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说明
集中培训学分登记说明(一)教师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进行考核,继续教育的学分计算办法:集中培训按8学时一天按8学时计算)折合成1学分;非集中继续教育培训按10学时折合成1学分。
教师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须重新考核。
单项集中培训学分不能超过15学分。
(二)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周期为5年。
在培训周期内,在职聘任教师必须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其中集中培训160学时、非集中培训200学时),方可结业。
其中新任教师在岗前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必须进行试用期的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不完成培训任务,不能转正定级。
(三)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次培训课时总数五分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该次培训考核资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非集中培训参照执行)。
(四)教师参加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其它专业提高培训班、干部提高班等学习,按所学习课程课时折算,每20学时折合为1学分,但在培训周期内,总计不超过20学分,每年最高计5学分。
(五)网络培训是指区级以上的有组织、经过注册的网络学习活动,其学分按照集中培训10学时记1学分。
(六)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修公共课培训,按照合格1门课计2个(集中培训)学分;计算机模块培训,按合格一个模块计0.5个(集中培训)学分填写。
交江汉区教师进修学校审核。
(七)参加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其它专业提高培训班、干部提高班学习,按所学课程课时折算,每20学时折合成1学分,但在培训周期内,总计不超过20学分,每年最高计5学分。
(八)据武汉市教育局(武教师[2009]2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市级培训除了有集中培训计入集中培训的学分外,还有完成后期跟踪的实践研修也计2学分。
但参训教师必须完成以下实践研修任务:1、一篇培训学习总结与体会,并在校内交流;2、一堂以培训内容为主题的公开汇报课;3、一则教育教学反思案例。
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计算标准
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计算标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相应标准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原则上按照每天不超过8学时计算:(一)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接入的网络培训平台网授学习,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学时由网络培训平台自动统计计算。
(二)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面授学习,含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等,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学时由主办单位确定。
(三)参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施教机构等组织的面授学习(含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等)或参加国家部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或委办的活动,专业科目学时由主办单位或选派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
(四)参加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举办的继续教育活动,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学时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五)由用人单位派出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到教学、科研、医疗、生产单位实践或进修的,专业科目学时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六)在任职年限内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计算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七)参加设区市级以上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专业科目学时由主办单位确定。
(八)在科研、技术推广或教学等活动中取得专业技术成果;正式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专著、译著、论文、译文等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正式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以上主创人员(第一作者)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60学时,非主创人员(第二作者及以下)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时。
(九)设区市级以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计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1、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集中培训按照6学时折合1学分,非集中培训按8学时折合1学分。
2、参加由培训院校举办的属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指南》范围的各种长短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
3、参加由其他培训机构举办并经市以上教育局师资培训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可按实际听课的时数,以每小时为1学时计并折合学分。
4、经成人高考或其他进修考试录取的,教育系统举办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函授、脱产进修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教育系统系列的自修考试提高学历的教师,学习结束,原则上按饱满学时折合学分。
如中途辍学,未能毕业均不记学分。
但上述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均必须参加省、州、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不参加者扣其总学分。
5、此前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继教相关培训按以下项目及标准凭证登记:
WTO培训4学分
职务培训2学分
校长提高培训3学分
骨干教师培训6学分
6、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学时及学分计算办法如下:。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及计分办法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及计分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的知识和技能的迅速发展和更新,终身学习已成为当今社会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继续教育是一种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方式,也是一个人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鼓励人们积极参与继续教育,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继续教育政策,提供不同类型和水平的学习机会,并通过计分办法实现对继续教育学习的认证和评价。
一、继续教育学分要求:1、继续教育学分是一种表示个人在继续教育活动中所获得的学习成果和人才素质的量化认证,以学分制度为基础。
