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廉政风险防控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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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社保基金廉政风险防控之我见

2011年,媒体报道:

——#####区(出口加工区)一社保人员竟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身份、虚增人数、虚假入账等方式,不到一年竟冒领了19万余元失业救济金。

——####区发生社保人员冒领养老金大案,冒领金额达370万,金额之大可谓全国之最。

两起案子都是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的业务经办人员利用制度漏洞、监管空隙和工作之便,截留、侵占、贪污基金。此类问题的发生反映出社保基金在某些环节存在监管失误,缺乏有效地防范职务犯罪的手段和内部控制措施。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厅的一次工作会议上,纪检组长张建明概括了社保部门廉政风险的特点:“权力小,责任大;事业不大,社会关注度高;权力含金量不高,但廉政风险同样存在。”为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转,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把握好查找、确权、公开、制约、教育五个环节,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降为最低,从根本上杜绝社保腐败事件的发生。

查找风险排查“全员化”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大于预防,预防大于惩治。找到潜在的各种廉政风险,这是做好管理和防控、抓好预防的基础和前提。一些普通工作人员可能认为排查廉政风险是查领导的事,与本人无关。首先应当明确,排查廉政风险查的是职权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滥用权力的问题,不是领导个人问题,必须全员参与。其次,排查廉政风险是查找出可能导致权力滥用的条件和因素,要运用好“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这些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具体来讲,由各业

务小组分别召开廉政风险分析会,针对具体工作环节,找准两类风险点:一是岗位职责风险点,即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点的环节;二是制度机制风险点,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由于制度缺失、机制不畅而容易使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的节点。最后,要专门针对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和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汲取教训,找出潜在的廉政风险。

确权业务流程“规范化”

要规范职权的运行,首先要明确到底有多少职权。依照“依规定责、依责确权”的原则,理清每个业务小组和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能,初步解决超越职权、职权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其次,要改进职权配置结构。一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权力缺乏制衡是廉政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廉政风险防控,必须遵循“内部牵制、岗位分离”的原则,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互相分离和有效制衡。最后,要优化业务流程。针对风险点和薄弱点,将内控管理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中。一是建立分级审核制度。管理人员与经办人员要职务、岗位分离,避免由一人承担全部工作。办理社保基金业务时,要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分级审核,完善授权批准手续,杜绝越权审批、审核行为,做到基金经办岗位与审核岗位分离。二是建立流程控制制度。根据岗位、责任制制订社保基金收缴、支付等具体工作流程,突出对重点业务风险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如实反映社保基金业务状况。

公开业务经办“透明化”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全面推进阳光政务,按照事前公开、事中规范、事后监督的原则健全各项经办服务机制。一是内容全面公开。通过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工作人员公示栏、重要

事项公告栏、咨询电话、门户网站等,公开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和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及收费的依据、标准等。二是办事程序规范公开。对直接承办的社会保险申报、养老退休待遇核发、生育保险报销、失业救济金申领等业务经办项目,必须及时准确录入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三是服务高效透明。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社会保险服务网上申报,推行公开服务承诺制,公平、公正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制约职权监督“立体化”

第一层次为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和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如在重要业务设置双岗,对经办机构实施初审和复查等。第二层次为业务组内的监管,特殊处理业务必须留存纸质材料,已备复核和抽查之用,定期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后台数据与原始业务档案资料进行比对检查,达到对社保基金风险点的监控目的。第三层次为社保业务信息系统本身的监控,每个参保人员参保、待遇享受等所有数据整合在一起,植入了一级审核、二级复核、三级审批的业务控制模式,形成由计算机自主执行的固定程序,规范基金的支付使用。第四层次为经办机构各层级负责人的检查。对各级风险点按照风险级别试行不同级别的多级管理模式。逐级进行检查,其结果记录在统一格式印刷的工作表中并装订成册,严格做到谁检查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记录结果交档案室保管以做备案。

教育警钟长鸣“常态化”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要坚持教育为先,常抓不懈,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作为防控廉政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使廉政风险防控能够真正地入耳、入脑、入心。一是要将廉政风

险防范管理列入社保中心集体学习和自学的主要内容,让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清岗位廉政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要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常思贪欲害、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法之念”,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要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使大家认清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形成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干一行、警一行、醒一行的良好工作氛围。

只有真正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才能根本解决基金的“跑、冒、滴、漏”问题,让社保基金做到在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防护系统下规范化、专业化运作,老百姓的“保命钱”在阳光下安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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