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检测技术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技术标准
1. 化学参数,生活饮用水的化学参数包括但不限于pH值、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铁、锰等。
这些参数可以通过化学分析方法来检测,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2. 微生物指标,生活饮用水中的微生物污染是一个重要的健康问题。
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等。
常用的检测方法包括培养法、PCR法等,以确保水中微生物数量符合卫生标准。
3. 重金属和有机物,生活饮用水中的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常见的检测项目包括铅、镉、汞、农药残留等。
检测方法包括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等。
4. 辐射指标,辐射污染对饮用水质量也有一定影响,常见的辐射指标包括放射性核素、氚等。
检测方法包括液体闪烁计数法、γ射线能谱分析法等。
这些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饮用水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的检测和监控,可以确保人们饮用的水源符合卫生标准,有
助于预防水源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同时,不断完善和更新技术标准也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以适应新的污染物种类和检测方法的发展。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的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
备注: 1.现场检测、采样:
1)检测人员往来差旅、食宿费用应由委托方承担,具体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2)以上项目为单独检测的收费标准,若委托方受理以上全套检测项目且场所数量较大的情况下,
应结合委托检测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议价或在以上测算总金额的基础上给予优惠打折。
2.评价费按检测费用的30-50%收取。
3.鉴定检测、复检按检测收费标准的5-10倍收取。
4.常规提供检验报告2份,超出份数按20-50元/份另行收费;若有合理理由需修改检测报告,每份
按200-500元/份收取。
5、如需申请加急检测,加急费用按检测费用的30-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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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8项
12.00
19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化学法
5.00
20
肉眼可见物
无
化学法
5.00
21
pH值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液体
12.00
22
铝﹙mg/L﹚
0.2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150.00
23
铁﹙mg/L﹚
0.3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150.00
24
锰﹙mg/L﹚
0.1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150.00
25
铜﹙mg/L﹚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48项)
指标
限值
检验方法
收费
一、微生物280
1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多管发酵法
80.00
2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多管发酵法
80.00
3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0.5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40.00
47
硫化物﹙mg/L﹚
0.0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70.00
48
钠﹙mg/L﹚
200.00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150.00
理化样品处理费
30%
1368.00
合计
6209.00
1.检测项目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为依据
,
2.收费标准以湘价费(2009)9号《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检测检验收费管理办法》为依据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 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序号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 色色度不超过15 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2 浑浊度不超过l 度(NTU) 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 度(NTU)3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4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5 pH 6.5—8.5总硬度( 以CaCO 3450(mg /L)6计)7 铝0.2(mg /L)8 铁0.3(mg /L)9 锰0.1(mg /L)10 铜 1.0(mg /L)11 锌 1.0(mg /L)12 挥发酚类( 以苯酚计) 0.002(mg /L)1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 /L)14 硫酸盐250(mg /L)15 氯化物250(mg /L)16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 /L)17 耗氧量( 以O 2 计) 3(mg /L) ,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 /L ②毒理学指标18 砷0.05(mg /L)19 镉0.005(mg /L)20 铬( 六价) 0.05(mg /L)21 氰化物0.05(mg /L)22 氟化物 1.0(mg /L)23 铅0.01(mg /L)24 汞0.001(mg /L)25 硝酸盐( 以N 计) 20(mg /L)26 硒0.01(mg /L)27 四氯化碳0.002(mg /L)28 氯仿0.06(mg /L)细菌学指标29 细菌总数100(CFU/mL) ③30 总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1 粪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2 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 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 /L ,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 /L( 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33 总α 放射性0.5(Bq/L)34 总β 放射性1(Bq /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内容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内容生活饮用水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安全,饮用水包括桶装瓶装水、自来水、井水、纯净水等。
这些水的水质检测需要检测哪些项目?下面分三大类来介绍:饮用纯净水是指对自来水深度处理后彻底去除了污染物,改善了感官指标,同时也基本去除了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检测项目:感官要求:色度、混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理化指标:PH值、电导率、高镒酸钾消耗量、氯化物、亚硝酸盐、四氯化碳、铅、总碑、铜、氟化物、三氯甲烷、游离氯其他指标:溟酸盐、a(仅限于蒸储水)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生活饮用水是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您提供专业的饮用水检测服务。