学分是继续教育活动的核心评价指标,它直接反映了个人在继续教育活动中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果。
通常,继续教育学分按照一定的条件和规则计算,标志着个人在继续教育活动中所完成的某项任务,对个人生涯和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
2、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继续教育学分的要求和实践可能存在差异,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以课时、学时、学分、学分点、学分小时等为基础的计分方式,依据学习时间来计算学分。
另一类是以不同类型的证书、学位、资格等为基础的计分方式,依据完成的课程内容来计算学分。
3、在美国,高等教育机构通常采用学分计算体系: 一般本科课程为一学分相当于15小时的学习时间,因此,每门课程都会有相应的学分,学生完成该课程并通过考试获得学分。
不同领域的继续教育项目可以根据项目难度和培训时长设置不同的学分,一般为1学分/12学时、1学分/15学时、1学分/30学时等。
学院或证书课程的时间长短不同,取得的学分也相应不同。
二、继续教育学分计分办法:1、学员出席学习班的要求:学员应按照要求及时到达教室,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缺勤学员不能获得学分。
2、学员所学内容的计算: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要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和考核,包括听课笔记、作业、小组讨论、课堂测验、期末考试等,同时,学员应按规定时限完成课程的研修报告和总结。
3、继续教育项目的课时和学分计算:在继续教育项目中,根据项目的难度与时长,确定继续教育学分的计算方式,例如每学时、每课时、每学分、每学分点、每学分小时等。
继续教育学时数计算或折算标准和方法
附件3
继续教育学时数计算或折算标准和方法
一、学历教育
1、本科函授:全年50学时,半年25学时
2、本科自考:每及格一门15学时(含研究生)
3、大专自考:每及格一门10学时
二、非学历教育
1、市人事局举办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每门课程计25学时
2、全员培训26学时
3、市、县班主任培训合格25学时
4、通过普通话考核20学时
5、通过信息技术考试40学时
6、通过职称外语考试40学时
7、通过教学基本功考核20学时
8、论文发表或获奖按县级10学时,市级20学时,省级30学时,国家级40学时
9、优质课、说课、课件制作等业务竞赛获奖,县级10学时,市级20学时,省级30学时,
国家级40学时
10、外出听课、考察或业务学习、培训须凭主办单位通知或证明,每天计6学时,最多不超
过20学时
11、承担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须凭有关证明,每人每年计20学时
12、新教师培训全年48学时
13、校本培训每人每年不超过20学时
三、教师继续教育年度评价标准。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每天计6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①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②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③参加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3、个人自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①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认定学时数。
②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①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③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2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4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①国家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b、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②省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继续教育的学分如何计算
问:继续教育的学分如何计算?
答:继续教育活动中的学分(学时)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家、地区级学术会议的,每天以5学分(10学时)计算,参加其他级别学术会议的,每天以3学分(6学时)计算。
(二)参加市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培训的,每天以4学分(8学时)计算。
(三)参加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的,每天以3学分(6学时)计算。
(四)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初、中、高级职称所在任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
1.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同等档次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出版1部以上专著、译著、合著(本人撰稿3万字以上);
3.参加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教育,获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的。
(五)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1.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和县级科技进步三、四等奖(含同等档次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市级3篇、县级4篇)论文;
3.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
(六)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由单位根据学习内容、难易程度等折算学分,但不得超过本年度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一。
(七)其他特殊情况的学分计算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继续教育采用学分或学时制,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达到40学分(72学时)。
继续教育的课时
继续教育的课时
继续教育的课时根据不同的教育机构和课程设置而有所不同。
通常,继续教育的课时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计算:
1. 学时:学时是指实际上课的时间,一般以一个小时为单位计算。
不同的课程要求的学时也不相同,可能有几个小时或几十个小时。
2. 学分:学分是衡量到达学习目标所需时间和投入程度的单位。
通常以一个学期为基础,一个学分表示一周学习的时间为3小时,一个学期通常为15周。
不同的继续教育项目可能要求不
同的学分。
3. 考勤:有些继续教育课程可能以课堂出勤情况来计算学习时间。
学员需要满足一定的出勤率才能获得相应的证书或学分。
需要注意的是,继续教育的课时不同于传统的学历教育。
继续教育一般着重于实践应用和职业技能的提升,因此在课时计算上可能更加灵活,注重学员的实际学习效果。
具体的课时要求可以参考所选课程的课程大纲或教育机构的规定。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1.课时制计算方法:这是最常见的计算方法,根据课程的学时来计算,一般以“小时”为单位。
通常情况下,1个学时等于45分钟到60分钟。
例如,一个培训班学习了3个小时,则可以计算为3个学时。
2.学分制计算方法:学分制是高等教育中常用的计算学时的方法,对于一些需要列入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继续教育活动也会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通常,1个学分等于15到18个学时。
例如,一个继续教育课程的学分为2个学分,则可以计算为30到36个学时。
3.学习时间累积计算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个人自主学习的继续教育活动,例如阅读专业书籍、学术论文、参与专题研究等。
根据个人实际的学习时间来计算学时。
例如,一个人连续学习了6个小时,则可以计算为6个学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单位对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计算规定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
