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站)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广播站。
(根据需要会增设部门和增加人选)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4、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体育部:督查晨跑及大课间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7、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8、卫生部:全面负责督查、检查学校卫生工作,配合学校医务室做好卫生预防工作。
9、广播站:组织学校的播音工作及大型活动的主持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成员的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二、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等部门。
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召开学生会例会。
3、代表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学生会工作的支持。
4、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
2、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3、及时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学习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协助学校教学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收集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学习竞赛、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宣传部职责: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制作和发布学生会的各类宣传材料。
2、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和学生会的工作成果。
3、负责学校宣传栏的管理和更新工作。
文艺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2、选拔和培养文艺骨干,为学校的文艺活动提供人才支持。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基本章程一、组织性质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共青团是院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担负着团结和教育全院广大青年,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实现学院建设不断发展的宏伟目标,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的历史重任。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生会是院党委领导下的全体大学生的群众组织。
组织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团结全院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全院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二、工作任务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养“四有新人”的中心目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全院同学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学院建立优良的学风和校风作出贡献。
三、宗旨和义务一、理论武装与思想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按照“五抓”思路,紧密配合第一课堂,合力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
依托邓研会理论社团和团支部政治学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活动,促进特色理论入脑入心。
切实做好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会维权组织的作用,形成舆情分析、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等机制,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二、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紧抓基地建设和活动考核,科学实施志愿者管理,全年开展“青春与社区同行”等七大常项志愿活动,志愿者服务队连续多次荣获“安徽工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称号。
实行社会实践“六结合”,强化项目管理和广泛覆盖,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化、基地化、规范化、社会化进程不断推进。
三、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以迪乐普创业协会和学生会科技部开展活动为基础,不断增强课外科技活动的群众性;以“挑战杯”两大赛事为推动,持续提高学生课外科技和创新创业水平。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学生会章程范本是学生会组织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它规定了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利义务、活动内容、管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是学生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文件。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学生会章程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名称为***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开展自主、民主、平等、协作的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服务、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建设,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和学生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机构,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会设综合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等部门,部门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部门成员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有权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管理,享受学生会的服务和资源。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当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和作用。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九条学生会的活动包括学生生活服务、学生学习辅导、学生社会实践、学生文体娱乐等方面,学生会的活动应当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为中心,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生会的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主体性,鼓励学生的创新和创意,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学生会的活动应当具有学生的特色和学生的需求。
第五章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总结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解决学生会的问题和困难。
《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审定稿)
《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审定稿) 上报核准材料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审定稿)2014-10-29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第三章校党委校纪委······················································.第四章校行政··································································.第五章学术组织·······························································.第六章民主管理·······························································.第七章教学科研机构·························································.第八章教职工··································································.第九章学生·····································································.第十章社会参与·······························································.第十一章财务与资产·························································.第十二章校训校徽校庆日·············································.第十三章附则··································································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审定稿)序言安徽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财务管理制度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财务管理制度发布者:主席团为规范学生会对资金资源的调配,安全、高效的执行财务管理,从而使学生会的各项活动能够顺利地进行,特拟定此制度,要求主席团及下属各部门按照主席团监督,办公室执行和部长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执行,以保证财、帐的统一管理。
第一条:财务管理制度一.学生会的经费必须用于学生会活动,以服务于同学,为同学办实事为原则。
并为各部门适当提供经费。
二.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应从“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
三.学生会支出分为“日常支出”和“活动项目支出”两项,所有日常事务所需各项支出划归日常支出;凡用于组织大型活动的费用属于活动项目支出,两项不可互相混淆。
四.学生会账本共设两本,分别由主席和办公室管理.五.学生会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资金预算方案,并认真填写清楚活动资金预算申请表,交主席团审议并由主席签字后方可按项执行。
六.学生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申请、购买、分配,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七.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所得赞助金额要统一上交学生会,由主席团统一调配,并由办公室执行,要求专款专用。
八.学生会各部门日常办公开支,须经主席或副主席审批后在办公室报账,方予以报销。
九.学生会各部门项目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在办公室报销,凡发票支出超过预算总数,超过了学生会的承受范围,一律只报销预算以内的金额。
第二条:赞助资金管理一.学生会各部门举办大型活动需拉赞助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该部门负责人(部长)和外联部共同与赞助厂商签订相关协定。
所得赞助金额必须先统一上交学生会,再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不许坐支,并由办公室保管,保证专款专用。
二.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实施统一的财务管理,各部门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条例。
三.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方式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由学生会策划,商家予以资金、物质配合的活动;第二种:由商家策划,学生会予以人员、设施配合的活动。
2023年高校学生会章程
2023年高校学生会章程
2023年高校学生会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1.性质:学生会是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在学校党
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开展工作。
2.宗旨: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和学校优良学风的建设。
二、会员
1.凡取得某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承认本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学生会的活动,接受学
