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储配站审批流程(行业特制)
新建民用液化气站汽车加气站程序
地区新建民用液化气、汽车加气站审批程序一、新建加气站需要具备的条件1、拥有符合县市建设部门规划要求的自有或租赁的加气站建设经营用地。
2、符合《自治区加油站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气站的规划要求。
3、具有长期、稳定、合法的液化石油气或天燃气供应渠道,与燃气批发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燃气供应协议。
4、加气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5、具有燃气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新建加气站的审批程序:企业申请——县市商务局签署意见---地区商务局审核——地区商务局下达立项批复——办理规划、国土、消防、气象、安监、环保、建设部门手续——开工——企业做好施工监理记录——验收隐蔽工程——完工——提出验收申请——相关部门验收——向地区商务局报送相关法律文件——与地区商务局签订《经营管理承诺书》——地区商务局下达批准开业文件。
三、新建加气站的具体步骤1、申请人从事燃气零售经营,应当向地区商务局报送以下材料,提供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包括:(1)县市商务局签署了意见的请示和县市商务局出具的选址考察意见;(2)《燃气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3)企业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气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4)企业的建站可行性报告(包括位置图、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效果图);(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6)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或审查意见)。
2、以上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商务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地区商务局依据《自治区加油站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达立项批复。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设置技术规定
燃气供气场站设置技术规定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工作,保障我市燃气供气场站的运行安全,根据《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特制订本技术规定。
我市燃气供气场站的设立与管理,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外,还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包括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设置技术规定、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置技术规定、燃气汽车加气站设置技术规定。
一、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设置技术规定1储配站基本条件及周边环境1.1新、改、扩建的储配站应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1.2储配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3储配站若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其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550《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还应当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若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应当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1.4通往储配站的道路应满足液化石油气槽车运输及消防、救援、疏散要求。
1.5储配站内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可(易)燃物(如木材、麦1秆、芦苇、稻草、废纸等)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2站内建筑布局及设施2.1站内建、构筑物的布置应与原竣工图一致,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变更。
无擅自搭建的构筑物和低洼坑渠。
2.2 2.3 2.4站内建、构筑物基础及设备基础无异常沉降或变形。
站内道路无破损,无明显沉降。
站内场地不得乱堆乱放杂物,不得种植低矮的灌木、农作物及易造成燃气积聚的其他植物。
2.5 2.6站内建、构筑物墙面、地面、顶棚干净整洁无破损。
烃泵、压缩机等设备及站内管线设施表面无锈蚀、无污渍,油漆无脱落。
2.7 2.8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工作正常,并在计量检定证书有效期内。
安装可靠的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覆盖储罐区、充装区、生产区大门等重要区域,视频信号能实时按规定传输至相关管理部门。
2.9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二篇)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一、概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是贮存和配送液化石油气的重要设施,为确保储配站的安全运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指导储配站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操作的准则,旨在规范和提升储配站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储配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二、储配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进出车辆操作1.1 进出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查,车内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和安全帽,严禁携带易燃物品。
1.2 进入储配站区域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通行路线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车分流,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3 进出车辆必须停稳后才能加载或卸载液化石油气。
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
1.4 车辆卸载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应确保瓶扣完好,并采取防火措施,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5 车辆卸载瓦斯罐车时,操作人员应正确操作泄压管和阀门,确保气体顺利泄放,避免高压气体喷溅造成安全事故。
2. 储配站设施维护2.1 定期检查并维护储配站内的压力容器、管道、罐区和泄放装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泄漏和事故发生。
2.2 定期清理储配站的周边杂草和可燃物,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
2.3 维护储配站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喷淋系统等,定期检查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4 检修和维护储配站的安全阀和排气阀,确保其灵敏可靠,避免压力突增或泄漏。
3. 液化石油气贮存管理3.1 储配站应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液化石油气的贮存管理,保证贮罐内气体压力和贮存量的安全控制。
