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资质申报要求

合集下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9.04.13•【字号】豫环办[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豫环办〔2009〕18号)各省辖市环保局:现将《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规定(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清洁生产审核水平,规范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行为,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供技术咨询、生产过程分析、制定清洁生产方案、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技术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条件第四条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建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文件、图表的数字化处理能力、规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三)具有7名经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专职审核师,其中2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四)按章办事、服从管理、求实诚信、实事求是。

(五)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纪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过系统的清洁生产基本知识、清洁生产审核、行业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二)熟练掌握应用相应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生产工艺过程及特点、污染治理及污染源综合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知识;(三)具有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能力,能独立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组织并指导方案实施、进行企业工艺流程分析、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四)从事清洁生产审核的人员应能熟练应用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掌握所审核行业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具有较强的分析、审核企业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能够独立开展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指导企业编写审核报告。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要求

2.4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
审核对象 职责分工 审核时间 审核程序
2.4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
审核对象:生产过程(也包括服务业等)
(主要是重点企业) 物料的投入和产出; 能衡的投入和产出; 污染的来源和去向; 控制的科学与可靠性; 管理的规范科学性 。。。。。。。 生产的全生命周期和所有内容
2.4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6.非金属矿物制 品业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7.黑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
炼铁(包括高炉炼铁,直接还原炼铁,熔融还原炼铁) 球团及烧结 炼钢(包括转炉炼钢,电炉炼钢)
1.1 清洁生产产生的管理基础
环境污染
治理措施
• 直接排放阶段——60年代以前,无治理,排放 • 稀释排放阶段——60年代,标准,稀释排放 • 末端治理阶段——70年代,污染治理,达标 • 末端治理结合废物循环和综合利用——80年代,废物循
环和综合利用,末端治理阶段;达标 • 清洁生产阶段——90年代,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解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 料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肥料制造(氮肥制造、磷肥制造、钾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 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
农药制造(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他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初级型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 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职责分工: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资质申报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资质申报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资质申报要求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清洁生产审计机构是确保企业清洁生产等环保指导方针实施的重要力量,它们对于推进我国清洁生产工作和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对于一些清洁生产审计机构而言,由于其资质等各方面不够完备,往往难以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为此,对于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资质申报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和必要。

本文就此对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资质申报要求作一简要介绍。

一、机构资质申报要求1.注册资金要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一般来说,注册资本应当在100万元以上。

这是因为必须保证机构的资金实力,才能够从事高质量的清洁生产审核。

2.机构规模要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规模应该适中,现有员工30人以上,管理人员所占比例高于20%。

明确分工,做好管理工作,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3.人员配备要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应当配置一定数量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同时具备环境保护、生态学、化学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确保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4.管理制度要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管理,从而确保审核工作质量。

同时,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让员工具备更全面、专业的能力。

5.操作流程要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应当制定清晰、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审核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这样不仅有利于审核成果的全面准确,同时也可以减少审核工作的风险。

6.合规能力要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应当具备合规能力,并构建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如依据《全民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审核工作的安全可靠。

二、结语清洁生产审计机构资质申报要求是确保清洁生产审核机构专业性和科学性、推动环保事业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审核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的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工作的不断推进。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要准备材料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要准备材料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要准备材料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推广和实现清洁生产,国家对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检查其生产过程和环保措施是否合法合规。

那么,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是企业注册时办理的证明企业合法存在的文件,清洁生产审核需要向工商局核实企业注册信息。

因此,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时,企业需准备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标准的详细介绍和相关和合格证明文件清洁生产审核不仅关注企业的环保措施,还会对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标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所以企业需要向国家规定机构申请的和合格证明文件和相关具体介绍。

3.生产原材料及产成品的检测报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是重要的环保指标之一,清洁生产审核会对原材料及产成品进行检测,通过检测报告判断企业是否合法使用环保材料和制造环保产品。

因此,企业需要准备好生产原材料及产成品的检测报告。

4.企业环保证书及环保相关方案、评估文件清洁生产审核不仅需要企业实际达到环保标准,还需要有相应的证书和方案、评估文件来作为依据和证明,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的企业环保证书及环保相关方案、评估文件。

5.企业的环保花费资料企业的环保花费资料是为了证明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包括建设生产环保设施及环保运维等方面的实际投资支出。

因此,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时,企业需准备好企业的环保花费资料产生明细清单。

6.厂区和生产现场的照片厂区和生产现场的照片是证明企业生产实际状况的重要依据,审核人员通过照片可以了解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和环保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的要求。

