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高中初中部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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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高中初中部招生简章

01

招生原则

公办学校:按照“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确保城区内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进入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依据“报名志愿,招生计划”录取。

02

招生对象

1.小学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新生招收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文化水平的社会适龄少年儿童。

3.公办学校招生类别

A类.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籍地址和学生父、母房产证地址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家庭子女(两证齐全)。

B类.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籍地址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家庭子女(有户籍)。C类.学生父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购房并已入住的家庭子女(有房产)。

D类.优待对象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类.政府拆迁家庭子女。指因城市建设等原因由政府统一进行拆迁安置的火花、南湖、都尉、文峰、西兴、河西家庭子女。

F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学生父母在嘉陵城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嘉陵城区居住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特别说明:

▲南高嘉陵校区初中新生只招收A类(两证齐全)家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残儿童(听障、视障和智障)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可以到所属招生区域内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03

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方案制定及公示

区教科体局于5月30日前制定并发布《南充市嘉陵区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公告》。

发布方式:1.嘉陵区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jlqjyj)。2.嘉陵区政府网站和融媒体。3.在学校、社区、居民小区门口张贴公告。

(二)报名、审核、登记及报名注册办法

1.报名

(1)时间:2022年6月10-30日。

(2)办法:一是登录系统。学生家长利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关注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主界面,选择就读学段(“幼升小”或“小升初”)进入报名系统(也可以用手机微信扫描“幼升小”或“小升初”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二是用户注册。进入系统后,学生家长如实准确填写好学生信息,填写家长手机号码完成用户注册,进入系统报名界面。三是信息填报。主要包括招生区域、招生类别、招生学校的选择,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提交报名申请。四是信息修改。在信息采集期间,学生家长可登录平台进行修改或补充,直到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为止。

特别说明:

▲为确保报名及信息采集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请各位家长在系统平台里,仔细阅读并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弄清楚平台报名的流程及办法,自己对应的招生类别和划片学校。如随意填报招生类别,可能导致资料审核进度、学生录取结果等受到影响。“全省招生系统”已与户籍、房产、社保、学籍等系统对接,凡发现以虚假信息申报学位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入学阶段的两个(“幼升小”或“小升初”)选项中只能选择一个,多选无效。

▲在招生类别中,A类(两证齐全)、B类(有户籍)、C类(有房产)可以按照户籍或房产划片区域填报对应的公办学校(限报一所)。D类(优待对象)到

区教科体局现场审核后,在区教科体局人员指导下填报报名信息。E、F类自己不选择学校,通过报名审核后,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南高嘉陵校区初中招生范围属多校划片区域。在与陈寿中学重叠区域内的A

类家庭子女可以选报嘉陵南高或陈寿中学(限报一所);在与嘉陵一中重叠区域内的A类家庭子女可以选报嘉陵南高或嘉陵一中(限报一所)。

▲民办学校属于自愿选择。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学生可以填报(限报一所)。报名前,请学生及家长认真阅读所要填报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及收费标准。学生一经报名,视为已经理解并接受其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

2.审核

(1)时间:2022年7月1日-20日。

(2)办法。网上初审(7月1日-5日)。在学生信息采集完毕之后,由区教科体局组织人员通过招生平台管理系统,对所有入网学生填报的信息与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对填报的信息与上传资料不符,或存在明显错误的,予以驳回。学生家长根据信息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现场复核(7月6日-20日)。成立由局机关、驻局纪检、学校共同组成的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资格材料验审工作小组,负责验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利用短信向学生家长推送信息,约定时间,分期、分批验审报名材料原件,核实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是否一致。

3.招生录取

(1)时间:区教科体局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并通过招生平台及短信两种方式发布录取结果。学生及家长也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办法:审核结束后,由区教科体局通过平台系统,按设置的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招生区域,将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分配到相应的学校。

特别说明:

▲民办学校先于公办学校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平台系统在招生计划内随机抽取。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自动失去公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不再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办理。

4.报到注册

学生及家长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报名时间和要求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8月31日前)。

(三)新生报名需要在网上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材料的图片供网上初审,现场审核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A类:两证齐全家庭。

(1)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的房产证。

B类:城区有户籍家庭。

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C类:城区购房户(有房产)。

(1)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的房产证。还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及购房发票原件。

(3)已经入住的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内的物管、水、电、气使用发票)。D类:政府拆迁安置户。

(1)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政府拆迁安置协议。

(3)房屋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居委会、街道办出具的未交安置房证明;租房者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

E类:优待对象。

到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现场报名。按相关政策,提供佐证资料。

F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

(1)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在嘉陵城区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时间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工作);

(3)学生父母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嘉陵城区居住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4)在嘉陵城区的租房合同以及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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