此外,不同的继续教育活动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学时要求,例如一些职业资格认证或证书要求需要达到一定的学时才能申请。
在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活动的开展时间:活动的计算时间应包括正式授课时间、考核时间、讨论时间等。
2.参与活动人员:只有真正参与并完成活动的人员才能计算学时,听众或旁听者不计入学时。
3.活动内容:活动的学时应与活动的内容和内涵相对应,不能出现学时和内容不匹配的情况。
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对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计算方法,可以确保继续教育活动的学时计算准确、公正。
同时,这也给参与继续教育活动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学习规划,有助于提高学习的效果和学习的积极性。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
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
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扬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方法.
扬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方法(讨论稿)一、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教师为适应岗位要求,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二、中小学教师在继续教育活动中的学时按以下方法计算: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教研活动、国家级学术会议的,每天以5学时计算,参加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其它学术会议、教研活动的,每天以3学时计算。
2、参加提高学历、学位教育等脱产学习,学习期内每年度记48学时,此类培训,一般不再加记另外项目学习的学时。
3、参加提高学历、学位教育等函授学习,函授期内每年度记48学时在此期间参加其他项目学习的学时,按规定加计相应学时。
4、参加短期培训班,考核合格的按实际培训学时计算。
三、中小学教师在校本培训活动中的学时按以下方法计算:1、上公开课。
每节折算1学时。
2、参加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教学基本功竞赛,参照教育教学论文折算学时。
3、写读书笔记每5000字折算1学时。
4、参加专题培训、讲座、学术研讨、校本教研等培训活动按实际培训课时的50%计算学时。
5、承担培训的主讲任务,每1课时折算2学时。
6、校本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学时每人每年最多不得超过24学时。
四、中小学教师在其他继续教育活动中的学时按以下方法计算:1、在县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观摩活动、教学竞赛评比中获奖的,每奖项按3-6学时计算,具体为一等奖及以上6学时、二等奖5学时、三等奖4学时、三等奖以下3学时。
2、教科研论文按发表的级别及字数的多少计算学时,在部、省级刊物以上发表的,每篇以5-8学时计算,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以3-6学时计算,在县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以2-5学时计算(字数1000字以内的为基本学时,每增加1000字增加1学时)。
3、承担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天以15学时计算,参与开发的,每天以7.5学时计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该年内的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
第十条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一)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学习、培训、研修班等活动,学时按承办单位要求确定,或由选派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确定;(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合格者,每门课15学时认定;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认定,超过6个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三)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5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
(四)参加国家级课题(项目)研究:在国家规定的完成时间内,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42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24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
(五)参加省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确定为18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0学时。
(六)公开发行出版著作(译作),以每万字为单位,主编确定为9学时,副主编确定为6学时,其他著作人确定为3学时;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并经出版部门批准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在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40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在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在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30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在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20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增刊、副刊除外。
其论文被SCI、SSCI收录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被EI、ISTP、ISSHP收录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42学时,其他作者确定为18学时。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
1.学时计算
2.学分分配
根据学习活动的类型和复杂性,不同的学习活动将被分配不同的学分。
例如,一些基础知识课程可能被分配较少的学分,而一些专业课程可能被
分配较多的学分。
通常,学分分配是由教育机构或相关学术组织根据评估
参与者学习内容和学习成果的标准来确定的。
3.学习成果评估
学分的分配是基于参与者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的。
这种评估可能包括
参与者的课堂表现、作业或考试成绩、项目报告、论文或其他形式的学术
成果。
教育机构可以通过评估这些学术成果来确定学分的分配。
4.学分累积和转移
参与者可以通过参与不同的继续教育学习活动来累积学分。
一些教育
机构允许参与者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之间转移学分。
例如,一个人可以在完
成一门与领导力相关的课程后将学分转移到管理学的继续教育项目中。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通常是根据参与者所参与的学习活动的学术标
准和评估准则来确定的。
这种计算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公正、客观
和可比较的评估方式,以便参与者和教育机构了解参与者在继续教育学习
活动中的学术成果和学习进展。
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
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一、学时的定义和计算方法1.学时的定义学时是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与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所获得的,能够证明其参与时间和学习内容的单位。