生会的教育和培训;在学生会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在学生会组织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受到本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的保护;具有对学生会的批评和建议权。
三、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1.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审议权、决定权和监
督权。
2.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学生
会的日常工作。
3.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常设机关,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4.学生会各部门:学生会各部门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和完成
学生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委员会。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高校学生会章程的示例,具体内容可能因学校而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与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注册在册的普通本科生中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资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维护学生的校园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服务广大学生,成功地开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作出贡献。
第二篇:学生会组织与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各种工作部门、会员代表大会等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主席团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外联系机制。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由主席团成员组织人员担任部长。
工作部门除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会员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三篇: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会会员的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选举和被选举;2.参与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合理地使用学生会的资源;4.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5.受到学生会的及时照顾和关怀。
第十条学生会会员的义务:1.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2.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3.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4.爱护学生会的财产;5.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篇: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评议第十一条学生会的选举:1.学生会干部依法依规选举产生;2.学生会干部选举应民主、公开、公正、竞争。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的评议:1.学生会干部的任期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与评估;2.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留任继续工作;3.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学生会干部进行批评和改进。
第五篇:学生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原则:1.学生会财务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2.学生会财务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安徽工业大学管工学院学生会实践部规章制度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实践部 工作制度与奖惩制度 部门介绍:院学生会实践部以重视实践培养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指导思 想,以“理论、实践、服务”为中心,以在“活动中找快乐,在实践中长才干” 为口号,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 使学习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 提高大学 生综合素质,配合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种活动需求。
部门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实践部的内部管理,明确成员责任,更好的开展实践部工作特 定此制度。
2、实践部全体成员自觉遵守此章程。
、几 章 制度第二章实践部的主要内容1、了解学院、同学的需求信息,根据信息策划和完善活动。
2、积极配合院团委、系团委各部门承担相应的工作。
3、组织活动,促进同学间的沟通和校园文化建设。
4、倡导和组织学生投身到广阔的社会实践和科学实践中去,培养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丰富社会阅历。
第三章工作职责1、组织开展好院学生会的相关活动项目并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2、以服务本校师生,提高本校在校生实践能力为目的,提供有效服务。
3、加强对我院学生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外联工作,拓宽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形式、加强学生与社会的联系。
4、组织引导安排好我系学生的实践活动,并组织勤工助学活动为有需要的同学服务。
5、加强与校内各社团各系学生会的外联。
第四章部门内部具体纪律1、成员之间应和睦相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2、成员在部门锻炼期间,要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成员之间的联系。
3、无论做任何事都要树立好严格的时间观念。
4、关注开会情况,互相提醒、通知5、一旦做错了事,不能推卸责任。
一人做错集体受罚,并在部门例会上自我检讨。
6、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努力。
第五章工作要求1、工作积极务实,及时处理好各项工作,无理由不得推让。
2、工作时要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3、如有遗留工作需及时汇报,并予其他适当时间及时处理或换与另外干事处理。
4、活动前拟写好策划书,活动中做好记录,活动后做好活动总结。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组织的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实施学生自治、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学生、联系学生、教育学生、代表学生。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学术、文化、体育、公益等各类活动,传递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平等、商议、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专职部门、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和文体部等,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专职部门包括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和公益部等,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领域的活动,提供学生发展的平台。
第十条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学院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学院学生、传达学院学生意见和需求。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础组织,由各班级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班级学生、组织班级活动和反映班级问题。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常务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专职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时常务部门负责人推荐,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五条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的负责人由各自组织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行使学生会的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常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大学生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发挥学生会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的繁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生活部、权益部、外联部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由各学院推荐,经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4. 获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学生会的合法权益;4. 为学生会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提案箱,接受学生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学生会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的会员进行批评教育。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生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章程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1.3 原则:学生会遵循民主、自治、公开、公正、服务的原则,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4 权限:学生会依照学校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学生自治权、代表权和服务权。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校各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3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立不同的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生代表大会3.1 职责: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章程、决议和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3.2 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代表由各学院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监督。
3.3 决议: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多数代表的允许方可生效,决议具有约束力。
3.4 任期: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四、学生会主席团4.1 职责: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学生会向校方提出建议和要求。
4.2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4.3 任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主席团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学生会部门5.1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
5.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园媒体的运营、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
5.3 文化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
5.4 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校际比赛、运动会等。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讨论学生会整体及各部门的重大事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协调各部密切配合。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五章例会制度
