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法的概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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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地,我们将其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两大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1.行政法的概念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

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3)行政救济关系。

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

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

(4)内部行政关系。

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完整word版)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完整word版)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2)领域广泛、内容丰富2.行政法的渊源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和协定(8)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9)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其他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渊源:(1)行政惯例(2)典型案例(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3.行政法律关系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规范对一定社会关系调整后所形成的特定法律关系的总称。

特征:(一)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是特定的组织(3)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地位不能互换(4)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只能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二)意志的单方性(三)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四)国家权力的不可处分性(五)个体权利行使的有限性(六)行政法律关系设定的灵活性和及时性4.行政法律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5.公务员概念: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这是行政相对主的首要义务,主要表现为一是遵守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是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行政相对方有主动予以协助的义务。

(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行政相对方在请求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行政主体要求其为一定行为时,应遵循法定的步骤、手续和时限等的要求,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讲 行政法概述

第一讲  行政法概述

第一讲行政法概述一、行政的概念(一)行政的概念1.扣除说2.目的说(活动的目的)国家具体的、积极地实现目的3.管理说4.特征描述说行政是指实现国家的目的,运用制定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管理、命令、监督制裁等方式执行国家法律和权力机关意志的活动。

首先,行政是实现国家目的的活动。

(不同于私行政)其次,行政是现代国家分工体制的产物。

(以职能分工为前提)再次,行政具有从属性的特点。

(从属于立法)最后,行政具有主动性的特点。

(司法具有被动性,不告不理)(二)行政的种类*两者有区别,但划分是相对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行政的性质不同)规制行政(也成干涉行政),是指通过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自由来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

如行政许可制度、交通管理等。

给付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如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

3.权力行政与非权力行政(行政方式不同)权力行政:通过强制性的支配力量直接实现行政目的。

非权力行政:通过非强制性的手段实现行政目的。

4.负担行政与授益行政(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负担行政,是指对人民形成负担或不利益,即剥夺人民权利、利益者或限制其行动自由;课加义务、负担等。

如租税之赋课、停止营业之处分、人民接受传染病之强制治疗义务等。

授益行政,是指对人民为利益之给予,赋予人民某种权利利益或免除其义务之负担。

如租税之免除、执照之发给。

其中最为典型之型态即为「特许」、「许可」以及「认可」等制度。

二、行政法的概念1.根据行政法的宗旨定义行政法(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2.根据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定义行政法(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3.根据行政法包含的主要内容定义行政法根据行政法所包含的内容,可以将行政法定义为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行政法是设定行使权力的法。

第二,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法。

公共基础——行政法

公共基础——行政法

行政法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调整由于行政活动发生的行政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

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一)行政主体1.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2.范围(1)行政机关。

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②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③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等。

(2)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四、行政行为(一)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以行政行为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真题演练1.(单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A.合法行政B.合理行政C.程序正当D.诚实守信2.(单选)甲被某市监局处以5000元罚款,经多次催缴,甲仍未缴纳罚款,该市监局于是查封了甲位于××小区价值500万元的别墅1套。

市监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哪项原则?()A.信赖利益保护原则B.比例原则C.一事不二罚原则D.平等原则3.(单选)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这体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程序正当原则的()。

A.公众参与原则B.行政公开原则C.回避原则D.诚实守信原则4.(多选)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有()。

行政法基本概念1

行政法基本概念1

从属于政治学,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 。

3.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规范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行政诉讼法) 是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法律(行政法)的实施保障
行政复议程序(行政法调整)与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法调整) 通常是解决一个行政案件的前后两个阶段,二者紧密衔接和相互联系。
行政诉讼法 是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导言 ■行政法学的总体结构 :2 1 4 →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
官管民 1.行政管理 2.行政复议 民告官 3.行政诉讼 4.行政赔偿 行政主体 被申请人 被告 义务机关 官 相对人 申请人 原告 申请人 民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 事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基本理论+行政主体论+行政行为论+行政救济论
省法规1 市法规3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部 门 规 章
省规章1 市规章3
部委 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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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案例5:河南省开封市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响应开封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来汴投资设立企 业,决定在开封市金明广场南侧开发建设高档住宅小区“浪漫之都”。开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落实招商引资 的 各项优惠政策,形成了“关于开封市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开发项目的会议纪要”,包括人防费在内的 全 部税费以150万元总包干。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认为,文盛公司建设住宅小区,既没有按照规定修建战时可 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没有到人防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属于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后,人防办公室于2004年 7月7日向文盛公司发出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并于同年9月16日向其发出了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同年10月25日 作出了汴防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要求文盛公司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225,464元。文盛公司认 为该数额高出上述会议纪要中的150万元的包干数额,于是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开封市人民政府 于2005年1月31日作出汴政复字„2005‟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文盛公司 仍不服,认为汴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显失公正,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变更。另查,开封市人民防空办 公室作为开封市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防空法》第22条和《河南省实施<防空法>办法》第12 条、第28条的规定,享有对本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力。其有权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许可的收费标准,对文盛公司新建民用 建筑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书。开封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人防办作出的汴防 处字„2004‟02号处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予支持。依照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项之规定,判决维持该处理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文盛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定的事实与一审基本相同,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思考问题:该案中涉及的“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法

