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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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木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H常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木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公司制的基木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木特征的。

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1.实行了资木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木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会议制度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议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会议召集与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由董事会(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主持→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主持→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主席的产生
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如果⾃⼰想要创业的,可以成⽴⼀⼈独资企业,也可以与他⼈共同成⽴公司。

⽬前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有很⼤的区别。

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1-50⼈。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公司达⼏⼗万⼈,甚⾄上百万⼈,但⾄少2⼈。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权⼒机构。

⼆、股本的划分⽅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每⼀股⾦额相等。

三、发起⼈筹集资⾦的⽅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向社会筹集资⾦,其股票可以公开发⾏并上市交易。

四、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可实⾏;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五、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少,组织机构⽐较简单,可只设⽴董事会⽽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兼任,机动性权限较⼤。

股份有限公司设⽴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数较多⽽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的权限受到⼀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六、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七、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的地⽅,不妨向我们店铺的律师进⾏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Adversity is an inevitable process of growth. People who can accept adversity bravely will grow stronger day byda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份数量、股本划分方式、筹集资金的方式以及股权转让条件等方面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没有数量限制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少两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必须是等额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必等分;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募集资金而有限责任公司由发起人集资。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

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3.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4.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5.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属于公司类型的企业,但是它们的组织机构有很大的区别。

本文将对这两种企业的组织机构进行详细的比较和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型公司,其组织机构包括: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权力和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董事、审查董事会工作报告、审批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公司、领导公司的日常工作的机构。

它有一个或多个董事组成,其中必须有一位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计划、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决定重要业务和投资、管理公司财务等。

3.监事会监事会主要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的行为,确保公司法律合规和行为道德。

监事会通常由三至五名监事组成,执行监事会主席制,主要职责包括审查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管理层、发现并纠正违纪行为、提出改进公司工作的建议等。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五十名以上股东组成的公司,其组织机构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五至十五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审议并通过财务预算、正式决议的股权置换、合并或分立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只要两个以上,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五十个以上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可以是公司内部人员或外部人士。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则必须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3.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或股东协议中约定转让股份的方式,股东间的股份转让受到较大的限制。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买卖、转让。

4.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普遍设立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也设立,但一般并不常见,并且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职权较为局限。

总而言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类型的企业,其组织机构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所认购或者购买的股份为限制责任承担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法人。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 股东责任有限: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认购或购买的股份金额,不承担公司债务。

2. 股东权益明确:股东以持有股份的多少来体现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享有股权收益和股东决策权。

3. 股东数量不限:股份公司最低股东数为2人,股东数量没有上限,可以有很多股东。

4. 资本金不限: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没有下限要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股权自由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便于流动性和投资者退出。

6. 监管严格:股份公司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并接受政府监管。

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东只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组织。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 股东责任有限: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不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2. 股东权益明确:股东以其出资额的多少来体现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享有分红和公司决策权。

3. 股东数量有限: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东数为1人,最多不超过200人。

4. 资本金有最低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有一定的最低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设定。

5. 股权受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要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

6. 监管相对宽松: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股份公司而言,其设立和运营方面的监管相对宽松。

异同点总结:1. 受限责任: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有限。

2. 股权转让: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更自由,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受限。

3. 股东数量:股份公司无最大限制,而有限公司最多200人。

4. 注册资本: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没有下限,有限公司有最低要求。

5. 监管程度:股份公司的监管相对严格,有限公司较为宽松。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定期
会议
次数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一年一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
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过。
地位常设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
三至十三人,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人
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设
一名执行董事,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
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
职工代表
组成五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
代表
xx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
会事监地位常设机构和监督机构常设机构和必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
组成设立监事会,
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三分之一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
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不
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工代表,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低于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具体比例由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缴,不行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缴公司设立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2、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 人以下,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应当有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股东出资的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表现形式为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必须采取记名方式,股东以实际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行使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表现形式为金额相等的股票,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但上市公司的股票通常表现为无纸化形式,股东以持有的股票数额或股票所占总股本的比例行使股权。

股票比出资证明书更易于发行和转让。

4、股权转让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股票还可以依法律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

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较高规定者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