2.学时的计算方法根据继续教育活动的不同形式和内容,学时的计算方法如下:(1)理论课程学时的计算方法:按照每个学时45分钟计算,不足45分钟的按照半个学时计算。
(2)实践课程学时的计算方法:按照每个学时60分钟计算,不足60分钟的按照半个学时计算。
(3)短期培训班、研讨会、论坛等学时的计算方法:按照每个学时60分钟计算,不足60分钟的按照半个学时计算。
(4)在线学习、自学等非面授形式的学时的计算方法: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每24小时计为一个学时。
二、学时登记管理1.学时的登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将获得的学时进行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学时登记表。
2.学时的认定学时的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继续教育活动应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相关,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实践性。
(2)学时活动应由正规的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具有合法的资质和教学资源。
(3)学时活动应经过评估和认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培训效果。
三、学时的使用和核查1.学时的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合适的继续教育活动进行学习,获得符合要求的学时后,可申请使用学时。
2.学时的核查学时的使用应经过审核和核查,主要包括学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方面的核查。
四、学时的有效期和失效处理1.学时的有效期学时的有效期为3年,自获得学时的当年起算。
2.学时失效处理学时失效后,专业技术人员应重新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重新获得学时,来维持或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
五、学时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学时管理的监督学时管理工作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学时的登记和认定工作的规范和合法性。
2.学时管理的评估学时管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对学时登记和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为改进学时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
列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目录的网络课程。
3-4学分/8学时。
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已有学分标准的,由市教育局参照XX市标准进行调整,学习成绩优秀的按高端标准评分
学历培训
经学校同意,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提升或第二学历教育,实现培训目标。
20学分/年。获得目标学历,视作完成该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
校本培训
经市教育局批准备案,主要包括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教学实践、学术沙龙、课题研究和教学比赛等形式。
考虑到校本培训的综合性和复杂性,校本培训以集中进行的学习、交流、比赛、研究等活动时间作评分参考,原则上按1学分/3学时计算。
学校在确定校本培训方案时要明确集中活动时间和学分申请。活动结束凭培训方案、主管部门批件、活动记载、考核成绩、培训总结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在有国家标准期刊号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
20学分/篇·论文,
20学分/万字·专著。
凭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专著评分。
注:1.获得XX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视作完成该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
2.已获得NTET或英特尔未来教育合格证书填“现代信息技术10学分”。
3.获得“师德修养与教师专业成长”培训与考核合格证书的教师填写“师德培训10学分”。
凭学生证、面授通知、录取通知书、学历证书等评分。
学术会议
专题讲座
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或专题讲座。
3学分/8学时。
正式代表,凭通知、代表证等与会证明评分。
专业考试
参加国家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或普通话考试等。
10学分。
凭合格证、等级证书(普通话考试语文教师必须是二级甲等)。
科研课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计算办法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计算办法继续教育是指在个人完成教育体系中初步学习后,不同于通常的全日制教育而为职员和专业人士提供的继续学习机会。
通过继续教育,个人可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办法,主要包括学时的定义、计算方法和学时的分配等方面。
一、学时的定义学时是衡量继续教育的学习量的重要指标。
学时的定义一般是指个体在学习其中一专业科目中所花费的时间。
通常,学时包括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两部分。
理论学时是指通过听课、讲课、阅读专业资料等方式,获得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时间;实践学时是指通过实践操作、实验、实地考察等方式,获得相关实践经验和技能的学习时间。
二、学时的计算方法1.理论学时计算:理论学时的计算一般根据每学时的学习时间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每个学时的学习时间为45分钟。
因此,理论学时的计算公式为:学时=学习时间(分钟)/452.实践学时计算:实践学时的计算一般比理论学时更为复杂,因为实践学时的计算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如实践内容的复杂程度、实践中的时间分配、实践中的实际操作时间等。
因此,实践学时的计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一般由教育机构或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学时。
三、学时的分配学时的分配是指将学时按照不同的课程或专业科目来分配,以满足学员在不同方面的学习需求。
学时的分配原则一般有以下几点:1.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的合理性:学时分配应根据课程的内容和难度,合理安排学时的分配比例。
对于基础必修课程,学时分配多为理论学时;对于实践或专业选修课程,学时分配则可能以实践学时为主。
2.学员的学习需求:学时的分配应根据学员的学习需求和职业发展目标来确定。
不同的学员可能有不同的学习需求,因此学时的分配需要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安排。
3.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学时的分配应考虑到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安排学时以确保学员能够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进行学习。
总之,学时是继续教育中衡量学习量的重要指标。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每天计6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①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②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③参加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3、个人自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①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认定学时数。
