 汉字,简体 字、异体字 按《新华字 典》为准, 杜绝错别字。
词句中数字 可使用汉字, 双位数以上则 一律使用阿拉
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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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笔、用语
• 住院病历的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要 复写的资料可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的园珠笔。
• 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 译名的 症状、体征、疾病名称可以用通用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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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诊 断: 诊断或初 步诊断
处理意见:
①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②辅助检查 ③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
术及操作、转科、转院记录 ④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给
假时间
医师签名:经 治医师签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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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 日期:同初诊病历 • 病史:上次诊疗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 • 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的阳性体征 • 辅助检查:补充的检查结果 • 诊断:己明确者可不写,否则要明确诊断或修正诊断 • 处理意见:同初诊病历 • 医师签名:同初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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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简洁 明了, 一般 不超 过20
字
主诉
02
完整:症状 +部位+时
间
03
能导致第一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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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病史
• 应与主诉一致。 • 五要素:
• 起病诱因; • 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发展变化、伴随症状; • 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 • 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 • 一般情况。 • 如同时患有其它疾病,与本次疾病无关但仍需治疗,可在现病史 中另起一行予以记录。 • 再次或多次住院者,先对历次住院经过进行 小结,再写本次现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