新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及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检测标准。
新标准更具科学性和先进性,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水质标准的接轨。
新标准包括五大类指标:分别是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微生物指标、与消毒有关指标、放射性指标。
检测项目: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毒理指标:(碑、镉、辂(六价)、铅、汞、硒、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溟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铝、铁、镒、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氤化物、挥发性酚类放射性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水质非常规指标和限值微生物指标(贾第鞭毛虫、隐泡子虫)消毒剂指标:消毒剂常规指标(氯气及游离余氯、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检测项目:理化指标:色度,浊度,碱度,总硬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电导率,游离氯阳离子:铁,镒重金属:铅,辂,镉,汞阴离子:氟,氯离子无机物类:氨氮,亚硝酸盐有机物类:高镒酸盐指数(耗氧量)微生物类: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点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
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
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
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
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
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
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
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
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项目检测及收费标准
30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4—2006中10.1
40
合计:1442.00元
收费依据:
《湖南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湘价同类项目计费标准收费
/
18
pH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2006中5.1
8
19
铝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1.1
65
20
铁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4.2
65
21
锰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4.2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项目检测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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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
编号(含年号)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一、微生物指标
1
菌落总数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12—2006中1.1
60
2
总大肠菌群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12—2006中2.2
50
3
耐热大肠菌群
65
22
铜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4.2
65
23
锌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5.1
60
24
氯化物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5—2006中2.1
45
25
硫酸盐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5—2006中1.4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尊敬的居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为保障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我公司决定对居民家中的饮用水进行检测,并制定了相应的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1.外观检验:主要检测饮用水是否含有异物、沉淀物、浑浊等现象。
2.pH值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的酸碱性,正常范围为6.5-8.53. 钾离子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钾离子的含量,正常范围为0.5-10mg/L。
4. 亚硝酸盐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亚硝酸盐含量,正常范围为0-0.1mg/L。
5. 可溶性总固体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的溶解性固体物质含量,正常范围为100-500mg/L。
6. 铁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铁的含量,正常范围为0-0.3mg/L。
7. 锰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锰的含量,正常范围为0-0.1mg/L。
8. 铝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铝的含量,正常范围为0-0.2mg/L。
9.大肠菌群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大肠菌群的数量,正常范围为0。
以上检测项目方法将由我们公司专业的检测人员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收费标准我们将根据不同的项目和居民需求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外观检验:10元/次。
2.pH值检测:15元/次。
3.钾离子检测:20元/次。
4.亚硝酸盐检测:25元/次。
5.可溶性总固体检测:30元/次。
6.铁检测:35元/次。
7.锰检测:40元/次。
8.铝检测:45元/次。
9.大肠菌群检测:50元/次。
居民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我们将根据居民选择的项目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饮用水检测工作,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知。
XXX公司。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要求:生活饮用水应为无色、透明的液体,不得有悬浮物、沉淀物和杂质。
2. pH值:生活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9.0范围内,保持中性或微碱性。
3. 细菌指标:总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沙门氏菌、耐热大肠菌等致病性菌群不得检出。
4. 水质指标:生活饮用水的总溶解固体应小于600 mg/L,总硬度应小于300 mg/L。
氯离子含量应小于300 mg/L,氨氮含量应小于0.15 mg/L。