因此,企业需要准备好有关的照片。

7.其它相关企业文件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时,还需要提供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环保负责人名单等相关企业文件,以及日常生产制度、管理规定等相关的企业文件,以供审核人员进行全面的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需提交资料及需填报的

清洁生产审核需提交资料及需填报的

清洁生产审核需提交资料及需填报的一、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污染物以及资源消耗的一种生产方式。

为了确保企业按照清洁生产的标准进行生产,相关部门需要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时,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资料和填报相关表格以供审核部门审核。

本文将介绍清洁生产审核中需要提交的资料及需填报的内容。

二、1.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注册资金–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过程的整体流程图–各个生产环节的材料流向、能源流向等明细图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报告–针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措施方案4.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方面5.监测资料–最近一年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监测数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情况报告6.员工培训记录–清洁生产方面的员工培训记录–员工清洁生产意识培养情况报告三、1.清洁生产自查报告–企业自己对清洁生产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包括问题和整改措施2.清洁生产申报表–提交清洁生产申报表,详细填写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资源利用情况等3.清洁生产年度报告–每年提交一次的清洁生产年度报告,总结上一年的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改进计划4.清洁生产改进计划–提交清洁生产改进计划,明确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和目标5.清洁生产监测报告–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的监测报告,详细记录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四、清洁生产审核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正确提交资料和填报内容能够提高审核通过的几率,也是企业对自身环保工作的一种自我检查和总结。

希望企业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和填报内容,达到清洁生产的标准,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清洁生产项目申报指南

清洁生产项目申报指南

清洁生产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需在北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从事工业、服务业、农业领域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单位已列入近三年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或近三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项目单位具备较为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项目实施后形成的节能、减排量可监测、可核查。

4.所申报项目正在实施或者拟定将要实施,已完成的项目不再申报范围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参加项目申报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同一项目在试点期间内已获得中央、市级政府其他支持资金的。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产生,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效益明显,有行业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2.项目应于当年启动,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区县发展改革委的申报函。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甲级资质单位编制)。

3.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4.涉及环评目录的项目,请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

5.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6.需新征土地的项目,请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无需新征土地的项目,请提供土地证的复印件。

7.涉及土建的项目,请提供规划意见。

8.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9.项目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二、项目申报范围(一)加强生产、服务过程的资源能源环境的规范管理,采用节能、节水、环保的技术、设备和产品。

(二)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空气领域有明显效果。

(三)加强废水、废物和废气的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四)提供环境友好型服务及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五)优化生产、服务流程,引导绿色消费清洁生产等。

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和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依据相应的标准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绩效和审核报告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和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省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下称省经贸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的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下称市经贸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本辖区内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省财政统一安排解决。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鼓励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七条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市经贸部门提出申请并制定审核计划。

审核计划包括审核时间、人员安排、申请验收时间、是否选择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等。

第八条市经贸部门应在年底前向省经贸部门报告本地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计划。

省经贸部门每年不定期发布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清洁生产审核需提交资料及需填报的表格

清洁生产审核需提交资料及需填报的表格

清洁生产审核需提交资料及需填报的表格一、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每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及需填报的表格 (2)第一阶段审核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申请评估 (2)第三阶段编制实施稿 (3)第四阶段申请验收 (3)附件1: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回执表 (4)附表2: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申请表[1] (5)附表3: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 (7)附件4: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稿报批表 (9)附表5: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评分表 (10)附表6: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 (12)附表7: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表 (14)附表8: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大纲 (17)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每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及需填报的表格 (18)第一阶段审核准备工作 (18)第二阶段审核工作 (19)第三阶段申请验收 (19)附件1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表 (21)附件2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1 (22)附件3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告知函 (23)附件4 :清洁生产审核培训通知 (24)附件5 :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确认单 (25)附件6 :广东省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 (26)附件7 :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程序 (27)附件8 :企业对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服务情况评价表 (28)附件9 :广东省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考核表 (30)附件10 :清洁生产企业实施情况表(表一) (32)附件11 :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专家意见 (36)附件12 :惠州市清洁生产企业换证申请表 (37)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每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及需填报的表格第一阶段审核准备工作一、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回执表(附表1);(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二、服务合同、服务单位资质证明;第二阶段申请评估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件2);二、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绩效表(附件3);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送审稿及电子版);四、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五、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上报市环保部门第三阶段编制实施稿一、根据评估意见的要求,企业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二、形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实施稿)》;三、并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稿报批表》(附件4);四、专家评估意见;五、修改清单;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报送省环保部门三份,一份报送市环保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0]231号各市环保局及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委、环保部下发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第16号令)、《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8]60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经济建设中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作用,现将清洁生产审核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审核报告编写要求1、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单”的企业必须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可全公司进行,也可以分公司进行,但审核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应已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2、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程序执行国标《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HJ469-2009)附录C《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表》内容。