行政法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 务员、行政相对人和监督主体。
(1)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名义行使行政权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 责任的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 (2)行政相对人 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 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个人就是行 政相对人。
科。此二人是该科的两位刑警张某和熊某。张某和熊某要商
某交代刚才路过浴池时干了什么事。商某由于没有做什么 事,便无从回答。张某和熊某对商某施以威胁,熊某还打了
商某的头。无奈之下,商某说:“你们能否提示一下我究竟
干了什么事。”张某和熊某说:“你刚才路过浴池的时候, 偷看女同志洗澡。”商某没有承认,张某和熊某看商某不承 认,便说:“你态度还不老实,得来点硬的。”张某和熊某 又对商某拳脚相加。最后,在张某和熊某的威逼下,商某依 此二人的授意,写了一个交代材料,承认有偷看女同志洗澡 行为。张某和熊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决对商 某行政拘留7天。 事后商某自觉冤枉,提起行政诉讼。后经查商某根本没 有偷看女同志洗澡的行为,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科长周某 与商某有个人恩怨,为了报私仇便让该科的张某和熊某对商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 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在其活动过程 中所进行的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 动。

公务员考试法律法规名词解释:行政法

公务员考试法律法规名词解释:行政法

⾏政法 ⼀、⾏政法概述 (⼀)⾏政法的概念、渊源和特点 1.⾏政法的概念 ⾏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是调整⾏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的监督⾏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政主体⾏使其职权⽽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2.⾏政法的渊源和特点 ⾏政法的渊源是指⾏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般分为⼀般渊源与特殊渊源两⼤类。

我国⾏政法的⼀般渊源可分为:(1)宪法;(2)法律;(3)⾏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性法规,地⽅规章、⾃治条例、单⾏条例。

⾏政法的特殊渊源可分为:(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件;(3)国际条约、惯例。

⾏政法的特点可分为形式上的特点与内容上的特点两⼤类。

形式上的特点:(1)⾏政法没有统⼀、完整的法典;(2)⾏政法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件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

内容上的特点:(1)⾏政法内容⾮常⼴泛;(2)以⾏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政法程序性和实体性规范常常交织在⼀起,并往往共存于⼀个法律⽂件之中。

(⼆)⾏政法关系 ⾏政法律关系,是指由⾏政法调整的具有⾏政权⼒与内容的⾏政关系,它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或以不同⾓度分为内部⾏政法律关系和外部⾏政法律关系,⾏政实体法律关系与⾏政程序法律关系。

⾏政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内容等构成要素。

监督⾏政法律关系,是基于对控制的需要依法产⽣的,它是国家有权监督主体在监督⾏政⾏为的过程中,与⾏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它所包含的要素包括:(1)它是国家有权监督主体与⾏政主体之间发⽣的关系;(2)它是在监督⾏政主体的⾏为中形成的;(3)其客体主要是⾏政主体的⾏政⾏为。

(三)⾏政法基本原则 ⾏政法基本原则:⾏政合法性原则,⾏政合理性原则和⾏政应急性原则。

(1)⾏政合法性原则,是指⾏政权的存在,⾏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行政法学复习题参考答案

行政法学复习题参考答案

行政法学复习题?其特征是什么?(P18)答:(1)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其特征是:①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②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数量多且十分分散;③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④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交织。

6.行政法律关系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是法律关系的一种。

(2)同其他法律关系相比较,有以下特点:①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②③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④所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

答: (1)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2)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①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②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③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3)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

行政主体可能在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但在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它只是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一方主体),与另一方当事人(对方主体)共同构成相应关系的双方。

5.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哪些?答: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权益;(5)恢复原状;(6)停止违法行为;(7)继续履行职责;(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10)行政赔偿等。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普遍性行为规则,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

公务员:一般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一)、行政管理关系1、含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的一部分。

