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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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一、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措施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在推进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行动中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市级统筹作用,落实县(区)主体责任。县(区)编制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科学确定本县(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和重要措施,列入相关部门年度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部门协同
教育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动态调整收费。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学前教育支持力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将经批准的幼儿园布局规划确定的学前教育设施及相关配套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部门共同加强对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建后管理等环节的监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等相关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管理和幼儿园收费管理。卫生健康部门
要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膳食营养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监管指导。民政、市场监管、机构编制部门要依规办理幼儿园法人登记手续。公安部门要做好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
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要统筹资金重点支持扩大普惠性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内涵发展等。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将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教师同工同酬实现情况等作为资金分配因素。各县(区)要建立激励机制,省对提前申报并通过验收的普及普惠县(区)给予奖励,鼓励各县(区)加大示范幼儿园创建奖补力度。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1、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以县为单位制定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
次。以西秀区、安顺经开区为重点,加快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步伐,
持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打造主城区学前教育核心区。坚持农村
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城市新增幼儿园以公办为主的原则,农村地区常住
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中心要建设2所以上公办园,2000人以上有
实际需求、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脱贫村公办园应建尽建,小村联合办园,
以游戏小组、巡回支教点、小学附设幼儿班等形式满足农村幼儿接受学前
教育的需求。
2、加大普惠性资源供给
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教育部门,提供普惠性服务,其中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幼儿园须办成公办园。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新增学位2万个左右,逐步化解和消除大班额。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由相关部门审批后,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教育、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健全并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3、积极创建普及普惠县
根据《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对标对表做好县级自评、市级初核工作,紫云自治县2021年、
镇宁自治县(含黄果树镇)2022年、关岭自治县(含白水镇)2023年、普
定县和平坝区2024年、西秀区(含龙宫镇、安顺经开区)2025年接受国
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督导评估认定。
(二)全面规范办园行为
1、规范办园管理
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严格办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名称,在幼儿园醒目处公示收费标准、营养食谱、幼儿伙食账目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严格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等。对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登记管理
2、强化安全保障
为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各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及保障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机制,随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健全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健全完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率分别达到100%。有条件的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贵州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校车管理。加强幼儿园及周边治理,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
力量落实好城市幼儿园‘护学岗'机制,维护幼儿园及周边安全
3、加强治理力度
开展危房,三防不达标、无证园、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动态督查。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学前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对学前儿童进行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得开展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不得为学前儿童提供半日制、全日制保育教育服务。各级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畅通举办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S)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严格教师队伍管理
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原则,多渠道配齐配足公办园教师,严禁有编不补。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全面持证上岗。着力提升幼儿园教师游戏观察和支持、活动设计与组织等基本功。按照省有关职称政策,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严肃处理,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
2、加强教师培训培养
鼓励地方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为农村培养补充合格幼儿园教师,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