②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①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③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2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4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①国家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b、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②省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出版中级 继续教育 学时
出版中级继续教育学时一、概述出版中级是指具备一定出版经验和基础知识的从业人员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培训课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出版中级继续教育学时的相关内容,包括学时的定义、意义、学习方法等。
二、学时的定义与计算方法2.1 学时的定义学时是指参加培训或学习活动所需的时间单位,通常以小时为计量单位。
在出版中级继续教育中,学时是评估参与者对课程内容掌握程度和参与度的重要指标。
2.2 学时的计算方法在出版中级继续教育中,常用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学时:•线下培训: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一般以每小时授课时间为1个学时;•在线培训:按照在线学习材料浏览时间和在线测试时间累计计算。
三、学时的意义3.1 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参加出版中级继续教育学时,在不断积累新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能够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学习新的出版理论和实践经验,加深对出版行业的认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3.2 适应行业发展出版行业发展迅速,技术手段不断更新。
通过参加学时培训,从业人员可以了解最新的出版趋势、技术和工具,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
3.3 获得职称晋升机会一些职称晋升需要满足一定的学时要求。
通过参加出版中级继续教育学时,并获得相应证书或资格认证,可以增加晋升职称的机会。
四、学习方法4.1 线下培训线下培训是传统的培训方式,通常包括课堂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形式。
参与者可以与讲师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深入了解出版中级知识与实践经验。
4.2 在线培训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线培训逐渐成为主流。
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自由选择学习内容,灵活安排学习进度。
在线培训通常包括视频课程、在线测试、讨论论坛等形式。
五、总结出版中级继续教育学时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
通过参加学时培训,可以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并获得职称晋升的机会。
线下和在线培训是常见的学习方法,参与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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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为加强继续教育管理,促进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关于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实施要求继续教育是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应在政府人事部门的综合指导下,依据国家及本省法规、政策和全省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按系统分级组织实施。
从2001年开始,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皆应接受继续教育,年均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2天(72学时),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学时累计计算。
各地、各部门应明确继续教育管理机构,指定负责人员,严格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本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按计划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二、关于继续教育内容设计与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两部分。
在省人事行政部门的综合指导下,省直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应按照专业管理分工,遵循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的原则,组织制定各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大纲),指导省直、市、县(区)政府业务部门科学设计继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省人事厅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下达全省继续教育公共知识科目,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修内容,由省、市、县(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公共必修科目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数的1/3。
三、关于继续教育形式与学时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下列形式视为脱产学习。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一)参加培训、研修活动1、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2、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3 、参加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三)个人自学个人自学形式限于“有考核的自学”和“有指导的自学”两种。
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1、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2、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6学时。
(四)参加学术会议1、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2、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参加学术会议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五)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1、国家级课题(项目)(1)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
(2)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2、省级课题(项目)(1)主课题(项目)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2)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30学时、25学时、20学时。
参加课题研究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六)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1、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认定5学时。
2、发表论文(译文):(1)在国家级刊物上:每千字认定5学时。
(2)在省级刊物上:每千字认定3学时。