此外,水中铅、砷、氟、硒等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含量也需要进行检测。
5. 急性毒性指标:对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急性毒性进行检测,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性。
6. 放射性指标:检测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辐射水平符合相关标准。
以上是一些基本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具体的标准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
为确保水质安全,建议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继续进行生活饮用水检测的标准,可以包括以下方面:7. 催化酶活性指标:检测水中酶活性的变化,如过氧化氢酶、过氧化酶等,以评估水质中氧化能力和有机物降解情况。
8. 酸碱度指标:测试水样的酸碱度,如酸度、碱度和缓冲能力,以确保水质稳定性。
9. 有机物指标:检测水中有机物的含量,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多环芳烃(PAHs)、农药残留等,以评估水质的品质和安全性。
10.无机物指标:测试水中无机物的含量,如硝酸盐、硫酸盐、铁、锰等,以确保水质的无机成分符合标准,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11.大气溶解气体指标:检测水中的溶解气体,如氧气、二氧化碳等,以评估水质的气体平衡情况。
12.重金属指标:测试水中重金属元素的含量,如镉、铬、铅、汞等,以确保水质中重金属的安全含量。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还可能有其他特定的检测指标,根据当地法规和环境要求进行检测。
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生活饮用水符合相关标准,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资源,因此其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人们饮用的水质符合安全标准,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公众健康,防止水源污染和传播水源疾病。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关注自身饮水安全。
首先,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通常包括对水质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指标的检测。
物理指标包括水的颜色、浑浊度、气味和味道等,化学指标包括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农药残留和其他化学物质的含量,微生物指标则包括大肠杆菌、霉菌、藻类等微生物的检测。
这些指标的检测结果将直接影响水质的评价和分类。
其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制定了《饮用水标准和规则》,其中包括了对于微生物、放射性物质、有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等多个方面的详细规定。
而中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对水质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等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因此,了解当地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对于保障自身饮水安全至关重要。
另外,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环节。
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饮用水质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同时,公众也应当增强对饮用水质的监督意识,及时举报和投诉水质问题,促使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最后,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饮用水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修订和更新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确保其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综上所述,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饮水安全至关重要。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关注自身饮水安全,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饮用水资源。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强公众对生活饮用水质的关注和监督意识,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4]28号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4]28号)成都市自来水公司:你公司蓉水司发[2004]7号《关于水质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你公司为加强对水质的监督、监测,保证其可靠性和准确性,陆续投入资金700多万元购买了国外的先进检测仪器和设备,由已取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水质监测站进行非强制性的水质检验。
根据其水质检验成本核算情况,参照《四川省卫生防疫防治监督监测检验收费标准》(川卫计发〔1996〕第065号),本着自愿委托、保本微利的原则,现将水质检验收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你单位接此文后即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凭《收费许可证》领购和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三、以上收费为我市暂定收费标准,在国家及省有新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水质监测站水质检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水质检验收费标准序号检验方法检测仪器检测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1观察法或简易测定水温、密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等。
项/次2.002小型仪器测定浊度仪、酸度计、比色计、电导仪等浑浊度、pH、色度、电导率等项/次10.003专用仪器测定测汞仪、溶解氧测定仪、五日生化测定仪、余氯测定仪等汞、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余氯等项/次60.004离子选择电极法离子计氟化物、钠、钾等项/次40.005容量法或重量法硬度、碱度、钙、镁、氯化物、需氯量、化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等项/次40.006分光光度法(1)分光光度计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硼、铬、总铁、硅酸盐等项/次40.007分光光度法(2)分光光度计氰化物、砷、硒、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项/次60.008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氯仿、四氯化碳、六六六、滴滴涕和各种卤烃类有机物项/次200.00氢焰、氮磷检测器各类农药等项/次120.00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法银、铅、镉、钡、锂、锶、镍、锑、钴、钡、等金属元素项/次150.00火焰法钾、钠、钙、镁、铁、锰等金属元素项/次100.00氢化物法砷、硒、汞等元素项/次120.0010液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仪苯并(a )芘等多环芳烃类强致癌物质项/次300.00酚类、农药类及有机卤代物等项/次120.0011离子色谱法离子色谱仪氯化物、硫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等无机阴离子、有机酸类和钾、钠等金属离子项/次80.0012原子荧光法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砷、硒、铅、汞、镉、锌、锗、锡、锑、碲、铋等项/次80.0013分子荧光法分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矿物油等项/次100.0014专用仪器测定总有机碳测定仪总有机碳、总无机碳项/次100.0015专用仪器测定总有机卤测定仪总有机卤代物等项/次200.0016紫外分光光度法紫外分光光度计硝酸盐、亚硝酸盐及水中有机物质等项/次50.0017等离子发射光谱法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各种金属元素和部分非金属元素项/次100.0018流动注射法流动注射仪氰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项/次120.0019放射性测定弱a 、b 放射性测定仪放射性总a 、总b项/次100.0020色/质联机法色/质联用仪水中有机物定性、定量检测份500.00~1500.0021菌类检验电子显微镜、抽滤设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项/次50.00粪型大肠杆菌、粪型链球菌、亚硫酸盐还原菌等项/次80.0022藻类检验电子显微镜、抽滤设备水中各种藻类项/次150.00二、净水剂检验收费标准序号检验方法检测仪器检测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1比重计法比重计密度项/次5.002pH计法pH计pH项/次10.003化分法水不溶物项/次30.004容量法游离酸、三氧化二铝、盐基度、三氯化铁等项/次60.005原子吸收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铁、砷、铬、汞等项/次100.006原子吸收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铅、镉等项/次150.007原子荧光法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砷、硒、等项/次80.008混凝搅拌法混凝搅拌机等最佳投药量试验次200.00三、其他项目收费标准1、制水辅助材料质量检验及相关试验,根据检验内容和项目,双方协商收费。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 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序号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 色色度不超过15 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2 浑浊度不超过l 度(NTU) 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 度(NTU)3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4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5 pH 6.5—8.5总硬度( 以CaCO 3450(mg /L)6计)7 铝0.2(mg /L)8 铁0.3(mg /L)9 锰0.1(mg /L)10 铜 1.0(mg /L)11 锌 1.0(mg /L)12 挥发酚类( 以苯酚计) 0.002(mg /L)1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 /L)14 硫酸盐250(mg /L)15 氯化物250(mg /L)16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 /L)17 耗氧量( 以O 2 计) 3(mg /L) ,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 /L ②毒理学指标18 砷0.05(mg /L)19 镉0.005(mg /L)20 铬( 六价) 0.05(mg /L)21 氰化物0.05(mg /L)22 氟化物 1.0(mg /L)23 铅0.01(mg /L)24 汞0.001(mg /L)25 硝酸盐( 以N 计) 20(mg /L)26 硒0.01(mg /L)27 四氯化碳0.002(mg /L)28 氯仿0.06(mg /L)细菌学指标29 细菌总数100(CFU/mL) ③30 总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1 粪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2 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 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 /L ,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 /L( 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33 总α 放射性0.5(Bq/L)34 总β 放射性1(Bq /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标准-青岛华科检测中心
GB/T 5750.11-2006 1.1 GB/T 5750.11-2006 3.1 GB/T 5750.11-2006 5.1 GB/T 5750.11-2006 4.2 GB/T 5750.12-2006 5.1 GB/T 5750.12-2006 6 GB/T 5750.6-2006 19.3 GB/T 5750.6-2006 16.2 GB/T 5750.6-2006 20.4 GB/T 5750.5-2006 8.1 GB/T 5750.6-2006 13.2 GB/T 5750.6-2006 15.2 GB/T 5750.6-2006 12.1 GB/T 5750.6-2006 21.1 GB/T 5750.10-2006 11.1 GB/T 5750.10-2006 4 GB/T 5750.10-2006 3 GB/T5750.10-2006 9.1 GB/T 5750.8-2006 2.1 GB/T 5750.10-2006 5.1 GB/T 5750.10-2006 GB/T 5750.8-2006 3.1 GB/T 5750.10-2006 10 GB/T 5750.10-2006 8.1 GB/T 5750.10-2006 12.1 GB/T 5750.10-2006 2 GB/T 5750.9-2006 19.1 GB/T 5750.9-2006 7 GB/T 5750.9-2006 21 GB/T 5750.9-2006 2.2 GB/T 5750.9-2006 20 GB/T 5750.9-2006 8 GB/T 5750.9-2006 4.2 GB/T 5750.9-2006 12.1 GB/T 5750.9-2006 5 GB/T 5750.9-2006 9.1 GB/T 5750.9-2006 15.1 GB/T 5750.9-2006 3 GB/T 5750.9-2006 16.1
饮用水水质检测规定
饮用水水质检测规定1. 背景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对于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检测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供应给公众使用的饮用水源地、水处理厂以及供水系统中的饮用水。
3. 水质检测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水质检测应包括以下项目:- 总大肠菌群- 大肠杆菌- 可溶性总固体- pH值- 浑浊度- 氟化物含量- 铅含量- 铜含量- 其他重金属含量4. 检测要求- 检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设备的检测机构进行。
- 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
- 检测结果需经过核实和确认,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 检测周期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
5. 检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给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并向公众公示。
- 卫生监督部门应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 如发现饮用水存在问题,应迅速进行处理和修复,并重新进行检测。
6. 处罚措施-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提供虚假检测结果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 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相关许可证、停产停业等。