3.2 定期对贮存罐内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气体品质符合要求,避免因气体质量问题引发事故。
3.3 严格按照规定的存储容量和存储区域进行贮存,不得超负荷贮存,避免因贮存量过大导致压力失控或泄漏。
3.4 贮罐表面必须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和腐蚀现象,定期检查并进行清理和维护,防止罐体老化和腐蚀。
4. 液化石油气配送操作4.1 配送车辆在进入储配站前必须经过检查,确保车辆设施完好,严禁携带易燃物品和火种。
LPG储配库的相关内容——液化石油气(LPG)低温存储
重庆科技学院油气储运管理规范题目LPG储配库的相关内容——液化石油气(LPG)低温存储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专业班级油气储运10-03学生姓名徐瑾佳琦学号**********指导教师王艳平评阅教师职称液化石油气(LPG)低温存储摘要:LPG(液化石油气)是我国主要的能源品种之一。
它具有热效率高、清洁环保、便于储运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LPG需求量连年上升。
我国LPG供需的区域不平衡特点,导致“北气南运”且以海运为主。
本文对于LPG投资兴建大型低温液化石油气及LNG储存的两种方式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分别是有地上储存和地下储存两种方式,对其中的使用环境和优缺点以及注意事项做的简要的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增长与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对空气污染的治理已提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寻求替代的洁净能源就必然成为当务之急了。
LPG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环保的能源产品在中国发展的必要性。
关键字:LPG 储存低温技术Liquefied petroleum gas (LPG) storage temperatureAbstract: For large-scale invest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LPG LPG and LNG cryogenic storage are two ways for a simple introduction. There were aboveground storage and underground storage in two ways, on which the use of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and precautions to do a brief analysis. With the rapid growth of China's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the growing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ir pollution control has been mentioned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to seek alternative clean energy will inevitably become a top priority. LPG as a clean, efficient and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energy products in China the need for development.Keywords: LPG storage cryogenic technology一、绪论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增长与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对空气污染的治理已提到非常重要的位置。
液化石油气库站工知识竞赛考试试题(答案)
液化石油气库站工知识竞赛考试试题(答案)部门: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成绩: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在卸车操作中,要引导槽车停靠到指定的卸车台,拉紧手刹,关闭总电源,用()前后掩好槽车轮胎,连接静电接地线。
A.三角垫木B.铁栅C.橡胶垫D.消防锥筒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设施系统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
A.3ΩB.5ΩC.lOΩD.12Ω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生产区与生活区应设非燃烧体围墙,其高度不小于( )。
A.1.5mB.1.8mC.2m4.液化石油气的液体的相对密度随着温度的( )而减少。
A.上升B.下降C.变化D.稳定5.瓶装液化石油气具有( )的性质。
A.物理B.化学C.气液共存D.混合气体6.根据物质燃烧原理,灭火方法是为了( )燃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燃烧的反应过程所采用的一些措施。
A.破坏B.减少C.组成D.阻挠7.LPG的气态比重和空气的比重相比,则()。
A.空气的比重大B.液化气石油气态比重大C.一样大D.难以判断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A.综合管理B.监督考核C.监督管理D.综合监督管理9.能阻止介质反向流动是( )A.截止阀B.止回阀C.回流阀10.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或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人身安全健康的()。
A.基本要求B.重要条件C.前提条件D.主要措施11.氧气是()气体。
A.可燃B.保护C.助燃D.空气12.压力容器储罐一般根据其技术状况由( )确定进行全面检验。
A.使用单位B.制造单位C.特种设备监察机构D.经营单位13.当储罐内完全充满液化气,液温升高l℃时,其体积膨胀力将增加( )。
A.2~3MPaB.4~5MPaC.5.5Mpa1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
LNG液化工厂或储配站项目审批流程
LNG液化工厂或储配站项目审批流程第一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方会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查、技术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
这些研究报告将被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
第二阶段:筹建方案设计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方将与设计公司合作,完成项目的筹建方案设计。
这包括土地规划、工厂或储配站的布局、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等。
相关设计文件将被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以进行审查。
第三阶段:环境评估和土地审批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提交报告给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评估和批准。
申请方还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或租赁土地,这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四阶段:能源局或能源委员会审批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方需要向能源局或能源委员会申请建设和运营许可证。
申请人需要提交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经济效益、技术参数和安全管理计划。
能源局或能源委员会将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第五阶段:安全和环保审批在这个阶段,项目申请方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安全和环保审批。
申请方需要提交相关安全和环保计划,并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查和评估。
如果通过审查,申请方将获得安全和环保批准。
第六阶段:建设和安全监管在项目获得批准后,项目申请方可以开始建设工厂或储配站。
在建设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将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计划和安全标准进行。