为研究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处和学生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无法到会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例会禁止做与会议无关事项。会议中各部门应汇报近期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工作中有关事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须在会后书面说明情况,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讨论和表决各项规定。
3、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4、要求学生会召开 Nhomakorabea时代表大会。
5、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各项活动。
6、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检查指导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
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委员会是本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党总支和校长的领导,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候选人,教育处面试、审核,确定学生会全体成员,通过竞选演讲、学生代表和投票产生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
第三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教育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会的组织与活动,发挥学生会在高校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校学生会是由高校学生按照自愿参加、民主管理、代表学生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高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积极因素,为全体同学的学习、生活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条高校学生会坚持四个服从,即服从党的领导、服从学校的领导、服从同学的意见和服从社会主义法制。
第五条高校学生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自己的权益。
第六条高校学生会的管理和工作必须以学生的利益、发展和服务为中心,坚持群众路线。
第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高校学生会,对各高校学生会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高校学生会主席团是高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高校学生会设有若干个部门,每个部门有一名部长负责,部门成员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十条主席团负责代表学生团体参与学校的决策、管理和工作。
第十一条高校学生会设有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学生行使决策权。
第三章:选举与职责第十二条高校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届。
第十三条主席团成员应当保证全体同学的利益,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高校学生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代表学生发表意见和建议;2.组织开展学生文化、艺术、体育、志愿者等活动;3.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处理学生的申诉;4.与学校和其他组织沟通协调,代表学生团体参与学校的决策和重大活动;5.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学校的互动和交流。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五条高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开展工作时要注重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
第十六条高校学生会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重要决策和工作中充分征求学生意见,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提高学生会的服务水平和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自治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学校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党委、行政和教职工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同学,维护同学权益,促进同学发展,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透明、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分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重大事项。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运作和决策事务。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多个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文化部、体育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第九条大学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会,如学术分会、社团分会等,以满足不同领域的学生需求。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执行情况。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的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职责与权力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领导,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决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日常运作和决策事务,协助主席团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组织和推进,制定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决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代表负责向学生会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工作。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民主、服务、创新。
旨在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提供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负责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工作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科技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各项活动,反映学生的需求和意见。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可延长或缩短任期。
第十二条部门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名,并经主席团批准任命。
部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成员由各班级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班级学生会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
第四章职责与权力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学生会的工作,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决策,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总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学生会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组织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校规章制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取得安徽工业大学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三条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生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团结、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和学习、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三)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五条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校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修改学生会工作条例;(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五)选举出席上一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应当由校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要事项。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规章制度,保持与同学的联系,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以下部门: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3.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组织建设,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会活动的组织策划。
4.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推广,包括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
5.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6. 社团部:负责学院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协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
7. 生活部:负责同学们的生活服务,维护同学们的生活权益,解决同学们的生活困难。
8.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主席职责:1.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的召开。
2.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向学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4.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活动。
第八条部门职责:1. 各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和主席团的安排,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2. 各部门要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明确学生会的基本任务、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等,以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和意愿,为学校和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学生会由主席团、秘书部、纪检部、宿管部、纪检部、纪检部、纪检部、纪检部等部门组成。
第四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等成员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秘书部是学生会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文件起草、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纪检部是学生会的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宿管部是学生会的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其他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具体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三章基本任务第九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包括:1.在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在德、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2.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成为“合格的中专生”。