7. 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 公众有权了解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情况,并对不合格的饮用水提出投诉和举报。
8. 其他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以上为饮用水水质检测规定的内容。
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执行,以确保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0-04-02 作者: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源:
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真实掌握我市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地域分布现状、供水水质状况,指导人民群众真正能喝上“放心水”,保障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
通知》(潍政办字〔2008〕156号)精神,要求“要全面开展42项常规指标检测,2008年底前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到时不达标的,其检测报告不能作为行政许可、产品监管的依据”。
疾控中心在原有水质检测能力的基础上,自2008 年以来陆续添置了原子荧光分析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原子散射式浊度仪、低本底α、β检测仪(测水中放射性指标)等大中型、高精度水质分析仪器设备,中心已经具备了开展生活饮用水全部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
的检测能力,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展生活饮用水42项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的检测。
附: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GB5749—
2006)
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鲁价费发[2001]215号文“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卫生部关于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8.28•【文号】卫监督发[2007]248号•【施行日期】2007.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卫生部关于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由卫生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2007年1月26日发布,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为做好《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督促各卫生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认证认可委《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评审的通知》(国认实函[2007]133号)的要求,尽快办理新标准的实验室能力评审事宜,以保证检验报告规范、有效。
二、卫生部2001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附件1《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附件7《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自即日起废止。
三、《通知》中附件5《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附件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在修订发布前,仍按现规范执行。
附件5中部分监测指标限值与《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标准》规定的限值执行。
四、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和《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修订发布之前,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有关要求仍按照《通知》中附件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附件3《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和附件4《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等规定执行。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48项)
15
化学法
18
浑浊度
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化学法
19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化学法
20
肉眼可见物
无
化学法
21
pH值
不小于且不大于
液体
22
铝﹙mg/L﹚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23
铁﹙mg/L﹚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24
锰﹙mg/L﹚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25
铜﹙mg/L﹚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26
锌﹙mg/L﹚
不得检出
多管发酵法
4
菌落总数﹙CFU/mL﹚
100
培养计算
二Hale Waihona Puke 毒理指标13655砷﹙mg/L﹚
原子荧光
分光光度法
6
镉﹙mg/L﹚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7
铬﹙六价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8
铅﹙mg/L﹚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9
汞﹙mg/L﹚
原子荧光
分光光度法
10
硒﹙mg/L﹚
原子荧光
分光光度法
11
氰化物﹙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3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34
余氯 / 二氧化氯
出厂水≥,末稍水≥ 出厂水≥,末稍水≥
化学法
四、非常规项目指标1790
35
钡﹙mg/L﹚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36
铍﹙mg/L﹚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37
钼﹙mg/L﹚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首先,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和有害物质指标的检测。
其中,理化指标主要包括水的pH值、浑浊度、色度、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这些指标反映了水的基本性质和污染程度;微生物指标主要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等指标,这些指标反映了水中是否存在细菌、病毒等微生物污染;有害物质指标主要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物等指标,这些指标反映了水中是否存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其次,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在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对生活饮用水质量的监测和评价的依据,其中包括了对水质的各项指标的要求和检测方法。
此外,各地方也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补充,以更好地保障当地居民的饮水安全。
再次,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的实施需要依靠专业的水质监测机构和设备。