第七阶段:竣工验收当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申请方需要申请竣工验收。
相关政府部门将进行验收,并确认项目按照批准的计划和标准建设完成。
如果通过验收,项目将获得最终的许可证和操作许可证。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LNG液化工厂或储配站项目的审批流程。
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或国家的法规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申请过程中,项目申请方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进行沟通,并确保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LNG液化工厂或储配站项目审批流程
LNG液化工厂或者是调峰储配站审批手续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投产阶段)的相关报建、审批和验收的工作内容(1)前期准备阶段办理及到如下政府部门的审批:投资服务中心(资金到位证明)、先注册项目公司,到投资服务中心拿到资金到位证明国土局(国土使用证)、土地需要招牌挂。
发改委(项目备案证)、拿到设计院的可研报告去市级的发改委备案规划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级的建设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
前期手续到此告一段落,接下来要确定EPC厂家了。
环保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设计院提供环评专篇),土地证、规划许可证,获得环境影响批复意见)、市级环保局办理即可公安消防局(消防选址意见书)、(设计院出具消防专篇),市级消防局办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的审批意见,得到生产储存批准书)、市级质量监督局办理卫生局(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设计院提供此报告),可研报告,得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批复意见)市级卫生局办理相关手续(2.)设计阶段:(以下手续可同时进行,EPC公司配合,业主去办理)该阶段办理相关部门审批时,涉及到建设规划局(乙方提供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方案配合甲方参与审查、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保局(乙方提供初步设计环保专篇,配合甲方得到环保设施审查意见书)公安消防局(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消防专篇,配合甲方得到消防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乙方提供初步设计安全篇,配合办理甲方消防设施审批意见,得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卫生局(乙方提供初步设计职业病防护专篇,配合甲方办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批意见书)气象局(乙方提供防雷设计资料,甲方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乙方配合甲方办理防雷设施设计审批意见书。
(3).施工阶段:(以下手续可同时进行,EPC公司配合,业主去办理)该阶段审批时,涉及到建设规划局:(3.1)提供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报监用表、监理工程师资质及总监任命文件,办理(规划局、质监站)的质量受监证明)(3.2)提供工程概况表、重大危险源清单(乙方提供),办理安全受监证明(3.3)提供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项目批复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项目审图合格书、质量受监安全受监证明,施工合同,施工噪音污水许可证明,办理施工许可证环保局:提供企业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蓝线图,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并办理施工期噪音、排污许可证公安消防局:提供消防设施设计图纸及光盘、消防单位资质证书(乙方提供),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消防施工设计审查意见)气象局:提供防雷施工设计图(乙方提供),办理防雷设施设计审查(4)试生产、竣工验收阶段(以下手续可同时进行,EPC公司配合,业主去办理)规划建设局:提供完工报告、特种设备监测报告(乙方提供),办理质监站的施工质量监督合格意见)环保局:提供环境影响批复意见,临时排污申请表,环保预评价报告办理试生产临时排污许可证及办理环保设施验收意见公安消防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登记表,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办理消防竣工验收意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甲方提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消防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办理项目安全试生产备案意见书、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卫生局:办理职业病危害控制设施验收意见)气象局:提供防雷设施监测合格证明办理防雷设施验收合格)。
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2008年修正)
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2008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07.25•【字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8]第15号•【施行日期】2007.0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2006年11月24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8年7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的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分的液态石油气体,包括液化石油气与二甲醚等混合形成的复合燃料。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市商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液化气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区县(自治县)商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商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液化气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质监、公安、工商、交通、环保、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液化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液化气经营遵循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市商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原则,组织编制全市液化气行业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区县(自治县)商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液化气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液化气发展规划。
报市商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设立、改建、扩建液化气储配站或瓶装供应站(点),应当符合全市液化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经区县(自治县)商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LNG液化气站操作规程(三篇)
LNG液化气站操作规程LNG液化气站是指将液化天然气(LNG)转化为气体状态供应给用户的场所。