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七)参加援藏、援外、国(境)外学术活动及到基层、贫困地区扶贫、支教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人事部门认定后,接每年72学时的标准登记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八)参加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外语考试合格者,一次性登记继续教育36学时。
其他类别的继续教育由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参照上述标准确认。
四、关于继续教育证书管理与使用继续教育证书制度的实施周期为五年,证书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如下:(一)证书发放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分省、市两级进行。
其中,省直部门、行业组织负责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编号、验印与发放(本科院校自行负责);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各级各类企业、事业单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编号、验印与发放。
无主管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发放、管理由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下同)。
继续教育证书编号分为三类。
其中,省直部门和本科院校编号为部门或院校简称加5位发证顺序号,各市编号为部门简称加地区代码加5位发证顺序号,如档案00007、安大00008、卫生0100009等。
地区代码如下:合肥01淮北02毫州03宿州04蚌埠05阜阳06淮南07滁州08六安09马鞍山10巢湖11芜湖12宣城13铜陵14池州15安庆16黄山17证书编号后,须在照片上加盖发证单位印章,进行登记造册,逐级发放。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
四、关于继续教育证书管理与使用继续教育证书制度的实施周期为五年,证书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如下:(一)证书发放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分省、市两级进行。
其中,省直部门、行业组织负责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编号、验印与发放(本科院校自行负责);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各级各类企业、事业单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编号、验印与发放。
无主管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发放、管理由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下同)。
继续教育证书编号分为三类。
其中,省直部门和本科院校编号为部门或院校简称加5位发证顺序号,各市编号为部门简称加地区代码加5位发证顺序号,如档案00007、安大00008、卫生0100009等。
地区代码如下:合肥01淮北02毫州03宿州04蚌埠05阜阳06淮南07滁州08六安09马鞍山10巢湖11芜湖12宣城13铜陵14池州15安庆16黄山17,证书编号后,须在照片上加盖发证单位印章,进行登记造册,逐级发放。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二)证书登记与验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后,向单位出示经审核的办班方案或自学计划、主办单位提供的考试考核结果,所在单位初审后,进行证书登记,并填写(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调附表1,一式三份人”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定期报送验证。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分省、市两级,分别由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三)证书使用继续教育证书是完整、系统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
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保管,涂改、伪造无效。
证书损坏、丢失后,应及时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仍使用原编号),并出具单位存档的个人继续教育登记表,进行重新登记、验证。
凡申报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出示继续教育证书,经人事部门审验合格后予以推荐评审资格或聘任职务。
凡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对象者,未完成既定继续教育任务或考试考核不合格,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五、关于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安徽省继续教育基地分省、市两级。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资源共享、质量效益优先的原则和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需要,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
(一)基地资质与职责1、省级基地:有固定的办学场所、设施;管理机构健全;拥有胜任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其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应达基地师资队伍的2/3以上。
省级基地承担全省高级和省直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2、市级基地:有固定的办学场所、设施;管理机构健全;拥有胜任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其中,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应达基地师资队伍的 2/3 以上。
市级基地承担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二)基地资格申报与认定凡具备基地资质并愿意承担相应专业系列继续教育任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培训机构,均可申报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各申报单位应填写继续教育基地申报与认定表(附表2),备齐相关材料,按照申报级别和申报专业系列的部门管理分工,先将有关材料报经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同意,再分别报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统一向社会公布被认定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级上报,最后由省直部门汇总报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省、市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审批权限,分别报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汇总。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于当年6月20日、12月20日开始填报半年和年度继续教育信息,省直部门、行业组织、地级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省、市继续教育基地应于6月、12月底完成统计上报任务。
(三)统计内容具体内容见(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调附表3)。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全省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考核与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按照人事部关于推行电子政务的要求,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计划从2001年开始继续教育信息报送网络化试点工作。
请省直各单位、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表6、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2、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与认定表3、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计表。