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诉司法考试选择题答案及解释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9、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4、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
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2、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3、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4、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8、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正确答案】:D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3、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正确答案】:A,C4、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5、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6、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
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
民诉法司法考试题和答案
民诉法司法考试题和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法律适用平等原则B.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C. 诉讼时效原则D. 辩论原则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律适用平等原则;(二)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四)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五)辩论原则;(六)诚实信用原则;(七)处分原则;(八)检察监督原则。
诉讼时效原则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诉讼的管辖范围?A. 合同纠纷B. 侵权行为纠纷C. 婚姻家庭纠纷D. 行政争议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一)合同纠纷案件;(二)侵权行为纠纷案件;(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四)继承纠纷案件;(五)劳动争议案件;(六)涉及公司、合伙企业等的民事纠纷案件;(七)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八)涉及房地产的民事纠纷案件;(九)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纠纷案件;(十)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
行政争议不属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
二、多项选择题民法院可以决定先予执行?A.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案件B.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C.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D.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但当事人对执行标的物有争议的案件答案:AB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案件;(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选项D中,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但当事人对执行标的物有争议的案件,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B.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C.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D.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答案: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1、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2、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
故C项当选。
3、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4、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义务B.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原则C. 当事人可以预先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D. 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因此选项B正确。
选项A 中“公平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原则,而非订立原则;选项C中,当事人不得预先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选项D中,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确实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但该选项没有涵盖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 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 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实际损害为前提C. 侵权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前提D. 多人共同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过错为前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因此选项C错误,其他选项均正确。
3.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刑事诉讼应当坚持无罪推定原则B. 刑事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C. 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D. 刑事诉讼应当以侦查为中心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因此选项A、B、C均正确。
选项D中提到的“以侦查为中心”并非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应当以审判为中心。
4.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民事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B. 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C.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D. 民事诉讼应当以调解为首要目标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
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
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
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4、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正确答案】:D2、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B3、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
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正确答案】:A,B,C,D4、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
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B. 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C.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正确答案】:A5、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 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 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 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正确答案】:C6、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完美解析
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正确答案】:B,C,D
9、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
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正确答案】:A,C
5、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 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 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 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A,C,D
8、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答案】D【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解析】A选项错误。
仅有法律体系并不能建成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涉及到立法、法律实施、法律监督等方面的系统工程。
因此本选项错误。
B选项错误。
在我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故B选项错误。
C选项错误。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共同发挥法律和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作用,因此不能把法律作为治理社会的“排他性”手段。
C选项错误。
D选项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概念,正确。
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答案】C【考点】本题的考点涉及到坚持依法治国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两个基本原则,依法治国的目的,以及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解析】A选项正确。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社会成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意识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基础。
2013年司法考试第一卷真题以与答案详细解析
2013 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 题,每题 1 分,共50 分。
1.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答案】D【解析】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仅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条件之一,还需其他条件( 如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故A项错误。
依法治国也要求依法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故B项错误。
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手段,但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辅以政策、宗教等其他手段,故C项“排他性”之措辞错误。
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从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故D项正确。
2. 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答案】C【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2013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3司考真题及解析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的解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当事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B.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义务可以要求返还C. 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D.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解析: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
即使合同被解除,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
2. 下列哪一情形不构成侵权行为?A.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B. 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C. 依法进行的医疗行为D. 未经授权公开发表他人作品解析:选项C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形。
依法进行的医疗行为,即使造成了患者的损害,也不构成侵权,因为医疗行为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且医生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
3.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B.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 十六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D. 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解析:选项A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罪行时,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4.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随时撤诉B. 民事诉讼中,被告无权提起反诉C. 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D.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于所有案件解析: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A.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B.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C.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D.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解析:选项A、B、C、D均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B.负担性的行为C.准备性行政行为D.强制行为2、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3、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
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己有。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4、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A.污染环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5、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6、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7、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8、甲在乙骑摩托车必经的偏僻路段精心设置路障,欲让乙摔死。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
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B、专家论证C、公民听证D、以上三项都是3、《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4、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下列哪个部门裁决?(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6、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A五人 B十人 C十五人 D三十人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8、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9、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10、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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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单项选择35.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
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3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
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37.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诉的分类。
诉分为三类,包括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选项A错误。
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是非讼案件,不涉及诉种类的判断。
选项B错误。
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不存在,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选项D错误。
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
38.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一般而言,应以当事人是否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B.一般而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即是本案的正当当事人C.未成年人均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D.破产企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管理权,可以该企业的名义起诉或应诉【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当事人的适格与能力。
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对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事实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依据这一标准,只要是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以该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为诉讼标的进行的诉讼,一般就是适格当事人。
选项C错误。
未成年人一般是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选项D错误。
破产企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管理权,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即应当以清算组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39.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送达。
选项A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选项B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据此可知,受送达人未寄回送达回证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选项C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据此可知,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
另外,该法第89条、第90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是军人或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才由受送达人所在部队或有关单位代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
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据此可知,证据保全裁定书不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40.大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小华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
时限届满后,小华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
庭审时小华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
尽管大皮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小华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B.双方确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C.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D.法院不顾大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举证时限。
选项A、B中的行为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选项C中的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据此可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举证期限已经届满的,则不能再提出延长申请。
选项D中的行为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据此可知,法院对小华公司进行罚款后,可以对其逾期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41.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
选项A说法正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各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
选项B说法正确。
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案件审理的进程,可以打乱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顺序。
选项C说法错误。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4条第(一)项规定,书记员应当将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详细记入笔录。
选项D说法正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一)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二)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三)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四)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五)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42.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
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诉讼代理。
选项A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选项B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选项C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