为了保证LNG液化气站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来,将从设备操作、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详细介绍LNG液化气站操作规程。
一、设备操作1. LNG储罐操作(1) 确保LNG储罐内压力处于安全范围内,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2) 严禁在储罐周围进行任何明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等。
(3) 定期检查储罐壁是否有裂纹或锈蚀现象,如有问题及时修复。
2. LNG泵操作(1) 在操作LNG泵前,必须确认通风设施完好,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LNG泵的操作原理和控制方式,确保正常运行。
(3) 在LNG泵运行过程中,严禁随意更改控制参数,如有需要应按规程操作。
3. LNG加热器操作(1) 加热器的温度及压力必须在安全范围内,不得超过设备允许的工作条件。
(2) 定期检查加热器的设备状况,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加热器的操作程序,严禁随意调整加热器的温度和压力。
二、安全措施1. 灭火器和消防设施(1) 液化气站内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且定期检验保养。
(2) 液化气站周围必须设置合理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和消防栓等。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
2. 安全防护措施(1) 所有液化气站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滑鞋等。
(2) 液化气站内必须设有合适的防爆设备,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3) 液化气站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线,防止入侵和未授权人员进入。
三、应急预案1. 灵敏的气体泄漏探测器(1) 每个液化气站必须安装气体泄漏探测器,及时发现泄漏并报警。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气体泄漏探测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 防止泄漏扩散(1) 发现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泄漏源,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设置技术规定
燃气供气场站设置技术规定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工作,保障我市燃气供气场站的运行安全,根据《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特制订本技术规定。
我市燃气供气场站的设立与管理,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外,还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包括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设置技术规定、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置技术规定、燃气汽车加气站设置技术规定。
一、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设置技术规定1 储配站基本条件及周边环境1.1 新、改、扩建的储配站应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1.2 储配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3 储配站若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其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550《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还应当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若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应当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1.4 通往储配站的道路应满足液化石油气槽车运输及消防、救援、疏散要求。
1.5 储配站内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可(易)燃物(如木材、麦秆、芦苇、稻草、废纸等)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2 站内建筑布局及设施2.1 站内建、构筑物的布置应与原竣工图一致,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变更。
无擅自搭建的构筑物和低洼坑渠。
2.2 站内建、构筑物基础及设备基础无异常沉降或变形。
2.3 站内道路无破损,无明显沉降。
2.4 站内场地不得乱堆乱放杂物,不得种植低矮的灌木、农作物及易造成燃气积聚的其他植物。
2.5 站内建、构筑物墙面、地面、顶棚干净整洁无破损。
2.6 烃泵、压缩机等设备及站内管线设施表面无锈蚀、无污渍,油漆无脱落。
2.7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工作正常,并在计量检定证书有效期内。
2.8 安装可靠的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覆盖储罐区、充装区、生产区大门等重要区域,视频信号能实时按规定传输至相关管理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瓶液化石油气管理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27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瓶液化石油气管理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瓶液化石油气管理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2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钢瓶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市场秩序,加强液化气充装、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和钢瓶报废等工作,落实信息化监管要求,保障群众“有气用、用好气、安全用气”,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一)加快燃气管理体系建设。
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四级燃气管理体系的要求明确燃气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在各街办、乡镇设置燃气管理专干,社区和行政村设置安全监督员。
要加大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市、区县(开发区)、街办(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燃气管理体系健全通畅。
(二)建立跨区域违法行为联动溯源机制。
对液化气经营单位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双处罚,即对当事人及经营单位同时处罚。
其中对当事人由事发地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固定证据,并依法处罚。
同时追根溯源,及时将证据移送给当事人所属经营单位许可地燃气行政管理部门。
由其对经营单位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跨区域经营的液化气经营单位应到当地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强化综合整治机制。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围绕液化气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综合检查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液化气储配站审批流程
液化气储配站审批流程一、申请阶段: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应准备包括用地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