2、行政主体含义: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含义: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3、特征:a.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b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1、含义: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等。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其他行政执法人员。

⏹3、特征:a双方主体具有多元性;b关系的内容因具体参与主体不同而具有较大的差别性;c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三)、行政救济关系⏹1、含义: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知识点梳理

行政法知识点梳理

行政法知识点梳理(总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行政法:1.行政法的概念: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发露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或者说事调整因行政主体形式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法、性质行为法、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

3.行政法的渊源:一般渊源(宪法,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例、惯例)4.行政法的特点:形式上的特点(没有统一的法典,法律形式与文件数量最多)内容上得特点:内容上的特点(内容非常广泛,行政法规,贵州那个易于变动)5.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6.合理性原则:行政自由量裁权的体现是指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情理)7.应急性原则:现代法治原则重要内容是指特殊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8.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是指行政权的存在与行使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9.作用:A: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B: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的权益C: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行政组织法:1.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得关系:都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权的享有者和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者。

行政主体的概念:是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相对方: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

10.行政主体的类型:1.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行政机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02.被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职权的非政府组织)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本身不得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11.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行政法概念

行政法概念

概念:1.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有权法律解释 8条约和协定3.行政法合理性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几个方面合理:1行政主体的设立应当合理 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理 3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合理4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追究和救济应当合理效率原则和比例原则4.行政主体: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够对其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5.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6.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享有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7.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8.公务员权利:1政治权利2物质经济保障权利3文化教育权利9.公务员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10.行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并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

11.行政行为概念:是行政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使用行政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1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13.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许可2行政征收3行政征用4行政确认5行政给付6行政强制8行政裁决9行政调解10行政处罚11行政指导12行政合同14.行政行为特征: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效力先定性5强制性6无偿性15.行政行为效力:1拘束力2公定力3执行力4不可争力5不可变更力16.行政立法哪些立法行政主体: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3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法律文件名称二分之一cos法叫什么17.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法学第一课

行政法学第一课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非对等性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1)在实体行政关系中,法律承认行政权具有公定力,由于行政机关优先实现一部分权利以保证行政管理的效率,形成不对等的法律关系。(2)行政程序是制约行政实体权力的重要机制。行政程序法律规范一般设定行政机关的义务,由行政程序规范调整的行政程序法律关系是一种相对方的一部分权利优先实现,而行政机关的一部分权利同时受到一定限制的关系。这种阶段性的权利义务的差别也是我们所理解的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3)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不对等的。
行政权与行政职权的区别。前者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内容多而复杂;后者则是具体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与其行政目标、职务和职位相适应的管理资格和权能,是行政权的具体配置和转化形式。
行政权与行政权限的区别。行政权限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界限,是行政权的具体形式---行政职权的三个构成要素(权力主体、权力内容、权力范围)之一。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超越行政权限,便构成行政越权,视为无效。
4.行政权的双重作用
行政权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个方面的作用。其积极作用体现在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消极作用体现在易被违法行使或被滥用,会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
(二)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这里泛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由相应的义务所保证的公民的资格、利益、自由和权能。公民权利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文化教育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等。现代社会,公民权利的范围日趋扩大,权利的规定日趋细密。但是公民权利的行使要受到法律的制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公民权利不是绝对的,权利与义务必须统一。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讲义

第一讲行政权配置第一节行政法基本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一)概念:行政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由行政法规范予以调整的行政关系即为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关系的种类:1 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监督主体:(1)国家权力机关外部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2)司法机关外部监督:各级法院和检察院(3)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监督(审计和监察);行政复议(以上属于国家权力监督,属直接进行监督)(4)执政党的监督(5 )社会组织(政协、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和个人的监督(6)社会舆论的监督(以上属于非国家权力监督,属间接进行监督)监督对象: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3 行政救济关系(信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4 内部行政关系(1)行政主体与行政公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公务员法调整)(2)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行政组织法调整)主要包括: A 行政机关之间(纵向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横向的平行行政机关之间;斜向的不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如部与司、局、处等)、派出机构(或机关)之间) B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 C 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1 受托方是否必须接受委托; 2 双方的地位是否是相等的; 3 受托方越权的后果; 4 委托关系一旦形成,双方即是否构成了行政关系(合同关系、领导关系或管理关系?))(三)行政关系间的地位:1 行政管理关系:最基本的关系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派生的关系3 内部行政关系:从属的关系注:内部行政关系和外部行政关系(前三种)的交叉三行政疆域(一)行政国家:“守夜人式国家”→“行政国家”→“有限政府”行政“疆域”的大小,取决于相应的时代、相应的国度、相应地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政治体制以及执政者所信奉和推行的治理理论(“全能政府”理论、“无为而治”理论等)(二)行政疆域扩张的原因1 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保障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必须;2 是对国家作用的认识误区所致。