3.做学校组织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学校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直利益,促进各年级、各班级同学间的团结。
4.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增进身心健康,努力为同学服务。
5.帮助指导基层学生干部、单项先进的名单。
6.协作学校各个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校双文明建设。
7.带领全校同学,以主人翁的姿态为我校的各项建设和教育体制改革出谋划策。
8.加强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联系。
第四章职责权限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权限包括:1.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2.代表学生会与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监督和管理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4.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文化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质和审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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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是在校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为保障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使学生会成为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学生组织,同时,也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制度化、程序化、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校纪校规及学生会章程,并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
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
面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创造
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开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
监督,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
学习及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
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
4、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和社会服务,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
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
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5、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校的
管理工作;
6、积极配合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校领导的各项指示和
安排。
发展与各学院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使同学扩大视野;
第三条学生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学生会团结自己、树立形象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全体学生会干部及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允许有任何违反纪律的现象存在;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要在全系同学中要起表率作用,不仅在生活作风上作为广大同学的模范,还要在学习上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1、学生会各级组织和会员必须坚决服从和拥护党的领导,并在
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会各级组织均应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各部人事变动都
应征得校领导及主席团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主席团:
1、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2、对重大活动及学生会人事变更,主席团必须协商讨论,达成共
识;
第三章人事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确实履行学生会宗旨,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优化成才氛围,从而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八条关于非学生会成员要求加入学生会的同学必须通过学生会统一面试或老师强力推荐;进入考察期间的成员须经部长提请,主席团协商同意后,方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优秀学生也可由老师强力推荐入会);
第九条对成员的素质要求:
1、部门成员应做到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及学
生会的声誉,有较强组织概念、全局思想和时间观念;
2、对所从事的工作应具有高度的热情、正义感和责任感及为同学
服务的意识,甘于奉献,努力学习,成绩良好,并能恰当协调
好学习与工作间的关系;
3、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在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做到保质高效、听从指挥、奋力进取、勇于创新,并能积极配合其他各部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
的见解和想法,并勇于同上级交流自己的见解和想法,用于实
践。
学生干部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以礼相待,要特别重视团
队协作精神;
第四章档案
本着及时、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会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干部个人档案及日常工作档案,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条学生干部个人档案;
1、学生干部个人档案由本人如实填写,办公室存档保存,未经允
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
2、学生干部个人的档案按表格形式填写,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
别、院(系)、专业、年龄、籍贯、学习情况、兴趣爱好等等;第十一条各部干事个人档案:
1、各部干事个人档案由本人如实填写,各部存档保存,未经允许
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
2、各部干事个人的档案按表格形式填写,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
别、院(系)、专业、年龄、籍贯、学习情况、兴趣爱好等等;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与使用:
1、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应自觉保密,机密档案应确保其机密性;
违背保密原则的管理人员将给予严重处分;
2、管理人员在换届时,应将相应的档案交给新一届从事管理档案
管理的部门进行管理,同时向新上任者申明档案管理制度,自
当日起,原管理人员自动停止过问档案管理工作,并确保不向
外透露任何与档案信息相关的资料、文件等;
第五章例会、考勤
第十三条学生会实行全体会议、部长例会、各部例会制度;
第十四条部长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具体事项如下:
1、与会人员: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长、副部长;
2、主要内容:各部负责人汇报近两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两周
的工作安排,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交流,促进
提高;主席对本次会议做简短的小结,发布相应通知,安排
相应工作;
第十五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请假。
以书面形式将假条交到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把假条留档,并向主管副主席或主席汇报,未请假者视为缺席;若不在学校的可在会前向主席团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会议进行中或会后请假均为无效,均视为缺席。
缺席人员,须及时向与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须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实行量化管理,各成员的基础分为80分,按会议考勤、工作积极性、学习情况、参与活动情况还有宿舍卫生情况等进行评分,其最终成绩评定与其优秀学生会干部评比直接挂钩;
第十七条例会请假3次按旷会1次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各干部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次,一学期请假累计不能超过4次,否则取消其评优资格。
无故旷会1次将在会内通报批评,旷会2次将张榜公示通报批评,无故旷会3次者将降职使用或视为自动辞职;
第十八条考勤登记以学期为单位,第二学期不再累计;
第十九条每次例会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并让学生会主管老师及主席过目审阅,之后存档;
第二十条办公室定期对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存档,并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则作为干事考核依据);
第二十一条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并把例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做好记录,并交办公室归档;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二条奖励是维护纪律的积极手段,其目的在于鼓励先进,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学习、工作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更好地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个人,由学生会给予相应奖励(如会内通报表扬,公示通报表扬及物资奖励等等);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由学生会给予相应奖励;对符合国家、省(部)、市(局)、学校奖励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上报奖励;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副)部长均从干事中选出,学生会主席从(副)
部长中选出。
学生会所有成员每学年的工作表现也会作为每年评奖评优的参考标准。
对于在学生会工作满一届的学生会所有成员,在学生会交接大会上将向其发放工作聘书,以资奖励。
第七章处罚
第二十五条处罚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严明纪律,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六条对个人的处罚项目,由低到高依次为:会内批评、公示通报批评、撤销会内职务、开除出学生会;
第二十七条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将公示通报批评。
对自由散慢,无工作责任心的干部而又履劝不听者;撤销会内职务或开除出学生会。
期末考试成绩挂科一门者进行会内通报批评并给予思想教育;挂科两门者进行公示通报批评并给予思想教育;两门以上挂科及考试作弊者开除出学生会。
所受处分的同学,将其处分记录入档,并作为是否可以评优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严重违反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手册条例的,经核实后,开除出学生会;
第二十九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各干部不履行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除特殊情况外),一次进行教育引导,两次将会内批评并进行教育引导,三次公示通报批评,四次将彻销职务;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对在各项群众性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成绩突出的,可按本条例规定的奖励项目给予奖励;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从今日起正式生效,其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