2.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向省级以上负责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管理的部门递交申请,同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材料审查和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现场勘查:相关部门派员对申请的用地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用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环境影响。
二、审查阶段:1.专家评审: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液化气储配站对社会、环境和人员安全的潜在影响。
2.各相关部门审批: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相关部门对液化气储配站的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公安、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
3.现场评估:相关部门派员进行现场评估,评价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工艺流程,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要求。
三、审批阶段:1.准予建设:当经过专家评审、各相关部门审批和现场评估后,符合相关要求的液化气储配站可获得批准函。
2.批件发放和登记:相关部门将审批材料登记并向申请单位发放批准函、批文等相关文件。
3.批件公示:相关部门在媒体上公示批准的液化气储配站,并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
4.竣工验收:液化气储配站建设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检查站点是否符合审批材料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5.发放许可证: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发证机关向液化气储配站提供许可证,并将其列入登记备案。
四、运营阶段:1.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液化气储配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站点运营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2.突发事件处理:在液化气储配站运营过程中,如有突发事件(如泄漏、爆炸等),相关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3.许可证和备案更新:液化气储配站的许可证和备案需要定期更新,以确保站点的安全运营。
以上就是一个大致的液化气储配站审批流程,具体的审批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标准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的审查和评估工作,以确保液化气储配站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液化气储配站验收检验制度范本(3篇)
液化气储配站验收检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化气储配站的验收工作,确保液化气储配站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提高液化气储配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液化气储配站是指存贮液化气、液化气充装、液化气运输及相关工艺设备的场地和设施。
第三条液化气储配站验收检验工作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液化气储配站进行验收检查,以验证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的工作。
第四条液化气储配站的验收检验工作,由建设单位或液化气储配站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和液化气储配站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检查。
第五条液化气储配站的验收检验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六条液化气储配站的验收检验工作由建设单位或液化气储配站管理单位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验收检验结果应当由受检单位和专业机构共同签字确认。
第二章验收检查的内容和程序第七条液化气储配站验收检验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液化气储配站的规划设计文件的审查;(二)液化气储配站的土地、环境、地质和地下设施的现场调查;(三)液化气储配站的场地选址、地基处理、土建、建筑、结构等工程的质量检查;(四)液化气储配站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查;(五)液化气储配站的液化气储存设备、液化气充装设备和液化气运输设备的检查;(六)液化气储配站的相关工程的通信、自动化设备的检查;(七)液化气储配站的设备安装质量的检查;(八)液化气储配站的施工、验收记录和档案的检查。
第八条液化气储配站验收检查的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和液化气储配站管理单位组织专业机构进行竣工验收;(二)建设单位和液化气储配站管理单位向省级液化气储配站管理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三)省级液化气储配站管理机构组织验收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四)验收检查组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对液化气储配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并要求建设单位和液化气储配站管理单位进行整改;(五)验收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液化气储配站的合格性进行评定;(六)验收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验收检查报告;(七)液化气储配站管理单位按照验收检查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八)验收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报告;(九)省级液化气储配站管理机构根据复查报告,决定是否予以验收。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消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消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全体员工应按照本规程进行操作。
第三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消防安全的原则是预防第一,综合治理,应急处置。
充分发挥人员防范、器材防火、组织指挥和科学救援的作用,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第四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并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对液化石油气进行分类存储,确保不同性质液化石油气的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和火灾扩散。
第八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对重点区域和设备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火灾安全。
第二章液化石油气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及时报警和处置。
火灾报警系统应当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台账,实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消防设备和器材应当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确保随时可用。
第十三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应急预案应当与相关单位进行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和灭火。