这些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技术实力,能够准确、快速地对水质进行检测和评价。
同时,水质监测设备也需要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的特点,能够满足对各项指标的准确检测。
最后,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
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外,社会各界也需要关注和参与到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的监测和评价中来。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总而言之,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是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需要依靠权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监测和评价,同时也需要依靠专业的监测机构和设备的支持,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更是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和严格的监管,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标准
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标准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对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饮用水的检测项目及标准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饮用水的安全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饮用水的主要检测项目。
饮用水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H值、浑浊度、余氯、氨氮、重金属、微生物指标等。
其中,pH值是指水体的酸碱度,浑浊度是指水中悬浮物的多少,余氯是指消毒水中的余留氯含量,氨氮是指水中的氨和铵盐的总含量,重金属是指水中铅、镉、铬等金属元素的含量,微生物指标则是指水中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数量。
这些项目的检测可以全面了解水质的情况,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饮用水的检测标准。
饮用水的检测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饮用水的安全,保护人民的健康。
根据《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8.5之间,浑浊度不得超过1NTU,余氯不得低于0.3mg/L,氨氮不得超过0.15mg/L,重金属的含量也有严格的标准限制,微生物指标也有相应的检测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确保人们喝到的水是健康的。
除了以上提到的主要检测项目和检测标准外,饮用水的检测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因素。
比如,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检测项目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来源和性质不同,所以其检测项目和标准也会有所区别。
此外,不同地区的水质情况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和评估。
总的来说,饮用水的检测项目及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只有确保了饮用水的安全,才能保障人们的健康。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加强对饮用水的监测和管理,共同维护我们的饮用水安全。
希望本文对大家对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标准有所了解,也希望大家能够重视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共同努力,保障我们的饮用水安全。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为了保障您的健康与生活品质,我司决定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项目
的方法及收费标准进行通知。
一、检测项目方法
1.外观检测:通过观察水体的颜色、悬浮物、气泡等外观特征,判断
是否正常。
2.味道检测:通过闻气味、尝试等方法,判断水体是否存在异味及是
否适合饮用。
3.pH值检测:使用酸碱试纸或pH仪检测水体的酸碱度,判断是否处
于正常范围。
4.悬浮物检测:使用滤纸或膜过滤法,检测水体中的固体悬浮物,判
断是否超标。
5.溶解氧检测:利用溶解氧仪检测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判断是否处
于合适的范围。
6.总大肠菌群检测:采用培养基法,检测水体中的总大肠菌群的数量,判断是否存在细菌污染。
二、收费标准
根据不同的检测项目和样本数量的不同,我司对生活饮用水检测的收
费标准如下:
1.外观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2.味道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3.pH值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4.悬浮物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5.溶解氧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6.总大肠菌群检测:每个样本收费100元。
三、收费方式
1.现金支付:顾客可以在检测完成后直接使用现金支付检测费用。
3.银行转账:顾客可以将检测费用转账至我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请顾客提供准确的样本,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检测结果公正、客观,请顾客对结果负责。
如有争议,可提供相关证据与我司进行沟通解决。
4.检测时间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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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
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对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
知
时间:2010-04-02? 作者: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
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真实掌握我市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地域分布现状、供水水质状况,指导人民群众真正能喝上“放心水”,保障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08〕156号)精神,要求“要全面开展42项常规指标检测,2008年底前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到时不达标的,其检测报告不能作为行政许可、产品监管的依据”。
疾控中心在原有水质检测能力的基础上,自2008?年以来陆续添置了原子荧光分析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原子散射式浊度仪、低本底α、β检测仪(测水中放射性指标)等大中型、高精度水质分析仪器设备,中心已经具备了开展生活饮用水全部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的检测能力,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展生活饮用水42项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的检测。
附: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GB5749—2006)
检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