什么是行政法

什么是行政法

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总称。

它是一门研究政府权力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为和责任等问题的法学科目。

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政府的公正与合法性。

一、行政法的定义和概念行政法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程序和行为等方面。

简单来说,行政法是以政府行为为对象、以行政组织为中心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可以分为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两个方面,前者主要研究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职权划分和内部管理等问题,后者则主要关注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和公正性。

二、行政法的主要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法的核心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即政府行为应当依法进行。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发展方向。

2.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机关的行为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众利益的要求。

3. 公正原则行政法要求政府行为必须公正,即行政机关必须按照事实、法律和公平原则来处理行政事务,对待不同的人或组织要一视同仁。

4. 非滥用权力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将职权滥用为个人或特定利益服务,而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5.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政府应当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行政法的内容和规范对象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权划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行政程序的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律责任等方面。

行政法的规范对象主要是政府机关和行政行为。

政府机关是行政法的核心对象,它包括国家机构、地方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等。

行政行为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

四、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它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限制了政府的权力,维护了社会秩序。

行政法复习资料

行政法复习资料

1、行政法的概念、特征;我国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1)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征:①内容上: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②形式上: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①宪法。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有权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3)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

即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其组成机构及公务员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变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形态有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变更(主体的变更、权利义务的变更、客体的变更)、消灭(主体、权利义务、客体的消灭)三种行政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是导致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根据即法律事实。

分为法律事件,即法定的客观现象;法律行为,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体系、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1)基本原则体系: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和监督与救济原则。

(2)法律优先原则: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

(3)法律保留原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

(4)比例原则:行政行为在做出时要兼顾行政的手段和行政目的,不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过度不利的影响,从而使手段和目的相称。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 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 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 对方。
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 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 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 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形式
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行 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相对方 的权利与义务。
行政法的性质
行政法属于公法,是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属于国内法,是本国各类法 律关系的准则;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统一性和多样 性。
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01
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立法基础和依据;
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是将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具体化、明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行政行为的成立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在完成 其法定程序,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之 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的生效
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开始发 生法律效力的时间,通常为行政行为 成立之时起生效,但也存在例外情况 ,如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与无效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法的作用与意义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通过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 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应的权利和救济途径,防止行政机 关滥用职权或侵犯其合法权益。
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明确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行使方式和程序等要求,推动行政机 关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接受监督。

行政法基本概念

行政法基本概念

行政法概念:是以一定层次的、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为基础,并以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

行政的概念: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法的特殊渊源可分为:(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惯例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

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取决于该行政决定与法律的一致性。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包括法律优位和法律保留两个方面。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

在客观上表现为一种结果是否显失公正,包括平等对待和比例原则;在主观上表现为动机和目的是否具有正常判断。

违反合法性原则将导致行政违法,违反合理性原则将导致行政不当。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生和存在的。

职权行政主体:凡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自然取得,无需经其他组织授权的行政主体,称职权行政主体。

授权行政主体:指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获得,而来自于有权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形式的授予的行政主体。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4,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物的机关。

6,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7,行政相对方: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主织。