第十四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模拟各类火灾事故,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
新建液化气站申请报告
新建液化气站申请报告党委政府领导:XXX镇位于卓资县东面,近年来随着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居民越来越习惯使用清洁方便的液化气为燃料,可XXX镇没有一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居民用气很不方便,不得不靠一些无证经营的流动小贩来充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本着服务广大XXX居民和为社区建设配套服务的原则,我特申请建设一处液化气供应站,望审批一、液化气供应站拟建规模拟建设的液化气供应站计划占地XXX亩,分两个功能区域。
第一区域为储存罐区,计划安装XXX个液化石油气储气罐,设计总储气量为XXX立方米。
第二区域为液化石油气分装车间,计划充装量为每个工作日XXX瓶,用以满足周边居民的需求。
二、工程概算三、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计划投资XXX万元,建设工期为XXX 天四、土地来源五、建设液化气供应站的土地来源,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城市燃气建设规划,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报经XXX政府的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进行办理。
六、七、服务客户八、本站以给XXX镇驻地社区及周边社区为消费人群,满足XXX 镇居民的生活用气及周边企业的工业用气。
九、五、气源供应十、我公司已经与呼炼石化公司订立长期供应液化石油气的意向协议。
今后储气站的供应确定了提供了优质可靠的气源供应地,为公司在今后的长期运营提供了保障。
十一、综上所述:在XXX镇建立一处液化气供应站,符合国家有关能源建设政策;符合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符合社区建设的要求,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
请求领导予以审查并批准!此致申请人:XXX年X月XX日。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设置法规条款摘要
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瓶装气)供应站应当合理布局,方便用户。
7
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服务检查评价标准(DB4201/T 505-2017)
表 供应站(点)经营服务检查评分表
(评分表共3页,另附)
3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
第六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二)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子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当地专业规划和站点布局;
2、由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设立,并出具相关证明;
3、有合法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的营业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管理间与瓶库须分离;
站点正面、背面和两个侧面的全景照片;(通过照片初步审查站点的周边环境及房屋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站点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主要是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培训核发的证书)
站点应急预案和管理服务制度;
已有站点要提供燃气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价意见表;(新站点在受理后以现场勘查意见替代。现场勘查意见主要是对照站点设置技术规定审查站点是否符合技术条件,比如房屋结构、面积、通风措施等等)
1 正常工作时,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89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由石油炼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所属的产品适用于作工业和民用燃料。
2.引用标准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GB6602 工业用裂解碳四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ZB E46001 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ZB B46002 液化石油气总硫测定法(电量法)SY2081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SY2083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SY2084 液化石油气采样法SY7509 液化石油气残图物测定法CJ2-81 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3.技术要求┏━━━━━━━━━━━━━━━━━━┯━━━━━━━┯━━━━━━━┓┃项目│质量指标│实验方法┃┠──────────────────┼───────┼───────┨┃密度(15℃),KG/M3 │报告│ ZBE 46001 ┃┠──────────────────┼───────┼───────┨┃蒸气压(37.8℃),KPA 不大于│ 1380 │ GB 6602 ┃┠──────────────────┼───────┼───────┨┃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V/V)不大于│ 3.0 │ SY 7509 ┃┠──────────────────┼───────┼───────┨┃残留物││ SY7509 ┃┠──────────────────┼───────┼───────┨┃蒸发残留物,ML/100ML │报告│┃┠──────────────────┼───────┼───────┨┃油渍观察值,ML │报告│┃┠──────────────────┼───────┼───────┨┃铜片腐蚀,级不大于│ 1 │ SY 2083 ┃┠──────────────────┼───────┼───────┨┃总硫含量,MG/M3 不大于│ 343 │ ZB E 46002 ┃┠──────────────────┼───────┼───────┨┃游离水│无│目测1)┃┗━━━━━━━━━━━━━━━━━━┷━━━━━━━┷━━━━━━━┛注:①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安全,液化石油气要求有特殊气味,必要时加入硫醇、硫醚等含硫化物配制的加臭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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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配站建设审批流程
前期
规划部门:
选址意见书
国土局:
土地相关手续
发改局:立项(安
评和环评报告)
(消防、环保、
市管、住建、国
土等相关部门):
项目方案评审
上城规委会议
或城规办会议
规划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证
建设部门:
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中:按照建设工
程要求进行施工
竣工验收:
服从国务院《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主体质量:质监站监督
压力容器:第三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市监局等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准予使用文件;
燃气管理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
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七)气源证明。
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八)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