6、组织机构设置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较股份有限公司更为灵活,如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监事会,而只设一至两名临事;股东会的召集方式、通知时间和决议形成程序等也较为灵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机构运作模式也有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组织机项目构地位构成股职权东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机构和必设机构权利机构和必设机构由全体股东构成由全体股东构成股东会履行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改换非由员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决定相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同意监事会或许监事的报告(五)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对于有限责估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公司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合用于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方案(七)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增添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刊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九)对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清理或许更改公司形式作出决策(十)改正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余职权。

形式招集主体(大)会议招集与主持会按期会讲和暂时会议董事会;监事会;监事第三十九条初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依据本法例定履行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可以执行职务或许不执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可以执行职务或许不执行职务的,由多半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招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许执行董事不可以执行或许不履行招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招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许监事不招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招集和主持年会和暂时会董事会、监事会、独自或归并拥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可以执行职务或许不执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可以执行职务或许不执行职务的,由多半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可以执行或许不执行招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该实时招集和主持;监事会不招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天以上独自或许共计拥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自行招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今天,越来越多的⼈选择开公司⽽不是打⼯。

但创办⼀家公司不容易,在创办之初,究竟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两者的概念和区别理解不清。

相信创业者们很想清除了解其中的区别,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数限制:《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股东出资设⽴。

《公司法》第七⼗⼋条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以上⼆百⼈以下为发起⼈,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四条以募集设⽴⽅式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公司法》第⼀百三⼗⼋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的证券交易场所进⾏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式进⾏。

《公司法》第⼀百四⼗⼀条发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成⽴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股份前已发⾏的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作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
一、相同点
1.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3.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5.公司组织均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

6.公司均有名称和章程。

二、不同点
(1)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人以上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限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前者封闭性强于后者,有限责任公司不仅是资合而且是人合,而股份有限公司仅是资合;
(2)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上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和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JSC)是两种常见的企业形式。

尽管它们都是为了限制企业主的个人责任,但在组织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区别。

1.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持有公司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责任和权益由其拥有的股份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由董事会或经理层负责,他们代表股东来管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所有权以股份形式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股份由其投资的资金量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通过选举代表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股东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个人责任是有限的。

他们只需要承担其所投资股份的损失,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责任承担个人责任。

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方面具有更高的责任。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可能需要使用其个人财产来弥补债务。

这意味着股东在公司的偿还能力和债务管理方面承担更高的风险。

3.所有权和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由其持有的股份决定。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由地买卖或转让其股份。

转让股份通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股东利益的整体。

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以股份的形式存在,并且可以通过股权交易自由转让给其他人。

股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其股份,而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4.法律要求和监管程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管理相对灵活。

在许多国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相对较少,监管程度也较低。

这使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容易设立和运营,并且对创业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公司,亦称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是:1.股东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产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2.都实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3.都是法律认可的企业类型,都具有法人地位,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有:1.设立条件不同。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2.设立方式不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

3.股东(发起人)的数量不同。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注册资本不同。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异同

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异同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1.都是法人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同于自然人企业,它们都是法人企业,都拥有法人财产权。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组织。

现代意义上的完整的公司概念和法人概念都起始于股份有限公司,而且,股份有限公司所具有的完备的组织机构、完全独立的财产和责任,都充分表现了法人组织的法律特征。

2.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以全部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对公司而不能直接对股东行使债权。

由于股东只负有限责任,一旦公司破产,不至于影响个人私产,有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限于自然人。

除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股东人数不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5人以上的发起人发起成立。

2、设立方式和程序不同。

有限公司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程序比较简化,股东人数有限,且出资额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缴足,因而公司内外部关系简单,容易组建。

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要经过公开招股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较其他公司要严格,设立责任也较重,其内部组织和社会关系复杂,因而既不易组建,也不易管理。

3、股东出资的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表现形式为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必须采取记名方式,股东以实际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行使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表现形式为金额相等的股票,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但上市公司的股票通常表现为无纸化形式,股东以持有的股票数额或股票所占总股本的比例行使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公司的种类中,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很常见的两种,这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也要有这⽅⾯的了解。

那么两者之间的不同点是什么呢?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最多50(亦有规定30的)。

因为股东⼈数少,不⼀定⾮设⽴股东会不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公司达⼏⼗万⼈,甚⾄上百万⼈。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权⼒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

3、股本的划分⽅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每⼀股⾦额相等。

4、发起⼈筹集资⾦的⽅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向社会筹集资⾦,其股票可以公开发⾏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可实⾏;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少,组织机构⽐较简单,可只设⽴董事会⽽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兼任,机动性权限较⼤。