8,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9,行政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0,行政许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11,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2,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主治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便跟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13,行政指导: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14,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5,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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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 二、行政法的分类 (一)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调整 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二)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这是根据行政法的 性质和作用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性质和作用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 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 济法等 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 的分类。 的分类。 (四)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公安行 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 政法、 政法、司法行政法等 这是以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 行政管理领域的划分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 行政管理领域的划分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的分类。Leabharlann 德国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
• 德国西柏林内政部书面答应给予民主 德国某公务员的寡妻一定数额的生活 补助, 补助,随即该寡妇从民主德国迁徙至 西柏林,内政部则开始给予其安寡金。 西柏林,内政部则开始给予其安寡金。 但后来事实证明她并不符合法定的领 取安寡金条件, 取安寡金条件,从而给予其安寡金是 违法的。 违法的。内政部于是停止对其发放安 寡金,该寡妇就此诉至法院。 寡金,该寡妇就此诉至法院。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 一、行政法的地位
(一)从整体上看,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 从整体上看, 部门 (二)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与宪法 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 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 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 是宪法最 重要的实施法 (三)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行 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 政法是最具社会影响的部门法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三)行政的特征 • 行政的特征就是指行政自身内在的规定 性,即使行政与非行政相区别的要素。概括 即使行政与非行政相区别的要素。 地讲,行政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地讲,行政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 (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 (2)行政具有执行性。 行政具有执行性。 • (3)行政具有法律性。 行政具有法律性。 • (4)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 二、行政法的作用 • (一)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 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 (1)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赋予行政主体相应 的行政职权。 的行政职权。 明确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2)明确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明确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3)明确行政主体与公务员、被委托组织及个人之 间的关系。 间的关系。 明确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手段和程序。 (4)明确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手段和程序。 (5)明确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妨碍行使行 政职权的违法行为的制裁。 政职权的违法行为的制裁。
行政法学基本上是由一些 基本概念串联构成的: 基本概念串联构成的: • 行政→行政权→行政主体与行政 行政→行政权→ 相对人→行政行为→行政程序→ 相对人→行政行为→行政程序→ 行政决定→ 行政决定→违法行政与行政责任 行政纠纷与行政争议→ →行政纠纷与行政争议→行政复 议与行政诉讼→ 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 一、行政法的渊源 •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 (一)宪法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具有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 最高法律效力。 最高法律效力。 • (二)法律 • (三)行政法规 • (四)地方性法规 •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六)行政规章 • (七)有权法律解释 • (八)条约和协定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一)西方主要国家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 (1)英国的行政法原则以宪法原则为基础,发展出 了越权无效和自然公正这两大行政法基本原则。 • (2)在美国,从理论上讲,联邦主义、分权主义与 法治主义三大原则为其宪法与行政法共同尊奉的基本 原则,但法治原则所包含的基本权利原则与正当程序 原则则更直接地为行政法所遵奉。 • (3)在法国,行政法治(或称为“行政合法主义”) 被认为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4)在德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由行政合法性原则 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 • (5)在日本,法治行政通常被认为是其行政法的基 本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讲: 主讲:林琳
目录
• 第一编 • 第二编 • 第三编 • 第四编 行政法概述 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 行政救济 行政诉讼
第一章 行政法的概念
• • • • •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行政与行政法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三)行政法的特征 •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 (1)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 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 (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 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3)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 (1)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 统一完整的法典。 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 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 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 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二)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 1.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进程 • 2.我国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 在我国,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 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 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我国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在我国行政法中与行政合法 性原则相并列的又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 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 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 二、行政法的作用 (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民、 (1)建立和逐步完善保证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 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规定并发展公民、 (2)规定并发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 参与权。 参与权。 规定并发展公民、 (3)规定并发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 监督权。 监督权。 预防、制止和制裁侵犯和损害公民、 (4)预防、制止和制裁侵犯和损害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二)行政法的含义 •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 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表述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表述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 1.行政法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 1.行政法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 的总称 • 2.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2.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1)二者并存于行政法之中,缺一不可。 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是现代法制社会对行 政主体制定、实施行政法律规范提出的基本要求。 (2)二者互为前提,互为补充,共同为完善行政法治 发挥作用。 合理性原则应当是行政追求的最高原则,是行 政合法性的前提。严格依合理的行政法律规范办事, 是使行政符合理性要求的根本途径。 总之,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两个原则互为 前提,互为补充,既有利于促进行政法律规范的废、 改、立,消除其不合理因素,又有利于保证行政主 体适当行使裁量权,实现合理行政。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 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 特有的,统率、 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性 •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特殊性 •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 (1)又取出一万元,占为己有。 又取出一万元,占为己有。 • (2)又取出一百元,占为己有。 又取出一百元,占为己有。
• 王某四次取款分属什么性质? 王某四次取款分属什么性质?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一、行政 • (一)关于行政含义的几种观点 • 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日常 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日常 组织和管理活动 • 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组织管 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组织管 理活动 ,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 • (1)外交、安全活动说 外交、 • (2)其他权力排除说 • (3)国家目的实现说 • (4)国家意志执行说 • (5)国家事务管理说 • (6)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职能说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 (四)行政的类型 • 行政的类型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行政主体的行 政活动进行的分类。在我国的行政理论与实践中, 政活动进行的分类。在我国的行政理论与实践中, 人们对行政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人们对行政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领域, (1)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领域,将行政划分 为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 为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公 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等等类型。 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等等类型。 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地域范围, (2)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地域范围,将行政 划分为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农村行政、 划分为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农村行政、 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等。 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等。 根据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活动有无涉外因素, (3)根据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活动有无涉外因素,将 行政划分为国内行政和涉外行政。 行政划分为国内行政和涉外行政。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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