3、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要如实报告以下内容:(1)污染物产生部位和排放。

以基准年为准、明确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部位和排放量,要按照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的各个环节,通过监测查清污染物产生的部位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

杜绝以环评报告、可研或初步设计、竣工验收报告中的内容代替现状分析;(2)查明产生污染物的原因和种类。

针对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原辅材料及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污染物、管理、员工素质等各个环节深入分析污染产生原因,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3)全面进行清洁生产水平评价。

水平评价要对照国家清洁生产行业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没有以上标准、指标依据的可采用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类比的办法进行,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析,从而找出进行清洁生产的潜力;(4)提出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目标。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提供的资料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时,企业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资料,以便审核机构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

这些资料对于评估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和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以下是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该准备的一些必要资料:1. 企业注册和经营证照审核机构需要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证照副本,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这些证照能够验证企业的法定运营资格,确保企业具备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资格。

2. 管理体系文件企业应提供一份完整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指南等。

这些文件记录了企业运营的各个方面,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等。

这些管理体系文件能够反映出企业对清洁生产的重视程度和管理能力。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在进行环评时,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这份报告记录了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相关的控制措施。

审核机构需要对这份报告进行审查,评估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并核实其清洁生产的具体实施情况。

4. 能源消耗报告企业需要提供其能源消耗的详细报告,包括各项能源的消耗情况和能源效益评估。

这份报告能够帮助审核机构了解企业的能源使用状况,评估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5. 产能及产量报告企业应提供关于产能和产量的详细报告,包括生产设备的型号和数量、产品的产能和产量等。

这些数据能够反映出企业的生产水平和规模,并为审核机构评估企业的清洁生产程度提供依据。

6. 废物、废水和废气处理报告企业应提供废物、废水和废气处理的相关报告,包括排放源的位置、处理设备的运行状况、排放的监测数据等。

审核机构需要通过这些报告评估企业对废物和排放物的处理能力,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7. 资源利用和循环利用报告企业应提供有关资源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报告,包括原材料和能源的使用情况、废物回收利用的情况等。

这些报告能够反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水平,评估企业的清洁生产措施的有效性。

清洁生产审核师报考条件(一)

清洁生产审核师报考条件(一)

清洁生产审核师报考条件(一)清洁生产审核师报考条件概述清洁生产是一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和资源的消耗。

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方式,清洁生产审核师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如果您想成为一名清洁生产审核师,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报考条件。

学历条件一般来说,清洁生产审核师需要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要学科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

对于研究生及以上的申请者,具有相关领域的学位或研究经验优先。

工作经验除了满足学历要求外,清洁生产审核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在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相关领域拥有2年及以上的从业经验者更有竞争力。

资质证书清洁生产审核师需要具备以下两种资质证书之一: - 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者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证书; - 接受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培训并通过环境审计师考试。

专业知识作为一名清洁生产审核师,您需要具备丰富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方面的知识。

同时,也需要了解清洁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例如清洁生产顶层设计、技术创新、评价和转型等。

总结总的来说,清洁生产审核师是一种高级的环境保护职业。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师,需要满足以上学历、工作经验、资质证书和专业知识等条件。

如果你想在环保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了解这些条件并按照标准去做准备是非常重要的。

申请流程如果您符合以上要求并打算申请成为一名清洁生产审核师,可以根据以下流程操作: 1. 在国环评网等网站查询并下载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 缴纳报名费,确认申请材料无错误。

4. 参加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考试并通过。

考试内容清洁生产审核师考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核;-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及体系审核; - 环境统计学及环境信息系统; - 环境监测、监理及勘察。

考试时间和地点清洁生产审核师考试一般在每年的4月和10月举行,具体时间会提前公布。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完整;(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改计划。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前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危废处置协议、转移联单、接收单位资质、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一)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汇报;(三)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四)专家质询(包括对审核技术咨询机构的质询);(五)形成评估意见。