股份有限公司设⽴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数较多⽽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的权限受到⼀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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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异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 因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在公司存续期 指在公司设立时, 或在公司成立后合法取得公司 义间依法继受取得出资而对公司享有权利和义务的 股份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人。

1.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 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股利; 4. 知情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了解、监督公司经营情况); 5. 建议权与质询权; 6. 股东分配请求权; 7. 公司新股发行时的新股认购优先权; 8.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9.东 股权 股东(大)会的召集权与主持权;10. 临时提案权; 11.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 12. 特殊情况下 利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13. 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1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的权利; 15.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依法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1. 遵守公司章程;2. 向公司缴纳税款;3. 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4.不得抽逃出资; 5. 填补出资义务 差额。

地 权力机构和必设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权力机构和必设机构位 国资管理机构行使股权)组成 全体股东同 左定股东会年会于每个年度结束召开股东会年会于会计年度结了后 6 个月内召开会 期股议1.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开; 1. 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0% 以上股份股东请类临2. 1/3 以上的董事可以召开股东会; 求权时,应在 2 个月内召开;型时3.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2. 董事会认为在必要时, 应在 2 个月内召开;开。

3.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在2 个月内召开。

会 1.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与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此外的会议(定 议 期 / 临时)则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召集;2.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3. 董事开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与 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 主 或主持; 4. 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持召集 董事会;监事会;监事。

董事会;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10% 以上股主体 份的股东。

通 股东会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召开股东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知 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 日前通知股东,应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公司章程 东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 日前 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限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次数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法定一年一次(定期会议)1.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1.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股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决权。

2.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2.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 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 表 决 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权公司形式的决议, 必须经代表 1/3 以上的股东通过。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会《公司法》 37 条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权含义地位式作出决议; 9. 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行使经营据决策左权的公司常设机构。

同常设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常设机构和必设机构,经营决策机构3-13 人。

成员中有职工代表,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组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

两个成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5-19 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含。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组成人员,包括内部董事(执行董事)和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义《公司法》 147 条规定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1.职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 5 年;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资公司、企业破产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格并须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董董务到期未清偿。

董产生: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产生: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董事会的全体董事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事过半数选举。

职权: 1. 召集、主持董事会议; 2. 检查董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 3. 担任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 4.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事执规模较小和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必要时可兼任总经理。

行其职权: 1. 具有相当于董事会的职权;董 2. 具有相当于其他公司董事长的职权(《公司法》 51 条);事 3. 兼任公司经营的执行董事,还应拥有公司经理相应的职权(《公司法》 52 条)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免(国资企业董事会由国资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任由公司章程规定(≦ 3 年)期1 守法、遵守公司章程;2 忠实、勤勉,不得以权谋私; 3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4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开启账户责存储; 5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为其提供担保; 6 不得违反公事任 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或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进行交易; 7 不得未经股东或股东(大)会 与 同意,为自己或他人牟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进行同业竞争,禁止为他人经营,禁止进行与义 本公司相同的同类业务; 8 不得将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于己有; 9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 务 密。

董事因上述义务违反所得的资金。

应有本公司所有(没收)。

1 负责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决议;3 拟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职 划; 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定公司可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权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报酬事项;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会会议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责;副董召集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决议 一人一票。

普通决议由1/2 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特殊决议由2/3 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概念 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对公司日常经营负有总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地 职务取得来源于董事会,董事会可以对其职权进行扩大或缩小的调整。

经位可依公司章程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不担任的,由董事长授权其代理权,担任公司代理人。

代表公司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任同董事(《公司法》 147 条)。

理职资国家公务员、公司监事不得兼任经理。

格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职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 制定公司具体章程;6.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 决定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责管理人; 8.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责任:负有忠实、勤勉的责任(同董事) 。

含义 依法产生的,对董事及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

地位常设机构和监督机构常设机构和必设机构、监督机构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 3 人,3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1/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的职工的职工代代表,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人,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1/3成表,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规模较小的, 可以设 1-2名监事, 不设监事会。

会 会议制度职监主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席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 的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产 事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 生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督。

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监事会会议。

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1.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宋海公权司的利益,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改正;4.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开主持股东会会议; 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6. 依照《公司法》第 152 条规定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或建议;8. 监事会发现经营异常,可以聘请会计的等协助,费用由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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