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要求:(一)章节完整,编制规,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企业实际;(二)编制依据充分、合理;(三)根据行业特点对审核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准确的分析和评价;(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及相关逻辑性,涉及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五)提出的技术方案科学、有效,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方案实施的绩效核定全面、合理;(六)审核报告结论完整、准确、可信。

五、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技术评估要求:(一)宣贯、培训资料完备;(二)企业现状资料齐全:1.企业基本概况;2.企业生产情况资料(企业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近三年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单位产品成本,设备配备,运行管理等);3.与本企业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行业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同行业现状水平的调查资料;4.环境保护现状与环保管理资料(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环境监测报告及排污许可证、危废产生及规化处置情况等);5.对标数据统计计算过程和依据。

《山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

《山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

《山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支持企业资源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创建清洁生产企业活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省经济委员会会同省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建立全省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包括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和行业专家),发布国家和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和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各市、县(市、区)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范围内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是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主要手段。

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省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公开选聘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通告218

公开选聘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通告218

公开选聘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通告218 尊敬的各位企业和机构: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我们将于2024年对企业的清洁生产情况进行审核。

为了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我们计划选聘一家专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协助进行审核工作。

一、咨询机构的资质要求:
1. 具备相关清洁生产审核经验,能够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2. 具备良好的声誉和信誉;
3. 注重团队合作,能够根据需要调动专业人员参与审核工作;
4. 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执业许可证。

二、选聘程序安排:
1. 机构报名阶段: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可通过邮件向本机构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 资格审查阶段:本机构将对报名机构的资料进行审查,根据资质要求筛选出合格的机构;
3. 现场考察阶段:合格的机构将接受现场考察,本机构将派出工作组进行考察,并评估机构的实力和能力;
4. 评选结果公示:经过评选,评选结果将在2024年1月31日前进行公示,并通知入选的咨询机构。

三、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XX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报名”。

请各有意向的咨询机构按照上述要求报名,并务必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我们将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选聘合适的咨询机构,共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特此通告。

XXX机构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8/06/30---------------------------------------------------------------------------------------------------编者按:为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管理,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2008年6月,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现刊登如下: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规范清洁生产审核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机构是指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会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省环保局)组织选聘,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

第三条? 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局负责全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选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行业分类、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第四条? 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局每两年选聘一次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确定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行业审核范围,并对其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工作进行评估。

第五条?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应按照确定的行业范围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聘用期限为2年。

行业范围:纺织化纤、印染、造纸、电镀、皮革、化工、医药、食品、机械电子、建材、冶金、电力(热电)、农业、建筑业、矿山、服务业、其他。

第六条? 申请选聘的审核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本省范围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专门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二)能够为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素评价、技术论证;(三)拥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管理,掌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技术人员;(四)申报开展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须有6名及以上专职的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其中工作经历在5年以上且熟悉能源、环保专业的至少各2名,该行业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名。

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验收申请指南

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验收申请指南

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验收申请指南一、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二)清洁生产审核的定义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由经贸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以下如无明确说明,均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主体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也可以委托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协助完成。

鼓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审核工作。

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具有高级职称并经国家或广东省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师。

(四)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实施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详情请参见广东省清洁生产网)。

1、审核准备。

开展培训和宣传,成立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2、预审核。

在对企业生产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企业清洁生产目标;3、审核。

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建立物料平衡、水平衡、资源平衡以及污染因子平衡,找出物料流失、资源浪费环节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4、实施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对物料流失、资源浪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进行分析,提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进行方案的初步筛选;5、实施方案的确定。

对初步筛选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可行性分析,确定企业拟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6、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和结果、清洁生产方案汇总和效益预测分析、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资质申报要求
一、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3、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4、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记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

二、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1、经过国家清洁生产中心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并取得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合格证书;
2、熟悉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掌握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以及清洁生产审核等知识;
3、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审核能力。

能独立指导企业进行工艺流程分析,指导企业编写、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指导企业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4、坚持原则,求实诚信,职业行为良好,身体健康,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5、对于在审核过程中聘请的外部行业专家,应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审核知识或接受过清洁生产的专门培训。

三、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申报的材料及要求
符合清洁生产审核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填写《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清洁生产审核人员的职称证书和清洁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法人资格证明,经所在市环保局预审合格后,上报省环保局。

省直及外省的单位可直接上报省环保局。

更详细的信息请参照《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考核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执行。

具体情况请与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邢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